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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于富贵头脑一热,就把杨光背起来了。把一百多斤的大活人背在身上,他才感到了沉重,他已经好多年没干过这种笨活了。 如果于富贵这时候背的是女人呢,可能会轻些。男人背女人,背上就不仅仅是物质,而且还有性感。物质使人沉重,性感就使人轻松了。男人背男人,就不同了,背上完全是物质,是一堆肉,只剩下负担,就觉得非常的沉重。 于富贵背着杨光,又没有灯,往外走时拐来拐去还得找路,好不容易才走出了建筑工地。刚开始还没感到有什么不妥,等到他背着杨光来到金水大道边上,往路灯下这么一站,才觉得自己荒唐了。他自己在心里先笑了。这算什么呀?警察背小偷。太阳真是从西边出来了。我于富贵这是怎么了?如果电视台的记者正好碰上,把这一幕录下来放给大家看,他觉得那才逗哩。 但是,有一点是真切的,那就是他背着小偷的时候,心情是非常愉快的。他也觉得奇怪,和家里人在一起没有这么愉快过,和领导和同事们在一起没有这么愉快过,和小偷在一起还把人家背在身上,心情怎么会这么愉快呢? 他自己也无法理解,怎么会产生这种又荒唐又真实的美妙感觉。 他没有往深处想,他不明白他一直沦陷在自卑的生活意识里。和家里人在一块儿,他总觉得惭愧。身为男人,他没有本事多挣些钱,让家里人的生活好一点。由于太忙,连家务活也没时间多做。长时期以来,他一直觉得对不起家里人。和领导和同事们在一起呢,又总觉得人家看不起他。自己什么都不如别人,说话办事就处处小心,总害怕犯错误和得罪别人。由于他做人一直做得很小心,当然也就很累。而这天晚上就不同了,他是和小偷在一起,自卑感就没有了,反而还有些居高临下,对他来说,这种感觉并不常有。杨光多年迷失在黑道上,是自己搭救了他,亲手把一个大活人从黑道上背了回来,让他重新做人,这等于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改变别人的命运,就等于占有了别人的精神。占有别人的精神,实在是一个男人最大的精神享受了。就是这种精神享受,让于富贵产生了美妙的感觉。 精神享受,永远是人生最美妙的感觉。 现在我们再看着于富贵背着小偷,在夜晚的路灯下,心情愉快地站在金水大道边上,伸手去拦面的,就理解他这种非常行为的心理动机了。 郑州的黄面的很多,蝗虫一样爬满了各条大街小巷,白天黑夜什么时候都有,拦一辆面的是很容易的事儿。于富贵几乎是刚站到那儿没有两分钟,一辆面的就开过来了。司机发现他背着人,还主动下来为他们打开车门,帮着于富贵把小偷弄到座位上。 这就是城市文明。 城市文明的钥匙就是金钱,金钱就是通行证,只要你给钱,就有人给你服务。 “上哪儿?”面的司机问。 于富贵说:“上医院。” “上哪个医院?” “让我想想,这样吧,上省体工大队医院。” “健康路那个?” “对,是健康路。” 车开起来,游在河流一样的灯光里,使人想到城市的夜晚像梦境。 刚才,于富贵及时地想起来了一个王大夫。王大夫是省里治疗跌打摔伤的名医,和他于富贵一样也是郑州市的政协委员。他们曾经在一块儿开会吃饭,有一点交情。他记得王大夫在省体工大队专门给运动员看外科,他就让司机把他们往那儿送。他想,送到王大夫那儿不但可以得到很好的治疗,而且也可以少花些冤枉钱。现在医院里也不再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了,你给钱他才给你救死扶伤,并且宰人宰得厉害,所以该躲还得躲。 如果我们留意于富贵这时刻的思维线索,就会发现,他刚才背小偷时还觉得荒唐,现在他已经把小偷当成朋友了,不仅背他上医院,而且还想着为他省钱呢。 还好,王大夫正巧上夜班,找王大夫没有困难。 “他怎么了?”王大夫问。 “摔伤了。”于富贵开始替小偷掩饰。 “老于,病人是你的……” “朋友,朋友。” 这是他今天晚上的第二个非常行为,把小偷做为朋友。 朋友,这可能是一个警察送给小偷最好的礼物了。 于是,等到把杨光安排在医院里,他一个人走出医院准备回家时,站在大街上先呆住了。这时候他才认真回想起来,我今天晚上都干了些什么呀?一回到现实生活当中,他才感到自己实在是太荒唐了。 这时候已经夜深了。从医院到他家虽然不算太远,打“面的”也要花六块钱。随随便便就花六块钱,他可不舍得。他点着烟,一边抽着一边溜达着回家去。他边走边想,今天晚上这事儿该怎么对人讲呢? 这时候他才发现,好像怎么讲都不合适,而且怎么讲也说不明白。你总不能说你去单刀赴会和小偷明挑吧?这算什么呀,算警察和小偷决斗?事先怎么不向组织上汇报?又不能讲人家只偷了你一个工作证,你就逼人家跳楼自杀吧?更不能讲你一个警察不但没铐小偷,还把小偷背着去看病,这不就和黑社会扯不清楚了吗?这一下可麻烦了,不但没有人相信你,还认为你和黑社会钻一个裤裆丧失了立场。那就算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唉,多少年来的经验使他深切感到,什么事情只要一本正经地摆到桌面上,一扯到领导那里,就麻烦了。 能不能不讲? 也许别人可以不讲,他于富贵不能不讲。多少年来养成的习惯,没入党的时候,办什么案做什么事都还向领导如实汇报呢,更何况他现在已经是党员干部了呢? 那么向谁汇报?当然给李大队长。虽然他也是刑警大队的副大队长,毕竟是副的,李大队长是正职,正副之间虽然一字之差却差之千里,他就得向李大队长汇报工作。有时候他甚至觉得办公室的白主任也和他的领导差不多。凡事不向李大队长和白主任说说,就觉得对组织上隐瞒了什么一样。但是,今天晚上这事儿,可怎么汇报呀? 想着走着,就走得快。已经走近厂区的小胡同了,于富贵忽然看见胡同口处黑乎乎一团,黑暗里好像蹲着一个人。 “谁?” 果然,一个人从黑暗里慢慢地站起来。 “我。” 一搭腔,才知道是王海。 “你怎么在这儿?” “废话!等你嘛。” 好兄弟。于富贵心里一热。 “等啥哩,没事儿。” “怎么,结了?” “结了。” “那走吧,回电话去。” “给谁回?” “李头嘛。”王海连忙说,“对不起老于,我呼你,不见你回,我怕出意外,就给咱李头汇报了。现在李头还在等电话呢。” 这下可糟了,不说也不行了。于富贵连忙问:“你没给我家里人说吧?” “没有。” “还好。那,那走吧。” 这也是多少年养成的习惯了,由于职业的关系,警察成天和坏人打交道,经常处在危险之中。每每执行任务回来,都要及时互通情况,互相报个平安。 “也好,先报个平安混过去,详细情况以后再说。”于富贵说,“王海你记着,这个事儿,无论如何不能张扬出去。” 王海笑了,“什么事儿呀?你还没有给我说哩,我怎么张扬?看你这样子,是不是出事儿了?” 于富贵也笑了,“你看,我自己先糊涂了。出事儿倒是没出多大的事儿,只是今天我办这事儿,咋想都没法儿对别人说。” 王海说:“你这话一丈深一丈浅的,到底是怎么了?” 于富贵说:“走吧,先回电话,回了电话我给你细说。” 已经深夜了,两个人还得去找公用电话。于富贵想,有个手机就好了。他任副大队长后,办公室白主任曾经给他配过手机,那时候他说什么也不肯要。总觉得自己不是个正经领导,工作作风朴实些好,别再搞得脱离了群众,就里外不是人了。后来局头们为这事还在大会上表扬了他,弄得他想要也没法伸手了。每每想起来,就觉得后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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