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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民国十四年春,元昌和予美在白马市的教堂里举行了结婚仪式。为他们主婚的是金发碧眼的法国传教士西蒙神父。结婚仪式是悄悄进行的。

  元昌并不是那种痴迷的基督教徒。小时候,他看到家乡小教堂里的牧师做弥撒,心里就会感到莫名的恐惧,红红的葡萄酒总让他联想到鸡血鱼血什么的。

  神父穿着质地很好黑色法衣,手里拿着黑漆布烫金字封面的《圣经》。在他看来,这个洋人神父此刻说什么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他和予美成为了夫妻。这事他曾朝思暮想过,但这一刻已变成了现实,他把结婚戒指戴在了这个高傲的小姐手上了。这对白金戒指是穆栩园替他们订做的。予美的有钻,他的没钻。

  穆栩园一直用阴郁的目光看着他们,他铁青着脸的样子很难看。

  “他心里难过了。”元昌想,“他在这一刻后悔了,因为他觉得失算了,他把掌上明珠似的女儿嫁给了一个女佣的儿子。”这样的想法在元昌的脑子里兜了一个圈。

  他们走出教堂大门的时候,淡淡的阳光照耀着他们。马车在教堂外等着。

  街上的行人都朝他们看。

  元昌和予美上了前面一辆马车,穆栩园上了后面一辆马车。

  马车移动的那一刻,予美依恋地回头朝父亲的马车看,车篷挡住了她的视线。元昌看她,她的脸色微微有点泛红。她是他的女人了。元昌想起柯远直露的理论:

  女人,有文化也罢,没文化也罢,她躺在你身下的时候都是一样的。柯兄现在在什么地方流浪呢?他早就把若美压在身下了。元昌感到自己身体内部的蠢蠢欲动,何止蠢蠢欲动那年在乡下书房里搂抱她的那种震撼再次光顾他,他努力克制这种震撼。他猛然地握住了她放在膝上的那只纤纤素手。他感到她起初是想抽回手的,但还是顺从地让他在车上一直握着她的手。

  在他家乡的那个小镇上,男女的婚姻全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的。穿戴崭新的新娘在众目睽睽中上轿,在众目睽睽下被人背进夫家的门,和新婚的丈夫在众目睽睽之下拜天地,拜父母,互拜,然后携手走进洞房。关上门许久后,那男的拿着一块带血迹的帕子向众人展示新娘子的清白与纯洁。小时候不知道血是从哪里来的,大了认识了字看了一些杂书,听到一些成年男人聚在一起说起淫秽放浪的玩话才渐渐有了了解。

  马车在白马市最豪华的丰盛大旅店门口停下。穆栩园在这里为他们订了头等包间。

  旅店的老板和侍者都立在门口向他们致意。

  穆栩园以长辈的身份为元昌和予美斟酒。他举起杯说:“祝我的女儿和女婿相亲相爱,百年和好。”

  元昌举杯正要和穆栩园碰杯,却被穆栩园冷淡的目光挡了回去。他把酒杯伸向予美,目光温柔而慈爱。

  “谢谢爸爸。”予美温柔地说,随后抿了一口酒。

  穆栩园喝了一大口,他又为自己倒满了酒,把酒杯举向元昌,目光严肃。

  “谢谢岳父。”元昌道。他觉得自己的声音和自己的灵魂全被人掏空了一样。

  他和予美碰杯的时候,予美低垂着眼帘像一朵拒绝开放的白花。

  餐桌上除了那盘龙凤拼盘全是穆栩园喜欢吃的菜肴。

  吃过饭,穆栩园慵懒地靠在沙发上抽香烟。一支香烟抽完,他看了看手表,又定定地看着予美,他的目光中包含着无限的哀伤和依恋,仿佛是生离死别。元昌注意到了他脸上的表情,心里不痛快。

  穆栩园站起来朝衣柱走去,他从衣柱上取下自己的大衣,他们沿着黑色的亮锃锃的一尘不染的楼梯上楼。这是一幢洋房,窗子很高大,挂着金黄色的丝绒窗帘。天花板上饰有石膏的浮雕。

  茶房拎了一串钥匙,他用其中的一把打开了三楼一套客房的门。房间里很暖和。

  “烧了暖气。”茶房说,“我在楼道口,随时听候先生吩咐。”

  茶房走的时候随手带上了门。

  元昌帮穆栩园把大衣挂在门旁的红木衣柱上。他看了一眼予美,照西洋男人的风度,他应该帮助新娘脱下大衣才是。他做不出这种风度来。予美自己脱下了大衣,她里面穿着银白色的点缀着小菊花的锦缎旗袍,袖口和领口都镶着红色的滚边。

  旗袍贴身地穿在她窈窕的身体上,领口上那枚法国的水钻别针衬托着她白皙的面庞,脚上穿着麂皮皮鞋。她像一尊美丽的瓷人人,玉人人。她大概往身上喷了香水,那幽幽淡淡的香水极温馨。元昌的意识在这温馨的味道中凝固了。穆栩园轻轻地拍了他一下肩膀,他才回过神来,脱掉了外套。

  房间里的台几上养了一大盆水仙花,水仙正在开花,那叶子葱绿葱绿的,在初春万木还未发芽的时候显得格外有生机。

  予美进了卫生间。

  这是一个套间,里面一间是卧室,外面是客厅。元昌和穆栩园在外间,穆栩园坐在沙发上,元昌站在窗旁看外面的风景。从今天起,穆栩园就是他的岳父了。他感到左手无名指上的结婚戒指箍得有点紧,他不习惯,这是他第一次戴戒指。这意味着他今后的生活会像这枚戒指的灿烂的白光一样稳定,只要自己不沾上恶习,不出什么差错,好运将从这里开始。这个基础还算可以。

  “元昌,你坐下。”穆栩园对他说。

  他转过身来不知坐在哪里。

  穆栩园拍了一下三人沙发,说:“坐呀。”他示意元昌坐在他的身边。

  元昌在他的左侧坐下。

  “从今天起我们就是一家人了。”穆栩园说,“本来我想在上海办事搞得隆重热闹些,予美不愿意。想来也是,只要以后的日子好,办与不办都是随人意愿的。

  我和予美他母亲也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一起过了。那时候我穷,她家里也穷。”穆栩园眯着眼睛回忆往事,停了停又说:“予美不用再回学校了。她的行李我已让人打包运回上海。我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的。”

  元昌不明白穆栩园指的是结婚还是回上海。

  “不看僧面看佛面,居然连佛面都不看。”穆栩园沉着脸恨恨地说。

  元昌知道这是指校方的。

  “岳父,我会好好待予美的。”元昌声音发哽地道。

  “我把她嫁给你就是看重这一点。”穆栩园的脸更加阴沉。

  元昌低下头,他以为穆栩园不喜欢听他叫“岳父”。

  “予美在我这里画上了圆圈。我这个做父亲的算得上开明了。你们算是自由恋爱的。我把她交给你了。”

  穆栩园这么说,像是成交了一笔生意。

  是不是自由恋爱,元昌至今都感到很糊涂。仅仅是在乡下那间散发着霉味的书房里,仅仅是每个星期看望母亲的时间看一眼她,她连话都不大愿意和他说,仅仅是他从上海跑到白马市来看过她两次。她从未主动地向他表示过亲近,却主动提出来要和他结婚。

  “抽烟。”穆栩园把香烟放在他的面前。

  他不想抽,但是顺从地从烟盒里拿出一支点着。

  予美从卫生间出来,元昌看到她的眼圈有点红,好像往脸上敷了些胭脂,两颊微红,比先前更娇美了。

  “不看僧面看佛面,居然有僧面佛面都不看的人。”穆栩园板着脸说话,他仍然对校方耿耿于怀。

  元昌看到他脸上的肌肉在一抽一抽的。穆栩园只有在非常恼怒的时候才会这样。

  “怪我不好,如果我不来看予美,也许就不会这么糟。”元昌自责地说,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你不来,谁来?我来?”穆栩园气咻咻地反问。

  予美坐在父亲身旁脸上毫无表情,她的两手叠放在膝盖上。

  穆栩园又对元昌说:“予美想在这里住几天,你就陪她住几天。不想住,回上海也行。上海那边的房子已经收拾好了。”

  元昌“嗯”了一声。他现在是予美的仆人。他要去广州做生意,呆在上海就意味继续给姓穆的当奴隶。穆栩园把神经过敏的大女儿嫁给他,他做了穆栩园的女婿,在这个棋盘上,穆栩园是输是赢都是无所谓的,而自己这会儿看似乎是输赢参半。

  真正的输赢还要看以后。他想自己总有一天会让姓穆的刮目相看的。

  “我该回去了。”穆栩园说着站起身来。

  元昌和予美也站了起来。元昌要帮助他穿上大衣,他却说:“我还没有老到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

  穆栩园穿上大衣,戴上礼帽,戴上山羊皮的手套。

  予美要送他,他却说:“不要送,你父亲从十几岁的时候起就是这么走南闯北的。”

  元昌以为这话是穆栩园说给自己听的,“他时刻都在找机会轻视我。”元昌心里又多了几分恨。他对穆栩园的成见是一万年也抹不掉的。穆栩园占有了他的母亲,而他今天的一切都是母亲用身体换来的。

  穆栩园走后,房间里只有他和予美两个人了。这会儿他不再害怕她了。她是他的妻子,她是他的女人。从今天起,她将和那个高傲的教会女中的女学生一天天地拉开距离。

  予美坐在沙发上看着自己的手指,她的指甲修剪得短短的。一只精致的小金表戴在她细细的手腕上。这两年来,她瘦了许多。在穆家花园的时候,她的手臂是那么的丰腴。

  元昌推开卧室的门,卧室里的光线比外间稍暗一些,锃亮的四柱铜床,床上铺着一床红色软缎被,两只白色的镶有荷叶边的大枕头并列放在床头。墙角斜放着梳妆台,梳妆台上有一面大大的圆镜子,镜子嵌在雕着无花果叶子的木框中。镜子里映着淡红花纹的墙壁。元昌看脚下,脚下的地板漆成暗红色,靠床头的地方还放着一个大衣橱。

  元昌走出卧室站在予美的面前,低头看着她。

  “今天是我最幸福的一天。”他对新娘说,脸上、脖子上全都热乎乎的,像要冒热气一样。

  “你真美丽。”他鼓起勇气说出这句平时想了一百遍一千遍的话。他在予美的身边坐下。

  房间里有暖气,像春天一样的温暖。她像一条银白色的美人鱼。他又闻到了乡下书房里的霉味,这味道使他冲动,他搂住了予美,予美没有挣扎,而是顺从地被他搂定。

  “我喜欢你,我愿意为你做一切,我会有钱的。我会证明我是一个了不起的男人,我会让你感到幸福,感到体面。”他慌慌张张激动无比地喃喃自语似地向新娘表了决心和忠心。

  那些银瓣金蕊的水仙花在葱绿里被白玉色的瓷钵托着。

  他想搜寻几句沾脂带粉的古代诗词,可一句也想不起来。此刻,他笨拙得就像一个口舌木讷的农民。

  他的手感觉到她的光滑富贵的锦缎旗袍里的身体。这女性的肉体是他一百次一千次在梦中梦到的。他要她。

  就在这一刻,他做了一件自己在梦里也没有做过的事,他猛然把予美抱进了卧室,抱上了那张铺着红色软缎被的大床。他替她脱掉了锦缎旗袍。

  走廊里有人走过,脚步落在地板上重重的。

  予美闭上了眼睛,她短短的黑发散在洁白的枕头上。

  红木挂钟在客厅里敲了两声。一只红亮的火球在元昌的眼前膨胀。他第一次感受到和冰肌玉肤的女人同床共眠的陶醉。他吻她,摸她。他用刮得仍然能感到胡茬子的脸蹭她的脸,予美感到害怕。他已经紧紧地抱住她了,像一头老虎或是豹子抓住了猎物。她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像冰一样在他的拥抱之中迅速地融化。那次是她撩拨他的,而这次她完全处在被人“蹂躏”的位置。她原以为会等到晚上。她在小说中看到这样的事情多数发生在晚上,“洞房花烛夜”。他的手从她的肩上已经摸到了她的胸口,突然他翻过身来压住了她。她的一半意识喜欢这种新奇的感觉,而另一半意识却厌恶这种感觉。

  “予美,我会永远对你好的。”他在她的耳边轻声说话。

  她看到了他羞红的脸和充满欲望的目光,就闭上了眼睛。如果她再看他一眼就会被这样的目光击碎。

  “予美,我就盼望着今天。”他说。

  他的实话令她讨厌、恶心,但在这种时刻又不能发作。她顺从了。

  元昌掀开盖在她身上的被子,他要看她。

  她害羞地拉上被子,却又被他掀开了。

  元昌干跪在床上解自己的裤子。予美从眼缝里看到了一个赤裸裸的男人,她惊讶。

  一个成年男人勃起的下身他伸手摸她的身体。她本能地并拢了双腿。

  “把腿分开。”他专断地命令道。

  她顺从了。她的心被撕裂成了两半,高贵的一半拒绝,本能的一半渴望。她泪如泉涌。

  “我要你。”他说,柔情全无,然后压在她的身上。

  世界的末日来临了。她闭上了眼睛,慌乱地抵制本能的罪恶感。他钝钝的利剑刺进了她如花似玉的身体。

  疼痛从她的下身向全身蔓延。

  他像机器,完全不在乎她痛苦的呻吟。

  她希望因为痛苦而死掉。恶魔般的热浪席卷了她的全身。

  “以后我会非常有钱的。”元昌对她信誓旦旦地说。

  她看到了床单上的那一块血迹,这血是她被毁灭的见证。她用手摸了摸,血还没有凝结。有人做了一次这事肚子里就有了。想到怀孕,她更是恐惧和厌恶。她双手按着肚子蹲了下去。她不要怀孩子,坚决不要怀孩子房间里的光线变得更加灰暗了。

  予美赤着脚踩在地板上,从皮箱里拿出一套干净的内衣和一条毛巾,又拎起鞋进了浴室,浴室是马赛克铺的地面,凉气从脚底往心里钻。这种感觉和那年在乡下赤脚踩在雨后的砖头地上的感觉差不多。她拉亮了电灯,拧开水龙头,热水汩汩地从水龙头里流了出来,雾气弥漫。

  予美跪在温暖的水中,她觉得自己是最大的输家,输给了父亲,输给了何妈,也输给了元昌。在白马市最豪华的旅馆,最上等的房间,她输掉了自己的青春。

  元昌还在床上呼呼大睡,他做累了。从今以后,她再也不许他沾自己身体的边。

  她发誓。

  洗过澡,她穿好衣服回到房间,面对着墙壁跪了下来,她要向上帝忏悔自己的过失。

  元昌醒来的时候,她依然跪在黑暗之中。她发狠,要这么跪上整整一夜。

  元昌拉亮了电灯,走到她的背后站住。予美感到他两腿之间的那个罪恶累累的东西又在蠢蠢欲动。

  有人敲门,是侍者,予美依然跪着。

  元昌去开门。他把门开了一条小缝,并用身子挡住了外面人的视线。

  “先生,晚餐预备好了。”侍者说。

  “太太在做晚祷告。”

  “可以送进来吗?”

  “你给我,我拿进去。”元昌道。

  “难为了。”侍者道,“先生有什么事尽管吩咐。”

  “没什么,等一会儿请送一条干净床单过来。

  元昌说话的声音很响,予美觉得这会儿在走廊里的人都能听到元昌说的话。只要有过这等经验的人都能猜到他们做了些什么,还没有等到天黑就做了旅馆里的人都知道他们是新婚夫妻。

  元昌把侍者送来的一盖篮饭菜放在圆桌上,揭开盖篮的盖,拿出两只溜着金边的富贵碗以及碟子和两双象牙筷,又把菜端了出来,其中有一个砂锅。元昌朝予美看的时候,予美慌忙低下头祷告。她感到肚子饿了。

  “予美。”他喊她的名字。

  “改口改得真快。”她想,这么多年来他都是喊她大小姐的。他的改口也使她感到不快。

  “予美,饭菜要凉了。”他催促道,根本就不把她的祷告放在眼里。

  “两个人在一起生活,想法完全不一致,往后的日子还怎么过”予美心烦地想,“他是做够了,玩够了,现在浑身舒坦了。”她又侧过脸朝他斜了一眼,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到了他的裆部。羞恨之中,她慌忙地又低下头,死死地盯着地板。她跪得两腿麻木,想站起来又无台阶可下。

  元昌说话了:“予美,现在我们是夫妻了,有话可以对我说,有什么事,我们可以在一起商量,完全没有必要使小性子。我们是新式夫妻,男女平等。这个家一半是你的。以后我们还要有孩子……”

  这话不仅没有让予美得到安慰,反而使心里窝着的火更窜窜地燃烧起来。

  “我不要有孩子,不要从今以后,我再也不要做这种可耻下流的事情了。再做我就去死。”她任性地咬牙切齿地说。

  元昌定定地立在她的身后,他的手本来是搭在她的肩头的,她说了这些话以后,他就把手拿开了。沉默许久之后,他说:“既然是这样,你也犯不着这么折磨自己,说明白了,我也就知道了。你父亲把你托付给我,我会对你负责任的,我不会像柯远那样把二小姐甩下自己逃之夭夭”元昌提到若美,予美心里更加难过。她恨若美,一个清清白白的人家就是因为有人不自重被外人抓住了说话的把柄。元昌这一辈子都会把若美和柯远的事挂在嘴上的。

  她沉默,他也沉默。她想站起来,再跪下去也没有意义了。他不买她的帐,但她一定要他扶她才会站起来的,要不然宁可把腿跪断她也不会站起来的。如果连这点身份都丢了,那就一点身价都没有了。“他倒变成了一个大恩人若不是父亲,他凭什么把自己的新娘带到这个地方来结婚?”

  “饭菜要冷了。”元昌又说道,仍没有要扶她站起来的意思。

  她低着头硬撑着面子跪着。她的心、她的意志早已虚弱不堪了。

  “你要是不愿意,以后我不再动你了,除非你自己愿意。我尊重你的意愿。”元昌冷冰冰地说话,“今天我没做错什么,因为我们是夫妻了。我必须做所有的男人除了软蛋之外,在这一天都必须做的事情。洞房花烛这一天,我不和你睡是说不过去的。”说到这里,元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无可奈何地呼出,仿佛受委屈的是他。

  予美听到元昌发狠地说这话便伤心地嘤嘤地哭了起来。她万万没有想到他会这么硬挣。一个看上去文文弱弱的书生会耍无赖。如果他这会儿不这么说,而是把她再抱到床上去,百分之百地无赖下去或许会更好一点。

  “回上海以后,我就到广州去。”元昌说,语调仍然是冷冰冰的。

  “我不回上海,我要到乡下去。”予美抽泣着说。话说出口来连她自己都吓了一跳。乡下是她最不能忍受的地方,穆家花园那座大宅子简直是个棺材。她的一切不幸都是从这个宅子里开始的。虽说她以前也一再想过要回穆家花园去,但都是气头上的想法,并没有真心要去。

  听她这么说,元昌也愣住了。他没有对的她这种说法表态。他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最后走到圆桌边站住,说:“饭菜都凉了。”

  予美站起来走到卫生间去洗手。她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元昌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她进卧室穿上黑色的印度绸丝锦裤,又套上一件长长的浅紫色的毛背心。

  元昌已经摆好了碗筷,坐在圆桌边等她为他盛饭。

  从今以后,她是他的女人。她接受了这个现实,替他盛饭。这是他们成为夫妻后的单独吃的第一顿晚餐,他吃得很香,把剩下的菜都一扫而光。

  侍者来收拾碗筷的时候,予美看到侍者脸上的古怪表情,这男人的古怪表情在她的记忆里一直保存了二十五年。

  夜里,元昌又重复下午做的事。她像毫无反应的死人一样任他摆布。

  第二天早晨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元昌又变成了彬彬有礼的样子。他让她挽着手臂在白马市最热闹的马路上散步,几乎所有的人都朝他们看。

  一个礼拜后他们回到上海。她没有回自己在法租界的家,而是住进了父亲为她安排的新家。新家在威海威路上的一个弄堂里,五妹守候在那里。

  穆栩园从白马市回到上海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家家户户的窗口都透出了灯光。

  弄堂口那户人家有两个七八岁左右的剪着童花头的女孩。他经过弄堂口的时候看到两个女童的影子映在窗户上,从房间里传来带着京腔的散漫的童音半念半唱道:

  “乌—乌——乌,乌鸦马上要喝水,嗦哆咪,嗦咪嗦。阿拉伯洋钱九个……”这声音像一把钝刀划开了他的记忆,伤感像夜幕一样望不透拨不开。近来他常伤感,刚才坐在火车上的时候居然掉下了两颗泪来。他的女儿都离开了他。天宝死了,他又有贝城。儿子才是真正的安慰,但他太小了。贝城长到二十岁的时候,他已经花甲以上了,一个过了花甲的男人除了靠在藤椅上喝茶,看报纸,抽香烟,享清福,还能干什么?再创一份家业?再雄心勃勃地去构想未来?在黑暗中,他拉响了自家的门铃。

  何妈为他开门。他躲开了何妈直奔他来的那两道带着喜悦的目光。

  “回来了”她和他说话,帮他脱大衣。

  屋里有一股木炭燃烧过的暖烘烘的气味。炭盆里的炭火红殷殷的,两块碳饼之间跳跃着一瓣蓝火。

  何妈把一双棉拖鞋放在他的脚边,又为他沏了一杯热茶。

  “不知道你今天回来。”她说,眼里满含着期待。

  他知道何妈想听到元昌和予美的事,但他就是不说这个话题,反而皱起眉头来。

  予美和元昌结婚,他心里的石头并没有落地。

  “家里没什么吃的,只有小菜泡饭。”何妈说,“我到和生园去为你叫几个菜来。”

  他没有说好还是不好。

  何妈又大呼小丫头拿手电筒来。不一会儿,小丫头拿着手电筒来了。何妈扶着五妹的肩到弄堂对面的和生园去了。穆栩园独自坐在生着炭火的屋子里,木然地望着粉白的石灰墙壁伤心。予美本来是可以嫁给一个好人家的,可以在上海把喜事办得轰轰烈烈。他现在急需一个贴心的帮手。元昌那小子表面上老实,却是有野心的。他娶了予美,婚事的所有费用没有要他花一文钱。至少他在近十年里还要靠着予美的老子混。穆栩园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予美一天比一天变得怪异了。只要她的疯病不再犯,好好地过日子就是最太平的事。元昌去广州,日子清淡些或许她会好起来的。

  何妈和五妹打着手电筒回来了。何妈到厨房里打了半脸盆热水来。

  “先洗把脸。”她说。

  小丫头立在一旁看他洗脸。他洗完脸,小丫头就把脸盆端走了。

  “明天可以不生炭火了。”他对何妈说。

  “就是因为你要回来才生的,已经熄了许多天了。白天好像蛮暖和,到夜里寒气往人的骨头里钻。”何妈说。

  穆栩园抬起眼皮看了一眼穿着素花小袄的何妈,她依然是个美人,只是老了一点,神色凄凉了一点。在这春寒料峭的夜晚,在半明半暗的电灯光下面,和这样的女人呆在一起,会感到一种无法说清的安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他觉得自己更需要这样的安慰。她是他的亲家。他不在乎这点。

  “以后你还住在这里。”他说。

  何妈并没有显出高兴的样子。他明白她心里的难处。“在上海这种地方形形色色的人都有。我你都是外来的人,既无显赫的祖业,又和政界搭不上钩,大不了是个跑码头的。只要不影响做生意,一切都随意。”

  “今后少奶奶少爷来了呢?”何妈问。

  “我知道你心里想这个,我把他们带到别处去住。你就住在这个房子里。”

  何妈没话说了。他感到她心里还是不愿意。

  和生园的人送饭菜来了。一碟青青的豌豆头,一碟笋丁炒虾仁,一煲麻油榨菜鸡蛋汤,还有一碗无锡大米饭。

  穆栩园一见到这几道菜便有了饥饿感。

  “那两个人还不错,自由恋爱,文明结婚。可能会在白马市呆几天再回上海。房子我已替他们租好了。可能予美不愿意住在上海。她说她要到乡下去。”几口热饭热菜下肚,穆栩园的心情变得好起来,就说起何妈最想听的话题。

  “予美过得惯乡下的日子?”

  “过不惯她会回上海的。现在我就管不了她了。”

  “元昌管得了?”

  “那也是他们小两口之间的事。”

  何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不再开口了。不知五妹什么时候到客厅里来,她站在一旁听得发愣。穆栩园斜了她一眼。这个小丫头一脸不讨人喜欢的样子,听人说话的时候两只眼睛瞪得圆圆的,因为她是乡下老佣人三贵家的孙女,他也就容忍了。

  他心里盘算,一旦予美到乡下去住,他就把这个小丫头打发到乡下去。

  “二小姐没有去?”何妈问道。

  “来来回回路途奔波。结婚这样的事本来就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我和予美他妈是先睡到一起然后再结婚的。”穆栩园知道何妈的心里因为元昌结婚没有叫何家的人来而不痛快。

  “那是。”何妈说。她的目光转向五妹,五妹在笑。“回自己房里去,不要立在这里听壁脚。”五妹刚走,就有人敲门了。

  “哪个?”何妈问道。

  “朱富。”门外的人答道。何妈开门让他进来。

  “老爷回来了”朱富一脸焦急的样子,“不得了了,出事了。”他喘着气慌慌张张地说。

  “坐下慢慢讲。”穆栩园绷着脸说,随即朝何妈看了一眼。

  何妈退了出去。

  “贝城的一个叫李明盛的人,他做枪支生意,被捕房抓起来了。他说跟你是亲戚。”

  “你们跟他有往来吗?”穆栩园的眉头皱成了疙瘩。

  “没,没有。”

  “真没有?”他又问。李明盛是扁子的新婚男人。

  “别的人有没有关系我不知道。”

  “查一查再说。鸟”穆栩园骂道,“我跟他不是亲戚,只是有点间接的关系,他的老丈人是游福子,是贝城那边管事的人。这小子二月里才结的婚。暂不要过问,让他吃吃亏。做生意也要顺着路子做,有的生意张三能做,王五就不能做,人和人是不能比的。投机冒险也要掂量掂量。”

  朱富连连点头说:“是,是。”

  这话他也是说给朱富听的,相比之下,他手下这么些听差的算游福子最老实。

  “捕房是不问青红皂白的,抓进去就是一顿打。”

  “捕房是不客气的。”朱富附和道。

  “他说他是我的亲戚,我穆某人又没有去做这个生意。捕房也不会来过问我的。

  怕什么?”

  “我不怕,我是怕……”

  “不要怕,除非我儿子。别人谁闯了祸谁自己承担,像这小子这么做生意,我的头早就被砍掉几次了。”穆栩园虽这么说,其实他就是什么生意都做的人。但他不会被抓到,这就是人与人的不同。他决不会把枪放在渔船里运到苏州河里来。

  “冯三来了三次找你。”朱富说。

  穆栩园对冯家做的臭事根本就不要听。“冯家的事你不要对我说,他们要怎么样就怎么样。”何妈倒了一杯热茶端给朱富。朱富说:“不吃茶,我马上就走,让老爷歇息。”但却接过了茶杯。

  穆栩园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一开年麻烦事情就这么多。“若美有信来没有?”

  “没看到。”

  “柯家四少爷有消息没有?”

  “听人说他去北平了。”

  穆栩园冷笑了一声。

  “老爷,我可以写封信去北平,托人查访一下。”

  “没有必要,老不问少事。”

  “是。”朱富答道。

  穆栩园心想:“幸好没把这门亲事定下来,否则真要坑了若美了,还要败掉这个家。一个男人连一丁点的事不敢承担,还算个什么鸟男人?”他拿出香烟,点着火,又给了朱富一支,朱富点着了香烟。

  “家里还好吗?”他问朱富。

  “女人又怀上了。”朱富说。

  “恭喜。”穆栩园随嘴说,被烟呛得重重地咳嗽起来。何妈依着门站着,脸上的表情冷冷的。当他再次咳嗽起来的时候,她给他的杯子里加了点茶端了给他。

  墙上的钟嘀答嘀答地走着,冷不防地“当”地敲了一声,钟上的指针指到八点半了。朱富站起身道:“老爷歇息。”便告辞了。朱富走后,何妈锁上了门。

  屋子里又剩下他和何妈了。

  “打水给你洗脚。”何妈说。

  他没有反对。何妈端来一个盛了半盆热水的木脚盆。他从小时候起就有每天洗下身的习惯,这个习惯是他的母亲培养的。他脱掉了棉袄,开始解裤带,何妈仍站在旁边,他的手停住了,他不愿意当着女人的面洗下身。何妈踌躇了一下还是退出去了。他整整有一年没上这个女人的床。他本来发过誓永不上她的床了,可上了年纪的人也会像孩子一样说改变主意就改变主意的。

  穆栩园蹲在木盆上,用毛巾仔仔细细地洗着。看见自己映在墙上的影子,他想起伊人见他做这件事时曾笑话过他像女人似的。他当着伊人的面只洗过一次。

  穆栩园坐在沙发上洗脚的时候又起想刚才朱富来讲的事,不觉皱起了眉头。这事他要等扁子自己来求他,他才插手。游福子来说情也没用。他坐着愣了一会儿神,洗脚水变凉了,才把脚从水里提起来,拧干了擦脚布揩干了脚,把脚伸进拖鞋。

  何妈进来了。他看她一眼,说:“今天我在楼下睡。”何妈有点慌神地说:“楼上的床已经铺好了。”

  “你上来。”他说完便上了楼。

  他上床不多久,何妈就进来了。这是她第一次遵从他的意志,第一次像和他生活了多年的女人。她睡在他的里床边。在这初春的夜晚,他和她依偎在一起。他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像干了一辈子累活的老牛。今年刚开春他就觉得乏力。

  “三月里不走了哇?”何妈在黑暗中问他。

  他不说话。他想住在上海,但是贝城那边还有两个人。把这两个人弄到上海来再找一处房子住下会添许多麻烦。佣人自然又要重新找。还有伊人近年来变得一点也不温顺,把小丫头的耳朵撕成那样,他的屋里还没有这么凶狠的女人。她能做什么呢?她也能做生意?阿翠在上海,把伊人和贝城弄到上海来,就等于把阿翠引进家门。他是无论如何不能让儿子和阿翠这样的女人冯三这样的男人有关系。这个决心他是下定了的。这种败家子的血缘关系太可怕了。

  何妈把两腿绞在他的腿上。“你的脚冰凉的。”她用家乡的口音说道,“我替你焐着。”

  他告诉她朱富刚才来对他讲的事情。她嗯嗯地应了几声就打起微鼾来了。没多久,他也睡了。天快亮的时候他醒来。何妈起来小解,他也小解。何妈再上床以后,他和她做了一回,匆匆忙忙的连自己都觉得没有后劲。做完之后,他又睡了。早晨醒来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头又晕又疼,不得不整个上午都躺在床上。

  何妈给他送来参汤,他喝了一口就叫何妈端下去了。他就想这么似睡非睡地躺着,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

  一个二十岁的年轻女性不会永远是满眼阴霾的。因为她自身就是明丽的春光。

  若美从上海回到南京的时候,柯远不辞而别了。为此她昏倒过两次。三月初,她又收到了予美的信。予美在信中说她想快一点和元昌结婚。予美的信写得歪歪斜斜条理不清,她从字里行间感到予美又犯病了。

  若美坐在图书馆里看书,她的心并不在书上,想着想着泪水就不由自主地夺眶而出。予美嫁给元昌没有什么不好。元昌是个本分人,而且又有志向。而自己在柯远身上彻底栽了一个大跟头。他英俊潇洒,自己青春美丽;他家里有钱,自己家里也有钱;他是大学生,自己也是大学生。他为什么不知自爱呢?当初他是恨不得把心都掏给自己的,他怎么能跟自己不爱的女人做那种事呢?自己为了承诺爱情,把纯洁的处女之身给了他。他却不辞而别了——一个白眼狼似的男人,他居然能翻手把山盟海誓的感情变得像天边的微云一样轻。若美很希望自己的心肠像父亲一样铁,可她铁不起来,无法把这种狼狈不堪的情感挥之而去。学校的礼拜堂成了她常去的地方。不是因为信仰,而是因为想获得心理上的宁静。

  “上帝会知道他的孩子在痛苦中煎熬吗?上帝——”若美望着礼拜堂天花板上红红绿绿勾勒着金线的图案思想像凝固了。在混沌的宇宙里,自己像一颗无足重轻的微粒,连一颗微弱的星辰都不如。她的那双大而黑的眼睛里再也没有往日闪亮的阳光,从早到晚都是阴霾密布。有好几次她怀疑自己会像予美一样犯疯病。

  父亲来过信,信中写道:

  今年一开春就感到体力不如以前,生意繁忙,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亲自过问。孙中山病逝,世道恐怕还要大乱,暂时不敢再扩大经营。元昌已和予美完婚。这桩婚姻从外表上看并不相称,但却是最实惠的婚姻。元昌虽不是大户人家的子弟,但他有进取心,靠得住。从小在眼前长大的。再说何妈是要在穆家养老的,一切都跟自己家里的人一样。予美有疯病,只能嫁给靠得住的人。元昌三月里去广州做事了。贝城那一头目前还过得去,你弟弟又长出了四颗牙齿,想把他们母子接到上海来,并非那么容易。少奶奶的家庭关系复杂,把她接到上海住有诸多不便,只好两头跑了,但这又不是长久之计……

  若美只草草地溜了一眼,就把信扔在一旁了。“父亲渐渐老了。”她担心地想。

  又想到了总有一天父亲会死去,自己变成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然后无依无靠地漂泊四方。有一天安定下来,却离老离死近在咫尺了。

  若美收到父亲来信的第三天,又收到父亲托人带来的两桶美国饼干,两听糖果,两听克林奶粉。那人她没有见到,据门房的人描述估计是朱富。见不到面也好,免得父亲知道自己变成又黄又瘦的憔悴样子为自己多担一份心。说不定会把她带回上海去。她现在最怕的是回上海。现在她终于理解了予美不愿意躲在上海的原故——不是上海不好,而是为了逃避。柯家的人总是向着柯远,到头来忍辱负重的是自己,而自己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忍辱负重。柯远阴沉着脸的样子像雕刻一样刻在了她的脑子里,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过年的时候,柯远的母亲坐在她家不走,好像是她坑害了他,丝毫不讲道理。全都应了父亲的话:人性归根到底是恶的,恶不过人就要被人吃掉。

  命运是神奇的。就在若美为自己这段恶缘寻死觅活焦头烂额的时候,另一双异性眼睛正在注视着她。她坐在图书馆里伤心落泪的时候,一位眉清目秀的男生坐在她的斜对面。起初她没有在意。当俩人的目光相遇的时候,她的眼眶里正含着痛苦的泪水。她窘得要命,把书往蓝色布面的讲义夹里一夹,站起来逃避似地离开了图书馆的阅览大厅。他同情的目光伤害了她的自尊心。阅览大厅静得出奇,她的高跟鞋踩在水门汀的地上发出脆脆的笃笃笃的响声,令她更加羞愧。下楼梯时,鞋跟的响声就跟着她自上而下像一行滑动的音符。她走出了图书馆,可是那双细长的眼梢微微上吊的眼睛却像相片的黑色底片一样储藏在她的记忆里了。“他一定看见我流泪的样子了。”若美心想。

  她走到一棵雪松下站着,让狼狈的情绪退去。她抬头看天空,天空被雪松茂密的枝叶挡住了。细密的阳光从细密的针叶中透下来。又是春天了,冬天却像经历了几个世纪。若美在雪松下站了一会儿,便沿着一条小路回宿舍。小路是青石块铺的,凹凸不平。她小心翼翼地走着,生怕卡了鞋跟。快到宿舍门口的时候,她又无意识地朝后面看了一眼,后面是一条空空荡荡的小路。路边灰灰的青石间长出了嫩嫩的绿草,几棵小树上也冒出了绿叶。她又朝这条空旷无人的小路上望了一眼。这是1925年的春天,她试图记下这个印象。

  第二天、第三天,若美的心情都很平静。上课的时候也不走神了,笔记上的英文又写得和在女校上学时一样流畅自如了。她照样到图书馆去看书,看书的效率也蛮高。她有了要把自己往日的感情清洗干净的决心。

  第四天、第五天,除了上课,她仍然到图书馆去。她心里还藏着一个小秘密,希望再碰到那个长着丹凤眼的男同学。这几天,他没有到图书馆来,她隐约地记得他上次穿了一件灰色的长衫,并隐隐约约地感到只有他会同情自己。这种感觉很荒唐,也很自作多情,但是人在孤独的时候就会有一些幻想。从第四天下午开始,若美又开始走神。她想到自己的失身,自己初恋的失败和未来的还属于未知数的婚姻生活。当然啦,只要有父亲在,她就什么都不怕。父亲的话或许是对的,人的气、人的脊背、人的面子都是靠钱财撑起来的。这么一想又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了,但是理想的爱情好像又不是钱财能撑起来的。如果钱财有作用的话,柯远就不会跟那个小丫头厮混。这么一反证,若美又被无边无际的灰色的忧郁包裹起来了。鼻子一酸,泪水又在眼眶里转。这时,有人轻轻地咳嗽了一下。她一惊,慌张地翻了两页书。过了好一会儿,她抬起头来看咳嗽的那人,是他。他在朝她看,目光中饱含着安慰和理解。正是这种安慰和理解使若美变得脆弱不堪,泪水索性像泉水一样汩汩地涌出了眼眶。她抽出白色的绣花手绢揩泪水。稍稍镇定了一会儿,她就合上了书和笔记本,走出了阅览大厅。

  这次他跟着她下了楼。她来到大雪松下,他也来到大雪松下。“我是医学院的。”

  他站在她的身后说,声音带着厚厚的共鸣,“我姓萧,名宗易。”他自我介绍道。

  若美的目光落在一棵修剪成几何形状的冬青树上,那叶是墨墨的绿点缀着浅浅的绿。

  他们就这么默默地站着,很尴尬。

  “这人真有意思,我与他毫不相干。”若美想。她想走,但脚底下却像长了根似的抬不起来。

  “你的家不在南京?”他问她。

  她感觉到他的目光正注视着自己。她想点头,却仰起头来朝他看了一眼,正好看到了他笔直的鼻梁。

  “有什么困难我可以帮助你。”

  “困难?我有困难?”若美在心里喃喃地重复道。

  “没有。”她否认。

  “你哭了。”他说。

  若美不做声,鼻子又酸酸的。

  “我已经观察你好几天了。”萧宗易的语气很认真,“开始是无意的,后来是有意的。”他坦率地告诉她。“人有的时候一个人走路就会感到很孤单很迷惑,特别是到了人生岔路口的时候,如果这时候突然遇到了一个人,你可以向他问路,也许他并不知道你所要去的地方在何处,但他可以陪你同行一段,两个人的智慧加起来总比一个人要强。”

  若美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到了人生的岔路口。

  “我不知道。”她说完,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萧宗易。

  萧宗易说:“各人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就看怎样往下念了。”他的一只手撑在雪松的树干上,这只手白润厚实,手背上的毛孔清晰可见,一看就知道从未做过体力劳动,又不是那种一介书生式的修长而显出骨相的手。

  “有想不开的事情找个人说说话,或许心里就会好一些。”萧宗易说了这话之后自己也觉得不妥,“当然,这是各人的私事,别人最好不要听。”

  他把话说得前后矛盾。若美觉得有点好笑,就笑了笑。可笑过之后心里却觉得苦涩。

  他注视着她,目光很真诚。他有很光泽的前额,长长的浓眉,笔直的鼻梁,一张像如来佛的线条流畅轮廓分明的嘴唇,一脸善相。当时她看柯远的时候也觉得柯远是一脸善相。

  若美抬起左手看了一下手腕上精致的小金表,对萧宗易说:“我要去上课了,三、四两节是英美文学史。”

  “你在欧美文学系?”他问道。

  “大一。”她答道,转身想走。

  “我常在图书馆看书。”他对她说。

  她“唔”了一声,看了他一眼,走了。萧宗易的目光印在她的背后,就跟当初柯远的目光印在她的背后是一样的感觉,这是梦境,还是命运的重复?她感到自己变得轻盈了,像风中的柳枝风往哪边吹就往哪边飘。

  以后的三天她没有到图书馆去。人经历了一次失败的恋爱之后,对于情对于爱肯定不会像先前那么炽热,那么无知,那么真心实意了。一朝被蛇咬,三年怕草绳。

  她觉得自己变了一个人。她可怜自己。自己虽不是一个裹过小脚的女人,但往后走路就要像一个裹过小脚的女人那样走一步歪一步。她告诫自己,可心头又涌起了悲哀。

  第四天是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她早晨打开窗扉,阳光照进了寝室。在阳光中,若美突然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全新的人。她穿上了一件滚着蓝边的浅雪青色的元宝领线绨短袄,一条藏青色的法兰绒裙子,蹬上黑色的高帮皮鞋,又披上了一条银灰色镂空花的羊毛披肩。披肩上散发着好闻的樟木香味。镜子里的她,齐耳根的短发,齐而稀疏的刘海,微黄的脸上一双眼睛又大又黑,眼窝比先前又凹陷了许多,两颊没有一点肉瘦得只剩下下巴了。大约有三个月没有心思照镜子了,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憔悴成这般不堪目睹的模样很吃惊。

  她找出从上海带来的巴黎胭脂,这是第一次用,她用胭脂盒里的小绒布片沾了少许胭脂粉抹在两颧部位,有了这么一点红色脸色就好看多了。嘴唇有点发白。因为忧伤过度,上个月来月经的时候流了很多血,十几天过去了还没能还过元气来。

  她又拿出唇膏仔细地抹在嘴唇上。唇膏是玫瑰色的,她仅看了一眼镜子里的玫瑰色的嘴唇就赶紧用手绢朝嘴上揩,抹还不如不抹的好。刚才的好心情也随着这么一抹而抹掉了。

  早晨的时间是匆忙的。她一看表,饭厅已经开饭十分钟了。好在她是吃小伙的,去早去迟比吃大伙的机动些,吃大伙是过时不候的。她匆匆地赶到饭厅,匆匆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祷告了几句感谢主的赞美词,就食无滋味的朝肚子里咽。吃饭在她看来已经变成了一件每天非做不可的无聊的事情。现在的饭量只有过去的一半。她吃饭的时候从不看别人,这也是在女校养成的习惯。

  吃过早饭,若美又回到寝室,拿了两本西方哲学的书和笔记本到图书馆去了。一切跟她事先预感的一样,萧宗易已经坐在她常坐的那个靠窗的座位的斜对面看书了。他的背对着阅览室的门。她一见到他穿着长衫的宽阔的背影,心跳就不由加快了许多。她想在别的地方坐,可是别的地方都坐了人。她只得朝自己常坐的座位走去,低着头,做出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萧宗易的样子,脸上却热乎乎的。她低着头看书,看桌子上自己面前的那一小块,她听到他翻书的声音,坚持着不朝他的方向看,又觉得这样坚持很没有道理,最起码的礼貌总要有,至少和他打个招呼点点头什么的。又翻了两页书,若美才抬起头,他也正抬起头看她,像约好了似的。他那双细长眼梢微吊的眼睛里含着隐秘的笑意。这一瞬之中的笑意,使她的心平静了。他写了一张条子给她,问她礼拜天下午去不去卡尔登影戏院看美国电影。她不知道是答应还是拒绝,又抬起头朝他看。他又写了一张字条递给她。

  这回字条上是用英文写的片名——《巴黎一妇人》。不等她表态,他又递了一张字条给她,上面写着:“下午三点半校门口。”还是用的英文。他的英文字写得流畅而隽秀。若美又想到柯远,柯远的英文写得龙飞凤舞。她把这张字条夹在了笔记本里。她只觉得脸上一阵阵的发热。她同意了,不把纸条退回去,他就知道她同意了。若美离开图书馆的时候借了一本英文版的《大卫·克博菲尔》。

  “上帝”她祷告了一句,“这事怎么来得这么毫无预感,今天,明天,后天……

  后天就礼拜天了。”

  她不是处女了,有过一次失败的恋爱经历,知道男人是怎么一回事,她会小心翼翼地对待萧宗易的,虽说她感激他对自己的安慰,她还是不由自主地走神。上西方哲学史的课时,她在笔记本上画了两只蹩脚的蝴蝶。“他是一个学医的。”她这么想萧宗易。

  阳光照进了教室。若美的脸上又浮起了青春的血色。在上海生病时,何妈带她去梅勒医生的诊所去看病。

  梅勒医生用亮闪闪的金属听诊器听她的心肺。梅勒医生拿着又冷又滑又硬的听诊器在她的身体上一寸一寸地移动着的感觉又奇特,又令人兴奋。这些过去的印象都和她马上要去见萧宗易有关。

  阿翠心血来潮地花了两百块大洋从一个白俄画匠手里买了一幅巨大的西洋画挂在楼上客厅里,暗淡的画面上躺着一个一丝不挂的和真人一样大小的西洋女人。

  她这次回到上海以后对李署长更是柔顺了。若不是李署长暗中帮忙,她的暖玉堂非关门不可。

  想开了女人就是这么一回事,靠个丈夫是靠,靠个男人也是靠。李署长在这一带确确实实是个角色,靠上一个角色,有钱赚,不寂寞,有什么不好呢?在贝城的时候给谢家做小,老头子一死就焦干哔剥。女人享受雨露滋润的岁月就这么二三十年。李署长不嫌自己老就是自己的幸运。李署长的那东西生得特别的强劲,总是要不够。有一次,一个白天就要了她五次。她觉得自己比姑娘们还行。只要李署长两天不来,她就会觉得下身空虚得发慌。这话她是不会告诉这男人的。告诉了他,就意味着她有求于他。她要让他感到是他上了算,他才会在心里向着她,事事帮她的忙。李署长说最喜欢看到她穿桃红色的小褂,于是她就做了四季穿的桃红绸缎的小褂、夹袄和丝棉袄,还专门到静安寺附近的犹太人裁缝店里做了两件桃红的丝胸褡。穿上了犹太人做的丝胸褡,两个乳像两只颤颤的富有肉感的红桃子,连自己都喜欢上自己了。她又做了两条桃红色的绸短裤,裤管大得腿一抬就能让男人看到最动心之处。又做了两双桃红色的线绨锦丝鞋,尖尖的小脚尖就像两只小小的绯红绯红的桃。这鞋是她专门在床榻上穿的,李署长喜欢得把她的小脚抱在心窝里暖了好一会儿。李署长有盒子枪,靠上一个有势力的男人真好。

  “穆栩园算什么?老娘把他的鸡巴剪下来,看他还有什么能耐?”好几回她都这么想,刚一想过又噗哧地笑出声来,“把他的鸡巴剪掉了,伊人就要守活寡了。”

  冯三又来到暖玉堂旅馆里住着,赖着不走。硬说当年他接济了她,她才能在上海立下足来,现在他要靠她接济了。但是冯三不敢到外面去,害怕被债主绑架。白面还是吸的。有姑娘闲下来了,他就和姑娘口头调情说些腻歪歪的荤话,姑娘们对他也是爱搭理就闲聊几句,不爱搭理就飞个媚眼站到旁边去。阿翠劝他回贝城。

  阿翠实在害怕那些债主来把他当作人质押走。到那时候,是拿钱去赎他好呢,还是不拿钱赎他?还有伊人年纪轻轻的,老呆在贝城有什么意思?还不快点到上海来?伊人到了上海,自己也有了一个走动的地方,穆栩园就是不愿意也没有办法。

  伊人是自己的女儿,女儿生了儿子,也算自己有了第三代。那老鬼到底老了,下面有形没神。如果老鬼再年纪轻一些,自己也会生出带把的儿子来的。她要是有一个儿子一切都不同了。儿子是下半辈子的依靠。穆栩园死了儿子,又搞出了个儿子。儿子是男人的宗嗣。没有儿子,他挣来的那么多家产给谁?他要是死得早,那些家产全都要归在贝城名下了;归在贝城名下,就是归在伊人名下。归在伊人名下,自己就能做得了伊人的半个主。自从到上海经历了一些事,阿翠的心变得歹毒了。“那老鬼把伊人押给了穆栩园。一个小姐家的十五岁就破了身,稚嫩的花蕾还未开放就被一个大二十几岁的男人操了,日了,菩萨有眼也要把这个男人克掉的。”阿翠躺在床上胡乱地想着,满心烦躁。

  突然听到李署长在外面和姑娘们说话的声音,她把被子拉到下巴,闭上了眼睛。

  为了等这个男人的到来,她刚才在脸上扑了巴黎香粉,抹了少女红胭脂,眉也用法国眉笔勾得细细的、弯弯的、黑黑的,嘴用唇膏画了一个眼下最时髦的樱桃小口,电烫过的头发落在荷叶边的大枕头上,她要给李署长一个惊讶。

  她感到自己的心在怦怦地跳,便把手按在滑溜溜的绸胸褡上。她侧着耳朵听外面的人在讲些什么话,只听到姑娘们咯咯咯地窃笑。李署长轻狂地说:“带警棍来?警棍是老子的饭碗。丢了警棍,老子就丢了饭碗。”姑娘们又笑。李署长又道:

  “枪,枪也要随身带。人命关天,到了要紧时刻老子一放枪,就能放倒一个。”

  姑娘们笑得更厉害了。阿翠恨不得从床上爬起来把李署长拉进屋来。马上就到两点钟了,再过两个钟点,爱咪就要放学回来了。今天是礼拜六,今天不做又要熬一个礼拜天等到下星期一了。她不介意这个丫头,但是她不能让这个丫头对自己有什么看法。她是这个丫头的养母,她以后要派这个丫头做更大的事。现在的这些姑娘中,没有一个是上过洋学堂,读过洋书的。就在她又急又火的气头上,李署长推门进来了。阿翠立刻闭上了眼睛。她闻到了他身上的那股皮革味和烟草味。

  他在她的床头站住了。她知道他在看他,她睁开眼朝他看,果真他的眼珠定定地在看她。

  “我以为你不来了。”阿翠学着姑娘们娇声软语的声音说道。

  “我不来你还这么躺着干什么?”李署长立在床边说,他的手叉在腰上。

  “还不快点把那武器下掉,看了就烦。”阿翠道。

  李署长咧嘴笑道:“小乖乖,下掉了武器,我还有什么用呢?”

  阿翠道:“做太监去。”

  李署长道:“你忍心?”他背过脸去,解下武装带、盒子枪、警棍,放在一张太师椅上。这些家伙碰在木质很坚硬的椅子上发出笃笃的声响。

  阿翠的心跳得更快了。她把被子掀开,展示着桃红的丝胸褡,桃红的短裤,桃红的小鞋子。因为是初春,凉气嗖嗖,阿翠身上起了片片的鸡皮疙瘩。她的两条手臂平放在身体的两边。

  李署长转过脸来看到她的那一刹那,惊喜得眼珠子都要从他那肿肿的眼皮里落下来了。他气喘吁吁地哆嗦着揉搓着阿翠的身子,说:“你比所有的姑娘加在一起还好”阿翠哼哼起来。她本来并不想哼哼,因为李署长特别喜欢听她哼哼,李署长摸到了她的脚,捏了捏她脚上的桃红色的小鞋,便把这双鞋从她的脚上硬脱下来扔在地上。“死人才穿着鞋睡在床上。”他恨恨地说,接着又扯她的胸褡,又扯她的短裤,根本就没有再要看她一眼的意思,他要她,他迫不及待地要进入她的身体。阿翠以往喜欢他这样,可今天她希望他多看看她,和她说几句调情的话,可他却一句也不说,她的艳丽的丝胸褡和艳丽的绸短裤都被他扔到了地上。

  他趴在她的身体上,像一只力大无比的丑陋的畜牲。因为痛苦她哼哼。但是那种身体上的快感很快把她情绪上的痛苦化解了。她喜欢这种快感,哪怕名声不如狗屎,哪怕因此而遭雷击,哪怕下一辈子在阴曹地府里被那个老头千刀万剐,她也愿意,她已经是往四十岁上爬的女人了。有一个男人如此地爱她,如此地要她,三天两天地要和她睡,她就满心喜欢。女人除了有钱还要有男人。她有求于他,他也有求于她。他的老婆比她年纪轻,这一点也叫她感到舒心。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泪水从眼角扑簌簌地滚落到洁白而松软的带荷叶边的枕头上。李署长像一头撒欢而用尽了全身力气的野兽偎在她的身旁,可他的一只手仍不甘心地捏弄着她的乳头。

  “我喜欢你,喜欢死你了。”阿翠在李署长耳边说。

  “我哪一处好?”李署长问道。这是他每回都说的话。

  “样样好。”

  “哪一处最好?”他问。

  阿翠不语。

  “说不说下次不来了。”

  阿翠用贝城的土话说:“鸡巴。”

  李署长哧哧地笑,“比你老头子的好吗?”

  阿翠道:“那还用说。何止老头子我还有过几个男人哩。”

  “好在哪儿?”李署长在她耳边呼哧呼哧地喘着气问道。

  “像钻子一样。”

  李署长又把她的手抓住放在他的那一处按了按,他那一处又坚硬起来了。这男人就是这里神奇。阿翠跟他过夜,发现他整夜下身都是坚硬的。男人又要做,阿翠觉得刚才做得太猛浪了怕身子吃不消,又怕过了这村就没有这个店了。自己真正人老花黄变成老茄子的时候想做都没有机会做了。今天有酒肉就今天吃,明天成了叫花子是明天的事。一个寡妇还能有什么期待和指望呢?于是她半推半就地让男人再次上了她的身子。这回男人也没有什么后劲了。男人揪她,亲她,咬她。

  她疼,但觉得实在。

  时间过得像飞一样,屋里的光线很快就暗淡下来。

  阿翠想干女儿爱咪快放学回来了。她想起身,身子却疲乏地瘫软在床上。“顾不得了,全都顾不得了。姑娘们要吃晚餐,夜里要外出做生意……这些有顾妈打点。”

  阿翠为自己开脱。她只要这么睡下去就是最惬意的,就是人生最大的快活。上海比贝城好,上海比贝城好一百倍她把脸埋在李署长的怀里,紧贴在那一溜黑黑的卷曲的胸毛上,嗅着他身上浓重的汗味和头油味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阿翠醒来的时候,李署长已经在穿衣服了。在电灯下,阿翠看到他的脸像一个硕大而沉重的皱皮大瓜,紫而黄。

  “太太,太太不好了,娇娇没气了。”一个名叫露茜的姑娘在门外惊慌地喊道。

  阿翠的心往下一沉,怦怦乱跳,身子瘫软在床上。

  那姑娘开始敲她的门,敲得又急又重。

  “就来。”她闷声闷气地应道,又憋足了气说了一句:“就来”李署长正在把手枪往腰间插。

  “有姑娘死了。”她对李署长说,声音颤巍巍的。

  李署长嗯了一声,说道:“我有公务。”

  “你去看看。”阿翠惊慌地央求道。

  李署长沉着脸说:“不去,怪晦气的。”

  “是娇娇。”阿翠自言自语道,“我就来。”

  外面没有人应声。

  “那姑娘下身都烂了,找医生来看过几次。吃洋药打洋针都没有用。人也是命,有的女人做了一辈子也没有事。”阿翠不住地罗嗦。

  “东西有牢靠的,有不牢靠的。人也一样。”李署长说。临出门的时候,他又回头说道:“有个人关在我们那里,你女婿手下的,贝城人,吃五年官司都嫌少。”

  阿翠说:“凡是贝城的人,你都可以毙掉。”

  “够不上死罪毙掉了人,我的上司就要处置我,我被处置了,谁还来日你哩?”

  李署长嘿嘿地笑道。

  李署长又转过身来把正在梳妆的阿翠搂住。

  “太太,太太”露茜姑娘又在外面大叫。

  “人死了叫也叫不活。”阿翠心烦地说。她没好气地走出房间,看到露茜姑娘仍然是一身家常的衣服,就板起脸说:“这会儿几时啦,还不换衣服?”

  “月亮还没有升起来哪。”李署长嬉笑着替姑娘打圆场。

  “要你多嘴。”阿翠嚷道,心里火窜窜的。

  “今天姑娘门上挂着红带子呢。”露茜说道,眼圈红红地抽泣起来。

  “顾妈,顾妈”阿翠大叫。没有人应。

  “我走了,公务在身。”李署长自言自语道。往常每次跟阿翠搞过,他都要在这里吃人参鸡汤面补身子的。今天是吃不成了,暖玉堂里死了人。

  娇娇是用红裤带挂在气窗档子上吊死的,吊在那里的样子就像朝窗外看,脚离地板只有三寸。

  窗户是敞开的。灰色的天空上飘浮着墨色的云,这云很像苏州河里漂浮着的垃圾和泡沫。寒风从窗口吹进来,娇娇卷曲而散乱的头发在风中飘动。

  阿翠第一次看到吊死的人,一个年轻的女人。她的胸挺着,像是向谁迎上去一样。

  阿翠又朝这年轻女人没有血色的脸看了一眼。

  “死了也好,一次头的破费。”阿翠这么想的同时干嚎起来。她的眼中没有眼泪,但她着着实实感到了死亡的恐惧。她怕得发抖,先前的冷静在自己发出的似哭非哭的声音里不存在了。她反反复复地哭诉道:“姑娘,你真心狠我养不起你这么一个人吗?为什么要走?你不该啊好日子还在后头呢。”她发抖。她的脚立不住了,就势要往地上坐,露茜姑娘扶住了她。这时,她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

  在眼泪没有流下来的时候,她感到露茜姑娘一直睁大了眼睛看着她的脸。

  冯三听到了阿翠的哭声也过来了。他立在门口,用胡桃一样的眼睛瞪着娇娇的身子。他又高又瘦的样子像根朽木桩。

  “可怜啊”阿翠用手捶着胸哭道。

  顾妈来了,先把阿翠扶到客厅里坐下。阿翠不哭了。爱咪给阿翠端上一碗红茶顺气,又拧了一条热毛巾给她揩脸上的泪。阿翠脸上的脂粉揩掉以后显得格外的黄。

  第二天下晚,棺材店送来了一口薄棺。次日天不亮就把死人拖到郊外埋了。

  阿翠原以为丧事很难办,没想到越办得快越利索。姑娘们照样出去接客,所不同的就是姑娘们每天下午不像以往那样聚在客厅里谈笑了。阿翠相信再过一段时间一切都会像以前一样的。娇娇的那几件上好的手饰,她嫌晦气全都拿到当铺去三文不值二文地当掉了。娇娇的衣服也卖掉了。除了这姑娘给人留下的印象外统统都不存在了。她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去年秋天的时候,她就预感到了娇娇要死,没想到连清明节都没能熬得过去。人的气数到了,十驾马车拉也拉不回阳间。

  阿翠在床上躺了十天。这十天李署长人影子不见帽顶子,不知到什么地方去转经了。阿翠越想心里越郁闷。人到世界上就像走亲戚一样,就是活一百岁,说死也快得很,一眨眼就过去了,活一百岁有什么用?一大半的时间都是假的。

  男人算什么?去他妈的×蛋。想到李署十天长不登门,阿翠的火就不打一处来。

  顾妈端着一个托盘进房间来。托盘上放着一个绘着美人的带盖瓷罐,一只富贵碗,一双银箸,一只八角的盘子里放着一小撮太仓猪肉松和一个五香鸡蛋,还有切成小丁的蜜乳瓜,一只小碟里放着一块菱形的桃仁松子蜜糕。

  顾妈把托盘放在茶几上。

  “把炭盆生着就没有你的事了。”阿翠说道。停了一会儿,又问:“小尼姑吃饭了吗?”

  顾妈答道:“在吃着呢。”

  阿翠又说:“今晚上我误了她的生意。”

  顾妈道:“太太出去也要一个人陪着。那闺女念书住校,要不然让那闺女陪着也有个方便。”阿翠叹气,“我不要她陪,过两年让她去做大事情。”

  “说快也快。去年夏天看到她,两个小奶子长得已有毛桃那么大了。今年一开春脱单就是女儿形了。天癸一来就更快了。”顾妈笑嘻嘻地说。

  “暖玉堂的姑娘文化太低,要是又会英文,又会跳舞,拉到的客也就是能出大钱的客了。同样是做,做不到几文银子也太亏了。”阿翠边说边用银勺子从瓷罐里往碗里盛红枣粥,“进来的时候哭哭啼啼。做了几个月以后就眉笑眼开了。找个丈夫一样要做,你看看这些姑娘的身世,就是嫁,能嫁到什么好人家?有一顿没一顿的,侍候公婆一大家子人,还要受姑嫂的气。在暖玉堂天天吃的都像过年一样。那些穿戴得叮当响的人家,过年也没有我这里吃的最差的那一天好。论穿的,哪个姑娘身上不是绫罗绸缎,上海滩上最时髦的衣裳她们都有,看戏,看电影,夜夜都不会虚度。”

  阿翠讲,顾妈听,顾妈的脸上带着笑意。仔细看她的眼睛并不在笑,只是嘴咧着嘴角翘翘地做出笑的样子。

  “如果我听了冯三的,就在贝城呆着,不到上海来了,姑娘们就要吃大苦头了。

  再找新的主,哪有我好?这次娇娇归西,不是我替她办后事,谁还替她办后事?

  怪可怜的小人儿。”

  阿翠自言自语。在电力不足的电灯光下,她的鼻头显得格外的尖,眼窝显得格外的凹,嘴唇也显得薄薄的棱角分明,头发像发光的黑缎子。

  “你看三个小尼姑,奶子也鼓胀起来了,屁股头也变宽了。再过段时间,叫她们歇,她们还不肯歇呢。等到夏天她们洗澡的时候,你去看看……”下面的话阿翠没有讲出来。去年夏天,她给三个小尼姑洗澡的时候,三个小尼姑全是白虎精。

  阿翠十几岁跟那死鬼男人之前也是白虎精,后来过了一年,那一处便像六月天田里的庄稼一样茂密。李署长说,他最喜欢那一处茂密的女人。他夸阿翠最好。阿翠心里高兴,顾妈把阿翠用过餐的碗碟一起端到楼下去了。不一会儿,顾妈又拎着铜壶拿着脸盆上楼来。

  阿翠倒了小半盆水洗脸。她洗脸完全是小地方人的做派,只洗脸心巴掌大的范围。

  因为她下午出去时脸上擦了不少粉,洗过的水混混浊浊的。洗过脸,她又把这混混浊浊的水倒进木头脚盆,把铜壶里的水全倒进脚盆,房间里慢慢地变暖和了。

  阿翠洗过脚,顾妈拔开窗户的插销推开窗户,端起阿翠的洗脚水从窗口的漏斗倒下去。听到流水的声音,阿翠下意识地往肚子里咽了一口唾沫。窗外的凉气涌进了房间,把刚刚温暖起来的房间又吹个透凉。阿翠闻到了夹在煤烟味里的泥土气息。这种气息促使她想念自己的家乡。顾妈很快又关上了窗户,拉上了紫红色的丝绒窗帘,把脚盆放在阿翠的床下面。顾妈要走的时候,阿翠又喊住了她。

  “帮我灌一个汤焐子来。”

  “汤焐子呢?”顾妈问道。

  “在床上。”

  顾妈从床的里角边找到了汤焐子,拎下楼去了。

  阿翠坐到床边,从褥子下面拿出一张黄草纸,把草纸撕成一小块一小块地塞进每个脚丫缝里吸水。一到春天,她的小脚丫子就会冒出水来奇痒无比。

  顾妈灌了汤焐子上楼来。她把汤焐子塞进阿翠的被窝。

  “李署长最不喜欢汤焐子。”阿翠说。

  “两个人热气大。”顾妈敷衍道,她拨弄炭盆里的炭火。

  阿翠看着顾妈的背影。顾妈系着围裙腰显得蛮粗,屁股头扁平扁平。阿翠自从做了这个生意总是用男人的眼光来看女人,往那两处看。

  顾妈走后,阿翠熄掉了电灯。

  又过了三天,李署长才来,李署长给了她两盒十全大补金丹。她不感兴趣。眼下上海有钱的人都在打美国进口的维他保命药水针,她要打这种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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