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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明史》



“一代贤奸托布衣”

  《明史》是清代官修的一部反映我国明朝(1368—1644年)历史情况的纪传体通史。全书336卷,其中目录4卷、本纪24卷、志75卷、表13卷、列传220卷,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但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却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修成之后,得到后代史家的好评,认为它超越了宋、辽、金、元诸史。清史学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1644年3月,农民军攻克北京,明崇祯皇帝,在煤山上吊而死,明朝灭亡。次年5月,即顺治二年五月(1645年),清朝政府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奏请下,即下令设立总裁官、副总裁官,开始纂修《明史》。但是因为当时南方各地的抗清斗争如火如荼地开展,而清朝政府反动强暴的“剃发令”又引起了江南老百姓的坚决反抗和抵制。在这种战火纷飞、政局动荡的情况下,当然是无暇顾及修史的。
  朝廷的意图也主要是想借此宣布明朝已经不复存在,以及笼络明朝遗老及降清明臣。加上当时明朝的大量档案、邸报等材料也没来得及整理,史料非常缺乏,因此纂修工作并未实际展开。直至康熙十七年(1678年),随着三藩之乱的基本平定,政治局面完全稳定,经济、文化各方面得到恢复和发展,人力、物力得到充实,明朝史料也大量发掘整理,修《明史》的条件已经成熟了,才正式开始《明史》的纂修工作。这一年,康熙试博学鸿儒143人于体仁阁,取上等20人,二等30人,命他们组成班子,纂修《明史》。但康熙也带有强烈的笼络汉族知识分子的政治目的,对修《明史》并不特别热心,因而纂修工作也就时紧时松,用了将近50年的时间。直至康熙去世、雍正继位之后才完成四部《明史》稿本,一种是313卷本,一种是416卷本。这是所谓万氏《明史稿》,即由民间史学家万斯同审定的两种明史稿本;另外两种是王鸿绪分别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进呈的205卷本(列传部分)及雍正元年(1723年)进呈的310卷本,但王鸿绪这两种稿本完全是在万氏稿本的基础上删削而成的。
  经过近50年的努力(1878—1723年),《明史》纂修的主要工作可以说已经基本完成了,雍正元年(1723年),清廷重开史局,以隆科多、王顼龄为监修,张廷玉为总裁,在王氏《明史稿》(310卷本)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增损、考订、修改,于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二月,由大学士张廷玉进呈,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刊行,《明史》终于完成了。如果从顺治二年(1645年)始修算起,直至乾隆四年正式刊行,《明史》的纂修至刊行经历了近一个世纪。
  《明史》经三次纂修,延时近百年,经手之人众多。第一次纂修时诏谕中提到的总裁官有冯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第二次纂修时,监修都总裁官有徐元文及李霨、王熙、熊赐履、张玉书,总裁官有叶方霭、张玉书及徐乾学、汤斌、陈廷敬、王鸿绪,另有编修、检讨50余人。此外还包括一些未入史馆或不署衔的人,如“布衣”万斯同等;第三次再修《明史》时也有总裁张廷玉、朱轼、徐元梦以及纂修官23人,最后由张廷玉进呈于皇帝。可见,《明史》经过三代学者精心撰写、勤奋钩考,历时近百年始告完成,因而它成为二十四史中的佳作之一也就不奇怪了。而《明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功,其功最伟,用力最多的当数清初著名史学家万斯同。
  万斯同,字季野,浙江鄞县人,幼年即阅读古书及家藏明朝史料文献;后与兄万斯大一起从著名学者黄宗羲学习,尽窥其史学蕴奥及治世致用的学问精神。康熙八年(1669年),他在越城(绍兴)姜定庵家,精读姜所藏明十五朝实录,并参以其他野史、笔记等,从此熟识明代史实,为以后写明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康熙十八年(1679年),应都总裁官、大学士徐元文之请来到北京,居其家中。当时修史之人,都可拿七品俸禄,称翰林院纂修官,但万斯同因祖宗四代效忠明朝,又受其父万泰、其师黄宗羲忠于故国思想的影响,不愿做清朝官,所以他不署衔,不拿俸禄,只作为徐氏门客,以“布衣”身分参加史局。与一般的总裁、编修不一样,万斯同是作为总审稿人参与纂修的,对明史稿的最后定稿起了关键作用,据后来全祖望在《万贞文先生传》中说:万入史局后,“诸纂修官以稿至,皆送先生复审。先生问毕,谓侍者曰:取某书某卷某页有某事当补入,取某书某卷某页某事当参校。侍者如言而至,无爽者。《明史稿》五百卷,皆先生手定。”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四月初八,万在京师王鸿绪家中去世,为《明史》可谓耗尽了毕生的精力。黄宗羲《送万季野北上诗》所说:“四方身价归明水,一代贤奸托布衣。”(《南雷诗历》)即反映出万斯同在《明史》修撰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明史》之成功当然也与所据史料十分丰富有关。明朝自朱元璋开国至崇祯灭亡共历16帝,历276年。在这期间,产生了许多官私史书、笔记、文集,积累了大量的公文、档案。
  这些在清初基本上都保存下来了。加上修《明史》时还征得了不少的私人文集、遗事等,因而《明史》修撰所据材料是十分丰富的。尤其明朝十三朝实录完整地保存下来更是史事之渊薮。万斯同便是通过熟读明朝实录而熟悉明代史实的,其余官修政书、方志,如《大明会典》、《大明一统志》、《万历会计录》以及大量奏疏、文集、笔记和私人所撰明史,如郑晓《吾学编》、李贽《续藏书》、陈建《皇明从信录》、谈迁《国榷》、王世贞《弇州山人史料》等都成了《明史》的重要参考材料。既有如此丰富的史料,《明史》的史料价值当然是比较高了。
  但是《明史》是否就那么完美无缺了呢?回答当然是否定的。综观《明史》,其缺点也是很明显的,除了任何史书都难免的史实错误,前后矛盾之外,最主要缺点就是隐瞒事实之真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清在建国之前曾臣服于明的事实;二是清入关之后南明诸朝廷存在的事实。清是建州女真人建立的,建国之前,曾经长期臣服于明,其首领经常朝见皇帝,上纳贡品,朝廷也常授予或允其袭替官职。这些事实,《明史》都一概讳见,以致明朝督抚辽东的文武诸臣,即使《明史》中有传,其在辽之事迹亦隐晦不明。明灭亡后,在南方各地先后有弘光、隆武、绍武、永历朝以及鲁王监国等南明政权,时间达20多年,《明史》亦隐讳未书。此外对于规模宏大的李自成、张献忠等人的起义斗争,也无专门的列传予以记载,而只零见于明朝有关官员的列传中。这些都是我们阅读《明史》必须注意的。
  这些隐讳,如果再结合清初因私修明史屡兴大狱的事实,表明了封建的桎梏已经在严重地束缚着中国的发展,封建官修正史已经走到了它的穷途末路。《明史》的“完善”不过是它的回光返照而已,何况这一“返照”还有赖于一位“布衣”史学家呢!
  《明史》刊行后,清乾隆、同治、光绪诸朝及民国时皆有刻本,现在通行的是中华书局于1974年出版的标点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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