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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我考进省立成功中学,校园座落在台北市区内,四条马路紧逼着围墙,墙内则被三栋呈“杯形”的建筑塞得满满的,甫进校门便觉得喘不过气来。 一进大门是栋两层的楼房,行政部门、初中部及高二、高三都在这里。楼房隔着一个小小的操场,与一排平房相望,那平房就是我们高一新生的教室。右侧底端还有一排老旧的房子,既破旧又不起眼,是图书室、体育处等单位的办公室。不论是环境、校园或教室都远较附中逊色,令人觉得有无限的委屈与压迫。 可是,我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成功中学是我的第三志愿,以自己的成绩,能考上省立高中,也该偷笑了。 十六岁正是人的青春烦恼期,身体不断地生长,心理随时随地要适应新的变化。智力才刚由墙角露出头来,说懂不懂,却又自以为是。这是人最脆弱的一段时期,最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往往因为一点小小的事故,就决定了终生的方向。 我看过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我的烦恼虽然不是来自异性。那种无奈感却是同样的牵肠挂肚,难以释怀。由于武侠小说的天地距离现实生活太远,我成功地避过了最艰险的一段。甫回到人间,就感觉到家中正弥漫着一股不祥的风暴。套一句行话,似乎正是危机四伏,一副天劫将临的末世光景。 换了一个学校,在陌生的环境中,我更感到惶恐,不知如何适应。这三年高中的岁月,刚刚要跨入人生,却是我生命中最难度过的低潮。好几次我准备离家出走,也曾经有几次,打算了结自己的多余的生命。 台湾地处亚热带,终年潮湿多雨,在低气压笼罩下,常逼得我喘不过气来。我酷爱那台风到来的萧条凄凉,每次水灾我都自动到警察局,请求加入救灾行列。因为我没有勇气亲手结束自己。想象着洪水卷来,我随波而去,倒是分外的潇洒。 我准备了一个小箱子,全部财产是一套舍不得穿的制服,和一些视为至宝,其实是破铜烂铁的工具,满以为万一出走,还可以靠它们谋生。只要时机一成熟,我就远走高飞。但我无法确定何时是适当的时机,我知道父亲在各界的影响力,因此白天不敢逃跑。而台湾正处于戒严时期,晚上有宵禁,走在街上有可能随时被警察解递回来。 开学不久后,有一个深夜,我认为时机已成熟,可以试试。我要一直走下去,走到大地的尽头,如果遇到绝崖,就此一跃而下,即使下面是大海,也可以无憾地飘浮而去。 我拎着小包,特意避开了松江路派出所的正门,走进一个巷子。没走几步,就出现了一位警察。他问我: “小朋友,你上哪儿去呀?” 我心里早有准备,就说: “家里太热,出来走走。” “你家住哪儿?” “一百廿五号。” “啊,你是秘书长的公子啰,天太晚了,你还是早点回去吧。” 我没有答腔,心里想着,说不定全台湾的警察都认识父亲,也都知道他有个不肖的儿子,看来我这一生是逃不出他的掌心了。 “怎么?”他似乎很了解我家的情形:“又受了委屈?” 我忍泪不言,他叹了口气,说: “我真羡慕你,至少还有个地方吃饭,避风躲雨的,有人供你读书。我十多岁的时候,因为受不了父亲的管教,一个人跑到北平去。唉!我以为出来混个温饱很容易,没想到连讨饭都讨不到。后来受不了,想回家时,东北已经丢了,没办法只好当兵。混到现在,你说我还有什么希望?”似乎他比我还要悲伤,唉声叹气的,我不禁同情起他来了。 “你离开家时,有多大年纪?”我有点好奇。 他想了想,说: “大概就是你这年纪。” 我一看居然还有人和我的遭遇相似,心里就不再那么绝望。又聊了一会,觉得自己虽然痛苦,但与他一比,却又幸福得多,也就打消去意,回家去了。 多年后,我和远房堂兄志学聊天,谈起这段往事,我认为因为当时得到了“共鸣”,所以度过了难关。 他笑着说: “你上当了,我们警察教育中,专门有一门对付离家出走儿童的攻心法。你以为那么巧,人人和你一样?”志学毕业于湖北警官学校,对这种事情好象司空见惯。 “我不相信,你怎么能肯定他说的不是实话呢?” “你们住的那一带都是政府要员,警察当然也经过特别挑选。按照他对你的说法,他十多岁离开家,到现在应该只有二十来岁。松江派出所那些人我都认识,最起码都有三十出头。” 我在台湾尚有位亲舅舅汪泰彦,是母亲最小的弟弟。因为一直住在乡下,没有机会接受教育。刚到台湾时,母亲便央求父亲把他从江苏家乡接出来。他来台后,父亲认为舅舅人太老实,又不识字,便叫他留在家里读书,同时替父亲开车。舅舅不愿意,他想外出拜师学一门技术,后来果然成了大厨师。每年过年,唯有他给我的红包最大。 我经常到他餐馆里找他,当然是为了解馋,舅舅总会给我切一盘醉鸡,然后听我诉苦。有一次,家里实在待不下去了,我求他给我找个小工做。舅舅一再劝我,叫我先把书读好,否则在社会上一辈子受人欺负。 这些话我当然听不进去,就凭那个大红包,我认为舅舅比其它的亲戚都神气!舅舅说不过我,后来终于同意了。每当我受到委屈,就到舅舅餐馆去吃一餐醉鸡,顺便打听做小工的事。舅舅总是安慰我说快找到了,下次来再说。 一次一次“再说”的结果,危机度过了,做小工的心也渐渐地淡了。 由于心理的不平衡,我必须找到一个发泄的管道,小说已经不能抚慰我狂跃的血脉,陌生的新环境更显得疏离。最令人心慌的,是身体内无处不在的生命力,刺激着神经,逼迫着肢体,随时随地可能迸发出来。 我已习惯于压抑,大批的救火队员,每天忙碌不堪地浇灌心头的烈焰。学校的课业宛如堆积如山的枯柴,师长的教诲则似山头的焚风,不仅对我没有一点助益,反而风助火势,我这座荒山,日复一日地接受各种煎熬。 由于学校小,教室旁边就是运动场,四个篮球场位于心脏中央。在附中时,我连班队都够不上,只有捡球的份。有一次,连我在内的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伙子,偷偷摸摸地报名参加在“三军球场”举办的比赛。目的无他,只因在学校没有机会正式上场,何况三军球场在室内,只要能在里面投一次篮,也觉得不虚此生了。 早就知道会输得很惨,心理倒很坦然,抽完签,第一场对手竟是上一届初中组的冠军文山中学队。结果受惠最大的是我,因为我根本没把去“三军球场打球”当作比赛,也懒得管文山中学是何方神圣。比赛时,我们队上只到了六个人,我则是生平第一次,不仅在“有地板”的球场中足足打了四十分钟。而且居然还有正经八百的裁判、计分员,以及全场一边倒的同情弱者的拉拉队。 我设法向一位任职联勤的亲戚要了个橡胶篮球,那个球有很多优点,每天上学时一定要先打足气,到了放学时必然会漏得又干又瘪,可以塞在书包中。这还不说,如果打完球忘了收走,一定会有同学路不拾遗地物归原主。 有了球,我便和一位同学换了临近后门口的位子。下课铃一响,我头一低,在老师还没走出教室之前,就如轻烟一般,溜到球场,先占地为王。 上课时,十分钟有如终生监禁,到了球场,十分钟简直比打个喷嚏还要快。为了发泄精力,我拼命抢球,抢到了宁愿传给别人,甚至于胡乱丢到外围。我个子虽不高,但因为练过“拔坑”的功夫,一招旱地拔葱,就闯出了字号。 中午才是重头好戏,拜地利之便,我这个“职业球员”一定抢得到球场,于是便展开了一个多小时的“杀戮战场”。 为了打篮球,所有的空闲时间都耗在球场上,午餐便成为最大的累赘。好在家中无人照料,便当时有时无,端视佣人阿香的情绪和前一天的剩菜而定。我常故意将剩菜扫光,第二天就有借口向阿香要“饭钱”,一天两块钱,可以买两个面包。事实上,两个面包对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年轻人而言,连牙缝都塞不满。而我也从来没有买过面包,四根棒冰才是真正的享受,既省了吃饭的宝贵光阴,又解决了口渴的困扰。 万一是带便当,那就伤脑筋了,我总会设法在上课当儿,一口一口、偷偷摸摸地把那些吃起来不知是何物的家伙,尽快地塞进胃里。好在同学们渐渐闻惯了上课有饭菜的气味,也因为实在需要有人牺牲,否则中午无球可打,时间可不好消磨!只是,有因必有果,等到时机成熟,报应才到。后来在巴西,我的胃溃疡发作,几乎魂归异域! 光是打球还不够,体力虽然能够宣泄,并不表示心力就有了平衡。刚好这时学校新成立了管乐队,招收高一的同学参加练习。这种事我怎能后人?虽然从来没碰过任何乐器,反正是醉翁之意,学不学得会,我丝毫没放在心上。 当时有乐队的学校并不多,记忆所及只有开南商工,连附中、建中都付之阙如,因此,大家对乐队的认识都很有限。请来的一位教练是国防部军乐队的,但他每个月只能来一两个小时,对牛群哈上一口气。 选乐器时,人各有志,最抢手的是小喇叭,可是吹得出声音的没有几个。再来就是黑管,倒是人人都能让它鬼叫神嚎,无奈管上键钮多多,像毛毛虫一般无从下手。打鼓最容易,立刻有人捷足先登,大珠小珠声如雷鸣。 我选来选去,发现乐器不是被人占住不放,就是上不了手。等到每个人都有了对象时,我还在那里像游魂一样,东晃晃,西摸摸。 有位同学比较内行,他劝我玩指挥棒,说做指挥最神气,但我嫌它不能发出噪音,不过瘾。他说: “你想过瘾?过什么瘾?” 我也说不上来,只觉得自己精力过剩,坐立难安。他大概是猜到了我的难题,便指着地上一个庞然大物,看上去像个海螺,上面有个方圆尺许的大漏斗,下面蜿蜒着几圈铜管,想来起码有十几公斤重。他说: “这个叫‘输傻疯’,是乐队的灵魂。可是吹的人一定要有力气,否则游行时,不要说吹,光扛都会扛死活人!” 因此,我选了“输傻疯”,她和我身高相若,扛上肩膀,我彷佛又矮了半截。 输傻疯很好吹,一吹就响,一响就像牛鸣。说是牛鸣还有点自我安慰,根据同学们的评估,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大象放屁声。 总之,我很满意这十公斤的伴侣,经常把它擦得泛出金光。太阳出来时,正好欣赏漏斗反射出去的金色光圈。我尤其喜欢看光圈笼罩下,人们躲躲藏藏的德性。 养兵千日,用在一时,我们成军不久,欣逢双十国庆。该年适值中山北路陆桥峻工,因此扩大游行,要由总统府到中山堂,绕过火车站,南下陆桥,再回到总统府前的广场。我们学校因为有了乐队,便成为台北各中学的魁首,被指定为“前导”。这简直是莫大的殊荣!我们一边加紧送气,一边幻想着全世界的眼光,都向我们行注目礼。 老实说,那场面着实寒酸得紧,我们乐队只有两只小喇叭、一只中音喇叭、一只低音喇叭、二只伸缩喇叭,再加一只黑管、大鼓、小鼓和我这巍然耸立的又傻又疯!今天台湾任何一个小乡镇的送葬乐队,都不好意思以这种阵营露面。然而人比人气死人,据说师大附中和建国中学跟在我们后面,还都觉得汗颜哩! 虚荣的代价,只有生活在虚荣中的人才能体会,我们在初试啼声之前,只会两首曲子。一是国歌,一是升旗歌,所谓“会”是指吹得出声音来,离不离谱全靠自由心证。只有保证不缺的,就是黑管失控时的高八度装饰音,和大伙上气不接下气的休止符。 游行时总不能老吹国歌吧!要练进行曲,如何练?在哪里练?成功中学小不丁点的,即使在马路上吹,教室里也不得安宁。我们被各班同学咒骂着赶来追去,跑遍了每个可能的角落,却始终得不到知音。后来,我们进军到对街台大法学院的大操场去,想不到连那么高级的学府,对我们的音乐也不能领教。 不得已,我们毫无选择,打算吹升旗歌应卯。刚巧那时“琉磺岛浴血战”正在上演,一首美国海军的起锚歌,人人能够上口。还要练什么?大家众喇叭齐心,共谱一调,一吹即成!于是我们又有了第三首曲子,自创的“起毛歌”。 游行当天,大伙从“启锚”经过“起毛”到“弃锚”,前后三个多小时,指挥很认真,坚持只要路边有人,我们就得吹给他们欣赏。由于从来没有苦练过,嘴皮还很嫩,加上在空旷的地方听不到回音,喇叭声不知悠然何往,只得拼着老命用力吹。不到一会,人人嘴皮都破了,鲜血淋漓。然而指挥的手还没有酸,他又一劲的勇往直前,看不见后面,只是不断地挥舞着指挥棒。为了面子,零零落落的呜咽声便此起彼落。 我的嘴皮还算硬朗,输傻疯也只要送送气就可以了,反正马路上够吵了,谁还来注意是不是有只老牛在哼唧?可是,我却发现了一条物理定律:肩膀上的重量,其“加重量”与距离平方成正比。到最后,我根本不能吹了,只是捧着那千斤宝贝,牛步蹒跚。 这次光荣的代价是后来只要一听到游行,我就感到肩膀酸痛。 我真正的苦难始自初三,那时曹叔叔走了,家中由敏姐独揽大权。她为了要找个女佣费尽心思,三天两天,来一个,换一个。不干凈的她嫌脏;太精明的她嫌贼;长得不好看的,她说丑得讨厌;长得漂亮的,她说会惹麻烦,总之,个个都不如她意。 最后,来了位名叫阿香的女孩,年纪与敏姐相若。她很会察颜观色,一眼就看穿家中是敏姐作主。没有用多少功夫,敏姐已经心满意足,立刻录用。阿香成天跟在敏姐后面,不论大事小事,都能处理得恰到好处。 过不了多久,阿香摸清楚了我们家中的底细,她勤劳地跑进跑出,为父亲倒茶倒水。各种琐事不必吩咐第二遍,一一安排妥当。父亲多年来无人侍候,就连母亲在世时,也没有阿香考虑得这样周到。父亲因此心情转好,脸上也露出了罕见的笑容 。 正像是严冬密云中现出了煦阳,家里一片祥和。连像耗子般的我,也胆敢偶而钻出洞口,小心翼翼地观察天气的变化。 不知是不习惯,抑或是独特的第六感,我闻到了暴风雨前的气息,看到了在宁静外表下,汹涌澎湃的暗涛。 父亲发觉阿香不识字,便开始每天教她,那份细心、那种温柔,完全与我有生以来所认识的刚毅严肃的形象大异其趣。阿香也很珍惜这一个迟来的良机,几乎是废寝忘食地努力学习。 渐渐地,敏姐发觉情况失去了控制,便开始在父亲面前,抱怨阿香未尽职责,父亲每次都只是笑笑了事。若敏姐暗示要开除阿香,父亲便晓以大义,叫她要体恤下情。于是,敏姐与阿香的冲突表面化了,常常为了一点芝麻大的事争吵不休。阿香先是忍耐,然后父亲介入,责备敏姐任性,胡作妄为。 终于有一天,两人大打出手,互有瘀伤。 父亲甫下班回家,敏姐就在房中呼天抢地,哭诉母亲不在身边,竟连佣人也来欺负。阿香则泪珠涟涟,轻声细语,委屈不尽地向父亲辞职,要求返乡。 好戏连场,父亲一会儿大发雷霆,声震屋瓦,闹得鸡犬皆惊。却又立时婉颜悦色、温声细语,对阿香好言相劝。我躲在一边旁观,眼界大开,至此方知世上真有“双重人格”这回事。结果父亲不仅挽留了阿香,听说还加了薪,敏姐这时才知道大势已去。 一天,我正在车库门前玩耍,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猥猥琐琐、身材矮小的男人,他说要找“魏桂香”。我直觉地说: “我家没有这个人。” 他犹豫了半响,从口袋掏出一个信封,递给了我。发信处竟是我家的地址,我抽出一看--粉红色的信纸。我记得敏姐也有,而且最喜欢拿来炫耀。信纸上只画了一个不太写实的乌龟,我猜到是怎么回事了,便问他: “你是找阿香吧?” 他点点头,于是我进屋去把阿香找了出来,阿香一见到他,几乎呆住了。 我不知他们说了些什么,晚上,父亲眼睛红红的,不作一声。阿香侍候完毕,整理好行李,不声不响地走了。 敏姐预期的胜利并未到来,一家大小似乎都成了父亲的眼中钉,见谁骂谁。连从来重话都没听过一句的妹妹,也被骂得直哭。 敏姐曲意承欢,给父亲倒茶、拿水,自动地擦窗子、洗地板,破天荒地担负起所有的家务来。父亲则一时嫌茶冷了,一时又骂水太热,总之,没有一件事称心如意。 对我而言,这些算是小场面,棒子没落在身上,骂骂不关痛痒。可是,敏姐生平没有受过这么多气,常常背着人偷偷饮泣。 这种地狱一般的生活才不过半个多月,父亲的骂声沙哑了,敏姐的面庞也消瘦了。我则小小心心地,深藏在防空洞里,竖起了耳朵,连大气也不敢出。 突然有一天,阿香回来了,居然还是敏姐亲自去“迎驾”来的。阿香送了敏姐一套化妆品,送父亲一个手织的绣花枕头。家里恢复了平静,父亲不再骂人了,阿香则除了侍候父亲外,对谁都不假辞色。 老实说,我对阿香毫无恶感,甚至希望她永远留在我家,帮我化解无情的风暴。只有阿香在时,我可以向她请求买新鞋、新衣。出了问题,也可以请她代为说情。我常常听到她那带有黏性的温声柔语: “老爷!小孩子嘛……”父亲哼了一声,笑声传来,雨过天青。 这次阿香回来,还有个附加条件,她每周只能做五天。也就是说,有两天晚上她必须回家陪她先生。每当她回家前,必定会细心地安排好一场“牌局”,然后吩咐我倒茶送水、收拾桌椅等善后事宜。 打牌有所谓的“抽头”,每次三十、五十元不等。第二天阿香来了,我再把头钱给她。如此这般,等因奉此,日子过得尚称平静。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头钱”应该是给辛苦侍候别人的人。既然工作的是我,为什么不该我得?我隐隐感觉到这种理论在我家行不通,但看看手中的四十块钱,那种诱惑力实在拒绝不了。说不定父亲不会知道,至少,我扣下一半,想来很难查出。 我只拿了二十元给阿香,过了一会,父亲一言不发,把我揍了一顿。 我知道是为了钱,壮着胆子说: “这是我辛苦工作的钱,为什么不能拿?” “你工作是应该的,我养你这样大,做点事也不甘愿?”父亲又打了我一棒。阿香过来把父亲拉开,说: “老爷,不要生气了,二十元算什么嘛!” “算什么?年纪这样小,就让他养成剥削别人的习惯,长大了还得了?这是品德及人格的问题,与钱多少毫不相干!快给我把钱拿出来。” 这种价值观是传统中国社会立身处事的标准,我知道父亲说得有理,但我从来没有零用钱,这二十元我已做了几十个难以取舍的计划。硬着头皮,我说: “我把钱花了。” “混帐!你不愁吃,不愁穿,还要什么钱?” 我一听到这句话,感到冤枉万分。我脱下上衣,拿给父亲,说: “我的衣服破成了这个样子,比乞丐好不到那里,同学都笑我没爹没娘……” 那衣服破了无数个洞,都是用铁丝“缝”住的。铁丝见水就生锈,衣服上斑斑的暗红色,好似秋天的枫叶,飘了一地。 父亲见了,更是生气: “你为什么不说?我又不是你的后父。” “我怎么没说?每次说起,您老就骂我不爱惜衣服……” “是呀!你看我的衣服,穿了好几年,有哪件像你这个样子?你不爱惜,就算给你买件铁的也没有用。” 我乘机又把眼镜取下,我的眼镜除了玻璃片还完整外,镜架上缠的是细铁丝,镜脚也是用粗铁丝取代的。父亲还要骂,阿香倒是眼圈红了,她说: “这都是我不对,我从来没有注意过小少爷穿的是这样。老爷,您也别生气了,让我来想办法吧。” 那是考高中之前的暑假,不必再穿制服。她不知从何处弄来一些救济品,总算把我的护身铁甲丢进垃圾桶中。 进了高中不久,有一天父亲回家后脸色铁青,我照例去给他换拖鞋,提皮包。父亲理都不理我,冲进屋里,与阿香谈了一会。出来后,不问青红皂白,把我狠狠地揍了一顿,打得我莫名其妙。我还期望阿香来解围,但阿香始终在房里,没有出来。 打完了,父亲没有教训我,走了。第二天我正在做功课时,父亲又来揍我,说: “你娘的狗东西,做功课装给我看!打死你。” 一连几个月,父亲见着我就骂,我若是开口,马上就拳下如雨。任何事都可以构成理由,甚至于不需要理由,就像冲着了太岁一般,万事不吉。打骂不说,父亲的眼中还带着一种恨毒的神色,彷佛我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令人心神俱颤。 古人曾说:“欲入人罪,何患无由”?可是总应该有个原因,比如说我做了什么天大的坏事,令父亲深痛恶绝,连向我解释都不齿。有什么事这般严重呢?我到底能做出什么坏事来呢?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糟糕的是父亲不开口,我又不能问,我不知道我所不知道的事。很可能我做了什么,但我却不知道是错事,更不知道后果如此严重,怎么办呢? 终日生活在恐惧中,风吹草动都令我心惊胆战。我并不是怕挨打,挨打其实是我练“气功”的良机,身体反倒越打越壮,骨头特硬。但父亲的神色让我感到自己是普天之下最不可原谅、罪该万死的恶棍,他越是不说,我越是不安。 有一天,父亲吩咐我中午请假回家,一进家门,志学已坐在客厅里。大家静静的吃完午饭,一副“山雨欲来”的情景。果然风起了,吃完饭,父亲突然对志学说: “你带他去吧!” “去哪里?”我忍不住问。 “去哪里?去医院!”父亲没好气地说。 “去医院干什么?”我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 “干什么?看病!” “看什么病?”我越搞越胡涂,明知要挨骂,也忍不住要问。 “看什么病?神经病!” 是骂我神经病呢?还是说我有了神经病? “神经病?” “神经病!”父亲答得斩钉截铁。 “我没有神经病呀!”我这才了解父亲的意思。 “就是因为你有神经病,所以你不知道你有神经病。” 我还能说什么?原来如此,我终于懂了!天天挨打是因为我有神经病!可是,我有神经病吗?我实在说不上来,说不定我真是有神经病,而自己不知道!满心懊恼下,默默不语的跟着志学到了台大医院。 那时的台大医院规模远不如今日,一进大门,只有左右两个挂号处。左边灯光明亮,是一般门诊,有两三个窗口,很多人在排队。右边则冷冷清清、阴阴暗暗的,只有一个小窗子,前面有人挂号,我们便排在他后面。 志学交游很广,朋友甚多。无巧不成书,这时对面走来一对夫妻,见到志学,立时亲热地打起招呼,随即关心地问道: “怎么啦?来看病?” 志学苦笑了一下,说: “不是我,是我这位亲戚。” 那位热心的太太看了我一眼,说: “他身体很好呀,是什么病呢?” 志学一时语塞,连忙看看挂号窗口的牌子,我也跟着看。上面写的是:“花柳科、痲疯科、精神科”志学毫无选择,只好说: “这个……精神科……” 我着实讨厌这位太太的啰嗦,便把眼睛一瞪,直直地望着她。她多半是被我那副精神病的症兆吓到了,忙拉着她那位不识相、还想问下去的先生,回头就走。 精神科在右侧的地下室,阴暗潮湿,里面等着看病的人无一不是稀奇古怪,有的手舞脚蹈;有的则仰首对天喃喃自语;有的龇牙裂嘴,其状可怖。他山之石可以攻错,我不禁怀疑自己在别人眼中是否也如此。 的确,如果一个人患了神经病,他多半不知道自己是神经病。我溜到厕所中,面对着镜子,仔细彻底地自我检查。表面上我一点都不像门诊室中的那些病人,可是当我模仿那些怪相时,自己也不禁怀疑,我和他们之间到底有多大的分别? 志学虽然就在我身边,我却不敢问他。他只是奉命而来,难道他分得出谁有神经病吗?话说回来,如果我真的有神经病,或许就可以不必上学了,父亲也会原谅我这个神经病儿子,对我好一点,也许还可以少挨些打骂。 在胡思乱想中,一位年轻的大夫叫我到一间小房中,他拿了一本涂满各种水墨、毫无规则的图画,要我说出看到什么。我看了半天,只是一团墨汁,什么都不像。但那位大夫坚持要我说,就算是胡说也行。 我觉得这个世界简直是疯了,父亲硬说我有神经病,平常又莫名其妙的打我骂我。现在碰到这个大夫,给我这本怪画,还强迫我胡说,到底是谁有神经病呢? 再一想,刚才不是想得很清楚吗?神经病又怎样?做人到这个地步,生不如死,还有什么好争的?你们既然要我胡说,好极了,我且胡说给你们听! 我连图都不看,脑中想到什么便说什么,说得又多又快。只可怜那位年轻的大夫,运笔如飞,连抄都来不及抄,不断地叫我说慢一点,怕遗漏了重要的线索! 说完了,如释重负,我开始相信自己的确有点神经。后来,又换了一个房间,有位年长的大夫,他坐在一盏灯的后面,把灯对准我。灯光直照着我的眼睛,我完全看不到他,就像对着一面光墙,弄得我心神不安。只听他问道: “你知不知道为什么会来这里?” 他这一问,就像一把刀陡然刺进我灵魂的深处,是那么赤裸裸的,那么无情。伪装的面具只是纸一般薄的自我安慰,纵使小心翼翼的不去碰它,也难保能支撑多久。经他这么一戳,我再也控制不住了,立时声泪俱下。 一口气如同决了堤的长江大河,我把家中所见、所知的情形,由母亲的过世、敏姐的跋扈、阿香的传奇以及我在学校的遭遇等等,一股脑像是洪水般的倾吐出来。那道光墙彷佛是张白色的光毯,静静地载着我,透过时光的窄门,回返到过去。我勇敢地揭开了尘封的疮疤,一一展开,彻底清洗。等我脑中一片空白,再也没有话说了以后,我问: “大夫,我是不是真有精神病?” 那大夫冷静地说: “你父亲才有精神病!” 苦与乐原是个人一己的主观认知,对某些人说来是痛苦的事,却很可能是另一个人快乐的泉源。实际上,人对一件事的经验,经常是苦乐交杂,两者不可能独立存在。不利的刺激引起身心自然的排斥,此种感觉即为痛苦,是人力求避免的。等到身心痛苦解除的那一剎,心理上所感受的冲击由不利的一端,化为有利的另一端,则为快乐。 从哲学及心理学上而言,痛苦的解除才是快乐。也就是说,痛苦与快乐原为一体的两面,互为因果。而且就如反作用力一般,两者的方向相反强度相等。痛苦越深,解除时所获得的快乐感觉越是强烈。只是有些痛苦经过长期累积,感受已经麻痹,日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人常无从认识其痛苦的本质罢了。 我长年埋藏在家庭不幸的阴影中,习惯于那种一成不变的模式,早已丧失了辨识的本能。身边的一切与真实的人生好象隔着一层浓雾,恍恍惚惚间感觉不到明确的棱线。好在我受过还珠楼主的洗礼,有着用不尽的幻想,很容易逃遁到虚无的他乡。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到,自己脆弱的心灵竟然牢牢地关闭在过去那冰湿寒凉的暗室里。当我从苦涩的记忆中,看到一个无助的身影,在环境的重压下,承受着难以名状的折磨。那时,与其说是悲恸,倒毋宁说是惊悸来得更为贴切。 我喜欢看小说,尤其偏爱悱恻缠绵的悲剧,因为在直觉上,“我”并没有身受其苦,但却将故事的情节与自我的经历溶合为一。我所感受的正是我熟悉的情绪,而由小说故事中接受的,却是变化曲折、多采多姿的人生。如此一来,既挑起了自我的情绪,又美化了个人的感受,遂有如醉如痴之感。 在这次的自白中,我是故事的主角,却又是旁观者,每一个封冻经年、以往不敢触摸的细节,都栩栩如生地飘扬在另一个时空! 待我全部倾吐完毕,有如看完了一本书,应有的激情反应,已经化为余烬,所以我能很冷静地探索内心中的真相。 使我感到惊悸的是,在看了那么多小说后,很难相信自己居然也在活生生的天伦悲剧中!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我能活到今天,为何不能面对明天呢?医生证明我一切正常,我就应该正常地活下去。 当我由桎梏中解脱出来后,渐渐感觉到有一股涓涓的快乐清泉,由无到有,开始流过我的血管。这种感受非常可怕,它使我认识到过去生活的痛苦,因而经常设法逃避回忆的折磨。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我对父亲的畏惧已经成为本能的反应,连心中一点不敬的念头,都会遭到良知的围剿。 另一方面,由于无尽痛苦的积累,使我在青少年那段岁月里,有任何一点小小的收获,都能在心灵上带来无上的冲击与快慰。就像个饥渴不堪的流浪汉,不论什么食物,只要进入口中,都觉得鲜美异常。 左邻宫家有十个孩子,最大的儿子滞留大陆。老二比我大三岁,老三与我同年,老四稍小,四个都是男孩子。再下去约每隔一年一个,第五和第六位是女孩,下面还有二男二女。妙的是他们从老三以下,二男二女,梅花间竹,对称工整。而且一个面貌酷似母亲,另一个则具有父亲的轮廓。 孩子多,声势自然就浩大,我们住的宿舍是木造的平房,连院落约有一百坪。地方虽然不很大,可是一到晚上,只要家长不在,电灯一关,室内加上室外,捉起迷藏来,十几个小萝葡头,就能吵得天翻地覆,那股兴奋刺激的活泼劲,真能令“佛跳墙”! 然而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他家的问题是婆媳不和,婆婆认为经过多年的煎熬,好不容易熬成婆,理当手操家中生杀大权。而做媳妇的受了新时代的洗礼,憧憬着幸福的新式家庭,也没有理由放弃任何属于自己的权利。 这场两代争夺权利的战争,由大陆延伸到台湾,越演越烈,终至水火不容。宫伯伯是个孝子,起初一直保持中立,避免介入。但这事闹得太久了,最后,不由自主地,他也卷进了这场风暴。他一面劝老人家慈祥谦和些,不必争权揽势;另一方面又强力压制妻子,希望能遵守三从四德。 宫伯伯是辽宁籍旗人,身材削长,面容清秀,年轻时有“美男子”之称。他说话慢条斯理,冷静从容,从来不疾声厉色,与我父亲完全是两种典型。宫伯母是江南人,年轻时也曾倾倒不少众生。做了十个儿女的母亲后,身材已是臃肿不堪,脾气也暴躁非凡。尤其是她的嗓门奇锐,叫骂之声能使风云变色。 那种家庭悲剧着实令人难忘,对我而言又是另一种体验,在不同的屋顶下,缊酿着不同的问题。我原是羡慕他们家中欢乐的气氛而来,也曾试着把满腔的烦恼宣泄在欢笑中,然而现实永远是现实,不论人躲到哪里,都躲不过残酷的现实。 经常,正当我们在玩耍或者讨论功课、作业的时候,就会听到宫伯母一声暴喝、宫老太一阵嘶吼。余音还在耳中,大家的脸色就像掉落在地上的酒瓶,碎片和着水酒,飞溅四散,一个一个无助地,就此凝固在那一剎。 我很喜爱透明的物体,喜欢那种光色的流动,似是永恒而又变化无常。肥皂泡很能代表欢乐,不论我们多么努力的吹,也不论肥皂泡有多大,彩色有多鲜艳,它总是在飘逸绚烂、令人陶醉的当儿,突然之间,破掉了。 大概正因为这种不确定的感受,使我更能珍惜在宫家所得到的欢乐。爱屋及乌,他们家庭的遭遇,也就成为我心灵负担的一部分。 我很能体会宫伯伯的心情,矛盾痛苦成为他难以启口的包袱。再加上来台湾以后,事业很不顺心(记得他曾经出面检举一位表面德高望重,实际上却贪渎枉法的长官,但在权臣当道,官官相护的白色时代,他反而成了代罪羔羊)。在多方面的折磨下,我所见到的宫伯伯,已经是位沉默寡言,满腹心思的憔悴长者了。 宫老太还有一个女儿,也住在台北,本来议定与宫伯伯轮流,各奉养半年。但为了老太太,女儿的家庭也失和,闹得几乎要离婚,所以不得不把责任推到做儿子的身上来。 宫老太当时已年逾七十,身体健朗,耳聪目明,牙齿居然连一颗都没有松脱。她床下藏了不少零食,在几十只“鼠视耽耽”的小眼睛下,她抱着“众乐乐,不如独乐乐”的矜持,我从来没见她给小孙子们分享过一点一滴。她经常装得老态龙钟,穿著破烂,到处陈诉儿子女儿的不孝,以争取街坊邻里的同情。 最初这种诉求相当有效,也给宫家带来不少困扰。可是,日子一久,大家看透了宫老太太的为人,避之唯恐不及。最后,宫老太连聊天的对象都找不到了。有一次宫老太为了抗议大家对她不尊敬,在台湾街头运动还没兴起之前,她口中还嗑着瓜子,人就大剌剌地横睡在马路中央,一时交通阻绝,人人为之侧目。 父亲常常拿他们一家的事迹,做为机会教育的活例,认定他们“伦常败坏”、“德行斲丧”。既然不幸为邻,唯有保持距离,以免受到污染,更严禁我们与宫家来往。 不幸的是隔壁随风传来阵阵孩子们的欢笑声,丝丝扣着心脉,我越想压制,对那些声浪越是敏感。终于,有一天,顾不得可能发生的后果,我跨越了意识型态的屏障,投奔自由,加入了他们的阵营。 虽然只是一墙之隔,气氛却有天壤之别,我家总是阴沉沉地,没有什么声音。每个人都与其它人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小心翼翼地,力求避免触及尚未愈合的创口。宫家则是叽叽喳喳的,大的叫,小的闹,从无宁时。兄弟姐妹之间,经常为了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争得面红耳赤。可是一转身,一切又忘到九霄云外。 这是一种崭新的体验,对我日后发展人性理论,有很大的助益。因为人的认知都来自经验,而人生苦短,绝无可能遍阅各种人际关系。经历不足认识就不全,若连人生都认识不全,从何而知人性? 在理论上,人性不过是人对外在事物的反应作用,设若人能经历到事物的极端现象,就可以推测出人性的正常反应。在我家,人与人之间的磨擦,必然会导致灾难。宫家则刚刚相反,他们从小到大,彼此之间争执不断,反而能维系亲密的感情。数十年后,我家里的姐妹亲戚,几乎是个个老死不相往来。他们却兄弟姐妹团聚一起,成了一个小社会。 我家兄妹,各谋其是,独立无援,各自朝向学术、事业发展。而宫家比较重视亲情,互相依靠,互相协助,大家吵吵闹闹如故,彼此之间的利害关系却也越绑越紧。 当然,我那时还没有这些认识,只是羡慕混合着难言的懊恼与无奈,我谨慎地生活在这两种极端的天地里,由于早年养成了观察的习惯,便不然而然地开始思索。为什么世界这样不公?为什么人与人的遭遇是这样的悬殊?为什么我会痛苦?为什么别人也会痛苦?为什么欢乐的时光总是那样短暂? 从根本上说来,欢乐幸福是人人所追求的目标,得到了,心理满足了,就不再奋斗追求。在另一方面来看,欢乐幸福仅是一种主观的感受,感受之时,心智活动暂时终止了,坐视时光流逝,再等待下一刻的来临。 宇宙不停的进化,环境也不停的改变,人的一生处在这无常的世界里,年轻时的身心结构,最适合学习、适应。如果在这段时间里,自我得到了满足,心智活动一停止,也就失去了人一生中最佳的学习良机。 环境是人身处的时空与讯息,刺激则是内在及外在的各种主观客观的变化。在客观环境的刺激与自我经验交互作用下,渐渐形成了主观对客观的认知,并影响了自我心理的韧度。在人的学习、适应时期中,若客观环境的变化越大,人的韧性就越强。这情形有如冶金炼钢,不经过高温加压、千锤百炼,就得不到精品。 环境的变化无尽,人对变化的选择却有限,两者之交集,就是所谓的“机运”。变化程度与人心韧性的乘积,等于机运的绝对值。绝对值高者,表示人的应变能力强,在社会上将有更多成功的机会。 中国人很相信机运,却不知道人心韧性操之在己。人固然无法改变环境,但是只要愿意,却很容易适应环境。在痛苦中成长的人,知道如何调适自我心态。反倒是年轻时享受快乐幸福的人,认定了快乐幸福是理之当然,心态逐渐定型,面对未来万变的世事,其适应能力必然有所不足。 在青少年时期,人的生理心理正在发展,对快乐的认知以及对痛苦所能忍受的极限,一切根据其本身的经验而定。所以,成长在幸福环境中的人,一旦遭到社会的压力,往往容易崩溃。反之,早年经历的苦难越多,往后心理上越容易获得满足。 说得更具体一点,年轻时所认知的快乐与痛苦,与成长后的感受未必相同。以我自己为例,我很庆幸得以早日经历到人间的酸、甜、苦、辣,尽管当年的煎熬,我几乎难以度过。但日子一久,就认定世事应该如是。再有机会换个环境,与他人相比,才发现自己更能领略幸福的滋味。心理有了安慰后,韧性一天比一天坚强。到最后面对真实的人世时,已经有了充分的认识和准备,故能应付裕如。 既然人的成长完全根据环境的发展而定,人所积累的经验,只是因应环境的结果。那么,在人类还不能绝对的控制环境之前,我们怎能期望有一种理想的教育方式?为了避免受苦,把儿童保护在人为的温室中,结果必将使之失去心理建设的机会。又如何能期望儿童在成长以后,能适应现实的社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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