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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在遗嘱中作最后修改的事例

  1.沙皇伊凡(死于1584年) 俄国皇帝
  1572年他立下第一个遗嘱,决定把帝国的大部分疆域留给他最喜欢的儿子伊凡。1560年妻子的去世使他神经几乎失常。他常常莫名片妙地大发雷霆,令人感到害怕。他不仅使俄国人民生活在极度的恐惧中,而且于1580年在一阵暴怒中竟然杀死了他的王位继承人。在他死去的几个星期前,他又制订了一个新的遗嘱,指定他的第二个儿子费德里亚斯为王位继承人,此外他还出人意料地在遗嘱中敦促继承人用仁政治国,并考虑减免老百姓的税收。

  2.本杰明·富兰克林(死于1790年) 美国科学家和政治家
  富兰克林在他去世的9个月前对自己在1788年制定的遗嘱提出了补充说明。该补充说明的字数几乎同遗嘱本身一样多。他提出为波士顿的费城建立一个慈善信托基金,他本人捐助9000美元,用来向已婚的年轻手工艺者提供年息为5%的贷款。他指出,100年以后这笔资金所产生的利益将用于公共设施建设。他还说,200年后他个人的影响应予以消除,届时该信托基金将最终达到1800万。可不幸的是十九世纪接连出现债务拖欠的事例,财政情况又发生变化,使得这项宏大的计划无法实现。到1979年,波士顿只拥有320万元,这笔钱现在被用于向医科大学生提供年息2%的贷款,费城拥有773元,用于抵押贷款的投资。对这笔资金的最后处理将要等到1991年。

  3.保罗·思维尔(死于1818年) 美国爱国者
  在他1816年的遗嘱中他提出死后分给他5个孩子每人4000元,但在他去世的两个月前他又作了补充说明,决定把这笔钱留给孙子孙女,但又说明他的儿子们可以在有生之年享用这笔遗产的利息。他留给每个第三代每人500元,但有一个孙子例外,因为他把自己的名字弗兰克改为弗兰西斯。里维尔说:“我的财产中只能给他1元钱。”

  4.P·T·巴纳姆    (死于1891年) 剧团管理人
  在他1882年写的遗嘱中他留给女儿海伦每年1500元的生活费,还把属于她已故母亲的全部物品给她。可是后来当海伦抛弃自己的丈夫,同芝加哥的一个医生同居时,巴纳姆觉得这给家庭带来了极大耻辱,便在遗嘱中将她一笔勾销。1889年他对遗嘱又作了部分修改,提出留给海伦一块在科罗拉多州"很有价值"的地产。其实巴纳姆心里清楚,这块土地毫无价值。但出乎意料的是后来经勘测发现这块平平的土地底下埋藏着丰富的矿藏。因此结果海伦拥有的财富超过了其他继承人所得的财产的总和。

  5.列夫·托尔斯泰(死于1910年) 俄国作家
  托尔斯泰圣徒般的思想给他的家庭带来了巨大困难。正如他一贯反对继承遗产这类做法一样,他为自己拥有如此巨大的财产常常感到深深的内疚。他打算把全部财产送交社会,但他这种想法使家庭发生了严重的分裂。因此,在他生命的最后一段日子里,极力想为自己争得一份遗产的妻子和儿子们不断同他争吵和纠缠。虽然他讨厌立遗嘱这类做法,但为了堵塞可能产生的任何漏洞,托尔斯泰曾先后写过好几份遗嘱,其中最后一份是在他死前4个月时签署的。当时为了避开家人的偷看,托尔斯泰甚至跑到森林里,在一个树桩上签署了这个文件。最后他的地产和文学稿酬通过他家庭中唯一的支持者——女儿莎莎,归还给"人民"。

  6.J.P.莫根  (死于1913年) 美国金融家
  1913年1月莫根在一次外出长途旅行前,签署了一份遗嘱,规定将一笔25万元的财产留给他的一个"朋友"玛丽·麦基尔文。两天后,莫根又改变了想法,他对遗嘱作了一条修改。这次规定每年给玛丽25000元,而不是一次25万。他为何要作此修改?是不是这两天玛丽已知道自己将可得到大笔财产,因而突然变坏了?知道内情的人都未提及此事,3个月后莫根在罗马逝世。

  7.斯科特·菲茨杰拉德(死于1940年) 美国作家
  1937年菲茨杰拉德制定了一份遗嘱,当时他正满怀信心地准备在好莱坞一炮打红。在遗嘱中他规定的第一件事就是"葬礼的规格应同我一生的地位相符"。但后来他写的电影剧本并不成功,他只得重操旧业,动手完成他尚未完成的最后一部小说《最后的一个巨头》。就在他去世前不久,他对遗嘱作了修改。这些用铅笔写的修改词句是:“葬礼要最最简朴……取消一切不必要的排场和开支。"结果葬礼的实际开支是613.25元,还节余93元。

  8.比利·罗斯(死于1966年) 剧团经理
  来访者都注意到这名曾获巨大成功的演出经纪人,在死去的3天前,还在牙买加医院的病床上修改遗嘱。就在这段时间里,伊琳娜·霍尔姆——他3个前其中的一个,曾给他送来价值40元的石蟹。这是他最爱吃的菜肴。后来伊琳娜意外地发现在罗斯遗嘱的最后修改中,给她留下了1万元。罗斯还留给他几个朋友的孩子每人一小笔遗产,但这几个朋友本人却没得到分文。罗斯将他3000万元财产中的绝大部分用于建立一个专门从事慈善事业的比利·罗斯基金,他的两个妹妹为此大为伤心。

  9.贾尼斯·乔普琳(死于1970年) 美国歌唱家
  有人说贾尼斯·乔普琳是死于过量吸食海洛因。从她临终前两天对遗嘱所作的修改,便可看出这种说法并非毫无根据。她要求用2500元钱开一个晚会招待她的朋友,"为了使他们在我死后还能享受一下麻醉的刺激"。此外她开列了邀请的来客名单。她死后,飞机将她的骨灰撒在了加州的玛林县。几天后,就在她生前经常演出的兰斯谢尔酒吧,朋友们举行了这次通宵达旦的"告别晚会"。

  10.爱德华·朗(死于1972年) 美国参议员
  这位前密苏里州参议员在他去世前3天修改了遗嘱。他决定将自己价值约77万元的遗产中的大部分留给他5岁的外孙女。而一直要求离婚的妻子及他的女儿则每人只得到10元钱,外加一小块地产。朗指定海伦·邓洛普为他的遗嘱执行人,根据朗的遗嘱,这位跟随他26年的女秘书也将终生享有每年7500元的生活津贴。朗死后,他的遗孀指控邓洛普破坏了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而邓洛普则反控朗的死是有人投毒所致。经过尸检,并未发现有任何事实能证明邓的指控。最后于1974年他们私下解决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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