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目录
今与昔

作者:文载道[金性尧]

  鄂王墓上草离离,
  秋日荒凉石兽危;
  南度君臣轻社稷,
  中原父老望旌旗。
  英雄已死嗟何及,
  天下中分遂不支;
  莫向西湖歌此曲,
  水光山色不胜悲!

           元 赵孟俯《岳鄂王墓》

  近来又有人在提起宋代的秦桧,明代的吴三桂了。
  这两位都是历史上最负盛名的辱国的“能臣”。中国仗了他们的斡旋与努力,大家总算过了几百年奴隶的瘾。现在五 族既然“共和”,万众也已一心,旧事似乎也可以不必重提了。
  然而大官怯敌,则又何代蔑有?汪精卫的出现,也真的可谓“后起之秀”吧。
  不过我们仿佛还缺少一个宋高宗,苟安的局面也决不由几个人可以决定。而“同化”之说更给稍有历史常识的人们所粉碎:过去游牧民族的入寇中原,无论如何不能跟“坚甲利兵”的帝国主义的侵略相比。朝鲜和台湾之亡,正是一个血腥的例子。
  翻开历史一看,我们固然有不少不屈不挠的民族的脊梁,然而也有死心塌地的巴望别人来压迫,来宰割的“衮衮诸公”。为“奴”的毒血流在我们的身心中的,至少,也有千余年了吧。而这次大家所以能这样精诚团结,牺牲一切来支持抗战者,此无他,也无非为了挣脱这可耻而又可怕的命运而已。
  这都是极平凡的话,多说也难免成为滥调。而汪精卫以为“唯恐中国不亡,国民政府不倒,国民党不灭”的人们才始会坚决的主张,这虽“强词”,但也不见得能够“夺理”。然而这正是所以成为今日的汪精卫的地方,要不然,“南京市民”也决不开“大会”来响应他的通电了。“狗嘴里伸不出象牙”,诚然,我也知道这比喻不免有些粗俗不敬。但我们如果把汪公的诬游击队为明末的“流寇”,只配“用之于国内战争”的比喻来对照一下,那末,我觉得还是近乎忠厚的。
  至于南宋的灭亡,有人以为秦桧是不能负责的。这如果不是别有用心,那恐怕也不是心平气和之说。如果秦桧的主和,的确为了委曲求全,保半壁以图他日的复兴,那末,他在后来为什么要大兴文字狱,扼抑朝野的言路,自毁军心,屈杀武将,“借外权以专宠利,窃主柄以遂奸谋”呢?(宋朱子《戊午谠议序》语)于是有人以为他的主和虽未可厚非,但他后来的种种措施却不能博我们的原谅。这其实也是“见树不见林”的论调。正因为秦桧要想排斥异己。增植私权,才不能不对金人屈服,甚至于亡国也在所不惜。我们难道还以为汪精卫的主和,真的是由于他的什么目光浅陋,理论错误吗?
  真的以为他是一时的意气用事吗?真的是这样简单的一回事吗?这就是说,惟其先有专权攘位的居心,然后才有通敌求降的主张。秦桧如此,而一切的主和者也无不如此。这决不是我的武断。因为在当时的宋高宗,原有固位自谋的私心,只要金人能扣留钦宗,什么的条件都可答应。而秦桧则“逢君之恶”,且从而长之,于是君臣遂“沆瀣一气”,置整个的民族于一己的利禄之外了,据《续资治通鉴》卷一二六载:“金人来取赵彬辈三十人家属,洪皓请俟渊圣皇帝及皇族归乃遣,秦桧大怒。”(渊圣是当高宗即位后遥尊钦宗的号。)然则秦桧的居心岂非已昭然于纸上了吗?但最不幸的可以说是钦宗,他活活的被南宋君臣当作拍卖民族的“押品”。而结果还是不得一入中原。我们读了《宋史纪事本末》卷七十二中的一段描写,觉其渴望故国之情,辄不禁为之恻然。纪云——“韦后将南旋,渊圣卧车前泣曰:归语九哥(即高宗)与丞相,(指秦桧)我得太乙宫使足矣,(太乙宫使是宋时优待大臣老而罢职者的一种官职)他不敢望也。后许之,且与誓而别。及归,帝至临平奉迎,见后,喜极而治。后至临安,人居慈宁宫,始知朝议,遂不敢述渊圣车前之语。”
  这里所记的“朝议”,即指宋室君臣不许钦宗南归之意。
  可见当时高宗等不愿钦宗南归的阴谋,已经成为一种“朝议”了。“无毒不丈夫”,这恐怕也正是一切枭主与权臣的必守的信条罢。
  历史既然告诉我们从前曾经有过这样的事情,这样的人物了。那末,“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我们难道就永远的“悲夫”下去吗?
  选自1939年7月上海世界书局《横眉集》初版本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