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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潘卫东总是想着初云小姐。三个星期前去东陵,不是初云答应他的约会,而是他死皮赖脸的纠缠。对付女孩子有各种办法,死皮赖脸也是一法。那天分手的时候初云以女皇的口吻说道:
  “听着,以后不许你找我,不许打电话!到时候我会找你的。”
  他只有答应。他告诉她手机号、传呼号、家里电话号、办公室电话号。这么多号码,这么方便的通讯,就是收不到消息。他急了,打电话到设计院。院里的人说她病了。好机会!于是他打电话到她家。正是初云接的电话。
  “你好——我是卫东。”他小心翼翼。
  “你这个狗东西!谁叫你打电话了?”
  “女皇”对她的懿旨记得清楚。
  “听说你病了——能去看你吗?”她上次说起怀孕的事。
  “废话!谁说我病了?”
  “你们院说你请病假。”
  “我骗他们。我在家干私活呢。”
  “出来玩好吗?”
  “不行。我现在不想见你!”
  “啥时候想?”
  “我明天去丹东。对了,上次说的那件事,就是……是骗你。”
  不知道哪句是真话,哪句是假话!总之潘卫东还是没有见到初云。她在和某个男人周旋,使她怀孕或者她谎称使她怀孕的那个男人。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男人。潘卫东是他的对手并且要战胜他。但是总要见面才行。他心生一计:下个月是老头的70大寿,他要摆几桌请请亲朋好友。陶兴本是必请的,初云是红旗的同事,把她请上。
  潘卫东有过几个女孩儿,其中有他真正爱恋的女伴,也有被他称为“性快餐”的一夜风流。最忘不了的是初恋的女伴和在深圳邂逅的女孩子。初恋的女伴是杭州人,东北建筑大学的同班同学,说不上漂亮,却有着江南女性的白皙和娇媚。89年出事前,他们已是毕业班了,他和她已相爱一年。但是发生了那件惊天动地的事,把一切改变了。就在6月10日S市最后一次十数万人在市府广场大集会之后,他知道大祸临头了。他和她一同逃离S市。他想在外地躲一躲,或者找机会跑出去,但是走投无路。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回S市,任凭当局的惩罚。他回S市之前先送她到杭州。那天她没有回家,和他在小旅馆过了一夜。那是他们的第一夜也是最后一夜。他们虽是童男童女,却是不顾一切地相求,摧肝裂胆地相求,死而无怨地相求。一个无眠的夜,有的只是不停的哭泣和不停的做爱。第二天自然是生离死别,海誓山盟。他在狱中始终揣着她的照片,照片上留有他无数的吻和泪痕。等他从狱中出来,女孩已经毕业回杭州,据说嫁了人。他不死心,赶到杭州,住了三天,没有见到她。他知道她躲着他,也知道她真的结了婚。他仍然住那家小旅馆,茕茕而泣。他立在黄昏的迷蒙的西子湖畔,仰天长啸,让悲声在水面飘荡。他离开杭州去深圳,开始了有别于当年的新的冒险生涯。他在深圳结识了一个女孩儿,是个湖南妹子,不到20岁。他在股票市场上认识她。她长得黑黑的,两眼放光,走起路来脚步如飞。她也想搞股票投机,却没有本钱。他则有两个同学和朋友。他住在同学那里,从朋友那里借到两万块。认识她的第二天,他们又在股票市场见面了。这天下午他们一直在一起。晚上,他们在大排档吃炒面。吃完面他送她回去。她的湖南妹子的辣味儿叫人心荡神驰。他在楼角的暗影里吻了她,对她说:“哪天带你上床!”她的眼睛在月光下发出猫眼一样的闪光,回答说:“今天!”很久以后,他每当想起她,就在心里叫她“今天妹子”——你永远忘不了她的惊人之笔带给你的喜出望外的刺激和快感。他们一刻不耽搁,立即找住处,找到一家小旅馆。她自己脱光衣服,抱住双腿坐在床上,却对他说:“伙计!出去找家药房——正是危险期。”他只好出去寻找昼夜药房。那间小房间除了一张铁床什么也没有,而那又是一张既不够长又吱吱作响的床。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的铭心刻骨的爱,已经不是为了证明自己为了承诺为了责任为了将来,他只有一时的疯狂和满足。第二天他们不再住小旅馆而是租了一间简陋的房子。他仍然去搞股票投机,她则去夜总会打工。他们共同生活了一个月,是他和一个女人生活的最长一段。(他后来总是想起那一个月的生活所给与他的快感,她是天生的会做爱的女人)他在股票上成功了,赚了八万,还清了朋友的债,然后对她说:“我要回家去,也许回来,也许不回来。”她黯然说:“你走吧,有缘总会相见。”那时候他没有脱开学生味儿,没有长出商人的黑心肠。他拿出两万元给她。她不要,说:“买笑的么?我不是你买的姘头!”他走时天已冷了,他给她买了一件大衣,她收下了。她送他到火车站,流了泪。他没有流泪。两个月以后,他从S市回来,再也找不到她。他只叫她“阿猫”而她叫他“阿狗”,他不知道她的真名实姓。一个文小姐一个打工妹,感情经历的反差和命运的反差一样强烈。那以后再也没有难忘的女人。他去买笑,享受刺激和解决需要。他的职业他的环境他的生活方式使他难免于堕落。许多男人和女人都在干高歌前进的社会严肃权威的法律文明合理的道德传统所不容许的肮脏交易,无论为官为工为农为商,无论卖权卖爵卖文卖娼。礼崩乐坏,仁去义尽,有些人承认堕落,表面上却装作正人君子;有些人不承认堕落,以为是社会的发展,观念的更新,以为是顺应潮流,是物竟天泽,适者生存。他是成功者,正如初云说的“暴发户”,也正如初云说的,“最讨厌最恶心最下作的就是暴发户!”他承认自己“下作”但是不能让人“讨厌”更不能让人“恶心”。他受过高等教育,绝不乱花钱。他选择价钱公道货有所值的餐馆、舞厅、饭店,他和按摩小姐讨价还价。除了女人,他的吃喝玩乐高档消费是为了生意。他花的是自己的钱,不像那些公款消费的人,声色犬马纸醉金迷肚子里是“不吃白不吃不捞白不捞”“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再简单再直接不过的价值观。他有事业上的野心,他还要发展,要更大更辉煌。他暂时不想考虑婚姻,暂时没有必要考虑婚姻。
  但是见过初云之后,他的想法有所改变。
  去年冬天的那个party是他第一次见到她。他清楚地记得当她走进房间的一刹众人想要按捺却又按捺不住的骚动。因为新来的小姐是个生人,大多数人不认识。她穿一件大红的大氅,浓密的头发高高盘在头顶,站在客厅门口,目光扫过房间,扫过每一个人。她的双眼转盼流光,一下子扫尽了房间里的恶浊空气,使每个人安静下来。她的同伴向众人作介绍,空气重新活跃起来。她毫无娇羞之态,大方而不张扬,傲气而不给人以刺激。她给人以刺激的是她的美,她的完全现代的美,跳跃的飞动的结实的和性感的美。当介绍到潘卫东面前的时候,新来的小姐说道:
  “我认识你们家每一个人。”
  他对她也有所闻。他不认识她,是因为他不在S市。他在深圳,再往前则在凌源的劳改营中。他回到S市就听到她的名字,想不到她竟如此出众。他向自己承认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他立即想到“色艺双绝”那个老词儿,想到《红楼梦》中的柳湘莲发誓找一绝色女子,“绝色”二字是也。那天他已神魂颠倒,拼命喝酒,胡说八道,狂放不羁。他就要与众不同,他就要看破红尘,超然物外。他的愚蠢使他丑态毕现,事后后悔不迭。初云给他的印象太深了,以至改变了他的计划。他本来想把事业搞得更大一些,30岁以后再考虑结婚。他现在想初云这样的女孩此生再难遇到。他所遇到的女孩子几乎没有像样的,就是长得好看些的,也没有文化,没有教养,愚不可及。初云以她的家庭背景,文化修养,事业成就,以她的超然不群的气质和相貌,在潘卫东眼里压倒天下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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