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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五八


    其政闷闷,其民醇醇;其政察察,其民缺缺。◆起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承
    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  ◆转
      人之迷,其日固久。
    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  ◆合
      光而不耀。

◆起-观察
    ┌────────────────────┐
    │其政闷闷,其民醇醇;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
  注
  客观真实:人民与政府之间,其关系是互动的。
  解
  老子认为:国家之政策平实,人民的生活也就淳厚朴实;如政策严明,人民将因畏
    惧而心存侥幸,民风浇薄。
  释
  政策如载民之舟,平坦宽大,则人民行动自如;如分舱互隔,不但人处处受限,且
    有阶级之别,自然有不平之鸣。

◆承-现象
    ┌───────────────────┐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
    └───────────────────┘
  注
  客观真实:久晴后阴,久阴必晴。日夜相循,阴阳互动。
  解
  老子认为:幸福的感受,是因为与所经历过的灾祸比较而得。而灾祸往往是享福太
    过,轻忽了事态的必然性而产生的。
  通
  ●《易经˙复卦》彖曰:『复亨刚反,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疾朋来◆咎。反复
    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利有攸往,刚长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孟子˙告子下》:『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
    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
    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淮南子˙人间训》:『近塞上之人,有善术者,马无故亡而入胡,人皆吊之。
    其父曰:此何遽不为福乎?居数月,其马将胡骏马而归』。
  释
  祸、福是人因生活遭遇所得的模糊认知,皆由无数因果所累积,绝非片言可表。两
  者原是一体的两面,有如电性磁力,不可分离。
  有努力才有得,有得才能享受,因此享受就是福。享受时人必然懈怠,懈怠必然有
    失,有失即招祸,复因畏祸而努力,如此循环不已。
  趋利避害是人性之常,除非人能明理持道,否则在得利之时,意兴风发,必有考虑
  不周之处,以致伏下了后害之因。当祸害临身,人在避害之际,戒慎恐惧,多
    方深思,则又种了善根,是剥复相循也。
  以人之身体为例,食物不足为灾祸,故人必须劳动、工作,以求温饱。温饱为福,
    是祸兮福所倚。优裕的生活中,食物丰富、工作轻松,于是营养过多,劳力太
    少,身体中脂肪累积,各种富贵病因而蛰伏。
  再换一角度来看,耕耘须劳心劳力,为人所恶,可谓祸矣。然耕耘能累积「功」,
    是『祸兮福之所倚』。功足是收获之始,收获乃指有所得,为人所喜,可谓之
    福。收获则消耗前所累积之「功」,是为『福兮祸之所伏』。待耗尽前功,祸
  之极矣。故取舍之道,勿以祸为苦,有福之时,勿忘耕耘即可。

◆转-原因
    ┌───────────────────┐
    │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
    │  人之迷,其日固久。        │
    └───────────────────┘
  注
  客观真实:能量变化,永无已时。
  解
  老子认为:到底这之间关系如何呢?由于祸福无定,互为因果,反复变化,正可能
    变成奇,善也可能变成恶。人们为之困惑不已,已经很久了。
  释
  在一定的时空之中,能量作用产生功,若能量差异过大,必产生激烈的变动。生命
    体之所以能生存,乃系经过亿万年之进化、适应,与时空中的能量变化,取得
    平衡所致。
  人世亦同,在某一特定的环境(包括社会、地缘、习俗)下,经过人类长时期的经
    验认知,得到了一平衡的标准,凡有利因素高于此标准的,便称为「福」,低
    者则为「祸」。由于此标准系一平均值,(请见章一之论),若从宏观的空时
  来看,福多了,值偏向上限,平均的结果,遭祸的机率就会升高。同理,祸多
  了,已经偏于下限,则福也将使之平衡过来。
  唯限于地球环境中有限的资源,以及均衡的能量现况,人类正由过度享福的尖锋状
    态,渐渐走向下坡,是以过去及当前所享的福,势将为后世之灾祸酿因。纵观
    地球生态及社会现状历历在目,即可印证。

◆合-结论
    ┌───────────────┐
    │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 │
    │  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
    └───────────────┘
  解
  老子认为:明此道理的圣人,能坦然自持而不取舍于祸福,虽行事方正却不伤及他
    人,自持原则而无害于人,真直坦率而不放肆,虽道德学问过人,却隐匿其锋
    芒,不会刺人眼目。
  通
  ●《章四一》:『大方无隅』。
  ●《章四五》:『大直若屈』。
  ●《章五六》:『和其光,同其尘』。
  释
  明了祸福之道者,知两者之不可分,一体视之。其法为不追求物欲,不与人争利,
    保持正直的态度,但却自我约束,虽明事理却深藏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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