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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斜晒着,阳台门没关,透过那幅象牙白的窗纱,阳光像被整整齐齐地梳过了,又打成捆,一方一方地印在地上,像人工剪成的一个个“喜”字。 窗边,有个穿白色蓬袖纱裙的新娘,那就是我。 “这就是我的家?”我迷惑地望望远处的蓝天,再看看身后簇新的小家,心里慌慌的,十分地怕。天高地远,而我将永远属于这样一座小小的天地? “这不是你一直想要的吗?”新郎说,“好了别傻了,再不去人家又要关门啦!” “王林——”我忽然带哭腔地拖着长声问新郎:“我真的非要跟你一起去领证吗?” “领证”,当然是指去领结婚证,去领工作证那不叫“领”,叫“办”,签证也叫“办”,唯有这一纸婚书才要两个人郑重其事去领。我想象不出结婚以后将会怎样,但书上老说“结婚是爱情的坟墓”,要进“坟墓”的人不咬几回牙怎么可能呢? 我已经“赖”过两回了,自行车在紫竹院街道办事处的门口转了一个圈,就溜了回来,跑得比兔子还快,王林抓部抓不到。 我总觉得这种一锤子定音的婚姻,对我这种“不乖”的女孩子不合适。我编织最浪漫的爱情故事,唱最浪漫的情歌,满脑子是糊里糊涂的怪主意,忽东忽西,在家门口会迷路,一路上却有数不清的奇遇。王林竟要狠心把我关进一间小屋子里,贴上标签归他自己。 为了防止我再次临阵脱逃,王林把我撂在自行车前梁上,然后吹着进行曲,飞驰而去。这样,我便俘虏般地成了他的新娘。 女友王燕从外地出差回来,知道我已自作主张把自己嫁掉了,跺着脚替我惋惜:“怎么这么快就结婚了呢?你俩多谈几年恋爱不好吗?” “他不是嫌那套房子空着可惜了么!再说,结婚也很不错。”我心满意足地说。 “真的吗?”王燕神神秘秘咬住耳朵问我。“那么每天早晨一睁眼,他第一句话对你怎么说?” “他说,赵凝我的袜子呢?” “什么?怎么一点情调都没有呢?” “结了婚的人,就是这样的。”我说。 我觉得结婚既不是“坟墓”也不是“天堂”,结婚就是结婚,一男一女,搭伴过日子。过日子就没有那么多的甜言蜜语,过日子就得要脚踏实地。煤气罐空了,就喊;“王林,快去换!”王林早上一睁眼便说“赵凝我的袜子呢?”然后就会有一双洗得白白爽爽的袜子递到他手心里来。经过岁月的洗练,一切都变得像太阳从东边出来一样自然,至于爱不爱,那都是玩过家家的时代说的话了。 有时心血来潮,学了电视剧里的女主角,温温软软地问那个正在看报的“男主角”:“你到底爱不爱我嘛?” 丈夫只说“嗯嗯”,两眼直盯着世界局势版,看哪儿又打起来了。他这种人,你就算一天对他温柔一千回,他也只会对你嗯嗯呀呀好像牙疼似的。干脆不问也罢。我们不属于那种夫唱妇随的夫妻,更多的时候我们是各干各的。唯有一件事王林跟我一样起劲儿,那就是给我的好友王燕作媒。 “赶快把这丫头嫁掉吧,不然咱家就要被她吃穷了。”这天王林煮了一锅红烧肉。煮红烧肉是他的“强项”,记得我们新婚第一顿吃得就是他煮的肉。那肉好吃得油汤一下子就滴在了我洁白的婚纱上,拿了两块毛巾来擦都没擦掉,丈夫温存地揽过我说:“没关系,反正以后不会再穿它了。”我觉得眼窝一热,眼泪就掉下来了。新郎说你是后悔嫁给我了呢还是因为头一回吃肉? 王燕还是来了,敲门声响的时候,我在门里咯咯地乐。王林粗着嗓子冲大门吼:“王燕,你别想进来,我踉赵凝今天庆祝结婚周年,没你什么事,一边玩去啊!” 王燕急道:“哥,快开门,我是送花来的!” “你还订了花?”“婚庆嘛,就奢侈一下。”王林拉开门:“送花小姐呢?” 王燕说:“早就让我给打发走了。我说交给我吧,反正我要到他家去吃肉的。”说着就找了个最好的空位在门厅里坐下来。腿上铺了块餐巾等着我去上菜。王林在我的通讯录上哗啦哗啦地翻,指着一个叫什么雄的人急急地问:“这个行吗?”“什么行吗?”“介绍给王燕做男朋友呀?”“可这人是个女的。”“老天,你怎么不多交几个男的笔友呢!”“交多了不是怕你有意见嘛!” “我已经有了。”王燕胸有成竹地说:“正在等他第99封情书。” 我一下子从座位上蹦起来,“多么浪漫呀,王林你就不会。千篇一律地送玫瑰,什么时候你也给我写封情书吧。” 王林笑而不语,我和王林未通过信,我甚至想象不出信的开头该怎样称呼,我倆从来都是直呼其名的。 我好盼能收到一封情书,哪怕遥遥无期。 王燕已经收到第100封了,于是火速嫁给了那个叫王锋的英俊小伙。第一次领到我家来,两人脸上都放着莹莹的光亮,看得出来,正爱得水深火热。 王燕每一回温柔都不肯放过,她管丈夫叫“我哥”,不说“我哥”不开口。王锋也从来不管他娇小的妻叫“老婆”,而是叫“妹”,叫“宝贝”,后来又麻里麻烦地管她叫“宝燕燕”,他们好得不知叫什么好了。每次来玩都给我们上夫妻最恩爱的一课。 “你也温柔点好不好?最起码别跟我欠你什么似的。”客人一走便去开导我家那位“哥”。“哥”正襟危坐在沙发上,用力拍拍我的肩说:“咱们两个当兵的,互称哥哥妹妹总不大合适吧?” “那也不能让人看着跟连长、指导员那么严肃吧?” 我脱掉军装,换上很“妹妹的”一条裙子,又搬出一缧书来大肆寻找。没有“小名”、“笔名”、“曾用名”也就算了,“爱称”“总该有一个吧!” “法国人把自己心爱的人称为‘小卷心菜’,犹太人叫‘亲爱的小花鹿’……”“这也太酸了吧?”“别吵,你听我念完,波兰人把情人叫做‘饼干’,立陶宛人把自己心爱的人称为啤酒……” “嗯,我比较喜欢‘啤酒’,以后咱们就做立陶宛人好了。” 那天王燕王锋那对“表兄妹”又到我家来“捣乱”,王林立刻捏了一下我的手说:“啤酒,快去!”这叫什么“爱称”呀,分明是在吩咐小跑堂的。你瞧瞧人家的丈夫,一边蹲在地上刮着膜呼呼的鱼鳞一边对他的“宝燕燕”吟诵千古名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看得我好感动。 第二天我在厨房切肉丝,顺手塞了本“情诗选”给王林,让他也像王锋那样如法炮制一回,谁知出来的却是;“锅内放油,烧至五成……” “你这是爱情诗!”“是鱼香肉丝。” 就在王燕王锋准备去紫竹院街道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个正午,我收到了一个淡蓝色的信封。来不及拆开来看,便急急地问王燕;“好好的,怎么就离了呢?” “好听的都说完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呢?现在见了面跟仇人似的,没劲透了!” 我拆开那封信,发现它是我盼了很久的情书。字,只有一行:“相爱,也在朝朝暮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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