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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三十七

  火车启动了。
  “天津站”的大块木牌掠过眼前。
  还看得见阿福。他在月台上跟着火车跑着,眼睛望着她坐着的车厢,还使劲地挥着手。
  人和手都在小下去,小下去,不过刹那间,最后一点熟识的影子,也完全消失了。
  铁路两边有房屋,有树木,还有她住过走过的街道,全都在飞速地往后退去。城市的明亮的灯火不一会儿就稀去、淡去、远去、隐去,载了她的车深深地钻入了黑夜。
  她什么都看不见了,眼前只剩下了黑乌乌的一片。
  她不得不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身旁坐着母亲,对面座上是两名押送她返回原籍的解差。
  母亲年岁大了,从北京到天津的数天劳顿,早已让她疲累不堪。车一开动,她就依在女儿的身上,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颠动的车,颠动着她斜靠在女儿肩上的瘦小的脑袋。
  几乎全白了,母亲的头发!
  能不全白吗?天天都在时好时坏似凶似吉的消息和期盼中过着日子,整整半年,一二百天哪!
  能不全白吗?眼看着水一般流失的钱财家当,眼看着墙倒屋塌似的大集体的背叛,眼看着几乎已经是她的儿她的婿的孙三的了无一丝情义的卷逃,眼看着她的心肝她的肉她的依靠她的人见人爱的女儿刹那间就成了人唾人骂递解出境囊空如洗的“杀人”囚犯!
  车厢里只有几盏昏昏然的暗灯。母亲的脸,在迷蒙蒙的灯下,显得格外樵悴。
  彩云的心,感到一阵阵的绞痛。
  她微微动动身子,让母亲可以依得更舒服些。
  她看见了对面座上那两个解差,也早已睡着:一个张着大嘴,口水挂到了下巴;一个绻成一团,活象头死猪一样了。
  他们倒也是够累的了──不过三四天的功夫,他们因为押着了她这么一个“肥差”,顿顿吃香喝辣,餐餐酒碎饭饱,连敲带诈地已经从彩云这里揩去了几百两银子的油水!
  她感到一阵恶心,不得不又将自己的目光移向了窗外。
  呵,好一片清清爽爽的暗夜!
  没人打搅她。她可以听任自己的心,深深地沉入到眼前这一片阔无边际深不见底的夜色中去。
  面对着这样的一片沉默的海一般死一般的漆黑,没有都市的喧哗,没有烟花巷中的低吟浅唱,没有花天酒地中的淫笑浪闹,也没有变化无穷的骚扰侵犯欺蒙和威压,她突然间感到象是脱去了一道重重的枷锁,整个身子如同化开了一样,酥酥地,获得了从未有过的一种轻松。
  那过去了的一幕又一幕,好象都是别人的事,别一世的事,在她的心里虽然又在一遍又一遍地掠过,竟就激不起了一波涟绮、一丝火花、一星光亮!
  此刻,所有曾经有过的委屈、愤恨、怨怼、不平,统统融化到了已经把她整个人都融入了进去的黑夜之中。

  全部彻底的背叛,除了阿福。
  孙三、月娟、姑娘们、丫头们、仆人们、马们驴子们、大大小小精精粗粗的家什们、金银细软箱箧摆设被褥辅盖们,都象从来也没存在过似地没了踪影。
  她没有料到。
  在半年多的监禁日子里,她天天都在想象着家里热热闹闹红红火火人来客往宽敞富裕的情景,甚至,她还常常在夜间回想起三儿的温存驯服和刚柔相济的种种好处。没人告诉她树到猢狲散、大厦日倾、最后又由孙三领头实施了扫荡式大掳掠的整个过程。她跨出牢门时,有一辆精致的软轿在等着她,她还以为她又可以重回她“赛二爷”往昔的热闹风光之中去了。她一甩手就将怀里所有的银子──大约百把两罢,赏给了为她提出行李来的狱卒了,一点也没理会前来接她出狱的阿福好象让刀子割了脖子般的心疼表情。她只是对不是孙三却是阿福前来接她有点诧异,对只有阿福而没有院里的姑娘们来前呼后拥热烈欢迎有点不满。坐进软轿前,她竟还象以往似地,小小地发了点脾气,问阿福道:
  “怎么的了?班子里的人全死光了?”
  阿福讷讷地回答道:“死倒是没……全……全在等着呢!”
  “怎么让你来接?”
  “那……是老太太吩咐我来的。”

  进门后的迎头痛击,敲哑了她,敲瘪了她。
  在空荡荡的院落里,在光溜溜的硬床上,她呆呆傻傻地过了三天。
  院落和硬床其实也不是她的了。为了凑足南下遣返的盘缠,母亲早已将这里的一切尽数卖出,只等押送她的文牍抵达,下一轮的主子就要前来交接了。
  王公贵胄们、官绅富商们、生客熟客们、干儿子干孙子们、干兄弟干姐妹们,也全都象从来也没有存在过似地没了踪影。
  母亲以泪洗面,她却反而没了一滴眼泪。
  母亲絮絮叨叨地诉说着这半年多来的一切,其间说到几个来看望过的朋友,有德格馨,有卢石航,有王长林,但半年之中,这些人都已迁出北京,不知所终了。
  她只是沉默地听着,三天里没说过一句话。
  只有阿福天天来送饭。
  他的饭做得比任何时候都精致,有一顿竟还是地道柏林风味的西餐。
  小葵在她临行前的夜间来过一次,带来了两套几乎全新的锦锻夹衣裙。母亲在千恩万谢,说是你们家开个小饭铺,也不宽裕,何须如此破费,买这么好的衣服呢,小葵却说:
  “老太太你不知道,这两套衣服,都还是我当年嫁阿福时,彩云姐姐赏我作的陪嫁……天凉了,物归原主,给姐姐路上御御寒罢……”
  彩云僵滞的脑子里,闪过了自己当年从大堆大堆的时新衣物中,随便拎了两件出来递给小葵的那一幕。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是她三天来第一次笑,而且是真笑。
  母亲和小葵却一起流下了眼泪。

  三天后,正午时分,限令她即刻出京的文牒和负责押送的城南指挥方封朴同时抵达。
  戊戍那年,他随西太后西逃,回京后就成了功臣,只是因为隶属再不得宠幸的端王一脉才没有高升,但“指挥”的位子,还是保住了。
  方封朴象那种被牵出马圈遛腿的的种马,在院子里转了好几个圈,末了,竟仰头朝天狂笑了好几声。
  “啊哈哈哈──赛二爷,二爷……二爷哪,你那位大哥,喏,姓卢的,膀大腰圆的,还有你那个靠山,啊,声势赫赫的立山大人,这回怎么不来救你了呀?”
  彩云只是定定地看住他,并不开口。
  方封朴绕着彩云转了一圈,又笑:“啊哈哈哈,纯是一个臭婊子,竟还胆敢女扮男装,竟还敢穿爷们的衣服,着爷们的马靴……啊哈哈哈……还当他妈的二爷!啊哈哈哈……这混充的二爷,倒底还有今天!”
  他毫不留情地撵走阿福为彩云和潘氏雇来的两乘软轿,将彩云母女俩押上只用一圈木栅围住的马车。
  “你还以为是送你出阁哪?”他说,“上去!让京城百姓好好开开眼界,看看名满京都的‘赛二爷’的好下场!”

  押出京城是游街。
  母亲用袖子捂住脸,彩云则如老僧入定,目不斜视,端坐,任由人一路嘻笑怒骂,一脸的死猪不怕开水烫。
  看热闹的人不少,其间晃动着几个熟悉的面孔。
  但只要定眼望过去,这些还没等到她想起来是谁的脸面,就再也找不见了。
  有几句听得比较真切的话:
  “真的是她!赛二爷……”
  “说是活活打死的……一个丫头……可怜,真亏她下得了手!”
  “不让她偿命就是便宜了她了!”
  “……跟老毛子睡过!……连这也没听说过?”
  “……那年,不是救了不少人吗?……”
  “屁!纯是以讹传讹!你还真把婊子当成九天护国娘娘了?”
  象是有人在她的耳边高声吟唱似地,彩云那几乎完全麻木了的脑际突然闪过了一句话:
  “成则是为王,败则是为寇喽──”
  是谁,给她吟诵过这句话?
  是洪文,洪老爷!
  彩云的僵死了的心,突然涌起了一阵酸楚。
  她使劲闭住眼睛,让已经冲上眼眶的泪水再渗回去,收回去!
  等她张开了重新干涸的有时,她看见了大街拐角处的两个熟人。
  岂止是熟人!
  一个是陆乾坤,一个是孙乃亭。
  他俩都穿着便服,很普通很一般的长袍马褂。他们的身边也没有任何随从差役,虽然他们如今都已官至尚书,声势日炽。他们一个背着手,一个抱着臂,站在街角,混迹于平头百姓之中,一点也不显山露水。他们面无表情,不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她,望着象一头猪一头羊一只狗一只猫般被关在木笼中的她。他们与她对视,连眼睛都不眨一眨。
  他们显然是在此地专诚地侯着她。
  就为等到这一刻,尽情地酣畅地吮吸享受一下胜利的欢愉。
  彩云那已经挖空了的心,象是被满满地塞进了冰块,不,是被填进了滚烫的火炭,也不,是被狠狠地碾轧成了碎泥!
  马车刚刚掠过街角,前方,或者说是就在她的头上,突然响起了一阵鞭炮声。
  飘落的纸屑,有许多飞扑到了她们母女俩的脸上,是灰白色的。
  只有出丧,才用这种白鞭炮。
  她看见了前方用长竹竿高高地挑着那丈余长的白鞭炮的几条汉子身后,笑吟吟地站着一个一身朝服官袍的男人。
  虽然多年不见了,她还是认得他──
  他是廖仁义。
  他是在德国柏林不肯站班又当众羞辱了“公使夫人”彩云,让洪文开革遣返回国的瘳仁义。
  他是挟私报复折腾出“中俄国界事端”而让洪文抑郁得病从此一蹶不振早早地就撒手西去的廖仁义!
  他是她到了京城后从来也没见到过、但一定是始终在暗处牢牢地盯住了她、关注着她、甚至完全可能是参与了暗算着她的阴谋的瘳仁义!
  他穿戴得整整齐齐等侯着游街的她。
  他特意雇了那些人,用灰白的鞭炮欢送着被逐出京都的她。
  他用这样的方式,来为她“站班”!
  他也胜利了!
  彩云再努力克制,也止不住了自己的委屈的、愤恨的、悲怆的、软弱的、无助无望的眼泪了!
  “你们……你们这是何必呢,啊,何必呢!”她在心里嘶声哭喊着,“我并没有碍着你们什么呀!我能碍着你们什么呢?有什么意思呢,你们──你们都是些大人老爷呀!……天哪,他们为什么就容不下我呢……我不就是一个小女人,不就是一个卖身的臭婊子吗?……为什么,为什么就不能容下我呀──”
  她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一路痛哭着出了京门。

  黄昏时分,进了通县。
  那木笼子般的马车,一出永定门便弃去了,由彩云出钱,雇了两顶小桥,再加两匹轻骑,母女俩坐轿,解差上马,天不黑就赶到了通县城外的驿站,歇下了。
  一路让闲人围观议论指指点点着,两名解差先就不耐烦了。出了京都辖地,彩云一说要雇轿雇马,解差当即就点了头。
  母亲已经发了两次晕。彩云不能不停住对自己的悲泣,担负起照应母亲的责任来。她在意识到为人之女的责任时,理智也随之回到了身上。她必须冷静地面对现实。这现实就是漫长的押送之路,以及返回南方之后的生活。她僵死了的思维,不能不尽快地复苏过来。
  按方封朴所原定的遣返计划,在通县驿站宿一夜之后,她就应该继续坐上马车,沿官道南下,途经冀中、豫北、齐鲁,然后从皖抵江苏境内姑苏城,最终再由苏州衙门发送原籍安徽。
  这几乎是纵向直串半个中国,路上少说也得两三个月!
  这专喜“兔子”屁眼的心理变态的刁钻促侠的方封朴,明摆着是挟私报复,要折磨死她们母女俩!
  她决不能这么听由他摆布!
  她进了那驿站,先让母亲躺下歇着,马上就叫来了管事的账房。
  她摸出一大块银子,吩咐那老儿去备一桌酒菜。
  “备一桌好酒好菜,”她说,“够四五个人吃就行……够吗?这点银子?”
  那账房眉花眼笑地直点头:“够,够,足够了!嘿嘿,二爷出手大方,我们这里可是早有所闻的了!”
  “另外还要请你帮忙办件事。”
  “二爷吩咐着就是了!”
  “把你们的县令请来。”
  “这……我这小民百姓的,能请动县太爷吗?”
  “不是你请,是我请。”彩云说着,再递上一块碎银,“劳驾了。”

  那县令来了,穿着便服,只带了一个小厮。
  不光因为他曾是“金花班”的熟客,也不光因为战乱时他的一位作京官的堂叔曾被彩云从街头抬大粪的羞辱中搭救了出来──这一类熟人多得不计其数,此刻还能觅着谁的踪影?──而是因为彩云有点记得,这是一个比较斯文的、很喜好琴棋书画、特别是还会在兴之所至时吟出几句诗文来的读书人。当今时代,一片铜臭之中,还有几个多少还真正带点书卷气的?只要还残存了那么一点诗书上的礼义廉耻之德,那一定还会存下一点知恩图报的良心,还有情义,彩云相信。
  果然。
  酒过几巡,因为身着便装而简直象个刚刚应试的秀才似的年轻县令,一扫刚进驿站时的拘谨和小心,用手指轻敲着桌沿,竟就哼起了苏东坡的诗来:
  “……使君莫忘 溪女,阳关一曲断肠声哪……”
  他让小厮取出了三封白银,先向两名同席的解差递上两封:
  “两位大哥,”他说,“这千里迢迢的,势必一路辛苦,下官添两位一点盘缠,敬请笑纳了!”
  “这一份,”他向彩云推过去剩下的,“给伯母大人路上添一点点心小吃罢……一路上,二爷您……只好自个儿小心着了……”
  他这么说着,声音都有点哽咽了起来。
  喝得脸红脖子粗的解差们咧开了嘴笑。
  “大人你放心,”那姓柯的解差说,“咱兄弟俩明白,一路决不会亏待您的……您的二爷!”
  “本来么,”另一名姓牛的,一边打着嗝,一边大着嗓门道,“咱吃的也不过是一口苦力饭……赛二爷的名气,咱早就听说过……咱哪里会拿他当……平常的犯人……对待!”
  彩云见时机成熟,开了口说:
  “两位大爷,趁着这县令大人在这里,我看,就算是有了个保,我们这南下的路线,就别照原先的那样,坐那兜尘吃灰的车了……”
  “可以可以,”姓牛的说,“你雇你的轿便是。”
  “啊哟,两条腿走的轿,要走到哪年哪月呀!”彩云说。
  “那么,”姓柯的乜了眼说”“还坐早上那木栅栏马车?”
  彩云一面给他斟酒,一面说:“大哥你真要让我一路哭到苏州去哪?……我是说,我们可以改坐火轮,先在这里歇两天,然后就在这上船……那火轮上,吃喝拉尿什么都方便,可舒服了……还快,用不了几天功夫,就可以到了苏州了……”
  “这怎么能行!”姓牛的说,“坐马车南下,是方指挥定下了的!”
  “我们可不敢违了上头的命令。”姓柯的也说。
  “不就是方封朴吗?”彩云说着,回头对县令解释道,“就是那爱玩儿兔子的方大头……他跟那发配新疆的端王沾点儿亲,姑丈就是追随着那个招惹国祸、病死在山西侯马镇的刚毅,前年让太后罢了官,差点儿灭了门呢!……这种早已落了势的小官丁子,就只好欺侮欺侮我们这样的弱女子罢了……”说着,眼圈就红了起来。
  县令于是就英勇地说:“甭理他!我作保,你们就改从这里坐了火轮去──不也一样是遣返回了原籍吗?”
  彩云马上又对两名解差说:“怎么个走法,有谁知道呢?咱们早点到了苏州,两位大哥不但也可以免得路途辛苦,还可以在苏州呀,上海呀,多玩儿几天呢!”
  她说着就将县令给自己的那封银子推向姓柯的:“买火轮票,还有路上的开销,都请大哥费心了……”
  “要不够,明儿一早,我再让人送些来!”县令说。
  见两个解差还在面面相觑,犹疑不决,那县令板下了脸来说:
  “怎么,”他说,“我作保还不行?”
  姓柯的是个老衙门了,知道这小县令官儿虽不算太大、但却因为有个在兵部行走的堂叔而势力不小,忙说:
  “哪里哪里!大人您说了话,我们兄弟俩敢不从命?只是……”  “只是什么?”
  “大人您想,这通县离京城不过一箭之地,我们走出来才半日余,那方大人的耳目极多,要是我们马上就在这里改了路线,方大人知道了……”
  “知道就知道,我还怕他不成!”
  “呵呵,小的明白,小的明白,大人您哪里会在乎这么一个城门指挥!但小的们可是要回京城来复命的呀……再说,真要有什么不周全,对二爷,恐怕也不好……”
  彩云听到这里,忙插嘴说:
  “大人,柯爷说得不是没有道理……我倒是想出了一个两全之计。”
  她说,从通县就上船,恐怕是太招摇了些,万一京城里的那些对头知道了,找麻烦,就给县大人,还有两位爷们惹是生非了。这样吧,明天,我们还是驾马坐轿走,但是到了天津之后,就先换乘一段火车,出了河北境内,再上火轮,三转两转的,旁人也就摸不准我们的行踪了,行不?
  这还能不行呀,太行了,就这么办!所有的人都说。
  当晚,救苦救难的县令在虽然简陋但还洁净的驿站,彩云包住的房内,一直到临近天明时方走。

  第二天正午,彩云临动身前,差了驿站一名小伙计,驾快马赶到北京,找到阿福,传去一封简信。
  信上说,我终于可以绕道天津,再坐火轮南下了。既如此,我曾与你说过的计划,已可实施。请马上坐了火车到天津去一次,在“金花班”原来的那座院子里侯着,我们母女俩,大约两三天后抵达。
  阿福接信后起身就走。

  那院子因为战乱时被毁,房主无力修缮,便一直荒芜着。

  两天后,彩云一行到天津。
  当夜,跟两名解差说是去向旧时姐妹筹借钱款,以老母作押,独自雇一乘小轿,到了这多年前的旧居。
  由她秉烛指点着,由阿福用锹镐挖掘着,数年前她临离天津时瞒了孙三埋于院内的一坛金银珠宝,被起了出来。
  其中还有那架当年从德国带回的小巧玲珑的黄金贴面自鸣钟。
  次日,阿福携金银到钱庄操办兑换。
  晚上,她不动声色地怀揣万余两银票,依然穿着一身出京时的布衣裙,上了冀中境内的火车。
  简而又简的随身行李里,裹夹了小小一包但却价值昂贵的珠宝。
  按预定计划,第二天的清晨,她就可以登上平稳舒适的运河火轮了。
  万幸啊万幸!
  幸而对那位当了她近十年的“当家人”、险些就入了他的孙家门去当他的“孙太太”、良心被猪狗吃去了的孙三儿,当初就防了这么一脚!
  万幸呵万幸,还有阿福这样一个真正的朋友!
  她临行将那架小自鸣钟赠给了阿福。
  ┌────────────┐
  │    京都赛寓     │
  │  CAPITAL   │
  │  GIRL SAI  │
  │            │
  └────────────┘
  铜底,黑字,中文宋体,英文大写,钉在朱漆大门的右侧,锃亮醒目。
  在这片青楼林立、娼门遍布的“小花园”地区,在这条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地连缀着“住家”和“私寓”之类的妓院的的二马路上,突然挂出这么一块中不中、洋不洋、亦中亦洋的方形招牌,实在是够出奇现怪的了。招牌后面的这栋小楼,于是就引得地方专炒妓业条线新闻的小报记者们探头探脑了好些天。
  这是一栋二楼二底的石库门矮楼,很规范很常见的上海小马路上的沿街住房。门内一个小天井,不过四五步进深而已,上两节台阶,就进了客堂。客堂也不大,不过就是放一张八仙桌,一圈高背椅,说是客堂,其实也就只是一个吃饭的地方。客堂西侧是卧室,有个窗户开在天井里,窗帘用的是西洋绉纱,洁白但厚实。楼上两间自然就更是卧房了,朱漆的窗框,透亮的玻璃,与周围人家也没什么两样。
  有一名近年才刚涉足报业的小愣头青,不但因为混迹平康资历太浅,根本就认不得彩云这重返故地的前朝红倌人,而且平时就有见着风便是雨的毛病,为了抢出一则头条新闻,竟在彩云刚刚往朱漆大门上钉上这么一块铜牌的第二天,就凭着他自己的臆想,制作出了一大幅配了相片的标题新闻来:
  “小花园进驻金发女 咸水妹抢占上海滩”
  相片一望而知是偷拍的。模糊歪斜且不说,被论定为“金发女”、“咸水妹”的彩云在镜头上只显示出了一个后侧面。她一身西式打扮,收腰紧身短袄,拖及足背的长裙,身材显得特别窈窕。她好象是在送客。两个客人倒是面目清晰:是两个洋人,深眼高鼻,西装革覆,手中很规范地托着自己的铜盆帽。在他们的背后,大门的一侧,则正是那块缀了英文的铜牌。
  彩云读到这份报纸时忍不住笑得喷饭。
  “他们把我当成洋妞了!”她说,“一定是因为我的这块门牌!”
  同桌用餐的几名客人也大笑。
  “你在这里大红大紫的时候,这小记者,还在穿开档裤呢!”一个说。
  “或许,”另一个打着嗝说,“这开档裤朋友……躲在暗处……还听到了……彩云……正在跟那两个……什么人……什么人?昨天那两个洋人……”
  “是德国领事馆的官员,我在北京时认识了的。”彩云说。
  “对对,德国的,德国洋人……彩云你正跟他们开洋话呢,让那开档裤……给听到了……就以为你也是……洋人了……”
  新雇的佣妇顾妈端了一碗甲鱼汤来,也瞄了一眼桌上的那张报纸,笑着说:
  “夫人昨天的打扮,也真的很洋气的,难怪人家要搞错。”
  “你夫人呀,”那打嗝的说,“是世上一等……尤物!……穿什么都……都了不得……你不看看她……今天……端的就又是……当年的……状元夫人!”
  “可不,依然是一个倾倒众生的梦兰小姐!”
  满头珠花身着红裙的彩云一面笑着他们斟酒,一面说:
  “哪里呀,彩云都快三十了,早成了过气美人了呢!”

  假话。
  哪里还止“快三十”!重返上海为妓的彩云早都过了“不惑”之年了!
  两年前从京城递解出境,她先抵姑苏,再到上海,然后被押往安徽,使出了浑身解数,塞出了千余银两,也靠了一些当年在南方开设“曹梦兰书寓”时结识的富豪财主帮忙,总算经过了庭审回文,重获自由,返回了苏州──那一年里,她就已经迈进了四十足岁的门槛了。
  但她不能不说假话。
  因为她还是重操旧业了。
  重操旧业的她,明白这一行当卖的是青春,售的是美貌,年龄与收入成反比。
  她必须减去十岁,起码。

  “过气美人”的说法,听起来是自谦,却实在已是大实话。
  这把年纪,还又来重入平康,她实在是太老了。
  她浑身上下都已明明白白地展现出了四十多年的刻痕。原本是浓密得让她洗头梳理时都视作负担的一头乌发,近两年里已掉得稀稀松松地几乎露出了头皮;原本浑园天成的脸庞,如今那线条变得凹下凸起,连累得面颊上的那对一笑一闪的酒涡也挂成了长条;眉毛散了开来,中间还依稀脱节;眉下双眼,明显干枯,下眼睑隐隐浮起了一对肿泡。皱纹如蛛网般布上了她的额头、眼角、甚至嘴角,细细的,密密的,有两道深些的,立在双眉之间,如刀刻一般。身体瘦削得厉害:胸脯明显瘪了下去,臂上的肉皮松了下来,整个人,都似乎往里收小了一大圈。
  她务须大力借助于她的化妆,才能遮掩住她的衰老了。
  新来的顾妈成了她的得力助手。她曾经在多家妓院帮过佣,会一手梳头绝活。她会用一把常州木篦将她的头发篦得干干净净,然后根据头发的疏密,横拉竖扯地堆出高高的发髻,再在上面找出遮掩不住的空档,插上珠花金簪之类的饰物,弄出一个饱满富丽的发式来。她还会用普通的胭脂花粉加上蛋清牛奶什么的,调制出一种足以填满细密皱纹的涂面膏,象彩云脸上的皮肤,本来质地就很好,只要浅浅地抹上一层,整张脸,就会象是上过了石灰的墙,重新显得光洁无瑕起来。彩云自己当然也深谙妆扮之道:两腮的胭脂抹得红些,可盖住发了暗发了黄的肤色;嘴上的唇膏上得重些艳些,用以显示曾经有过的鲜亮;额上的双眉,则用那支从德国带回的炭笔,精心细描,断处续上,稀处加浓,散乱野长的,用尖头镊子一根一根地拔掉。经了这么一番修饰,四十多岁的彩云,再穿上重金定制的崭新衣裙──或中或西,或大清贵妇式或上海滩租界西洋派,随机随时而定,若不是细看,也的确是可以冒充个三十上下的年青少妇的了。

  几个客人,吃吃喝喝地,闹到午夜时分,方才离去。
  其中那个总在打嗝的,想留夜,彩云婉言谢绝了。
  “嫌我……”他梗着脖子说,“银子带得……不够?照老规矩……就会送来的……”
  “哪里是这个意思呀,”彩云笑着扶住他,象把着船上的舵一样将他的球一般的胖身子转向大门,“彩云为了张罗这个门面,累坏了,怕侍侯不好老爷!过两天老爷再来,再摆个台面,彩云亲自下厨为老爷煲汤,煲那个老爷最爱吃的老鸭芋艿汤,好不?”
  “好,好,老……老鸭汤……一言为……为定了!”
  “阿方!”彩云喊着顾妈的兄弟,那个看门打杂的佣工,“扶老爷上车!”
  “是罗──”膀大腰圆的阿方应着,挟柴似地挟出了那胖男人。
  关上大门,彩云一阵脚软,险些跌倒下去。
  她勉力撑住了自己。
  母亲急急地从一侧的卧室出来,对顾妈说:
  “快扶了上楼去……桌上的碗盏,我和阿方会收拾的──彩云,别忘了吃药,吃了药就马上睡下,啊?”
  彩云苦笑着点点头。她连应答的精神都提不起来。
  这样的年纪再来吃这行饭,在她,实在已是勉为其难的了!

  她自己也没想到,在苏州闲居了只不过年余,竟有这么快地重新走回了老路。
  她本来已经下了再不入平康的决心。
  独门独院的小楼很清静。孀居的弟媳对母亲很孝顺,对她很亲热。她为弟弟选定这个老实巴交的媳妇没错。她为自己备下的这个“窝”、这条最后的“退路”也没错。她握有万余银两。她的珠宝价值还要超过这个数。她分了一些给弟媳,虽然只是小部分,弟媳却感恩戴德,还说是一辈子养老足矣,愿终身侍侯老娘大姑一家人共同丰衣足食。有好些天,她心平如镜,她悠哉优哉。她觉得自己都几乎成了当年洪文最推崇的“悠然归南山”的陶渊明了!
  鸭蛋桥下的流水依旧,石路口的喧闹依旧,连那花船上的姑娘们,也跟二十年前彩云在船时没什么两样:窄袖短袄,宽脚大裤,小小的三寸金莲上,穿着一双绣了鸳鸯蝴蝶的花鞋。凌晨传来她们回码头后的嬉笑声,傍晚传来她们登船后的弹拉吹唱,甚至还有与她当年所唱的一模一样的“茉莉花”小曲儿。看着她们,听着她们,彩云常常会在恍惚之间滋生一种隔世之感。二十年了,二十年竟就好象就只是一阵风轻轻吹过!二十年了,二十年在人世差不多已经是一辈子了!这一辈子里,她什么事没经过?她什么热闹没玩过?她什么苦没吃过?她什么富贵荣华没享受过?她什么低贱屈辱没承受过?她这一辈子,已经过够了!
  她只剩下了一件心事。
  德官,她的女儿德官。
  她现在怎么样了?她还是那样聪明可爱吗?她还是那样活泼好动吗?她还能象当年一样说得一口流利的德语吗?她还会记得看着五线谱哼出听得人心荡漾的“维也纳森林”吗?她还记得她的索菲亚阿姨吗?她还记得她从小在那里长大的柏林、非今馆和缔尔园吗?呵呵,她还能记得她那可怜的苦命的被洪家赶走的重又不争气地堕落风尘的的妈咪吗?
  她离开她,已经整整十年了!
  不,不,不是她自己要离开的,是她们,是王夫人,还有那个陆润庠的女儿,还有陆家、洪家、连带着不过是个远亲的孙家,是他们所有的人,抱成一团,连成一片,结成一帮,生生地夺走了德官,夺走了她的女儿,她的亲生女儿,她生之养之的德官女儿的!
  十年来,无论是在上海,还是在北京,无论是在杯觥交错、灯红酒绿中,还是在炮火连天、流离失所中,无论是在穿金戴银、春风得意时,还是在身系桎梏、朝不保夕时,让她魂牵梦萦的,让她时时刻刻地惦念着的放不下的又提不得的,让她如同在心窝里深深地裹卷着一大块灼人的火炭的,让她心里久久地痛着酸着苦着焦躁着的,就是她的女儿,她的落到别人手里去的德官!
  这一份深埋在心底的、埋了整整十年之久的病痛,从她重新返回苏州、踏上这一片他们从她手中夺走了她的女儿的地土的第一天起,就与日俱增地升腾了起来,弥漫了开来,让她比十年中的任何时候都更焦灼、更痛苦,更不能忍受了。
  她想她。
  她一定要见她!
  可是她又进不去、也不敢去那藏着她掖着她的洪府。
  她永远不能摸透那阴森森的大院里的一切,可是她明白这大院里的眼睛,却是无所不在地注视着她的一切──她在上海为妓,她到津门为妓,她到京城为妓,她的囚禁,她的被逐,她的发配,她的一切一切,那洪府里面,无论老少,无论上下,却肯定是完完全全全地了如指掌的!
  她怎么再能去直面洪氏两代夫人奶奶的那两张鬼脸!
  她怎么还能再鼓起迈入洪府的那一点勇气来!
  渴望和焦灼伴和着无望和无奈,怨怼和忿恨交织着自卑和胆怯,她都快疯了!

  她终于几几乎疯了。
  她的弟媳妇去洪府走了一次。
  去时就够忐忑的了。洪府高墙深院,生性畏崽的弟媳从来就没敢进过那门。完全是因为大姑姐终日里愁眉不展思念不已眼看就要憋出病来了,她才怀了个赴汤蹈火的决心,硬起头皮去敲了那两扇大门上的铜环。
  不一会儿就回来,脸上青一块红一块地,好象是腊月里挨过风刀霜剑的冻菜。
  “看见我的德官了没有?”彩云没等她坐定,就忙着问。
  她摇头。
  “她……她……她是不是……”彩云眼都直了。
  “不不,没没……”不善言辞但并不蠢笨的媳忙说,“就是,就是不让我看……”
  彩云吁了口气,咬起了牙:
  “一门子的坏料!这姓王的死老婆子,不得好死!”
  弟媳妇却说:“王夫人,倒是还客气的……她病得很重呢……说是生了个瘤,肚子里,好象撑不了多久了……”
  “活该!”彩云说,“坏心思太多的缘故!”
  “真的很客气的,”弟媳说,“她让我坐,还跟我说了好几句话……”
  “装腔作势!我还不知道她?就会虚头八脑地说些官冕堂皇的话,心里想的却完全是另外一套!”
  “好象不是……她还淌了眼泪了。”
  “她?她淌眼泪?在你面前?”
  “是的……她媳妇……就是那少奶奶……现在他们都叫她太太,叫王夫人老太太了……那太太没进来之前,她,就是老太太还跟我说话,问你现在怎样了,说德官身子比较弱,大病倒没有,就是她自己,恐怕好不了了,往后,怕也顾不上德官了──就是说到这里,她抹起了眼泪……”
  彩云没再吭声。虽然是她夺走了她的德官,但这个一心要为洪家延续香火的老太婆,倒的确是出自真心地疼爱德官呵护着德官可以说是待德官视同已出的,她明白。
  “她还说,每个月的初一十五,德官都去西园烧香的……”
  呵呵,这明摆着是在递出个消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是可以见到德官的!
  “真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呀……”她禁不住想。
  “可是,”弟媳妇接着说,“他们家那个太太一进来,老太太马上就闭了口,再也不说一句话了……明摆着的:老太太很怕这个媳妇呢……他们这个洪家,什么都是那太太当着家了……呵呵,那太太,真凶啊,挂着一张长脸,说话比刀子还快啊……”
  她没复述陆乾坤那马脸女儿说了些什么,只是恐怖地摇着头,感叹道:
  “唉,阿姐当年……真难为了你了,这种人家,这样的太太,难怪阿姐……阿姐一定是吃够了苦头了!”

  她为她的女儿心迷神乱了。
  每逢初一、十五,她都早早地侯到了洪府门口。她远远地望着那扇她很熟悉的黑漆剥落的大门,望着那一对已经长满了铜绿的门环,心如火燎。
  她从一直留在苏州的几个姐妹那里知道了,自从洪文和洪洛相继死去之后,这洪府家道中落,早已失去了当年的风光了。她还知道,因为陆乾坤的干涉决策,一个只比他女儿小不了几岁的洪氏远房子侄,过继入了洪门,充当陆虹仙的“干儿子”,如今跟陆虹仙沆瀣一气,独掌了洪府里的一应大权了。而弟媳妇带来的信息也没错:那位当年不可一世的王夫人,老且病,早已不在那刁蛮跋扈的陆虹仙的眼里了。如此,她的女儿,她的幼小的、不明世事的、没有依靠没有庇护的、因为庶出而生来就低人一等的女儿,处境还能好吗?
  她远远地,或是躲在轿里,或是隐在树后,或是闪身于街角,直着眼睛,望着那乌洞洞的大门,等着她的女儿出来。
  她强按住自己冲上前去,拍那门,踢那门,喊那门,呼唤自己的女儿,讨回自己女儿的冲动,咬着自己的嘴唇,等侯着那乌沉沉的一张大口,恩惠地张一张开,吐出她的女儿来。
  来了来了,先是一顶小轿,陈旧的、灰蓬蓬的小轿,再就是女儿,小小的德官,只不过一闪,就上了轿了!
  轿子颠颠地远去,远去,一直到影子都见不着了。
  女儿是往西园去的!
  她急忙往西园赶。
  她雇急轿,让轿夫飞一般地跑,不惜重金。
  轿子雇不着时她就雇黄包车,不顾别人异样的眼光,任由急车带起的风掀起她的衣裙,一路再紧催着黄包车夫跑快些,跑快些。
  她要赶在德官抵达西园之前,早一步进入那“五百罗汉堂”。
  她装作也是一个香客,一面点烛添香,一面偷偷地关注着那大堂门口。她象个食不果腹的饥民,等待着;她象个伺机偷窃的贼,等待着──只是为了再近一些、再清楚一点地看一看她的女儿!
  她终于看见了德官的瘦小的身影了。她看见她颤巍巍地下了轿了。她看见她一双缠过的小脚艰难地跨过庙堂高高的门槛。她看见了她弱不禁风的身子半倚在扶着她的老妈子的手臂上。她看见她竟然比自己都要矮上半个头!她看见她的肩竟是那样地窄!她的脸竟是那样地苍白!她甚至看见了她耳朵边上的那颗黑痣,那颗当年洪文最喜欢抚摸的“福痣”!她看见她垂着眼只望着自己的脚尖走路。她指望她能抬起她的双眼看她一眼,就象幼小时那样,清沏的瞳仁大大的黑白分明的眼睛里贮满了对娘的依赖和亲热。可是她看见她从自己的身边飘了过去了。她根本就没有抬头,也没有抬眼。她根本就不知道她的亲娘就立在她的身边,痴了一样盯视着她,手上举着的烛和呆呆地向着她的脸上,一样地挂下了汩汩的泪。她一飘而过。她几乎是被那板着脸的老妈子挟带着,走向了后院。她进入了那间专为她拜佛包下的观音堂。佛门无情地关上了,她的母亲紧随在她身后的目光,一下子就被切断了。
  她象被钉子钉住一样,会呆立许久许久。
  她是怎么回到自己的石路的家中的,她自己也糊涂。好象总是那个扶德官来烧香的老妈子,从已经关上了门的观音堂里闪身出来,在那个身强力壮的扫地庙祝耳边嘀咕了几句,然后那庙祝和几个佣妇模样的女人就走向了她,半是劝说、半是驱赶地将她僵硬的身子板转过来,扶出大门,招来一顶轿,或是车,将她载走。她并不能听见在她身前身后的嘁喊私语。她形容枯槁,蓬头散发,没有人认出她是谁来。躲着她绕开她走的人都叫她“疯女人”。
  轿夫和车夫很快就熟识了她了,老马识途,把她往石路送。自会有人开门付钱的:她的一脸惊恐的弟媳,她的老泪纵横的老母,车夫轿夫们都知道。
  她会一连昏睡好几天。
  睡梦中她一会儿笑,一会儿哭。
  “德官!我的德官!My Pretty Daughter!”她甜蜜蜜地微笑着,呼唤着,有时还用洋文。
  “不许你们杀死她!”她大喊,从梦中惊醒,涕泪交横,“不好了,他们杀死了我的德官了……洪老爷!老爷你帮帮我,快帮帮我呀!”
  几天后,她才慢慢清醒,不再傻笑蛮哭,起居正常,只是迟纯和发愣。弟媳拉她去观前街上的“陆稿荐”买乳腐肉,母亲陪了她去金门戏院里看戏听弹词,她去,只是了无兴致。几天后,她却又兴奋起来,因为那半月一次的“初一”、“十五”又周而复始地接近了,她的心,马上又无可更改地转向了她的女儿了!
  清晨守于洪府门外,雇车赶往西园庙内,一直到神志恍惚地被人撵送回来──周而复始地又是疯疯傻傻一整天。
  她很快就形销骨立。

  洪府差了一个老妈子来,带了一顶空轿,说是王夫人专请,有话要跟彩云的母亲潘氏说说。
  潘氏起身就走。
  她一辈子胆小怕事怯懦软弱,从没跟人红过脸吵过架,这回应召进洪府,却是咬了牙关鼓足了气打算去大吵一场。
  她认为那素来仗势欺人的王夫人叫了她去,肯定是为了彩云总去洪府门前和西园庙堂偷窥女儿的事,要向她这个当娘的,兴师问罪。
  “我女儿都快疯了,你们知道不知道?我女儿受够了你们的煎逼,只好做贼一样地去看看自己的亲骨肉,这天底下还有没有公道了?你们凭什么夺走我女儿的德官?你们凭什么不让她们母女相见?你们凭什么让德官忘记了自己的亲娘?你们害苦了我的女儿了!你们就要害死了我的彩云了!我跟你们拼了算了!……”
  她一路都想好了这些话。她要一见了那洪府里的人,不管是姓王的,还是姓陆的,或者是姓洪的,都要把这些话说出来,说过去!她要一吐为快!
  可是她一进了那高楼深院,一迈入那空阔的、却又匾额高挂、案几绕堂的大厅,一走到王夫人躺着的紫檀木雕成的大床前,所有的愤恨连同已经想好了的声讨,竟全都被不由自主地充满了心头的对洪府大族的敬畏和对自身地位的自卑冲得烟消云散了。
  她向倚坐在床上的、比她的女儿更消瘦、瘦得三分象人七分象鬼了的王夫人恭恭敬敬地请了安。
  王夫人用赛似从地狱里发出的声音跟她说话,震慑着她,她唯有诺诺地点头称是。
  “彩云想德官,是不是都快想疯了?”
  “是的,太太……”
  “天下父母一样的心呵,我明白……我那洛儿刚走的时候,我也真想马上就随了他去呵……好在,我们娘儿俩,马上也就可以见面的了……”
  “太太不这么想,太太高寿……”
  “嘿嘿,我倒真的是想高寿……可有人天天都在盼着我死呢,只要我一死,她就去了眼中钉,什么都可以为所欲为了……”
  “太太,我们彩云没有……”
  “我不是说她,我说的是……李妈,你下去,一会儿叫你,再上来。”
  “是,老太太。”
  “你听着,彩云的娘……”
  “是,我听着,太太。”
  “彩云是不是能听你的话?”
  “太太,彩云向来很孝顺我。”
  “好。她有没有全疯?”
  “太太,她只是想德官……”
  “想德官?在北京的时候呢?在上海的时候呢?”
  “太太,她也想……提都提不得的……”
  “想虽想,只是有别的事儿忙着,不象到了苏州,没别的事了,就只想这一件事,于是便,愈想愈疯了吧?”
  “……是,是这么说……太太。”
  “那好。那你就给她安排安排,马上离开苏州,到上海去。”
  “这……”
  “换个地方住,对你女儿好。你不明白?”
  “我……明白……可是……”
  “不光对你女儿好,对德官也好,这你也不明白?”
  “这……”
  “我知道你不能完全想明白。所以我特意找你来一次。你听着:我是个快死的人了。我在这世上没别的牵挂,只有一个德官,心里有点放不下。不错,德官不是我生的。可是她从五岁来到我身边,一天也没离开过我。我跟她有缘。我不喜欢你的女儿,可是我喜欢她。一块石头,焐在怀里焐十多年,也要焐暖了。我疼她。我就好象是她的亲娘一样!她早就不记得她那个姨娘了。她现在只知道她那个生她的姨娘早就死了。我们只能告诉她说那姨娘死了。我们能跟她说那姨娘到了哪里,在干些什么吗?我只能让她从小到大都要牢牢记住,她是陆府里的千金小姐,她有我这样一个母亲。只有这样,她往后还能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家,她这辈子,才不会落到你女儿的那种地步了!我疼她,我要为她安排好一切……”
  她的眼角,凝结了一颗亮亮的泪珠。
  潘氏却早已泪流满面了。
  “嘿,”床上的王夫人却突然冷笑了一下,“或许你在想,她自己的亲娘,难道就不疼她吗?嘿,当然也疼,不是疼她,想她,想得都快疯了吗?可是,你们不想一想,她想她干什么?她想这个已经当了十多年陆府小姐的女儿干什么?就算我现在,此刻,马上就把她的女儿还给她,她又打算怎样来带走她的女儿?以后,又打算怎样来带大这个女儿?带她到哪里去?上海?四马路?北京?口袋底?……”
  “太太,”潘氏开了口说,“彩云她,已经……”
  “已经不干那事了是不是?”枯槁得如同一具僵尸的王夫人毫不留情地截住她,“不干了也没用。千人的口万人的嘴,可以淹死她,也可以淹死德官──要是德官跟了她这个娘的话……”
  “太太,彩云是知道这个道理的,当年她答应把德官留下,也是因为这个道理……”潘氏抹着泪说。
  “当年算她聪明,可如今,怎么就愈变愈蠢笨了呢?”王夫人说着,咬着腮帮子,那张绿莹莹的脸,布上了一种更加可怕的乌黑,“居然还跑到洪府门口来,居然还跟到西园庙堂里去,自己丢人现眼倒也罢了,总不成还要来害德官?……”
  她一口气接不上来,喘了半天。
  “太太,彩云只是想……想德官……”潘氏惴惴地,好象真的亏了理了似地。
  “想?这不是想!这是害!这是唯恐人家不知道洪府里的德官小姐是她这样的人生的,唯恐德官在洪府里的日子过得太平安了,唯恐洪府里那个本来就一直挤兑着德官的人没机可乘!她昏了她的头了!”
  潘氏没敢接嘴。
  “马上搬出这苏州城去!”王夫人眼睛望定了潘氏,说,“去上海,去哪里,随你们的便!不要再靠近洪府,不要再来缠住德官!你女儿生就了花天酒地的骨头,生就了一条当娼妇的命!她一天都耐不了清静!她只有终日里混在吃喝玩乐里,终日里忙着她那份应酬,才太平,才消停!……从她第一天立到我的面前,我就看透了她了!你快带了她到上海去,到这世上最热闹最声色狗马的地方去!只有这样,她那疯病才会好,她的日子,你的日子,才会过得下去!只有这样,我这里的德官,才可以安安稳稳地当她的小姐,做她的洪府里的千金小姐……你们一搬走,我就安排我的后事,我死了,德官也可以一辈子做小姐……我偏不让他们……他们姓陆的……霸了我们……霸了洪家……”
  她愈说,气息愈微,最后闭了嘴,也闭上了眼睛。
  一直守在门口的李妈急忙走进来,点燃了桌头边上的烟灯。
  “走吧走吧,”她一面手脚麻利地将烟泡送到王夫人嘴边,一面回头对张皇失措的潘氏说,“没你的事了──你真要你女儿好,就听我们老太太的话,早点离开了苏州吧……德官小姐去烧香,都是我陪着,你女儿那样子,也真可怜……快带了她走吧……”

  王夫人第二天就咽了气。
  街上的人谣传说,王夫人临死前,将洪府里的所有钱财,包括苏州的房产和安徽老家的地产,统统归到了小姐德官的名下。
  据说王夫人还为小姐定了亲:姑爷是姑苏城里有名的才子,十六岁时就考出了秀才,因为父母双亡,家道中落,愿入赘洪门为婿。王夫人留下遗言说,一俟小姐满了十八,就将这姑爷招进门来。
  只是王夫人一死,那陆虹仙变本加厉地折磨起这个十八岁之后就要招婿的洪小姐来,其结果是,小姐根本就没有跨过那道门槛。

  从来都是对彩云百依百顺的潘氏,开天辟地第一次自作主张,不但坚决向彩云封锁洪门里传出的一应消息,而且很快就打点行装,不由分说地到上海小花园租下了二楼二底的独门小楼,雇了顾妈和她的兄弟阿方,携了病歪歪的彩云,搬离了苏州。
  完全应验了那王夫人的预测,彩云到上海不久,逛了张园,拜望了会乐里、大兴里的旧时姐妹,那疯疯傻傻的痴病,竟就真的不治而愈了。
  比十多年前更趋繁华的大上海,马上就使彩云一日比一日滋润了起来。
  当娘的细水长流地开导她,也使她渐渐地解脱了她对洪府德官小姐的思恋。
  三个个月后,既是那几个花名“贾黛玉”、“金小宝”的姐妹的怂恿,也是闻听彩云搬往上海而如蝇逐臭般总往小花园里钻的那些往昔熟客的捧场,同时又是她的母亲潘氏的默许甚至可以说是张罗,彩云终于决定重走老路,挂出了那块缀了洋文的“京都赛寓”的铜牌。

  再次在上海为妓,从她四十二岁始,到五十四、五岁即公元一九一八年嫁与中华民国段棋端政府参议员魏斯耿止,历时长达十二三年之久。
  潘氏到死也没有将王夫人跟她说的那些话告诉她的女儿。
  “她生就了一条娼妇的命!”
  王夫人临死之前的那句认评,深深地烙在了她这个当娘的心里。

  重回上海复为妓,真象是命定似的。
  其间她抗争过──她撤榜停业嫁过一次。
  嫁的是曹祖楣──她弟媳妇的姨表兄,那个姑苏曹家巷里始终仰慕着她的小后生。
  天意似的──只不过半年多点,好端端的他竟就暴亡。
  半年,在她延续十余年的娼妓生活中,只不过是个标点符号。

  这次短暂的婚姻,晚年她很少跟人提起,甚至对那位为她撰写〖赛金花本事〗 的、她称之为“天上星宿”的刘半农教授, 也一样讳莫如深,以致于后来因刘半农遽然去世而最终执笔完成那〖本事〗的商鸿逵,不得不在正文之末,补了一段“附言”:
  “递解回籍以后的些事,伊多推诿掩盖不肯说出。据撰者所知,在光绪末宣统初间,伊尚嫁一沪宁铁路黄某。民初黄死,再至上海,始识魏斯耿。意其不肯说出者,或个中别有隐衷与?”
  隐衷自然是有的罗,以致于在她的推诿掩盖下,许多人都不清楚她嫁的不是“黄某”,而是曹某。
  只有一个很善解人意的年轻记者,颇得她的信任,从她口中挖得了一段有关这短短数月的“良家妇女”生活的最为详尽的回忆,如下:
  “……这样又混了几年,几年来所得到的,仍然无非是蕴藏着悲哀的欢笑,使我更觉得妓女生涯没有丝毫的兴味。直至宣统三年,才结识沪宁铁路的曹先生,他在路上是总稽查,权力达四十几个大小车站。他待我体贴入微,虽然不如青楼中所见的豪富青年那样会挥霍,会闹玩,但是他有一片热诚心怀,他有满腔的真挚情感。我觉得他是我阅历中的一个特殊的男子。当年我们便结婚同居,那时我年三十三,他比我还少三岁…… “……我和他过了几年的‘做人家’生活(‘做人家’,吴俚语,即勤俭度日之意),正愿长此抛开了纵情声色的无奈生涯,以享受一点家庭乐趣,不期好梦难园,他又于民国元年先我而逝世了。我在世途彷徨之下,惟有悲泣,惟有伤悼,然徒自嗟怨,也是无补于事的。生活又在那里驱逼,在曹先生过去之后不久,我万无可奈,便又重在小花园立寓见客。那时我对妓女生涯,更是厌恶了。”

  这段话,跟她那几年里与别的来访者所谈的其他内容的“回忆”一样,也带有相当多的夸饰与隐瞒成份。
  其一,那曹某本是沪宁路局的一个司书,有点象现在的文书,职位是很低的。他后来得获的“总稽查”官衔,乃彩云决定与他结婚时耗了巨额资金捐得,也就是化了钱买来的。这么一个前因后果,彩云在这里却匿而不言,只是津津乐道地炫耀他“权力达大小四十几个车站”,充分表现出了她的虚荣心理;
  其二,曹某比她绝不止小三岁,她心里能不清楚?──她在自己年龄问题上的谎言,一撒到底,从来都没有说过实话;
  其三,她其实只拥有过半年多点的“家庭乐趣”,即她自己非常准确地所说的“宣统三年”即公元一九一一年成婚,到“民国元年”即一九一二年失夫。如此短促的一段生活,她却偏偏要说成是“过了几年”,这是明摆着的自相矛盾。明摆着的自相矛盾可以说是老而糊涂,也可以说是有意的夸饰。糊涂也罢,夸饰也罢,说来倒都是因了她对那一段匆匆逝去的生活的留恋和珍惜,以及对她那一位只作了她半年丈夫的悲悼和怀念。可怜。

  曹祖楣是读了那本〖孽海花〗,才找上门来的。
  他在沪宁路局当个小司书,薪金虽不丰厚,但工作还算轻松,即便是上班时间里,只要案头的事做完了,那英国领班又不在办公室里,还是可以偷闲看看书翻翻报纸的。虽然居身于上海这个花花世界已三年有余,住的路局员工宿舍就在离四马路五马路咫尺之遥的老西门口,但他依然没有沾上烟、酒、女人、泡戏园子、进跳舞场等诸多摩登嗜好,平时的娱乐,唯有翻看那上海滩上五花八门层出不穷的各种书报杂志,遇有自己感兴趣的,还作些收集剪贴的活,聊以自娱。他都已经年近三十了,还没娶妻。
  没娶妻主要是因为时运不济,多年来总是为谋生而东奔西走,很少有在一个地方呆上两年三年的时候,倒也并非在为他儿时暗恋的同巷邻居彩云而有意为之地守身如玉。不错,他总是想着她。她那娇美的面容、她那那窈窕的身材,总会不时从他心头冒出,冒到眼前。他与她同住一条巷子时,虽然她已是花船上的红倌人了,而他还只是个不明世事的小男孩,但她的倩影,竟已牢牢地扎进了他的心底。她成了他的梦中情人。她成了他的审美标准。有了她的倩影占据心头,别看他平时为人谦和宽厚、言语木呐,但他对女人的审视眼光却是异常地苛刻,即便是汪汪洋洋的上海滩上的多如牛毛的美女子们,也几乎没一个在他眼里的──当然这是从来也不会说出口来的。
  他没敢企望过得到她。在夜深人静而可以尽情地驰骋自己的想象的时候,每每想起这个令他心动的女人,他常常问自己:她是谁?而他自己又是谁?答案很现成。答案足可以令他平欲息火。答案就在他用一本旧账册作成的那厚厚的报章剪贴本里。这本三寸余厚的报章剪贴本,是他十数年如一日地积累了起来的,很专题,只收有关她的消息。从她跟随了洪文去西洋,到她被洪府逐出,再到她在上海设立“曹梦兰书寓”,一直到她以“赛金花”的名号周旋于京津两地、在“庚子事变”前后的活动、以及因“虐婢罪”被遣送回籍,报刊杂志的有关文章记载,全收。不光收文章,还收新闻图片,其中包括那些力图将她挤出上海滩而故意将她拍得死难看的新闻图片。拍得再难看也改变不了他对她的印象。他懂点照相术。他知道仰拍俯拍可以将人丑化到什么程度。他看着那张将她拍成上小下大南瓜状的图片,竟可以在自己的脑海里还原出她的姣好的原貌来。对彩云的丑化,于他一点不起作用。
  他怎么能企望得到她呢?她是红极一时的绝色佳人,他是长相平平的毛头男人;她是堂堂洪状元的宠妾,他是小小平头百姓中最没出息的吃洋人饭的铁路司书;她后来出使欧洲四国,荣为公使夫人,他却在走南串北地为一口饭辛苦奔波;她在京城里广交富豪权贵时,他却正一度失了业返回老家姑苏依了姐姐姐夫生活,过着比乞丐好不了多少的寄人篱下的日子!他连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梦都不敢做!即便是从北方传来了关于她与八国联军的司令瓦德西的种种绯闻,在他心里激起的,也只是更多了一层的敬畏──这才是她呢,这个要么不干、一干就要干出点惊天动地的事来的女人!
  暗恋着彩云的他、不存实质性希望的他、始终单身着的虽然位低家贫但自由自在的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做着的,就是密切地关注着收集着一切与彩云有关的消息,当然是悄悄的。
  于是他就成了那本以彩云为女主人公的〖孽海花〗的最早、最忠实、最热切、又最耐心的读者。

  曾惠照的〖孽海花〗是从彩云迁入小花园后的次年开始,分三次陆续推出的,第一次十回,第二次又十回,第三次四回,前后相隔差不多总是一年。二十四回后合成全集,再由曾惠照自己主办的“小说林书局”正式出版,那是一鸡二吃的意思。其结果是小说一时大为畅销,本来眼看就要倒闭的“小说林书局”赖此起死回生,还兴旺了好长一段时间,曾惠照并因此而跻身文坛,成了中国小说史家不得忽视的历史人物之一。

  就象非常清楚地知道那几张“南瓜照片”并不是彩云的本来面目一样,曹祖楣在读着曾惠照的这本书时,也一样并不在乎那里面对彩云的诸多编造渲染丑化之处。他虽然没上过多少学,从未应过试,连个童生都不是,但他自学成材,对文学的领悟能力远在世上许多人之上。他明白象〖孽海花〗这样的章回话本,虽然号称纪实,用的是真人名真地名真史实,连它的作者曾惠照大人都对采访他的人说什么“〖孽海花〗非小说也,乃三十年之历史也”,但实际上却是写书人随心所欲、敷衍想象、借题发挥、阐述已见、甚至为了逢时媚俗、讨好读者、以达名利双收之目的的具体的见诸于文字的成果。他有方向有专题地读了了十几年的报刊并作了资料积累,早就悟出了文学创作之真谛了,脑子锻炼得象是一叶筛网,读书时已能精密地筛选出虚构与纪实,再不会受写小说之文人的蛊惑。他于是就不受曾惠造之蛊惑,读完了全本的〖孽海花〗后,依然丝毫无损地维护好了他自己心田中完美和纯净的精神偶象。
  从书上,也从他所收到的因这本书而激发的有关彩云的大量跟踪报导上,他知道了他的心中偶象就在上海,而且就在离他的宿舍只隔三条马路的小花园里。
  他想念她。
  在她出国的那几年里,在她北上京城的那几年里,他只要回到姑苏,总也忘不了到她那幢石路拐角的小楼走一走。借口是看望老太太,看望姨表妹,实际上是想探探她的消息。探到一点她的消息,于他也是一种满足。
  但他从来没有涉足过她所在的那种地方。
  他总也鼓不起进入到那一片地方的勇气。
  为此他只好等着读完那本分成三集时隔三年的〖孽海花〗,等了足足三年;
  为此他努力鼓起去见她一见的勇气,也足足思想斗争了三年。
  直至终于有一日,他下定了决心。

  〖孽海花〗的出版,不光让已在官场落势又在商海失意的曾惠造名利双收,而且还炒热了彩云的小花园事业。最初的所谓“金发女”“咸水妹”的误会早已消除,人们很快就知道了小花园里挂出英文招牌的就是名震京津的赛二爷,再加上曾惠造这本书造就的社会效应,彩云的“赛寓”经久不衰地连续数年成为海上妓界的热点。
  所以当曹祖楣在那块“京都赛寓”的铜牌前踱了一二十个来回、终于伸出手指按响那门柱上的电铃后,出来开门的顾妈竟问道:
  “先生是预约好了的吗?”
  曹祖楣只知患病找郎中有时要预约,没想到上妓院也有这么个规矩,一时心慌,差点拔脚就逃。正象一段呆木头般张口结舌时,恰巧彩云的母亲潘氏外出归来,竟一眼就认出了他:
  “咦,不是阿楣吗?快进快进,快进去坐坐!”
  这可不是妓院拉客,纯是乡里乡亲久别重逢的意思,一下子就让曹祖楣浑身板结的筋骨都松弛了下来。
  “你还真找到这里来了! ”老太太一落座,就笑盈盈地说, “我就知道你一定还会找了来!”
  老太太有口无心,却是一语中的──这十数年来,无论彩云搬到哪里,这个曹家巷里的半大不小的后生,总是会在某一个谁也想不到的日子里,突然登门拜访,好象是拖着线的风筝,线头总也没有从彩云手里脱开过一样。
  “我,我,”曹祖楣红着脸说,“我表妹说,你们搬上海来了......”
  “都搬来三年了呀!”潘氏说,“我和彩云,常常说起你呢……说是你也在上海干事,怎么到今天才来!顾妈,”她忙着回头喊,“快上楼去看看,他们的事,该做好了吧?就说楼下有个──嗯,要紧客人,让她快下楼来!”
  这几句话在老太太说来很真切自然,却让曹祖楣大费了一番思量了。她在楼上!他想,这回真的遇到了,没白跑,上天可怜了我一片苦心和好不容易才鼓起的勇气了!她的闺房在楼上?当然当然,这二楼二底的房子,一目了然地,老太太住底层,上面一层自然就是她……就是她“做事”的地方了!呵呵,这大白天里,她也在“做事”?是谁在跟她做那事?哪个老爷?哪个洋人?……
  曹祖楣从不逛妓院,从未接触过妓女,根本不了解妓业。他对妓业的一知半解统统来源于〖孽海花〗之类的话本小说和〖游戏报〗之类的小报晚报。他既不明了妓院的各种等级,也不懂得妓业的各式规矩,更不知道妓女接客,并不一定都是上床睡觉。他跟民间所有正派的从不涉足青楼的男人一样,对这个圈子里的事充满了神秘感,同时又充满了等而下的想象。在他想来,妓女就是婊子,婊子就是卖X的,逛妓院就是跟卖X的媾欢。他哪里能够明白,彩云作为一个资深老妓,这一回到上海开业,早已不必再专以肉体作低级服务了。到她这家挂了英文招牌的〖赛寓〗来作客的,大都已是有了相当身份也有了相当年纪的熟客。他们与她的交情,早已从十多年前的肉体买卖进化到了精神格调上的契合,因而平时接待他们,大多也只是陪酒小酌,敬茶闲聊,有时则为他们拉个小小场子,邀三五知已来说说笑笑,席间由她插科打诨,或低吟浅唱,提供个精神家园的意思。到了这个份上,彩云已基本上不再陪宿,她那〖京都赛寓〗差不多就是个“沙龙”了,开业至今,除了顾妈姐弟俩,再加一个厨工,她就没再用过一个姑娘──自然这也是因为凤铃之死给她的剌激实在太深的缘故。
  曹祖楣找上门来的时候,她正与一名熟客在楼上细细地研究着一份晚上到城隍庙老饭店设宴的菜单。那熟客本来也在京城当官,后来撤离仕途,南下经商,如今已在法租界上盖了好几栋洋楼,坐收租金度日了。做生意赚饱了钱,就又回过头来附庸儒雅风流,专喜寻觅当年寒窗苦读时或朝服官冠时的同学同志,三天一局,五天一宴,花几枚大洋来买点文化感觉。彩云重回上海后,他如蝇逐臭地马上成了她这“赛寓”里的常客,三五成群的小聚会就设在她楼上的小会客室里,大一点的场面,则由彩云作总代理,从找地方订馆子,到定名单下请帖,再到出场应酬作公关,全由彩云一人包干了──她的劳务所得,自是不薄。

  彩云从楼上下来,一掀门帘进入客堂,曹祖楣只觉得眼前一亮,然后那张粉白的瘦脸,马上就涨成了一块红布。
  百闻百读都不如一见,曹祖楣只觉得面前朝他笑盈盈地走来、然后款款坐下、然后软声软气地说着话的,简直就是个天仙。她说了些什么,她母亲说了些什么,自己答了些什么,他都迷糊。他只感到自己是在云里雾里,眼前能够清清楚楚地意识到的,就只有那灿如春阳的笑容。他有一种整个地被熔化了的感觉,身体上的每一个部位都酥酥地,象是在过着电一般。直到彩云站起了身来,向他道了个万福,转身掀了门帘离去了,他才如梦初醒。他发现自己竟一直就这么站着,旁边的太师椅上,还是只坐着那慈眉慈眼的彩云老娘。
  他跟彩云的对话,是他后来跟她成亲之后,由彩云帮了他回忆起来的。
  “你那天,真是傻极了!”彩云回忆说,吃吃地笑,“脸通红,从头到底只有一句话:‘我是来看看,我是来看看你的,我只是来看看你的……’”
  “我那天,真的就只是想来看看你……别的什么……都没想……我只要见你一面,就心满意足了!”
  “说假话!真要只看一眼就够,怎么会一直等我等到半夜三更?”
  “天地良心!是姆妈跟我说的,你吃了晚饭就会回来,要是还想说几句,可以等着……我哪知道你们一顿饭要吃到半夜三更呀!”
  半夜三更彩云烂醉如泥地回来,曹祖楣帮着顾妈一起,用痰盂接呕吐物,用热毛巾敷脸,喂醒酒汤。一面干着,他一面嘴里竟轻声嘀咕,顾妈耳尖,听清楚了,第二天转述给彩云的是:
  “一帮子……王八蛋们!不把人家当人哪……灌酒哪可以灌成这样!”
  他当夜演了一出〖卖油郎独占花魁〗:自告奋勇陪夜,衣不解带地坐在彩云身边,一直到天明。
  “其实我也不傻,”他后来还得意地对他的妻彩云说,“我看了你足足一个晚上,愈看愈喜欢,真是看得饱饱的……”
  “你呀,”彩云在他的怀里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就是因为你这点傻,我才认准了你的……其实,我从堂屋里一掀了门帘出去,心里就想,这才是个好男人呢,彩云要嫁的,就是这样的好男人呢……”

  彩云摘去那块铜牌,向所有常客广而告之,说是自己相中了一个在沪宁铁路上干的,决定撤榜与他过日子了。
  好几个多年交情的熟客为她可惜,说是她这两年因为那本〖孽海花〗的畅销而声名大震,其实正可以顺了那风头再扩大点业务,亦即另搬个大点的住处,再招一两个姑娘,自己就是不出面,也一样是可以财源滚滚的了,何必为了个在洋人巴掌里混饭吃的铁路小司书,丢了自己的金饭碗呢。岂料彩云主意一定,任谁说了也没用了。不但坚不回头,而且还象是赌气似的,动用了几年来的大部分积蓄,专为曹祖楣捐了个“总稽查”的职位。那职位的任命书一到手,她就在杏花楼摆了四桌酒席,而且专是只请烟花巷内的同行姐妹,就算是行过婚礼了。
  妓界象这样的撤榜从良,普通得很。彩云的众多姐妹,几乎人人都有过撤榜的经历,撤而复,复而撤,许多人都来回倒腾过好几次了。从良次数的最高纪录,一直由贾黛玉保持着:到彩云嫁曹祖楣时,那黛玉已前后跟过十七八个男人了,最近的一个,只做了六天的夫妻──那男人谎称从未结过婚,结果黛玉嫁过去不到一个礼拜,前面的三个妻妾原本闹得你死我活的,这回却同仇敌忾,大联合了一起砸上门来,差点将花容月貌的黛玉撕成了碎片。彩云与曹祖楣在杏花楼办喜酒时,她正在养伤,倒也让个娘姨扶着,一拐一拐地,前来赴宴。
  几乎是清一色的女客,而且还都是干同一行的,人虽不多,却嘻嘻哈哈地热闹非凡。
  秀俊腼腆的曹祖楣让所有的来客都看了喜欢。
  “新郎官呀,”半醉的黛玉打趣着他,“你看起来可太嫩了点了,哪里能有三十岁?”
  “就是,”另一个呼应道,“我们生都生得你出来!”
  曹祖楣只是红着脸为她们敬酒,任由她们取笑。
  “彩云姐,你过来,我问你一句话……”黛玉向打扮得鲜鲜亮亮的彩云招手。
  彩云走到她面前,一面笑,一面说:
  “小鬼头,什么话,鬼鬼祟祟的!”
  黛玉附在她的耳边,悄悄地问道:
  “我听说,这小阿楣在你这里走动了几个月,从来也没有‘入过帐’?”
  “入帐”是妓业行话,上床的意思。
  彩云笑着点了点头。
  “不懂?”
  “或许吧。”
  “你不教他?”
  “何必呢?反正要嫁的……”再压低声音,“洞房花烛夜,岂不更好?”
  “嘻……我的彩云姐呀……不过,不会是有病吧?”
  “哪能呢,”彩云笑道,“你不知道他……他太老实了,一心想堂堂正正地娶了我……他跟我说,他是一定要……”
  她伏到知心姐妹耳边道:“要等到洞房夜的!”
  “难得难得!”贾黛玉叹道,“彩云姐,你是前世里修了福了!”

  曹祖楣数月后暴亡,是谁也料想不到的。
  他死在某一个周一的清晨。他正打算起床。脚一着地就发了软,一个跟斗栽在床下。彩云裸着身子扑下地,看见他双眼上翻,口不能言,慌得不顾一切地叫了起来。楼下的顾妈冲进房时,这三十刚刚出头的曹祖楣,竟就已经断了气了。
  以现在的医学观点来看,曹祖楣大约是死于突发性的心血管疾病,或者是心肌梗塞,或者是脑血栓脑出血之类。
  彩云抚尸号啕。她一时里把持不住,边哭边说着:
  “是我害了你,是我害了你啊──”
  忠心耿耿的顾妈此刻脑子要比她清醒。她力大无穷地将瘦弱的也一样几乎全裸的曹祖楣拖上床,用被子盖住,然后一面帮彩云穿上衣服,一面说:
  “太太别这么喊,别这么喊,外头人听着不好,不好!”
  彩云的哭嚎立即被压了下去。
  可是她伏在曹祖楣那渐渐冷下的身体上呜咽抽泣着时,心头还是在不断地呼喊着这句话:
  “是我害了你,是我害了你啊──”

  头天晚上,她没能劝阻住他,他还是服下了那帖药。
  春药,壮阳药。
  他从丹阳的那个江湖郎中手里买来的。
  那药太烈。前几次用过,当场奏效,但第二天他就会出鼻血,用冷毛巾敷额,敷好久才能止住。
  她每次都劝他别用了,别用了,何必呢,何必呢,我们俩心贴心,就可以了,我哪里会因为这个嫌憎你呢?哪里会呢?
  甚至,她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阿楣,我是干什么出身的,你不是不知道,我对这事儿早已腻烦了,你就给我太太平平点,消停点,行不行?
  他却不肯太平,不肯消停。他回答她的话总是:
  “我不能对不起你,不能对不起你……”
  从洞房花烛夜因他而房事未竟之日起,他就总念叨这句话。
  他是个很认真的人。
  太认真了,反而不成。
  洞房夜,他如临大试,殚精竭虑,结果尽管努力了许多次,都还是提不起那股气来,白忙。
  “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他大汗淋漓地哀叹着。
  看他那种羞惭万分的样子,彩云好大不忍。她是久经沙场之人,自然懂得不少房中之术。她试用了若干,无用。试用中她也不胜羞愧,因为这只能使她充分地显示出她的不洁。更何况,作为一个供人泄欲的妓女,她在她那个行业里学习得来的许多纯技术性的诀窍,大多是降温熄火术,旨在保护自己而专以对付那种贪得无厌欲壑难填的男人,而在激发乃至医治男子性功能方面,本来也没有什么太显效的高招。她只好一遍一遍地安慰这个因为自己的无能而沮丧万分的男人。
  安慰除不了他的心病。
  他找各种各样的郎中,买各种各样的药,擦的抹的涂的扎的吃的,试着各种各样的办法。
  最后他找到了丹阳的那种吃死了他的药。
  有了那药,他昂奋,他挺拔,他持久,他可以一而再,再而三,他说他这才明白了男人的力量和女人的魅力。
  “如何?”疲软后他瘫倒在床上,还要得意地说,“我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吧?”
  他不晓其厉害。
  他不听彩云劝阻,每逢周末的两夜,必用。
  他那“总稽查”的头衔虽是捐来的,但却是真的──成亲后不久他就上了任,统管大小四十几个车站。从一个小司书猛地擢升为“总稽查”,他得意,他得适应,他一心想干得好一点。一星期的七天里,有四五天,他都在铁路沿线巡视着。只有到了周末,他才坐了通勤车赶回上海,在彩云身边消磨一个白天,两个夜晚。三十岁的年纪,十多年的相思,居然真的娶到了自己的心上人,他也一心想干得好些,再好些。他疲于奔命。他勉为其难。他力不从心。他借助药力。他突然发迹权色两得,但却因此而送了命。
  “是我害了你,是我害了你啊……”
  他成了彩云心底永远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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