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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惊蛰   丁丁、责任、商机、摸索


  家里其实只剩下继母和我,老实说,在这一生中,我最怕面对的就是我的继母。她是一个正常而平凡的女人,在与我父亲结婚以前,已守寡多年。据我的判断,她嫁给父亲的主要原因,是要把她的儿子送出国读书,以便老来有靠。
  他儿子从生父姓马,年纪比我约大四岁,在我读大三那年,他也搬来家中。因为他学的是物理,我恰好也有一些物理上的问题,便常常向他请教,我们之间相处得很好。
  他也喜欢古典音乐,而且有一套很好的音响。我告诉他,父亲不许我听音乐。他则鼓起如簧之舌,向父亲灌输音乐能陶冶性情的理论,还找了一篇报导贝多芬的事给父亲看。父亲最喜欢看书,来台湾后,因为薪资有限,买不起书,只好剪贴报纸,并装订成册(在他去世时,已经完成了一百多册)。在父亲的观念中,只要是报上刊登的,一定有价值,连生了病也去查剪报资料,自我治疗。
  父亲看了有关贝多芬的报导后,便不再反对我们放唱片。有时,我们正在凝神倾听,他会走过来,也听一阵子,然后点点头,对马大哥说:
  “是贝多芬吧?”
  马大哥的父亲是军人,抗日时不幸阵亡,母亲任职政工,从小就把他送进遗族学校,很少享受到天伦之乐。大学毕业于中正理工学院,后来又在清华核子研究所读硕士。他受限于军人身份,虽然成绩优秀,却无法出国深造。父亲动用了很多关系,费尽心力才打通了关节,让他去德国,专攻激光。
  在我毕业前,允许马大哥出国的公文核淮下来了,他打算到高雄去向几位父执辈辞行,并邀我同往。我们一起去玩了几天,住在他的朋友家。无意间,我发现了一位很特殊的女孩“丁丁”,她与马大哥从小一起长大,约有十七、八岁,当时在屏东师范读书。
  那是一个阴霾的下午,一伙大约有十多个人,同去西子湾游玩。在回程中,我们坐在拥挤的公车上,由于风浪骤起,一个高约丈许的浪头,突然由海堤外扑进窗内。车里人人争相走避,一阵大乱,我被挤到车尾,压在人堆之下。
  好不容易挣扎着站起来,一眼看到那大浪冲进来的窗口旁,有个孤单瘦小的人影,全身都湿透了,犹自稳稳地坐着,一动也不动,彷佛根本没有发生什么事。
  我仔细一看,竟是丁丁,当下不及思考,立刻拿了条大毛巾,跨过东倒西歪的人群,披在她的肩上。她仍然静静的,两眼望着前方,如同梦呓一般地说:
  “朱大哥,我的头发湿了没有?”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看她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又勇敢得大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气概,却说出这样飘渺出尘的禅话。那一剎,在我的印象里,立刻塑造出了一个清新超凡的偶像。曾有一段时间内,我情不由己,仰慕不止。
  经过这次的事件后,我便偷偷地观察她,发现她年纪虽然不大,却稳重娴淑,在家中俨然一副大姐姐的风范。她还有两个顽皮的弟弟、一个活泼美丽的妹妹。只要一听到她那温和又具威严的声音,便是天塌下来,也化为平和。
  第一个进入我脑中的念头,就是娥姐那含糊不清的印象。撇开了时空的差异,我简直感觉不出她们俩个有什么分别。
  直到回到台北,我才知道马大哥这次南下是专程去看丁丁,本来打算与她订婚。但是见了面后,又觉得她年纪太小,心里犹豫不决。
  我很欣赏丁丁,也觉得他们相配,很想促成这段良缘,以满足自己的私心。经过一番考虑,我便写了封信给她,说了很多马大哥的好话,并劝她主动与马大哥联络。以后我们便经常通信,话题无不绕着马大哥转。
  在我服兵役时,他们终于订了婚,马大哥也去了德国。

  记得当我辞去了花莲的教职,返回台北后,有一天,我正要出门,继母把我叫住,她很愉快地说:
  “你马大哥要结婚了,你知道吧?”
  马大哥还在德国,难道丁丁也去了不成?平常我尽量避免与继母聊天,一来我不喜欢谈家务事,最怕别人抱怨这个、批评那个。二来她的思路很乱,各种不同的主题,时空颠倒的夹杂在一起,令人听来毫无头绪。可是我很关心他们俩的婚事,便问道:
  “是马大哥回来,还是丁丁要去德国?”
  “什么丁丁?马大哥女朋友多得很,根本就不喜欢她。”
  糟了,怎么会演变到这个地步呢?那岂不是我害了丁丁吗?我又问:
  “那么马大哥要跟谁结婚呢?”
  “一个德国女人。”
  “丁丁知道吗?”
  “你知道德国女人有多坏吗?她不许马大哥回来。”她要表达意见时,都不管别人的看法,也听不见别人说的话。她忿忿不平地,点了根香烟,狠狠地抽上一口,继续说:
  “这怎么可以?我辛辛苦苦把他养大,弄他出国,结果却便宜了德国人!”
  “不会的,马大哥不是那种人,他会回来的。”
  “是呀,等他回来,我叫他再讨一个中国老婆。”
  我知道无法跟她讲理,为了早点脱身,不能这样扯下去,便说:
  “他拿到博士了吧?”
  “台湾女人多的是,蓉蓉还在等他哩,你马大哥要跟丁丁订婚时,我就反对。”她只是要一个听众,好发泄心里的郁闷:“丁丁有狐臭,你知道吧?”
  “不可能吧,我们在一起玩了好几天。”
  “她搽了药!她妈妈就有。你马大哥是博士,又是留学德国的,丁丁哪点配?”
  我没有搭腔,只想找机会开溜。她又抽了口烟,突然说:
  “对呀!丁丁可以嫁给你呀,你爸爸很喜欢她哩!”
  “不,不,丁丁喜欢的又不是我。”
  “这样你就可以帮马大哥解除婚约呀,丁丁结了婚,马大哥就可以回来了……”她说了一半,觉得不妥,停了一会,又说:
  “你放心,那个德国女人很爱干净,我才不会跟他们住在一起哩!我还是跟你们住,我最喜欢丁丁,从小就把她当作自己亲生的女儿一样。你们有了小孩,我这个老太婆还可以帮帮忙、照顾照顾。你看,我把你马大哥照顾得多好,受到最好的教育,成为人人尊重的科学家。”
  “妈,我今天有点事,要早些出去,这些等我回来再谈吧。”我心中感慨万分,怎么会弄到这个地步?实在听不下去,只好直截了当地说明。
  “是呀,你爸爸就把我关在家里,哪里都不许去,他又老,又没有钱。嫁给他,我的退休金也牺牲了,以前辛辛苦苦存的一些钱,也被你爸爸用光了。他还在想阿香哩!有一天我骂了他一顿,哼!他对别人很凶,可是就怕我。他就喜欢女人,他喜欢你妹妹,不喜欢你。我常说他,像你这样好的儿子,比马大哥也差不太多,到哪里找去?”
  “妈!我要走了。”这种话匣一开,就永远没完没了。
  “你也该结婚了,你爸爸也老了,将来生活怎么办?靠谁呢?你马大哥不会回来了,你又不肯教书,结了婚才会定下来……我们家这栋房子,将来还不都是你的?我也不会留给你马大哥。丁丁那样好的女孩子,比宫家的那个漂亮得多,又是自己人。”
  这次我看走了眼,她绕了半天弯子,终于图穷匕现。假如马大哥真的不肯回来,而我又不务正业,她怎能不为未来的生活担忧?
  “妈,您放心,我一定会照顾您跟爸爸的。”
  “我早就知道,你比马大哥好得多,你假如不喜欢丁丁,蓉蓉也不错呀,我负责给你去说媒。只是不要去找宫家那个女孩子,她家人太多了,将来都要靠你养!”
  “我结婚的事先别急,马大哥什么时候结婚呢?”
  “就在下个月,市长要给他们证婚哩,还有电视记者采访,因为你马大哥学问好,人品也好,所以德国政府不让他走。”
  “既然已经决定了,丁丁知不知道呢?”
  “管她知不知道?马大哥一点都不喜欢她,你想想,她只是师范毕业的,个子又矮,长得又丑,一点都配不上你马大哥。”她的判断永远随着情绪起伏。
  “那为什么当初马大哥要订婚呢?”虽然那只是她的片面之词,但她口口声声咬定马大哥不喜欢她,我忍不住反问了一句。
  “因为马大哥要出国呀,他是军人身份,按照规定一定要有亲人在台湾才行。我又改嫁了,所以至少要订了婚才能出去。”
  我恍然大悟,突然之间,丁丁那副楚楚可怜,却又勇敢坚强的神态,跃入了眼帘。为什么我要多管闲事呢?一个纯洁可爱的少女,就因为我的愚昧无知以及一点不切实际的私心,竟然将她牺牲了!今后她的岁月,将是多么的难堪?
  错已铸成,其罪在我,何况丁丁很值得怜爱,果真能够与她结婚,的确可以解决很多棘手的问题。至于她愿不愿意嫁给我,我不试试又怎能知道?我所有的希望,是不要再让她受到伤害。
  “妈,我愿意与丁丁结婚。”我想到这,话已冲口而出。
  “好,这样你马大哥回来就不怕人说话了,我马上帮你求婚去。”
  晚上等我办完事回家,父亲正在客厅与继母争论,一见我回来,他便回卧室去了。继母一肚子不高兴,扳着脸对我说:
  “哪有这种道理?你们父子俩一起来欺负我?丁丁明明是你马大哥的未婚妻,你却趁马大哥不在,想抢他的老婆!”
  “妈!不是你要我和她结婚的吗?”我被她说得一头雾水。
  “天下哪有这种事?你马大哥回来就可以娶她……”
  “你明明说马大哥要和德国女人结婚,而且不打算回来。就是今天下午,才过了几个钟头,难道是我听错了?”
  “我只是猜的,假如你马大哥回来了怎么办?丁丁还可以嫁给他呀!讨两个老婆又有什么不可以?你爸爸还讨了四个哩!”
  我忍无可忍,说:
  “您不是说马大哥女朋友多得很吗?蓉蓉还在等着他哩!丁丁又丑又矮,又有狐臭,您一直反对他们结婚,为什么马上就变了呢?”
  “我变了什么?是你马大哥长大了,不听我这个娘的话,我有什么办法?刚刚我才知道蓉蓉也要结婚了,害我白疼了她一场。现在的儿女没有一个好的,不像我当年,对父母百依百顺,哪里有结婚还可以自己作主的?”
  “那这与爸爸有什么关系呢?”
  “你爸爸一听说你马大哥要讨个德国老婆,就想把丁丁给你做媳妇!哼!想得倒好!你马大哥还没回来哩!丁丁明明白白是你马大哥的未婚妻,你们父子俩都不存好心……”她越想越气,气起来常常口不择言。
  我早已习惯了她的风风雨雨,马上收线:
  “妈!算我听错了,下午说的话不算,您总没有告诉丁丁吧?”
  “我怎么会那样傻?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放心吧,我这就写信去德国,如果马大哥真的不回来,我再去帮你讲。”
  过了几天,继母又找我聊天,她劈口就说:
  “丁丁的妹妹现在长得好漂亮,你想不想跟她结婚?”
  我知道她在利用政工的那套手段,想把我拉住,可是怎么能把婚姻拿来做排列组合游戏呢?除了丁丁,就是她妹妹,好象天下就这俩个女人。
  “我还没有事业,考虑结婚太早了。”
  “你不晓得,你爸爸其实很关心你的,他告诉我,只要你结婚,他可以介绍你到台北邮政局去做事。”
  “我要自己找工作。”
  “不要傻,邮政局是金饭碗呀,只要你爸爸一句话,多大的好事!”
  “可是,这与丁丁的妹妹有什么关系呢?”
  “所以我常对你爸爸说,你太善良了,你爸爸老是骂你,说你不好……”
  “妈,以后再谈吧,我还有事。”我知道一扯下去,就没完没了。
  “我知道你最喜欢马大哥了,是我把他教得好,所以才有今天。听我的话,你去把她妹妹讨来,我们就变成亲家了。成了亲家,我就可以叫丁丁等你马大哥,等到马大哥回来的时候,只要你马大哥愿意,就可以和她结婚。”
  原来如此,我不便反驳,只好借故走了。
  过了不久,有一天,当我回家时,看到丁丁的双亲坐在客厅,气氛非常凝重。我心中有愧,只问了安,便找个理由溜掉。至于他们谈些什么,猜也能猜到,结果更不必问了。我也有个私心,不论继母作为如何,只要父亲对她满意,做儿子的就少了很多压力。至于外人怎么想,我管不到,也不便多管,究竟人间的悲剧已经看得够多了。
  在没有社会福利制度的国家,养儿育女是唯一的“老年保险”,否则老来既无谋生能力,又没有生活保障,那种惨状可想而知。我一点都不怪她,换了别人,或许手段有所不同,结果恐怕仍然一样。
  在我决定出国之后,由于这件事令我良心难安,便特地到屏东师专去了一趟,想向她澄清这段公案。此外,对她认识越深,我也越是心仪,所以希望能再见她一面。那个夜里露宿公园,体验了一次流浪的前奏。第二天早上到了学校,心中怀着非常矛盾而又凄凉的感受。看着她瘦弱的身影,姗姗而来,姗姗而去。我完全记不得我们谈话的内容,只有她那身雪白的上衣、黑色的长裙,脸上含着幽幽愁思的印象,在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现在,父亲去了,养家的责任突然临到我头上,偏偏我又很怕与继母相处。再说,我的目标还不知道在哪里,绝不甘心放弃多年的努力。马大哥并没有回来,我能奉养她多久呢?三年五年还勉强可以,再下去,我一定会疯掉。
  盘算了很久,我决定先赚些钱,全部留下来供她养老,以便买回我的自由。
  不久,马大哥与德国女人结了婚,也决定不再回来,而丁丁一家人都搬到台北来了。继母又提起婚事,还一再怨我只想出国,不负责任。
  历练了一段时间,我应该成熟了,为了偿还过去无知所造成的错误,我必须面对现实,至少应该了解一下她的近况。
  我找到丁丁,在她家门口,仅仅交谈了几分钟,她很平静地说,不久将去美国结婚,对方是一位立法委员的儿子。谁都没有谈及过去,太遥远了,也太残酷了。她看来很憔悴,不到二十岁的芳龄,青春便遗弃在那遥远的回忆里。
  我不能再唤起那理应埋藏的过去,在彼此的祝福声中,我怀着内疚离去。这件事我实在不能原谅自己,今后且用行动来作最明确地忏悔吧。
  父亲是在陈诚副总统去世后退休的,退休后赋闲在家。据说当父亲在光复大陆设计委员会任秘书长时,每个月的办公室特支费,全被继母设法领用了。此事人人皆知,只有父亲一个人被蒙在鼓里。继母拿了钱,在外放高利贷,经常需要周转,所以天天怂恿父亲利用各种关系去做生意。
  继母找了一批人,由父亲出面,开了一家“怀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姓向,他能言会道,不知用什么手段拿到了一份租约,想藉之做无本生意。
  当时发生了一件轰动台湾的大案子,那就是台北有一家信用合作社的负责人林聚元,倒了数亿台币,因此全部财产皆被法院查封。向先生神通广大,竟在查封的前夕,把位于南港的“林聚元塑料厂”租了下来,以至于逃脱法网,仍能继续营业。
  不幸怀远公司中无人能够经营,以致塑料厂虽然还在开工,却不知谁在幕后暗地操纵,生意照做。唯有怀远公司毫无收入,坐吃山空。
  父亲过世不久,股东就吵上门来,其中有一位李先生,我终生忘不了他的嘴脸。他原是政工出身,听说继母就是经他介绍给父亲的。记得是在我读初中时,他想当国民大会代表,便请一位朋友介绍,带了很多礼物,来求父亲推荐。
  在国府迁台之初,国大代表及立法委员约有半数或羁留大陆,或远扬海外。为了维持民主政体的运作,必须凑足法定人数。而当时凡具有后补资格的都已扶正,人数还是不够。于是政府规定只要当年曾参加竞选,且有证明者,皆可视为具后补资格。
  但是中国内战经年,兵慌马乱,逃难时一切文件都已失落,这时到哪里去找证明呢?物证没有,退而求其次,便指定当时负责各省政务的官员作人证。父亲曾是代理省主席,便成为湖北省的资格审核委员。因此,家中经常有人来求情。据我所知,父亲一向公事公办,没有充分的旁证,绝不推荐,这也是很多人对父亲不满的原因之一。
  我明知父亲收下礼物的机会很小,但是垂涎于那些果品,很希望父亲能破例一次,以便偷来解馋。不幸父亲严词拒绝,令我希望破灭。那时我躲在车房的门后,却看到李先生离开时,狠狠地对他朋友说:
  “妈的!有什么好神气的?朱老头他总有一天会垮台,到那天,你看我姓李的打死他这个落水狗!”
  由于我识人不多,而他又是“政工”出身,从此我便认定搞政工的就是那副德性,所以素无好感。

  由于股东吵着要开会,继母便拉着我出席,叫我出点主意。
  一开始,李先生就拍桌子大骂:
  “现在朱怀冰死了,欠我的钱怎么还?”
  我见了他本来就满心不快,经他这样一闹,我忍不住怒火高升,立刻也把桌子一拍,站起身来,大喝道:
  “朱老头死了,不错,可是朱老头还有后人,你想来打落水狗是不是?”
  人人惊愕不已,当然,只有我知道那段内情,我怒视着他,毫不示弱。
  “你是什么东西?我们在开会,你给我滚开!”
  “我不是什么东西!我父亲死了,你来要债,是不是?俗语说:父债子还,我父亲私人欠了你多少?拿出证据来,我还给你!”我理直气壮,声音比他还大:“此外,我离开台湾时,父亲身体好得很,是谁把他气死的,我也要讨这笔血债!”
  李先生想不到我这初生之犊,居然威风凛凛,气焰不觉消了一半,只好说:
  “这是公事,我们公事公办。”
  “行!要谈公事,就按公司法来办。据我所知,这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赚钱赔钱,与我父亲的死活有什么相干?”
  “我们是冲着你父亲参加的!”
  “不错,想稳赚不赔,是不是?赚了是你的,赔了就算到先父帐上!来打落水狗!”我一再强调“落水狗”,希望他能想起那一段往事。
  “有谁不想赚钱?你们只要把经营权交出来,让我们去赚。”显然年深日久,他压根儿也记不得了。
  “好极了,各位叔叔伯伯都在座,改选董事长就是。”在座的有些我认识,如曹叔叔,还有位国大代表刘叔叔。向先生我也见过,其它几位则是初次见面。谁都没有说话,但是由曹叔叔的眼光中,我看到有几分期许之情,胆识为之一壮。
  向先生这时才开口说:
  “朱邦复有权代表朱老先生来开会,谁有异议?”
  李先生气呼呼地坐下,没有人表示意见,向先生又说:
  “刘厂长,你和李先生两个人负责经营林聚元塑料厂的。请问有什么意见?”
  那位刘厂长我不认识,看上去很精明强干,他说:
  “工人不让我们进去,有什么办法?”
  李先生也说:
  “那个租约连个屁用都没有,还提它做什么?”
  “怎么没有用?塑料厂现在还在生产,还在做生意,如果不是这份租约,法院早收回拍卖了。而且,只有我们公司是合法的,为什么不是我们在经营?”
  “那你去经营吧,只要你有本事!”李先生一副蛮横的嘴脸,跋扈异常。
  我看到向先生给我使了一个眼色,知道话里有因,恶人已做了,还怕什么?
  “李先生,我知道你是政工出身,不巧晚辈也在政工干校受过训。”我知道要耍狠必须利用权威:“服从是军人的天职,相信政工手册中也有规定,上面交待的任务,如果没有能力达成,责任在谁?”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公司不赚钱,先要追究责任。别的晚辈不懂,可是‘情报’倒收集了一些。如果公司里有人勾结外人,私自图利,我们可以到法院申告,看是谁在违法生产?”我虽不了解内情,但是猜想刘、李二人必然脱不了关系。
  “他妈的,乳臭未干!老子不吃你这一套!”李先生恼羞成怒,又拍起桌子来。
  “姓李的!休想在此撒野!你不够资格!”我大喝一声,拿出唱歌剧的丹田之气,纵使没有把玻璃震破,却也令场中人人失色。
  刘厂长立刻站起来,把李先生拉开,李先生无颜再待下去,忿忿地走了。
  会议结果是刘先生如果能接管工厂,我即负责筹措经费,否则公司宣布破产。
  我当然没有钱,但我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论是否有人搞鬼,时间拖了那么久,工厂的接收绝非这么简单的事。果真有了工厂,再去找钱,相信必非难事。
  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正确,工厂没有接收成功,公司也没有人再加闻问,就这样无疾而终。向先生看我好象颇有作为,便想尽方法劝我与他合作,重起炉灶。最初听了他的计划,似乎立刻就可以从平地起高楼,的确很令我心动。
  可是,经过我一一印证,发现他虽然说得漂亮,却没有一件兑现。尤其令我怀疑的,是他常玩弄两面手法,每次说要介绍一些重要人士和我见面,到最后总是会有些原因,使得本人不能正式出面,而由其亲信代理。为什么老要找些知名人士呢?难道只有这些人能做事吗,又为什么不能出面呢?是否涉及不法的行为?
  我从不多问,只是用心观察,那些所谓的亲信,确实与其后台老板同在一个办公室,但他们什么都不能作主,事无大小,都要请示。一点芝麻大的事,也要扯上十天半个月,完全不是投资事业的态度。
  令我不解的是,很多人都说他是个大骗子,骗我父亲倒有可能,我又有什么利用价值?看他忙得煞有介事,带着我四出奔走。他租了间办公室,找了个女秘书,拿出一本厚厚的计划书,打算按步实施。我冷眼旁观,想知道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然而从头到尾,除了给他壮胆,我始终不知道他拉我的目的何在。
  不过,我又做了一件荒唐事,向先生建议我找几个同学,大家集合力量才能成事。我觉得这倒是个好主意,因为我太主观,有同学参加意见,可能看得更清楚。于是,我找了几位在大学一起从事社团活动的同学,有庄灵、“小班长”、“阿群”、“阿琨”、“小端”以及当时担任新店镇长的一位卓姓同学,一共有七、八个人。
  想不到这些同学比我还嫩,过不了多久,他们就比我还要信任老向,无不认为他是个怀才不遇的天才智囊,对他几乎是言听计从。这一来,我的信心动摇了,难道是我有偏见?他今天没有成功,并不表示他没有能力。他的计划的确有根有据,只要我们能够按着步骤去做,还有什么不妥的呢?
  我自订了一个原则,犯法违纪的事,我绝不做,其它只要是我还不懂的,都属于我应该认识的范围。
  老向又给我出了一个主意,要大家结拜兄弟,表示甘苦与共。我一时利令智昏,加上一直向往江湖上“两肋插刀”的豪情,未及深思就同意了。
  我们是在永和一个土地庙里结拜的,老大当然是向先生,老二及老三是向先生介绍来的朋友,自称在中信局工作。其它依序以降,都是我们这一批入世未深、自以为是的毛头小伙。拜了把,歃血为盟,我并没有感到彼此的关系起了什么化学变化。
  向先生知道“阿群”家中经营远洋渔业后,竟然想要撮合我们这一对“兄妹”的好事。我坚决反对,不是为了别的,我很尊重阿群,但从来没有她当作女人。在农学院时,同学都认为她将来一定是个企业家,有头脑,冷静,而且家中有钱。我则自认是个艺术家,充满罗曼蒂克的幻想,不切实际,我们不是同路人!
  我脑海中浮现出一幕情景,如果我与阿群结合,则每件事我都会问她:“这有什么‘意义’?”而她则会问我:“那有什么‘计划’?”
  这次找她来,并不仅仅是为了做番事业,我的私心是在我们成功以后,我就可以把家的责任交待了,远走高飞,回巴西追梦去!
  可是,“兄弟”们异口同声,非要我同意不可。记得阿群曾为我介绍过女朋友,既然肯为我介绍,显然对我没有什么兴趣,过去没有,现在当然更不可能有。于是,我答应了,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先要看看阿群的态度,而且要交往一段时间。
  大家都笑我没有常识,这算是什么条件?我心里却另有打算,我相信等阿群了解了我真正的意图后,她是个实事求是的人,绝不想在水中捞月。
  于是便由向先生出面,找阿群说项。他带回来一个好消息,据阿群表示,她父亲已经过世,家中事完全由她大哥作主,因此她的婚事要先通过她哥哥这一关。
  我这一生遭遇的巧事,无一不与我奇特的个性有关。我反应极快,看得极远,主见极深,不幸的是机运极差。结果是事事与世情不符,巧上加巧,奇中有奇。
  原来她哥哥也是一绝,毕业自台大,在学校也是个不务正业的锋头人物,在此且称他做“张阿哥”吧。张阿哥所出的题目是,要请我去酒家吃酒,他的座右铭是:一个男子汉如果不能玩女人,则没有男子气概;如果不能喝酒,则不够豪爽;再如不能赌博,绝不能成大事。因为所谓大事,就是天天赌、时时赌!
  向先生忧心忡忡,他这个诸葛亮可也有束手无策的一天!他判断是张阿哥在考验我,所以应高挂免战牌为上。可是他又认为,那些话是拿破仑的名言,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万一张阿哥真正相信这个理念,而我不应战,岂不是第一阵就败下来了?
  我觉得有趣极了,假如不是因为阿群,我倒真是想结交这位“大阿哥”。只可惜与阿群同学四年从来没有往来,否则两个怪物在一起,不知天下又生出什么鲜事来了。
  我决定赴约,小班长和庄灵等知道我不喝酒,几个人商量好,决定到时作牺牲打,可不能让我一上垒包就三振出局。
  生平第一次进酒家,莺莺燕燕完全不在我眼里,我想看看阿群是什么态度。不料她避不出面,张阿哥早就到了,而且已经与向先生“拼”了起来。见到我,张阿哥真如同电影上大阿哥的身势,正眼都未抬,将手一摆:
  “啊,你就是朱邦复!”
  我毫不客气地坐下,接着兄弟们一个一个轮流向张阿哥敬酒,他则杯到酒干,毫不犹豫。我还没有喝到一滴,向先生先倒了,庄灵、阿琨也失踪了,只剩下小班长与张阿哥两个已不成人样,胡扯得东倒西歪。
  差不多十二点了,张阿哥眼睛都睁不开了,小班长则语无伦次,桌子上扒着向先生。只有我看得热闹滚滚,已经搞不清到底谁是主角?谁是配角?
  张阿哥显然技高一筹,突然站起身来说:
  “不行……”想了半天,他才指着我说:“还要看你玩女人!”
  小班长也清醒了,忙把向先生拉起来,打着圆场说:
  “太晚了,下次再……”
  向先生被惊醒了,勉强打起精神,也说:
  “对!对!下次再说吧!”
  张阿哥根本没理会,叫领班的来,签了字就往楼下走,找到司机,说:
  “去北投。”
  这时向先生和小班长都慌了,齐声对我说:
  “不要去!”
  我觉得好笑,大声说:
  “为什么不去?我正要试试自己的本事!”
  结果只有张阿哥与我两人上车,其它的人都觉得大事不妙,打道回府了。
  一路上我们没有交谈,到了北投,我真的叫了一位小姐,而且私下对她言明,是为了打赌来的,所以一夜无事。因为我的戒心未除,不敢真的召妓,再说在那种情况下,我的确难以符合拿破仑所定的高标准。
  第二天一早,妓院中的人对我说同来的那位先生昨晚付了帐,一刻都没有停留就走了。自后阿群再也没有参加我们的活动,向先生也不再提起这件公案。
  我跟他胡混了一个多月,才发现他专门利用社会的黑暗面,与腐败的官员勾结。这些我早已看透了,古今中外少有例外。他谈吐风度都算得上一流,脑筋快而且精明,对社会上的各种门道了若指掌。凭心而论,只要有点运气,他的确能闯出一番大事业来。但我们是途同道异,我是想赚点钱给继母养老,若用他那种方法,必将为自己送终。
  我只希望把林聚元工厂的合约解决掉,我们找了一位法院的黄牛,谈妥由怀远公司放弃租约,然后法院正式拍卖该厂的不动产(实际上只有土地值钱)。由于我们拥有租约,外人不知内情,必然不敢冒然投标。我们可以在无人竞标的情况下,以最低价买下来。那位黄牛保证,由他转手,我们至少可赚到一千万元台币。
  那块地的公告地价约值一千万元,而法院将以八折拍卖。以市价而言,起码可以卖到三千多万。只是投标时要先缴押标金百分之十,也就是八十万台币,全部问题就在于如何筹措这八十万元新台币。
  几个拜把兄弟一商量,咸认为凑八十万并不难,只怕标不到手,或者到了手而卖不出去。由于我没有钱,不便参与他们的讨论,只好躲得远远的,也不知道他们如何分配。
  到了开标那天,只有庄灵一个人抱了一包向朋友借来的十万块。其余的人,包括小班长在内,都交了白卷,老二、老三和老卓则根本连影子都没有见到。结果,法院上下人人以为我们稳得,我们却连标单都没有填,以致于流标了。
  我深知自己不是做生意的料子,没有本钱,哪来厚利?我也认为向先生言过其实,劝小班长及时回头,但是他们认为我有心病,于是我决定离开。透过父亲以往的关系,一位父执辈朋友介绍我到台湾电视公司,找了一个电影导播的工作,先有了正常的收入与稳定的职业,解决生活问题再说。
  后来,同学们告诉我,第二次开标时,一位知道内情的人以底价七十万得了标,转手卖给台湾汽水公司,净赚了一千多万元。
  当时在台湾只有一家电视公司,自制节目也很少,多半是租放美国影片,发声仍用英语,只是加上中文字幕,配合播出。这种由翻译到临片播出的工作,就由“电影导播”担任。以我的英语程度,连听懂普通对话都还有问题,怎么够资格做翻译?可是,找工作不容易,说不得,只好尽人事听天命了。
  刚开始,我每周只翻译一部半小时的片子,如果有剧本,可以拿到五百多元,否则翻译费加倍。我住在家中,无需房租,只有母子二人,所以生活差堪维持。
  一进入情况后,我就发觉翻译影片非常容易,先看上一遍,即使连一句英语都不懂,也可以“编出”一套对白来。事实上,我做了两年的翻译工作,都是译、编参半,这种做法有个很大的优点,就是颇能符合国情,观众很容易就了解剧情,接受内容。
  不久,我的工作量日渐增加,每周平均有两个小时的节目。有一个综艺节目“苏利文剧场”,其中很多美国式的笑话,不仅难懂,就算文句听懂了,也莫名其“妙”。我一概翻成中国式笑话,结果各方反应极佳。此外,节目中有很多优美的歌曲,别的导播为了省事,一概不理。我则花了很大的功夫,字字斟酌,译成既可欣赏又易于歌唱的词句。一时观众纷纷来信索取,电视周刊也辟专栏登载。
  有一次,节目部里一位很熟的编审来找我,说我编译的曲子一概由他来审查,我没想到别的,只感到又是安慰,又是惶恐,便说:
  “你别碍于情面,如果不能通过,千万不要客气。”
  “怎么会呢?你的曲子非常受欢迎,到处有人要。”
  “别人要并不见得就好,你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我这一关通过后,就可以正式公布,你可以赚大钱呢!”
  “这种曲子又不是通俗的流行歌曲,哪里能赚钱?”
  “只要一经公布,电视台、歌厅就可以唱了呀!一唱就有版税,否则是违法的。”
  “可是曲子不好,又有谁会唱呢?”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我被他搞胡涂了,说:
  “装什么傻?”
  他把眉毛一抬,气呼呼地说:
  “你又不是新来的,难道连这个规矩都不懂!”
  “什么规矩?”我真的是不懂,但他不再解释,径自走了。后来我去打听,才知道他是来要红包。此后,我所有的译曲全被他审定为“灰色、不健康”而被禁唱。
  这时我的外务很多,每天要应付各种头疼的问题,反正只是为了兴趣,所以并不介意。后来又有好几次机会,有人委托我制作电视节目,偏偏每次都是这位编审负责。一遇到他,我就自动地撤消原议,免得再自找没趣。
  由于我的节目受欢迎,慕名的笔友很多,每天的信件应付不完,其中有两位女孩子,当时都还在读书,常常向我讨教一些人生的问题。这才是我所乐意讨论的,往往为了回一封信,绞尽脑汁,远比翻译影片还要困难。
  其中一位笔名叫做程瀛,她对人生的艰辛很有概念,问的问题远比她的年龄要深刻得多。我们保持了两年多的信件来往,本来我也希望见见她,与她进一步地深交。再一想,我认为自己不应该结婚,为了避免无谓的麻烦,因此始终与她保持距离。
  当中国电视公司开播后,台视决定将下午的节目时间延长,全由电影补充。突然间我们的工作量增加了两倍,而我又不知利害,一口气接下四、五个小时的节目。
  那一阵子,除了一些与工作无关的杂务外,我每天平均要翻一部片子,又要剪接影片的广告,又要送检、对稿、临场播出,忙得天昏地暗,乱七八糟。可是钞票赚得痛快,最高峰时,月入台币三、四万块(当时尚无所得税),比我们部门的经理赚得还多。
  人不能有钱,来得容易,去得也快。我根本忘了自己是谁,数数钞票,不消几年,我岂不成了百万富翁?工作既然如此辛苦,怎能不轻松一下?同事们笑我是守财奴,强邀我去打牌,想赢我的钱?人狂起来,真的相信自己无所不能,我也不例外。
  一个多月下来,我输了近万元,越输越气,越气越输。白天已经忙得不可开交,有时累得眼皮都睁不开,但是一听到打牌,满以为根据或然率,也该我赢上一次了,而且要赢就得赢多一点。结果不仅赢不了,反而输得更惨。结果精神不济,播放节目时失误累累,因此翻译的片子被取消了几部,收入也减少了,头脑才渐渐清醒过来。
  除了打牌,还要应酬,我也开始上舞厅,舞厅里莺莺燕燕,没有一个不会灌点迷汤。同去的公司同仁,多多少少都还有点名气,我也恭逢其盛。既然在台视电影组,理所当然被捧为“电影导演”。
  我一直忍受着生理的折磨,也一直期望有一个知心伴侣。在舞厅昏暗的灯光下,身边的舞小姐们,看来看去,无不摇曳生姿。难道烟花巷里就无芳草?她们也是人,只因生活所迫,走上末路,为什么我不给她们一点机会呢?
  当我把要求的水准一放松,判断能力也就丧失了,心理不再设防,生理需求就像燎原的野火,一发不可收拾。在同事的怂恿下,我开始带她们出场,最初还有些扭捏,不要多久,我就像老手一般,真把自己当作“电影导演”了。
  然而,在多年自我训练之下,潜意识的控制力仍在,每次荒唐之后,不仅没有一丝快慰,反而更增心底的厌恶。
  性是什么?有人嗜之若命,最忌别人笑他“无能”。尤以当今西方大力推广“性文化”之际,包括学者专家在内,无不鼓吹性对人心理的重要。是以原本一种属于“饮食”分类之生理行为,一跃而成时髦的主流,不论男女,皆以追求“性感”为傲。
  当人将性感视作推销的诉求时,也就是说,其人之“性征”已经公开,任人选购玩弄。人能无知至此,我还有什么话说?人之所以穿衣着裤,保暖是目的之一,“遮羞”实为主因。连亚马逊河的原始印地安人,都要加上一条丁字裤呢!
  我认为,“性”是一种私密性的代表,人总有一些行为,仅能与自己最亲密的对象共享。有人愿意放弃他的隐私,我不反对,别人说我落伍,我也不在意。我坚持自己的理想,绝不承认人应该是生理的奴隶,既然如此,我就不能再堕落下去。
  我设法改弦易辙,透过朋友的介绍,结识了不下十多位各式各样的女孩,那些娴淑端庄的,一开口就俗不可耐;那妖冶浪漫的,我又觉得难以长处。再想想,这又是何苦?交女朋友的目的何在?解决性的问题?还是打算结婚?
  后来,为了保持心理平静,我找到一位还谈得来的舞女,彼此谈好条件,每周一次,请她到我家来,做着金钱与生理的交易。可是,没有多久,她就向我哭诉,希望能够和我结婚。我终于清醒了,性与婚姻始终是一体的两面,如果我不愿意伤害别人,又不想结婚的话,就把“性”驱离我的身边吧!
  由于电视台自制节目日渐增加,影片相对的减少了,我知道不能永远靠翻译影片维生。在我刚回台湾时,还没见到照相业采用闪光灯,我便把诺曼的产品加以改进,权将车房当作工厂,雇了位技师,先做了外壳。别的不说,当时在台湾很难买到电子零件,仅仅自行进口一百个“闸流控制器”,就花了我几万块。
  为了避免无谓的损失,我特别去申请新型专利。按照规定专利未核淮前,产品不得上市。因此,我把工厂暂停,技师薪水照发。等了一年多,专利还是没有消息,这时市面上已有好几家在生产销售闪光灯了,其线路设计竟与我所申请的一模一样。
  我无意与他人争讼,放弃了闪光灯。又与朋友合伙做塑料像,但因凝固过程不能控制,最后也告失败。
  我一直醉心于电影,回国不久,宫家的老八宫天美,刚从艺专编导科毕业。我们曾组织了一个小型的影剧社,参加的都是他的同学。由于有的要当兵,有的要出国,人数始终凑不全,只办了几次,就不了了之。
  他有位叫孟加的同学,正要主持一个热门音乐会,请我负责舞台设计。由于经费的限制,我放弃了舞台装潢,打算集中精力在灯光的彩色上,要以流动的色彩,来衬托音乐的气氛。立意虽佳,但找遍了台北,除了聚光灯、顶灯及脚灯外,其它的旋转灯、排灯、特殊效果灯等一应皆无,更别提光效控制、声光同步以及各种特殊效果了。国内条件之差,令我大吃一惊,连彩色玻璃纸的色号都不齐全。不得已,我只好自己动手装配,做了一套只有五百瓦的“灵魂灯”,加上拚凑出来的手动“色调分光”控制闸。
  尽管简陋不堪,那次在台北中山堂举办的“普普”演唱会,全场爆满,好评如潮,黄牛票卖到两百元。第二次经费较多,我请中视记者张照堂用电影背景作为活动舞台,租了喷雾器、吹泡机,又设计了音响控音器等。演出时,只忙得我焦头烂额,由于是临时凑和,事先未排练,协调不够。而且花样太多,缺乏主题,反不及把灯全部关掉,用灵魂灯配着孟加热舞一场来得讨好。
  这种尝试何尝不是艺术?我正打算精心设计一种够水准的电子控制器,以避免人为的各种失误。想不到因为我们的成功,大家都抢着要办演唱会了,中山堂租不到,乐队身价也水涨船高,连我们几个合伙人也意见不同了。
  我不愿凑热闹,又打了退堂鼓。在这段时间前后,曾有人请我去规划碧潭乐园,没做多久,园主又计划要在半山建一座大佛像,如此一来,景观将完全被破坏。我坚决反对,挂冠而去。也曾因为一段感情因素,参与改善今日百货顶楼的“今日乐园”。但由于他们内部权利斗争不止,加以那段感情迅速的凋萎,一切又都成了昨日黄花。
  亲友都说我不务正业,见异思迁,做事没有常性。照当时的情形,的确如此,我没有什么好解释的。但是,我有我的看法,在富足的社会上,人们需要娱乐以打发日益充裕的时间。我们有责任提供大众高水平、变化多端且具有教育意义的娱乐节目。在美国时,我去过迪斯尼乐园,除了园内的各种设备令我叹为观止外,那些主题却使我失望不已。去一次尚可增加见识,多去几次,简直味同嚼腊。
  中国有中国的特色,为什么一定要抄袭外人呢?开演唱会时,我想利用机会推广中文热门歌曲,歌者却不愿意,他们以会唱英文歌曲为荣。规划碧潭乐园,我又打算把中国的古代文物风光,依山傍水,配合历史的兴衰,建成一座座古意盎然的建筑。任何游客来到其中,必须租用道具,换上衣装。犹如时光倒流,虽生在今日,依然可以体验当年之风土人情。
  从另一面说来,观光事业号称无烟囱工业,外国人不远千里迢迢而来,他们希望看些什么呢?当然是我们的特色,而且是属于过去,不可能再复返的那些风俗景物。除了外国人,对我们年轻一代,甚至上一辈,能目睹已逝的文物衣冠,何尝又不是一种寓娱乐于文化教育的活动呢?这种工程虽然需要大量的投资,但回收极快,只要有完善的计划,有适合的环境,我相信不难找到资金。
  可是,机会就在眼前,有远见者却如凤毛鳞角,我一向是宁愿信其有,尽力而为。如果只为了找个工作,混碗饭吃,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在电视公司待下去。
  总之,事后冷静地自我检讨,这是我一生之中最混乱的两年,想做点事,但与别人的观念无法配合;想赚点钱,却没有赚钱的手段,又不愿意利用机会,最后一切成空。这且不说,金钱的周遭都是一些陷阱,任何人一沾上边,便被一层又一层的诱惑套得牢牢的,一陷下去,就难以脱身。幸而我有钱的时间并不长,所涉及的事务也不多,故所陷不深,回头尚早,否则后果很难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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