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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是一个美丽的错


  在所有的颜色中我最喜欢粉色,因为我觉得只有粉色才最罗曼蒂克。直到考上军校穿上军装,我仍固执地这么想。
  那天天很热,我穿了一条汗津津的粉色连衣裙,手里拿着大红“通知书”满世界跑,逢人便说:“我考上啦!”“我考上啦!”
  我妈撇着嘴说:“安妮,安东‘托福’考了六百多,都拿到人家美国的通知书了,也没乐成你这样呀!”
  安东是我哥。陪我哥上街买东西可真是件头痛的事。和所有准备出国留学的等宰学子一样,我哥也买了两只足能把我装进去的大皮箱,然后开始他“购物狂”式的大采购。
  “哥,你这是打算去美国呀还是去西藏嘛?”
  我从商场走出来的时候,模样简直像个搬运工,我边走边嚷嚷。我的性格是:不平则鸣。
  安东腾不出手来像平时那样拍我后背,只好动嘴:“嚷什么嚷!等哥到了美国,买辆小汽车送你,大红色的,怎么样?”
  “吹牛!我现在就要坐出租,哥,我实在受不了了!”
  没想到我哥一本正经地跟我说:
  “军校生,你必须从现在开始你的军人生涯。齐步——走!”
  来到军校的第一件事就是:脱掉粉裙子,换上绿军装。在一帮女孩吱呀哇呀的叫声里,我一眼就看到了他——我们的队长高斯宇。
  他真帅,正是我梦中的长官。这是秘密,天机不可泄露。
  “安妮”
  “到。”
  “陈小曼,”
  “到!”
  “胡逸,”
  “到!”……。
  第一次列队集合,我就认识了我们班所有的伙伴。胡逸是个长脸女孩,有一双又精又狡猾的眼睛,难怪不出三日她就有了跟她“绝配”的外号——狐狸。陈小曼长得很乖,就是太爱哭鼻子。但一穿上军装,我们还都挺像回事的,一举一动全学我们队长的样儿。
  队长的举止绝对军人,他第一次在队前打立正敬军礼,手腕轻提,干脆利落,“啪”地定在那里,那动作真是妙不可自,当场迷倒一大片新兵,当然也包括我。我从小就梦着有这样一位威严的军官作师长,今天终于梦幻成真。
  队长训话道:“请稍息。咱们队仅有八名女兵。女兵也是兵,娇气绝不是兵的习性!”
  我立刻挺身而出立正敬礼;“是!”
  队长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厉声吼道:
  “安妮!谁让你出列的?没学过的队列动作,不许乱做!”
  我慌忙入列,好一阵灰溜溜的。
  我承认,在宿舍第一个讲我们队长坏话的就是我。是不是有点儿逆反心理?
  整整三个白天,让我们在火红的大太阳底下做“稍息”、“立正”,这有多残忍!队长还说午休时间女生班留下,加练半小时。看来,他是成心非要把我们变成“黑非洲”不可喽!
  罚我们不要紧。他有他的办法,让我们“去去娇气”,我们也有我们的对策,死活保住“玉肤冰肌”。这天傍晚,学校小卖部里的“碧妮晒不黑”很快就脱销了,我们几个买到的同学得意地直唱。
  “战友战友亲如兄弟,
  我们买到增白粉蜜……”
  第二天开始练“左右转法”。脸上涂着厚厚的防晒霜,我们个个斗志昂扬。向左转向右转向后转,脑袋瓜一动不动让太阳晒个够。队长说,这才像个军人,雷打不动。女生班第一次受表扬,一声“解散”令下,我们不约而同地“哇”了起来,把高大的队长吓了一大跳。
  回到宿舍我们大呼上当,小镜子里哪儿有什么“碧妮”呀,一个个全都变成“黑妮”了!
  “队长好像跟谁有仇似的。”陈小曼气呼呼地说。
  “心理变态。他是不是到现在还没有女朋友,就恨天下所有女孩?”我立即接话。
  “打听这干什么?你是不是有点意思?”胡逸那双狡猾而又明亮的小眼睛马上盯着我。
  “讨厌!”我站在宿舍中央朗声宣布:“本小姐绝不在国内找男朋友!”
  “哇!是个放远世界型的!安妮,你哥又从美国给你来信啦?”
  “那当然。”我从军装口袋里摸出那封贴着美国邮票的蓝信封晃晃说;“听不听?我可要念了啊?DearAnny……”
  我哥的文笔可真不错,每封信都把他在美国的生活描写得绘声绘色。
  有一天,我们正趴在地上练习瞄靶,陈小曼忽然悄声对我说:“安妮,咱们这是干什么?别人都削尖脑袋奔出国,咱们可倒好,心甘情愿跑到这儿来当兵吃苦。”
  是啊,为什么呢?我把准星、缺口同靶心连成一线——“叭”放了一空枪。
  下晚自习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我却听到有人在叫:“安妮,队长让你到队部去一趟!”
  我的心哆哆直跳。胡逸拍了一下我的肩,眨眨一只眼对我说:“别紧张,有好戏!”
  我推开她的手横了她一眼道:“别得意,我要是挨克呀,你们谁也跑不了!”
  陈小曼娇滴滴地凑上来说,“安妮,你可不能出卖我们哟,我保证内务柜里以后再不藏零食了,内务卫生也自己搞。”
  我挺流洒地甩甩短发,大有“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
  队部在男生楼三层,亮着一盏桔黄色的灯。
  “报告!”
  “进来!”
  我立正站在队长面前,队长说:“怎么不坐?”
  我环视四周,坐在队部唯一的一把椅子上,队长只好坐床。
  队部也是队长的“氛”。他单身一人,屋里除了一桌一凳一床之外,就是我们三队的满满一墙奖状了。当然不全是我们的,大部分属于“老三队”和“老老三队”。我们队长在这所军校里到底带过多少个“三队”,恐怕只有这面墙最清楚。
  队长正襟危坐在床边,两手放置膝盖,腰板挺得笔直。
  “安妮,你入校以来一直表现不错,只是有一点想提醒你。”队长开门见山地说:“听说你经常收到美国来信,还当众宣读,这个——”
  “是啊,有什么不妥的吗?”我也敢做敢当地说。
  “怎么说呢?你最好……”
  “队长,别说教了,我全懂。信我以后少写就是了,专心训练。”
  “这样就好。”
  我气哼哼地离开他的房间。这可真是“太平洋警察”——管得宽。我和我哥哥通几封信有什么了不起?军校不是规定不准谈恋爱吗?又说没不准有哥哥!我看他是嫉妒我哥在美国!
  第一次实弹射击,我们几个兴奋得快要晕过去。胡逸在床头翻着跟头说:
  “明天我非要打个五发五十环不可!安妮你等着瞧。”
  小曼说:“枪响的时候到底可不可怕呀?”
  “没什么,就跟放鞭炮差不多。”我假装满不在乎的模样,其实心里也没底。因为从小到大,放鞭炮也是安东代劳的,现在上哪儿去找安东?
  第二天,北风呼啸,天很阴。上了卡车小曼就哭丧着脸对我说:“不行了,我直想哭。”
  老天爷一时间“怜芳之心”大动,飘飘洒洒下起雪来。小曼说,“我真的想哭了,安妮。”
  “一号准备完毕!”
  “二号准备完毕!”
  “三号准备完毕”……
  “趴在湿流派的泥地上,一百米以外的靶子不知怎么越来越小。同伴们已经开始乒乒乓乓放起枪来,我一咬牙一闭眼,抠动扳机——枪却没响。
  “报告队长,枪不响!”
  我一边报告一边慌里慌张摆弄起枪来。我们课堂上学过的。
  “当心,危险!”
  队长一箭步冲上前,把我的枪口推起来,就在这时,枪响了,冲天“砰”地一声,我被惊吓得说不出话来。
  埃克是不跑不了了。尽管那天我枪打了“五发四十五环”优秀,可回去的路上她们都在唱“让世界充满爱”时,我却哭了。
  晚上,我主动去了队部。队长破例泡了杯浓茶替我“压惊”,我却依旧哭个不停。队长可不管我哭下哭,狠批我一顿才算了事。那天他虽严厉,但他目光里却有一种我喜欢的神情。这神情有点儿像安东。
  以后每天早上出操我都是第一个。倒不是为了表扬,只为了在那些灰蒙蒙的学最,我能够第一个见到他。他总是很早就站在楼门口等着我们出操,他的背影是耶样高大。
  安东又来信了。信上说他在那边爱上一个名叫凯迪的女孩,比他大二岁,去美国二年了。凯迪在国内已有丈夫,他们是刚结婚那年分别的。凯迪曾几次劝说大夫也去美国,她丈夫却以国内茶业为由一直犹犹豫像。后来凯迪也就死心了。安东说凯迪遇上他,是天意。
  我立刻动笔回信给哥哥,说你爱上一个结过婚的人,爸妈一定烧不过你的。安东却很坚定,认定非凯迪不可。我就把这黄在宿舍“卧谈会”上说了,好让姐妹们替我出出主意。
  小曼马上尖叫起来。“世上有那么多好女孩,干吗非找个结过婚的?”
  胡逸躲在黑暗里悠悠地说:“我看把我们的小曼介绍给你哥倒不错,又温柔,又漂亮……”
  “去你的,坏狐狸!看我不收拾你!”
  正在笑闹之时,只听得门板咚咚作响,手电筒的强光在楼道里猛晃。
  “不好了,是队长!”
  大伙儿立刻各就各位,乖得踉小猫似的趴在床上不敢动了。
  新年联欢会上,队长弹着吉他唱了一首叫作《爱你直到永远》的歌,真使我怦然心动。回到宿舍,大伙儿都在胡乱猜测,我却暗地里有些沾沾自喜,说不定就是唱给我的呢!他是我们队长,他不能给我写信,甚至不能多看我一眼呀。但这又有什么呢?“爱你,直到永远……”我轻轻哼唱起来,我听小曼大惊小怪地在说:
  “安妮,原来你也会唱这个歌!教教我好么?”
  我哥同我一样,情网越陷越深,但我哥比我幸运得多。他和凯迪可以一起出去吃饭,一起去Party,一起拍照片,一起能一起做的事太多了,而我却不行,我们甚至没法握一次手。
  拿着哥哥和凯迪一起拍的照片,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好生羡慕。难怪哥哥要爱上凯迪,她长得好美!她的眼睛像一池秋水,她的嘴唇有多么红润!一定是抹了美国口红才这样红。而我们,唉,连口红什么样儿都忘了。
  我一心一意盼着快点长大,长到二十二岁,因为到那时,我们就毕业了。
  毕业了,终于可以在我光溜溜的肩牌上加“星星”了。同时我也意识到这会儿我可以向队长表白什么了。我想过留校任教,甚至写了好几封给他的“情书”。
  终于,我找到了直言表达的时机,我以可能是军人才会有的勇气,说出了一个少女一生最慎重和甜蜜的想法。想不到他竟是那样直接了当:
  “可是我……我是结过婚的人!”
  “你骗人!她人呢!四年中间她从未出现过!”
  “我们两地分居。”
  “你用这种方式拒绝我,你残忍!”
  当时我是哭着离开军校的。队长退到车站,在每个窗口寻找一个伤心的女孩的睑。
  “安妮,我想来告诉你,你是个好女孩。”
  “别骗我,我只求你告诉我,你真的有个她吗?”
  “是的,几年前她出国了,去了美国。可我还是很爱她。”
  说这话的时候,队长眼里闪过一种很温柔的光。
  “那你——你为什么不去找她?”
  “怎么说呢?当兵这么多年,当出感情来了。我已经有点离不开部队了。”
  我连自己也没想到,期盼了整整四年之后,我会大大方方地把手伸出车窗,伸给我敬爱的队长:“我也是,我不会轻易离开部队的。”
  我们的手终于握在了一起。也许这就是我四年祈盼的最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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