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目录 回主页 |
晚饭后,我拿出一只干净玻璃杯,浓浓的泡上一林绿茶。我一面啜着茶,一面苦苦思索要做的文章。忽然,我瞥见自己端着茶杯的手,纤白的指头,与绿的茶叶辉然相映,看上去像五枚细长的象牙。 ——这是我的手吗? ——我的手。 于是我慢慢放下茶杯,把手接在膝上,自己仔细端详着:长长的指头,薄薄的掌心,一些血色都没有看上去实在有些怕人。 我想,这是左手,右手也许好一些吧。于是把右手放在膝上,这么一比,那么一比,看看差不多,实在说不出什么不同来。就只是右手的食指尖端多蓝墨水迹一瓣,那可是写稿时偶然不当心把它玷污的,只要用肥皂一擦,就可以洗得干干净净的了。 真是一双苍白瘦削的手呵!我不愿再看它们,只默然捧起茶杯,轻轻呷着茶。心里想,她们是应该休息休息了,再不然,凭这种没血色的手,怎能写得出有血有肉的文章? 据说有许多西洋大文豪,他们在写作的时候,是用不着自己动手的。他们只要闲适地靠坐在沙发上,只衔雪茄,一面喷烟一面念,旁边自有人替他打字或速记下来。这样做文章舒服是舒服的,但是我的地位同他们比较起来相去不知几千万里,只好当作神话想想,想过之后还得辛苦自己的手,为了生活,不得不放下茶杯拿过稿纸来写。 写呀,写呀,我的手写得麻木了,指头僵硬了。见了它们,我就把脑中准备好的快乐语句一齐忘掉,剩下来只有无限辛酸,不能用字表达出来,不能用句表达出来,对着空白的稿纸,我只是呆呆出神。 半晌,我忽然得了个主意:把左手放在稿纸上,右手拿铅笔依着它画去,不多时,一只瘦削的手的轮廓,就清楚地留在纸上了。 ——这是我的手吗? ——我的手。 我的手以前可决不是这样:十根粗粗的指头,指甲修得很短;手掌又肥又厚,颜色是红润的。 以幼小的时候,它们整天援泥丸,捉炸据,给妈妈技小鸡革 在学校里,它们忙着抄笔记,打网球,还能够把钢琴得叮当作响… 后来,他来了,把钻戒套在我的无名指上,吻着它,说道:“多能干呀,你的手!” 我用我的手替他们做了许多事情… 油垢,灰尘,一齐嵌进了我的手心里,剧不尽,洗不掉,我的手终于变得龌龊而且粗糙了。 但是,我并不怪我自己的手,因为它工作着,能够使别人快乐与幸福。 在冬天,我的手背上都龟裂了。但是我仍旧忍住痛,在灯下管孩子们缝花缓的棉施。 粗糙的手触着花缎,毅奉有声。 孩子们都奇怪起来,问我道:“妈妈,你的手怎么会有声响?” 我笑了:瞧瞧他的脸,但是他不笑。半晌,他皱着眉头,用憎厌的口吻对我说道:“瞧你这只手,可不是糟蹋了我的宝贵的钻戒?” 我悄然无语,第二天,便把宝贵的钻戒还了他。 但是法律,经济,都不允许我携带孩子:我是什么也没有,只凭着龟裂了的手,孤零零地自谋生活。 ——这是我的手吗? ——我的手。 我的手再不能替孩子们把尿换屎,搞鼻涕了,只整天到晚左手端着茶杯,右手写,写,写…… 浓的茶,滋味是苦的。我一面缓着,一面暗暗思索文章。但是什么字,什么句,才能表达我的意思呢?而且,即使表达出来,又将希望哪个知道? 半晌,我忽然得了个主意:把那张画着手的稿纸寄给我的孩子们去吧,让他们知道:我的手一一瘦了。 |
回目录 回主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