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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 新中国曾赋予红与黑强烈的的象征意义与感情色彩。红色代表革命与进步;黑色代表反动与邪恶。“黑线”、“黑帮”是“文革”中致人死命的毒咒与恶谥;“黑道”、“黑社会”如今在人多数善良人们的语汇中也仍具有不名誉、恐怖的贬义,所谓“黑道(黑社会)人物”即有组织的流氓、打下、犯罪分子。 然而,在某些吏治腐败、司法腐败严重的地方,人们越来越难以分清红与黑了,乃至有“警匪一家”的偏激之辞。那些插手经济纠纷,采取绑架人质的非法手段、帮助某一方索债的警察、法官、检察官事实上不正是以黑社会为师吗?那些雇用杀手谋杀政敌、潜在政敌的什么副局长、副市长分明在效法“黑吃黑”那一套。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已像封建时代衙役头上的帽子红黑兼有。据《法制日报》9月16日、25日分别报道,山西平遥县公安局长白某长时间住在一家桑拿浴室,公然携枪阻挠法院依法查封该“浴室”;辽宁省铁法市一个因受贿罪被判刑的原公安局副局长,缓刑经商开大宾馆,却不改“警官”身份,照样在公安机关领月薪。你能说得清这些人是红还是黑? 红与黑的合流诞生了一批政治流氓。奇怪的可怕的是这样一些败类竟敢以“政治流氓”自我加冕,无所顾忌。据报道,湖南省民政厅下属福利总公司企管办主任陈朝胜嫖娼时被现场抓获,居然对公安人员狂叫:“我是政治流氓,我不怕你们!” 陈的叫嚣使我想起三年前温州市龙港镇公安分局局长吴国钱的一席话:“地痞流氓,再厉害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混进官场的流氓。”(《光明日报》1995年9月18日)试问:三年过去了,“官场的流氓”是消除了,收敛了,还是繁衍了,更嚣张了? 贪官卢效玉在担任山东省东明县委书记和菏泽行署副专员期间,利用职权,卖官索贿,趋利者蜂拥而上。卢效玉先后190次索取和作法收受贿赂,总价值达67余元。办案人员从他家中查获的财物中,仅金首饰就够打一副手铐! 日前、卢已被济南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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