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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某学者被索序者催讨序目,“弄得身心交瘁”,“血压升高,差点住进医院”,并赫然以“陷入序言‘围城’”为标题。记者讲述了该学者目前工作是如何的繁忙:手头有极重要著作待完稿,应多国报纸邀请设“同一”专栏,各地讲学,又身兼要职云云。最后“记者吁请诸多求序者,对于一位杰出学者,能否给予一些爱护”云云。这的确是惊人的,将一位学者逼到这般田地,几近于不人道了。乍一看,我首先想到的是,学者一定是无法或不能拒绝求序者。仔细再读记者述说的情形:待写的“这些序言是在谢绝了大量约请之后,剩下的实在无法推却(没说明,为什么无法推却)的稿约,也有他觉得作者与作品确实十分有意思,可以应邀写序”。看起来,有些是可以拒绝,有些是无法推卸,又有一些是学者认为作者有意思,作品也有意思,是可以应邀的。那么,我想,这实际是记者以一种惊世的手法,报道这位学者繁忙、重要以及索稿者盈门的情状罢了。读罢,对学者敬业精神肃然起敬。起敬之余,对序发点议论。窃以为,著作者写出作品,如果自己感到意犹未尽,需要再直接说点什么,不妨自序。就像白居易的《琵琶行》,就有自序,对写作此歌行的背景和情怀做必要的补充。作品请人做序,也并不是不可以,我认为,这必须是知我者,一般应是师生、挚友之间。还是以白居易为例,他和友人王质夫、陈鸿相携游盩厔仙游寺,话及唐明皇与杨贵妃天宝遗事,相与感叹。质夫请白居易试为歌之,以传世。白因为《长恨歌》“歌既成,使鸿传焉”(陈鸿语)。于是,陈鸿欣然命笔,写了《长恨歌传》。这个歌之传,是与歌同一题材的一篇颇有文采的叙事抒情散文,与歌相映交辉,流传至今。它既是同题不同体裁的应和之作,友人之间的文思对话,也是友人应约做的一种序的特例。鲁迅先生为了扶掖后进,给很多青年作家写过序,这是属于师生之谊之列的。序文充满对后辈的拳拳之忧。 据我所知,眼下有些大家,为人写序,并不看著作就信手写来,我称之谓“盲写”。还有更省事的,让著作者自己或找他人写好,由他审阅签署大名而已。这已经是有名实文伪的意味了,实则只是借用名人大名罢了。就像有些作品研讨会,并不要求与会者看作品,只要求到会一样。如此等等,不就像伪劣假冒商品作伪的商品鉴定会、加伪标志等手段一样了么?此风炽盛,则文品低下矣!所以,我以为著作者,不必强求不熟悉你的大家为自己的作品做序,一是,让人家为难,万一,闹出使一位“杰出学者”血压升高或更严重的后果来,代价也太大了;二是,人家勉强违心为之,敷衍应付之作,也未必能给你的作品增色;三是,请某人写序,也许不知不觉间失去了某些读者的情形,也是有的。窃以为,与其这样,倒不如无序为佳。一部著作的价值决定于作品本身,并不一定请名家做序,给以肯定。书和商品毕竟不同,它也不需要有权威者鉴定并加以注明其货真价实、品质优良。如果作品确是传世之作,自有后世的研究者争写序跋,甚至于会有层出不穷的专著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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