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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集一个作家的作品,编成集子,大约开始于晋宋之间。一般都是作家逝世后,由朋友、弟子或子孙编辑的。到了唐代,才有诗人白居易和元稹自己动手编定诗文集。 作品收罗齐全的,称为“全集”。但是,谁能说他的编辑工作已毫无遗缺吗?因此,“全集”这个名词,用的极少。《四库全书总目》中,称“全集”的只有宋代的苏轼,明代的宋濂、杨慎和杨士奇等五六种。其实这都是书商的宣传用语。朱熹的文集名为《朱子大全集》,尤其显然是书商竞争的广告辞汇。你出“全集”,我出“大全集”,说不定还可以出“最最最全集”。 “文集”这个名词,现在专指散文的结集。但在古代,散文、韵文都是文,所以“文集”中也兼收辞赋诗词。唐代以前,没有称“文集”的,一般只用一个“集”字。例如《陶渊明集》,就是陶渊明的诗文集。 从昭明太子的《文选》开始,出现了“选集”。一般都是选录许多人的作品,或是一个流派,或是一个时代。但书名用“选”字的,《文选》以后,一直要到宋代才有王安石的《唐百家诗选》和佚名的《圣宋文选》。至于专选一个人的作品,而以“选集”为书名的,恐怕是现代的新事物。 以上是这三种编集名词的传统意义,历代作家和书商都明白无误。可是最近我看到老舍的儿子舒乙在香港和访问者的谈话,才知道这三种集名已产生了新的意义。舒乙说:“中国现代文坛中,出全集的只有鲁迅一个人,剩下的人都是文集。文集有点全集的意思,但没有那么全。……当时出了五个人:巴金,郭沫若,茅盾,郑振铎,瞿秋白。有第六个人,这第六个人就是老舍。有文集待遇的是这六个人,其他人连文集也没有资格,只能出选集。前面五个人都出了,老舍拒绝了。” 这一段谈话,真是一个爆炸的信息,它使我恍然若失。前几年,有一二家出版社的编辑来组稿,我偶然表示希望他们给我的全部创作小说印一个全集。因为我只有十年创作生活,全部作品不到六十万字。索性一起重印为一本,可以应付来索取的青年文艺工作者。岂知编辑同志却沉吟不语,终于吞吞吐吐的说:“还是出个选集吧。”当时我心下纳闷,沈从文,张天翼的选集都有一百多万字,已超过我的“全集”,为什么我的寥寥六十万字还不能全部印出呢? 现在我才明白,原来我们的出版界有一条心照不宣的不成文法:第一流作家可出“全集”,第二流作家可出“文集”,第三流作家可出“选集”。以下就是不入流的作家,他们的作品只能出单行本,任其自生自灭。我的作品,被允许可以出“选集”,已经是高攀了。 这位舒乙世兄所讲的,恐怕还是五十年代的事。现在,作家的级别似乎已有调整。“全集”权利已不是鲁迅所独享,“文集”权利已略有升降,“选集”的尺度似乎已放宽了不少。 但这三个名词的级别涵义,却依然未变。而这个涵义,在《辞海》、《辞源》中都找不到。如果有人编《当代文学辞典》,我建议应该列入这三个名词的条目,使后世读者一看书名,便知作者的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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