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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一个半月的时间,终于完成了我的《人生的蜜月》的初稿。 我请人把手稿打印出来后,拿给了于看。因为这中间毕竟参照了她的原型。我想听听她的意见。 她看后,大为赞赏,说这是一部她有生以来看到的最精采的诗歌,是一部称得上伟大的作品,是可以传世的。 我知道她这么说,自然是为了让我高兴。我还真的很高兴。 这个时候,我需要得到肯定,因为这可以增添我拿去出版的信心。 鲁利平突然找到我,开车把我拉到他的办公室。 他对我说,我二哥在与他的某项生意合作中扣留他一笔数额不小的钱,希望我能帮他要回来。 说着,他便拨开了电话。电话通了之后,他冲着话筒说:“我就想今天拿到,你弟弟正在我这儿呢埃”我很清晰地听到话筒中传出我二哥的声音:“没那么容易!” 他把话筒递给我。 我冲话筒说:“哥,怎么回事?” 我二哥显然正在火头上,他喊道:“我的事,你不要管,让他接电话!” 我把话筒又递还给他。 我在近前又听到我二哥更暴烈的声音:“你把我弟弟放喽!你有本事找我来!你听清楚了吗?你把我弟弟放喽!” 电话猛的挂断了。 鲁很不情愿地放下话筒。 在他的目光与我再次相触的时候,我的心忽悠了一下。我似乎猛地明白了我二哥说的那个“放”字的含义。他与我二哥发生钱财纠纷,他是不是在拿我做人质? 但从他的目光中并看不出什么险恶来。他是一个极沉稳的人,喜怒从不形于色。这是我一接触他,就发现的。他这种人是能干出大事的,这在相学上早就有人断言,而实际中,他已经正干着不小的事,他正支撑着一个杂志社。他现在显然与我二哥已经僵到不可收拾的地步,那么,他会对我怎么着呢? 我着实左右不了我二哥的事。我对他说:“你们的事还是你们自己解决吧。你把我送回去吧。” 他这办公地点离我城南的家起码有三十里路,而这附近又没有公共汽车;打车,我身上又没带钱,我得需要他再“辛苦一趟”。 但他说:“你等等,待会儿咱们一块吃饭去。” 我等了他很久。 他在这中间,到别的房间去了。不知是找人商量什么对策去了,还是又去给谁打电话。直到天擦黑了,他才带我上了他的切诺基。 这个时候,我看出他有点神情不定了。他一连换了四个饭馆也没定下在哪儿用餐。每次都是他下车跑过去,推开门向里张望一下,便又十分颓然地返回来,对我说:“再换个地儿。” 车子在街上足足转了有一个小时,最后,他才带我坐到了北京饭店内的四川餐厅里。在这上档次的地方,他也只是要了点猪肉炖粉条等家常菜。 饭桌上,他没再提和我二哥的事。 但三天后,我的父亲忽然打电话告诉我:“你二哥不知干嘛去了,两天没着家了,你嫂子急坏了。” 我的心不由得提了起来。我意识到可能出什么事了。 我急忙往所有与我二哥有关系的人和单位打电话,结果都没有找到他的踪影。 到了第五天,一家人全慌了,尤其是嫂子家的人,七十多岁的老伯也跟着团团转。人没影了,又没有任何音信,能不让人着急吗?可是谁也想不出什么办法,只能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我这时候想到了鲁利平,我想这弄不好与他有关,我连续给他的办公室打了七次电话都没人接;我又呼他,也不见回音。 到底出什么事了?出什么事了?大家不敢往深里想。我也只能干陪着父母着急。 直到第六天的中午,人们的心才踏实下来。二哥和他厂里的一群人一块回来了,回到我父母家了。 原来还真跟鲁有关,他在与我分手后的当天夜里,便找了六七个人绑架了我二哥,把我二哥押到了一个让人辨不出方位的小屋里,用武力逼迫我二哥退出扣留的钱。最后,是二哥厂里去车以货抵款,才放了人。 听到这消息后,我真感到愤怒。我觉得这家伙也太过分了,太不够意思了! 我说:“我们去告他。到什么份上,也不能用这种手段埃”二哥说:“算了。我也想了,退一步海阔天空。咱们也没那个精力。” 但我心里不平。我觉得我得当面问问他,干嘛要这样?冲着我曾支持过你,给你支撑过杂志版面,你也不该用这种手段。 我开着摩托赶到了鲁的办公地点。 但是我撞锁了。 整个一个办公区的大门都锁着! 我纳闷:他不在,他手下的人又都干嘛去了? 我正在门前转悠,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头从一旁凑上来,问:“你找谁?” 我说:“他们这儿的人呢?” “你是他们什么人?” 我说:“我是一个作者。” 老头点点头,似乎有所悟,然后向我又凑近一步,压低声音说:“你知道他们的底么?他们这帮都是骗子,打着人家电视台的旗号骗了河北一家造纸厂二百多万元的货,跑了,已经六天了,不露面了,人家印厂的人已经来北京了,那厂长都快急疯了。” 六天?我想起六天前那会儿正是我二哥被鲁绑架的当日。想来,他这是有步骤的。他骗到了钱,又急于追回我二哥扣留他的钱,一定是早就预谋好了要赶快一走了之。真看不出他竟是这样一个人! 我问:“那你知道他们这儿一个叫徐友的干什么去了吗?” 老头回答:“不知道。他就是和他们不是一伙的,也不敢上这儿露面了。”他指了一下四周的行人,“你知道这人群里哪个是那家印厂的人?人家早派人在这儿盯上了,只要是他们那伙的,抓住就往死里揍,然后,送法院。那厂长说了:没完!” 我一时木然。 于给我打电话来,问我这两天在忙什么? 我把我二哥被绑架以及鲁的事说了一遍。 她说:“我听说了,公安局已经发通缉令了。他肯定早跑出京城了。这种人都是骗了钱,一拍屁股就走。我不知道你认识他。 他其实早就是个骗子。一年前在广州那头就骗了一道,他真名不叫鲁利平。叫李光。我们公司见上面发的文件了。你也甭费那个劲了,你找不到他。” 我不禁感慨:“这世上真是什么人都有埃”她问:“你的诗集整理得怎么样了?” 我说:“还没来得及弄。” 她说:“休息一下吧,到我这儿来,好吗?” 我说:“改日吧。” 我觉得我一时情绪很低落。 她不高兴了:“不,就现在。我想你了。” 我无奈。我赶了过去。 她就是想我了。 她是穿着透明的黄纱裙迎接我的到来的。 她满面春风地为我打开了门。我一进屋,她便跳着用双臂勾住我的脖颈,在我的唇上印上了一个热吻。 然后,她转身在前面引路,把我引向她的卧室。她说:“你来参观参观,我新布置的。” 我这时发现,她是光着脚的。她的脚踏在光洁的木地板上,很轻柔很轻柔,这使她的体态显得格外婆娑婀娜。且透过那黄纱裙,我很清晰地看到了她匀称的腰身,那似乎比她一丝不挂时更让人动情。 我不知这是为什么。在影面前,绝对找不到这种感觉了。在影面前,我冲动不起来,完全像个中性人。也许这是男人的天性,男人需要新鲜,需要美。在那一刻,我霍然有一种胀满的感觉从下而袭上来。是的,我立刻想到我们在一起的欢快,想到在昆明那家饭店宽大的床上,想到九华山下的夜晚。那种肌肤相亲的温馨,那种情爱相融的颠狂……我几乎控制不住自己了。我发觉我正极其饥渴,我正强烈地渴望重餐那份美宴。我的这份需求怎么变得这般旺盛起来了?我自己都感到惊讶。我确实还是强壮的,我厌倦了影,并非厌倦了女人!我从骨子里是喜欢给我美感给我欲望的女人的!这时候,我也突然明白我之所以无法拒绝她的呼唤,是因为我的潜意识里已经刻上这样一行字;在她跟前,我能找回我是男人的感觉。但我还是极力控制住了自己。 卧室的门打开了。 嚯!还真是面貌一新。迎面的墙壁上增添了一幅全裸的美女照。那有一米见方。那女人是趴在一张粉色的软床上的,两只手托着下颏,含情脉脉地好像正冲我说;“你来了,很高兴。”从双臂之间可以看到她两只丰乳拥出的深深的乳沟,从她的头上面可见她翘起的双脚和圆润的臀部。那让人看了好刺激。右手窗户上挂上了崭新的白色窗纱。左手墙面上则新安装了一盏弯月型壁灯,地面上是大红纯毛地毯,床上也铺出了亮丽的绣着绿叶红花的黄底床罩。整个房间给我感觉好漂亮好温馨又好有一种浪漫情调。 我指着那美女照,问:“这女人是谁?” 她一笑:“看不出来?” 我说:“看不出来。” 她做出调皮状地冲我挤了一下鼻子:“是你的情人!” “是我的……”哦惑然地把目光再次投向那女人。 她拉我一起倒在了软软的床上。她抚着我的脸说:“别看了,看我吧。你是不是觉得我没有她好看?” 我说:“这怎么说呢?” 她捏了一下我的鼻子:“实话告诉你吧,她就是我,化妆了!” 我跳起身来,再次端详那女人,终于看出了她的影子。 我重新扑倒在她的身上。我说: “还真是你。你怎么想起照这么一张像?” 她郑重地说:“为你呀。你不是喜欢我么?这不让你只要来了随时可以看个够么?” 我一下子把她抱到怀里。我说: “我还是看真的你吧,我不会看够的。” 她伸手解开我的衣扣,把脸偎在我的胸上。她柔声地说:“永远喜欢我吧,永远爱我吧,艳齐。” BP机突然响了。 我不愿意离开她的身体。我正感受着她温情的柔波细浪。我已经深深地进入爱河,我要顺流畅游下去。 我一手搂着她一手伸向放在一旁的BP机,我够到了它,我看到了那上面显示的数码。 我按照那数码拨通了电话。 是好久没有联系的文德旺呼我。他说,他现在已经不在铁路上干了,到西四一家歌厅当大堂经理了。他要马上见到我,说有要事相求。 我犹豫了一下,答应他一个小时之后在西单路口东北角见面。 从于这里到西单路口需要十分钟。也就是说,我和于还能共享五十分钟。那是充裕的。 我放下话筒,对于说: “继续吧。” 爱河之水激流直下,我们又无挂无碍地欢泳其间而抵达到它的极致。 文德旺找我,是求我找个歌女给他当歌台主持。他觉得我交际广,肯定能帮上这个忙。而他所在歌厅现在的主持他觉得不理想,觉得太胖了,像个小母鸭,他要换个姿色出众的,以在老板面前显示他的能干。 我略想了一下,说:“我可以给你推荐个人,但她肯不肯在你那儿干,就看你的了。” 他说:“行。你最好这两天就带她到歌厅来,只要我看上了,你就甭管了。” 离开他,我给黄佳丽挂了个电话。我说:“喂,想不想找地儿调节调节?” 她问:“干什么?” 我说:“我一朋友想请你当歌厅主持。” 她说:“你朋友怎么知道我?” 我说:“你已经是大名顶顶的独唱演员,谁能不知?北京就这么大的地盘。” 她笑了:“别拿我开涮。你让我先去看看,算咱们给他捧个常”我说:“那太好了。那今晚就去,行吗?” 她说:“行,我再带一个姐们去。” 在晚上我到达那家歌厅之前,我通知到了于。我想让她也出来玩玩。我不知道她喜欢不喜欢唱歌,但我知道歌厅那种氛围是绝对在居室内营造不出来的。那会让开心的人更开心,浪漫的人更感到浪漫。 她接到我的电话,非常高兴。她说,只要是我想去的地方,她上哪儿都愿意。 她是兴冲冲的打车过来的。她装扮一新,当我在那家歌厅门口见到她时,几乎都认不出来了。她穿着一身带红披肩的白色套裙,头发新吹的风,刘海卷起很美的大花,脸上化着淡妆,唇上涂了口红,眉眼显得格处秀气。 那天,导演王山和剧组的十多个人都去了,他们说要给黄佳丽捧场,而黄佳丽带来的姐们,也是同剧组的人,跟我处得还挺熟,曾跟我一起探讨过我的剧本,她叫杜凤云,也是个歌唱演员,身条很标准,可谓是地道的佳丽。 我把于引荐给早到一步的黄佳丽等人时,于很大方地和他们一一握了手。 我们在文德旺的引导下坐到了歌厅西侧。 这时候,卡拉OK已经开始了。文说的那个小母鸭正在歌台上演唱。我一看,还确实不够品位,她太矮了,也太胖,虽然歌唱得不错,但引不起人们兴致。 我对文说:“让我们这位上场吧。” 文说:“好,”她唱完,我让她下来。 小母鸭下台后,黄佳丽风姿绰约地走上台去。 她不愧是个独唱演员,她一点没有怯场,她一亮相,立刻把全场的所有目光都吸引了过来。我发现在那些色彩缤纷的灯光映照下,她出奇的美艳。那是于所不能比的。她身材适中,长裙得体,一条宽宽的有着大铜扣的腰带更紧出了柔肩细腰。她是一头短发,但俩耳环却极大,是圆型的、好似翡翠的饰物。她眉目传情,目光所至真若秋波漾来。那是她当我“妻子”时,我没有发现的。 整个歌厅在那一刻,出奇地静了下来。 她极优美地举起话筒,用甜甜的声音说:“很高兴和大家相聚在一起。让我为大家献上一首《黄土高坡》。” 她冲一旁的乐师一扬手,乐起,她高亢的歌声一出口,立刻引起一片雷鸣般的掌声。 她唱的是那么够味。她音域开阔,一听,就是受过正规训练的。许多高音处,是一般歌手拔不上去的,但她却极轻松地过渡过去。她的歌声产生着一种极强的撞击力,让人听了,为之震撼。而且她唱得投入,引人动情。这是我更没有想到的。 我很自豪。我对文说:“怎么样?” 文回答:“太捧了!” 她的歌声一落,迪斯科舞曲骤然响起。人们在兴奋中涌入歌台前的舞池。 她放下话筒,冲我奔来,不容我犹豫,把我拉人人群,带着我欢舞起来。 她说:“没给你丢丑吧?” 我说:“你绝了,出类拔萃!” 她一笑:“到那份上吗?” 我说:“到。今晚你让我看到了这世上最出色的女人!” 她说:“我好高兴!我就想听到你这位大诗人的赞美。” 她把我拉进怀中,让脸颊贴到了我的脸颊上,然后,又把我推开去,只牵着我的一只手,更狂烈地舞动起来。她的黑色的高跟鞋是那样有节奏地敲击着地面,随着乐曲发着清亮的响声。她满面春色像一朵开得正艳的花,而整个舞池的人则都像为她而摇曳的枝叶。她真是这里最漂亮最有风采最有魅力的女人,她像一个神采飞扬的王后一样吸引着在场的所有目光,以致许多舞者都停下来,痴迷于她的艳色娇姿。而我是众目之下的国王么?不,我不是,我不够格,我在这个时候只是她的一个仆从,是她的陪伴者,是她的助兴者,但我兴奋至极,我觉得我正引起全场所有同性的嫉妒,这是一件多么令人值得炫耀的事!我因她而忘情。不会跳舞的我,渐渐的,还真踩到了点。我不知我扭动得是否得体,但我觉得我配合上了她,我好高兴。 我们俩都是满头冒汗地走出舞池的。 回到座位时,剧组的人都向我俩鼓掌,并递来饮料。黄拍着我的后背对众人说:“我这位‘丈夫’还可以吧?” 我是真渴了。我笑着接过了一听可乐。 就在我打开它,欲喝的当口,我忽然发现于在一个角落里猛地站起身,头也不回地冲向大门。 我这时候才意识到,我一直冷落了她,忘情忘形也忘了她! 我忙喊她:“喂!干嘛去!” 她似乎没有听见,径直闯出门去。 我忙追了出去。 在门口,我拦住了她。 我问:“你怎么了?” 她两眼凶凶地瞪着我:“你还知道管我怎么了?去陪你那老婆接着跳去吧!” 她从来没有这么跟我说过话。我知道她误会了。我说:“哪儿来的老婆?她刚才那是开玩笑,我不是跟你说过,我们俩扮演过夫妻。” 她冷冷地用鼻子哼了一声:“恐怕不仅仅是扮演吧?” 她不等我做出反应,伸手拦住一辆出租车,奔过去,拉开了门。 我忙追上前。我说: “你听我说。” 她说:“我不想听了。” 她钻进了车门,哐的一声把门带上了。 我使劲敲车窗:“你别这样!” 但车子驶离了我。 我紧追了几步,想拦住车,但已无济于事。 那让我好尴尬。我发觉那一刻所有路人都在用一种嘲弄和鄙夷的目光看着我,好像我是一个缠女人的嫖客! 我忽然自问:我干嘛这样?我干嘛要拦她?我干嘛要求她听我说什么?她又有什么资格冲我这样?她是我什么人?就是因为帮我卖过书?就是因为给我带来过高稿酬?就是因为陪我游过山玩过水?就是因为和我一起上过床做过爱?她这样凶凶地对我,分明是要限制我,分明是不乐意不允许我与别的女人接触,她的这副样子不亚于影,或者说更甚于影。女人怎么都是这个样子呢? 我又有什么必要受她这样?走就走吧!走吧! 我猛地把手中的那听还没喝一口的可乐摔在地上。 我绝不能被女人所左右——我再次向自己郑重声明。 我也没必要去哈着任何女人。我完全可以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站立起来,干嘛还要去看什么女人的脸子,看什么女人冲自己发脾气,凶凶的对我? 深夜,回到自己的住所,我躺在床上睡不着,于凶凶的样子总在眼前晃。 我知道了她为什么那样,无非是因为我没有一直陪着她没有一直围着她转。我就不能享有自己的时间和空间了吗?什么时候都得围着她转,我不又走回了原先,走回到与影在一起同等的境地? 我决定,把她放在一边,让她自己去气恼吧,我还是静下心来,干我自己的事。 我正式开始整理那部诗集。完后又选择起出版单位。我不想老在一个地方出书,那样,我觉得会给人觉得,我是靠什么关系。 我把稿子交给了华夏出版社的一个女编辑,她看后很感兴趣,但要求我包销三千册。我对她说:“你恐怕还不知道我的诗集的市场,你放心大胆地照着一万册开机,绝对出得去。”她不放心,她说:“你还是能包点最好。”我没有勉强她,我又让人用电脑出了一套稿子,把它交给了另一家出版社。 一个月之后,那女编辑追上门来,说:“你怎么不抻茬了?我们总编已经终审通过了,一直等你签合同呢。” 我说:“算了,我已经决定换地儿了。” 她悻悻然而去。 我没有再理睬她。 诗集在北京发行所征订,一次上数即一万一千册。 这使我很受鼓舞。 我看到了时隔几年后,我的诗集确实还享有相当大的市常我立刻找到出我《因为爱你》的那家出版社的发行科的熟人,我告诉他我新诗集的征订情况,请求他帮忙,让《因为爱你》再版重樱他答应了我。 结果,《因为爱你》三个月后上数一万五千余册。 这确实是令人高兴的事,因为在这个时候,新书征订上五千册即让出版者喜出望外了。 我觉得那位熟人为我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我决定回报一下。 在一天的晚上,我把他请进了城北的一家大酒楼。 那酒楼是很够档次的,一层散席,二层雅间,服务小姐都是单桌应侍。 就在我们刚刚落座的时候,突然随着一声汽车的刹车声,从门外涌进十余个二三十岁的壮汉,个个满脸煞气。其中一个留着板寸头的人动作麻利地把手提的一个长方型皮箱子放在地上打开,抄出了一副长约一尺五的黑家伙。我看出来了,那是一种半自动冲锋枪。 他举枪堵在了门口处,冲在场都惊呆的客人吼道:“谁也不许动!” 然后,他冲同来的那些人一挥手:“快!” 那些人迅速地冲上楼去。 而这时,我亦看到门外有四五个晃动的身影,那显然是在警戒。 这是怎么回事?我也惊呆了。我心想:是不是公安局防暴队的来抓什么人啊? 那位熟人也与我一样,只直着眼目视着他们而不敢吱声。 他们还真是抓人来的。 很快的,我看到一个穿灰大衣的高个男子从楼上被他们押下楼来。 在那个男子与我无意间照面的一刻,我猛地认出:这不是鲁利平么? 是他,不会错的。 尽管相距有二十余米,但我还是能看清的。只是他消瘦了许多,两颊有些凹陷,但仍是那样傲慢,且异常的镇静,毫无恐慌之色,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他也确实具有将军的风度。 我不是正找他呢吗?我的心内不禁一阵冲动,我想迎上去,截住他。但是我没敢。在我的视线内,有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正冲着我这个方向,我还真怕我一旦有什么举动,引来一串子弹。 当他被那些人押至门口时,其中一人猛地用一个黑色布袋套到他的头上,遮住了他的脸。另一个人推搡了他一把,把他拥出了大门外。 那个持枪者在那些人都出去后,才撤离。 接下来,便是汽车驰离的声音。 整个过程也就只有两三分钟。像暴力影片中的一个镜头,又像幻梦中的一个片断。但这又绝不是影片绝不是幻梦。 我想再见到这个鲁利平,我还有话跟他说,我要问问他,何至于对我二哥采取那种手段? 第二天一早,我便给市公安局的一个朋友打去电话。 我问他,昨夜里,他们局里是不是抓了一个做书的人? 他回答:“听说是抓了一个,但不是叫鲁利平,而是吕忠,现在正押放在海淀拘留所里。具体情况,我也说不清楚。你要有兴趣,我可以陪你过去一趟,采访采访,给我们《金盾》杂志写篇报道。” 是我当时认错人了?还是本来就是两码事? 我决定去一趟。 看押人犯的拘留所,给我的第一感觉有点像动物园的猛兽区,每一个房间就像那里的铁笼子,里面关着随时可能扑出来伤人害命的凶兽。 的确是那样,从许多装有铁栏杆的小小窗口里,都可以看到剃着光头的人犯闪着恶恶的目光。他们几乎一致地在敌视着我这个观赏者。 那院子很大,许多地方好像正有待建筑什么。高墙四角有岗楼,上有持枪者把守。如果没有他们,我还真有点恐惧。因为我觉得那些被关押者肯定都有点心理畸型,说不准什么时候跑出来,不管你是有辜无辜,都会寻衅残害你一通,以求得一种宣泄。 我终于见到了我的朋友告诉我的昨夜局里抓来的人。 那还真不是鲁利平。是一个身穿道袍留着长髯蓄着长发而打髻的中年汉子。他是戴着粗粗的脚镣走来的,是昂首阔步地走来的。 当时我们正站在办公楼的大门前,而他所在的那个监房离我们有百十米。这百十米间的地面好像铺的是白石灰石,在阳光下正反射出白茫茫刺眼的光,给我一种十分辽远的感觉,但他走起路来却像生风一般,似乎是几步就跨到了我们面前,而把押送他的年轻看守远远地甩在后面,也好像那脚镣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重量。 然而,从那哗哗的声响中,我能听出那绝不下十公斤。 我真为他的气势所惊愕。他真可谓气宇轩昂,毫无怯惧。这倒真引起了我极大的采访兴趣。 他是盗用一家杂志社刊号而犯案的。公安部门通缉了四个多目,才抓到他。那是在一家旅馆中。是一名女服务员提供的线条。 那名服务员值夜班中,深夜一点多了,还听到他住的房间内有女人的呻吟声,以为客人病了,顺手用钥匙捅开门,一看,他正跪在床上与一少女交合。有人进来了,两人还不肯分开,只是那少女慌然支起身子,眼里闪出惊恐的神色。服务员赶忙退了出来。但她退出来了,心里却突然觉得不对劲了。她知道他们是以夫妻名义进住的,但俩人年龄悬殊太大。他看上去得有五十多岁,而那少女也就二十一二岁,可登记册上,他的身份证号码又显示他只有三十三岁,会不会这个人使用的是假身份证呢?于是,她把这疑点当即通报给当地派出所。等公安人员赶到,再次闯进他的房间,他和那少女还没完事呢,这前后有近一个小时。他等于栽在这男女欢爱上了。后来他交待说,他当时并不是在干常人那种熘骨销髓的事,他是信奉道教的,是在练道家的房中术,他说男人与女人交合时抽动百下而不泄精就可达到采阴补阳的功效。他为此还专门著了一本这方面的书,书名就叫《房中术》,据说在全国发行了四百万册。他告诉我,他盗用别人的刊号,就是想多挣些钱,他需要钱,他说他挣钱的目的不是为了个人享受,而是为了弘扬道法。他还告诉我,所谓神仙,实质上是一种境界,并非只有人死了才能成就,只要能永葆快乐的心态无愁无恨无虑,就是神仙。而神仙脚下的祥云在当今却应当是金钱,并不是什么别的虚渺的东西。 他说得很实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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