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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的日语课,我在上课铃响前到了教室,郑艳华笑着向我点点头,我坐在她旁边上课。 当我认真去听课时,才知道前些天拉下的功课太多了,不少单词我都没记,有些填空题,因为有不懂的单词,对句型也不熟悉,根本没法做。看来这四个学分是不容易拿的了。 下课时,白琳小声地对我说:“我已经帮你说了……” 我说:“但是我已经……” “什么呢?” “我的思想已经转了180度了。” 白琳一脸的不高兴,可能她觉得我太荒唐了。 “但是我真的不想……” “你这个人真是……” 郑艳华扭过头看看我,我和白琳不敢再说这件事了。 “下个星期要去外语学院考日语四级。”下课时白琳对我说。 我没有留在教室和郑艳华说话,收拾书包回宿舍复习了,还有一个月就得考期末试,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白琳没走,留在教室看书,和她相比,我的日语真是差得说不出口。 我一个人回到了宿舍,打开人工智能课本来复习。 前些时候浪费时间太多了,看来,要想期末试必修课和选修课都考好很难,而且我还得考研究生,那怎么办呢?放弃考研吧,那又太可惜了。 不是还有些同学要考研吗?他们怎么处理考研和期末考试的关系呢? 到403宿舍找到王军华,他正在背英语单词。 “哦,我打算期末试申请缓考,就是下学期开学再考,这样现在可以集中精力准备考研,春节期间再复习准备期末考试。”他说。 那我就像他那样到时就申请缓考吧。 真该死,又是那个家伙害得我要缓考。 但是既然我要考研,就算没有郑艳华这件事,我也得缓考的。 “哦,张达文有和你说那件事吗?” “什么事呢?”我这才想起几天没见张达文了。 “星期五晚上我们乐队要去参加演出,这次的‘一二·九’歌咏比赛,团委邀请了我们作表演。你有时间看吗?” “我要上日语。”我这才知道这几天张达文为什么无影无踪了,原来他去排练了。 “没关系,估计是九点半之后才到我们演出,我们只是在评委给参赛班级评分时到台上唱几首歌。” 张达文喜欢唱歌和玩各种乐器,他还弹得一手好吉他,班上的会弹吉他的同学多数是他教会的,其中王军华学得最好。 大二时他们结识了机电系的另两个音乐爱好者,几个人一拍即合,成立了一支乐队,用暑假打工得来的钱买了电贝司、爵士鼓等乐器,乐队就定名为“启明星”,那个担任鼓手的同学是广州的,几个人就经常利用周末到他家里训练。上了大三,这支已经有六人的乐队就开始在学校里小有名气了。学校的各种文艺演出,经常会看到他们的身影。 王军华还懂得写诗,他经常写上一些诗让张达文谱上曲子来演唱。胸前带一颗银星的黑色队服、几首铿锵雄壮的“主打歌”,成为“启明星”区别于我们学校另几支学生乐队的标志。 让我感到奇怪的是,王军华和张达文的成绩一直都是那么好,乐队的训练好像对他们的学习没影响。现在我才明白,他们除了上课、自修和锻炼外,就是练歌,还得准备考研,时间排得满满的,没有空闲像我那样去想些无聊东西,难怪他们总是那么充实,学习的效率总是那么高! 上课、下课,吃饭、睡觉,我仿佛又回到了二年级时:繁重的学习,单调紧张的生活,除了学习外,脑子里是一片空白,我没有时间去想,也不敢去想其他东西。“还有一个月是最后一次考试!”这句话,对于辛苦了多年的大学生来说是一种无声的鞭策,谁愿意在这个关头功败垂成呢? 又是一个星期五,夜幕降临了,七点二十五分,我踏进205教室门口。 郑艳华却不在位置上。 我扭过头问白琳:“她哪里去了?” “不知道,你管人家那么多干什么。”她冷冷地说。 “你后天考试吧?” “嗯。”她不作声了,可能是嫌我干扰她的学习。 我识趣地转过身去,埋头看书。 日语老师走进来,上课铃响了,郑艳华也没来。 其实自上星期以来,我已经不再为郑艳华的事情头痛了,我想,既然我和她的关系只能停留在这个程度上,也没有必要去为这事患得患失吧。 但是这晚上课,郑艳华不在我的身边,我却觉得少了什么。 上课是听不进多少的,一来跟不上;二来我想既然要准备缓考了,思想上就不那么重视了;还有,我偶尔会想,郑艳华今天晚上到哪里去了呢? 上完课了,我扭过头看了一眼白琳,她正在专心地看书。 “你还不走吗?”我想和她一起回生活区,如果有可能的话,能和她一起去看演出更好。 “哦,我得看书,后天得去外语学院考试了。” “那祝你成功吧。” “好,多谢。” 我再也想不出还有什么和她说的了,九点半了,看来得去看演出了。 “春风呀吹绿了东方神州,春雨呀滋润了华夏故园……” 走到文化娱乐中心附近时,一阵合唱声从里面传出来。 我走进了文化娱乐中心,在观众席上寻找空座位。 我隐隐约约地看到前面有一个穿红色滑雪衫的身影,忍不住走过去,想和她打个招呼。 她身边有一个穿“火龙袍”的男生。 我的心一下紧缩了,捏紧了拳头。 呵,其实我心里还没有完全地忘掉她,只不过,当风平浪静,我脆弱的心灵不再受刺激时,我才能暂时安心下来,不受干扰地看书学习。 现在,那个家伙竟然和她坐在一起看演出!我那刚平静下来的心一下子又变得激愤起来了。 再也没有心情看演出了,我退出了文化娱乐中心的大门。 今天是星期六,我没睡懒觉。 上个月到旧城区买东西时,偶然到了某个角落的一间“军品店”里,里面除了各种钢盔、望远镜和迷彩服外,还卖一些进攻性的军用品,包括能发射铝合金箭的弩、带滑轮的碳素弓和锋利的“野猪箭”等,还有一米长的仿制东洋刀,电镀的刀身,黑色的刀鞘,开价一百块钱,超过我一个星期的生活费。 当时我嫌它贵,没有买,尽管我很喜欢收藏一些仿真的玩具枪和飞机、坦克模型,这些东西是我和王军华之间经常议论的话题。 今天我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想将它买下来。 “老板,那种东洋刀呢?”一踏进门我就问。 “等一等。”他上阁楼去拿刀了,原来是怕公安局没收这种违禁品。 最后我用八十块钱将它买了下来,抱着装刀的长盒子,搭上了回校的公共汽车。 广州的中学星期六要上课或“补课”,到临近午饭的时候,各公共汽车上落站能看到一些穿着中学校服,持月票的中学生。 高中一年级时,看到高二、高三的学生,觉得他们很成熟,高高的、胡子密密的,戴着眼镜,和“大人”差不多了。 不知不觉中,没人称我们为“少年”了,而代之以令人自豪的“大学生”,有时也有人称我们为“青年”。这时候再和这些胡子都没长齐的中学生在一起,和他们挤一辆公共汽车,觉得我真是个“大人”。 在车上最后一排座位坐下来。 左面是一男一女两个中学生,估计十六七岁吧,竟然紧紧地搂在一起。 小小年纪,这样做是误了读书啊,对身心健康的正常发展也未必有好处,我真是为他们心痛。 中学时,看到那些早恋的同学,并不觉得他们做了大人才做的事有什么不对,而是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甚至也希望放学时会有某个漂亮女生和自己一起回家。但是,现在我看到那些中学生搂在一起时,觉得他们真是不懂事。为什么不专心学习,争取将来考个名牌的大学回来呢?就算考不到名牌的大学,中学时学多点东西,打好基础,那么,上了大学也不会那么辛苦。 但是,在广州的几年,看到成双成对、亲亲热热地一起上学放学的中学生是越来越多了,听说现在不但高中生,连初中生也是这样。 这也是没办法的,过去人们不敢在大街上亲热,现在嘛,手挽手的恋人在大街上随处可见,宣扬爱情美好的文艺作品随处可以买到,中学生有什么理由不去模仿呢?他们有的是青春,有的是时间。 如果郑艳华能和我一起出来走走就好了,毕竟我们是二十多岁的“青年”啊,十几岁的中学生也搂在一起上学放学了,我们二十多岁的大学生肩并肩地走走有什么不妥呢? “工业大学站到了,到站的乘客请下车。” 如果在毕业前,多一点机会和她出外走走,甚至一起到校图书馆里看看书就好了,至于坐在一起晚自修,我倒是没有这种奢望,和她坐在一起上课的感觉我都体验过了,也不觉得有什么意思。 车子又开动了,学校附属机电厂的牌子一闪而过。 “喂,司机,我要下车!”我突然想起到校了,刚才在想入非非,而且在广州市区隆隆的噪音中,报站器的声音也显得太小,所以我忘了下车。 “刚才你又不下车!”头发长长的年轻女司机不客气地说,这些售票员出身的汽车西施训斥起人来像个男人一样。 公共汽车如果在上落站以外的地方停下来是要引来交通警的,我不敢作声了。 在下一站下了车,在那里有一座天桥,我从天桥走过马路对面,往我们学校的方向走去。 “师兄!要不要搭你一程呢?”小霞骑车在我身边经过,“那长条的东西是什么呢?” “不用了。”虽然我很想坐坐她的车后座,但如果是自行车搭人惹来交通警,到时“顺便”检查一下我那个长条盒子里是什么东西就糟了。 她下了车,推着车子和我一起走。当然我没有打开那个盒子给她看。 “去逛街回来吗?”我问她。 “不是逛街,是去做家庭教师。” “你什么时候开始做家庭教师的呢?” “上学期吧,师兄您做过家庭教师吗?” 我当然没做过,我成绩不是很拔尖,一不留神就可能有课程不及格,而且,我家里虽然不算很有钱,但是供我读完四年书还是可以的。 “没有,你们班多人做家庭教师吗?” “很多,很多人要请我们教他们的孩子学英语。” 我忽然想起什么来。 “你们班的杨伟民有没有做家庭教师呢?” “他没有做家教,但他是学校的勤工俭学积极分子。” “什么?他勤工俭学是干什么的?” “他是在学校里打扫教室的,一个人承包了两间教室。” “可能是那些教室容易扫干净,所以他就被评为积极分子了吧。” “不是,那些是大教室,不容易扫干净的。不过他的女朋友经常去帮他的忙,所以扫得比较干净。” 我的心猛烈地跳起来了,不是说郑艳华吧? “什么女朋友?你见过吗?” “见过,经常见他们在一起的。” “是不是很胖、很难看的呢?”我明知故问。 “应该说是有点胖,而且有点漂亮。”她纠正我的说法。 我没再说什么,装作对这事不感兴趣。 我的心紧紧的,那种愤怒的感觉又来了。 上个星期,我之所以不再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是由于我找到了几个可以不再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的理由: 郑艳华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不值得为这样一个女孩子而生气;我毕业后可以找个比她还漂亮的女朋友;郑艳华和那个家伙并不是真的在恋爱;我闷在心里的话都和她说了;她答应了考完试和我一起去吃饭,到时我就不会因为考完试没有女孩子陪而寂寞了。 突然间,这些理由一个个地分崩离析:第一、现在有些女孩子也说她漂亮,况且,追她的男人也很多啊,这不说明她其实很漂亮吗?找个漂亮的女人不难,只要有钱就行,但是毕业后我不一定能挣很多钱啊!而想找个女大学生就更难了,除郑艳华外,我还能追哪一个女孩子呢?第二、连那些女学生也认为郑艳华是那个家伙的女朋友,说明他是和郑艳华来往最多的男人,而且关系必定到了一定的程度,因为郑艳华竟然去帮他扫地;第三、郑艳华一定有些话还瞒着我,而我始终还没有大胆地和她说过我爱她;第四、到时考完试她不一定会和我去吃饭,即使去了可能只是走过场,不可能和她说很多话;第五、郑艳华是个值得追的漂亮女生,我是否配得上她是个问题,但是有个不如我的男生整天占着那个本来属于我的位置。 “好像是你们系的,叫郑艳华。”小霞还不知我在想什么,在一边继续说着刺痛我心的话。 我的脑子如同染了病毒的电脑般慢腾腾地在运转,周围开过的汽车隆隆地响着,又把我的脑子轰得乱纷纷的。 “想不想看看这是什么东西呢?”在学校门口附近,我突然对小霞说。 “好呀,我刚才就想看了。” 我带她到一个广告牌后面,解开绑盒子的塑料绳,拿出那把刀来。 “哎呀,吓死我了!”看到我抽出闪亮的东洋刀,她吃惊地捂住了嘴。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一早起来到了四楼的自修教室,看了一会书,觉得很烦:那些网络的原理,太抽象也太难懂了。 我托着腮,呆呆地看着窗外。 读书真是闷啊!如果有个女孩子和我一起读书,是否就不会问了呢? 未必吧,郑艳华每星期都有两个晚上和我坐在一起上课,但和她坐得那样近,我心里仍然有种沉闷无聊的感觉,为什么呢?不就是因为我仅能在距离上接近她,而她在心理上仍然和我疏远吗? 她为什么在心理上和我疏远呢?不就是因为那个该死的家伙吗? 我怒火冲天,拿起厚厚的《网络技术》课本,狠狠地拍在课桌上。 “砰!” 周围的学生都带着不满的表情看了过来。 我这才后悔了,人的脑子真是奇怪,为什么我明知在十几个人自修的教室里,有意制造噪音是违反校规的,我的脑子还是不听指挥呢? 我再也不好意思在这间教室里复习,跑到另外一间教室里去了。 星期二的晚上,我赶到205教室上日语,郑艳华照常坐在那里。 说实在的,这门课我已经学不下去了,因为外语这东西,一旦耽误了一部分,跟不上老师的进度,听课肯定听不懂,那就只好自己看书。 “上星期五晚怎么没来上课?”我明知故问。 “看演出去了,他们邀请我去做嘉宾。”高年级的学生被各种文艺演出、辩论赛等邀请去做嘉宾是很正常的事,嘉宾坐的地方肯定比较显眼,那个家伙竟敢当着那么多男生的面和她坐在一起? 郑艳华说完话就低头看书。 这天晚上白琳没有像往常一样专心记单词,而是和旁边一个嘴唇厚厚的师妹大谈前天考试的情况:“那道题目差点将我蒙过去了,幸好我上次在一本书里看过这样一个词组。” “那你估计能考多少分呢?”师妹问。 “80分应该没问题吧,看能不能拿九十分。”白琳的口气是充满自信的。 我扭转头向她竖起了大拇指。 老师还没来,我写了张纸条递给她: “现在我的思想转了360度。” 白琳很惊讶地看着我,低头写了一张纸条递给我:“又回到原点了!” 是的,我的思想“又回到原点”了,我重新觉得郑艳华那样的漂亮,那样的迷人,我一定要追她,让她成为我的女朋友,让她陪我一起去逛商店、一起在图书馆里看书学习。 上课时,我用眼睛的余光看了一下郑艳华的脸,那里有一双小而漂亮的眼睛,两片淡红色的嘴唇,还有她的肤色,是雪白的、健康的。 人说女人二十一枝花,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年轻就是她们最大的本钱;而大学校园里的女学生,由于现代科学知识的熏陶,更有一种与社会上女人不同的气质。 如果有她这样一个女朋友,我想远胜于一个漂亮而文化不高的女人吧,女人的智慧始终对男人有一种吸引力。据台湾一些课余时间到酒吧去陪酒的女大学生说,只要带上学生证,给客人看看,保准客人的小费就会多给几倍。她们不仅拥有青春美貌,还拥有一般女性没有的学识和智慧啊。为什么杨贵妃四十多岁了还能受到唐玄宗的宠爱,不就是因为他们有对音乐的共同爱好,唐玄宗欣赏她的音乐天才吗?现代社会里,男人则欣赏女人的数理逻辑思维能力,还有她们懂得的计算机、数学、生物和外语知识,因为这些东西,寄托了男人改造自然的理想,当一个女人身上能寄托男人的理想而不仅仅是满足男人在生理上和心理上爱一个女人的需要时,自然会得到男人一种与普通的男女之爱不同的感情。 我相信,那是一种超越于传统的男女相悦的生理和物质基础上的,真正纯洁美好的爱情。 下课铃响了,我和白琳一起离开了教室,谈论起郑艳华的情况来。 “最近没有找她吧?”白琳问我。 “没有,不过我很想……” “你这人真是怪,思想变来变去的。”白琳还为我的思想“转了180度”,然后又“转到36O度”而奇怪。 “但是,我总是很难忘记她。我觉得她虽然不漂亮,但是人很好,再说,我自己是学计算机的,所以我就喜欢学计算机的师妹。” “你可以多认识一些其他专业的女同学啊,这样你就不会整天沉迷在这件事情上了。” 我不知如何回答是好,我是学计算机的,当人读书到了一定程度,总会对自己的所学的专业有一种感情,我不仅想成为“电脑专家”,终生与计算机相伴,还希望能娶一个学计算机专业的女大学生为妻,“她”能和我在事业上互相帮助与支持,激发我编程的灵感。 “我介绍一些我们系的师妹给你认识吧。”她继续说。 “不,我就是喜欢师妹,我喜欢学计算机的女大学生。” 听说人读书太多了会变得偏执,好走极端,我是不是这样呢? 我们一起走上了天桥。 “但是,你觉得你们有可能吗?想问题要现实啊。如果你认识一些我们系的师妹,倒是有可能的,而且我们系的女生比你们系的要多。 我不作声了,我是太不现实了,由于我和郑艳华来自不同的城市,将来在一个地方工作的可能性不大,但即使是这样,我仍然希望能在毕业前,能更多地和郑艳华在一起,多点和她交流一下。如果大学时没能体验过这样感觉,我的心灵就会比较贫乏。虽然说和任何一个女同学在一起我都会快乐,但是毕竟郑艳华是我第一个正正式式地去追她的女生,现在大学四年快结束了,我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再认识另一个女学生吧?再说,为了体验一下恋爱的感觉而去结识异性,这种做法真是大荒唐了,而且也不一定是比郑艳华还好的女学生。 快到女生宿舍了,我们的话题又转到那个师弟那里了。 “有时我也会看到他到女生宿舍找人。”白琳说。 “我一定会和他算账。”我气愤地说。 “不要做傻事。”她告诫我。 忽然觉得白琳很像个低年级的学生,瘦瘦的、脸庞清清秀秀的,而且说话细声细气。 “我觉得你很有一年级师妹气质。”我对她说。 “是吗?那多谢了。”女学生总是喜欢别人说她的样子显得年轻。 “那我以后就叫你‘师妹’算了。” “嗯,‘师兄’,晚安。”她笑着回宿舍了。 其实我恐怕没有资格做师兄吧,不少人都说我很不成熟,说话做事像个中学生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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