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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虚的悲剧

作者:阮明

——也谈《匆匆春又归去》

  周渺是写短篇的能手,以他的才华,写中篇自然是水到渠成的。从短篇《脉脉此情谁诉》到中篇近作《匆匆春又归去》,作者沿着对人的感情矛盾和悲剧境界的热切关注与艺术表现的路子行进,显示着他的创作在题材开拓与风格创新等方面都有了可喜的突破。就立意之严肃深沉,结构的摇曳多姿,技巧的驾轻就熟而言,《匆匆春又归去》的成就是令人刮目相看的。看得出来,他企望通过一对相好多年的鳏夫寡妇的婚姻悲剧,对乡村的旧思想旧习俗施以鞭挞与袭击,并力求揭示出造成这一悲剧的社会的历史的经济的乃至道德伦理的根源。然而,从审美的角度观之,我却觉得这场悲剧的演进人工编造的成分多,入情入理的展示少,因而减弱了感人的力量。
  人所共知,悲剧的本质寓于“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的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悲剧性的冲突”(恩格斯)之中。《匆匆春又归去》中写心地善良、为人宽宏的中年汉子史德运在苦难的年头救助寡妇苏秀华母子,并与她暗作夫妻,现在生活富裕了,就想洗刷不清不白的声名,把女方体体面面地接过来,结婚成家,堂堂正正地做人。这个要“做人”而明媒正娶的愿望和付诸行动之举,本合乎人性的要求和道德规范,但却遭到自私、狭隘而又工于心计的弟媳“瓦刀脸”的设计陷害,终致演成了婚变人亡的悲惨结局。这冲突的悲剧性是不容置疑的,但是,构成男女主人公婚姻悲剧的根据,作者却远未写足。
  首先,史德运与苏秀华不正式结婚就不算是人么?按照作品的描写,在那个群魔当道的岁月里,他们相濡以沫,命运与共,并已私通生育,虽遭乡人物议,蒙受屈辱,为乡村伦理习俗所不容,但二人仍过往不辍,亲密如初,并且这种明来暗去的关系亦已为苏子建中所认可。俗话说:“人有七情六欲”,史、苏于此并不缺少,二人早有婚姻的实质内容,至于获得婚姻形式,照小说结尾所写:本也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事,何以非要抢在儿子建中成亲之前办喜事不可?“瓦刀脸”女人策动建中去持斧拦车、搅散他干爹、亲妈的婚事的一个理由,是哪有“媳妇还没过门,婆婆先嫁人”之理(虽然她私下打的算盘是企图日后独占史德运办的工艺品厂“那么大一片厂子”的“基业”,但这是在人前说不出口的),如果他们等待建中成亲后再办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让史德才出面打通其妻“瓦刀脸”的思想,做好建中、瑞兰的工作之后再成亲,这场悲剧不就可以避免了么?实际上,苏秀华对登记结婚一开始就有顾虑,并无强烈的要求,如她所说:“如今儿大女大,就这么过吧”,“我是老怕这一走,叫孩子脸上挂不住”。史德运的想头也很牵强:“这么过下去,人们的闲言碎语,不是也叫孩子为难?”——他们早已公开往来关系及事实婚姻,对“闲言碎语”早已听腻了,容忍了,为何突然“怕”了起来?总之,作者笔下男女主人公急着追求婚姻形式的行为在当地当时并不构成“历史的必然要求”,自然“和这个要求的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悲剧性冲突”也不可能存在,因而读者对人物的这一追求的幻灭也就难以产生怜悯之情,从而使这则故事失去了艺术的真实感和作为“悲剧”应有的效应。
  其次,悲剧要求“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鲁迅)。小说中,史、苏在“文革”中勇于抗恶顶邪,“和捉弄人的命运抗争”,敢于反叛传统、蔑视陋习而自由相爱,且一往情深,过从不绝,这观念,这举动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而史德运只为顾全面子、名声而迫不及待要与女方正式结婚这念头、这欲望反倒显出卑微与媚俗,其结局之不幸,实在难以博得人们的深深同情,因而作品撼人心貌魄力顿微,能不产生“悲剧”不悲的负效果?
  其三,文学作品中人物的言行是受其思想性格支配的。现实主义要求作家要按照人物的性格逻辑展开情节冲突。然而,作者笔下的人物却存在着言行前后矛盾,其思想性格显然也是分裂的。譬如,动乱岁月里敢于主动同儿子的干爹史德运同床共枕、而后又双双到当权的造反派那里要求登记结婚的苏秀华,当时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刚强样子,曾振振有词:“不管到什么时候,哪怕天塌下来,我也会顶得住!”还对儿子说:“你干爹不怕,咱们更不怕。”可后来呢?竟然屈服于儿子的威胁和舆论的压力,反过来劝史德运:“咱们还是忍忍,离了吧。”终于不“顶”而退——不但退婚,且自尽身亡。她为何“后悔”而非死不可?是出于儿子的大闹使她无颜见乡亲父老么?显然不是。因为当初她就拒绝堕胎执意要产下私生女,早已置名声如何于不顾了。那么,是她觉得对史德运只有以死相报,别无他途么?作者倒是这么写的,但写得也很难服人,因为她深爱史德运,能不知道同样钟爱她的他会为此而同归于尽?难道她自己不想活了也要他也去死(别忘了她在两人相爱生女之初曾说过“就是死,咱们也该死到一处”的话),并且真的认为让他死就是对他好么?作为一个敢于未婚先孕的女人,作为史德运办企业的“指路人”,她那么有胆有识,何以会涂至此?可见,苏秀华的前后变化,实在莫名其妙,令人费解。作品中的男主人公史德运,作者赐给他以“开拓型的乡镇企业家的典型”之桂冠,说他的“举止、谈吐,和地道的农民不同,多少都带些城市人的气质”,但读完全篇,却觉得他全无城市人与企业家的气质与气魄,倒显得窝囊、畏琐,在事变面前一无对策与作为,虽然他很想挺起腰杆子当个男子汉,但最终仍然像一滩泥似的瘫了下去,给人以充满女人气与无能之感。
  此外,造成悲惨结局的重要情节——建中与瑞兰这对青年男女的热恋,作者也行笔匆匆,未予渲染,故建中为何非瑞兰不娶(怕“退婚”),以至于为了自己的婚事置干爹亲妈的幸福与生死于不顾,逼得二老相继地魂归西天,就难以为读者所认同,反而觉得小伙子“小题大作”,于理不通。还有那个乡党委书记王得贵,开头是大讲“婚姻自主”争当“证婚人”,英雄似的拍着胸脯说:“谁有闲话,你叫他来找我!”待到变故一来,却当了“狗熊”,反过来以各种理由——什么“免得出人命”啦,“为了保全你的名声,为了工艺品厂的前途”啦,甚至于“入党问题,这也是个考验”啦,等等——劝说史德运“还是离了好”,这个“护法神”何以一变而为婚变策划者和封建道统的帮凶,成了一桩合法婚姻的无形的“杀手”?作者也不加说明与揭示,只忙着给他的鼻子涂上白粉,将他写成出尔反尔的丑角,似乎人物只不过是作者手中的玩偶,可以随意操纵,拉他出来凑凑场面而已。恩格斯曾指出:作家要写好人物性格,不但要写他做什么,更重要的是写他怎样做。只有写出“怎样做”和为何这么做,人物的个性特征才能鲜明地显示出来。作者是熟知此理的,不知为何写得如此匆忙?
  所有这些,都说明作者的构思尚欠缜密,虽然情节和场面写得热热闹闹,故事的结局也很惨烈,但悲剧却徒有其表,失却其灵魂与血肉。作者尽管全力构撰,让男女主人公痛不欲生,但仍难以引发读者感情的共鸣,反而对这悲剧结局的处理,禁不住打上了问号。这大概为作者始料之不及吧?
                       198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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