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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行无闻


  小青从上班的第一天起,就开始在那个公共汽车站碰到小海,每天,同一时间,同一个上车地点。
  碰到的次数多了,他们两个见面会彼此微笑。有一天,车子脱班,左等右等不来,小海就走到小青旁边,开始说话。他问:“你就住在这里的吧?天天早上看见你。”小青说:“是啊,就住在200弄。”小海说:“200弄里,我有好几个同学呢,你是哪一家的,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
  他们其实也可以算是邻居,小海就住在202弄。小青笑起来,我也从来没有看到过你呀。
  小青和小海谈恋爱,遭到父母的强烈反对。一个好人家的女孩子岂能随随便便在路上碰见谁就同谁结婚?而况,一个在路上如此熟练勾搭女孩子的小青年,非常值得怀疑。
  最终,还是爱情赢了,小青和小海如愿结婚。
  小海大学毕业后,小青请自家亲戚做担保,让小海到加拿大去留学。不久,自己也跟过去陪读。
  小海读书的大学在加拿大很北面的一个城市,打工不容易。小青就转到温哥华,在一个香港人开的公司打工。小青的母亲听说后,写信对小青讲:“两个人分开这么远不大好吧?小海这么小的时候,就会在上海的马路上追你这个不认识的女孩子,在外国更不保险了,你要看紧点。”
  但是,最终移情的是小青。到温哥华不久,小青就与香港人同居,然后同小海解除婚约。不过她至今没有正式再婚。
   

  阿德是遗腹子,上无兄姐下无弟妹,孤伶伶的一个,母亲视之如珍宝,从小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娇生惯养到18岁,阿德还是不得不来上海学生意,遗下寡母在乡下,等他团圆。
  阿德由亲戚介绍,到一家小工厂做账房。起初,人生地不熟,每天从亭子间到工厂,从工厂到亭子间,只作两点一线的转移。混熟之后,就跟着同事出去吃吃饭、看看电影。
  阿德最喜欢去的地方是跳舞场。他其实对跳舞并没有多少兴趣,只是喜欢看,往往买一张票,带着笑坐在暗里看一个晚上,看到舞厅关门,才依依不舍地回去睡觉。
  上海的跳舞场在疯狂了几年之后,大举关闭。许多失业舞女于是决定从良,阿德也同一个相识的舞女结了婚。婚后阿德的母亲迁来上海同住。年轻轻就开始守寡的爸太太,如何看得惯一个上海的舞女?阿德和他母亲两个人,都在家里叹大气。
  舞女因为过去的放荡,已不能生育。阿德建议抱养一个孩子,他想着有了孩子,他母亲同他妻子的矛盾也许就能缓解。阿德的母亲,希望抱孙子,舞女要女儿,最后阿德抱来了一个女孩。
  女孩长到两岁多一点。有一个星期天的早上,舞女照例提议一家三口去公园春游。临出门给女儿换衣服,发现少了一个扣子。舞女说她立时到附近的小店里去买,女儿忽然大哭起来,以为妈妈爸爸不带她去公园了。妈妈哄她,让她止哭,说去买了扣子就回来。阿德抱着女儿送舞女到门外,看她消失在弄堂口。
  阿德和他的女儿,从此再也没有见过舞女。
  阿德以后一直不婚,并且从不对女儿避忌,他告诉她,你的妈妈是一个放荡的舞女,她不会生孩子,你是我们抱养的。
   

  那是一幢一楼一底的假三层房子。房子里曾经住着一个小康之家,父亲、母亲和儿子。三岁时候的一场小儿麻痹症,使这个唯一的独生子成了瘸子。
  儿子慢慢地长大,父亲和母亲决定把他送去国外学医,谋一技之长,然后回来开个私人诊所。
  孝顺的孩子依依不舍地领命而去。
  像他们这样的小康之家,送孩子出国留学其实非常辛苦,但因为早有准备,儿子出国时,带上了足够的钱。
  儿子在德国读了一年之后,来信告知他已转学巴黎。法国样样都好,就是物价昂贵,他当初带出来的钱,已经用得差不多了。父母于是开始每月给他寄钱。一年两年,儿子说念一个医科文凭起码需要五年。五年中,父母卖尽了能够卖的一切,却死命留下这幢房子,好作未来的诊所。
  五年终于过去了,孩子写了一封长长的来信。信中,他痛哭流涕,说他对不起父母。
  这六年来,他其实加起来只念了一年书。书太难念了,外国太好玩了。以前种种都是欺骗父母的。他本来想一直骗下去,但期限已到,而且,待在国外,只有越学越坏,他想回国了。回来,还是开诊所。反正,外国买一张假文凭很容易。
  但是,买文凭需要钱。父母商量来商量去,只得把房子的一楼二楼卖了出去,自己移住到狭窄低矮的三层阁上。
  钱寄出去了。儿子是否收到,无人知道。
  夫妇两个骤然老去,但却活了很久,以至他们死去多年之后,仍有路人说,常常看见玻璃窗里有一双忧愁的眼睛,在看着窗外的世界。
   

  阿弟走路,永远是贴着墙根,悄没声息,像一阵鬼风,若有似无。
  他们家原也是本地大户,可惜父亲死得早,遗下年幼的阿弟、阿姐和他们的母亲相依为命。
  住同一条街的地痞,觊觎他们的家产,软硬兼施强娶阿姐。丰厚的陪嫁过门不久,阿姐就被地痞的一个没有名份的女人赶了出来,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娘家。
  姐弟两人,都闲散在家,同住一处房子,但分伙吃饭。阿弟大学毕业的时候,上海已经解放。他们家原来的私宅是一幢大型石库门,那种带回廊、有东西两边厢房、有上下客堂间的房子,可以住上十几户家庭。后来,这幢房子,真的住进了十多户人家,阿弟和阿姐就只住底楼的一半厢房。
  阿弟大学毕业分配到昆明。在那里住了几个月,就与单位不辞而别,回到上海。
  结婚,是在丢掉了昆明的工作之后。两人共同生活的时间很短,妻子即带着仅有的两个女儿回了娘家。阿弟自始至终,拒绝签字离婚。
  分居多年后,阿弟的妻子与办公室同事日久生情,共赋同居。阿弟到派出所举报,并带着工纠队员去捉奸。
  阿姐闻讯急叫:“你们慢点走呀,让我穿好鞋子,带我一道去看看。”
  次日深夜,阿弟的妻子加两个女儿,闯进阿弟的房间。事先已做了周密的部署,三个人分头行动,有条不紊。一个眼明手快地取走阿弟的深度近视眼镜,一个看住他不让他动,还有一个拿把带来的榔头,咚咚咚咚,逐一击碎落地窗玻璃。
  阿弟说,我就是不离婚,拖到她养不出小孩为止。
  他们的离婚案,如他所愿,一直拖到80年代才了结。仳离的双方,一个65,一个60岁。
  有一年,阿弟的一个女儿,忽然天天来阿弟家吃一天三餐。说是插队落户得了肺结核,回上海养病,妈妈财力有限养不起她。女儿还是住在妈妈那里,每天进门,叫一声爹爹,坐下就吃,再不出声。
  阿弟也找过工作,有人介绍他到附近的一所中学教英语。只教了两个月,他就被学校开除了。倒不是教得不好,而是他把期中考试的考卷卖给了学生。
  那张考卷,阿弟卖了一块钱。
   

  左邻右舍都跟老这家的孩子叫她姑姑,姑姑是孩子们父亲的亲姐姐。第一个孩子即将出生的时候,父亲把他自己的姐姐,从乡下请来帮助照料,然后,孩子一年一个的总共来了六个,姑姑也就没机会回她的故乡了。
  姑姑在乡下有母亲,还有一个受日本炸弹惊吓的疯哥哥,但是没有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孩子。
  很久以后,在孩子们长大成人、姑姑回到故乡为母亲伴老的时候,有人说,姑姑有过丈夫,17岁成的亲。拜天地入洞房时新郎已奄奄一息,迎新娘过门是为了冲喜。结果,还是在结婚未满一月的时候去世。姑姑就这样从一个农家女儿成了地主家的媳妇,她是他们家祖祖辈辈唯一“成份”不好的人。
  孩子们的父亲工作不在上海,这个家长年是由母亲和姑姑两个女人在撑持。但姑姑毕竟只是姑姑,难比父母亲情。虽然一锅吃饭一床安睡,虽然全家人的衣服鞋袜都由姑姑裁制,孩子们始终觉得她是外人。
  50年代未,姑姑同上海许多弄堂里的妇女一样,走出家庭,到里弄生产组上班。70年代末,盛行下乡知青回城顶替父母,姑姑就办手续,申请把唯一去了外地插队的侄女收为养女,让她顶替自己进了里弄工厂。然后,姑姑回故乡,照料已瞎了双眼的老母和60多岁的疯哥哥。
  送走了老母、送走了疯哥哥,姑姑死于她的故乡。依然称她为姑姑的养女,为她办了丧事,然后照家乡规矩,把从乡下带来的糕点分赠左邻右舍,同时也是借此告诉大家这个消息。那一天,不知为什么会出错,她敲开邻居家的房门,递上糕点,对邻居说:“这是给你们的,我姑姑结婚了。”等到发现说错了话,大家不禁哈哈大笑。
   

  老叶其貌不扬,谢顶,说话短舌,却是个中学物理教员。
  他教初中,班上有个非常漂亮的女学生,大眼睛,卷头发,长长的睫毛,翘翘的鼻子,天生一个美人胚子。老叶看在眼里,喜爱在心里,不敢有丝毫表露,毕竟为人师表。
  不久,“文革”开始,中学生上山下乡一片红,老叶就去大美人的家里家访。一踏进家门,才发现那是一个再底层不过的人家。父母老迈且丑陋,大美人像是他们从哪里捡来的私生子。母亲无业,父亲曾是码头工人,全家三口靠父亲微薄的退休金度日。老叶不由一阵心痛,好半天开不了口。
  磋跎了一会,老叶开始说话。他说,这样年轻的一个女孩子,初中还没毕业呢,怎么能够去乡下种田?你们做父母放心的话,我做老师的也不放心啊。女孩子的父亲叹息说,我们都老了,也不可能养她一辈子,她又没有兄弟姐妹,孤苦伶仃的一个人。能够让她嫁个人,就好了。
  老叶脸都涨红了,鼓足勇气问:我来养她,可好?
  坐在一旁的女孩子,唰一下瞪大眼睛,她的父亲也是停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
  后来,他们就结婚了。生了一个女儿,也像大美人一样漂亮。老叶天天把女儿带在身边,他上课的话,就让女儿在校园里玩,下了课,马上跑去抱女儿。他对同事说,她妈妈现在到生产组上班了,没空带小孩。
  老叶在家里就像佣人,事无巨细全部统包。大美人总是仇恨地斜眼看他,与他们同住的岳父母也几乎不同老叶讲话。他们觉得老叶骗了他们,因为据说按照政策,独苗原来就可以不下乡的。
   

  离婚仿佛也有遗传。施树一家都离婚,并且离婚后都回娘家居住。结过婚就像没结过一样,仍然是这几个人,仍然是过着坐吃山空的日子。从他没见过面的外婆,到他母亲,到施树都是。
  1968年,施树34岁,还没有女朋友。在当时,这不仅算大龄,更可以称作高龄青年了。不过,家庭出身不好,本身是大学毕业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又是正处“文革”打倒“臭老九”的风头上,施树没有女朋友,也没人觉得奇怪。
  让人们惊奇的,反倒是这一年,施树忽然之间离家结婚了。
  结婚后,施树每周都带妻子和她的一儿一女回来探亲。第一次来的时候,那女人头上带白花,臂上缠黑纱,一看就是个新寡妇人。旁人这才知道,他们是年龄相仿的同事,施树、施树的妻子、施树妻子的前夫,都在同一爿工厂工作。
  施树妻子的前夫半个多月前因病而亡,是慢性病,拖了好几个月。那时厂里没人上班,都忙革命去了,只剩下既不能参加造反派又够不上走资派的施树百无聊赖。于是每天去医院陪病人聊天,病危时又帮着陪夜服侍,给了病人此中最后的安慰。
  未亡人是个极年轻娇弱的女子,拖着两个加起来不足十岁的孩子,丈夫一咽气,便愁得顿时昏厥,醒来也只知道哭。施树只得一面张罗丧事,一面尽力抚慰。也算是顺应移风易俗的时代精神,丧事一办完,喜事来临。
  施树是他们这个离婚家族里,唯一一个有妻子的人,春风得意,心满意足。爱屋及乌,他对孩子们是和善的,努力想做一个好爸爸,不管他们是不是肯叫他一声爸爸。当施树有了自己的孩子,那两个孩子同他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张,但他们对年龄小得多的弟弟倒是喜欢的,关系融洽,时常陪他玩。后来,施树带着儿子离婚回老家,依旧傍着母亲过活,他一度的继子、继女会绕过施树的家,时不时地到学校门口去看弟弟。
  离婚之前,施树同妻子已经过了好几年吵得天翻地覆的日子。有好几次,他把妻子打得伤重不起,然后又在病床前赔罪道歉。年长的两个孩子,对母亲的离婚要求,显得无动于衷。但是到最后,女儿发现母亲随时可能性命不保时,帮了母亲一把。施树本就怕这个女孩子,只得同意离婚。
  离婚后的施树请了长病假,在家里闲荡。他母亲嫌他,时常骂他说,我八十多岁的人了,你还要吃我这把老骨头。他就跺脚大喊:“你赶我出去?你说,我到哪里去?我告诉过你,她是在勾搭她儿子的班主任吧?怎么样?我一离婚,他们就结婚了。”完全牛头不对马嘴。他妈妈也答非所问,接口就说:“你自己要讨便宜呀,女人是你自己讨回来的,人家男人死了还不到一个月,你自己要讨便宜呀。”
  施树的儿子像木头一样地坐在院子里,仿佛充耳不闻父亲同祖母的争吵。反正,这争吵已经成为例行公事,每天的健身运动。大喊大叫之后,施树必定和蔼地唤一声儿子的小名,叫他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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