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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生活、性观念



  同性恋的性观念与异性恋的性观念有很大的区别,其中主要之点在于,前者必然是且只能是以娱乐为其目的的,而后者却在娱乐目的之外,还有生育目的。无论西方基督教传统的性观念,还是中国的伦理观念,都曾或多或少地主张过,应当以生育为性的唯一合法目的,并在某种程度上视娱乐动机为罪恶或堕落。在这个问题上,象中西文化对比中的许多其他方面一样,西方的传统观念多有形诸文字者,被人们广泛讨论,由于有明确的定义和公开的论争,这些观念在现代发生的变化因此是显而易见、毫不含糊的;然而,中国的传统性观念则很少形诸文字,也没有人公开讨论。这种状况随着清朝以来的禁欲倾向变得更为明显。因此,在中国,既没有人明确指出娱乐动机是罪恶,也没有人彰明昭著地为娱乐动机作辩护。与此同时,以生殖为唯一合法的性动机的道德规范却无处不在。即使到了现代,也没有人对这种传统伦理观念公开提出异议,因为这好象是在同一个没有实体的敌人格斗。

  同性恋者的性行为因为根本不可能具有生殖动机,就不可避免地被中国人视为"荒唐"行为。 一位自称同性恋中"精英人物"的调查对象认为,将性行为仅仅与生殖联结在一起是一种"原始的观点"。不可否认,性与生殖的分离的确是现代性观念的一个特征。正因为同性性行为这种纯娱乐非生殖的性质,人们往往忽略它,视之为荒唐行为,从对于婚姻关系的损害程度看,已婚者的同性恋活动有时甚至被看得还不如异性恋间的婚外恋严重。关于这一点,"婚姻生活"一章还有详细讨论。

  同性性行为是纯以娱乐为动机的,娱乐即游戏。游戏当然算不得正事,"敦伦"(夫妻房事的古称)才是正事,就连同性恋者本人也常把自己的性行为称为"玩"。玩者,游戏也。相反,异性恋者就不常把与异型发生性行为称为"玩"。当然,也有不少同性恋把发生性关系叫做"作爱"。在我们看来,这倒也没有什么大错,除非性行为双方一点感情因素也没有。相比之下,异性恋之间的大量性行为,由于掺杂了生殖动机,是否能被称为"作爱"倒大可怀疑,而且许多异型性行为双方也是完全没有爱的。

  一位教育程度较低的调查对象对自己的性行为是这样认识的: "我就是觉得好玩,有意思,是舒服的感觉。"另一位说:"性就是玩,玩什么不一样,玩男玩女都一样。"还有一位说:"我总是玩完就走,不太看重感情方面的事。和人交谈也谈喜欢怎么玩。"

  对性行为的娱乐性追求有时在同性恋者当中表现为一种极端的维美追求。圈内一位以性感著称的人物作过这样的表达: "同一个人作爱是一次的最好,第二、三次也还可以。 多了就不行了,就有生活的感觉了,所以最好是一次。"请注意他们说的"生活的感觉",可读作"过日子的感觉"。在这里,他把作爱与过日子分得很清楚。前者是美好的感觉,后者却不那么美好。一位中年同性恋者也这样表达过类似的感觉: "一开始互相比较喜欢,有过几次就再没有愿望了,几次以后,性吸引力就没有了。"

  一位自称同性恋中"精英人物"的调查对象认为,将性行为仅仅与生殖联系在一起是一种"原始的观点"。不可否认,性与生殖的分离的确是现代性观念的一个特征。正因为同性性行为这种纯娱乐、非生殖的性质,人们往往仅视之为荒唐,已婚者的同性恋活动有时甚至被看得还不如异性间的婚外恋严重。关于这一点,"婚姻生活"一章还有详细讨论。

  尽管在性的快感意义和生殖意义上,同性恋性行为与异性恋性行为有很大差异,但是在性与感情二者的关系上,许多同性恋者却持有与异性恋相似的性爱观。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说: "有时很难有统一的评价性爱的标准。只有性而没有爱是不完美的同性恋,只是玩玩而已,发泄一下,性行为之后除了刺激冲动,没有爱的持久。只有爱而没有性同样不完美,爱一个人是情感的升华,爱这个人包括爱他的一切,这当然包括除了亲情之外来自肉体的肌肤之爱。只有性和爱同时并存才是最理想的。"

  "性关系要有感情的基础。 性交与做爱应当是两个概念。性交在动物之间也能做,可不能叫做爱。我认为,没有感情的不能发生性交。虽说理想是理想,现实是现实,但人不能无限地退让。对于爱,我既不希望钻牛角尖,一味地坚持,也不希望无奈地放弃。我的求偶标准在这方面和异性恋求偶标准是一样的,精神在前,肉体在后。对方必须在精神上感受力强。人是因为可爱才美丽,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

  "我觉得我们这样的人也应注重感情, 程度不应稍逊于异性恋。如果单纯为了性欲的发泄是不可思议的,缺少心灵的慰籍,心就如同没有阳光和雨露的荒原。"

  "我基本上认为只有有了感情才可以有性,人之为人还是注重感情的比较多吧。最和谐的是性和感情的协调最完美的是从自己所爱的人身上既得到性的快感,又得到感情的发展。但这种关系受环境的限制很难得到。"

  "朋友们之间是很重感情的。 一旦认识了,只要有过几次的交往,熟悉后就会无话不谈,并且不局限于同性性行为的发生,有很多时候没有性行为,只是彼此问候。在性行为中,我们也很注意卫生,对于肮脏不洁的对象我们绝不接触,并不是只要能泄欲,什么人都可以,有时宁可没有伙伴,也不会委屈自己。"

  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说: "我喜欢文化层次高的,能学到东西。文化层次低的人成天老想性关系, 太乏味了。 我和那个大学生相好的那段时间就极少做爱。现在(指90年代)社会上这帮小孩子不懂事,层次低,来不来就是,上我们家去吧,只知道发泄,不懂感情。"

  一位尚无性经验的年轻同性恋者的修养就显得更高一些,感觉也更细腻,他说:"性是关系中的基础, 就像生命中的蛋白质,但是性要靠灵来注入,人的本质要超越动物性。我现在还没有性经验,我想只有同气质好的人,我才能做这件事。我认为人有欲、情精神三个层次:欲是外观、肉体,要有纯美的感觉;情是情感;精神是指灵、道、智。我读王尔德的作品,他将美少年美神化了,视为灵的化身:而把肉欲的东西当个是对它的贬低,破坏,就像洪水猛兽一样。现代以来,灵与肉的冲突似乎平和了许多,商潮一起,大家都变得比较享乐化、世欲化、市民化了。现在实用的东西、形而下的东西多了;而过去是形而上的东西多些,那种知识分子的纯情东西。"

  值得注意的是,人们一谈起同性恋,往往以为它仅仅是一种性活动,其实性行为在同性恋者的心目中并不总是最重要的,有时远不如感情和生活中的其他事情重要。在有些同性恋者那里,不仅是同性恋性关系,就连同性恋这一倾向本身(包括感情、性、欲望等等在内),都只能在他的全部生活中占据一个不太重要的位置。有位同性恋者(士兵) 这样表达过这种感觉:"在别人面前,我是快乐的。事实上我确实快乐。因为我从来不把这事放在心上,更不会为这事而茶饭不思。若到了这种地步,人也该完了。我觉得,人活在世上,有许多事情比那种事有意义得多。业余时间, 我和战友们聊天,玩、读书,打球……和别人一样,毫无二致。"。由此可见,在同性恋人群中像在其他特色人群中一样,人们在性观念、价值观念和道德水准上都是形态各异、良莠不齐的,任何过度的概括都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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