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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性”与“兽性”



                 舒黔

  前年,广东阳春市发生了一起由两名副市长买通黑道人物,预谋杀害现任市长的特大案件,当时听了,且惊,且疑,且惧,骇然半天,回不过神来:朗朗乾坤,堂堂官府,居然还有这等舐血狂徒?!
  后来又陆续听闻,海南琼山市副市长雇人枪杀教育局长,河南新乡县烟草局副局长女儿请杀手将局长一家五口“满门灭绝”,福建省环保局副局长谋杀正局长,等等。遍现诸案,杀机无不为独揽大权而起,哪怕用同僚或上司的血染红自己的顶带,也在所不惜。
  骇然之余,不禁慨然:官性对人性之扭曲,与兽性何异。
  “官性”云云,非我所云。近代四大小说家之一的李伯云,著《官场现形记》,其好友茂苑惜秋生作序曰:“天下可恶者莫若盗贼,然盗贼处暂而官处常;天下可恨者莫若仇雠,然仇雠在明而官在暗。吾不知设官分职之始,亦尝计乎此耶?抑官之性有异于人之性,故有以致于此耶?”
  时隔百年,倘若谁有心编一本《新官场现形记》,仍复以此序为序,不亦宜乎?
  为防“棍痞”之流,还须有言在先,“官之性有异于人之性”,当然指官中的贪官、赃官、奸佞小人等败类。他们的“官性”,就是寡廉鲜耻,就是贪婪成性,甚而至于嗜血成性。现成的标本,莫过于福建省环保局副局长杨锦生。
  杨锦生,官至副厅级,身为“高干”,犹嫌不足,就任副职才半年,板凳还没坐热,就想找人打断正职的腿,好让自己“抢班夺权”。此计未遂,又生一计,且密谋了两之久,终于策划出建国以来高级干部中罕见的副职杀正职的惊天大案。
  我惊讶的,不是“副厅级谋杀正厅级”。杨锦生杀人前当过省领导的秘书,掌握过省政府批钱批物处长的实权,都是炙手可热的“肥缺”;后来官升一级,权大了,胃口自然更大,本来就是“仕途骄子”,交椅之侧,岂容他人立足?权欲加利欲,诸欲熏心,足以激发出疯狂的杀人欲,一个人走到这一步,已经是披着人皮的动物,动手杀人,是迟早的事。
  我的困惑也正在这里:一个身上仅余贪婪和残暴的官员,平日早就有劣迹可寻,何以还能稳坐其位,不到东窗事发,硬是挪他不动?沿袭多年而迟迟未能打破的“铁交椅”式的干部制度,客观上是不是放纵了杨锦生这样的“人面兽”呢?
  此事值得三思,再三思。
  为官而泯灭了人性,复如何?当如龚自珍所说:“士不知耻,则国之大耻。”我们已经从陈希同、王宝森、胡建学、欧阳德等人身上,一次又一次蒙受到巨大的耻辱,当杨锦生被判处死刑的丧钟敲响之时,振聋发聩的警钟又该为何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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