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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

  顾骏决定重新关注张焰强奸杀人一案,完全是由于一篇推理小说的缘故。尽管这案子在他心头萦绕了二十年,顾骏情不自禁地就会想起早已伏法的张焰,但是他并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真的重新走迸这个早就陈旧的案子中去。十三年前,他从一个基层派出所调到市局七处当处长,作为一名出色的警探,顾骏屡屡感到自己在处里无所作为。和坐办公室相比,顾骏更愿意在基层工作。局里面的领导对顾骏的工作评价很高,同事也对他十分信任,他们称他为资料库,因为他所领导的部门,在协同破获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时,总是给予最好的配合。顾骏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在电脑还没有在局里被广泛运用之前,顾骏就是一部活电脑。他总是出其不意地记住许多别人完全可能忽视的小细节,这些细节对于破案常常能起到意想不到的关键作用。
  当第一次有人喊顾骏为顾老的时候,顾骏并没有在意。称谁谁谁为某老,向来是一种中国特色的尊称。很长一段时期内,局里盛传顾骏将要被提拔为副局长,说得有鼻子有眼,好像任命通知马上就要宣布一样。上级领导也不止一次和顾骏谈过话,不止一次给予暗示,连顾骏自己也以为提拔已成定局,但是这任命一拖再拖,一直拖到他快退休才正式下文件。这是一个有关提退的文件,也就是说,让顾骏退休,享受副局级待遇。
  这样的提退照例是要和本人慎重地谈一次话。有不少人给顾骏出主意,让他抓住这最后的机会,很好地解决一下个人问题,譬如房子,譬如即将毕业的儿子的工作分配。提退是对一个干部一辈子工作的总结,在这时候提一些适当的要求,上级领导通常都会满足。顾骏是一位卓有成效的老公安战士,无论是当年在基层,还是后来在局里当处长,他的工作都是有口皆碑。在一本《建国三十五年我市刑侦案例选》上面,其中有四起大案是顾骏参与侦破的,在侦破这些大案中,顾骏起着绝对主要的作用。
  然而当上级部门派人和顾骏谈话的时候,顾骏没有对组织上提出任何对个人生活有所照顾的请求。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他重操旧业,对一起早已定案的旧案子重新进行考察。他的这一要求的提出,让前来谈话的同志感到为难,因为这一要求也可以理解为是顾骏不愿退休。
  “顾老,你应该这样想,作为一个享受局级待遇的干部,你怎么再到基层去对你所说的那个旧案子进行考察呢?”谈话是在顾骏的办公室进行的,负责前来谈话的同志是人事处长,他不知道怎样才能劝顾骏打消念头,“这事情可能比较复杂,对于退休这件事,上面的精神是非常明确的,这就是在年龄上一刀切,换句话说,也就是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到退的时候,就一定要退。”
  顾骏想对方一定是误会了他的意思。他觉得既然是让他提要求,就完全有权利这么提。顾骏并不恋处长的位置,他已经不止一次提出来,应该选拔更有前途的年轻人来接替他。谈话的误会很有些刺伤顾骏的自尊心,他突然觉得自己无话可说,沉默了一会,他打开抽屈,从里面拿出一本小说,扔给了坐在他对面的人事处长。“怎么说才好呢,也许我应该劝你看一看这本小说。”
  人事处长有些尴尬,他是一位提拔不久的年轻干部,在这样的正式谈话中,顾骏却让他读小说,一时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他出于礼貌地接过小说,随手翻了翻,立刻合上。“想不到顾老你还喜欢看这样的小说,”人事处长看着花哨的封面,敷衍说,“这是中国的推理小说,还是外国的。我读书的时候,也特别爱看福尔摩斯探案——噢,这是中国人写的,老实说,中国人写的推理小说,我不喜欢。”
  顾骏说:“我的意思,是让你注意一下,这里面写了一个案子,这案子写的就是我们这个城市发生过的一起重大的强奸谋杀案。你可以比较一下,这就是我曾经经手过的张焰强奸杀人案。这案子当年曾经轰动一时,对了,很多谈案例的书都选了它,我记得公安学校的教材上也用了这个案子。”
  人事处长点了点头,他所以点头,是因为顾骏正看着他。这样的谈话似乎离题太远,考虑到应该尊重老同志,他不得不做出很有兴趣的样子。许多作家都根据案例写小说,以公安人员的眼光来看,这些艺术化的所谓推理小说,包括那些电视上没完没了的侦探系列剧,只能算是外行制造的娱乐品,它们充其量不过是让人消遣消遣。人事处长不明白顾骏为什么在这时候,会一本正经地打算和他一起研究推理小说。“顾老是不是也想写一部这样的小说,”人事处长不敢再往下说,他注意到顾骏脸上显露出明显的不痛快,“我只是开一个玩笑,我不知道这小说究竟说了什么?”

2

  事实上,在人事处长找顾骏谈话之前,他已经开始悄悄地对张焰强奸杀人一案重新进行调查。这件案子,多少年来,一直纠缠着顾骏的思绪。张焰最后是被枪毙的,顾骏忘不了他临死前的神态,不是恐惧,也不是愤怒,而是巨大的绝望。这种绝望很难用语言来形容,他无可奈何,心已经死了。很多杀人犯在执行枪决时,都会很自然地流露出恐惧来。也有不怕死的,这样的囚徒似乎已对死亡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张焰临死前,只是感到一片茫然的失望。在他的背上插着一块纸牌,上面写着已经用红笔打了叉的他的名字,和他一起押往刑场枪毙的还有另外九名死刑犯,分别装在几辆敞篷大卡车上,沿着城市的主要街道游街示众。很多人在街上看,国庆节就要来了,这是那个特定年代的惯例,重大节日来临前夕,都要枪毙一批罪犯。
  公审大会是在体育场召开的。顾骏清楚地记得这一天是一九七五年的九月二十七日,是个星期天,天阴欲雨。在开会之前,狂风大作,大家都以为雨就要落下来,然而最后并没有下。各派出所都派人配合市局的行动,顾骏的任务是维持体育场的安全和秩序。执行枪决的是当地的驻军,这也是一种极具时代特色的军警配合。凡是遇到这样枪毙罪犯的日子,当地驻军将抽调一个班的战士扮演行刑队的角色。这些战士的枪法都特别准确,据说,在执行枪决的前一天晚上,这些战士才会被告诉他们第二天要干什么。对于这样光荣的任务,当兵的是找不到理由予以拒绝的。
  顾骏清楚地记得,在体育场简陋的休息室里,一名战士的脸色甚至比执行枪决的罪犯还要苍白难看。顾骏知道,这位战士是一名行刑队员,他手中紧握着的钢枪将结束一名罪犯的性命。他显然是第一次干这样的事,缺乏最起码的心理准备。公审大会还没开始,一切都在筹备之中。市里的领导已经到了,他的任务是在大会上宣布公审结果。顾骏认识这位领导,他是市里负责政法的副书记,为了侦破张焰强奸杀人案,他不止一次从百忙中抽出时间,接见过参加侦破工作的公安人员。他作出的指示是:“从严从快从重处理此案,坚决打退阶级敌人的嚣张气焰。”张焰强奸杀人案一度被列为市里的大案要案,为了迅速破案,在这位政法副书记的直接关怀下,一场侦破此案的人民战争打响了。
  一九七五年的夏天,梅城的老百姓几乎没人不知道张焰强奸杀人案。从来没有一桩案子如此地深入过人心,为了排查到凶手,各个街道各个居民点都进行了广泛的调查。那是一种地毯似的排查,这座城市中所有有过犯罪前科的人员,都被集中起来严加讯问,一个个都得老实交待他们在案件发生那天晚上的一举一动。人们茶余饭后都在议论这件事,各式各样的猜测都有,流言蜚语到处传播。这件案子的影响实在太大了,大得仿佛这件案子不破,公安机关就不能定下心来再做别的任何事。
  张焰强奸杀人案的侦破,在当年的确存在着不同寻常的意义。正是因为影响太大,才使得那一年国庆节前夕召开的公审大会,无论是从规模,还是从自发参加大会的人数,都是空前绝后。体育场人山人海,进出体育场的道路,在大会召开的一个小时以前,就令人难以置信地堵了起来。结果当犯罪分子要被押进体育场时,竟然发现无路可走,不得不临时抽调公安干警疏通交通。人们涌过来挤过去,目的都是为了能走近一些,能清楚地看见张焰究竟长得是什么模样。人们对着他指手划脚,大声议论,那情形就跟过节看戏一样。
  公审大会延误了十几分钟才开始,公安干警按着主持人念的名单,将罪犯一个接一个押到主席台下,然后便是宣读判决书。那位政法副书记是山东人,他的山东方言在梅城的老百姓听来,显得非常的铿锵有力。每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在判决书上的最后几句话都是一样的,都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恨,判处某某某死刑,立即执行。”公审大会后的一段时间内,梅城的孩子们都模仿着那位政法副书记的山东话,大声地宣布判处自己的游戏同伴死刑。

3

  顾骏最初读到小说中描绘的张火临刑前的神态,感到巨大的震惊。在这本推理小说中,张焰的名字被改成了张火,顾骏感到震惊的是小说逼真地描写了当时的情景。太真实了,正是因为这种逼真的描写,才让顾骏决定从头至尾好好地把这小说读一遍。
  是顾骏的一个老朋友的儿子将这部推理小说推荐给他看的。老朋友的儿子在本市的一家报纸工作,他无意中读到了这篇小说,觉得这本书实际上是对顾骏一种直接的诽谤。尽管在小说的扉页上庄重地写着:“本书纯属虚构。”任何在这座城市里长大的人,只要听说过张焰强奸杀人案,都会明白无误地相信书中写的就是这个案子。事实上,在这本书问世以前,已经有作家根据这案子写过小说。问题在于,这本书完全是以一种否定的办法来写。顾骏在这本书中,成了一名犯了判断错误的愚昧警官,因为他的愚昧和失误,一个无辜的人被判处了死刑。
  一家电视台看中了这部小说,有意将它改成电视连续剧。由于这是本地作者写的小说,报社迫不及待地报道了这一消息。在中国的电视剧中,人民警察从来都是正面形象,然而这本小说的历史背景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因此便可理解为是对四人帮极左路线的一种控诉,而被审查部门轻易通过。老朋友的儿子将这本书推荐给顾骏的目的,是希望他能站出来说话,如果公安机关对这本书提出抗议,电视台就不会再拍这样的电视剧。电视剧的影响实在太大,几乎所有的市民天天晚上都在看电视剧,一旦这部电视剧真拍出来,顾骏一世的英名恐怕都会被损害。
  顾骏并不在乎自己的名声会有什么影响。从来就没有什么一生都是正确的人。当然,他的思想有过斗争,作为当事人之一,读完了这本推理小说之后,虽然在书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实之辞,存在着那种一眼就看出来的编造痕迹,存在着明显漏洞和矛盾,然而有些细节却太让顾骏震动。有些细节是虚构,但是这些虚构的细节却是真实的。这是一种巧合的真实。
  小说在描写了公审大会以后,又接着描写那位负责侦破工作的警官如何感到心里很不踏实,他似乎已经意识到事情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尽管他得到了上级的嘉奖和表扬,可是他并不高兴。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出了什么差错,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后悔也来不及了。
  这天晚上,他独自一个人喝了三两白酒,结果吐得到处都是。他是一个有酒量的人,在平时这点酒根本算不了什么,但是他的心情不好。他醉了,醉得很厉害。他的眼前老是出现那个就在今天被处决的所谓罪犯的形象。已经成为冤魂的张焰,那双大大的眼睛正盯着他看,这双眼睛将使他一辈子得不到安宁。
  顾骏忘不了自己那天晚上确实是喝醉了。正像小说写的那样,他并没有喝多少酒。离开体育场以后,他骑着自行车回到了派出所,将系在腰间的手枪放进保险箱里。这支手枪完全是个摆设,因为派出所连一粒子弹也没有。那年头对公安人员的枪支管理非常严格,所有的枪支都不配备子弹,那些没有子弹的枪支只能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吓唬吓唬人。顾骏回到派出所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伙房的老陈说别回去吃晚饭,就在食堂里,他给炒两个好菜。顾骏说,他还是回去吃,菜可以炒,可以放在饭盒子里带回去。他若有所失的神情,害得老陈以为又出了什么事。顾骏在办公室里待到九点钟才离开,这时候,饭盒子里的炒猪肝早就凉了,他锁上了办公室的门,悄悄地离开了派出所。在回家的路上,他敲开一家已经关门的小店,向睡在里面值班的营业员买了一瓶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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