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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四十

  先是辛亥革命成功,再是二次革命失败,然后袁世凯在北边称帝,蔡锷和李烈钧的“护国军”在南方讨袁,国内战事频仍,国外爆发世界大战,公元一九一一年之后的七八年间,局势从未平稳过。
  乱世百姓最遭殃。
  彩云刚处理完曾祖楣的丧事,从北方传来了一个噩耗:阿福一家四口,在年初发生于北京的“禄米仓兵变”中,尽数被杀。
  噩耗让彩云难受了很长一段时间。
  说起来,从踏入洪府与他俩认识开始,她就是个“主子”,至少也是半个主子吧,而他俩,则一个是佣仆,一个是丫头,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在天灾人祸中的相互帮衬、照顾、救助,她与他们俩,早已有如亲兄弟亲姐妹了。
  半年多前,阿福知道她撤榜嫁与曹祖楣,还特意让人捎来了一份贺礼──就是那架从德国带回来的贴金面的小自呜钟,本来已经说好了是送给他的了,他却不知是出于怎样的一种预感,竟又重新送还了她。
  结结实实的阿福,温和贤惠的小葵,活泼泼的一双儿女,好端端的一个家,就这么一次兵变,莫名其妙地就被毁了!

  据史载,那次兵变,完全是袁世凯出于政治目的而一手制造的。
  投机辛亥革命的袁世凯,因为不愿意离开他自己的老本营京津直隶地区,又不便拒绝孙中山提出的让他到南京就任“大总统”的建议,于是就唆使拱卫京师的曹鲲部下──驻扎于“禄米仓”的陆军五部哗变,以制造京城治安必须由他力主维持的事实。结果,变兵数千,从东城横扫西城,逢店就抢,反抗即杀,一时京城火光冲天,血流成河,受害者达数万之众。袁造成事端之后,又令名将姜桂题率其“毅军”镇压,然后借口京城局势混乱严峻,向孙中山提出了在北京受职的要求。孙中山迫于无奈,只得同意,实际上也就种下了日后袁世凯称帝的祸根。
  阿福的小店,正在变兵一路抢掠的西直街上。他与小葵用一根大门栓顶住了店堂的大门,未料到那帮子已经抢红了眼也杀人杀红了眼的兵痞们砸开后门,冲了进来。阿福和小葵两人当场被砍杀。兵们搜遍小店,几无收获,恼怒之下,放了一把火,殃及左邻右舍,被烧死的人中,就有躲在后院柴禾间里的阿福的一双儿女。
  有史料说,著名学者梁实秋之家,也是经这次兵变而中落的。

  世事无论如何变迁,上海四马路上的夜市面,却是从来也没有萧条过。华灯初上时,酒肆照样宾客满堂,剧场照样琴瑟悠扬,瘾君子鬼魂似地飘向暗角落里的鸦片馆,涂脂抹粉的野鸡肆无忌惮地在马路边上跟人拉拉扯扯。黄包车吆喝着跑过,中间偶而夹杂了一辆刚从国外进口的汽车,里面大多是高鼻深眼的洋人,也有一些是喝过洋墨水又发了洋财的新贵。轿子已基本被淘汰,马车和黄包车取而代之,有传闻在报上登出,说是大马路上就要铺上铁轨,有一种叫做电车的新发明,马上就要从英国引了进来了。上海是个最向洋人开放的城市,外国有什么,上海是不用多久就会出现什么的。
  于是上海就最先开演了外国称之为“话剧”的文明戏。
  但是,一台戏,不开锣,不亮相,无过门,无唱腔,从头到底就是你一句我两句地说来说去,而且还不画脸谱,不翻行头,这样的“戏”,太有异于中国唱了千百年的传统戏了,就是在崇尚西洋把戏的上海地方和喜好摩登娱乐的上海人中,一开始也还是不太受欢迎。石路口专演文明戏的“新民剧场”,因此而常常门可罗雀。
  直到有个聪明的编剧,摘取了〖孽海花〗中的部分章节,编了一出名为〖庚子国难〗的文明戏,引得上海滩上但凡知道点赛金花的时髦男女都来观看,这“新民剧场”才算是火了一把。

  彩云由魏斯耿陪着,横过四马路,走向灯火辉煌、乐声喧闹的“新民剧场”。
  象是某些专售洋货的商店推销商品似的,“新民剧场”雇了一支洋乐队,每到临开场前半个钟头,让那些头戴红色高帽身穿白色制服的吹鼓手,一字排开地立于剧院门口的售票处,奏出些热热闹闹的曲子来,以招徕顾客。剧院一侧的广告牌则竖得有两层楼那么高,装点了密匝匝的三圈灯泡,足可以照亮半片马路。广告牌牌上的字个个都有斗大,在灯光的映照下赫然醒目。
  彩云摘下自己脸上戴着的墨镜,仰头看着那广告牌:

  伊是花船上底红倌人
   伊是出使四国底状元夫人伊是联军司令底心上人 伊颠倒众人
  伊威振京城──一台文明大戏,出演“孽海花”
  再现“庚子国耻”,会会“赛二爷”
   好看好看! 快来看快来看!

  彩云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
  “又是那一套东西,”她对魏斯耿说,“我们还是别看了,回去吧!”
  魏斯耿拉住了她说:“来都来了,还是坐进去得了,再说,不看一看,又怎样去跟那曾惠造交涉呢?”
  “唉,交涉其实也没什么意思的了,三人成虎,又是书又是戏的,谁都相信了。”
  魏斯耿将她的身子往自己身旁搂了搂,笑着说:
  “谁说谁都相信了?我可从来都没相信过。”
  彩云感激地仰头望望他,说:
  “我知道……只有你,也只有你了……”
  “那好,我们就譬如是消磨时光,看着玩儿,进去吧?”
  彩云顺从地点了点头,挽住魏斯耿结实的臂膀,向剧院走去。
  “等等,”魏斯耿却又站住了脚说,“把你的墨镜戴上吧,这里人多,免得又有人来缠住你。”
  彩云听话地戴上了眼镜。
  眼镜是他从日本专为她带来的,象一幅屏障,隔开了多少人对她的骚扰!
  而她,却依然可以透过镜片,把世上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她倚在他的身上走着。
  倚在他的身上,她觉得自己走得跟他一样稳稳当当,踏踏实实。
  她心中充满了从来也没有过的稳当和踏实!

  还是有人认出了他们。
  不是别人,正是那〖孽海花〗的作者曾惠造。
  他坐在剧场门内休息大厅的一张沙发上,正在与一名“小说林书局”的编辑闲聊,猛一抬头,就看见了他的“小太师母”,依在一个西装革履、身材结实的男子身边,袅袅婷婷地走了进来了。
  即便她戴了这样一副几乎遮住了她半张脸的墨镜,可他,还是能从过江之鲫般源源入场的人中,一下子就把她给辨认出来。
  他的心不规则地乱跳了几下。
  她该是五十出头了吧?
  她望上去竟还这么年轻!
  她旁边那汉子是谁?
  一身洋装,气宇轩昂,一看就知身份不低。
  听说她前几年嫁了个年青小白脸,在铁路上干的,后来死了,她就又到上海来挂牌开业了,看样子,这回又傍上个什么大亨新贵了!
  五十多岁的女人,竟还有如此魅力,真是生就的尤物、异种、“孽海花”!
  她朝这里看了一眼!
  她会不会认出我来?
  认出就认出,不就是写了这本书的事吗,怕她怎地!
  她还真朝这里走来了!

  彩云并没有认出曾惠照。
  曾惠照的变化太大了。
  他不再是当年那个跟在洪文身后、总到京城洪府来蹭饭、用色迷迷的眼睛盯着她喊她“小太师母”的内阁中书“小才子”了,他甚至也已经不是后来做上了官志得意满地到她的“曹梦兰书寓”来摆过一次局的“曹省长”了。他完全成了个商人。他穿着一袭绉纱长衫,门襟上吊着一根粗粗的金表链,头上一顶瓜皮小帽,手指上箍着一枚几乎与指节差不多宽的大金戒指,一眼望去,与四马路上开绸布庄的老板几无二致。他而且苍老得厉害:脸色焦黄,面颊瘦削,眼泡虚肿,两眼下方挂下两只大肉球,嘴角则左右两大道竖纹,将他的那张薄嘴拉成了深深挂下的弯弧。
  彩云是随着魏斯耿走过来的。
  魏斯耿也不认得曾惠照,他只是发现与曾惠照同坐于沙发上的那位编辑,是他当年在江西追随李烈钧作他的省财政司长时的一个部下,作司书的。
  两个江西老表见面就很亲热。
  “魏司长,久违久违!从南洋回来了?”
  “呵呵,袁世凯一倒台,我就回来了,回来都一年多了!”
  “啊呀呀学生真是孤陋寡闻……”
  “也难怪,我一直在北京,近日只是到上海来休假……”
  “北京?司长一定是高升了!”
  “呵呵,高升倒也谈不上,当个国务院的谘议而已。”
  “国务院不就是前朝六部衙门吗,恭喜恭喜……说起来,司长你也是对革命劳苦功高的了,那年袁世凯通辑你,街上到处都是你的影象,我们都给你捏着一把汗!”
  “真还得谢谢袁大头,让我去南洋转了一大圈……你在上海干些什么?家眷都带来了没有?”
  “学生不才,还只是靠支笔度日,惭愧惭愧,还哪能拖家带口哇……呀,疏忽了,疏忽了…… ”那老表转向彩云,拱了拱手, “这位是……”
  “内人。”魏斯耿说,“赵灵飞女士。”
  彩云的新名字,魏斯耿起的,用的是娘家原姓。
  她大大方方地向老表伸出戴了雪白丝纱手套的手。
  老表虽然一时里有点发愣──他知道魏斯耿在江西老家有发妻有儿女甚至还有个孙子,但立即就反应了过来──世上一妻多妾的人有的是,先是毕恭毕敬地以新式礼仪鞠着躬握了握彩云的手,一面心里闪过了一个念头──这老魏头,居然好福气娶得了这么一个年轻漂亮的摩登上海女子,一面就指着依然坐在沙发上的曾惠造说:
  “学生介绍一下,这位,就是当今上海文坛之领袖曾惠照先生,〖孽海花〗的作者!夫人一定是看过〖孽海花〗的罢?名扬四海、流传百世的大手笔呢,今天这出戏,其实不过是照搬了先生的大作,改编出来而已!”
  这才象是唱了一出什么戏了呢,曾惠造从沙发中尴尬地站了起来,而彩云,在吃惊中也完全是下意识地摘下了脸上的墨镜,就象是要更清楚地辨认一下面前的这个人一样。
  冤家路窄。
  都老了。
  他写她。她被写。他靠写她支撑了“小说林书局”。她靠他写支撑了小花园的“京都赛寓”。他们在这近十年中紧密结合。但他们互相躲避。她从心底里恨他。他从心底里怕她。在恨和怕的岁月流逝中,他们都老了。
  近矩离地端祥对方,第一个冒出的念头,都是发现了对方的大变。就连刚才还在感叹“小太师母”五十依然婀娜的曾惠照,也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彩云脸上厚厚的粉,已遮盖不了她那细细密密的皱纹了。
  有一刹那的沉默。
  曾惠照不但早几分钟认出了彩云,有思想准备,而且在官场混迹多年,懂得该如何应付。他很快就向彩云拱了拱手,然后说:
  “夫人大安!拙作只是一本小说,用以消遣,用以博粲,换几文稿酬,聊补无米之炊而已!我这位朋友,誉之过甚矣!夫人若是看过,实乃不才之大幸,要是觉得有何描写不当之处,敬请指教。”
  曾惠照这一着很厉害。
  民间有句俗话:“若要别人不踩我,不妨自家先倒下。”曾惠照基本上就是用了这一无赖之法。
  他了解彩云。
  他太了解她的软弱,她的虚荣,她的要面子,还有,她的善良了。
  他装作没有认出她。他给了她面子。他知道她、还有她的现任丈夫,都不会愿意在这个大庭广众、包括这个显然不知彩云正是那朵“孽海花”的小老表的面前,暴露了彩云的真实身份。
  彩云戴着墨镜进场,足以说明。
  他有意地贬低自己。他用过份的自谦来缓解彩云对他用笔无端诋毁的忿恨。
  他有意地将这个被他作为主人公来恣意叙写的女人,定位到普通的读者群中。他一下子就拉开了他与她之间的矩离。她如果还想说些什么,那也不过是个看书人的意见。
  他有效地控制住了这突发的尴尬局面。

  又过许多年后,当蛰居北京天桥隐匿民间十余载后的彩云,重又被众多别有用心的人挖掘出来,在社会上抛头露面时,但凡谈起曾惠照的〖孽海花〗,她就免不了用一种切齿痛恨的口气,说那“全是造谣”,“简直就是骂我”。为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她不惜以她六七十岁的偌大年纪,抖搂她与曾惠照的“恋情”,利用舆论制造出了有关他俩之间的绯闻,以坐实曾氏所谓“情场失意,遂作小说”的罪名。年过花甲的曾惠照被迫应战,一会儿语不达意地强调自己当年乃稚齿小童不识人事,一会儿又絮絮叨叨地历数每次与“小太师母”见面之详情,目的是辩说,结果却是愈描愈黑。只有在谈到彩云对〖孽海花〗的意见时,他的一段关于彩云及魏斯耿与他邂逅相遇的回忆,颇为振振有辞,如下:
  “关于〖孽海花〗,赛曾提出两点抗议:一,不承认是轿夫的女儿;二,不承认渡欧与船主发生关系,其他均未提及。”
  言下之意,除此两点之外,彩云对他书中其他诸方面的描写,当时都是默认了的。

  当时,彩云只能以一个局外人的口吻,脸上带着礼貌的微笑,对装作根本没有认出她来的曾惠照说:
  “先生的书,我并未看全,只是偶而翻翻,哪里能说出什么意见呢?”
  她这么说着,完全是出于免得给魏斯耿带来难堪的目的,想早早地离开面前这她极不愿意重新见到的人,岂料站在一旁的魏斯耿却拖住了她,眼里冒着火,直视着曾惠照说:
  “真是无巧不成书,今天还有幸遇到了曾先生!我太太对那本书的确很有点意见,先生是不是真的想听一听?”
  曾惠照脸上的笑立即变得不自然起来。这假洋鬼子!他想,还真的为这婊子较上劲了!这样的公众场合,他就不怕丢脸?
  他不怕丢脸,他曾惠照却有点怯了!前前后后都有文化人,旁边还站着自己书局里的属下,真要让面前这位活生生的“孽海花”当面对质,一一指斥他书中的胡编滥造之处,难堪和丢脸的,就不是别人,而只能是他这个已经名扬四海的曾惠造了!
  “愿洗耳恭听,洗耳恭听!”他只能向彩云再作一揖,向她作出小狗般乞怜的微笑。
  彩云此刻的心里,也象是翻倒了五味瓶,一时都有点不知所措了。她敬服魏斯耿的耿直刚强,痛恨曾惠造的狡猾虚伪,更为因为自己的存在而可能造成对魏斯耿声誉的损害充满了恐惧。稳住,稳住!她在心里对自己喊着,彩云彩云,你可千万不能逞一时之气,在这样一个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斯耿的同乡、好友、熟人、甚至上司、更可能出现那种唯恐天下不乱到处猎奇的小报记者的地方,亮出自己的身份,跟这姓曾的争执起来,给斯耿脸上抹黑啊!彩云你自己是无所谓的,可是现在你身边站着的是名扬一时的革命志士,是出过国留过洋的堂堂绅士,是当过财政司长的国务院谘议,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因为陪同了彩云你这样一个人,而成为上海滩上传闻和流言所玷污"的对象啊!
  主意已定,她调动起她近两年因为闭门只守魏斯耿一人而业已生疏的应酬功夫,大大方方地望着曾惠造,用纯是一个大户人家太太读了闲书之后的消闲态度,笑盈盈地说道:
  “小说么,也就是饭后茶余任意翻翻的,我们一个妇道人家,能说出什么象模象样的意见来?我只是因为也是姑苏人氏,所以才看出了书中的一些常识性的谬误,闲空时跟我家老爷随随便便地聊过,先生你不听也罢!”
  不料那魏斯耿还真的较上了劲,偏就梗着脖子说:
  “久闻曾先生博学疆记,这本书还有‘非小说、乃历史’之誉,夫人你就说说也无妨的!”
  旁边那小老表根本不知就里,也瞎凑趣:
  “对对,我们主笔胸襟博大,夫人但说无妨的!”
  眼看撤退无望,彩云微微一笑,开口说道:
  “里面的戏就要开场了,真要一一说来,也是来不及的了,今天就先说两处最细小的不实之处罢……”
  “洗耳恭听,洗耳恭听……”曾惠照硬着头皮说。
  “先生书中所叙之女角,据我所知,并非轿夫之女,先生其实只要略作查考,就不会出此差错的了,此其一;其二,先生想必从未出过洋,甚至连远海航行的大船也不曾坐过,所以才会在书上尽情描述该女角与船主在船上发生不当关系之事──这样的描写,但凡有过点远航经历的,都可以看出其不实,而先生却耗用了许多的笔墨来铺写那些不实细节,这岂不是扬短避长,反倒尽显自家之拙了?”
  口气虽然客气和缓,用辞却凌厉逼人,曾惠照只觉得脖子上都沁出了汗来了。
  “夫人所言极是,极是……”他说。
  他这份谦逊实在难得,而面前这位夫人居然如此能言善道,令那站在一边的江西小老表都看呆听呆了。
  “依我看来,”彩云依然直视着曾惠照,说下去,“先生在写书时,对有些自己特别偏好的内容,一旦着笔,便难以自控了,诸如有关女角与所谓德国美少年之恋,有关庚子事变时的仪鸾殿失火等章节,先生总是不顾最起码的事实,纵情恣肆,汪洋渲泄,一发而不可收……”她忽然抿嘴一笑,“呵,其实但凡明白点儿的读书人,不但读着书,也还是在读着写书之人的。”
  说完这些,她重新戴上墨镜,挽住魏斯耿的臂膀,说:
  “戏文戏文,游戏之文,这戏没什么看头,我们还是退场了吧!”
  “好好,退场退场!”魏斯耿呵呵笑着,挽着彩云,扬长而去。
  沙发旁只留下脸上一块红一块白的曾惠照, 还有那呆呆地望着彩云背影的小老表。
  “我们魏司长……这回……究竟娶了个什么样的女人?口角竟然如此锋利!”他象是自言自语,也象是在问着他那“小说林书局”的主笔和老板。
  等他回过头来时,那曾惠照早已走得无影无踪了。

  这是彩云与曾惠照的最后一次见面。
  彩云不久便随魏斯耿北上定居,直至老死。
  曾惠造死于公元一九三五年,早彩云年余。

  “不叹旅途坎坷,莫怨命运蹉跎;
   谁道人生再无少,门前流水尚能西。”
  中上签。
  彩云只读了一遍签文,就马上扑倒在地,向那手持大刀端坐上方的红脸长髯关帝圣象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响头。
  然后她连忙吩咐顾妈再去买一对三斤红烛,两封高香,亲手点燃了,毕恭毕敬地插上了烛台和香炉。
  都说这苏州河强家渡西侧的关帝老爷特灵,都说这关帝庙里的签特准,果真不假!
  这签文,一点不差地说中了彩云的一生!
  这签文,一语中的地道明了彩云的心事!
  这签文,明明白白地给彩云点明了前程!
  “关帝爷大恩大德!”她磕头时在心里喊着,“彩云听您老人家的吩咐了,彩云马上就嫁斯耿,马上就随他北上西去去了!”

  她跟他完全以夫妻身份同居出入,已经足足三年了。
  她跟着他南来北往好几次,影形相随,她与他谁也少不了谁了。
  一年多前在那“新民剧场”与曾惠造邂逅相遇时,他向外人介绍道她是他的“内人”,称她是他的“太太”、“夫人”,堂堂正正地,一点也不打格愣。
  但是事实上,他们一直就没有正式结婚。
  “结了婚罢。”他好几次都说。
  “何必呢……这样……不也是一样的吗?”彩云说。
  “不一样。要去登个记。要找个证婚人。要办个象样一点的婚礼。”
  “不不,这又是何必呢……弄得沸沸扬扬地……”
  “我就是要弄得沸沸扬扬!我就是要让大家都知道……”
  “不不不,别让人家再注意到我,另再惹出事来,就现在这样,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真的,心满意足了……”
  “彩云,你别总是这么怕前怕后的,有我在,你还怕什么!”
  “是的,是的,我现在什么都不怕了……”
  “那好,我马上就筹办,在北京还是在上海,由你定……”
  “不不,再等等,再等等……”
  “彩云,我真的想娶你。”
  “不是的,你是为了我。”彩云淌着泪说,“你是怕我委屈,你是想了却我这辈子的心愿……我知道的,知道的,你完全是为了我……”

  〖红楼梦〗里的贾宝玉说,天上给他掉下了个天仙般的林妹妹;
  “小花园”里的彩云心里也一样常在感叹:天上为她掉下了个救苦救难的魏斯耿!

  所有的积蓄,先是为曹祖楣捐了那“总稽查”,后是为他在姑苏凤凰山置了个风风光光的坟,丧事办毕,痛定思痛时,她已几乎两手空空了。
  日子总还要过下去。
  路是现成的,既定的,多少姐妹都走过的。
  依然在这二楼二底的小楼里,她重新下海。
  供着母亲,养着自己。
  厨师和打杂的娘姨都辞了,省一点开销。只留下顾妈和她的兄弟阿方──也是前世里的缘份,他们并不计较多少工钱,有就多给些,无也无所谓,象是自家人似地。
  “京都赛寓”的铜牌,从角落里找出来,擦一擦,再挂上去。
  竖起招兵旗,自有吃粮人。
  〖孽海花〗经久不衰的畅销,引来了一批又一批好奇的纨裤子弟、怀旧的遗老遗少。
  细水长流,虽再不能挥金如土,畅游豪饮,但温饱,也还是不愁。
  唯因青楼后继有人而她却已显然一年年老去,上门的客人,毕竟还是一年年地少去了。
  她自己心中有数:五十岁的门槛,她都早已迈了过去了!
  不久,但凡有客,她就已来者不拒:摆局,设宴,吹拉弹唱说笑献媚,乃至陪宿,有求必应。
  那几年里,她横竖横了。
  一直到出现了魏斯耿。

  他身材高大,相貌堂堂,一双眼睛特别有神。
  虽然是江西人,却因常年在外闯荡,他能说得一口比彩云还要地道的北方话。
  他在日本留学多年,非但精通日文,而且还能以英语交谈。他举手投足间,带着那种令彩云一见就想起了早年之域外生活的开明风韵,一点都没有清廷官员的牛足马蹄之奴相贱气。
  他非常适宜于西式打扮,西服领结洋袜皮鞋一上身,立马就风度翩翩。
  第一次见面时,他正被袁世凯通辑着。他随着他的一位江西老表来到了她的家。他们俩都是曾任江西都督后又率先讨袁的李烈钧的属下,二次革命失败,成了袁大头点名追捕的对象。彩云为他俩腾出了二楼的会客室。他俩住了三天三夜。彩云为此而告病谢客三日,跟顾妈一起买菜下厨,好菜好饭招待着这两个通辑犯,一直到另有人为他俩送来了去南洋避祸的船票。
  倒也未必是懂得多少革命道理,忠诚掩护革命志士。她没多少文化。她虽然喜爱读点书看点报,但也不过是些闲书小报,读时的兴趣,多在风花雪月时尚新闻花边轶事上。国家大事知道一点,但也不过就是知道一点而已,她没什么涉政之兴趣,尤其是庚子年头一不小心涉了一下结果反倒招恶落得个卸磨杀驴的下场之后。她虽然能理解这两个孙中山的信徒在那三天三夜的闲聊中历数清廷之腐败时的义愤填膺,她虽然能随即以自身经历作例,附和他们关于“满清不灭国家无望”的观点,她虽然与他们──尤其是那个出过国留过洋的魏斯耿还有着关于域外文明足可借鉴的共同语言,但是她从来也没弄明白他们总是挂在口头的“促进政治统一,发展地方自治,实行种族同化,注意民生政策,维持国际和平”之类“理论纲领”,甚至没想清楚为什么同是“革命党”却还要打个你死我活,姓袁的要通辑姓李的姓魏的,而姓李的姓魏的又非要讨伐那坐上龙庭的姓袁的,乱哄哄地。不过,即便是没弄明白没弄清楚这么些革命的大道理,也并不影响她隐匿他俩。她彩云,天生着救急助难的热心肠。她而且那时还没完全消淡和磨灭光了当初“赛二爷”之豪情和侠气。带了魏斯耿前来的那个人,是她的熟客。熟客有难相求,“赛二爷”当仁不让。一介妓院,躲上二三个男人,易如反掌的事,没什么了不得的。不就是耽误三两天的生意吗?
  她没料到这三两天的闭门相处,竟然苏醒了她那日渐麻木了的心!

  她遇到了一个以前从来也没有遇到过的别一样的男人。
  她遇到过的男人太多了。
  千百个嫖客,不一样的人,同一样的品种。
  即便是最善待她的立山大人,也一样是将她当作玩物,一件他心爱的玩物而已。
  回过头来想想,那给过她宠爱和依靠的立山,与那粗蛮残暴地点了她“大蜡烛”的统带,又有何异?
  魏斯耿不是嫖客。他虽然明知这二楼二底是什么样的地方,虽然明知她是在作着什么样的营生,甚至还十分清楚她的全部历史,而且,他显然也喜欢她──彩云在这方面早就练出了敏锐而准确的判断力,可是他从来也不轻薄她。三天之中,他无一词一语的挑逗戏耍,除了临走时的握手,他连碰都没碰过她一下!
  他不把她当作娼妓!
  他不把她当作玩物!
  他把她当作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
  他把她当作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他跟她认认真真地叙谈时事,他向她尽量简明地介绍他们那失败了的二次革命,对于她偶尔发表的一点连她自己也觉得够幼稚可笑的意见总是细心倾听,然后该认可的就认可,该说不对的,毫不客气地指出谬误。他跟她闲聊域外奇闻逸事,他跟她分析庚子前后的世乱成因,他还跟她讨论时下上海租界的畸形发展,甚至讨论妓界青楼的历史沿革和目前状况,好象她不是个娼妓,而是个从师于他的学生,甚或也是个明达世事远见卓识的学问人似地。他的丰富的阅历造就了他的成熟、睿智、刚强和练达,同时还有宽厚。他从来也没有讥笑过彩云的无知和浅薄,相反,在临走前的那一晚,因为他的同伴外出,只留下他一人与彩云相对闲聊时,他还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象你这样的资质,要是生在一个文明的国度,接受正当的教育,完全有可能作出非同一般的成就,可惜了,可惜了!”
  “不不不,我不行,”彩云羞愧地说,“我……我好吃喝,好穿戴,好玩耍,好热闹,我大概正象有些人骂我的那样,生就了……生就了这个命……”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这样的人相处,她的廉耻感被唤醒,她的自尊被唤醒,她愈加感到了自卑。
  “胡说!”魏斯耿立起了眼睛喝道,让彩云都不敢再正视他那炯炯有神的眼睛,“我不问你别的,只问你,要是洪銮不吞了你该得的那笔遗产,要是洪府里的人能平等善待你,要是你受到了象索菲亚那样的教育,要是你可以靠自己的知识和特长谋生,再退后一步而言,要是你那位姓曹的丈夫能享其天年,你还一定会走上这条路吗?”
  “这……这大概是不会的罢……”
  “一定不会!”魏斯耿斩钉截铁地说。
  “可是,我现在落到这个地步……不干不净,下贱低微……连我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了……”
  “又胡说,又胡说,你何必如此妄自菲薄!你要知道,你比起那些身处庙堂却只会卖国偷安的王亲国戚,比起那些朝服官袍却只知蝇营狗苟的卖官鬻爵者,比起那些道貌岸然却不仁不义不孝不梯的富家豪绅,比起那些生来只知吃喝嫖赌花天酒地的行尸走肉,要干净得多,要道义得多,要清高得多……”
  “不不不,彩云不敢作如此比较,彩云不敢诬贤辱国…… 魏先生你要折死彩云了!”
  说是这么说,可是彩云的心里,象是苦海里灌了蜜,象是暗夜里点了灯,象是一针点到了穴道,麻木了的僵化了的死去了的整颗心活灵灵地苏醒了过来。

  三天里有过三两个小插曲。
  魏斯耿在整理自己的皮箱,她和顾妈在一旁相帮着时,有一张大大的照片,掉到了地下。
  顾妈捡起来一看,笑着说:
  “哟,一张‘全家福’,魏先生好福气啊!”。
  魏斯耿说:
  “多年前拍的……嘿,那时候在相片上的,现在已经没了;现在有了的,那时候相片上还没有呢……”
  这话说得很拗口,而且口气里很有点悲凉,彩云不禁好奇地从顾妈手中拿过了相片。
  一家人,济济一堂。
  魏斯耿坐在正中,他那时还没现在这么胖,比现在漂亮,没现在神气。
  他的旁边,坐着一个老太太。
  虽然苍老得很,看上去象他的妈,但一望而知,是他的妻,并排并坐着的么。
  他的妻,膝下倚着个小小女孩,自然只能是孙女。
  后面一排,两男两女。其中一个小后生,眉眼酷似魏斯耿,肯定是他的儿子;还有一个女的,则极象前排老太,是他们的女儿无疑。
  相片都有点发了黄了,起码是五年前的了。
  是谁没了?是谁生了?
  想必是那老太太死了,所以是“那时候有的,现在没了”。
  想必是哪个儿子或是女儿又生了,所以叫“现在有的,那时候还没有呢”。
  魏斯耿阴着脸,她没敢问。

  她憋不住,第二天就悄悄地问了她那熟客,魏斯耿的老乡。
  “他儿子,去年死的,三十岁都不到,”他告诉她道,“好在留下了一个孙子,他们魏家,才算没有断根……”
  “可怜可怜,”彩云说,“我还以为是那……”
  不知怎么地,她的心里,微微掠过了一丝失望。
  “你以为是那老太太,对不?”那江西老表说,“老太太才不会死呢,说起来比他要大五岁,可身体结实得象段榆树桩,屋里屋外,全是她一个人张罗,能干着呢!据说娘家还是彭泽一带的有名望族……”
  彩云马上就想起了洪府的王夫人,浑身禁不住掠过一阵寒栗。
  “这样的……”她说,“这样的大户人家出身,怎么能让魏先生出来……闯荡,革命呢?”
  “哟,不过一两天功夫,我们彩云还懂了这个道理了!”老表笑说,“当然不让罗,所以魏兄跟她,是写好了合约的:断绝夫妻关系,家产儿女都归她,魏兄在外,无论干甚,与她无涉……”
  彩云忍不住“卟”地笑了出来,说:
  “她大概是怕魏先生谋反败北,株连九族吧?”
  “没错没错,就是这么个意思──妇道人家,就是鼠目寸光……啊哈,我这不是指着和尚骂贼秃吗?可别生气啊,彩云……”
  彩云非但一点也不生气,反而还隐隐地感到了一种莫名的高兴。

  临别那晚,夜很深了,那熟客来敲彩云的房门。
  彩云就是不肯拔去那门栓。
  两人隔着房门说话,都压低了声音。
  “让我进来,彩云!”
  “快回去睡吧,你们明天一早就要动身的……”
  “明天一早我就要走了,天涯海角,漂泊难定……你就这么狠心?”
  “……”
  “开门,彩云!”
  “别敲别敲,看惊醒了魏先生!”
  “那你快开门!”
  “求你了,老爷,快回去……魏老爷要是醒了过来,看你不在,有多难堪……”
  “嘿,他又不是不知道你我,有什么可难堪的?”
  “……”
  “彩云,彩云……”
  “……”
  任他敲去,彩云早已离开了那房门,再不理他了。
  他那句“他又不是不知道你我”,深深地刺痛了她的心。
  “他又不是不知道你我”=“他又不是不知道你我早就睡过”=“他又不是不知道你是娼妓,我是嫖客”=“他又不是不知道你是个卖X的”。
  任你敲去!敲醒了隔壁房里的魏斯耿,我还是不开这个门,待你蔫蔫地回了房,面对醒了过来的革命同志,看你难堪不难堪!

  两年后,魏斯耿从国外返回后来见彩云,笑着谈起了那天晚上的事。他说,他那老乡敲不开彩云的卧房门,蔫蔫地回到了自己的屋里。进门时看见魏斯耿果真已醒,只愤愤地说了一句话:
  “老兄,赛金花在为你守节着呢!”

  魏斯耿回国参加李烈钧出任总司令的“七省讨袁联军”,因筹购军火而到上海。
  在上海的几天,他都住在彩云的家里。
  他象回自己老宅一样的走进那二楼二底的沿街房。
  她象迎回了远出已久的丈夫一样将他迎进了自己的卧室。
  潘氏和顾妈,也没有表现表现出多少惊讶,好象他本来就是这里的女婿和主人。
  两年的牵挂、向往、念叨,到这一步就是水到渠成了。
  那块“京都赛寓”的铜牌当即摘去。

  她总是不敢正式结婚。
  “一样的。”她说。
  “不一样。这叫同居,那叫结婚。”他说。
  “我心满意足了。”她说。
  “我不满意。”他说。
  “你只是为了我。”她说。
  “不。为了我们俩。”他说。
  “我名声不好。”她说。
  “又胡说。要别人瞧得起,先得自己瞧得起自己!以后再不许说这话!”他说。
  “人家会……用闲话说你。”她说。
  “我怕这个?”他说。
  “闲话……会影响你的前程的……”她说。
  “没的事。我早跟老家那位断了关系,人人知道;如今再娶,名正言顺!证婚人我都请好了,是我们李司令。我一定要办得隆重些,让大家都知道,赵灵飞已经是我的堂堂正正的夫人了!”他说。
  “哦,斯耿……”她说。
  “怎样?婚礼在上海举行,然后举家北迁,把樱桃胡同的房子买下来。”他说。
  “等等,等等……”她说。
  “还等什么?”他说。
  “等我问一问……”她说。
  “还要问谁?我早跟妈说了。她乐意往北方搬……”他说。
  “不是的不是的,我……我还要问问关帝老爷……”她说。

  洪文、曹祖楣,乃至杨立山,他们的暴死和早夭,在彩云的心里刻下了深深的恐惧。
  是不是命?
  是不是因为了她的命?
  她只能求教于神灵。
  她香汤沐浴,赶烧头香,到众口成碑的关帝庙去寻求神的指点。
  神说:
  “不叹旅途坎坷,莫怨命运蹉跎;谁道人生再无少,门前留水尚能西。”
  她觉得神说透了她,指引了她。
  她嫁了。

                 四十二

  前门外,栉比鳞次的大街小巷串连着星罗棋布的四合院。彩云与魏斯耿的家,就在其中一条名叫“樱桃斜街”的小巷子里。
  巷子很浅窄,南北两头不过几十步长,院门对着院门的宽度是正好容下一辆马车出入。小路是用青石板铺成的,让人踩得挺光滑,石板碎裂的缝隙里,顽强地钻出些小草来,跟沿墙根两长条茂茂密密很成气侯的草们青苔们呼应着。庚子那年,这片地方是福地,既没挨着炮,也没着过火,所以那高高的院墙都还是经了不少年月的青砖砌就的,虽有些破损,但巍巍然地依然结实而森严。因为住的大多是殷实人家,每家的大门就都关得很严实,互相之间,很有点老死不相往来的意味。整条巷子,显得稳固而静谧。
  这样的居住环境,彩云觉得可心。
  没人知道她是谁。
  独居一户四合院,大门一关,空间就只属于了自己。
  她从不串门,上街也少。即便上街,也基本不化妆,一个简简单单的螺丝髻盘在脑后,着一身普通素净的家常衣裤,车来车往,尽量不与邻居照面。她去的地方,大多只是南城的那座关帝庙。每逢初一十五,她都去烧香,而且赶烧头香,待更多的香客来时,她都上了车往回走了。她有意地避开那些繁华地段,诸如王府井、东单、西单等,特别注意绕开但凡她曾经住过的地方。只有一次,她刚搬来的时候,她用纱巾蒙了头,让顾妈陪着,找到阿福的小店被毁、阿福全家遭难的地方,让那马车走慢些,她就在车上,默默地为阿福、小葵,还有他们那一双可爱的儿女诵了一遍“超生金刚经”。她一路流着泪,回家时,那块蒙住了脸的纱巾,全湿透了。
  母亲潘氏因年事已高,动则气喘,几乎足不出户,左邻右舍经常见到的就只有一个订了包车进出的老爷,还有就是两个佣人了──而顾妈和她的兄弟阿方,也不是多嘴多舌的人。所以,偶有人遇见了偶而外出的彩云,也就只知道这个面容姣好、身材小巧的魏家太太,是个南方人,是个非常和气的又非常会过日子的人而已。
  魏斯耿的薪俸并不十分丰厚,但温饱足够。他在国务院任“谘议”,那也只是个闲职。与彩云在樱桃斜街安下了家之后不久,因为江西老家他那早夭独子的遗孀改嫁了,他就在征得了彩云的同意之后,让人带来了无爹无娘的孙子,一个小名平平的刚满六岁的小家伙,又聪明又活泼,人见人爱得很。他将他与彩云并视作掌上明珠。床边有娇妻,膝下有爱孙,民国已成定局,帝制已成历史,他革命意志很快消退。他日上三竿时出门,在办公室里坐几个钟头,太阳未落山就往家里赶,从一个抛妻别子四海为家的职业革命家,一变而为安天知命恋家恋妻温和慈祥的凡夫俗子。
  彩云对此很满意。她努力将家政安排得舒舒齐齐,很称职地充当着孝女、贤妻、慈爱祖母的多种角色。一家老少,衣暖食足,安安稳稳地度了两年。

  某日,魏斯耿回家,带回了一封快信,一份请柬。
  快信是从江西寄来的。很简明扼要的几行字:

  “父亲大人台启 知父亲革命成功,可喜可贺。女儿不日将北上觐见父亲,以尽亲侍汤沐之责。
  即颂
   慈安
  女瑞芳叩首
  民国八年三月八日”
  彩云读了信,高兴地对平平说:
  “平平知道吗?家里的大姑就要来了,我们这个院里,可以更热闹了!”
  不料那平平却嘟起了嘴说:
  “大姑坏,大姑要打我,我不喜欢大姑,我怕大姑的……”
  彩云更笑了,说:
  “啊哈,你这个小霸王,你也有怕的人哪……一定是你在家里太淘气了!”
  “不是的!”平平声辩道,“大姑可凶了,大姑可会骂人了……”他想了想,忽然说:“大姑还骂过奶奶呢!”
  “骂奶奶?是骂……江西家里的奶奶?”
  “不是的,是骂这里的奶奶,骂你。”小家伙口齿清楚地说,“是骂你……骂你是……”
  还没等他再清楚再具体地回忆出什么,一旁的魏斯耿怒喝道:
  “你给我闭嘴!到屋里读书去!”
  平平委屈地哭了起来。
  彩云哄着他,心里厚厚地蒙上了一片阴云。
  她明白魏家这位即将露面的大姑奶奶会骂她什么。
  她想起了陆乾坤的女儿、洪府的大少奶奶陆虹仙。

  那份大红请柬,到吃完了晚饭,一家的情绪都安定了下来之后,魏斯耿才猛地想起,叫彩云拿来拆读了。

  兹定于民国八年五月五日上午十时于中央公园隆重举行“公理战胜坊”落成典礼,特邀
    魏斯耿先生
    赛金花女士
    拨冗光临
    此致
  敬礼 “公理战胜坊”筹建委员会

  彩云的眼光,停留在那扎心扎肺的“赛金花”三个字上,僵了,直了,呆了,粘滞住了。
  魏斯耿在说着什么,她都没有听明白。
  象是发掘出了一具陈尸,她恶心。
  象是大庭广众之下被剥了衣裙,她羞愧。
  象是刚作过小偷,竟被人提出暗角,展览于光天化日之中,她无地自容。
  象是突然有人掴了她巴掌,她的脸发烫。
  象是猛地让人剜了旧疮疤,她的心发痛。
  苍天,她本来以为她已经脱胎换骨了!
  苍天,为什么就不让她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苍天,是不是除非重新投胎,她今生就不可能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第一次,最后一次,唯一一次,她差一点与魏斯耿争执起来。
  “我不去。”她说。
  “为什么不呢,”魏斯耿说,“这‘公理战胜坊’,就是拆了那个‘克林德纪念碑’,然后再易地重建的……”
  “我知道。我不想去。”
  “揭碑仪式,据说很隆重,段琪瑞都要来发表演说,不妨去听一听。”
  “妇道人家,听这个做什么呢。我不必去了罢。”
  “中国是‘协约国’的成员,一场世界大战,也算是战胜国了,所以才毁了那战败国德国的‘克林德纪念碑’,改建这个‘公理战胜坊’──这样的大事,北京的名人们,肯定都得出席。你终日呆在家中,譬如就去散散心也好。”
  “斯耿,我不想去凑这个热闹,我就不去了吧!”
  “可我们每个国会议员,规定都要参加。”
  “喔,那你自己去就可以了。我就不用去了。”
  “啊哈,这回的请柬,其实倒还是专为你发的呢!”
  彩云咬了咬牙,没有吭声。
  “说起这个碑,这北京地方只要经过庚子事变的,”魏斯耿还是顾自说下去,“没个不知道你的,所以这回发帖子,他们就一定要将你,作为一个重要的出席人物,特别邀请,而且还说,到时候是一定要你,也上台去说一说话的……”
  他的口气里竟然含着一种得意和骄傲。
  男人啊男人,社会圈内,名利场上,他们怎么能彻底消淡得了他们的虚荣心!
  彩云努力克制住自己心头的不快,用尽量平和的语气问道:
  “是你告诉他们……我就是……?”
  她用下巴颌指了指请柬上的那个曾经属于过她的名字。
  魏斯耿不明白,看了看请柬,又望望她,说:
  “你?你就是什么?”
  彩云苦笑着说:“就是那个‘赛金花’呗,他们怎么会知道的?”
  魏斯耿笑了起来,一脸的无所谓,说:
  “嘿嘿,本来也就是三两个要好朋友知道──前年在上海,他们是参加了婚礼的,就是他们,好事,这回发请柬时起了哄,说是无论如何,也一定要将这座碑的发端者──指的就是你──请到会场,还说只有将‘赛二爷’请到场,才算是有了一个真正的历史见证人了……”
  彩云急忙背过身去,掩饰住自己已经涌到眼边的泪,抖着声音问:
  “这么……一来,不是……谁都知道了吗?”
  “嘿嘿,都知道了,都知道魏斯耿家里的新娘子,原来就是当年大名鼎鼎的赛金花了……咦,你怎么了?”
  他发现了她的眼泪。
  “没什么……我有点……伤风……”
  “要不要到医院去看看?”
  “不不,没什么……一点点……就会好的……”
  “那好,我们说定了,”他说,“到时候,我雇辆双人车,一起去。”
  她的嘴唇嗫嚅着,却发不出声来。
  她本来想说几句争执的话,甚至谴责的话。
  可是她很快就咽住了。
  她有什么好争执的?她本来就是那个挂牌出售的“赛金花”。
  她有什么好争执的?命里注定正在北京的她又摊上了这个非提起她不可的“揭碑仪式”!
  她有什么好争执的?发来了请帖,请的是夫妻俩,丈夫兴致勃勃,丈夫以你为荣,你该高兴才是呵!
  所以你争执不得。
  你想谴责?
  你想谴责谁?你能谴责什么?你能谴责别人对你的了解么?你能谴责别人对你的记忆么?你能谴责别人对你重新出现的企盼么?你又能谴责自己的丈夫么?你能谴责他什么?你能谴责他那种因你被邀请而激起的兴高采烈吗?你能谴责他因为你到现在还依然“大名鼎鼎”而不由自主地流露了出来的自豪感吗?
  好象也都不能。
  她理不清她自己的直觉。她找不到自己突然冒上心头的委屈感悲苦感愤恨感的理论根据。她只好理屈词穷。
  只有一个认识是清晰了:即便她嫁了人,改了名,但“赛金花”这三个字,是指定着要跟住她一辈子的了。

  五月份,大风沙天。风呜呜地响,沙土满世界飞扬。即便是关紧了门窗,那借助了风力的尘埃还是无孔不入地挤进家居,铺到桌上、橱上、床帐上、每个人的头上脸上身上。干燥的空气吮吸着一切带水份的东西。一家人,个个嘴唇都爆了皮。彩云的嘴角还发出了两大颗热疮,鼓鼓的水泡紧紧绷着,一不小心擦破,血水脓水就渗了出来,痛极,也丑极。
  彩云先用“金疮油膏”糊住疮口,然后从那瓶上海带来的“面友”里剔出一小块粉膏来,添上一点水,以双掌抹开,均匀地搽到自己的脸上。破损和细小的皱纹是遮盖住了些,但松弛了的双颊和下挂了的眼角,却还是无可掩饰地透出了她的五十多岁的年纪来了。她无可奈何地轻轻叹了口气,问站在她身后为她梳着头的顾妈:
  “还有胭脂吗?要红一点的。”
  “有,有,”顾妈说,“就在你左边的抽斗,靠里边一点儿。”
  “口红呢?”
  “再往里面挖进去一点。”
  “呵,在了……都有点干巴了。”
  “太太有两三年不用了吧?还能不干?……头梳好了,要不要戴点首饰?”
  “不戴不戴!”
  “外面风太大,不戴怕压不住。”
  “那……套上个发网,就可以了……等等,不要这张黑的,用那个缀有五彩珠片的吧……唉!”
  她不能不精心修饰一番,准备着出门去,去参加那个“揭碑典礼”。
  虽然满心的不情愿,但她不能不隐忍着。虽然纯粹的无可奈何,但既得出门,又是要站在堂堂议员魏斯耿先生身旁的,她又不能不尽力地把自己打扮得体面一点。
  她不能违了丈夫的心意,更不能丢了他的脸面。
  他是个搞政治的人。他热衷于这一类政治活动。他总是觉得这个典礼他非出场不可。他发掘出这个典礼的许多伟大政治意义,诸如那个“碑”是国耻的体现,而这新建的“坊”乃公理战胜的象征,诸如举行这一次典礼足可弘扬中华民族之正气、表现有他参与缔造的“中华民国”之实力和威望,诸如拆碑建坊便是再次宣告前朝满清之腐朽无能、并可以具体形象地教育国民更加热爱当代政权,等等等等。因为有了这样一些政治上的意义,他觉得彩云的悲戚和退缩就都是女人家的多心多虑了。他很大无畏地鼓励她道:
  “你不必担心人家知道我魏斯耿娶的就是赛金花!我不怕,你怕什么?”
  他还为彩云与会时的上台演讲拟好了大纲。
  “你只要讲三点足够:其一,当年满清的那些达官贵人是如何地无能,满朝文武,竟至于要靠你这么一个弱女子来从中斛旋;其二,洋人是如何轻侮中国,逼迫我们签订了丧权丧国的赔偿条约──你可以说说克林德夫人之傲慢强横;其三,身为这段历史之见证人,你要说说当下政治之日益清明,国势之日趋强盛,鼓励大家同心同德,励精图治──当然这一点可以少说一些,想必段琪瑞是会说的。”
  “我……我怕说不好……”
  “嘿,我可知道你擅长‘十八句谈风’的!”
  话说到这个地步,彩云还能有退路吗?

  门口有马蹄声,然后停住。
  “车来了,”顾妈说,再打量了彩云一下,“太太是不是再扑点粉?”
  脸色的确还是泛黄,彩云只好将粉扑再往上拍了几下。
  她一掀门帘,走出房间,却呆住了。
  她与一个牛高马大的女人几乎撞个满怀。
  那女人足足比她高出一头,肥厚的肩膀横在她的眼前,她只好抬起了头才能够瞻仰得到她。那女人的胸脯宽而壮,因为穿的是一件长长的黑布背心,整个身子就象门口那堵夹弄的黑墙。她大概是正好要跨进门来,而彩云却又正巧刚一步迈出了门槛,所以两人之间,相隔不过尺余,两人都一惊,同时又都立即退后半步,互相莫名惊诧地看着。
  彩云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她只觉得那女人的目光象是两把钝刀,粗笨地压来,让她一下子就感到了窒息。
  惊愕之中,她听见那女人身边的魏斯耿在说话:
  “这是瑞芳……他们一早到的……瑞芳,这就是你母亲,赵灵飞。”
  彩云清清楚楚地听见了“赵灵飞”三个字!
  不光这三个字!还有:“这就是你母亲!”
  彩云的心头,象是掠过了一股巨大的暖流。
  这巨大的暖流,足以消融去那刀剑的寒波!
  她整张脸一下子就绽开了灿烂的笑容。
  她流动的眼波立即就使她看见了那“黑墙”的背后,魏斯耿的一边,院子的中间,还站着三五个陌生人,一望而知是乡下人,其中还有一个肥肥胖胖的小女孩,正将好几个手指塞在嘴里,有滋有味地吮吸着。显然,是魏家的刚守寡的女儿瑞芳,还有女儿的女儿,同时带了几个父老乡亲,上京来了!
  “快进屋,快进屋!”她说着,“没想到你们真的来了,还这么快就到了!”
  她做梦也没想到,而前的“黑墙”竟一个转身,回头就对着魏斯耿嚷了起来:
  “爸你这是怎么回事?你又娶了个小了?”
  魏斯耿猝不及防,瞪大了眼睛说:
  “你……你说些什么?”
  “不是说你娶了个有名的妓女赛金花么?”他那除了魁梧的身材之外无一处象他的女儿高声大气旁若无人地说,“怎么又抬了这一个什么‘飞’进来了?嘿嘿,还让我叫她妈?这么个小不点的,让她叫我妈还差不多……”
  院里的那几个人,都放肆地笑了起来。
  连那吮着指头的女孩,也张大了嘴,嘻嘻地笑了。
  “爸呀,那赫赫大名的赛金花在哪里?在哪间屋?让我们都见识见识……”“黑墙”还在嚷嚷着。
  “你给我闭嘴!”魏斯耿拔直了嗓门吼道,“她……她……她就是,就是……”
  “我就是赛金花。”彩云说。
  她浑身颤抖,象发着疟子似地。
  要不是顾妈扶住了她,她说不定会瘫倒在地。
  “黑墙”和院里的人都愣了一刹那。
  “哈,”“黑墙”却又大笑着说,“倒也是象,抹了这么多的胭脂花粉,头上还戴着花,真的就是赛金花……我的娘呀,哪看得出你的年纪呀……”
  彩云尽量控制住自己,不再搭理这个鄙俗不堪的女人,唤着阿方:
  “阿方,打开南房,帮姑奶奶他们搬进去。午饭,去饭铺里喊一桌来,我和老爷,在外面吃了。”
  她说完这些,抬起头,正视着那傻愣愣张开了大嘴的瑞芳,努力扯开自己的脸部肌肉作出笑容,说:
  “平平他大姑,我自从进了魏家门,就改了名字了。我现在的名字,叫赵灵飞,是你父亲起的。”
  “嘿嘿,”那位傻大姑说,“这名字起得不好,哪有‘赛金花’响亮呀……我们家乡的人,都知道赛金花的,都说……”
  “你还有完没完?”魏斯耿哭笑不得地怒喝着打断了她,上前一把搀住了脸色惨白的彩云,“走走,我们走,她生来就是这么个脾性,你别在意……她从小就是让她娘惯坏了的……”
  “爸你别说我妈的坏话!”他那软硬不吃的女儿在他俩的身后扯着嗓门说,“怪不得我妈说呢,爸是让赛金花迷住了……迷住了……”

  “别在意,别在意,”魏斯耿一路重复着同样几句话,“她生就了这么个脾性,小时候就有点傻,有点傻的……”
  他的情绪并不比彩云好多少,那张胖胖的脸,一样也被气得焦黄焦黄地。
  “我没在意,没在意……”彩云倚在魏斯耿的臂上,也只能空空洞洞地用不断的重复反过来宽慰懊恼沮丧不堪的他。
  他们的双人马车向“中央公园”驶去。
  好不容易,魏斯耿的情绪才稳定下来。他说,许多北上进京谋职的同事,当年从家乡破釜沉舟地出来排满反清参加革命时,无论近亲远亲一个个都毫不留情地与之斩断了亲情,有的还登报作了断绝关系的声明。可是民国一建立,也不知是从哪里冒了出来一批又一批的近邻远亲,轮番地寻上门来,道贺的,套近乎的,谋职的,托办事的,络绎不断,还众口一辞地说是“革命既然成功,父老乡亲理应照顾,福禄与共”等等。象他这样进京两年方才只有一窝亲戚寻上门来“福禄与共”的,算是万幸的了,况且,毕竟还是亲生女儿。彩云彩云,别跟她一般见识,别计较她的粗俗……
  冷静了下来的彩云忙说,没关系的,斯耿。女儿虽然说话粗一点,态度少了点斯文,但看来还是个直性子人。刚到,大家不相熟,一下子受不了点,但日子一长,总会习惯起来的。毕竟是你的亲生女儿,我一定不会跟她计较的,你放心好了,斯耿……
  马车在公园门口停下。临到下车时,彩云拉住了魏斯耿的袖口说,斯耿,我今天,在那典礼上,还是,别说话了吧?
  魏斯耿马上就点着头说,对对,别说了别说了,今天就算是到过场了,一会儿能早些走,就早些走!到全聚德吃烤鸭去……彩云,让瑞芳这么一折腾,我才刚刚有点明白,你为什么这么不乐意到这里来,不乐意再露面,不乐意再提过去的那个名字……都是我不好,彩云。
  他几乎是抱着她帮她下车。

  “各位先生女士,今天的揭碑典礼,因为有了各界名人的参加,举行得非常成功,下面我们请上台来作最后压轴演讲的,是一位与这一段历史有着极为直接的联系的,大家都想不到的、却又是大家都知道的、只要我一报出名字来大家都会觉得如雷贯耳的名人……”
  那主持人故意停顿了一下。
  全场鸦雀无声,等待着。
  “她就是──当年威震京津的赛二爷,赛金花女士!”
  一片热烈的掌声响起,伴随着纷纷议论。
  “赛金花?是不是那个瓦德西的情妇赛金花?”
  “没错,早先还是个什么状元家的宠妾呢,随那状元出过洋──瓦德西,就是她那时候吊上的膀子!──你没读过〈孽海花〉?书上写得明明白白的!”
  “不会是她吧?她不是因为虐婢罪被逐出北京了吗?”
  “老兄你这是哪个年代的黄历了?我可听说她后来回到南方,挂的还是赛金花的牌子,红火了好多年呢!”
  “能吗?前朝的红倌人,都该是白发宫女了罢!”
  “嘘──瞧那边瞧那边,都在往那边看呢,是不是就是她?”
  “嘻,哪能呢,一个小老太太,还能是那位红遍京津的赛二爷?”
  “别这么说,要我看,还是风韵尚存着呢!”
  “嗨,她边上那男的,穿西服的,对对,胖得象口猪的,是谁?”
  “魏斯耿,李烈钧的江西老表──对了,是听说他娶了个上海滩上的老妓作妾,敢情就是那赛金花?”
  “咦咦,怎么都走了,他们俩……”
  “就是呀,不是说要讲讲话的吗?”
  “各位来宾,”主持人的声音响了起来,“赛金花女士本来是已经作好了演讲的准备的,可是因为近日患了感冒,咽喉肿痛,医嘱噤声,因而不得不改变计划,提前退场了,敬请诸位见谅!但是,赛女士的出席,本身就说明了……”
  他后面的话,彩云和魏斯耿全都没有听见。他俩紧紧相挽着,对前后左右包围着追逐着的目光和问话一概不理,象是杀出重围似地冲出了那会场。那些一听“赛金花”这个名字就猛地激发了出来的陈腐的、淫秽的、充满了恶意的议论,在饱经沧桑的彩云意料之中,却在缺少这方面经验的理想主义者魏斯耿意料之外。后者终于比前者更痛切地体味到了社会对一个弱小低微孤苦无依的女子的杀伤力。
  他俩只能落荒而逃。

  他俩无处可遁。
  半痴半傻的瑞芳以极大的战斗力,搅破了樱桃园内四合院里的平静和安宁。
  她住下不走了。
  “爸我苦命呵!”她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诉说,“你和我妈,把我生得这么丑,我嫁到那死鬼家,死鬼和他们一家人都不把我当人呢......我只好天天跟他们吵,跟死鬼吵,吵了,他们才不敢欺侮我…… 后来生了这丫头,死鬼又说我没本事,不生儿子,月子里,饭都不让我吃饱呢……”
  彩云听得心酸,忘了、或者说也理解了她进门就来三斧头的蛮横,劝解她道:
  “都已经过去了的事,就别总去想它了,多住些日子,以后你就是回了江西,我们也会给你寄点钱去的……”
  “我才不回那破江西呢!”她却立起眼睛说,“京城里的日子,天天都在过年!我妈说了,我爸现在做了官,在京城享福,好日子,不能只让你一个人过了……”
  “又胡说什么!”魏斯耿喝道。
  “我妈还说,”她却还刹不住车地嘀咕着,“我虽然丑,虽然笨,但前世里修了一个好爸,这辈子只要跟住了我爸,就可以再不受穷受苦了!”
  彩云和魏斯耿只好苦笑着对视,无奈地摇头,任由她住下去,住下去。
  家务事,常常无理可谕。

  瑞芳进驻不久,母亲潘氏病倒了。
  未必是直接的原因,那瑞芳虽然终日里的满口胡言,对潘氏这位满头白发、慈眉慈眼、基本上不出她自己的卧房门的老太太倒是从来也不侵犯,口口声声说是看见了您老人家就想起了我自己的妈,但一辈子已经让各种骚乱烦扰吓怕了的潘氏,耳朵不聋,脑子清楚,从瑞芳进门的第一天起,就为女儿彩云担起了心,担了不久,就把自己担出病来了。
  说起来是老毛病,咳嗽,气喘,但这一回发得特别凶险。整日整夜地,她不能躺下,只能坐在围成一圈的被子里,斜倚着四五个叠得高高的枕头,艰难地一声一声地咳着,呼噜呼噜地喘着,开始时还能勉强吞几口粥,不久就到了汤水难进、闭口不言的地步。彩云和顾妈两人,几乎是衣不解带地侍侯着她。请过了好几个郎中,还用马车载到朝阳门外的一家西医院去看过,都不见效。老太太眼看一天一天地不行了。
  “我要回去……我要回去……”
  偶有她迷迷糊糊地坐着睡过去的时候,她总是只念叨这一句话。
  彩云就是听不得这句话,一听就心如刀割。
  回哪里去?母亲想回到哪里去?
  南方。苏州。或者是她幼时出生的徽州。
  多少年了,她随着女儿东奔西走,北迁南移,有好几次的易地而居,还是她完全赞同、力主、甚至是一手操办的,比如十年前毅然搬离苏州,几年前的定居北京。
  可是,她都是不得不为之。
  她都是为了她的女儿。
  因为她的女儿,她不得不象逃避洪水猛兽一样地远避她的熟人、熟地、她的故乡,她的老家。
  她一辈子的漂泊,都因她女儿而起。
  女儿对不起母亲!
  “姆妈,你好好养,只要你病好些,我们就一起回苏州去,回我们的石路,回我们家那座小楼……”
  她在母亲苏醒过来时,总是这么一遍又一遍地用同样的许诺宽慰她。
  潘氏听着,一言不发。
  彩云读得懂母亲的眼神:为了女儿,她甘愿客死他乡。

  潘氏客死他乡后,其遗骨停柩于城南某荒寺二十余年,始终无人处置,后不知所终。
  停柩而不入土,是因为她女儿彩云原打算成全她的心愿,移葬南方。殊料世事多舛,未隔几月,她自己的命运亦发生突变,移柩南葬之事,终成泡影。

  由魏斯耿主持着,潘氏的装殓发葬,包括支付给那寺院的停柩待移的费用,很是厚重。
  那瑞芳眼看一堆堆洋钱送出去,心疼不已。在她那自私粗陋的思想里,魏家的每一块洋钱,她都是有份的,如今用到了一个不是她的妈的老太太身上,实在是太犯不上了。她很忿恨。她的忿恨难以发泄到那个已经睡进了棺材的老太太身上,也不敢向总是喝令她闭嘴的老爸表露,于是就只好在显然是怕着她让着她的彩云那里寻隙发作──再傻蛮的人,也懂得“豆腐可找软的欺”的诀窍。
  她的发作,常常定时于午餐时分,定点于饭桌之间,因为只有这个时候她的爸不在,而几乎全家的人,却都在。
  “就拿这样的饭菜给我们吃?”她将碗敲得当当响,“省下钱来买棺材做道场,哼,流水似地!”
  即便没人呼应她,她也会继续她的演讲。
  “我爸革命成功,做了大官,挣来的钱都到哪里去了?阿方,跟赛妈说,让她少擦点胭脂花粉,省几个铜板来给我们吃得好一点!”
  魏斯耿坚决不许她喊彩云“姨娘”,要她喊她“妈”,这说傻不傻的婆娘,居然创造发明出了一个“赛妈”的称呼来。
  彩云真的怕她。一个装疯卖傻的粗人,嘴一张就不知会放出什么屁来,惹不得,一惹只能自找难堪。她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尽量少跟她接触,远远地避着她──就连吃饭,只要魏斯耿不在家,她也借口要帮着顾妈下厨,让那泼妇他们先吃,而她自己,则等到撤了饭桌,才躲在厨房里与顾妈一起吃。魏斯耿回来后能好一点。他的女儿在父亲面前会有所收敛,屁话会少得多,偶尔放肆,魏斯耿也会叱骂着制止──只是到了第二天,那蛮不讲理的泼妇,自会将头天她所受到的“委屈”奉还给她的“赛妈”,而且加倍。
  母丧过后,彩云的伤心稍微消淡了些。已经了解了这胖大的姑奶奶特别地好吃好喝,一上餐桌就是一付不吃白不吃的馋样,所以在主持家政中多投入了一些于伙食,变着花样多弄些好吃的,不料还是吃力不讨好:
  “哼,有了鱼,还烧什么肉?”姑奶奶嚷嚷道,“阿方,去跟赛妈说,我爸的家当,就是这么让她给吃穷的!”
  她会一面往自己的嘴里,往坐在她身旁的胖女儿的嘴里,大块大块地塞鱼塞肉,一面恨恨地对着从来都是只听不说也不动气的、真的很有点痴呆的阿方吼叫。
  彩云总是隐忍着。
  她必须咽下一切烦恼。
  魏斯耿自处理了母丧之后,身体大不如前。说不出是什么病,却总是喊头痛,而且常常是整夜整夜辗转难眠,到快天亮时才沉沉睡去。
  “去看看医生吧,朝阳门外有个德国人开的诊所,我陪你去!”彩云说了好几次。
  “不用不用,”魏斯耿说,一边还拍着自己厚实的胸脯,“我结实着呢!这头疼病,过去流亡南洋时也犯过,后来就自己好了,没事!”
  可是某日,他终于因为头疼欲裂而提前于午饭时分回了家。他一步跨进家门,正听见他的胖大女儿在拔直了喉咙“赛妈赛妈”地喊,一边念经似地骂骂咧咧,一边还用手中的一双象牙筷子当当地敲着饭碗。。魏斯耿怒不可遏,大步上前,一下子就掀翻了整张桌面。
  “你给我滚!滚!滚──”
  他只喊了这么三声,就两手抱住自己的头,向后倒去。
  第二天正午,他气绝身亡,没有给彩云留下一句话。

  从公元一九一八年在上海举行婚礼,到公元一九二一年魏斯耿殁,他们的婚姻,只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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