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独裁制度的最佳辩护──造父御马


  造父是驾驭驷马之车的好手,他驾驭马的秘诀,是把自己的欲望强加于马的意志之上,无论他想奔驰急停,还是要左右周旋,马对他都不得不屈服,因为他手上拿着马所惧怕的鞭子。如果一头野猪猛冲过来,受惊的马就再也不受造父的鞭子的随意摆布了。因为造父的鞭子之威,被凶猛的野猪分掉了。
  王良也是驾驭驷马之车的能手,他驾驭马的奥妙,是把马的欲望控制在自己的意志之下,无论他什么时候给马喝水,无论他什么时候给马吃草,马对他都不得不屈服,因为他手上牵着控制马的缰绳。王良从不让马吃饱喝足,只有到马快要饿死渴死的时候,才给马很少一点草和水。这样,饥渴的马就不得不完全屈服。如果王良在不想给马吃草喝水的时候,不小心让马看到了可以随便吃的草堆和可以随便喝的水池,那么马就不再完全听从于王良的控制了。因为王良的水草之恩,被无主的水草分掉了。
  即便没有凶猛的野猪来分造父之威,即便没有无主的水草来分王良之恩,如果让造父和王良这两个御马国手同时驾驭驷马之车,造父要把自己的欲望强加在左边两匹马的意志之上,王良却要把右边两匹马的欲望控制在自己的意志之下,那么群马就会因不知所措而完全乱套,无法按照人主的意志一致行动。这是因为,无论恩威,都已经不在同一个人的控制之下了。所以人主不能与任何人分其恩威,即便对于能干的大臣和贤德的圣人,都是如此。
  关于独裁统治的必要性,世上再也找不出比韩非这个寓言更“雄辩”的论证了。任何痛恨独裁暴政的人,不妨设想一下,假如你是秦王嬴政或任何虽想独裁但却内心忐忑的帝王,看了这个寓言是否会龙颜大悦,随后理直气壮地放手为所欲为、“执敲扑以鞭天下”(贾谊谓秦始皇)?所以我们在痛恨暴君的同时,万万不能忘记,残忍的暴君是由韩非这样无耻的思想家教唆和怂恿出来的。
  对于如此雄辩而深刻的谬论,能不能在逻辑上击败他呢?能的。但首先不是在他的逻辑论证范围内击败他,而是在他的逻辑据以立足的“不证自明”的大前提上击败他。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告诉我们,逻辑再严密的理论体系,至少有一个该理论自身不能证明的大前提。这类大前提曾被认为是不证自明的公理,然而现在我们知道,“公理”也必须得到证明。否则,在一个错误的大前提上,任何谬论都可以被邪恶的天才论证得无懈可击。韩非思想的大前提,就是人民只是一群供驱策鞭打的马,而帝王是天命所归的御马者。只有当这个前提确立之后,才有必要探讨和论证如何来更好地驾驭这群马。然而这个大前提是根本错误的。人民从来就不是一群需要缰绳和鞭子的马,人民需要管理者而不是统治者,人民需要服务者而不是虐待者。帝王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帝王必须做好管理者和服务者。一旦帝王企图把身份从管理者变成统治者,从服务者变成虐待者,帝王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一切合法性,而转变为人民的公敌。
  先看看韩非的不分威说之荒谬。诚然,为了使管理富有成效,管理者确实需要某种权力。然而任何权力都具有腐蚀性,绝对的权力则有绝对的腐蚀性。为了避免权力的绝对化和腐蚀的必然性,分权或者分威正是防患于未然的必要措施。然而韩非反对分威,主张绝对的极权。退一步说,在早期文明的历史条件下,定于一尊的帝王式统治形式有时确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难以避免,而是具有历史必然性和时代合理性,但由于掌握最高权力的帝王不可能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来顾及任何一个小而又小的行政单位的全部事务,因此一权分为多柄就成为管理上的必须,同时也间接地对绝对君权形成了某种缓冲和制约。韩非正是看到了分柄对绝对君权的极为有限的制约,所以他置管理上的重大必须于不顾,而竭力反对一权多柄的统治。任何为有效管理所必须的相对权威,在韩非眼里都是威胁绝对君权的“凶猛的野猪”。在这种疯狂理论的支持下,中国的帝王统治终于恶性发展为人类文明史上最绝对的独裁制度,所有的臣民都不得不无条件地屈服呻吟于暴君的兽性淫威之下。
  事实上,帝王不仅有常人的惰性,而且其惰性远甚于常人,仅仅“寡人好色”就会导致“从此君王不早朝”。唯一的人主不理朝政,常常使帝国的重大事务无人作主,陷入管理上的绝对混乱。而人主一旦理起朝政来,又心血来潮,朝令夕改,不但无益于制止混乱反而大为添乱。漫长的中国历史,治理最好的时期,仅有一两个管得最少的无为帝王(比如汉文帝)的时代,和一两个精力超人的万能君王(比如康熙)的时代。除此之外的绝大多数君王都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像手持利器不知其害的三岁小儿一样只会闯祸。而这把利器,正是韩非这样主张不分威的独裁辩护士硬塞在帝王手里的。在这种情况下,帝王成为暴君是必然的,不是暴君倒是极为偶然的──简直想不暴都不行。
  再来看看韩非的不分恩说之荒谬。首先,帝王把天地之赐、人民之劳所得的一切物质财富视为一己所有,随后把留给奴隶维持生命的极为有限的生活资料视为对臣民的莫大恩赐,因此臣民能够活着也成了帝王的皇恩浩荡,因为他有权不让你活着。更进一步,甚至把剥夺臣民的生命也视为莫大恩赐,因为他有权让你更悲惨更痛苦地死去。所以赐以好死(比如喝毒药)、赐以全尸(比如不砍头而吊死)等等都成了“皇恩浩荡”,受死而谢领的宇宙荒诞剧,成了中国独有的国粹。因此中国人所独有的诅咒不是要你死,而是要你“不得好死”。所以无数中国人一旦触怒了暴君,就会毫不犹豫地立刻自杀。自杀者不是不想活,而是因为害怕不得好死。当然,在“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绝境下,人们渴望好死。但在奴颜卑膝就能避免好死的情形下,与其好死,还不如赖活。于是中国人就在“皇恩浩荡”下赖活了两千多年,以悲惨地活着为最大的幸福。我认为,韩非的不分恩说,是秦始皇废分封而建郡县的根本理论依据。由于不分恩而废封建,秦始皇之后的中国历史迥异于其他民族的封建历史。秦始皇之后的中国封建制度,是不封建的独裁制度。为此黑格尔说,中国古代社会是只有一个人享有自由的社会。我认为,只有一个人自由的民族,根本不知自由为何物,连那个独享为所欲为的最大自由的暴君在内。
  许多人想当然地认定,秦朝的郡县制与周朝的分封制相比,是历史的巨大进步。真是如此吗?我很怀疑。试想,是一个必将子子孙孙世袭下去的公爵更注重自己领地的长远发展,还是一个三年后就要调任的太守更注重自己辖区的长远发展?谁更会迫不及待地要用短期行为拿出“政绩”,以便邀功请赏尽快升官?谁更会不顾人民死活地竭泽而渔、杀鸡取蛋,像过境的强盗那样大掠三天后扬长而去?郡县制有利于大一统,大一统有利于帝王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美梦,这是确定无疑的。但大一统对人民有多少好处?却是值得探讨的。当然,历史已经那样了,历史不需要假设,所以我现在不可能来主张秦始皇分封,甚至主张分裂。但是,历史的是非不是想当然就可以判断的,更不是既成事实就是最佳出路。在现时代,曾经在中世纪长期分封分裂的欧洲也在搞统一的欧盟,发行统一的货币。香港的已经回归,澳门的即将回归,以及台湾的迟早要与中国大陆联成一体,都是历史的大势所趋。因为在电脑时代和全球统一市场的时代,地区之间的自愿联合乃至全球之间的经济一体化符合全体人类的共同福利。但这是完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与完全不同的文明阶段中的两码事,简单地以今例古正如简单地以古例今一样幼稚。把现代是合理的制度,想象成在古代也同样合理,理由并不充分。至少,在郡县制已经确立,大一统已经成为事实的情况下,探讨如何避免大一统的短处,如何发挥大一统的长处──任何制度都有它的长处──让它为人民造福,就不是毫无意义的。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