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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人生礼俗



                1.生男悬弧

  人生在世,是生活于社会礼俗之中的。中国门文化的篇章里,写着人生礼俗七彩的风景。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产妇临盆之际,人们借助“门”之开——不仅仅建筑物门户,还包括柜子、箱子等有门的器物,将能开的门都打开,表示大门已经敞开,迎接新生命的降临。这是出于一种联想。民间以为,由此造成开启的氛围,能为孕妇开骨缝而助力。
  孔子后裔孔德懋《孔府内宅轶事》,记录孔子七十七代孙孔德成出生,时在1920年正月初四,为助产也是诸门大开的:

  为了迎接“圣人”,陶氏命人将孔府所有门户层层打开,从内宅一直开到孔府大门,甚至连威严的重光门也不例外地打开了,并且在门上挂上了弓箭。偏巧母亲又难产,几个时辰还未落生,大家都很着急。……有人提议开孔府大门还不够,要开正南门,公爷要从正南门进来。正南门是正对孔庙的曲阜城门,平时关闭,只有皇帝出巡或祭孔时才能打开。民国后德国公使来曲阜参观也曾开过一次,除此之外就是小弟出生这一次了。正南门打开后,刚才鸦雀无声的紧张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变得轻松了,当差的纷纷忙着准备鞭炮、红纸、彩绸等,仿佛这位“小公爷”已经出生了。

  孔府深似海,门也多。上面记叙,可以说是开门助产风俗的极致了。
  初生儿不哭,民俗以门扇派用场。清同治年间湖北《江夏县志》说:“儿生有不啼者,俗呼‘闷脐生’,或频开阖门扇,……儿即啼也。”反复开关门扇,希望引出婴啼声。
  婴儿呱呱堕地,要志添人增丁之禧。《礼记·内则》说:“生子,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巾兑)于门右。”郑玄注:“设弧、设(巾兑),表男女也。弧者,示有事于武也。蜕者,事人之佩巾也。”设弧象征阳刚,设(巾竞)象征阴柔,与生子弄璋、生女弄瓦异曲同工,都体现了封建时代男尊女卑的道德观念。当婴儿初生之时,门前悬弧悬蜕,做为性别标志。此其一;其二,男左女有,悬挂物在门上的位置,表示得子还是添女。东北满族习俗,生男孩门前挂弓和箭,生女孩挂红色布条。《孔府内宅轶事》里,也是“门上挂上了弓箭”。
  这种挂门标的风俗,衍生出多种样式。以山西一省为例,清代康熙年间《隰州志》说:“初生子,禁生人入室,插稻,男二女一。”这是在乡镇人家在门上做标志的习惯。山西定襄县风俗,门口挂带根的秀谷和红布之外,生男孩要配以弓箭和大蒜,生女孩则挂蒜不挂弓箭。山西运城一带,生产的当天,门上贴长二寸、宽一寸的红纸表示添了男孩,若生女孩,红纸要剪成石榴状。在晋西北,生子门上贴一对剪纸红葫芦,生女贴一对剪纸红梅花。1982年印《西藏风土志》载,生孩子人家门口堆上一堆小石子,“要是生的是男孩,便堆上白垩小石子;要是生女孩,什么石子都可以”。
  这类门标的用途,首先是报喜,如陕西《洛川县志》所说“生子,悬红布于门上,示喜也”;其次,门前悬挂物用来表示避祸驱邪,以免婴儿生病夭折;再次,坐月子期间忌外人闯入产妇房内,门前挂出标志,如1933年《海南岛志》所言,“用青树叶悬门上,曰‘打青’,拒绝外人来往”。
  有些地方流传“见死不见生”的俗谚,孩子落生三天内忌生人入门,怕冲了财气,孩子长大后受穷。为此,门口插树叶做标志。如果有人因为不知道而进门来,主人便立即让来者喝一口茶,说是这样可以解邪。
  新生命诞生的第三天,将接受“洗三朝”的祝福。这又称“洗三”,是唐时已见记载的古俗。“洗三”这天,要为婴儿沐浴洁身,接受亲朋好友的礼贺,并招待前来祝贺的人。这是满门喜气洋洋的日子,门前的装饰烘托着喜庆。王森泉、屈殿奎《黄土地民俗风情录》记:

  “洗三”,又称“三朝”……河东大部分农村还沿袭旧俗,在门上扌百草。即用大红绸布条把10把干谷草扎成16个菱形块,在中央插上一双筷子,一个木铲和两只小红旗。旗上常写表吉祥的词语,如“麒麟送子”、“弄璋之禧”、“长命富贵”、“国家栋梁”等挂在门的中央。门前照壁上也扎上一把。

  旧时劣俗,忌五月初五生子。战国时,齐国孟尝君田文生于此日,其父田婴意欲遗弃婴儿。田文被母亲偷偷养大,第一次见父亲,田婴大怒。田文问父亲为何“不举五月子”,田婴说:“五月子者,户齐,将不利其父母。”田文听后说:“人生受命于天,岂受命于户?若受命于户,何不高其户,谁能至其户!”田文讲,人的命运怎么会同门户相关?再者,若真是孩子长到同屋门一样高时会妨父母,那么,把门修得高高的,孩子又怎能身高过门?司马迁《史记》记载了这段故事。
  关于五月初五的这种谬说自古广为流传。晋代葛洪《西京杂记》记录俗谚:“举五月子,长至户则自害,不则害其父母”。汉成帝时把持朝政的大将军王凤,五月五日生,其父不想养育他,叔父以孟尝君的例子,劝说王凤的父亲:“以古事推之,非不祥也。”
  南朝《殷芸小说》记类似故事:“胡广本姓黄,以五月五日生,俗谓恶月,父母恶之,藏之葫芦,弃之河流岸侧。居人收养之。及长,有盛名,父母欲取之,广以为背其所生则害义,背其所养则忘恩,两无所归,以其托葫芦而生也,乃姓胡,名广。后登三司,有中庸之号。”这也是对“不举五月子”之说的驳斥。
  旧时的育儿风俗,有些事要在门前门后、户里户外做,以取得象征意义。在浙江有些地方,小儿患病时,家里烧香祈求平安,然后点燃几张方纸,燃烧着扔到门外去,表示病邪在“家”之外被烧掉了。浙江一些地方又有“扫赶邪”风俗。孩子闹肚子疼,人人持扫帚对着孩子肚子,做出扫的样子,口中数着次数:“一二三四五六七!”“扫”过七下后,迅速把扫帚扔到门外,关上房门。人们相信,如此一通折腾,病疼会被扫地出门的。
  借助门户,取收进门来一的象征意义,请看1931年《大津志略》所载一条民俗资料:

  儿跌于地,或遇犬斗,则以手拊其顶,谓可不惊。儿惊而失魂,母则以饭勺叩门楣,呼其名而唤之曰:“家来,家来。”有人应于内曰:“家来矣,家来矣。”自大门至内室,每门皆然,谓之“收魂”。

  小儿受到惊吓,哭闹不止,对此有种并不科学的说法,说是“丢魂”了。所谓“魂”是不可见的,要找回来,先要设法表示失而复得这样一种状态。选门户为标志。从院落大门,到房屋门、内室门,由门外向门内,一门一门地敲着门楣,唤着家来家来,门内有人应着来了来了——这就叫做“收魂”,只能这样由门外向门内,绝不可从门里向门外去收。

                2.闺中女

  戏剧的旦角,根据饰演角色的年龄不同,有老旦、小旦之分。小旦多扮演少女形象,又称闺门旦。闺门已通常是不习武的,因为,表演行当中还有刀马旦。一方面区别于“老”,一方面排除子“刀马”,闺门旦也就划出了自己的一块领地。顾名思义,闺门旦以特有的戏路,演示古代闺门里的生活。闺门旦最基本的生活依据,与汉语中一个常用词相关,这即是“闺女”。
  “闺”和“女”联级为词,“闺门”之内,包含着中国传统文化的丰富内容。
  闺是怎样的门?《荀子·解蔽》:醉者“俯而出城门,以为小之闺也,酒乱其神”。醉酒者出城门,俯身爬行,朦胧醉眼将城门洞看成为闺门。此语之妙在于,尽管视大如小,却不失形状——《说文》:“闺,特立之门户,上圆下方,似圭。”闺门与拱顶门洞是形相近的。
  《墨子·备城门》称城上小门为闺门,那是相对而言小:“大城丈五为闺门”,城门则要比这高大得多。因此,醉者“俯而出”所误以为团者,不是大城闺门,而应当是另一种闺门——宫苑里、府宅中的小门。《公羊传·宣公六年》“有人荷畚,自闺而出者”,何体注:“宫中之门谓之闱,其小者谓之闺。”不同于中轴线上的重重宫门,闱、闺是小门,是宫室,或者说具体房间的出入口。宫殿重重,闺是内宫小门;庭院深深,闺是后院房门。纵观“闺”字的历史,越来越侧重于表示后者,即内宅里的闺房,及由此引申的意义。
  就像“大门小户”可以指代院落人家一样,“闺”也被用来以门代室,所表示的自然不是门脸房屋,而是内室,如汉代枚乘《七发》:“今夫贵人之子,必宫居而固处。”
  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有个著名的说法,叫“男主外,女主内”。闺为内室,正好作为女子生活空间的称谓。于是,“闺”由内室进而特指妇女的居室。明代《三才图会》画闺,院内居室,一形状似圭的闺门,房内为妇人课子的情景。
  《礼记·曲礼上》:“外言不入于捆,内言不出于捆。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捆,门槛。这讲的也是对于女子生活空;司的限制。
  在漫长的封建时代,闺门之内,自上而下提倡那么一种行为规范。这规范被称为“礼教”是后来的事。汉代《白虎通义》说:“或曰:夫人有谥。夫人一国之母,修闺门之内,则群下亦化之,故设谥以彰其善恶。”这里,“一国之母”是个颇有封建味道的称谓,她率先垂范,而群下化之——讲的就是“修闺之内”的种种规矩。
  《礼记》和《白虎通义》都是汉代的书。提倡归提倡,真的将“闺门”变成一道与世隔绝的关口,却是大以后的事。晋代葛洪《抱朴子·外篇·疾谬》:“而今俗,妇女……之适亲戚,承星举火,不已于行,……游戏佛寺,观视渔畋,登高临水,出境庆吊,开车褰帏,周章城邑,杯觞路酌,弦歌行奏……”可见当时风俗,妇女并非是囿于闺门之内小天地的。南北朝时,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治家》说:“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街,绮罗盈府寺,代子求官,为夫诉屈。”也是讲,妇女持门户,抛头露面的事,不仅要做,做得还比男人强。
  然而,纵观历史,“闺”还是成为专为女子设置的“门”。请看,“闺流”即女流,“闺娃”即女孩;种种礼教,“闺训”、“闺教”、“闺箴”、“闺德”、“闺风”、“闺范”,都以女子为传授对象;闺苑之内,“闺心”、“闺情”、“闺怨”,全系女儿的感情生活。白居易《长恨歌》:“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人未识,正由于闺之深——同闺外世界的隔绝。在旧时,浙江《金华县志》“女事妇工,不出闺门,鲜钻穴逾墙之行”,广东《徐闻县志》“大家妇女不出闺门,唯事纺绩”,讲的就是闺门之内女性的生活。
  特别是经过宋、明两代,社会对于“理学”的提倡,把个“闺”门弄得如同一道屏障——有言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闺范”。这二门,内宅之门,将妇女们限制在一个窄小的空间。明代汤显祖《牡丹亭》有出《训女》,描写了闺中生活的单调。杜太守问:“春来闺阁闲多少?”夫人答:“长向花阴课女工。”过后又问丫环:“小姐终日绣房,有何生活?”答:“绣房中则是绣。”“绣得许多?”“绣了打绵。”问:“什么绵?”答:“睡眠。”杜太守不高兴了:“好哩,好哩。夫人,你才说‘长向花阴课女工’,却纵容女孩儿闲眠,是何家教?……”
  于是,杜家为女儿延师。你道如何?《牡丹亭》又有一出《闺塾》——依旧不出女儿家的“闺”。

                3.嫁出去

  女子成婚叫出嫁,叫出阁。出,点明了生活空间的转换,出娘家门进婆家门。所以,有的地方将婚嫁称为“出门子”。
  婚姻大事,这“出”很受重视,古今民俗民风向这形式里填充了丰富的内容。在儒家经典《礼记·郊特牲》中,可读到如下说法:

  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

  大门,指出嫁者家的大门。这是对仪礼的诠释。封建时代男尊女卑、夫唱妇随的通篇道理,借助迈出大门的先后顺序,形象地演示出来。
  “男帅女”的前提,是先要叩开女家的大门。这往往不是简单的事。婚姻礼俗有项节目,叫“拦门歌”。清代李调元《粤东笔记》记此风俗:

  粤俗好歌……其娶妇而迎亲者,婿必多求数人,与己年貌相若而才思敏慧者为伴郎。女家索拦门诗歌,婿或捉笔为之,或使伴郎代革,或文或不文,总以信口而成、才华斐美者为贵。至女家不能酬和,女乃出阁。上即唐人催妆之作也。

  在新嫁娘家门口的这一番戏嬉,各地同风,南北皆然。1924年出版的第56号《歌谣》所载《北京的旧式婚姻》记:

  轿子到了女家门首,当由女家的四位送亲老爷将门紧紧关闭,等着娶亲的叫门。到这时,送亲的就要和娶亲的斗话了。娶亲的说:“天不早啦,开门吧!别误了吉时。”送亲的在门内问道:“你们是于什么来的?”娶亲的答道:“我们是来贵府求亲的。”送亲的问:“你们都有什么举动?”娶亲的说:“花红大轿,宴鼓喇号。”送亲的说:“请你们来一屎蚵螂爬竹竿。”外面就应声奏一段“节节高”的牌子。奏毕,娶亲的仍旧叫门,里边又说道:“再来一个‘花德胜’。”外面就应声复奏“花德胜”的谱子。种类繁多,不可胜数,但是非达到外面等急了不能开门。

  河南婚俗亦曾如此。南阳有首民歌:“吹三阵,打三阵,吹吹亲家开开门。”说的就是迎亲、送亲双方,门里门外的应对。
  这是一种古老的婚俗。在敦煌遗书中,写卷《下女夫同》使我们可以看到唐代时迎娶的热闹场面。“下女大词”,下含有戏弄、给点下马威的意思;女夫即女婿。所谓“下女夫同”,正反映了各地广有流传的“拦门歌”婚俗。敦煌《下女夫词》情调喜庆,趣味盎然,现节录如下:

  儿家初发言:贼来须打,客来须看,报道姑嫂,出来相看。
  女答:门门相对,户户相当,通问刺史,是何抵当?
  儿答:心游方外,意道恒娥。日为西至,更兰(阑)至此。人先马乏,暂欲停流(留),幸愿姑嫂,请垂接引。
  女答:更深月朗,星斗齐明,不审何方贵客,侵夜得至门庭?
  儿答:凤凰故来至此,合得百鸟参迎。姑嫂若无疑回,火急返身却回。
  女答:本是何方君子,何处英才?精神磊朗,因何到来?
  儿答:本是长安君子,进士出身。选得刺史,故至高门。
  女答:既是高门君子,贵胜英流,不审来意,有何所求?
  儿答:闻君高语,故来相头(投)。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女答:金鞍骏马,绣褥交横,本是何方君子,至此门庭?
  儿答:本是长安君子,赤悬(县)名家,故来参谒,囗(聊)作荣华。

  门里门外,有问有答。提问者不避明知故问,戏弄取乐;应答者文采风流,展示才华。一通比试之后,门里的人终于说:“君登贵客,久立门庭,更须申问,可苦(惜)时光?”于是,请迎亲者下马,进门。
  婚俗中的“拦门歌”,是由远古时代的抢亲风俗演变来的。《易经》“贡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说的是:烈日下,白马奔袭而来。临近方知,不是掠寇,而是来抢亲的人马。在这种野蛮的婚姻形式里,来抢者自然要遇到抵抗。随着文明的发展,抢亲之武越来越变得“文”起来,直至有了媒灼,演变为迎娶;随之而演变,婚姻的另一方也“文”起来。于是,门里的一方刁难门外的一方,诗与歌的唱和而已。
  时间推移,“拦门歌”也在风俗中泛化开来。将“拦门歌”的形式,运用于寻找心上人,对歌定情是不少地方的风俗。对歌中,往往是先由女方难一难男方。这其实是“拦门歌”的超前使用。因这已是远离于“门”的话题,这里不再赘言。
  还有一种泛化,将“拦门歌”由女家门前移开。广西瑶族风俗,男婚女嫁,客人贺喜,外村客人来时,主人拦门盘问,相互对歌。如,拦门者唱:“月亮刚刚挂树顶,门前吵闹是何人?门前吵闹何人到?弄得我屋嗡忱忱。”来客唱:“月亮刚刚挂树顶,丢了碗筷就出门,园里花开引蜂到,歌堂嗡嗡招客人。”以此增加喜庆气氛。
  “拦门歌”由新娘的娘家门前,移至新婚洞房门前,1992年第一期《民俗研究》载朱雄泉《四大民瑶的传统婚姻习俗》,介绍主要生活在湘南江永县的瑶族的一支,婚俗事项之一——“叩门”。新娘先进洞房,而新郎请的诗伴要使出浑身解数,才能把洞房门叩开。如叩门说:“何以此门重闭,几时得到桃源。铁锁难开,无路可归通洞府,免阻新郎,听吾诗句,早早开门。”还要对着洞房之门吟诵,如:“引得新郎到此来,隔门如隔万重山,今宵二姓交婚后,不怕此门夜夜关。”一段诗后,再叩门:“何以侍娘侍娘,何不思量,叩门许久,吟尽好诗章。门前立久,新人心下忙忙,早开门户,免阻新郎……”再吟诵,直至洞房里面打开门。这种庆喜的形式,同在新娘娘家门前的“拦门歌”很有共通的地方。
  婚俗中,故意难为新郎的小把戏,不止“拦门”、“叩门”。
  《天津志略》载迎娶风俗,“轿至女家,必关门,令作乐,故意迟延,谓可减新郎之暴性,过门后不至虐待其妇。女家启门时,尊长出怀中铜钱向门掷之,曰‘满天星’”。迎娶的轿子到了门前,新娘家故意缓开门。所取象征意义,是磨一磨夫婿的性子,让他平和地待妻。
  《清稗类钞》记黄陂婚嫁礼俗,新郎偕媒人至女家,女宅闭门,有迎候者立于户左右。新郎至,鼓乐齐作,佐以爆竹。热闹一阵儿,方开门纳婿。新郎逢门必跪叩,取“门下子婿”之义。进了屋,红地毯下垫着瓷片瓦片,是戏弄;落座以后吃“三元汤”,鱼圆、肉圆、汤圆,以寓“连中三元”,但味道故意弄得难以下咽,又戏弄。总之,新郎别想轻而易举地把新娘请出门。
  在台湾,新娘带出娘家门的东西有所讲究。陪嫁妆奁须有青竹一根,要丈余长的小青竹,连根带叶。带到夫家后,“即悬系于大门框上。俗以竹可生笋,笋长大成竹又生笋,以此占子孙绵延之喜”,《台湾省通志稿》记。
  娘家也有不愿女儿带走的东西,如《台北市志》所记,“女嫁,迷信福气将被带走,出门后女方则急用米筛封门以防之。又用扫帚作扫入家中状,亦为此意”。无形的福气,有形的门户,民俗将它们融在同一事项里,只用一个米筛,便能表意圆满。这说到底,依然是借用了门的意义——出入口,和区别内外的界线。

                4.娶进来

  嫁,出娘家门;娶,进婆家门。不管婚俗变得如何繁文缛节,这出一门进一门,总是婚礼形式的要旨所在。说过娘家的嫁出去,再来说婆家的娶进来。
  《快嘴李翠莲记》,载于明代人编刻的《清平山堂话本》,其中保留了当年婚礼习俗的材料。迎亲的车马来到夫家门前,歇下轿子,先生念诗:“鼓乐喧天响汴州,今朝织女配牵牛。本宅亲人来接宝,添妆含饭古来留。”这是新娘进门前的礼仪。媒人拿着一碗饭,叫道:“小娘子,开口接饭。”快嘴女子李翠莲大约不识此俗,不耐烦了,骂媒人:“说我婆家多富贵,有财有宝有金银,杀牛宰马做茶饭,苏木檀香做大门……当门与我冷饭吃,这等富贵不如贫。”李翠莲心直嘴快,对婚俗又不甚了了,把热热闹闹的喜事搅得一塌糊涂。
  娶进来的仪俗,在元杂剧《桃花女》里,被编为充满戏剧冲突的故事,挺有趣。此剧内容之丰,甚至可以讲,旧时诸多婚俗都能从中寻到对应。
  《快嘴李翠莲记》里新娘乱搅,而《桃花女》则是娶儿媳妇的公公一再出坏招。剧情故事讲,洛阳开卦铺的周公,嫉恨高他一筹的桃花女,便以娶她做儿媳为名,欲置她于死地。桃花女过门时日的选择,即是周公的毒计。出门的时辰正与日游神相触,桃花女让人拿个筛子在前头走,这叫“千只眼”,赶跑了日游神。又犯着金神七杀,桃花女妆束巍巍戴花冠,驱赶那凶神。还犯太岁凶神,桃花女上车后,先让人把车倒拽三步,她坐车上用手帕兜在头上,避过了太岁。
  桃花女的车子到一了婆家大门前,周公“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地算了一课,然后吩咐:“去请他(指桃花女)下车儿来,正囗着黑道,找着他登时板僵身死。”媒婆请下车,桃花女说:“今日是黑道日,新人着地皮,无不立死。……与我取两领净席来,铺在车儿前面。我行一领倒一领。”——桃花女又胜一个回合:“这是我避难的机谋,躲灾的见识。……他拣定这黑道的凶辰,我将这净席呵,与他换了个黄道的吉日。”地上铺席,变黑道为黄道。
  一计不成,周公又算一卦:“如今他(指桃花女)该入门了。正是星日马当直,新人犯了他,跑也跑杀,踢也踢杀”。媒婆请桃花女进门,桃花女识破这一招,“今日是星日马直日,把一副鞍子来搭在门限上,那马便顺顺的伏了。他跑也不敢跑一跑,踢也不敢踢一踢”。——星日马,及下文所涉鬼金羊、昴日鸡等,皆为古代配合二十八星宿的神兽,是星辰崇拜的产物。门槛上置马鞍,降服星日马,桃花女顺顺当当地进了头道门,赢得第三回合。
  周公再算卦:“如今请他入这院子来,却是鬼金羊昴日鸡当直。这两个神祗巡绰,若见了新人呵,鸡儿啄也啄杀他,羊角儿触也触杀他。”桃花女自有对策,取镜自照,又吩咐撤碎草、米谷和五色铜钱。“草喂了羊”,鬼金羊;“谷喂了鸡”,昂日鸡;撒下些五色铜钱,孩子们相争相抢的打闹里,桃花女用镜子照脸,走进了二道门。——第四回合,撒碎草、米谷、五色铜钱。
  周公仍算卦,寄阴谋于第三重门:“他如今进的这第三重门,正是丧门吊客当直。新人这一番入门来,不板僵身死,我也再不算卦了也。”桃花女又赢了这一回合——她识破阴谋,在进第三重门之前,先让人关上门,射上三箭,然后平平安安进了门。
  新娘要到洞房里坐床,桃花女察觉“这床正坐在白虎头上。他那里响动鼓乐,惊起白虎,那里取我的性命来”。这次化解的办法,是要小姑子来陪她坐。
  《桃花女》剧中,婚礼成了公、媳斗法的过程。其中几个主要回合,围绕新媳妇进门设置矛盾冲突。桃花女化险解厄的招数,是门前铺席、门槛置鞍、进门撒草和谷及五色铜钱,等等。这些,并非剧作家的独出心裁,而应是采自元代社会生活,反映了当时的民间婚俗。当然,此类婚俗来之久远,元代人也是出袭古俗,并非首创,渊源并不在他们那个时代。且看宋代高承《事物纪原》:

  汉世京房之女适翼奉子。奉择日迎之,房以其日不吉,以三煞在门故也。三煞者,谓青羊、乌鸡、青牛之神也。凡是三者在门,新人不得入,犯之损尊长及无子。奉以谓不然,妇将至门,但以谷豆与草禳之,则三煞自避,新人可入也。自是以来,凡嫁娶者,皆置草于门阃内,下车则撒谷亚,既至,蹙草于侧而入,今以为故事也。

  高承解释宋代风俗,援引汉代事例。由此可见,新妇到门前,以草,以米、谷、豆禳煞的婚俗,实是古风。清赵翼《余丛考》认为,这种婚俗“实始于汉武帝。李夫人初至,帝迎入帐中,预诫富人遥撒五色同心花果”。至于新娘进门跨马鞍,则是北方游牧民族的遗风。
  “当迎妇,……箭三支置户上”,《酉阳杂俎》记此为“近代婚礼”,即唐代的婚俗。《清稗类钞》记,“新婚舆至门,新娘抽矢三射,云以去煞神”。同元杂剧内容相一致。
  婚俗的这种种讲究,来源既久,流传也远,并在各地有所增饰。
  《天津志略》:“轿至男家,入门时必跨火盆而过,否则谓恐有妖邪。新妇下轿时,必手抱宝瓶,或左手金、右手银,以示其非空手来也;又必口含苹果,谓平安也。”
  河南《获嘉县志》:“妇至,由搀新人授以瓶、抒、秤、镜之属使抱之,取德、言、容、工四德之意也。”
  湖北《来凤县志》:“女至婿门,婿家陈香烛、酒醴、鸡一,把护送神于门外,曰‘堵煞’。入门,门内燃七星灯,罩以筛,喜娘二人扶女从筛上过,曰‘触邪’。”
  《江夏县志》:“新妇舆至门鸣金,云避白虎凶神”。
  广西《宜北县志》:“妇将入门,男家破竹一条,揉成拱桥形,派老妇一人扶新妇跨过竹,以取健康之兆。”
  江苏一些地方,迎娶之时,门前要以布袋铺地,几个布袋子辗转交替向前铺,新娘踩着袋子进门。此俗称为“传袋”——意谓传宗接代。
  甘肃张掖一带,婚礼拜堂之后,新娘跨进洞房门的这一步,也有几道程序。要扶瓶,即把油瓶放倒,由新娘扶起;要捏门锁,把洞房门锁打开,由新娘重新锁好;马鞍子摆在洞房门口,让新娘跳过去,这才得进洞房。
  山东《莱阳县志》,新人下轿进门,“路铺红毡,阈覆马鞍。将入门,以黍糕越新人首,谓之‘顶高’。……大门左右则置谷秸一束,蒙孺子红衣,或书‘狮王’二字”。
  关于新娘进门的种种讲究,无非基于门的关乎出入、划界内外的意义,生发出想象。先是避开凶邪,赶走凶神恶煞,不让其混进门里;再是希望通过礼仪,表达迎新迎进幸福来。诸如捏门锁等,又具有谨门户、遵妇道的意味。
  新婚之日,对于门槛似乎特别关注。1943年《民国新修大埔县志》记广东婚俗,新娘到门前,有妇女用火把烧桃枝、茅红,新郎新娘跨门槛而入。不可踏门槛,俗说“恐后来夫妻反目”。“阈覆马鞍”,即用鞍子盖在门槛上的风俗,见于许多地方。对此事项,如果剔除其神秘意义,剩下的就是历来的习惯观念:踩门槛是没礼貌。少教养的表现。新人初入门,自然应注意自己的举止形象。《台湾省通志稿》说:“新娘如足踏阈限,则同于蹂躏其尊长,而臻令患病。盖因触怒门神,罪及尊长”。踩踏门槛,一副不懂规矩、目无尊长的样子,说这“同于蹂躏其尊长”,正是着眼于举止礼貌。至于“触怒门神,罪及尊长”的注解,则是为强调其说而借助神鬼,兜了个圈子,反倒画蛇添足了。
  至于故意踩踏门槛、把它做为要治人而不治于人的招数,则实在是旧时代的一种陋俗。据胡朴安《中化全国风俗志·浙江》,湖州新娘未到门之先,婆家在床上置袱一条,或扁担一个,俗语称为“扁扁伏伏”,意思是令新娘敬畏公婆。可是,新娘的对策生出来,“新娘进门,亦有立门槛及私坐新郎袍角等事,亦系制伏翁姑并夫之意”。故意踩踩门槛,好像是将婆家踩在脚下了。但这对于初入门的新媳妇来说,是不是也就付出了形象欠佳的代价呢?所以,有言道:行此者甚鲜。
  嫁出门、娶进门,婚姻因建筑之门而增礼俗,关于美满婚姻的祈盼和祝福,靠了大门小户、门扇门槛,有了大作文章的承载体。
  “门”被发挥得淋漓尽致,甚至还有如下的例子。男到女家称“赘婿”,文绉绉的;民间叫“倒插门”,语言的形象性超过前者。在广西,又有“上门郎”之称,1936年广西《融县志》:当地人讲赘婿难为,有句谚语:“上门郎,大凳扛。”
  此外,旧时的说法,女子订亲后,未婚夫死,女为“望门寡”——望着婆家的门,尚未得入。“望门寡”,是要求女子为死者守节,尽管并未曾完婚,由此可见封建礼教之残酷。还有,定亲后未婚妻死,谓之“望门妨”。“望门寡”、“望门妨”,这样的词如今已罕有使用。这是因为它们所反映的旧事物旧观念,被时代扫地出门了。

             5.人生几多“槛儿”

  以十二属相纪岁,派生出“一巡”、“本命年”等说法。人逢本命年要扎红腰带,说是为了辟邪的。陕西一些地方,民间又在本命年之前加了一道“门槛”。请读陕西作家和谷所写《我的门槛》:

  我觉得明年该是我的本命年的门槛之所在。扳指头数来,鼠大、牛二、虎三、兔四,龙五,蛇六,明年才是我的龙年呀!可就在年前几天,弟弟从乡间赶来,说是替父母为我叮咛门槛之事的。唤,我是按实足年龄计的,而老家依然按虚岁掐算,丁卯年当是门槛了。又有人说,门槛得提早一年过,遇事得防着点为妥。
  弟弟很虔诚地说,门槛得信,这一年事是多。他说的“事”,指磕磕绊绊的灾辙。

  传统的人生礼俗,重视恰逢整“巡”的本命年。这除了生肖因素之外,还在于十二年的间隔,大致上反映了人生的里程——少年、青年,以及中年、六十花甲、七十古稀……本命年前的“门槛年”,是对于本命年的强调。如果排除种种庸人自扰的旧例儿,可以讲,是适应年龄变化的心理调整。走向人生新里程,“门槛”之说很形象。
  民间老话,本命年即是“槛儿”。“槛儿”横在那,本命年里据说人多灾多难,日子过得要分外小心。扎根红腰带以辟邪,是为了迈这“槛儿”。在内蒙一些地方,孩子十二周岁的生日受到特别的重视,这一天家里要置办酒席,孩子要“扎红”。
  青海河汉一带的“本命禳解”旧俗,老年人逢本命年,要庆寿。庆寿仪式一如寿村落成的仪式,同时儿女们要献上红衬裤、红绫带,当时穿上系上。“本命禳解”第一回在60岁那一年,72岁第二次,再往后是84岁、96岁……
  民间至今将73岁84岁说成是老年人的“槛儿”,所谓“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还讲“孔子七十三,孟子八十四”,意思说,这“槛儿”在孔孟两圣人身上也是应验过的。人们说,闯过七十三这道“槛儿”,一准活到八十四;而过了八十四,还会更长寿。这两道“槛儿”,大致与本命年的尺度相吻合。或许同心理因素有关联,老年人在逢“槛儿”的年份里,往往多病,精神也欠佳。及至“天增岁月人增寿”,过了那一年,反倒身体硬朗精神爽,大约是因为迈过“槛儿”后,对自己的生命力也有信心了。

            6.丧礼风俗中的门前事项

  人生是在社会上,更是在家庭里经历的过程。按照传统礼俗,新生命降生的宣言,是他或她的父母亲人悬设在门前的弧或(巾兑)。当人生历程完结的时候,他或她的子孙亲人,将悼念与哀思,寄于自家门前。
  依照传统殡仪,在河北等地,丧家门前要悬挂纸杆,按死者岁数,每岁白纸一张,每纸剪为三连,其末条下垂,插于门头上,名“门幡”,有的地方谓之“告大纸”。男,置门左;女,置门右。门内立一木板,上糊白纸,纸上书死者姓名,生卒年、月、日、时,享年若十,下列孝子名次,这叫“立阳榜”,或叫“殃榜”,又叫“告白”。据县志载,四川雅安等地丧礼,门外树竿挂纸,大圈表示寿十岁,小圈表示寿一岁,圈如死者年龄,称为“出老纸”,又称“望山钱”。刘家训、王全宝《鲁东南民俗系列调查》:家里死了老人,屋门上、大门上要用火纸贴上门幅,告知有丧。砍一根鲜柳木棍子,贴上一张大白纸。死者享年多少岁,白纸割多少条。竖在大门口,这叫“飞飞”,也叫“岁头纸”、“出头纸”。
  “恕报不周”、“恕不遍讣”或“恕不敢报”白纸条,称为“报丧贴”、“门报儿”,贴在大门侧,男左女右。四字直书于纸中,下款处以小字写“×氏之丧”。如果亡者是有老人在世的中青年,在纸上径书“×氏之丧”,不写小字款。出殡时,棺木出门之际,立即将其撕下烧掉。清光绪年间《常昭合志稿》,记常熟、昭文风俗:“初丧,糊纸屏如讣式书之立于门内,谓之‘丧屏’,小户则粘于门上,即幼丧亦有之。凡停柩在家者,门必贴白纸,书‘囗灵’二字,既葬而后除之。”
  钉门麻。儿孙为逝者披麻戴孝,家门也“穿”孝——在大门上横钉一粗麻,称为钉门麻,或就叫“门孝”。此俗曾流行于浙江等地。
  大门上贴“批书”。1932年《德清县新志》:“令道家以‘六轮经’辨生肖所忌,批斗书于大门外,告于戚属”。1948年浙江《杭县志稿》,道家以“六轮经”辨生肖所忌,并回煞日,谓之“批书”。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海宁风俗记》,人死后立延阴阳生,将死者年庚及其家属生肖,推算书成一纸,斜贴于丧家门外,上写何时小殓,何时大殓,何日迎神即回煞,以及冲忌等,称为“批书”。
  小说《金瓶梅》哥儿夭折,及李瓶儿、西门庆亡身的回目,都有徐先生批书的描写,可视为古代殡葬习俗的史料。如第六十二回:

  徐先生……手掐丑更,说道:“正当五更二点辙,还属丑时断气。”西门庆即令取笔砚,请徐先生批书。徐先生向灯下,问了姓氏,并生辰八字,批将下来:“一故锦衣西门夫人李氏之丧。生于元枯辛未正月十五日午时,车于政和丁西九月十七日丑时。今日丙子,月令戊戌,犯天地往亡,煞高一丈,本家忌哭声,成服后无妨。入殓之时,忌龙、虎、鸡、蛇四生人,亲人不避。”

  李瓶儿丧葬时,“批书”忌属龙属虎属鸡属蛇的人。“批书”又涉及避煞陋俗,有“煞高一丈”云云。
  旧时代的迷信说法,人死后若十大,魂魄要返回故宅,并有凶煞相随。为避损害,丧家要“避煞”、“掩煞”。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

  偏傍之书,死有归煞。子刊。逃窜,莫肯在家;画瓦书符,作诸厌胜;丧出之日,门前燃火,户外列灰,拔送家鬼,章断注连:

  凡如此比,不近有情,乃儒雅之罪人,弹议所当加也。
  颜之推说,所谓“煞”,出自旁门左道之书,是不近人情的陋习,应当革除。有的亡者死十传染病,即颜氏所说“注连”。古人对传染病视为恶鬼凶煞,大概也是“避煞”之说的来源之一。出殡日门前燃一堆火,归来人要跨火入门;户外撒灰,也同“避煞”相关,《夷坚乙志》说:“江、浙之俗信巫鬼,相传人死则其魄复还,以其日测之,某日当至,则尽室出避于外,名为避煞。命壮仆或僧守庐,布灰于地,明日视其迹,云受生为人为异物矣。”说来荒谬,那灰若是被猫呀狗呀踩下了脚印,就说死者托生了猫狗。
  “煞”的迷信,是鬼魂迷信的重要分支,由来已久。据宋代俞文豹《吹剑录》,唐朝《百忌历》载丧煞损害法。迷信的人说,煞出现的日子,甚至煞之高矮都是可以推算的。《金瓶梅》徐先生“批书”所云“煞高一丈”,即是。1944年《重修彭山县志》载此习俗:

  殓时,凡睡者皆令醒,术士执斧绕棺及门,咒而击之,谓之“掩煞”。术士又依死者日之于支,为定日之远近、时之早暮、竿之长短,以告丧家。临日,设酒脯、燃香烛,布灰于庭,空室而避之。倚竿于门,竿粘楮钱,过时乃鸣爆竹,启门视灰迹,谓之“回煞”,亦曰“回殃”。

  这真叫“煞”有介事。所谓“煞”,本系子虚乌有。故弄玄虚的人硬是“算”出“定”出煞回之期、煞高几何,届时门前倚放贴着楮钱的竿子,还在门庭内撤灰,借以观察无形的煞迹。随着时代的进步,这一陋俗已被扫除。
  传统葬俗,门前立方相。孔子第七十七代嫡孙女孔德懋《孔府内宅轶事》记孔府丧礼:

  大门两边还站着“方弼”、“方相”,这是两个用绸缎和木架扎成的大汉,衣冠服饰和脸谱都很像京剧中的花脸,有一丈多高。人站在大汉的身体里,可以操纵着大汉活动、走路、做出各种动作,人还可以从大汉的肚脐向外看,来了吊丧的客人,根据男客、女客或男女都有,操纵大汉伴着乐曲上前迎接,在送殡时,这“方弼”、“方相”,也要走在队列前面,一直跟到墓地。

  方弼、方相神像,用来驱疫辟邪,在出殡时还要一路在前,俗称开路神,或称险道神、阡陌将军。《周礼·夏官·方相氏》记方相形象,“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矛扬盾”。汉代宫中驱傩也用方相氏。《封神演义》附会出方弼,说是兄弟俩,凑为一对,就像门丞户尉抓对成双,门左门有,容易安排。方弼方相体量高大,面目狰狞,如《聊斋志异·金和尚》所描写:“方弼、方相,以纸壳制巨人,皂帕金铠;空中而横以木架,纳活人内负之行。设机转动,须眉飞舞;目光弥闪,如将叱咤。观者惊怪,或小儿女遥望之,辄啼走。”俗话说,神鬼怕恶的。这一对神像恶模样,正为了令鬼邪退避三舍。
  民间出殡时,沿途路口、桥梁要撒纸钱。此俗至今未见绝迹。而《清史稿》载皇家丧仪,卤簿前导,册宝后随,所过门、桥皆致祭,由礼部长官祭,则是民间风俗的宫廷化。
  旧时守孝,有倚庐之说。《礼记·丧大记》:“父母之丧,居倚庐,不涂,寝苫枕囗,非丧事不言。”郑玄注:“倚庐,倚木为庐,在中门外,东方北户。”倚庐,要盖在东墙下,向北开门,以草为屏障,不加泥涂,门上没有横梁和柱子。以示所居简陋,哀思悲痛。
  旧时办丧事,在门外用白布扎成牌楼门形。1935年广东《罗定志》:“三日大殓,……表其门,曰‘礼庐’。素食寝苫,朝夕奠,如事生前。”表其门的做法,源于古时的“凶门”。魏晋以后,凶门柏历置于大门外,举哀表丧。
  凶门柏历,体现了丧事大操大办的陋俗,在古时即为有识之士所反对。据《南史·孔琳之传》,孔琳之建言国事,提出禁行凶门柏装旧俗:

  凶门柏装,不出礼典;起自末代,积习生常,遂成旧俗,爱自天子达于庶人。诚行之有由,卒革必骇;然苟无关于情,而有愆礼度,存之未有所明,去之未有所失,因当式遵先典,厘革后谬,况复兼以游费,实为人患者乎。凡人士表仪,多出间里,每有此须,动十数万,损人财力,而义无所取。至于寒庶,则人思自竭,虽复室如悬罄,莫不倾产单财,所谓“葬之以礼”,其若此乎?谓宜一罢凶门之式。

  孔琳之建议革除凶门柏装旧俗,指出“动十数万,损人财力,而义无所取”,贫寒人家甚至为此倾家荡产,“实为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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