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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晓菲 1 “房间不太干净,你别介意。”他一边说,一边掏出钥匙打开单元的门。 他住的是一般所谓的“工作室公寓”,只有一个房间,窗户宽大,高平顶,附带一个厨房和一个洗手间,但给一个单身男人住是完全绰绰有余的。何况公寓座落的地点极好,就在曼哈顿区,纽约最繁华也是最代表了都市文化的区域,离他上班的那家计算机公司也近。更何况他向来喜欢住高楼,而他的房间恰在这栋广厦的二十三层上,从那扇宽大的窗子,便可以眺望纽约市的鳞次栉比的建筑群,与远处波光闪烁的哈得逊河。 他打开门,请身后的女人先进。自己随后跟入,顺手带上房门,并轻轻揿了一下墙上的开关,柔和的灯光顿时映亮了整个房间。呈现在女人面前的,是一间略微零乱的居室。房间虽不宽敞,但因为没有太多的摆设和家具,所以反而显得空旷。一只咖啡色的长沙发侧对着西面的玻璃窗,两张同样颜色的沙发零散地摆在墙角,在乳白墙壁的映衬下,这种浓重的咖啡色显得有些忧郁,低沉。沙发上,搭着一件皱巴巴的深蓝色T恤衫,上面印有“纽约客”字样;一副电子国际象棋盘,国王与王后委委屈屈地和士兵纠缠在一起;还有一叠写着零乱字迹的餐巾纸,随意地摆在一只烟盒下面。玻璃窗下的写字台被电脑和电话占据了大半。窗台上,一字摆了二十多个“可口可乐”的铝罐和巴莱啤酒瓶。 “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长途车,一定累了吧?”男人说,“正巧我的同事单尼尔去度假,我己经和他说好,你在纽约的这些天,尽可以住在他那儿。他的地方比我这儿宽敞,你今天可以好好休息了。” 女人微笑了,这笑使她本来有些苍白疲倦的脸恍然恢复了她少女时的样子,有一种动人的坦率和天真。 “我还好。因为心里兴奋,所以倒也不觉得累。”她说。“纽约确实和我们那里不一样,现在我可知到为什么总也请不动你了---在大都市住惯了,乍去我们的南方小城,不觉得下监狱才怪呢。” 男人只徽笑了一下,没有回答。女人停了停,又说: “当然,一上了班,也不比学生自由。不过,凡,严格地说,我以经不再拥有那种自由了。你瞧,上车来之前刚拍了一张毕业照,这几年,好歹混出一顶硕士帽了。这回,要是能在纽约找到工作,我和你,说不定会成邻居呢!” 男人把一杯加了冰的饮料放在女人面前。他说: “我们有三年没见面了,可我觉得,你一点都没有变,云青。” “是啊,”女人说,“整整三年了。大学毕业后,我比你还多工作了一年才出来。你说我没变,大概是说我身上的学生气吧,凡?我到觉得你变了,上大学那会儿,我记得你不怎么爱讲话的,每次次去你们男生宿舍,都看见你躺在床上戴着耳机听音乐。还有,刚才出租车司机故意弄坏计成表打算蒙蒙我们,若不是你告诉我,我可一点没注意到,看来,这两年在纽约做事,你算是把这地方混熟了。”女人恰好看到沙发上印着字的T恤衫,她笑着指指上面的字迹:“喏,名副其实的'纽约客'了。” 男人又笑了一下。“'纽约客',”他说,“可不是,一个客人而已。不过,在这个地球上,我们也许本来就都是客人,所以,是不是'纽约客',也就无所谓了。” 女人默然了。男人也不再说话。停了一会儿,他站起身,走到录音机前按下一只键,一支她从末听过的曲子开始轻轻在房间里回旋。最初的音符极静,极纯,随后,便潺潺地流动,好象一脉出自深山不染纤尘的泉水,明澈,清凉,还带着一些梦幻。女人把举倒口边的杯子又放回去,身子靠在沙发被上,入迷地听着;房间里零乱的什物似乎都变得亲切了。刚才,她看见的那个喧闹拥挤的纽约在哪里呢?她嘴角带着一丝恍惚的微笑,抬起头来看他:他仍是那个让音乐环绕住自己生命的凡啊…… “凡,这是谁的曲子?” “巴赫,”男人回答,“人们叫它《金伯格变奏曲》,知道这曲子的来历吗?” 她摇头。 “当年俄国有位大使患严重的失眠症,于是他让巴赫为他谱写一支曲子,可以帮助他好好入睡。巴赫便写了这支变奏曲,请乐师在大使卧室的隔壁弹奏,大使的失眠症再也没有复发过。后来,巴赫的学生金伯格又弹过这支曲子,并弹得很好,从此,人们就叫它《金伯格变奏曲》。” “没想到这样一支好听的曲子,是为给一个大使的失眠症写出来的。凡,你还不如不告诉我这个故事。”她说。 他笑了: “可是,事情往往是这样的。人生本来没有那么多惊天动地的际遇啊,云青。” “不管怎样,”她说,“我相信这曲子大概真地是治失眠症的灵丹妙药呢。你不觉得听它的时候,整个心都静下来了吗?” “我到觉得,”凡缓缓地说,“这曲子好像一只朋友的手,在冷清的时候握住它,会感到很温暖,很安慰。每天下班回到家,到了深夜,就喜欢听它。躲进这支曲子,外头那个灯红酒绿的纽约,好像一下子变成了另一个世界。也许,这是一种逃避,云青。” 她没有讲话,只走到窗前,向外眺望:夜晚的纽约是一座流动着霓虹灯光与汽车灯光的城市,虽然己近午夜,但城市的灯光依然亮丽;比火柴盒大不了多少的汽车匆匆忙忙地来往穿梭,像许多小小的金色流星。她只向瞥了一眼,便感到晕眩,她转过身,面对着坐在嘿啡色沙发上的男人,面对着因为陈设简单而显得空旷的房间,一股缓缓的气息,随着巴赫的音乐,在房间里逐渐地迂回,弥漫,这股气息环绕着她,包围了她的整个心灵。她下意识地抓住身后的桌子,身体甚至有些微微地后倾,似乎在本能地躲闪着什么--那气息她是太熟悉了,熟悉得令她心惊。在她度过了两年时光的那座南部小城,在多少个寂静无声的深夜,无人的街道上偶然驶过一两汽车,雪亮的灯光转瞬即逝,黑暗仿佛被风吹破的潭水,旋即重新合拢。床头的电话好像死掉了,只有唱机静静地旋转着,旋转着,小屋里低低回旋着卡蓬特寂寞的歌声:“我该说些什么,说些什么啊,才能使你回到我身边……” 就在那一瞬间,她简直是闪电般地看见了一种令她难以释怀的景象:她看见了凡在多少个寂静无声的深夜,就这样独自坐在沙发里,对着窗外的夜色与远处的灯光敏丽的哈得逊河,左手握一瓶巴莱啤酒,右手在餐巾纸上随意写下些分行的句子,他就叫它诗。巴赫的音乐,就像哈得逊河,静静地流动着。这是一种逃避吗?逃避些什么呢?是逃避外面的世界,还是逃避内心至深处,一点静静悄悄的孤独?它就像窗外的确夜色,在大都会喧哗的霓虹灯映衬下,显得愈发凝涩不堪。 男人感到她的目光,他抬起头,对她微笑。这微笑不知怎地几乎催下她的泪来。她轻轻地走过去,站在他的身后,俯下身,把他刚刚点燃的烟极柔和地拿掉,摁灭在沙发扶手上的烟缸里,然后,双臂悄悄环绕住了他。男人没动,也没有讲话,他只伸出手来,轻轻抚摸她的手。许久,两个人都这样沉默着,而录音机里,巴赫的《金伯格变奏曲》不知什么时候己经终止了。 “云青,”男人低声说,“我该送你过去了。” 这一次,他开了自己的车。在路上,男人不断寻找出新的话题,和她闲谈。谈过去的老同学,谈近来的经济萧条,就仿佛刚才的一切从末发生过。然而车子快开到的时候,他突然沉默下来。他不作声,女人也不想开口,而个人又都沉默着,把窗外掠过的霓虹灯,路灯,衬得更加亮丽了。 过了午夜的都市大街,行人己经很少,只有偶尔的流浪汉,酒鬼,还有就是在等红灯的时候,路边的暗处会猛然窜出一个黑人,举着一把刷子跑上来,不容仇说在本来就很干净的前风挡玻璃上乱抹一气,然后缠着索要两毛王分钱。男人似乎早己对此习以为常,只不停移动车身,让那黑人无从下手;女人却还是头一次碰上,不觉又好气又好笑。一路上,倒碰上两三起。好容易到了地方,男人把车停在路边,却不急着下车。他一只手臂搭在方向盘上,转脸看着她,橙红的路灯光映照着他的脸,脸的另一半却隐在阴影里。半明半暗中,男人的下巴显得极其柔和。女人的心,不由得砰砰跳起来。 “云青,”他叫她,“你知道吗,我的妻子正在办护照,她大概很快就会来了。” 过了半晌,他才听见女人柔和的声音: “凡,你用不着告诉我这些的。” 男人把头转过去,下巴搁在方向盘上,这一来,他的脸就完全隐在暗影里了。从暗影里传出男人的声音就像一缕缥缈的云烟: “我是个煞风景的人,对吗,云青?其实,我又何尝愿意和你讲这些……” “我明白你,凡。”女人说。她的声调有些急促。 男人打断了她: “不,有些事,你不明白。比如,你不知道,过去,在学校时候,我一直都是多么……爱你的。可不,那是爱,而且,是第一次的爱。但那时,你只是把我当成一个普通同学对待,仅此而已。我不想骗自己,于是,我学会了控制自己,后来,我遇到了冯惠。要说她是个多么不凡,多么出众的女孩子,那是瞎扯。她没有你这么敢于闯荡--让我说完,云青--你确实是个很有勇气的人,而且,你身上有一种特别的东西,就好像你对生活抱有一种强烈的渴望,一种异乎寻常的激情,你似乎想比别人都活得更充分,更彻底。凡是进入你生命的人,也都不由自主地进入了你的剧本,成了其中的角色,和你一起笑,一起哭。” 街上驶过一辆呼啸的警车,尖锐的警笛艳寂静的深夜显得格外刺耳,不断旋转的警灯把光束投射在女人的脸上,使她的脸色急促地变幻着。警车过去后,四周恢复了安宁,男人梦一样的声音,又悄悄在她耳边响起来了: “然而冯惠,跟你可就太不相同。你若是诗,她就是散文;你是绚烂的虹,她是午后的一簇淡淡的阳光。开始,我和她在一起,是为了逃避;但是,慢慢地,我发现我己经离不开她了。每想到她,我就觉得心里很稳定,很踏实。她是这世界上,我可以放开胆子全心全意去爱的唯一的人,因为我知道,不管发生什么,她总是会在那侯着我的。如今分开整整三年,只靠写信和偶尔的电话,我得承认,她在我心里变得遥远了,也有很多地方,让我感到陌生了--也许,是我自己有很多地方变了。可是,云青,我不能够背弃她……她对于我,就像生活本身一样,不容拒绝,也不容忽视--” 他住了口,因为女人扳住他的肩膀,使他回过脸来,面对着她。他只看得见她那一双又灼热又冰冷的眼睛,黝黑地凝视着他: “凡,你不用说下去了。我明白你,真是。可你为什么总要把一切都想得这么复杂呢?也许,我们能给彼此带来一点安慰,一点温柔的同情,至少,这是我所愿意给予你的。我同意你的话:生活不容拒绝,也不容忽视。但是,凡,对于我来说,生活不可能只等于某一个人,不管那是男人,还是女人;也不可能只等于某一样事物。这,也许是我来美国读书两年最大的体会吧。你知道的,我不是一个很好的学生……” 女人微笑了。男人看不清她的五官,只看见那笑容在她脸上闪烁着,使她的脸有一种神秘的意味,甚至,有一种忧伤。这使他不能够讲话,也不能够移动。终于,她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臂: “我该进去了,凡。把房门的钥匙给我,好吗?” 2 “凡,你昨夜对我说的有些话,我是一点都没有料到的。比如,你告诉我你曾经爱过我。”女人突如其来地说。 这是第二天,星期六的黄昏。在美国,人们一周只工作五天,所以星期六便也成了假曰。从大都会博物馆回来,两个人都疲倦了,在外面吃过饭,回到男人的公寓里聊天。女人坐在靠窗的椅上,眺望着外面的景色。夏天的太阳落得晚,天还是淡蓝的,蓝中透着大都市的天空特有的一点浅鸽灰,然而没有云。阳光照射着远处的哈得逊河,河水闪烁出晃眼的金光。 “不要说你,”男人说,“连我自己都没有料到,我会对你讲出来。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这将永远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秘密呢。” “是啊,那时我一点儿都不知道,”女人自言自语似地说,“上大学那时候,你对我说的话加起来也不会超过十句。你给我的印象,一直是一个神情寂寞的少年。” 女人转过头来,凝视着男人: “只有这一点,甚至现在,也没有变。” 男人似乎怔了怔,没有答话。过了一忽儿,才慢慢地说: “也许吧。也许是这样,云青。”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窗前,入神地眺望着波光闪烁的哈得逊河。 “在这里,有时一切都是那么简单,简单得让你感到可怕。它把形形色色的舒适与豪华都摆在你面前--尤其是这个城市,纽约。”他指点着远处高大壮丽的现代建筑群,“到了夜晚,从我这儿向外看,纽约简直就是一个镶嵌了上万颗巨大钻石的世界,那些流动的灯火像火焰一样,诱惑着你,使你的心不由自主为它燃烧。你有你的梦想吗?那很好。只要你是年轻的,你就有了最令人羡慕的本钱,你可以努力奋斗,去实现你的梦。那个梦又是什么呢?无非就是成功,而成功的另一个名字,无非就是有钱。在这儿,没那么多好听的名词来粉饰你的所谓'理想'也没有人期待你为谁做什么贡献。你面对的,是你自己;你要为之负责的,是你自己的生命。我常常觉得这是太重的一副担子,云青。” “其实,我应该是没有资格抱怨什么的,”男人继续说,“无论中国人还是美国人,很多人羡慕我毕业后这么顺利就在纽约的大公司里找到了工作。可不是,匆匆忙忙地毕业,找工作,赚钱,买车,买房子,拿绿卡,这好像是每个中国学生来之后的必经之路。多么清晰的路线,不是吗?沿着它走下去,就像我现在这样,每天拚命工作,编程序,被电脑上绿色的数字晃得头晕眼花,总会得到以前梦想的一切。可是,一辈子要走的路,突然看得这么清清楚楚,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有些……冷清,就像夜深人静,我拿着啤酒,向外眺望灯红酒绿的夜色时的感觉。” “在国内的时候,我很少想这些。”男人又说,“那时的苦恼是另一种。有太多生命的能力量啊,云青!慢慢地把它消磨掉,再慢慢地死去掉,我不甘心接受这种现实。我想--也许那只是男孩子的异想天开--寻找另外一种生存方式,它能使……” 一直静听的女人这时突然播入了,她的眼睛闪着奇异的光辉: “它能使生命充盈,饱满,就像秋天的雨云,就像一棵蓬勃舒展的树,可以开花,结果,自由地生长;它能使你,”女人的声音变得那么柔和,“不再孤独。” 男人猛然回过头来,他屏住了气息,说: “那么,你觉得你找到了吗?”女人问。话刚从口出就后悔了。 男人的目光从女人脸上转向窗外。 “我们不该想得太多!”他说。 女人不说话了。男人有些歉意地拍拍她的手臂: “咱们换个话题吧。谈了半天,都是我在独白。我从来不对人讲这些的,今天居然这么滔滔不绝,大概也是太久不讲中国话的缘故。云青,跟我好好谈谈你的情况吧。这两年,你也一定不容易。你一直是……一个人?” 女人淡淡一笑,点了点头。 男人有些迟疑地: “那他呢?我好像记得,他还是比我旱一年来美国的,大学一毕业就走了,不是吗?” 女人凝神瞧着窗外,说: “凡,这似乎是你第一次对我提起他。以前,你就像从来不知道创的存在似的。不过,我现在明白为什么了。” “他现在也在美国吗?” 女人又点了点头:“他一直在我读书的那座小城。” “你们,”男人说,--他想,这原也是极常见的事啊--“分手了?” “他比我先来两年,”她说,“后来,我也联系到了奖学金,就是他念书的那所学校。我到的那天,他开车接我,在去机场的路上,撞上了一辆运垃圾的大卡车。那天下雨,路滑。” “他低低地叫了一声:”云青!“ 女人继续说下去: ”我来美国后,去的第一个地方,就是医院。当时,他右臂骨折,严重昏迷。臂骨到是很快接好了,但是他,就再也没有从昏睡中醒过来。大夫让我叫他的名字,但他没有任何反应。连着两个月,我天天去医院。后来,大夫告诉我不用来这么勤了,如有转机,医院会通知我。但他又说,从这种'植物人'状态当中恢复,大概只有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可能,即使恢复意识,恐怕也只是几岁孩子的知力水平。“ 她往了口,他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是沉默地坐着。停了一会儿,她接着说: ”于是,我就周去看他一次。后来,又改成一个月一次。有时,我坐在他身旁握住他的手,--他的手很温暖,和过去一模一样,--我给他讲临来前,他妈妈亲手织了两件毛衣让我给他带来,给他们讲他弟弟刚交了个女朋友,还准备给他寄张女朋友的照片,让他帮忙'鉴定'呢。他的歌唱得挺好,最喜欢弹吉他,我告诉他,我多想再听他唱那支《当我想起你的时候》啊…… “我们那儿有个中国同学还劝我,”过了许久,他才重又听到女人的声音,“他劝我该为自己的幸运感谢上帝才是。”他说,“亏了是在去接你的确路上出的事,如果是在回来的路上,连你也搭进去了。费了吃奶的劲,用人民币铺出一条路来到朝思暮想两三年的地方,刚一下飞机就丢了命,美国钱连五分和两毛五的硬币都还不会辨认呢,那该有多冤!” 女人淡淡地,有些辛酸地笑笑: “现在,你该明白为什么我来这两年没有和咱们过去的任何同学通过信了。丁霞,徐文光他们给我连写过三封信,我都没有回。回信讲些什么呢?有多少东西如果不亲临其境,亲自体验,怎么能够理解?有多少东西,就算能够理解,我又怎么可能下笔去写,去说?” “云青,他……现在还在那家医院里吗?”男人小心翼翼地问。 女人点点头: “还在。每过些日子,我都会给医院挂个电话,问问他的情况。但是,出事的半年后,我不再去了。我受不了站在他床边看着他的那种感觉。他呼吸得又均匀又平稳,就像睡着了,但不管我怎么叫,也叫不醒他。再那样下去,我会发疯的。可心里,有个声音告诉我:无论怎样,我还活着,我总得活下去,总得对生命,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男人伸出手去,悄悄握住女人的手,握得很紧。从那只温暖细腻的纤手中,他似乎感受到了她炽热的生命力,和那富于同情与包容的宁静之下,深深埋藏着的,难以诉说的苦痛。女人却仿佛没有意识到他心灵受到的震撼,她只出神地望着窗外,忽然她低低叫了一声。 “凡,你看!” 男人转过头去,他看见的,是西边天空一界血红的太阳,正在逐渐地,极其缓慢地沉落,仿佛一只看不见的手掌轻轻托一块儿血红的宝石。天空的底色是深湛的蓝,但笼罩上了一层金光,显得那么华丽,肃穆,就像上帝居住的官殿向人世洞开。清波荡漾的哈得逊河水被染成一片金红,连房间里什物,两个人都沉默着的每一分钟,还有女人一缕散在额上的发丝,都被染成金红的色彩。男人看见夕阳的光辉甚至在女人被深深魅惑住的眼睛里闪烁着。 “真的,”男人说,“真美啊。” 女人纤细有力的手指回握住了男人的手。两个人就这样手握着手,静静地坐着,观看夕阳一点点,一点点地沉落,那金红的光辉开始缓缓地,但不可阻挡地,融入黑暗之中。 “云青,你瞧,太阳全沉落进水里了,”男人低声地说。她没有回答。他转过头,在渐渐浓重的朦胧中看见女人闪亮的眼睛,仿佛带着一丝神秘,一丝笑意,一丝忧伤。他们的头挨近了,他感到她身上隐约发出的,馥郁温暖的气息…… 3 后面的日子,是平静而愉快的。两个人在一起,就像一对共同生活了多年的情人,己经没有了那使人晕目的狂喜和撕心裂肺的痛苦。岁月留给他们的,是深深的相知,和真正的理解带来的温柔的同情。在彼此的身上,他们所深深怜悯的,甚至首先不是被区分成“男人”和“女人”的异性,而仅仅是一个“人”,一个同类的生灵。这似乎不是我们平日所熟悉的男女之爱,但是,谁又能说这种异乎寻常的情感,不比末更世事的年轻人暴风骤雨般的激情更能给人以心灵的安慰呢?然而,这一天的黄昏,当他们像平时一样坐在窗边,静静地眺望落日的时候,女人轻开了口。 “凡,我想我得告诉你,我要走了。我己经订了明天的机票。” 男人睁大眼睛,仿佛没有明白似的看着她: “云青?!” 女人勉强笑了笑: “前些天,从我们学校转寄给我的那封信,是一个加州老板写给我的。我曾在去那里开的一个学术会议上见过他,他对我的研究很感兴趣,向我要过我的简历和全部材料,说有可能聘我去他那里工作。但后来有很长一段没有什么消息,我以为这事就算了,没想到那天收到了他的邀请信……” “可这儿的一家公司不是也对你很属意吗?” 女人把手放在他手上,目光坦率地瞧着他,轻轻摇摇头: “我还是离开的好,凡。你该明白,我为什么这样做。” 男人沉默不语。女人接着说: “我们都不再是疯狂的年纪了。你知道,这样,对我们三个来说,都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出路。这只是一段短暂的际遇,也许,不管是你身上,还是在我身上,今后再都不会发生类似的事了。如果我留在纽约,会毁了一切的。但现在一切都是这么好,这么美,就像哈得逊河上的日落。我大概会终生记住这些吧,凡。” 他们的手,在不知不觉中,又握在一起了。男人没有再说一个字。她知道,他的沉默,便是对她的话的无言的认同。 第二天,在纽约拉瓜迪机场的候机室里,女人站起身,准备登机。当她对男人嫣然一笑,就要转身离去的时候,男人却叫住了她: “等等,云青。” 女人停住脚步,回过头来,探询地看着他。 他忽然有些窘迫起来。他说: “我只是想问你,这一个月,你过得还愉快吗,云青?” 女人微笑了,这微笑使她的脸容光焕发,就像她少女时代那样纯洁,天真:“是的,非常,非常愉快,凡。” 男人凝视着她的眼睛: “我也是,云青。谢谢你。祝你一路平安。” “谢谢,凡。”女人一边说,一边凑近前来,微微垫起脚,他们在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候机大厅里,像一对即使小别数目也缠绵难舍的情侣那样深深地亲吻着,然后,微笑着道别。 驾车离开机场的路上,男人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从烟盒里摸出一只烟,掏出打火机点着了,几乎那一瞬间他的心甚至感到一阵轻松。他专注地看着前方,熟练而谨慎地驾驶着他的蓝色PONTIAC,刚刚下过一场倾盆大雨,路滑。 前面又塞车了。也难怪,这正是下班的高峰期。男人停住车子,坐了一会,有些无聊地伸手去开收音机,这时他的眼睛忽然瞥见旁边的车座上有一样什么东西,他把它拿起来,原来是女人遗落的一枚发夹。那天夜里,他们从剧院出来,回到他住的地方时己经很晚。下车前,他吻了她,过了许久,她带着笑意轻轻推开他,说:“看把我的头发都弄得乱七八糟……”他把发夹拿在手里凝神看着,前面的车辆己经开走他都没有注意。后面的车用喇叭催他,他才猛醒过来,急忙放下发夹,启动了车子。他这才发现天色己晚,落日己经染红了整个纽约。他想,她坐的飞机是去加州的,正是飞向西面,那么,此时此刻,她也定会沐浴在这金红的光辉里吧。她在想些什么呢?她在回忆这段如她所言的“短暂际遇”吗?也许,竟还是忘却的好。有多少残酷的东西,在回忆中会变得温柔,又有多少温柔的东西,会在回忆中使人伤心啊…… 他继续向前开着。车子在金红的落照中疾驶,曼哈顿的大街上,汽车与人汇成的河流被镀上了落日最后的光辉。车子中的人,眼睛悄悄地润湿了。 [作者1992.7于哈佛] (全文完) -------- 摘自《人民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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