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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民族的人



                91 埃及人

  埃及比早已湮没无闻的巴比伦还要占老,埃及为人类留下了最多的不解之谜。
  埃及曾是早期希腊天才荷马、伊索、希罗多德的圣地。然而人们知道罗马是希腊的翻版,却不知道埃及是希腊的蓝本。比如向俄狄浦斯提问的那个斯芬克斯,就原产于埃及。它的化身之一狮身人面像,现在还在胡夫大金字塔脚下。可惜奥斯曼帝国的炮兵曾把它当作靶子,把它的鼻子轰没 说到鼻子,自然容易想到托勒密王朝的最后一位女王克丽奥帕特拉。但不必相信帕斯卡尔关十“如果克丽奥帕特拉的鼻子再高一点或再低一些,整个世界历史将会完全改观”的夸夸其谈,更不要被伊莉莎白·泰勒的《埃及艳后》所迷惑,克丽奥帕特拉决没有传说中那么美。使恺撒和安东尼真正着迷的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她的优雅风度所代表的古老文明——这就是为什么每个时代的名妓总是来自一个衰落中的古老民族的原因,比如埃及的巴比伦名妓,罗马的希腊名妓,晚清的苏扬名妓等等。因为优雅的风度只有经过时间之水的长久冲刷,才会风情万种,仪态万方。
  由于《旧约圣经》中对埃及法老的攻击,全体埃及人成了迫害摩西的罪人,这种不公正的信念,使埃及成了一个不该谈论的话题。文艺复兴以后,希腊恢复了名誉,而埃及依然只有盗墓贼感兴趣。拜伦愿意为希腊捐躯,却不会去阻挡拿破仑的埃及远征军。
  如果把整个地球比做圣诞老人的脸,埃及所在的非洲就是他的鼻子,欧亚两洲是他的一双眼睛,澳洲是他歪斜的嘴,美洲是他侧面的一只耳朵,而两极冰原则是他的苍苍白发和飘飘长髯。埃及正处于人脸中心的印堂位置,正如它曾经是世界的中心。地球老矣,人类老矣,文明老矣,流浪了两千年的犹太民族劫后余生,又重新回到了埃及身边的西奈半岛——一颗祸福难测的“美人痣”?还是一块生死未卜的“老人斑”?——完成了一个神秘而颇有玄机的历史循环。圣诞两干年后的今天,历史将走向一个怎样的未来

                92 印度人

  印度人总是令人迷惑不解——他们矛盾得如此和谐。他们让矛盾双方对立,然而永不寻求统一,而是让矛盾双方——狂欢与苦行、圣洁与罪孽、创造与毁灭——对立而且并存。
  而这一切,源于征服者雅利安人(婆罗门)与被征服者达罗毗茶人(其他种姓)的对立和并存。征服者既不消灭被征服者,又阻上任何一方与对方同化,而几干年来这条种姓隔离的禁令竟得到了如此彻底的执行,实在是令人震惊的奇迹——在其他地方,任何禁令迟早会被另一条禁令所代替,或者一开始就是一纸空文。
  因此,印度几乎没有成文历史,它是最早的文明占国,而至今依然故我,仿佛超然于时间之外。
  任何民族,都不像印度人那样视狂欢为天经地义。在印度,寻求欢乐是第一宗教。湿婆的男根——林伽,被视为擎人之柱。没有一个民族,会像印度人那样公开陈列男女交欢的艺术品;没有一种宗教,会把男女交欢的雕塑奉为神像——欢喜佛。
  任何民族,都不像印度人那样视苦行为最高德行。在印度,寻求痛苦也是第一宗教。肉体的苦行——瑜伽,被视为神的奇迹。没有一个民族,会像印度人那样永远尊敬一个苦行者;没有一个民族领袖,会像甘地那样,把自我折磨——绝食和主动人狱,当做斗争的基本武器。令人惊奇的是,甘地居然胜利了,因为习惯于逻辑思维的英国人被吓坏
  《老子化胡经》曾经杜撰悦,老子骑着青牛西出函谷关,到了印度转世为大雄释迦牟尼。这当然不足凭信。但是老子的“柔弱胜刚强”理论在中国本土没有指导过如此有效的实践,却在两千多年后的印度由圣雄甘地令人信服地做到 然而付地缔造的现代印度,会与古代印度有所不同

               93 吉卜赛人

  人作为动物而非静物,在内心深处有一种无法遏制的冲动——流浪。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犹太人和吉卜赛人是相映成趣的两大奇观,它们都与流浪结下了不解之缘。吉卜赛人无疑是更悲壮的民族,他们是主动的天生的流浪者。对吉卜赛人而言,流浪是与生俱来的唯一的生活方式,他们世世代代地流浪着,没有目的地,没有终点站,仿佛是固置于“走廊意象”的偏执狂,他们拒绝被任何定居文明所同化。可是当他们——茨冈人、吉卜赛人、波希米亚人——欢天喜地地、奇迹般地出现在一个定居的、自认为是文明的种族的土地上时,谁不为自己相形之下的平庸和凡俗、苍白和病态而感到羞愧 每一个人都几乎不由自主地萌动了潜伏在灵魂深处的流浪渴望,这就是“吉卜赛情结”。
  多少个世纪以来,诗人、小说家、音乐家们献给吉卜赛人的颂辞,远远超过了他们献给自己的恋人的热情;市民、农夫、修道土、灯塔守望者对于吉卜赛人的羡慕,也决不亚于他们对于天堂的向往。成为一名传教士、云游僧、朝圣者、海盗、水手、地质学家甚至流浪汉,都变成了定居的人们释放吉卜赛情结的可能途径,而大部分人则是通过郊游和旅行来满足的。鼓舞法显、玄奘、徐霞客和马可波罗、哥伦布、麦哲伦的巨大激情,难道真的来自学者们言之凿凿的那些琐屑理由 众所周知,西班牙是吉卜赛人最多的国家,哥伦布船上那些安达路齐亚水手和加泰隆尼亚舵工的血管中,流动的正是被吉卜赛人激动起来的血液。毫不奇怪,虽然吉卜赛人也随着殖民者的远征渡过了大西洋,来到了南美洲,然而殖民者们定居了下来,而吉卜赛人却丝毫没有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只是换一块大陆流浪罢
  每一个具有旅行经验的人都感受过逼近目的地时的那种欣喜若狂,你的眼前浮现出一切能够设想的奇景,这是人生最值得珍视的幸福。然而幸福转瞬即逝,随着目的地的真正抵达,至福幻象立刻化为乌有。吉卜赛人以他们真正值得骄傲的阅历认定,海市蜃楼不仅仅存在于大海和沙漠里那云蒸霞蔚的颤栗空气之中,也可能由钢铁、大理石或任何看似坚固不朽的材料建成。他们似乎大生就拥有《旧约·传道书》中“阳光底卜无新事”的智慧,对在人间找到乐园已不抱任何幻想,他什”又似乎彻悟了人生的意义就在于迫求的过程,把自己抛掷于由偶然性左右的悲壮的永恒流浪,这样他们在把至福幻象永恒化的同时,也永远拒绝了失望。

                94 犹太人

  犹太人像候鸟一样,他们的流浪具有某种被动性。他们像西结福斯一样,是不情愿的、宿命的流浪者,仿佛是受了诅咒的该隐。上帝对该隐说:“你必无家可归,漂泊一生。”当他们不愿做埃及法老的奴隶时,当他们成为巴比伦的回徒时,当他们最终失去祖国时,当他们一次又一次浪迹天涯时,犹太人更渴望的并非流浪,而是家园。然而摩西为犹太人找到的家园——迦南,并非真是“流奶与蜜”的乐园。或许世间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乐园。这使犹太人成了最具悲剧性的民族,犹如人类总体命运的象征。
  在厌恶出门旅行这一点上,犹太人与中国人极为相似。中国人是世界上最非吉卜赛的民族,中国人的吉卜赛情结在封闭文化中受到了最深最久的压抑。几千年的封建户籍制和保甲制,把中国人禁锢在自己的土地上,并被儒家伦理合理化、理想化,“生于斯,长于斯”的定居生活变成了天经地义的唯一的生活方式。中国本上的流浪艺人从来没有赢得过艳羡的目光,而永远是看客同情的对象。中国人的旅行总是要有赴考、贬滴、戍边、流放、逃难、避祸等万不得已的理由。中国文学中根本找不到正面抒发“吉卜赛情结”的作品。曰“不如归去”,曰“行不得也哥哥”,诗中常闻子规啼,笔下每传鹧鸪声。曰“父母在,不远游”,曰“征夫泪”、“游子悲”,边塞之愁惨风物,固不足与论本地之旖旎风光。《诗经》中最感人的诗句是“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自称最富历史意识的中国人从来没有写过一部史诗(因为史诗必是流浪的),倒有无数悲哀的明妃曲和凄惨的出塞图。唯一描写旅行的《西游记》,却是以旅行为苦的,故有所谓“九九八十一难”。
  同样,定居世界各地的犹太人无法忘怀放逐的噩梦,他什”把这种“内驱力”外化成对物的搬运——无休止的商业贸易。在现代世界,他们也借助十火车和飞机,把自己快速地搬来运去,但他们最终渴望定居下来,于是搬来运去的物,最终变成了物的魔术形式——钱,在他们的腰包里定居下来。最后,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犹太人在人类史上最大的一次放逐和屠杀——希特勒的排犹运动以后,终于又把整个民族搬回了摩西的祖国。

                95 法国人

  当人们说“法国如何如何……”的时候,大部分人没有意识到他说的并非法国,而是巴黎,而且是路易十四以后的巴黎。三百年来,人们已经不再知道。悄撒时代的高卢、丕平时代的法兰克、阿维农教廷时代的法兰西。所谓法国,就意味着路易十四、伏尔泰以后的巴黎——然而巴黎却不仅属于法国。
  没有一个国家的首都比巴黎更大,巴黎比整个法国还要大,巴黎大得超出了法国的国土。在它的两个传统对手——英国和德国,有巴黎;在它最瞧不起的强大盟国美利坚,也有巴黎——自由女神是巴黎人的礼物,有一部美国电影,就叫《德克萨斯的巴黎》。而且美国人死后不去天堂,他们去巴黎。在远东,上海至今还沉浸在半个世纪前曾被称为“东方巴黎”的自豪之中。
  巴黎是一切天才的首都,全世界的天才都希望成为巴黎的荣誉市民。日内瓦人卢梭成了巴黎人,科西嘉人波拿巴成了巴黎人,西班牙人毕加索成了巴黎人,连蹩脚画家希特勒也梦想着成为巴黎人……或许来到巴黎的天才已经太拥挤了,于是土生土长的高更不得不念叨着“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远远地逃离巴黎,做了南太平洋塔希提岛的岛民——也因此,高更成了我最喜欢的法国人和最喜欢的现代画家。我不可能在这里—一提到从拉伯雷、笛卡尔到比才、雷诺阿等所有土生土长的法国天才。
  或许巴黎不仅比法国更大,也比地球更大,因为创造了今天的巴黎的路易十四,被称为太阳王。直到今天,法国虽然算不上一流经济大国,但独一无二的巴黎却依然是这个流行时尚左右一切的世界主宰。英国曾经自称日不落帝国,但大英帝国早已成为明日黄花,而巴黎却是一个真正不落的太阳,照耀在包括大英帝国在内的整个世界的上空。
  巴黎永远代表着时尚,但追随时尚的人从来不像高更那样问一问:时尚从哪里来?时尚是什么?时尚到哪里去?时尚成了现代人的上帝,而上帝是不可追问的。

                96 日本人

  日本人是最聪明的猴子——达尔文以后的人们大概不会因此而不快吧——他们不善于创造,却擅长于模仿和改进一切优秀的东西。日本民族没有产生过一个足以影响世界历史的巨人,但每个历史阶段,它都能通过或主动或被迫的创造性学习,成为在总体上仅次于老师的老二。而在某些局部,它的创造性改进还超越了老师。
  当李世民的唐朝成为世界最强时,它巨细无遗地学习中国——它至今依然是盛唐文明的活化石。当维多利亚的英国成为世界最强时,它最迅速地移植了工业革命的成果——它至今是外表上最绅士化的东方民族。
  日本人有两次不能满足于仅仅充当世界的第二号角色,第一次它向同样移植了欧洲工业革命成果的庞大的俄罗斯挑战,这场战争借了它的第一个老师——中国的土地做战场。侥天之幸,一场蚍蜉撼大树的决斗,居然是蚍蜉赢
  随后腓特烈的德国很快成了世界头号强国,于是日本人又立刻照搬普鲁士的军国主义。然后与希特勒的德国结盟,第二次向新的头号霸主美国挑战。很不幸,这次螳臂挡车的决斗,螳臂折断 但它立刻毫不犹豫地向敌人学习——它现在成了美国的活标本。日本人的问题是,它什么时候会再一次拒绝充当第二号角色?
  值得一提的是,英国也是一个岛国,岛民情结使它与日本人构成了一个极为有趣的文化对衬:日本和英国像欧亚大陆的两只耳朵——总是消息灵通,善于向其他民族学习;这两个岛国都有“岛民情结”——总是渴望突破岛屿的边缘,他们都曾经用传统的战争手段来扩展自身的国上,可惜岛屿的天然边缘,使被征服的土地不可能永久划入自身的版图。于是他们现在变得聪明起来,前英属殖民地现在独立成了英联邦的荣誉成员,而日本人在南美买下了大片土地作为国民的养老地——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过去的战争办不到的事情,现在都可以用金钱办到。

               97 意大利人

  意大利人与中国人极为相似,因为两个民族都有光荣的历史,都做过各民族的教师;都有美丽的山川,是旅游者的天堂。更重要的是两国在近代都没有保卫自己的手段。意大利在1494年法王查理八世入侵以后,中国在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两国都在长期的外国干涉、内战和起义中走上政治积弱和文化衰退,因此形成了相似的民族性格。
  中意两国人民都有极重的家族观念,爱国主义则是对家族的忠诚的政治延伸;而对家族的忠诚,常常使他们把国家利益置之度外,法律观念都极为淡薄,人人都希望他的同胞遵守法纪,但自己却可以例外。这必然使现代化进程如蜗牛爬行。意大利与中国人一样喜欢彬彬有礼、繁文缛节、礼花耀天、吵吵嚷嚷;也喜欢美味佳肴、酬宴宾客、多子多孙、几代同堂。意大利的艺术与中国艺术一样,也是高度装饰性的、精巧的,把形式看得比实质更重要。意大利人也像中国人一样,善于在苦难中哄自己高兴,懂得生活的艺术。
  意大利人像中国人一样善于创造生活中的“艺术真实”。意大利各火车站的大钟都拨快五分钟,免得乘客误车;但不明真情的外国人却往往在时间还够时就泄了气,结果真的误了火车。相反,列车上的钟却拨慢五分钟,使已上车的乘客很高兴提前发车,更对别人误车幸灾乐祸;同时当列车晚点到达时,还误以为是正点。
  更令人失笑的是,当希特勒于1938年到意大利来考查他的盟友的军事实力时,意大利全国参加了表演,把预定要经过的破旧街道用电影布景式的纸板遮蔽起来。希特勒在意大利检阅了无数的师团,他不知道这些师团就是那么几个,只是提前用车运到这里或那里罢 上了当的希特勒因为错误地估计了意大利的实力而输掉了这场战争。意大利人不愧为世界上最大的反面军事天才,他们一举打败了两个大国——本国和德国。

                98 德国人

  德国总是一个令世界难以回避的严酷难题:它要么考问世界,要么拷打世界。当它的思想机器考问人类、拷打上帝时,它是那么伟大;而当它的战争机器考问上帝、拷打人类时,它又是那么疯狂——任何时候,世界都难以回避德国人或精神或肉体的暴虐。
  德国人是律法的民族,欧洲人中的犹太人。因此,任何欧洲国土都不如德国更适合失去祖国的犹太人居住,大多数犹太伟人都是德国犹太人:海涅、马克思、佛洛伊德、爱因斯坦……仅仅举出这几个就够 这至少是导致德国人掀起最狂热的排犹运动的部分原因,因为傲慢自负的德国民族不能接受犹太人成为本国的骄傲这一事实,德国青年不愿接受犹太教授的“教寻”,德国贫民不愿接受犹太富翁的“施舍”。
  公正地说,德国人是受到犹太人恩惠最多的欧洲民族。但任何人都不愿感激一个被自己鄙视的人,民族与民族之间同样如此。因此欧洲反犹民族对犹太人的仇恨程度,差不多上与他们受犹太人恩惠的程度相等。德国人受犹太人的恩惠最多,因此他们就最仇恨犹太人——当你找不出堂皇的理由来仇视你的恩人时,你不过是暗中咬牙而已;而当你能够找到冠冕的理由(比如犹太人是出卖耶稣的犹大的同胞)来打击你的恩人时,你就会以比报复真正的仇人更大的狂热来恩将仇报。因为宽恕仇人可以显示你的“美德”,而打击恩人则表示你不仅不是能被“收买”的小人,还是“人义灭亲”的圣人。犹太仅仅是伟大的犹太民族中的一个败类,而全体纳粹分子却在那场人类史上最不义的战争中,成了忘恩负义的犹大式的败类。尽管德国人对战争的忏悔远比日本人真诚,但历史无法改写,每一个真诚的德国人都永远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
  战争早已过去,柏林墙也已经拆毁,但心中的墙却可能永远无法拆毁。更何况,纳粹主义的幽灵至今还在德国上空盘旋。

                99 美国人

  希腊是人类的第一次童年,美国是人类的第二次童年;或者说,未来的新文化将以美国为它的希腊,因此美国是第二个希腊。美国人与希腊人一样不成熟,但也与希腊人一样充满理想。
  事实上,美国是由形形色色的理想主义者汇集起来的柏拉图式的理想国,美国民族就是由在各个旧传统过于强大的国家里难以立足的理想主义者组成的。每一个理想主义者,当它不能被一种既定的价值体系接纳的时候,他就会被斥为罪犯、疯子或危险分子。
  几乎每一个美国人都是充满理想的童子军。当然,充满理想乃至理想的纯正,并不能为他时不时的胡闹辩护——他常常不知道他在干什么;或者,他自以为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但实际上并不真正了解自己到底在干什么。比如当他投下原子弹的时候,又比如当他登上月球的时候。但更不能因为他的胡闹而嘲笑他的理想,因为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求全责备者是一切理想的死敌,大部分求全责备者,都是虚无主义者。
  因此,首先必须把每一个美国人尤其是美国新移民的个人梦想(它往往并不高尚)与整个美国民族所向往的未来人类新理想(总结它的全部意义还为时尚早)区别开来。其次,必须把全体美国人的集体意志与个别美国政治家的个人意志区别开来。个别的美国人也许非常平庸,个别的美国政客也许相当卑鄙,但美国的真正奇迹,就是超越了人类个体的人性弱点和所带来的弊病——在既不反对个人的自由主义、也不走向集体的无政府主义的同时,充分展现民族全体的最高智慧。这也许是美国人比希腊人伟大的地方。
  所有的精英主义者都不会喜欢美国,因为美国不是一块会产生伟人的土地。它是一块平民的乐土,一块不需要英雄的新大陆。

               100 罗马人

  罗马既是一座城市,同时也是一个横跨欧亚非(当时已知的三大洲)的大帝国——前有古罗马帝国,后有神圣罗马帝国。维持帝国统治的最人难题,就是在古代交通和通讯技术落后的情况下如何把命令和信息上通下达。为此罗马人修建了近代以前世界上最完善的公共大道。吉本在《罗马帝国衰亡史》一书中写道:“大道从罗马的运动场出发,穿过意大利,遍布各行省,然后一直通到帝国边疆的尽头。”而且“连接各行省的道路全成一直线,不论是天然障碍还是私人产业都直穿而过。”也就是说,大道面前人人平等。罗马对所有为帝国作出贡献的外省人授予“罗马公民权”,所有的罗马公民都一律平等。
  “条条大路通罗马”,早已成为“殊途同归”的同义语,人们早已习惯于把这一地理性的谚语引伸为精神性的隐喻,以为所有的理想、所有的发展都将达到一个共同的最终目标,可惜它至今只是一个无法证实但容易证伪、过分盲目并稍嫌乐观的信念,因为人类至今还不知道精神上的“罗马”在哪里。
  其实,根本就不存在既定的“罗马”,文明走到哪里,哪里就是“罗马”。但是首先,“罗马”必须是每个人的“罗马”,而决不是个别人的“罗马”。每个人都是不可剥夺的“罗马”公民。这就意味着,检验文明是在前进还是倒退,就看文明正趋向于使更多还是更少的人享有“罗马公民权”,就看全体公民在事实上是否真正平等。其次,“罗马”是在行走的过程中存在的,任何命令人类停止在某处,并宣称“罗马就在这里”的人,都是反“罗马”的僭主。
  “罗马”是一座永远不会竣工的通天塔。“罗马”存在于建造的无尽过程中,一旦停上建设,“罗马”就会立刻消失。人类曾经建设过无数座罗马城和无数座通天塔。所有的通天塔在其初建时都曾自称“神圣的罗马”,都曾自封“上帝之城”或“不朽之城”,但所有的通天塔迟早会像比萨斜塔一样发生倾斜,所有的通天塔最终都会像雷峰塔一样轰然倒掉,就像罗马帝国无可挽回地衰亡一样。
  人类的进步就在于有勇气走出“神圣”的光圈,重建新的“罗马”。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从“有力者有理”向“有理者有力”的缓慢进步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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