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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甲——香港动物界的冤狱


  中古时代的欧洲人,认为虾蟆能终年不食,形状丑陋,一定是一个怪物。“怪物”是人的敌人,因此也是神的敌人。于是一个人的家里有了一只虾蟆,或者恰巧有一位喜爱小动物的老太太养了一只虾蟆,她便要毫无问题的被宗教裁判法庭当作异端者来活活的烧死,而虾蟆就是她的最重要的罪证。其实虾蟆吃蚊虫,是人类的好朋友,可是我们至今仍有人憎恶虾蟆和青蛙,这实在是动物界的莫大冤狱。
  动物界的另一个冤狱的受害者,乃是香港所出产的穿山甲。穿山甲的形状很古怪,又喜欢生活在地底下,于是香港的人,尤其是新界的农人,他们相信穿山甲在地底下掘地道挖穿坟墓,专门偷吃死人的尸体,因此见了穿山甲就捕杀,连用法令来制止也无效。其实穿山甲根本没有牙齿,它专以白蚁的幼蛹为食,是用它那特有长舌去舐食的,而白蚁止是香港物业的最大敌人。穿山甲在地底下活动的目的就是搜寻蚁穴,可是香港的人却说它想吃死人的脑髓,你说这冤枉不冤枉?
  新界出产的穿山甲很多,就是香港岛的山上边偶尔也会发现。它是亚洲现存最古怪的原始哺乳动物之一。在动物学上名为有鳞甲的食蚁兽。中国旧名鲮鲤,亦作鲮鲤,又名龙鲤,用它身上的鳞入药,据说可以治小儿惊风啼哭、妇人邪迷、肾亏耳鸣等症。价钱很贵,这也是中国乡下人喜欢搜捕穿山甲的原因。李时珍的《本草》上说:“其形肖鲤,穴陵而居,故曰鲮鲤,而俗称穿山甲。郭璞赋谓之龙鲤。《临海记》云,尾刺如三角菱,故谓石鲮。”
  穿山甲形状与犰狳很相似,但全然是两种东西。犰狳仅产于西半球,穿山甲仅产于东半球。亚洲出产的穿山甲共有三种,香港所出产的是属于三种中国变种之中的一种。它与犰狳最大的区别,就是犰狳的鳞甲是角质的,穿山甲的鳞甲则是由硬毛胶结在一起而成。穿山甲没有牙齿,不能咬物或吃硬的东西,但有一条长而尖的舌头,可以伸出嘴外很远,迅如闪电。它的尾巴虽然披满鳞甲,但是能缠卷自如,这是它爬树时的辅助工具。穿山甲的脚爪非常尖锐有力,因此是掘地道的能手。它为了搜寻蚁穴,能深入地底或爬到树上。一发现蚁穴,就用它那长舌头闪电似的舐食蚁穴的幼蛹,它并不吃长成的蚂蚁。
  一只长成的穿山甲,可以头尾长至三尺,鳞甲是紫褐色,尖端略带灰黄。面部和身上无鳞部分,是略带粉红的白色,腹下有毛部分是淡红的沙土色。穿山甲的自卫能力很薄弱,遇有危险时,便用尾巴遮掩头部,缩成一团,用浑身的鳞甲来保护自己。
  穿山甲在香港是受保护动物法令保护的,不许捕杀或售卖,为了它能扑除白蚁。可是乡下人仍见了它就捉,偷偷的将它出售,卖给人当药料或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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