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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还道义


  成语云:畏首畏尾。《聊斋》写一书生遇狐仙,爱她五官美丽,三围合格,却嫌臀后多了一条尾巴。书生改用成语,幽她一默:“吾不畏首只畏尾!”

  现代书生历经“运动”,惊弓之鸟,首尾皆畏;以前怕戴“帽子”,以后怕留“尾巴”。我庆幸自己一生光头,从未“加冕”,却不料仍有阴影“尾”随于后。八十年代中期,当我正在为戏剧事业努力奉献,报上出现奇怪文章,向读者透露鄙人身后有尾!我一怒写出《士可杀而不可辱》,此文在首都见报,引起公众舆论关注,很快弄清事情症结--果然是地方有关部门以前给我落实政策时留有“尾巴”。在全国舆论督促下,地方部门登报认错,从我的档案中割下“尾巴”,退还材料。当时本人表面上已是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省劳动模范、自贡市政协常委,却不知道自己屁股上还留着这么长一条“尾巴”!

  退给本人的材料真是触目惊心。包括几十年前朋友邮寄给我,而我没有收阅的信件!还有我邮寄给朋友的便函,没交到收信人那里,却直奔人事档案袋里睡了几十年大觉!信纸已黄,令人发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早在五十年代就被政治运动的人事档案制度践踏如泥了!

  俱往矣,知识分子不计较了,向前看吧。一过又是十年,我已连任两届全国政协委员,总该完全没有“尾巴”了吧!万万没有料到,地方部门最近整理人事档案,又冒出来一节“尾巴”--“文革”后期整我的材料,起草件、打印件,加起来一大叠。至今照存不误,封入卷宗。

  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啊!

  我冷静细思,这恐怕不是有谁故意给我过不去,也不是我个人才会碰上的孤例,而是人事档案制度潜伏的普遍问题!

  由此联想全国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有多少“嘴巴”在堂皇的会场上慷慨发言。是不是也会有这样那样或长或短的“尾巴”还暗暗留在一些代表、委员、模范的臀部之后呢?

  进而再想“运动”连绵所造成的冤假错案,譬如将五十万人错划为右派分子。据权威机构审定,其中五人没有划错。就这么算吧,其余四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五人,虽已在八十年代初期改正过来,但五十年代中期整他们那成千上万堆积如山的材料是否全部退了毁了呢?还有多少东西保存在档案袋里?

  再冥思追悼各种冤假错案中的屈死者,他们的“尾巴”还在吗?

  按照根深蒂固的思维逻辑:现在已经给他们平反了嘛,今后也不再株连子女了嘛。天大地天,不如这种恩赐大!河深海深,不如这种友爱深!够意思了,还要怎样呢?至于档案材料嘛,屈死的不是一百两百,材料就不只一车两车。当初叫他们“竹筒倒豆子”倒出来,又经我们整出来的白纸黑字,堆如山,乱如麻,浩如烟海,散如雨点,哪里去清?怎样去查?只能象征性地退一些,烧一点,“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嘛!死人也应替活人想想,你们尽管放心长眠,现在不以阶级斗争为纲了,“尾巴”留在档案袋里,对你们也没有实际害处。兜着吧。我们日理万机,光是清查活人的腐败都忙不过来,哪有精力清理死人的材料啊!

  这话也似乎有理,中国该办的事情委实太多了。但我想,再忙不过来,也该大力改革人事档案制度--那是过去从苏联老大哥手里照搬过来而带有“克格勃”色彩的档案制度!虽不能说它一无可取,但它的弊端暗伏,负效应丛生;它的专横性、坑蒙性、愚昧性,都与现代法治社会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互相长相抵牾。苏联老大哥不幸“解体”,导致众叛亲离的原因很多,其中与这一套容易暗造冤案的人事档案制度不无关系。前车已覆,我们还不引为殷鉴吗?

  今日呼吁改革,当然不是仅仅为了消除个人后患。其意义在于替所有深受秘密档案之害的共和国公民追还道义,为了健全共和国法制排除弊端。
                          199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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