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投鼠忌X



                 鄢烈山

  最近读到两篇报道,使我忍不住还是要谈反腐败问题,哪怕谈不出新意,仅仅是宣泄我的愤怒与焦虑。
  一篇是《法制日报》3月28日披露:山西运城地区有个叫刘海勤的贪官,1994年8月因贪污案发,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9月被批捕,在他办公室当场搜出毒品300余克。尽管铁证如山,运城地区的“个别领导”仍要为刘海勤开脱,并迫使检察机关于次年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随后,刘当上了正处级的地区体委主任。刘不愿坐“清水衙门”,地委的“个别领导”不顾上下一片反对之声,决定任命他为地区劳动局长。经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干预,检察机关重新立案审查刘。而在逮捕之时,刘却闻风潜逃了。2月12日,检察机关通过省公安厅向全省通缉刘海勤;3月19日,运城地委(原文如此)才正式决定免去刘的局长职务。至发稿时,刘仍拒不归案,同时四处活动,扬言谁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另一篇见于4月10日《中国青年报》:宁夏盐池县交警队长余谦,是陕甘宁晋内蒙五省区闻名的恶棍,肆无忌惮嫖娼、调戏妇女,滥用警械殴打司机,“手头沾满司机的鲜血”,当众辱骂公安局长和主管政法的副局长。这个恶名远播的穿制服的丑类,不仅不怕群众举报、组织调查,还差点上报为“学济南交警先进个人”。凭什么呢?就凭他与“原县委个别领导”有特殊关系!
  对于刘海勤、余谦二人我无话可说,两个行若狗彘的家伙不值得我们为之耗费情感和笔墨。我想痛斥的是运城地区的“个别领导”和盐池原县委的“个别领导”;想弄清他们与刘海勤、余谦到底是什么“特殊关系”,以致如此一往情深,不惜为了他们冒天下之大不韪,被广大干部群众戳脊梁骨?
  甚至对这两个“个别领导”,我也懒得多费口舌,我现在最想不通、最关切的是:事情的原委既然如此清楚,没有“个别领导”的包庇、纵容、重用,刘、余二人根本不可能这般作恶多端,怙恶不按。我们的传媒(姑且这么说吧)还要为“个别领导”讳个什么?莫非还怕指名道姓影响了这两个完全丧失了党性和良知、公然践踏民心、一掌遮天的土皇帝的政治威信和官场前程?
  中国自古就有“投鼠忌器”一说,怕的是在追打神庙里的老鼠时,连带击破和碰坏了大家供奉的偶像和敬神的器物。可是,这两个“个别领导”并非在什么“神庙”里,揭露他们嘴脸无损干任何人或组织的形象,除了他们自己及甘作他们后台的人。
  现在不是在讲反对吏治腐败,说用人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鼓吹建立用人失察责任制吗?刑法中不是有妨害司法罪吗?为什么到了“个别领导”头上就不管用了?
  这两个“个别领导”在自己心中、在他什]的土围子里是一言九鼎的“大人物”,在我看来,不论从什么角度看,都是鼠辈,顶多算是较大个儿的老鼠。如果我们投鼠忌鼠,连暴露在大街上的老鼠也不敢追打,还谈什么加大力度反腐败?
  《中国青年报》的那篇报道,标题叫“群众要集资买他(余谦)人头”。这个标题令我触目惊心。也就是说,群众曾一度丧失了对国家机关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心,打算以黑灭黑,与那个恶棍同归于尽。“时日易丧,及汝偕亡”,这种愤恨与绝望的情绪太可怕了,严重威胁着社会的稳定与安全。这种站在群众与法纪对立面,重用败类的“个别领导”显然是动乱之源。岂容他们恣意妄为,把群众往犯罪的黑道上逼!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