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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鱼捕捞



               古今(合肥)

  前些年,国人的陋习颇多,在公共场所常遇到“哼一噗”这样的二重奏,特别是车站候车室一类的人流集散地,因此遍地痰迹斑斑,污秽不堪。于是有关部门下决心加以整治,便常常有戴红袖章的人手持一本罚款单,在大街小巷转悠,看见有人犯贱了,便毗啦一声,撕下一张罚单,直冲冲地递过去,吐痰者也只好乖乖地掏钱。后来,一些人学得精了,吐痰之前都要环顾四周,只在确信没人值勤的地方才吐。于是逼得执法者魔高一丈,往往在值勤时,把袖章掖在腰间,发现有吐痰意向的人,也并不声张,而是尾随在后,一旦有人忍不住吐了,便“刷”地掏出袖章往胳膊上一套,犹如神兵天降一般,罚他个措手不及。
  事情弄到这种地步,违者罚款便开始变味,也颇为人们所诟病。因为法乃德之辅,立法和执法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错),既然明知他人有“作案”动机,而不及时提醒或警告,却眼睁睁地看着他实施犯罪(错),然后再加以处罚,这岂不是一种放纵犯罪(错)的行为吗?令人不得不怀疑其执法的目的是为了罚款。以至于被某些执法圈内人戏称为“放水养鱼,随时捕捞”。这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人们见惯不怪的腐败现象了。
  然而,事情还在不断变化发展中。最近,在报上读到这样一则消息:今年年初,吉林省榆树市大坡镇派出所根据往年春节前后都要处理一批赌博者并罚没一定数量的赌资的惯例,所长安军萌发了在春节前向大坡镇中的好赌者提前收取赌博罚款的“意向”。于是在全镇治安防范会议上,他向各村村长和治保主任提出动议,让各村先集点钱,春节派出所就不下去抓赌了。当时商定每村5000元,截止到大年三十,派出所所辖的9个行政村有5个交了款,计2.28万元。这一事件后来因为有人向公安部信访办举报,而受到公安部长贾春旺的重视,最终得到处理。处理结果不必说了,单是这种提前罚款的做法就令人大开眼界。看来,“养鱼捕捞”的做法又有了新的创新。
  我想,有两个简单的问题颇值得思考:何以至此?事情本身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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