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第二章 弱肉强食


  华北小学是个住宿干部子弟小学,地处北京新街口崇元观。
  走进学校大门迎面是一花池,盛开着一大堆鲜花,再往前是办公室,左右各一排厚厚的小柏树。宿舍在西部,礼堂在东北部。一条环型水泥路包围着中间的教室区,路旁有一棵棵粗大柳树。
  大操场在学校最北侧,我们经常在这儿踢足球;西北角是饭厅,大师傅做的西红柿炒鸡蛋、韭菜烧对虾喷香可口,至今难以忘怀。
  我对华北小学班主任还依稀记得。她姓居,短头发,有两颗大金牙,酷爱抽烟。脸色黝黑,皮肤粗糙,嘴唇枯干。她看同学时,表情淡漠,不苟言笑,那眼睛像是一头豹子的眼睛,冷酷无情。在课堂上对不守纪律的同学,敢用教鞭戳。
  对她就这点儿印象。
  我们住的宿舍有20来人。一人一张白色小床,床四周有栏杆。一位年轻阿姨陪着我们住。当我们还只七八岁时,就已知道了这阿姨每晚上要关灯洗屁股。阿姨个子不高,胖乎乎的,红红的园脸长得很甜,眼睛乌黑,嘴角老挂着微笑。她梳着一个小辫子,爱带着我们一起打秋千,打得很高很高。
  我喜欢她又怕她,平日不敢多和她说一句话。
  还模糊记得班里几个同学的姓名:
  一个叫齐峰树,是个瘸子,走路一拐一拐,受尽了本班和外班的男生欺负,不知小孩为什么那么恨瘸子;一个叫周小周,圆头圆脑,像个娃娃,皮肤白白嫩嫩,挺可爱,就是整天搭拉着2寸长的鼻涕丝,他跟人打架的一绝是往你身上甩鼻涕;还有个叫方征,是方晓天的孩子,瘦小白晰,跟我关系不错。我和他为表示友谊,曾经掏出小鸡鸡互相对碰过--象征我们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还有一位嘴唇上有豁口的同学叫李春生,家住铁道部宿舍。好像是个怪物,没人跟他好。小孩对身体有缺陷的人似乎总有某种敌意。我俩倒能玩到一块儿。他曾在一木板上画了支驳壳枪,大小和真的一样,再用锯锯下来,染成黑色,送给我。
  表面上,学校里到处是美人蕉,各种鲜花芳香秀丽,蝶飞翩翩,一派和平景象,其实这是个赤裸裸的弱肉强食的世界。
  小学一年级是学校最底层,二三年级的男孩子喜欢拿我们当显示自己力量的目标。我的小人书会被高年级的无缘无故抢走;我正玩爬绳,高年级的来了,吼一声就给我轰走;我在沙坑里费了好大力气做的地堡、飞机场、壕沟、公路,高年级的过来一脚就给踩塌。有的高年级的还爱用猴皮筋射纸弹,打我们的头。
  两次开刀,把我这7岁小孩仅有的一点点勇气全开没了。特别是第二次开刀,伤口中间老有一绿豆大的窟窿不愈合。以后又多次去医院,医生用一块蓝色的小晶体放在伤口上烧,费了好大力气才把这个窟窿给解决。我的身体一直很虚弱,又是从托儿所进到小学,没在胡同里呆过,像一只和平的小兔子,不会掐架,不会骂人,不会吵嘴,自然就成了其他孩子宣泄多余精力的对象。
  打人对一些男孩子来说似乎有无穷的乐趣,是最刺激的娱乐。
  我清楚记得,刚上学校不久,就在厕所里被打躺下。原因忘了,可能是课间,上厕所的人多,这高年级的嫌我挤了他,一拳把我打倒在厕所的一摊尿里。那时刚动完第二次手术,一打就倒。我坐在这大片尿里哭泣着,却没人理我。最后快上课了,害怕迟到,只好自己站起来,一步一步走回教室,棉衣上粘着湿湿的尿迹。
  在班里,我是少数最懦弱胆小的几个。连个子比我小的高年级的孩子,都敢抽我脸。或许小孩子间打架的事太多,或许是住校,老师根本管不过来。
  华北小学校给我的印象是个充满着暴力的动物园,我身边的同学尽是些小狼。不折不扣的弱肉强食。你要想在同学中有威信,必须打人厉害。小孩子根本不认你功课品行好坏,就认你能不能打架。
  只要老师看不见,朝弱小同学砸一拳,打了就跑,那兴奋,那陶醉就好像吃了一块糖,拣了一个弹球,特别开心。能抽人一个耳光就更甜蜜了,因为那响声比蝈蝈叫有趣儿的多,真是莫大的享受!
  还记得一个下雪的天,孩子们都非常高兴。在幼小生命中,很少看见下雪,一下了雪觉得那么新鲜,那么激动。有的做着雪人,有的打着雪仗,有的在踩硬的雪上滑。
  我也为这罕见的洁白大雪喜悦,不由自主像撒欢儿的小马一样跑起来,越过了一群群同学,继续前跑。这时,一高年级的小孩突然跟着追过来,我还不明白怎么回事,就开始挨打,拳打脚踢。我很害怕,一点不敢还手。最后他看见一群女生走来,又狠狠抽我一耳光。多少年过去了,我都不明白怎么招了他?是我这么跑,超越他,冒犯了他的尊严?是我这么快跑,抢了他的眼,触发他的好强心?或是我这么狂跑,招引了女孩子的注意,惹他嫉妒?
  我跪倒在路边的雪地里,啜泣着,希望来来往往的那些人中,会有人来给我一点安慰和帮助,会有人仗义执言。但过往的孩子们继续说说笑笑,没有一个人管。童年的雪,给我带来着记忆就是这次被打倒在雪地里,让熙来攘往的同学观看,为一群女孩子不屑一顾。
  好像也是这个冬天。我戴着棉帽子,暖和和地去教室上课,几个高年级的同学走过来。其中一个二话不说,一巴掌将我帽子削到地上,然后就当足球一样地踢起来。你一脚,我一脚,又踩又踏,还兴高彩烈地叫唤着。我追到这儿,帽子踢到那儿,故意不让我拿着。
  当我长大后,谁要是用脚踢我东西,怒火满腔。
  我还记得不知是谁把绿色的鼻涕甩在我身上,因为是冬天穿着棉袄,我也不知道。直到有同学告诉我,脱下衣服,才看见自己后肩上挂着这一缕液体。
  班里弱小同学身上的衣服常常是厉害孩子擤鼻涕后擦手用的手绢。
  我曾被四五个孩子压在最底下,几乎窒息;胳膊被拧脱臼过;头被其他小孩多次开瓢儿,伤疤累累……挨了打,还不敢告老师,完全被这些野小孩镇住。
  那位三瓣嘴,比我还惨,经常被人吐唾沫,揪头发,抢走从家里带的吃的。
  华北小学让我知道了小孩子中间,没道理可讲,拳头就是道理。谁拳头硬,谁就是大王,走那儿都前呼后拥。孩子的世界和动物世界一样,只认个儿头和力气,牙齿和爪子。
  因为都住校,同学们彼此相处的时间长,老师不在的时候多,实力决定一切。
  我们托儿所里出来的孩子被阿姨宠得弱不禁风,太柔和,太文雅。远不如胡同里的孩子剽悍,抗击打,结果成了一帮胡同里的野孩子欺负取乐的对象。我永远忘不了这一段总挨打的经历。常常有人毫无理由地给我一下,打得突然,结束得也突然。还没看清是谁,打人者已逃之夭夭。对他来说,这是小狼在玩弄自己的猎物,练扑食本领,对我来说,却是羞耻和疼痛。
  我被打得心惊胆战。操场玩游戏时,若有高年级的走来,马上就失去玩儿的兴致。即使他比我更弱小,也发怵。
  刚上学时,母亲给我带了一堆水果,当时香蕉、苹果、桔子都比肉还贵。我把这些吃的放在床下的柜子里。结果一个没吃,全不翼而飞,但我不敢告老师。居老师太厉害,见了她连话都不敢说。每逢路过老师办公室时,心都吓得嘭嘭乱跳。
  我还记得妈妈曾给我买了一双帆毛皮鞋。这在1955年时,算是很高级的鞋。可我觉得太与众不同,不好意思穿,就放在床底下。结果一只鞋的耳朵被人给剪掉。我也不知道是谁干的?可能是用来做弹弓夹石头的皮子了。
  因我不喜欢穿这鞋,母亲就判断是我自己剪的,批评我穿衣服挑挑拣拣,不艰苦朴素。我竭力向她解释不是我剪的。她不相信,认为没有人会干这种事,除了我。
  母亲对学校里的弱肉强食,小孩子潜意识里的嫉妒心完全没体会。
  嘴唇上有豁口的那位,二年级时就做手术缝了,留下一个大疤,依旧饱受欺凌,一跟同学有了矛盾就被骂作兔子嘴。我俩同病相怜,都不喜欢这个冷冰冰的班级,常在星期日回到学校后,一同钻到柏树墙里抱头痛哭。
  班里最厉害的是个蹲班生,个子高大,身强力壮,满脸疙瘩,叫邓东进,父亲在解放战争中牺牲,伯父是中共早期领导邓中夏。特爱欺负人,常无缘无故地打同学。他扭过我胳膊,把我扭得像麻花一样,逼叫他爸爸,我只好乖乖地叫,比真爸爸还叫得响。最狠的是他会慢慢地走到我面前,微笑着朝我脸上吐唾沫。我只敢用手擦去,却不敢同样啐他一口。
  因为软弱,无自卫能力,我只好违心地当他的小喽罗。他要找外班的吵架,就簇拥在他身后;他要我背他上厕所,就给他当马骑……但无论怎么拍他马屁,到时自己挨了打,他并不热心管。
  与这小霸王相比,不甚关心我的父母就太仁慈善良了。从星期一就盼着快点到星期六下午,家里来人接我。到了星期六中午,是个最快乐的时刻!谁的家长来到,广播里就喊谁的名字。每当我听到喇叭里叫到了我的名字,心里甜蜜极了,马上就往大门口跑。哥哥常来接我,有时母亲也来,父亲从来没有。
  但星期日下午又是最悲惨的时刻。千不想,万不想回学校去。回到那个总被强壮小孩欺负,充满暴力的动物园。其他时刻多调皮,一到星期日下午我就变得格外老实听话,对母亲格外热情,格外逢迎,期望着她让我在家里多呆一会儿。
  可常常连晚饭都没吃,就被家里送回学校。刚一进学校,想到又沉浸在冰冷的,没有尊严的,要向厉害小孩点头哈腰的环境里,痛苦万分。不愿意回宿舍,觉得校门口是离家最近的地方,最温暖的地方,经常躲在校门口的柏树里啜泣。
  生活上父亲从不管我,母亲是事业型的女性,非贤妻良母,终日埋头写书,也不大过问孩子。我没有合适的棉衣、棉鞋。每到冬天,脚常常冻肿。我讨厌洗脚,因为洗完后,湿脚特容易冻。这习惯沿袭至今。
  冬天被冻得瑟瑟发抖时,下课后,我最喜欢和几个孩子玩儿挤墙角的游戏,一个人在最里面,其他人往他身上顶,撞……当我被挤在最里面的时候好暖和。
  但这样的环境对个弱不禁风的病号,也是一种捶炼。
  大约二年级左右,农村的姑姑给我捎来的花夹袄,已经不喜欢穿,嫌它土气。很可能是这农村味道的衣服,让我在学校屡屡挨打。
  八岁的小孩对周围世界还懵懵懂懂,稀里糊涂,可好像已经有了性的观念,老爱苦苦思索男人和女人怎么干那事,因为同学骂人时,老说那个脏字。我看见蚕蛾子交配时,屁股对屁股,就以为人也是这样。有的孩子爱不怀好意地用手指头做出圈儿和棍儿向我比划,渐渐被我琢磨明白,也照葫芦画瓢,向别人比划。
  凭我小学二年级的语文水平,已经读完了《平原烈火》。记忆中这本书是我所读过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因为写的是河北家乡发生的事,读起来无比亲切。周铁汉那冀中抗日根据地八路军的高大形象,深深地嵌刻进我的灵魂。觉得八路军是世界上最勇敢,最英勇,最正直的人。
  晴天呀,蓝天,
  明明朗朗的天,
  你说这是什么队伍上前线?
  诸位呀,老乡,先来听我言,
  这就是那为国为民的八路军。
  ……
  这首冀中流行的歌曲,我很小就会唱了,常常很自豪地哼哼。但我对八路军的热爱,却不能招来父亲的一点表扬。父亲是个文官,没当过兵,我感到他远远没有我对八路军那么热爱,也不欣赏我那么崇拜当兵的。
  当我模仿八路军战士,端着木棍在宿舍附近一二一地自己喊着正步走时,有的同学也讥笑我"土八路的干活,破鞋子破袜子破机枪"。我却因为被骂作土八路而无比自豪。
  常常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当上八路军,身体强壮无比,打得过全校所有同学。
  我天生喜欢运动,喜欢上体育课。随着个子长高了一点,身体健壮了一点,在这一群小狼中,不再是最弱者。二年级以后,处境开始好转,挨打的事日益见少。
  我最爱玩骑马打仗,一到沙坑里就玩儿:我背一个人,对方也同样,我们背上的孩子互相撕扯,看谁能把谁从背上拉下来,或者背人的人支持不住倒下。双脚踩在软软的沙子里,再背一个人,很容易摔倒,但也非常锻练腿力。我从来都是马,背着别人。反正自己姓马,心甘情愿当马。
  当我背上的人用脚夹着我的腰,踢打着,吼叫着,我就热血沸腾,真像野马一样地向对方冲去,几对驮人小孩互相冲闯,绞成一团,黄沙翻腾,扑起跌倒,激动得嘶喊,全身沾满沙子……常常三四对,五六对地在沙坑里鏖战。我驮的人越来越多地打败其他对手,这大大增强了我的自信。久经沙场,我的腿不再那么软弱,一推就倒。这种游戏还很缎练耐力和平衡力,为我日后的摔跤奠定了身体基础。不久,班上的同学都喜欢骑着我跟别人打仗,可见我这匹马多么不错。
  那时有个苏联电影《山中防哨》。里面有一匹很好的马叫奥里克,我以在沙坑里当奥里克为荣。
  骑马打仗时,连邓东进这匹壮马,都能被我身上的骑手打败。
  屡屡被打,激起我强烈的反弹,最信奉孩子中流行的口号:“锻炼身体,保卫自己!锻炼肌肉,不被挨揍!”
  到了三年级时,不但没人敢欺负我,我已能欺负别人了,我尝到了实力的甜头。不过没有忘了自己当初所受到的欺负,深深同情弱者。我很少打那个瘸子齐峰树,尽管他有时犯浑,也轻易不欺负低年级的或穿著土气的小孩。
  除了一个叫聊乃林的女生。
  她是电影《哥哥和妹妹》的女主角。长得很漂亮。长长的睫毛,晶莹的眼睛,婀娜的鼻梁,洁白的皮肤……我对她有一种最朦胧的好感。表面上却对她最凶恶,老爱打她,有一次还把她打得鼻子流了血。心里喜欢她,却偏偏用这种方式表示出来。
  我觉得欺负她很舒服。因为只有欺负她时,才能和她来往,才有机会和她说话,才能碰着她香香的身体,才能正视她美丽的容貌。当时同学间非常封建,以为跟女生好是罪大恶极,谁要多跟女的说一句话,大家都会起哄。我对她的好感,只能用这种扭曲方式表示。
  事实上,她擦鼻血的纸,对自己都像珍贵的水晶一样,那么莹洁,那么高贵。在我的心目中,什么是纯洁?就是从她的鼻子里流出的血。
  平时她见了我,脸都吓白了,可她一点也不知道我心里的真实思想。
  这时,再也没有人敢削下我的帽子当球踢,再也没有人能一拳把我打倒在厕所的尿里。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