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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生命的价值,可以从我们的两句老话里得一个有力的反证,“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 在人生的平衡上称量生命的分量,判分价目之不同,似是公正交易的办法。但可惜没有定准,沙丁鱼在清水里快活纵跃时是一种分量,抽刳肠肚,调以油盐,不但分量有异,而且还搀入或减去多少成分。在晴空云层里的银鸽,羽毛光泽,活泼泼地,与经过火烹油炸后,在菜盘里供主客脔割时,其生命的价值前后有多少差异。 由时间、空间而来的变化已难说清,何况是价值与价格。 经济理论上争辩得颇热闹的是物之值。 物(人也在内,)就其本身论值,原有时间、空间,——因地因时的不同,何况是驱迫携带到市场中去。供给、需要既有种种变动,清新、臭腐,又须认明本物(还是,人也在内)之质的良否。就“卑之无甚高”来论生命的“价值”,已经使精于计算者有“望洋”之叹。 没法,借正、反、合的试例,取重于生命的对面,——死;由死证生命之价诚然直截了当,搀不得丝毫做作。 泰山鸿毛之喻当然是抬高一层,论及“价值”——生命必有待反证而定“价值”已觉可悲,但遮拨计执,这明是无可奈何的人间事,自不必泪眼低眉不敢正看平衡上的金星。 这里还引用一句老话“有所为与无所为”便可转解“值得”或“不值得”。有所为不但是“有猷,有为,有守;”而且从究竟处说,便是不得不为不能不为更进一步解,作为之则生不为则死亦非过甚其辞。(当然,为毁人害己,为你死我活,为私欲野心的图谋,一切一切俱可完了,俱不计较。像这样不是此处所写的“有所为”的正解。)“无所为”呢?本无用为,无可为,如必鲁莽从事,一定力竭声嘶,毁灭了自己。不讲因果,但释情理,强“无所为”而“必为”,这便要用生命作赌本,鞭、笞、绳、索,还得加上念念有词的咒语,魔术、威逼、言诱,集合起肉体的生命群去碰碰市场上的“价格”,正如交易所中的风潮,本是空心喊价,色厉气促,拍价板几个起落之后,“价格”惨落,(能说得上是“价值”吗)?真变做生命的“空头”。血淋淋地驱出与血淋淋地抬进,即向高处说一句不过是“轻于鸿毛”。 同是有生命的人类,我们岂是忍心下此批判!投机者的野心与操纵,把多少原有其自然“价值”的生命向市场上做廉价拍卖,在他们的一握中,到底曾觉得有几许重量? “无所为”的生命“价格”(能说得上是“价值”吗?)的惨跌,即在不得不为不能不为的对手,——他们有热情勇敢,甘心重造生命“价值”的纪录——目睹心伤,也为多少生命洒一掬同情的热泪! 但为保持“有所为”的生命真价,却更要勇往无前把投机者的颤手折回。这样,岂止永久保持住自己生命“价值”,同时更使握在投机者手中的生命群逃出市场,不再见其“价格”的惨落,而回复其人的本位“原值”。 选自1939年7月上海世界书局《繁辞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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