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
“有动静吗?” “没有。” 从收到那个传呼的第二天开始,王海几乎每天都问他,他确实没有发现什么动静。 “已经三天了吧?” “已经三天了。” 王海为了怕出意外,早上去接他上班,晚上再陪他回家。就是在白天,他们两个分头活动的时候,王海也经常呼他。但是,三天过去了,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等待,在折磨着他们。 一直到第四天下午,于富贵在花园商厦巡护的时候,忽然意识到有人在跟踪他。 积反扒十几年的经验,在这种人群密集的地方,于富贵很快就能够发现谁是小偷。甚至有时候他还能一个一个数出有几个小偷在人群中活动。他什么也不用看,只看人的眼睛。这和当年的何满子不同,何满子是看手。往人群里一站,何满子什么都看不到了,只看见手。在他眼里到处都是手,是手的海洋。而于富贵是看眼,在人群里他什么都不看,只看人的眼睛。在他看来,人群就像布满星星的天空。在这些眼睛中,普通人的眼睛是一种类型,小偷的眼睛是一种类型。由于关心的内容不同,这两种眼神区别明显。普通人的眼神是直的,看什么就是看什么,又单纯又规矩。只有小偷的眼神是弯的是活的,灵动活跃格外明亮,在一片眼睛里往外跳,就像鱼儿跳出了水面。十几年来,于富贵就凭着对这两种眼神的区分,一眼就能够在人群中认出小偷来。而且越是人多,这些眼睛就越是好找。看得多了,他觉得看这些眼睛上瘾。如果有几天看不到这些眼睛,他就想得很,就觉得生活不完整,就觉得缺少了什么一样心里发空。 这天下午,于富贵楼上楼下漫不经心地晃过来,就发现每层楼上都有小毛贼在“钓鱼”。有几个还认出了他,连忙悄悄地溜走了。后来他转到二楼,就在二楼的电梯口,偶然一抬头,发现五楼上正有人居高临下看着他。虽然是一闪即逝,毕竟是“对眼儿”了。“对眼儿”以后,他一下子就记住了这双眼睛,不像小偷的眼神,也不是普通人的目光。于富贵就明白有人在跟踪他了。 于富贵就是跟踪的老手。为了办案,于富贵这些年不知跟踪过多少有名的扒手。当然不会笨到发现身后有人,才想到有人跟踪他。在非常的地方出现非常的目光,这就够了。 他明白,目标终于出现了。 应该说,从“对眼儿”起,真正的较量就算开始了。 “对眼儿”是行话。长期以来“对眼儿”这行话,只流行在反扒和扒手之间。表面上看,不过是说两个人的眼神偶然碰到了一起。但是内行人明白,只这么一“对眼儿”,双方就都露底了。如果说在这之前,于富贵对那个传呼还感到神秘甚至有一点隐隐的恐惧的话,那么在“对眼儿”之后,他心里马上就平静下来了。 因为有人跟踪他,这就说明对手不是索命鬼。如果想要他的命,还跟踪他干什么?只需要埋伏在哪里,守株待兔就行了。冒着危险跟踪他,又在这么繁华的地方,这不是索命这是要做他的菜。说白了,就是要来他于富贵身上偷东西。你不是老警吗?你不是反扒专家吗?你不是要把我们抓进局子吗?好,我就送货上门老虎拔牙,我就专扒你的皮。这叫明挑,这叫做菜。不在乎偷你的东西多少,更不在乎值不值钱,就在赌个输赢出个彩儿。要真是被扒手做了菜,你如果要面子,从今往后就不会再干这行当了。你如果不在乎,硬着头皮还干老行当,你也没法干了。因为你已经威风扫地,小偷们没有人再怕你了。 这就是规矩。 人在世上混,三百六十行,哪一行都有那一行的规矩。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连警察和小偷之间也有了这么多道道。 明挑,就像警察和小偷之间的决斗,无疑是他们之间较量的一种最高境界。 于富贵不慌不忙地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他明白高手过招,不用担心谁会走丢了。既然人家在跟踪他,他也知道自己今天走不了啦。是高是低,今天得把事儿摆平。慢慢地,他开始兴奋。忍不住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一点点地进入了亢奋的状态。 他干这行当多年,已经养成了许多职业习惯。他虽然抓小偷,却早就不再像普通人那样仇恨小偷。就像刽子手并不看重死刑犯的罪恶,只想着怎么样才能够把活做好。在他眼里小偷只有手段高低,早已经没有什么好坏之分了。 刚干反扒时,只要看见是小偷他就恨,于是他见了就抓,就像捡到篮里都是菜一样。何满子看着他笑,他不理解。黑道的人说他不熟,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后来天天抓小偷,几年抓下来,他就没有兴趣对付那些小毛贼了。而且感到老抓那些小偷小摸的,抓得他手脏抓得他烦。他慢慢才明白,小偷是抓不完的,你就是都把他们抓起来,局子里也容不下。再说了,这小偷并不是越抓越少,反而好像是越抓越多。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小偷。老的老了,小的又长起来,无穷无尽,你永远也抓不完。于是,慢慢地于富贵就职业化了。市面上乱的时候就多抓几个,市面上稳定的时候就少抓几个。只有碰上大案要案,或者是遇到了对手,他才能够进入状态,他才能够提起精神来。 所以,当他发现有人跟踪他,当他猜到对手在和他明挑的时候,他不但不畏惧,反而激动起来。每当这时候,他甚至不再考虑将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那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就像抽烟,就像醉酒,就像吸毒,他首先着迷的是这份刺激。 这样,我们就理解于富贵了。他虽然在家里在社会上生活得很自卑,总觉得别人看不起他,但是只要一面对小偷,特别是面对高手的时候,他一下子就会变成另一个人,一个突然焕发出精神的斗士。 他生活在自卑里,也生活在骄傲里。他同时生活在两个世界里。 傍晚的时候,王海给他发了个传呼,他没有回。他非常明白他这时候的处境,他感觉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对手的关注之下。他不能去打电话,他不想打草惊蛇。也就是说,他于富贵还真怕对手不跟他了哩。 走出花园商厦以后,他就在花园路上到处转悠。尽量做得和往常一样,一点也不能慌张,不能让对手发现他有察觉。一直磨蹭到天落黑时,他开始慢慢地向河南影院走去。这个路线是他设计好的,他算计着,如果这样慢慢地走过去,到河南影院门口时候正好天黑人多,对手如果真是找他明挑,就可以在那里出手。这就像钓鱼,大鱼咬钩以后不能强拉硬捞,要顺着遛它,只能够慢慢地把它遛过来。当然,他这也只是推测,如果对方并不出手,并不和他明挑,那就可能真是索命的了。如果是索命,花园路和河南影院行人流动量大,并不是出手的好地方,也就不用担心。 天渐渐地黑下来了。 路灯也亮起来了。 正如于富贵算计好的那样,等他磨磨蹭蹭这儿看看那儿停停,走到河南影院门前时,散场的人正往外出,入场的人正往里进,还有买票的退票的,正是小偷作案的最佳时机。他走进人群里时,还没有发现目标。但是他凭直觉能够感觉到,对手应该离他不远。 这时候,有几个退场的男女迎着他走过来,由于天色暗下来,在这一片眼睛中,大多数都像睡着了一样,只有几个小偷的眼睛醒着,亮得像灯。于富贵慢慢地走过去,就在他和他们走近时,他的膀子忽然被谁扛了一下。他心里一惊,这动作他太熟悉了,再高明的扒手也脱不出扒手的习惯动作。于富贵立马明白,就这么一扛,自己已经被人家做了。 于富贵来不及检查自己丢了什么,一回头,先认准目标。一个穿花格子夹克的男人,正从人群中穿过去向西走。没错,就是他。在花园商厦五楼上往下看他的,也是这件花格子夹克。不过,于富贵没有慌,他什么也不想,只是快步追过去。一边追,一边摸摸身上,他发现自己衣袋里的工作证夹子没有了。 真是好身手!于富贵感慨不已。闪电一样,这活做得漂亮!偷的也是宝贝,如果不追回来,让他拿着警察的工作证去作案,等于持证上岗,那真是天大的笑话,他于富贵这次丢人也就丢大了。天黑了,夜雾弥漫过来…… |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