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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可馨来到曼姝莎丽精品商厦时,正是客流量最汹涌澎湃的时候,因为是周末,大概也因为两位数字的通货膨胀率教会了所有的人及时行乐,商厦内两条滚动电梯上密密麻麻站满了人。
  前厅是化妆品专柜,布置得金碧辉煌,不同名牌的厂商分别为他们的推销小姐定做了醒目的制服,配上她们严谨的化妆,几乎人人具备明星风范。连中年妇女都歪着头听她们大谈美容常识。穿过前厅,可馨无心观察大堂内时装销售的繁荣,她只是不断地碰撞各色的胳膊和肩膀,绕过童装世界,向左边的楼梯口走去。
  她要到三楼夹层的经理室找莫爱宛。
  楼梯处一下子冷清了很多,并且相对装潢一新的商厦内部,这里显然只花了很少的钱,露出了老房子年久失修的窘迫。
  可馨的母亲和爱宛的母亲曾经像亲姐妹一样地要好,可是爱宛的母亲是个“药罐子”,一生大部分的时间是在医院度过的,即便是泡在中药里,她也在爱宛九岁的时候撒手人寰。一年之后,爱宛的父亲准备再婚,可馨的母亲便把爱宛接至家中对着她独自垂泪。
  晚娘还是把爱宛接走了,她是一个看上去精明能干的女人,五官显得过分灵活,总能照顾到四面八方。她给爱宛做了新衣服、买了新书包,还很喧哗地带她到公园去玩,一时令可馨羡慕不已。爱宛过去一放学就到医院去看母亲。在病房里做作业,换了一个这样健康新潮的后妈,也就很快在惊喜中接受她了。
  可惜没有多长时间,也就是在人们对后妈赞扬并失去警惕之后,一天晚上,爱宛来到可馨家,只对可馨的母亲说了一句话:“我再不回去了。”问她什么原因,她又不肯说。晚上可馨和爱宛睡一张床,可馨见到她腿上尽是鸡毛掸子抽打的旧印新伤,青一块紫一块,便偷偷告诉母亲,母亲气得拿起电话就向爱宛的父亲兴师问罪。爱宛的父亲说,家里两次丢钱,而且数目都不是很小,她后妈对她这样好,她这样做简直太让她父亲失望了。
  爱宛当然没有偷钱,因为晚娘再也没有到可馨家来过,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既赶走了爱宛又保住了贤慧。
  爱宛离家的时候只带了一张母亲的遗照。她后来变成了一个从不相信温情的人,便起源于她痛恨自己因为一件廉价的新衣而轻易地背叛了母亲,这件事之后,她的眼泪明显地少了。
  爱宛在可馨家长大,十八岁那年,她没有考上大学,便在东方红商场鞋帽柜当了一名售货员。那时的国营商场还有集体宿舍,爱宛就搬走了,不过她常常会回去探望可馨的母亲。
  可馨顺利地考上了大学。
  想当初,爱宛最大的能耐也就是能够一眼看出顾客穿多少码的鞋,加上百拿不厌百问不烦,当了模范什么的,可馨却已经留着披肩的秀发,戴着校徽,去湖畔诗社参加朗诵会了。暑假期间,同学相约去名山大川旅游,所到之处总能看到人们羡慕的神色。大学毕业以后,可馨分配在出版局工作,环境也是一流的。
  曾几何时,可馨就是去东方红商场鞋帽柜看一看爱宛,遵母命给她带去一瓶辣椒肉酱什么的,也会令爱宛兴奋莫名,因为在柜台姐妹眼中,她竟有这么体面的密友。
  然而这几年,社会突然开始急剧地震荡,金钱成为唯一的主宰,支配着变幻无常的生活。机关再不是年轻人想往的地方了,谁在清水衙门上班就是没本事的代名词。而爱宛,先是承包了供销社水平的东方红商场,狠赚一笔之后,找到投资方,又率先走精品路线,在第一时间从观念上全面废弃旧商场,以曼妹莎丽的崭新面目,迎接物质欲畸形高涨的各界人士。
  莫爱宛显然是难得的经商人才,她很快成为一颗商界瞩目的新星。她的照片被放大登在报纸上,同时还要回答一切影视明星必须回答的问题,比如喜欢什么颜色?人生的座右铭?爱好?穿什么牌子的衣服?最爱和最恨等等,可馨记得信奉的格言那一条里写着:给我多大的舞台,我就做多么精彩的表演。
  晚娘一定后悔,她当初急不可待地怒沉的,果然是一只百宝箱。
  可馨来到经理室时,爱宛正在打电话,她打手势叫可馨在对面坐下来,继续对着话筒说:“……没问题,不就是几百箱快过期的啤酒吗,还好不是敌敌畏,我会用我的关系给你批下去,不过等到了夏天,你可不要让我们曼妹的货车也在啤酒厂门外排长龙啊…”
  爱宛的办公室相当简洁,一点也不豪华。加之是夹层,仿佛伸手就能摸到天花板似的。这很符合她的经商作风,一寸地方都不肯浪费。比如商厦前厅和大堂的衔接处是狭长的一条,本派不上用场,她设置了顾客服务部以及收费的礼品包扎。她常说自己当初缺乏远见,没有把夹层与三楼打通,变成钟表和珠宝专柜。可馨说那你总得有办公的地方吧,她说仓库附近有闲置的房间。可馨追问,赚钱很上瘾吧。爱宛道,过瘾,空手套白狼最难,到了钱生钱的阶段就简单多了。
  可馨看着爱宛打电话,想到一句广告词:收放自如的动感。觉得用在爱宛身上很贴切,一个成功人士若曾跟你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你就会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天才而只有“人造卫星”。
  物欲横流的时代造就了爱宛。
  爱宛挂上话筒正要与可馨说话,一位中年男人推门进来忧心忡忡:“莫老板,这几天进全棉纺织品太多了,肯定会造成库存……”
  爱宛打断他的话说:“我就是要库存,纺织品要全面升价,有多少你给我收多少。”
  女秘书进来说:“记者已经等了两个小时了……”
  爱宛道:“他其实是来拉广告的,三千以内你就跟他定吧,狮子开大口,免谈。”说完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两个人赶紧退下了。可馨这才嘟起嘴说:“我今晚要在你那里过夜。”
  爱宛惊喜道:“你离家出走了?”
  可馨道:“你好像很高兴似的。”
  爱宛笑道:“我就是很高兴,你太顺了,普天下受苦受难的妇女大众心理怎么平衡?”
  可馨困惑道:“我有那么幸福吗?”
  爱宛道:“你还不幸福?都说你和沈伟是梁祝转世,你们闹别扭还不是甜蜜的小插曲?”
  “我现在不想提到他。”可馨把眼皮子耷拉下去。
  爱宛仍旧轻松道:“那好吧,我先请你吃西餐,然后去我那儿,我新装了桑那设备,咱们好好舒服舒眼,可惜没有‘马杀鸡’(异性按摩)。”
  可馨道:“肖拜伦给你按摩不就得了。”
  爱宛道,“他?一年有十个月在外面浪迹天涯,不过听说有才华的人都这样。”
  “他有什么才华?”可馨不屑道,“诗一首也发表不出去,歌词酸得倒牙,其它症状倒是跟顾城蛮像的。”
  爱宛宽容道:“你们这是文人相轻。”
  可馨道:“我跟他可不一样,我又没有精神病。”
  爱宛喜欢肖拜伦几乎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比爱宛小四岁,是爱宛的同居伙伴,曾一度被可馨强烈反对,可是没有用。
  肖拜伦长发披肩,总是一副困顿的样子,苍白清瘦,又常常闹头痛,一把一把地吃阿斯匹林,所以身上有一股淡谈的阿斯匹林味。开始可馨对肖拜伦的印象挺好的,以为他果真仙风道骨,结果有一天,肖拜伦去出版局找可馨,叫她到下属出版社走后门出本诗集。
  可馨愣了好一阵才说:“行是行,可是你得还俗,不要做这副样子骗莫爱宛。”
  肖拜伦道:“可能是我一事无成,所以会喜欢爱宛强悍的那一面。”
  可馨讥讽道:“强悍的女人多了,你都喜欢吗?”
  “你无非要说我喜欢她的钱。”拜伦敏感道。
  “喜欢钱也没什么错,干吗你背后喜欢钱,当着她的面又不食人间烟火?”
  拜伦不悦道:“我不过看你是爱宛的妹妹,求你帮个忙,我总得让别人知道我的才华才行。”
  可馨道:“耐不得高处不胜寒的寂寞,还当什么诗人?”
  拜伦道:“你不如说不自杀还当什么诗人,是啊,现在诗写得精彩不如死得精彩。”
  可馨见拜伦的脸色铁青,知道他真恼了,便说:“帮人出书的事我干过,不过没有不要钱的午餐,买书号加上印刷、纸张所有的费用优惠价八千。”
  肖拜伦想了想说:“算了吧,我没那么多钱。”
  可馨脱口飘出一句话:“爱宛有。”
  拜伦火道:“朱可馨,别见人就开生活讲座,别人怎么活关你什么事?”说完掉头而去,任微风撩起他的长发。
  这件事可馨并没有向爱宛提及,然而不久,爱宛对可馨说,拜伦突然变了一个人,原先从不跟她提钱,现在却要很多很多的钱,还凶巴巴地要,去西藏、去甘肃,行头也换了,名牌改成短打……不过在爱宛眼里,拜伦更酷了。可馨真不忍心扫她的兴,只不明白爱宛怎么就在拜伦身上得出天才的定义?他的那些诗,可馨都读不懂,爱宛还能明白吗?
  她又奇怪,肖拜伦跟爱宛要了钱为什么不出诗集却去走西口,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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