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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小说《女子特警队》最初是先有二十集电视剧,那是为中央电视台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和武警总部电视艺术中心联合拍摄的同名电视剧担任编剧时,在采访武警四川女子特警队,与上至队长下至列兵的许多男女军人交谈过后构思写出来的,它仿佛是表现的四川女子特警队,但其实不是,因为经过提炼加工和创造,它早已是一部纯粹的艺术作品了。
  面对每天在训练场上摔打的女兵,使人联想最多的是她们的同龄人,在这样物质涌流、商品意识大大强化的时代,又是这样的春花乍放、春情初荫的年纪,与社会上各行各业的姑娘相比,两者简直宛若天上地下,竟有太多的不同,化妆品高跟鞋香水口红花裙子与警营里十八九岁的姑娘无缘,就连头发也是清一色的男式运动短发,每天被汗水泥尘浸得湿漉漉乱糟糟,别的行业的姑娘可以在母亲面前撒娇承欢,可以进舞厅吃夜宵打保龄球谈恋爱,但女特警姑娘没有这些,在她们的青春中,虽然警营外包围着她们的物质和精神的诱惑太多,可她们与所有的诱惑绝对无缘,就是哭,都不能大声,否则要被领导狠狠地训斥。她们的花季仿佛是单调的、严酷的、沉闷的,泛着钢铁般的冷灰色,可当你深入到她们的内心世界,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一个人的生命的层次和尊严后,你会为她们的青春深深地震撼,那里面所包含的特殊的价值、荣辱、得失和情感观,是特警队外的同龄姑娘根本无法企及也根本不能得到的,它会使你从哲理的高度去思索和理解女兵们最爱说的那句格言:“当女子特警队员,你会后悔三年;不当女子特警队员,你会后悔一辈子。”
  写电视剧本实在是一个系统工程,实际上你是在为一群艺术家当执笔人,首长、领导、出品人、导演、编辑、军队与地方……每个人的意见都十分有理,每个人的指示都不能不参考遵从,因此电视剧是众人的作品,特别是对剧作的最终成为张三而不是李四、成为富家小儿而非贫家碧玉拥有最大生杀大权的导演,那才是一部影视作品的真正的创造者。我在此除了深深感谢这些先生和女士们,对他们对艺术的严格把关表示最衷心的钦佩之外,我仍想保留一些我对自己写作的题材的最初的感觉和深情,既然影视作品实际上是一大群艺术家的联合创造,我为什么不能利用小说这种最个人化、最独立性的创作手段,为自己经营一份小小的自留地呢?
  于是,在中央电视台与武警总部电视艺术中心拍摄电视连续剧《女子特警队》的同时,我将剧本改编成小说推出,这里面保留着我对人物、情节、主题思想的诸多原始构思,它可能比中央台播出的剧本在情节安排和人物设置上更加生动和合理,但我想,得益的最终是广大读者和观众,因为他们可以从两种不同的艺术门类中,获得不同的艺术享受。
  感谢读者们,读者是作家永远的上帝。
  1999于成都西郊之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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