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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群众



                 潘多拉

  近一段时间,不少地方的党政机关加强了接待群众来访、上访的工作,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例如湖北省黄冈市委、市政府建立了“领导接待日”制度,每月20日至少有一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市信访办全天挂牌接待群众,并通过新闻媒介公布于众,引起了积极的社会反响。有关人士就此发表评论指出:黄冈市领导善待群众的作风表明,共产党没有害怕群众的道理!
  “共产党没害怕群众的道理”,好一句形象、准确的概括!
  不过,在有的地方,在个别领导干部身上,关于共产党“怕”不“怕”群众的问题,却存在着某些不正确的理解,甚至出现了一些十分错误的做法。
  最典型的一种理解是:共产党是执政党,还怕你区区几个小老百姓不成?还有人认为,我是党员,是领导干部,我就代表老百姓,我的话你听也得听,不听也得听,不但我不怕你,我还要你必须怕我,否则还不乱了套!从这种理解出发,某些领导干部或者独断专行作风粗暴,或者旁若无人大搞腐败,或者肆无忌惮以权压人,心目中根本就没有“民意”二字,懒得把社会舆论当回事儿。这大概算是最令人害怕的一种“不怕群众”了。
  另一种情形是“怕群众”。在有些领导干部看来,共产党既然是执政党,共产党既然有别于普通群众,那么必然和群众存在着利益冲突,所以最安全、最可靠的办法就是避开群众、远离群众,以免被群众盯上、跟上,被白白分去一杯羹。他们习惯于在自己和群众之间筑起一堵高墙,这样自己便可以清静快活而无人知晓,就是有老百姓硬着头皮求上门来,也会被他们用各种成文不成文的“制度”或规矩拒之门外。事实上,即便领导干部自身清正廉洁,但如果怕群众“找麻烦”,不敢和群众直接打交道,他的领导权威也会因此而大打折扣。
  此外还有一种较特殊的“怕群众”。现在一些地方的邪恶势力有所抬头,给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危害,作为负有保一方平安责任的地方党政机构,由于长期疏于治理、渎职、怠政,没能将邪恶铲除于萌芽状态,致使其潜滋暗长,不可收拾。邪恶势力当然不能代表群众,但他们往往从群众中异化而来,往往会使群众背上“刁民”的罪名。一个地方的为政者如果害怕群众,害怕“刁民”,先入为主地认为他们不好管理,甚至根本就不敢管理,不但会在老百姓中丧失威信,而且还将助长邪恶之徒的嚣张气焰,其后果不堪设想。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在工作中坚持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是党一贯遵循的关于党群关系的原则,也是群众对党的一项基本要求。所以,一方面,共产党应该“怕”群众一一怕自己工作做得不够好,辜负了群众的厚望,为此必须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另一方面,从根本上讲,只要共产党认真坚持群众路线、奉献为先、无私无畏,就不必“怕”群众,也不能“怕”群众,群众更不希望共产党“怕”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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