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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籁   音乐、牧歌、合唱、作曲


  在露西亚家后面不远处,是巴西国立巴伊亚大学所附设的音乐学院,她的机制独立,任何人都可来此进修。每天音乐学院中乐声绕耳,随着轻风徐徐袭来,令我心羡不已。既然生活不愁,何不就去音乐学院进修,以遂往年未竟的夙愿?
  如果说视觉是为生存而准备的,则听觉显然是为了享受生存的感官了。眼睛固然可以自由开合,耳朵却不是人的意志所能控制的。由是之故,宇宙间永恒的脉动,一种天人合一的快捷方式,随时随地的由虚空直透人心。
  即使人沉酣在睡梦里时,一阵风吹,一声蛙鸣,甚至于窗槛上鸟儿忙着筑巢的轻咛细语,都能将人从遥远的他方,活生生地唤回岑寒的夜阑。不仅如此,疲惫的身心交错在花花绿绿的繁杂事务中,每每缠绕纠葛,让人无可逃遁。突然间,一滴水珠穿破了时空,弥平了天地万物的坎坷,水面只有一片涟漪。
  我经常自命为理性的人,其实那只是一种自我要求,努力地抑制内心中汹涌澎湃的狂潮。我做到了!至少在一般人的面前,我成功地戴上了一副面具。
  面具是冰冷的,是坚固的,将内外两个世界截然隔离,保护得风雨不透,绝不泄漏我真实面目的一丝一毫。
  只是,音乐这把无刃的利剑,往往能从遥远的他乡,带来一丝讯息。于是塌金山,倒玉柱,我永远无力抗拒她的凌虐,总是心甘情愿的臣服在她的裙下。
  音乐是我的神,我信奉她,敬爱她。自从考大学未能如愿,我再也不敢想象,也不相信有任何一天,我能够进入她的殿堂!
  所谓近乡情怯,机会就在眼前,怕什么?还有什么阻碍呢?再想想,我的巴西话虽然可以,但那只限于开口说话,如果要提笔来写,则和文盲差不了多少。我凭什么去考音乐学院?我从来不是一个好学生,今天到了近三十岁的年纪,还配吗?
  可是,人生在机缘的牵引下,又有多少自由?
  有一位住在滨海别墅区的客户,她的儿子钢琴弹得不错,我每次去收帐,都要恳求他为我弹一曲。当然,这是我热爱音乐之故,但也是为人处世的一点小手段。由于我的捧场,他们一家都喜欢我,同时也不得不多买了几条台布。
  我正在犹豫难决之际,突然想到他们,便打算去打听一下,有没有机会让我去音乐学院旁听?她儿子的钢琴是请私人老师教的,所以不知道学院的规定。但是她却送了一份最好的礼物给我,那是巴西全国性钢琴大赛在沙市举行的门票。我一看,票价高得吓人,换算成美金大约是二百多元,可以由预赛看到决赛,一共是一个礼拜。
  票上规定入场时要穿礼服,天哪!我全身不过两三套换洗的便装,这不是刁难吗?所幸露西亚的弟弟有套礼服,是他行“成人礼”时穿的。我勉强挤了进去,全身绷得活像庙会上玩把戏的猴子。他弟弟也不能穿了,露西亚的妈妈便帮我修修改改,好在只是为了参加音乐会而已,一切将就。
  音乐厅在一个缓缓的斜坡上,圆形的穹顶,下接正方形的大厅。外侧一律是高达屋檐的落地窗,内部则用厚绒的大红纬幕衬托,集现代感与典雅于一体。
  厅堂很高,但却不大,看上去可以坐几百个人。不像我所想象的,这里没有包厢,看不到十八世纪的贵妇们,举着小小的望远镜搜寻猎物的罗曼蒂克情景。从楼上左右两侧一直伸到后面,却有一层护栏,有不少人头钻动着,相信那就是所谓的平民座。老实说,我倒比较适合那里,远比局促在一堆衣冠楚楚的大人物中要安全得多。
  我从来没有在公共场合中听过音乐,一直把音乐当做个人的禁地,只能与自己喜爱的人一同欣赏。理由很单纯,经常一些音符会渗入我灵魂深处,到那时,眼泪就会像黄河之水一般,由内心迸泻出来。严重时,我会哭得如同婴儿似的,完全失去控制。
  当我坐进那鹅毛般柔软的椅垫中,回顾身旁的仕女,人人妆扮时髦、宝气珠光,彷佛参加一场争奇斗艳的盛会。我开始怯场了,万一我长河决堤,泪珠与鼻涕齐飞,那岂不是大煞风景?何不趁着理性尚存之际,赶快离开这是非地吧!
  可是,我怎么舍得?我又怎能这样没有出息!音乐只是音乐,我是来欣赏的,不是来向她投诚的,争气点!坚强些!
  正在天人交战之际,机会错失了,节目开始!一个一个与赛者,走到舞台中央,十指飞跃,在黑白的键上,将音乐的生命化为震人心弦的旋律。
  一般说来,与赛者的水准都还不错,至少比我在台湾所知的一些天才儿童要强得多了。巴西文化深受十八世纪欧洲的影响,那是葡萄牙人历经二百多年,刻意经营的结果。社会风气所及,一般家庭只要摆脱了贫困,子女读书与否倒在其次,但一定要学习音乐,为的是点缀他们的生活,充实人生的意义。
  直到中场休息,奇迹似的,我竟然能浑然忘我,沉浸在乐音中,度过了难关。这可能是因为场中气氛严肃,也可能是演奏曲目的关系,并非所有的乐曲都能打进我的堡垒。
  对巴西人而言,音乐会正是他们社交的场合,在中场休息时,人人都挤到前厅去,彼此展示新装或闲话家常。我看了看节目单,下半场有一首拉哈曼尼诺夫的“第二号钢琴协奏曲”。糟了,我的克星到了。不论我怎么努力,以往从来没有一次逃过这首曲子无情的蹂躏。
  我想逃,又舍不得离去,唯一的希望,是趁乱混上二楼,与那些平民在一起,即使被人笑话,我也觉得自在一点。
  没有人过问,我轻易地混上了二楼。原来这里像是屋内的屋檐般,设有一排座位,可以俯视下面全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来。心里盘算着,最糟的情况是这个位子上已经有人了,我还可以用楼下的座位与他交换。
  一会儿,人们渐渐地回坐,这里的听众居然都是些年轻人,一个个身着便服,叽叽喳喳的,互相打闹不休。
  显然这里不是对号入座,大家挤着抢位子,各自占据有利的角度,有的要看人,有的要看钢琴的键位,我这个角落则没人理会。
  位子还很空,比赛又开始了。我才放心地,也学着他们,把头伏在扶栏上。专心欣赏几十公尺外,音乐台上的演出。
  等到一位年纪大约只有十六岁的男孩出场时,全场立刻响起了热情的掌声。然后,拉哈曼尼诺夫的钢琴协奏曲,由琴键中滑了出来。
  当我心中微悸,眼眶开始湿润时,立刻警觉地偷偷四望,左右两侧各有一男女青年,看他们那副专注的神情,显然不会受到我的干扰。更令人安慰的,是我在左边那位少女的眼中,看到了一丝晶莹的闪光,是那么熟悉,那么亲切,还担心什么?
  到了第二乐章,那繁复的和弦一再地堆砌,那种辛涩错综纠结,正像饱受人间苦难的灵魂,挣扎着攀向云空。期望又期望,祈祷又祈祷,然而苦难未已,一波接一波,残忍无情的压力,沉重地倾倒在晴天中,然后又是乌云重重。
  失望、期望,期望、失望,重复来、重复去,不知重复了多少次。低音和弦在咆哮,代表着地狱中的烈焰,高音的连续音阶,上下迅速地滑动,又赋与了些微的契机。人世的罪孽,人类的愚昧,一而再,再而三地,湮没了无助的良知。可是,总还有些灵魂,尽管在煎熬中,却还没有放弃希望。
  那反复激荡的曲式与丰富无比的和声,交织成为残酷的真实。令人身历其境,感受到绞心沥血的魔难,历尽了人类可悲的各种情景。
  正当清丽的主旋律缓缓的由云天中挣扎着,探出一丝曙光之际,我还在强忍着。突然,我听到左侧传来一声深呼吸的浊音,重击之下,再也阻拦不住,我崩溃了。
  我躲到扶栏的下面,拼命摒住呼吸,任心灵与音乐在颤栗中融为一体。
  等到我渐渐平静下来,环顾左右,才发现我并不孤独,即令我的表现最离谱,对于楼上这些年轻人而言,也不过是五十步与一百步之差,任谁都是热泪盈眶。
  下面大厅内,完全是另外一个世界,绅士淑女们正襟危坐,乐声终止后,他们很礼貌地左手轻拍着右手,或交头接耳,或点头表示赞许。只有我们这一群化外之民,一个一个站起身来,拼命拍手,大声叫好。也唯有这样才能化悲愤为力量,把刚才一直压抑的情绪,一股脑儿发泄出来。
  经过了这场洗涤,我与这些青年交上了朋友,原来他们都是音乐学院的学生,这所音乐厅正是他们的教室。我问他们,以我一个外国人,有没有机会到音乐院进修?
  那个女孩子一听,立刻把刚才的悲情拋开,高兴地说:
  “当然可以,原先也有个中国人,姓张,在这里学大提琴。后来他去美国深造了,我们都很怀念他,你如果来了,我们又有个中国同学了!”
  散场后,大伙一齐拥过来,她一一介绍给我认识,就像是老同学一样,我也毫不客气地成为他们的一员。
  由于知道进音乐学院有望,心情就轻松得多了。人总难免偏心,便特别注意本校的选手。其实不用特别注意,她一出场,就把我的三魂五魄全给俘掳了。她名叫卡洛,肤色泛着一点健康的、淡淡的古铜色,面孔清秀得不沾一丝人间烟火。她的身材瘦削,穿著雪白露肩的轻纱礼服,长发微卷,飘游在两肩之上。
  她一出场,全场就爆出了热烈的掌声,尤其我们楼上,口哨声、呼叫声此起彼落,“亲爱的卡洛”更是不绝于耳。
  她微笑着,向我们招招手,那黜黑的眸子,剎时钻进了我的心坎,我被她迷住了。
  可是她的琴艺却并不出色,充其量不过是熟练而已,有时几个生涩的音符跳出来,同学们都不禁同声一叹。不过,她在我的印象中并没有因此减色。我开始幻想,如果进了音乐学院,今后起码又有心灵的寄托了。
  几天的比赛下来,在成绩还没有宣布以前,我就先认定了前三名的名次。大致上我们几个人的看法很接近,只有我把那个十六岁的孩子列为第一,很多人表示那只是我个人偏爱。他们所钟意的是个女孩子,已有二十岁,成熟稳重,弹的是贝多芬的“皇帝”。我认为她弹来气派不足,不像皇帝,倒有点像皇后。
  他们是科班出身,我这样一个外行,说出“标题音乐”似的感受,他们当然不服。直到放榜时,前三名果然全部被我说中,这才得到他们的认同。
  简单的笔试以及音感、节奏的测验,我就进入了“先修班”,学习小喇叭及声乐。不到一年,我又通过了考试,进入“研究班”,专攻理论作曲,指导教授是威德曼先生,也是音乐学院的院长。
  在这段时间里,充满了平安与快乐,是我一生之中,少有的值得夸耀的日子。只惜命运弄人,在第二年,也就是一九六七年时,因父亲病危,我不得不中辍学业,兼程返台。以至于我永生与音乐都只能保持着可望而不可及的距离。
  音乐学院在“卡内纳”区侧,一座小山丘的边缘,面临一个宽约数十亩的谷地。绿荫中点缀着无数红檐素墙,充满拉丁民族的风味。校园是一排依山临坡的两层建筑,四周环绕着高达丈许的阔叶树,优雅宜人。蜿蜒向左,有一条小径通往巴伊亚大学的医学院,以及音乐院的演奏厅,再过去,就是卡内纳市区的广场。
  一进学校,我就认识了一位满面胡须的青年,他名叫瑞纳多,我们谈得相当投契。过不了久,才发现他竟然是我的和声学助教,负责指挥学校的学生合唱团。
  学校里另有一个远近驰名、职业性的“牧歌合唱团”,由威德曼先生亲自指挥。甫入学,就听到他们的演唱,那音色之优美,合声的齐一,令我向往不已。因此,当我加入学生合唱团后,便拚命表现,仗着音量奇大,音域也广,我以唱歌剧的架式,一心想打动威德曼先生,让我加入牧歌合唱团。
  想不到的是,威德曼一听到我的声音就摇头,可是学生合唱团人数众多,水准不一,正需要我这种“带唱”的角色。因为我的读谱能力很强,由女高音唱到男低音,哪一声部弱了,我就唱那一部,立刻把学生合唱团的水准拉拔了上去。尽管如此,却始终得不到威德曼的青睐,越想表现,越是进不了他的合唱团。
  我为了想进牧歌合唱团,特别选了威德曼夫人的课,她也教声乐。学了一段时间,威德曼夫人说要办一个师生演唱会。我们共有五个同学,我学龄最浅,她叫我选唱一首中文歌曲,不论好坏,反正巴西人也听不懂。
  我选了赵元任的“教我如何不想她”,练了些时,自觉颇有歌王卡罗素的神韵。只是临场经验不足,想起在捷豹康乐队丢人的往事,很怕忘掉歌词。此外,我也自觉有个缺点,这首曲子本该带着抒情意味,但在我扯开嗓门后,倒像“教我如何不杀她”!
  有一天,威德曼夫人病了,而演唱会在即,威德曼便叫我们到他家中去练。我一听兴奋得不得了,这个机会太好了,一定要好好表现一下!
  到了威德曼的家,果然他夫人病情很重,只好由威德曼陪着我练。他先看了看谱,对旋律相当欣赏,又叫我解释歌词的内容,也频频点头,最后说:
  “不错!不错!你们中国人很懂得含蓄,好!好!”
  他先把全曲弹了一遍,那种情调和我平时的感受完全不同。音乐之所以为音乐,绝对不是几个音符的排列组合而已,作曲者对音乐的认识,赋与了感觉的生命。诠释者要先能接受这种生命,再透过音乐的技巧,才能充分表达出来。
  听威德曼弹琴是一种享受,我听得呆了,完全忘了来这里的目的。
  他弹完了,望着我一笑,说:
  “看你的了!”
  他轻轻地弹了前奏的那一个小节,是那样轻柔,彷佛在微风中期待着什么。
  完了,期待什么呢?脑中一片空白,词忘了!
  人一急,就胡涂起来,我告诉自己,威德曼这种诠释才是正确的,我千万不要唱歌剧,不能学卡罗素!
  可是,我应该怎样唱呢?第一句是什么呢?
  威德曼又从头起音,我更急了,看样子我多半进不了牧歌合唱团了!如果在一个重要的演唱会上,台上的我目瞪口呆,那会是什么情景?
  “中国人,唱呀?”
  我们在上课时,因为要接受指导,习惯上都是站在钢琴侧边,面对老师。不幸这个曲谱只有一本,放在钢琴架上,我什么都看不到。可是我怎能承认时到今日,连词都不记得?唱歌的记不得词,就表示练习不够,怎能表演?
  “教授,我在想,我平日的唱法可能不对!”人一急,就胡编理由。
  “怎么?到今天你才发现?”
  “因为刚才听了你的弹奏,我才发现!”
  “那不行,来不及改了,你就照平时练习的方法唱吧!”
  我乘机偷看曲谱,把“天上飘着些微云”背了下来。
  威德曼的琴音又响起了,“天上”!千万不要忘了!我一个劲在想“天上”,又想把音量压低一些,前奏一结束,我紧张得深吸了一口气:
  “天上……”
  如同“黄河之水天上来”,我一听就知道不妙,越想低,唱得越重。而且,天上以后呢?云完了以后呢?管它呢!我不是声乐家的料子!我也不喜欢上台,我为什么选修声乐呢?要想唱歌,自己躲在厕所里唱就是!
  “够了!够了!别唱了!”我正在引吭高歌,心中胡思乱想,却见威德曼痛苦地用手掩着耳朵,叫得比我的声音还要大!
  我连忙停了下来,威德曼气急败坏,无力地靠在钢琴上,说:
  “你不是说中国没有歌剧吗?”
  这次的演唱会被取消了,理由是威德曼夫人的身体不适。但是我心里有数,分明是威德曼怕我把音乐厅的吊灯给唱破了!
  日子一久,我发现连音乐界也是一个是非圈,那种争名夺利的现象,比我在台中农学院所见所闻差不到哪里去。学生合唱团原来没有人愿意负责,由于瑞纳多的人缘好,领导有方,自愿参加的人越来越多,水准也不断提高。我们经常应各界邀请出去演唱,在一致的好评之下,就有人开始设法争夺瑞纳多的位置。
  那是在我读研究院时,沙市正好有个盛大且隆重的弥撒,要演唱布拉姆斯的“镇魂曲”。参加的约有两百多人,几乎动员了全市的各个合唱团。
  照理这次演唱应由牧歌合唱团担纲,但是威德曼一向偏爱技巧性的小品,尤其是文艺复兴期的牧歌以及巴洛可时期的一些民谣。他能以轻柔有致的技巧,完美地表现出各种和声的神髓,其趣味与布拉姆斯的风格截然不同。因此,他不打算以牧歌合唱团主唱,遂叫瑞纳多以学生合唱团为班底,等我们练好了以后,再带领各合唱团全面排演。
  瑞纳多知道责任重大,他也没有把握能够练好,但是决定努力去做。他详细地研究过全谱后,便把我和另外两个同学叫去,先讲解曲子的结构以及应该注意的重点,再教我们事先唱熟,负起“带唱”的责任。
  镇魂曲以莫扎特的最著名,但却以布拉姆斯的最优美,只因布拉姆斯犯了一项合唱上的大忌,就是常在无伴奏的情况下,在休止符的后面,突然用最强的合声,作大幅度的转调。因为转调时音阶已很难掌握,又无伴奏,在休止之后,唱者原来的音感已经消失,这时要能准确地唱出转调音符已是极难,还要用特强、整齐划一的合声,更是难上加难。
  瑞纳多特别教我们一种方法,就是在前一小节先将转调默记下来,休止时在喉间微微哼着,时间一到,就放胆高唱,别人自然会跟上来。果然,尽管进度很慢,一个多月下来,我们已经唱得有板有眼。
  这时谣传有人要取代瑞纳多的指挥位置,我们打听之下,竟是与我同班的佐治。他的父亲是本市的名人,有钱有势,他原来读医学院,因为喜好音乐,特别转学专攻指挥。他与我同在威德曼的“音感”课学习,据我所知,他根本没有音感。不论是固定调或是变调,他始终听不出主和弦与属和弦,更别谈什么大调、小调了。
  如果是别人,我还不敢说,但传说是他,我压根儿不相信。不幸的是,校方发布了公告,由佐治取代瑞纳多的指挥位置。
  同学们一见布告,莫不气愤难平。我仗着是外国学生,兼以对威德曼很有信心,不顾一切,闯进了他的办公室,劈口就问:
  “佐治凭什么取代瑞纳多?”
  威德曼看我气冲牛斗的模样,没有立刻答话,他身体往后一仰,靠在高背的座椅中,好整以暇地翘起二郎腿,不慌不忙地说:
  “为什么他不能?”
  “他学指挥才多久?这样难的大曲子,他能胜任吗?”
  “你进学校才多久?一年多吧?我不认为时间有多重要。”
  他说得不错,是我自己弄错了主题,我立刻改口说:
  “可是作个合唱团的指挥,音感总应该很强吧?我不相信他自己能唱这首曲子。”
  “又不是要他唱。”
  威德曼有这种看法我很失望,禁不住大声起来:
  “他得指导我们呀!唱得不好没有关系,音符总要唱准吧?我们唱走了音他总该听得出来才行,不然的话,他指导些什么?”
  “别急,别急,我以为中国人很有耐性,有话慢慢讲。”他眼中闪着狡黠的光芒,又说道:“我听说你们已经会唱了,还怕什么?”
  “教授,我们会唱是因为瑞纳多指挥得好,同样的道理,牧歌合唱团也是因为教授您在指挥,不相信让佐治取代您看看。”我也回敬了他一招。
  他耸耸肩说:
  “只要佐治愿意,我可以让位给他。”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们的责任是提供高水平的音乐让人们欣赏,佐治如果有能力,我绝不反对,为什么只因为他要,就可以为所欲为?”
  “为什么不?他有个好爸爸呀!”
  “有个好爸爸就可以成为好指挥?”
  “没有必要,他爸爸只要他当着全市的达官贵人,在大教堂指挥合唱,出出风头。”他微笑着对我挤挤眼睛,又说:“你是中国人,理应了解其中奥妙才是。”
  原来如此,我早该知道,只是我不相信威德曼也如此势利,最后我再问:
  “那您赞成他做我们的指挥吗?”
  “中国人,你以为我做院长有多大的权力?你想学音乐,要知道音乐家就是寄生虫。看看历史上,有哪个伟大的音乐家不是仰人鼻息?以前是王公贵族,现在是商人政客。你要追求真善美,他们要用你来装饰他们的地位和成就。如果不是你们这次表现得好,谁会来抢这个指挥做?你想知道,我不妨告诉你,除了佐治,还有不少人在打主意,可是在校董会上,佐治的爸爸出钱最多,没有钱,怎么办这样大的演唱会?”
  我颓丧万分,从小到现在,从中国到巴西,处处都是金钱在作祟。连音乐这么纯洁的最后一片天地,也逃不开金钱的污染,人世中还有什么干净的地方呢?
  现实的力量大于一切,我能不屈服吗?我又甘心吗?至少还有一种选择,我可以放弃学音乐,可以不参加合唱团。
  不仅是我,很多同学都忿忿不平,纷纷退出了合唱团。原来五十多人的合唱团,突然间只剩下不到二十位。我们三个带唱的都退出了,指挥棒依然挥动,但没有人敢先开口,人人都在等待他人,剎时,冷冷清清的,合唱团的声音寂静了。
  一个多星期以后,练唱的歌声消逝了,就像“镇魂曲”的原意一般。终于佐治自动地辞去了指挥的职位,音乐究竟是音乐,光凭财势,就算是手执一根纯金铸制的指挥棒,也不能把人的声音化为优美的音符。
  自从这次的事件后,我又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适合做个音乐家?就年纪来说,我已经快三十岁了,还只学到一点皮毛。我从头到尾分析过贝多芬的第七交响乐,其技巧的圆熟,结构的精密,令我难望其项背,充其量未来只能在音乐界混碗饭吃。然而自己性格太倔强,不肯向现实低头,如果没有过人的本事,有谁会将就我?赐我嗟来之食?
  可是,我又能做什么呢?所追求的人生真理又在哪里?不论如何,音乐还可以给我一丝安慰。既然这个世界已经被金钱和权势统治,到最后忍气吞声,我还可以把头埋在音乐里,不理会这世上的一切噪音。
  我有很多新的构想,我一直认为中国音乐之所以落后,是因为语音已经占用了旋律的缘故。声音的排列原本有限,不过靠着喉管、口腔、齿牙与唇舌的些微变化而已。国语约有三百多种音,而全世界各种语系加起来也不超过五六百种。为了辨识,很多民族采用了复音,利用多重声音的组合使种类增多,也就是所谓的拼音法。
  中国因为象形文字发展得很成功,不能轻易放弃,因此在语汇增加,语音已经不敷辨识所需的变化时,便把音调加了进去,成为四声。有了四声后,单字的辨识率便增加了四倍,变成了一千三百多种音。后来随着文化的发展,词汇大量应用,竟走出了一条康庄大道,在人类语言系统中独树一格,屹立于世界。
  这种牺牲音调而充实语音的作法,当然有得有失。所得者,在文字的表意上得以把由初民开始,最详实的思考痕迹成功地保留下来。文化的发展是渐进的,人智也在不断的开展中,尽管少数人具有莫大智能,但时机未到之前,人类理解能力的根本却难以知晓。
  此外,中国文字之精简,文义之丰富,蕴涵之广泛,也是举世无匹。更难得的是“书同文”的制度能把历史甚久、民族复杂的整个社会体系,成功地溶为一体。不论各地方、民族的语音如何,同文同源的结果,使得整个国家得以团结认同。
  牺牲了音调,音乐就难以发展,西方音乐源自于早期的吟游诗人。流浪四方的艺人,以歌唱谋生,他们传颂各种民间传说,或者是战争、灾难等故事。后来这种游唱分两支发展,一是“牧歌”,一是由多人组成、且演变成以表演为主的“悲剧”。
  仅仅是清唱,音调难以掌握,不适合于一般人,故有了四弦琴之类简单乐器的发明。乐器本来是为了伴唱,但是各种乐器广阔的音域与多变的音色,又启发了人们的创造力。使得更多更丰富的乐器应运而生,其中最重要的是“键琴”,可以同时发出多种音调。
  后来,德国人巴哈把这种键琴加以规范,将音阶依人感知的特性,分为十二个等比的共振频率“半音”,根据半音的不同组合成调,成为“十二平均律”。有了理论基础,调性、对位、和声、曲式等才逐步发展出来,音乐也有了完整的生命力。后人推崇他的贡献,称之为“音乐之父”。
  中国早期也有诗歌,但由于语音中已经有了音调,不需要刻意的“唱”,只需把音调的特性夸张一些,就有了抑扬顿挫的变化效果。这种“吟”法人人都会,也就没有发明乐器的需要,了不起一根棍子,一块石头,用以强调节奏即可。
  正因为不需要乐器,失去了“键琴”的发展背景,就没有“和声”的环境,无法产生半音阶的观念。中国音乐因此变得极为单调,不得不走上文人的写意音乐(有了毛笔和纸张后,书法盛行,由书而画,故国画也不重写实而重意境)。最后,“知音”者越来越少,永远停留在初民音乐的“五音阶”阶段中。
  中国音乐与诗歌的结合,大约始于商朝,太早脱离了叙事的色彩,便渐渐成为精致文化。于是,主政者以之作为行为准则教诲的工具,故有周公“制礼作乐”之举。既为社会的教化工具,人性受到陶冶,刻意地忽略了音乐的技巧发展。
  文化的断层就发生在这里,时到今日,我们处处模仿外国,传统的诗词已为今人所扬弃,新的理念又未建立。我们引进西洋的歌曲,嵌进了中文的音调,唱起来是一字一音,字音与曲音相混,除非是预先知道歌词内容,否则听者真不知所唱!
  一个落后的国家,百废待举,有谁会关心音乐呢?国家民族的兴衰在人,人的力量则来自自我,自我的力量系基于对文化、传统的信念,由此才能从生理的依赖中断脐而出,从而自我认知、充实,形成力量。
  这绝不是空话,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木是工具,运用工具要靠技术,而学习任何技术,十年的时间绝对足够。但人却不然,所谓的百年是指超过一代以上的时间。所有历史上的强国,无一不具有强大的文化背景。也从来不曾有过一个国家能够雄峙百年,而不具备文化基础!
  当年在日记中,我曾写了很多音乐理论,不幸现在手头没有资料,只能就记忆所及加以记载。兹以国语为例,四声可以视为主和音的三个音:“MI- DO-MI SOL(低八度)-DO MI-SOL(低八度) ”第一声平平地延长,第二声向上升,第三声则由低八度的属和音上升,第四声需要由高向下滑,且速度要快,以便把音感破除掉,故有人称之为破音。
  国语说得标准时,应该是大调的主和音,音感很大方、宏伟。据说当年在决定“国语”时,敝家乡话--湖北音,因为“辛亥革命”的因素,也曾列入考虑。但是湖北音属于小调,婉转有余而气魄不足,故未获垂青。
  我曾对好几种中国方言作了系统的研究,像四川话没有尾音,语调干脆而生硬。山东话每个音都有尾音变化,又不够严谨。而广东话将“四声”变为“八声”,过于复杂。当然除了音调之外,还有音色的因素,也就是发音的口形与部位,但这却与音乐无关。在所有的方言中,北京话的优点,正是其音乐属性的特征。
  假如要唱中文歌,必须先掌握文字四声中的音频变化,使音乐的曲调成为载具,让文字的音调浮在其上。这样既不妨害音乐的进行,又能兼顾中国文字的特性,一听就懂。为了便利后学,大可订些规则,如同对位法一般,有心者不妨一试。
  威德曼教的是“新音乐”,上课时根本没有教材。他只是提供一些作品,在其指导下,大家相互探讨。
  比如说荀伯格的作品,在威德曼的解说中,有四种创作的法则。这四种法则听起来似乎煞有介事,我一听,就对威德曼表示,这些法则只有一个目的,就是避免音乐的调性,这怎么能称做法则呢?
  威德曼不同意我的说法,他认为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能使首调音乐变成无调音乐,就可以称为法则。他甚至问我有没有其它方法,能得到同样的结果?
  当场我的确被他考住了,但是我不甘示弱。下课后我写了一个简单的公式(时日久远,现在已记不完全了),是将主和音的排列组合变化全部展开,只要十二个半音中,能够产生大、小和弦音阶者,不令其出现在同一小节中,至于三和音更不可出现在同一乐念中,这样就可以得到同样的无调性音乐。
  威德曼看了大吃一惊,从此对我刮目相看。
  还有一次上“听声、辨音”课,目的在训练我们分辨各种音调及调性。训练时,听者一听到钢琴声,就要说出该音的名称。每次他一按键,我都能快速而正确地指出,到后来他只好禁止我再开口,好让别人练习。
  下课时,他问我是不是有“绝对音感”,我说没有,同时告诉他有关中国语音的调性特色。他听了,建议我改学指挥,我表示没有兴趣,他好心说:
  “我是为你好,作曲是没有前途的,总有一天你会知道。”
  我知道他的好意,可是,我如何解释自己的心态呢?不得已,我只好说:
  “我只是希望多了解一点音乐而已。”
  “唉!中国人真难让人了解。”
  我曾写了一首曲子,是以“标题音乐”的方式,描述有几只蝉正在引吭高歌时,飞来了一只鸟,逐一把蝉吃了。最后被吃的是一只“大蝉”,与鸟挣扎了片刻,虽然不幸性命难保,却卡在鸟的喉咙里,鸟也因此不能欢唱了。
  威德曼叫我拿去给管弦乐团试练,由于主角是只“大蝉”,我选了“巴松”管来演奏。不幸吹巴松管的是位业余的老乐师,对一口气要吹八个音节无法胜任,不得已我只好改成四个音节,蝉声于是变得断断续续的,气势全无。
  更令我难以为继的是,这位老乐师不能掌握节奏,我要求的是很平滑地由慢而快,先是一拍、两拍,在四拍后,则用五连音、六连音一直到十连音。每换一小节,则升高半个音阶。练了几天,老乐师不知所吹,连声咒骂不止,我也头大如斗,只听到一片鬼哭神嚎,最后不得不宣布放弃。
  我还设计过一种曲式,利用中国“织锦缎”的结构,以一部分乐器相互交错,形成很规律的背景,有如锦缎的衬底花色一般,再用主奏乐器“绣”出上层的“乐念主题”。这种方式倒是很适合中国五音阶的调性,也能充分表现中国音乐的特殊风格。威德曼很欣赏,可是基于种种机缘,我中途变节,计划又胎死腹中。
  另外我还写了一首混声合唱曲,中国民谣式的“塞外组曲”。可惜巴西人学中文发音有问题,唱来始终像田中群蛙竞鸣,后来只好不了了之。
  可是在教他们中文时,却让我对中文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从而开启了后来致力“中文自然语言”的契机。其中细节将在第三集<炎夏>中讨论,在此从略。
  学期中,作曲班的同学有一个新曲发表会,由于我所作的曲子都不可行,所以没有报名参加。那一次的演出令我目瞪口呆,万万想象不到那就是我所积极努力的方向与远景。从此,心里又蒙上了一层阴影。
  参加那次发表会的,一共有七位同学,都是本院的菁英。在学习了几年的作曲以后,各自拿出了他们呕心沥血的作品。当着沙市近千名衣冠楚楚的名仕淑女,在威德曼先生的指挥下,由本校的管弦乐团盛大隆重的演出。
  第一个节目,曲名叫“风”,威德曼先生出场后,全场均报以热烈的掌声。只见他把指挥棒一举,乐队各自作好准备动作,然后就僵在那里,足足有三分钟之久。除了听众席中偶而传来轻微的咳嗽声外,一切都静悄悄的。然后威德曼把指挥棒放下,返身向听众席深深的一鞠躬,全场无不愕然,原来“风”声已经止息。
  第二个节目的曲名是“女高音”,原意是由横笛起一个音,而且是自由音,也就是不硬性规定什么音,越随兴越好。然后一位女高音由后台出场,接着下去自由发挥。这首曲子的作者曾与我讨论过,他的构想是要制造一种飘逸的效果。在表演时,吹横笛的是位女仕,好心的想吹一个比较适合的音调,不幸因为太自由了,一时拿不定主意,吹走了音。闹得表演的女高音跟不上去,场面尴尬,只好草草了事。
  第三个不知何名,也不知道台上是在演奏,还是乐师们在调音,一阵混乱,定音鼓声越敲越响,突然间,又演奏完毕。
  第四个,第五个……简直没有一首能称为“音乐”,只可怜了那些乐师们,他们多半是我们的老师,平素颇有几分威严,此刻都变成了舞台上的小丑。依据演奏曲子的指定,一下搬搬椅子,一下很勉强的哈哈狂笑,再不然就拿心爱的乐器当作玩具耍弄。总之,出尽了各种丑态,人人想笑,但大家都咬紧了牙关,装出很能欣赏的神情。连威德曼这位伟大的导师,也多次的摸摸鼻子,揩揩脸,一副忍俊不住的模样。
  演奏全部结束了,照例全场一致热烈的掌声。每个天才般的新秀作曲家,在威德曼的介绍下一一出场,接受听众的欢呼,彷佛要补偿以往那些曾被埋没的大师们,一点内心的歉疚。
  如果说这是一场马戏团的娱乐节目,我觉得倒很有欣赏价值。再不然,用来嘲弄那些自以为很懂音乐的淑女绅士,也不失为绝妙的场合。但是,人人都那样认真,作曲家纷纷高论他们的意境,听众也若有所悟,连威德曼也挂着神圣的面具。他们一致认定这就是“新音乐”,我则完全迷失了。
  事后,我找到威德曼教授,请他指点迷津。我们在学校的福利社里,喝着苦涩香浓的咖啡,拋开了师生的立场,作了一次令我顿开茅塞的讨论。
  他首先说:
  “新音乐不一定是好音乐,但是一定要有创意。历史证明了当代人所不能接受的,未来很可能成为主流。巴哈、贝多芬、狄布西、史特拉文斯基、荀伯格等,没有一个例外。正因为他们有些新的观念,而这些新观念在当时还没有习惯,没人能够领受。因此,身为一个作曲家,不能不走在时代的前端,为创造而创造。”
  “我同意,可是音乐总有音乐的范畴,为了创造而创造,离开了音乐的领域,又怎么能称为音乐呢?”
  “你能为‘音乐’下个定义吗?当年巴哈创立平均律时,人们说那不是音乐。贝多芬首先使用属和弦的第七度不协和音,也被人斥为离经叛道。狄布西开启了印象派,采用东方的五音律,人们觉得他很怪异。另外史特拉文斯基打破了节奏的观念,荀伯格扬弃了主调,采用十二半音阶……这些在当时都曾被人们批评过,认为那不是音乐,现在呢?你怎么能说你不能接受的就不是音乐?”
  “至少,那还是声音的变化,还有一个符合人性需求的理论基础。”
  “新音乐当然有它的理论,每一个新观念都是既有领域的突破,在这么长远的音乐史中,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被以往的大师发挥到极致。曾经有人用计算机计算过,最后一个和弦被狄布西用掉了。此外,节奏、调性也不可能再有新的变化,音乐还剩下什么呢?只有音色、音量罢了。但那只是技术,由各种不同的乐器,发出不同的乐音,产生不同的效果而已。要突破,就要尝试不同的方向。”
  “为什么一定要为突破而突破呢?多出几个贝多芬一样的大师,不是更能令我们享受音乐的神韵吗?只为了求新的变化,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知道你的想法,可能你是中国人,不了解我们西方人的思想及背景。我们的社会只崇拜第一,没有与别人不同的特色,再好也得不到应有的地位。例如布拉姆斯,他的作曲技巧以及才华天分,没有一点比贝多芬逊色。可是,由于他的风格与贝多芬雷同,那就等于说,他没有任何突破,所以得不到应有的评价。”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提供了我们美妙的音乐,我们一样地欣赏、感动,这不是一个作曲家的最高目的吗?”
  “所以我说你可能不懂,我看过一些介绍中国文化的书,你们把个人的名利放在其次,为艺术而艺术,为音乐而音乐。甚至一些思想家还把他们自己的作品,冠上前人的名字。这种忽视自我的现象,对我们来说才是不可思议的。”
  “可是,为了自我的成就,也不是标新立异就可以达到的呀!”文化上的殊异,的确是很难沟通。
  “那你更不能懂了,就以绘画来说吧,达达派米勒的画,到今天为止又有几个人真正的欣赏?在画布上画个圈,有谁不会?只因为他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人,所以有了不朽的地位,正因为我们鼓励求新求变,所以才有变化,才有进步。”
  “进步的结果呢?艺术品成了悬挂的装饰,音乐成了冒充知音者的点缀。人们只为了表示自己有欣赏的水准,不惜互相的欺骗、抬哄,以至于让真正喜爱的人感到失望,而远离了这些虚伪不诚实的市场。很显然的,任何古典音乐会的听众,都比不上热门音乐会的多,那不正是我们从事音乐者的耻辱吗?”
  “不能这样说,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品,不是人人能接受的。”
  “为什么呢?我听过很多由古典音乐所改编的通俗曲子,一样能被大众接受。”
  “那是因为我们听多了,就习惯了,习惯了就会喜爱。如果荀伯格的曲子,大家都听习惯了,一定也会喜欢的。”
  “这点我不同意,人们能够习惯的,一定是能符合人类生理特质的。比如说,和弦用尽了,还可以在曲式上变化,也可以在配乐上创新。然而,那些噪音或是胡闹一番的表演,只有让人刺耳作呕,不但不能习惯,反而还会敬而远之。”
  “你错了,曲式和配乐不能算是新的概念,要求新就不应该有限制。全世界的音乐演奏会上,都有些所谓的新音乐,而且分量一天一天的在增加。当年那些大师的作品,也是经历了一样的过程,到今天才被肯定的。”
  “据我所知,在以往,乐团只是贵族专用的,一般社会大众终年难得听到几次音乐演奏。所以,再好的音乐也要很久才能渐渐传播开。现在呢?音乐会随时都有,再不然,人人可以买一张唱片、一卷录音带,一天听上千百次,能不能听习惯,并不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证明。我们所知的新音乐,至少也有近半个世纪了,可是任何音乐节目单上,印象派以前的曲子,还是占了四分之三以上。如果这样还不能习惯,究竟要多久才能习惯?不仅如此,我们在市面上能看到的古典音乐唱片中,所谓的新音乐还不到百分之一。如果不是大众的唾弃,无法习惯,还有什么其它的原因呢?”
  总算我提出的这个论据,让他停下来想了一会,然后反问我说:
  “那你是反对追求新的音乐啰?”
  “教授,我没有这个意思,也不会这样想,求新求变是人性的特质。但是,音乐是给人的耳朵听的,要配合人生理、心理的特征,才是求新求变的正确方向。”
  “我承认你有些观念超乎我的想象之外,可是我不认为世界上有所谓的正确方向。当今的哲学都趋向于空谈,宗教也被视为迷信,甚至理论物理学家也走到了人类思考范畴的尽头。你怎么能肯定地说,什么是正确的?”
  他触到了我所追寻的问题核心,我当然还不知道什么才是正确的,但是我会去追求,绝不轻易接受良知所不能接受的定论。或许他有些精辟的见解,至少他是我所见到的人中,唯一能真正提出理论,能对我有所启示的。因此我又问:
  “那么,您认为创作的标准是什么呢?如果您自己都不同意有正确的方向的话。”
  “我认为只有凭着个人追求创新的良知,以及追求作品的完整性,才是一个艺术家所应禀持的标准。”
  艺术是一种纯主观的创作,个人的色彩丰富其艺术价值,创新则开拓了其领域。由于客观环境对主观个体的影响,任何一个时代的个人,他的经验和认知,必然会与新事物、新观念相融合。如果艺术家真能本着良知,去追求艺术创作,倒不失为一个正确的原则。但他人又能凭借什么去判断,以证明一件艺术品,是出自艺术家的良知呢?至于作品的完整性那更抽象了,可是这是技术的层面。在求新的原则下,不能有任何成规加以限制,只有靠作者自我的努力以及大众和时间的选择。
  我再没有理由反驳他的看法,只是感到由衷的失望,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学习,以符合这种标准。如果顾虑到自己的良知,那做不做音乐家又有何分别?如果为的是名或利,更不必考虑做音乐家了。事实上,有不少人从事通俗音乐或流行歌曲的创作,他们名利兼收且自得其乐。如果以上述的原则去衡量,难道我能肯定的说他们不符合标准吗?
  今天的艺术家,深陷于方向和原则的矛盾之中,在西方自我成就的价值观下,既受到名与利的诱惑,又在古典大师的精神中,渲染了浓厚的完美理想主义。在两个极端之间,激荡徘徊,无所适从,于是各式各样的理论大批出笼,各行其是。
  艺术需要创新,且在创新的过程中失败的机率极高。我就是个最勇于创新的人,学音乐原来的目的,就是想要学些创造的方法。但我总认为创新不等于纯粹的排列组合,如果说只要没有人做过,就算是创新,这必然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因为,若人人求新,世界上艺术家不知道有多少,我们凭什么认定是否有人曾如此这般地创新过?如果不知道,艺术终将归于虚无。如果确实是创新,但只是为了求新,这种艺术品的意义又在哪里?最后一点,艺术原是用来美化人性,充实人生的精神粮食,求新作为知识追求的标准或许可以。然而人性从来没有新过,短短数十年的人生,能够了解认知身旁繁复的事物已属难能可贵了,又怎能接受永无止境的新艺术?
  其结果,正是这个时代所显现的,艺术家已成为点缀品,如果没有商业行销的手法,得不到企业界、政界或媒体的推销,艺术家就无法生存。当艺术品成了商品时,艺术的真谛已然宣告死亡。
  现代艺术家的这种地位,比处于封建时期者还要可悲,至少那些附庸风雅的王公贵族,对艺术家还持着一份尊敬的态度。而新时代呢?利用了人性的贪婪,艺术品的价值不断被哄抬,其目的只是想使仓库中的收藏品更值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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