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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死亡的叙述

作者:商河

  突然,我听见我的心脏,或者肾脏和肝脏发出一种爆裂声,气几乎都喘不过来,便蹦跳起来;我发觉自己蹦得很高,到了天花板上,却下不来了;同时,我看见自己仍躺在床上,孙梅骑着我仍在那里扭动,发出呻吟声。我感到好生奇怪。这是怎么回事?
   

  夏天,南方这座小城便很热了。这些年,家家户户跟一些公司、银行比赛似的,装上了各种牌子的空调机,有窗式,有分体式;窗式价线便宜一些,不过大都很吵;分体式很宁静,在房子里一般都不影响睡觉和做事,不过很贵。装分体式,又是名牌,当然可以显贵,但像我这样一个卖文为生的人是承受不起的,只好买一部窗式的,组装货。刚开始还好,后来就愈来愈响了,吵得人心烦意乱,只好给孙梅打个电话。这次是傍晚。
  孙梅便如约来了。她是一个很乖的女孩,我要她做什么事她都肯做,前年她甚至还为我推销过几包白粉。
  听到她上楼的脚步声,我便打开空调机,它哼唧了一下,便“嗡嗡”地运转起来,从送风口吹下来一缕缕凉风。我穿着印着迈克·约翰逊头像的汗衫,下面穿一条大花宽筒短裤,坐在我写作的桌子前面,想到她应站着掏钥匙开门了,便“啪”一声划着火柴,点燃了一根香烟,顺手拿起一本史蒂文斯的诗集瞄看了几行,门“哗啦”一下开了,她高声嚷着:
  “哎呀,真热。世界该到末日啦!”
  “是该到末日啦。”我应和着。“今天上什么班?”
  “日班。”她说。
  孙梅手提着一个袋子,里边盛着两个饭盒。拿出来放在茶几上,自己坐着先吃开了。
  “你很饿了吧?”我说。
  “嗯,你不饿吗?”她说。
  “我也很饿了,中饭都没吃。”我说。
  我摁灭了烟头,走过去拿起一个饭盒;这种价钱两、三块钱的饭盒,里边只有几片烧肉和几根很老的蔬菜,不过很慷慨地浇满了肉汁。单靠那肉汁就可以咽下一盒饭了。我狼吞虎咽,比孙梅还快就消灭了里边的饭菜。她抬头看着我,边咀嚼边笑着,额门上还有几粒汗珠。
  “我总是感觉你吃饭的时候像一只猴子。”她说。
  我喝茶,茶水在我的喉咙里噎一下,把一团饭之类的物体用力推入胃囊,我喘了口气,说:
  “你不如说我吃饭像一头猪。”
  “但你那么瘦。”她说。
  “瘦肉型的。”我说。
  孙梅大笑,把几粒饭和青色的菜丝喷在地板上。我很厌恶她这样粗俗地笑。不过,对地板的清洁情况我无所谓,反正都是她清扫和拖洗。一天下来,它就布满了烟蒂、烟灰、纸张、饭粒、卫生巾,有时还有避孕套。
  吃完饭,她习惯性地打开了电视机要看连续剧。我的电视机是朋友廉价出让的十二寸国产彩电,用了一些年了,图像音质都不行。我不怎么看电视,一般都是孙梅看。要是我不写东西的时候我不反对她看。但这次电视机却使我感到很烦,我走过去“啪”一声灭了,她“咦”的一声盯着我,一付迷惑不解的神态。
  “去洗个澡吧。”我说。
  她没说什么,就换了拖鞋沓里沓啦地进浴室淋浴。我听着她淋浴的水声,走到窗边看了看夜景。这是一片不看胜似看的景象,只是可以解解无聊或一种习惯动作而已。一条发臭的河流,破破烂烂的护堤栏,一列发育不良的桃花心木,几座桑拿浴室、歌舞厅亮着霓红灯。就这些,还有远处打桩机的隆隆声,关着窗户也挡不住它的骚扰。
  孙梅洗完澡,就轮到我洗。我从浴室出来时,她已经躺在床上,裹着一条白色的薄被单,翻着手上一卷灰黄肮脏的什么文艺,我坐在床沿,一手抽掉了她手里的杂志,我说:
  “这种咸菜杂志,不看也罢了。”
  “那你怎么还给它写稿?”她说。
  我不想谈这些,就搂住她,说:
  “今晚过夜么?”
  “不过了,明天加班哩。”她说。
  我熄了灯。她一把掀掉单子,就紧紧地搂着我。我摸索着她下面湿润了,就开始进入。突然,我听见我的心脏,或者肾脏和肝脏发出一种爆裂声,气几乎都喘不过来,便蹦跳起来;我发觉自己蹦得很高,到了天花板上,却下不来了;同时,我看见自己仍躺在床上,孙梅骑着我仍在那里扭动,发出呻吟声。我感到好生奇怪。这是怎么回事?我使劲的想降下来,回到床上,手便碰着了墙上的那帧耶稣或穆罕默德像,奇怪的是它动也不动,我看见自己的手奇迹般地从画像的中央穿过,就像用刀把它从中间劈开一般;然后,我便蹲在一只花瓶上,上面还插着昨天孙梅买的一簇菊花。在这么近的距离,我可以嗅闻到菊花苦涩的香味。这时,孙梅尖声地叫嚷起来,就像发了疯似的,灯也没开,就冲到门边,打开门,赤条条跑到街上,过了一会儿,我看见她已经立在大街灰暗的灯光之中,头发零乱,两眼发直,用手捂着下体和双乳,突然又“噔噔“跑回房子里,手抖个不停,好久才把罩子、裤子和外衣穿好,重新跑回到街上,拚命地向来往的车辆摆着手。我发现除非我不看,要是看我能看到很远,甚至看得见山上墓地的死者;在许多密封的、开着冷气的房子里,有人正在做爱、打麻将、喝洒、注射可卡因、看电视、睡觉。我尝试回到我的身体上去。这样一想,我便像一根浮木漂到床边,俯在我的赤体上面,看见我两眼直瞪着我,颈脖子青筋直露,嘴张开,仿佛蒙克的《呼喊》。下体的阳具仍向上举着。那样子太蠢了,我试图压低它,或用单子盖住它,但我的手无论握什么物体结果都握空了。外边呜呜地响着救护车的笛声,接着一群人冲进我的房子,把墙上的画像、壁纸、稿件震得“簌簌”直抖,那些人都穿着白大衣,带着器械,有男有女,一个年轻女的还翻转我的屁股,在上面打了一针药液。孙梅在屋角里捂着脸“呜呜”地哭着,大概因为我在床上暴露着的丑态;起初我还听见她的声音和屋子里别的吵嚷声,渐渐这些声音变得细柔,最后仿佛水流侵入了土中而无声无息了;我想向孙梅说点什么,但嘴边只是发出一阵细微的风声。这时,几个男人抬着我乱哄哄地奔楼下的救护车跑去。房子又空了,电灯仍亮着。在寂静中,我仍可以嗅闻到孙梅的那些菊花的香味。

  ……而我这时已经跃到空中,我的身体轻飘飘的,穿越了人群惊愕的叫喊,“嗖”地一声向远山那团浓绿飞去了。我没有回头去看楼下那发生在我的肉体上的惨不忍睹的景象。
   

  忽然,我发现我用手按着孙梅的乳房,嘴吮着奶头正拚命地啜着奶汁。好丰盛的奶汁呀!我不知道孙梅怎么想。但我料想她抱着我颠来颠去唱着歌的时候,一定感觉我的眼睛和鼻子像她的前度男友,一个给色情刊物写小说的文人的模样。
  “瞧这小子!生来就像个野种。”孙军说。
  “别嚷嚷的,你以为你是转业军人就了不起啦!”孙梅反击说。
  “哼,说什么我还要生个崽。”孙军说。
  我吸饱了奶,才发现旁边的沙发上坐着的孙军,孙梅的现任丈夫,前年的转业军人,现在城建局某科的付科长,留着大胡子,两眼骨碌碌的露着旺盛的荷尔蒙和凶光。这客厅大约十平方米,墙上还贴着红色的双喜纸帖,挂历上的画像是穿着比基尼泳装的叶玉卿小姐;组合柜上的电视机是一台国产十二寸旧彩电,旁边竖着几本书,有弗洛伊德的著作,史蒂文斯的诗集,劳伦斯的小说,几本边页翻卷的家庭杂志或文艺期刊;厅子里散着一股奶糖和烟卷的气味。
  孙梅常常上日班,便把我送到她母亲的家里寄存,晚上再抱回来,我和孙梅睡一个床,有时孙军也会从另一个房子溜进来,把我挪到边上,和孙梅两个人在床上肉搏,你撕我咬,哼哼唧唧,把一张半新的席梦思床弄得“吱吱嘎嘎”直响,完全视我为无物,那么我只好装睡。在一面很大的衣柜镜子上,借着街灯的反光,我看见我是一个两尺长、头发稀疏的婴孩;我常常故意把尿撒在床上,气一气孙军,有一次他果然忍不住用力揍了我的屁股。
  “喂喂,瞧这野种屁股肉上怎么布满了针疤呢?”他说。
  我记得在我第一次死亡时有一个年轻护士翻转我的屁股在上面注射了一支强心针。至于为什么后来还增多了那么些针疤,我就不清楚了,大概作为解剖的用途又让笨手笨脚的护士小姐们折腾了老半天吧。我想教授们对这些护士小姐也毫无办法。
  这样不久,孙梅的肚子慢慢地又开始挺起来了。她开始喜滋滋地挑选一些宽大的裙袍穿,经常隔三岔五地在家休息,穿着海绵拖鞋,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忙这忙那,有时又抱着我到市场买菜。孙军对我时好时坏,好的时候给我买玩具,坏的时候捏我的屁股,给我灌一些莫名其妙的小瓶装液汁,我没办法跟孙军纠缠,因为我的力气太小了,我想狠狠咒骂他却喊不出声来。奇怪的是孙梅也不反对他给我喝那些小瓶装液汁,还管它叫“娃娃乐”。喝那东西我还真乐不起来哩。我宁愿喝她的奶汁或清水。另外,我还想把我的一些遗物,例如,那些小说和诗集烧毁掉,这些东西对孙梅夫妇毫无用处,电视留给他们看好了,反正很快他们便会购买一台进口大彩电的;至于那帧耶稣或穆罕默德画像,孙梅塞在柜子底下吃尘,它的归宿当然最好也是火。孙梅肚子挺得最高的时候,我便可以趔趔趄趄在屋子里走动了,我可以跑到组合柜前,抽出一本弗洛伊德的书,一页一页地撕着,让这些纸张在阳台上飘出去,有的飞到街上,有的击中行人的脸,有更多的躺在河水上仿效船只漂流向下游,或海洋;不过,我最欣赏的还是它们在空中飘飞时的景象,连街上最蠢的一个时髦小姐也会想象得到它们像一群白鸟。有一回当我撕着劳伦斯时突然便被一只手擒住了。竟是孙梅。她愤怒地盯着我,我从没有见过她这种扭曲着脸肉,使她的脸部显得更丑的表情。
  “嘿嘿,孙梅,让他撕好啦。”孙军说。
  “你疯啦,街道办的老头上屋罚款你付钱?”孙梅说。
  当然,他们不在家时我继续撕。我知道若是我也像这些纸张一样打五楼阳台飞出去,孙军也会兴高采烈地说:
  “嘿嘿,孙梅,让他飞出去好啦!”
  我不能说我就对孙军充满了仇恨。大多数时候我挺怜悯他的。一个男人,他跟孙梅干得那么辛苦才略略有了功效,并且因为我的存在使他的胃囊仿佛藏了一块永恒的屎橛,我是感到惭愧的,我当然最好就不存在,像鸟一样打阳台飞出去。并且我诚心诚意希望孙梅的肚子里藏的真正是他的种子,他的崽,这样,他们就会和和气气地过日子,全心全意地建立一个幸福家庭,孙梅就会忘记一个精瘦的文人,以及一个文人的婴儿般的影子。有一天,附近一带突然响起了密麻的纸炮声,原来每逢农历初一、十五,残存在这一带新宅子里的上一代鬼魂般的老太婆们又复兴了拜神祭祖,社会发达信仰自由,人民政府也没有出面干预老太婆们的迷信活动;连孙梅也受影响在组合柜上供上了一帧瓷菩萨像,早晚烧几根香祈求孙军发财肚子里的孩子健康。纸炮“噼噼啪啪”响着就像下着一场大雨,使我腻烦,现在我知道了菩萨以及死去的人是怎么回事,就对生存的人的愚蠢感到厌倦。恰好这天孙梅分娩,住进了医院。孙军也赶到医院去了,家里就剩下我了。我看了看,该撕的书都撕完了,柜子底下那帧画像就让它继续吃尘好了,我也不想弄脏了手;这时,我走到阳台,发现天气阴沉沉的,布满了灰色的云朵,真有点想下雨的样子,伸出手去,手心凉凉润润的似乎有一些水粉,楼下街上有一些妇女打着伞;接着,我清楚听见了孙梅痛苦的叫喊声以及婴孩的哭闹声,并且我看见了这孩子是一个女孩,孙军知道消息后在走廊上蹙着眉头一个劲的抽烟,走廊上一连串混乱的脚步声和说话声,后来他们抱着婴孩打着伞在医院门口拦截出租汽车,孙军仍在骂骂咧咧的,像一个土坯子流氓;他失望极了,他回家必置我于死地的。
  然而,我发现这时我的手臂消失了,或者说我的手臂变成了毛绒绒的两根细小的翅膀,我的身体也在缩小,变得像我原先的一个拳头那么大;我一跳就上了阳台的围栏,视野突然开阔了,远方山峦上一团绿树向我发出了召唤;突然,楼下聚集了一大群人,仰着脑袋盯着我,议论纷纷的,我看见其中就有刚从汽车上下来的孙梅夫妇;他们推开围观的人群,孙梅猛的大叫一声,把婴儿扔到孙军的身上,一转身便向楼上冲来,而我这时已经跃到空中,我的身体轻飘飘的,穿越了人群惊愕的叫喊,“嗖”地一声向远山那团浓绿飞去了。我没有回头去看楼下那发生在我的肉体上的惨不忍睹的景象。

  我喙上那几颗衔了许久的血终于滴落了,只是它不是人的血,而是我的血;滴在春天的水面上,宁静的水马上把它散化开了,像几颗从枝头落下去的红色桃花。
   

  立在枝头上,已经是繁花似锦的春天,阳光明媚,是我的同伴们喜爱的,无非是虫子滋生的更多了,在一棵树上就有充足的食物;因此它们都饱食之后放喉歌唱,没有料到它会惹来一些危险。
  我盯着坡下一丛开着黄色花朵的豆荚树看着,只见上面有两只蝴蝶一边在那里调情,一边采着花蜜;它们的身体太轻飘了,一阵风便会把它们吹起来。这是两只普通的粉蝶,即使在人类面前招摇也不会造成什么危险的;翅膀在阳光下看却也颇悦目,尤其是它两只翅上的花纹是十分对称的,我并不是羡慕它们,因为我知道自己的两只翅膀上也印着一些时髦的花纹,这些花纹大体上也是对称的;我在水边饮水的时候照见过自己的影像,我伸开翅膀看见翅上有几块蓝色的鹅蛋形斑纹,像珠子一样缀连着,渐渐变小,在翅尾变成棕黄色的小圆点,而胸脯上的毛整体是灰色的,正中心的一簇白毛便显得格外醒目了,特别是我的喙子,是闪闪发光的红色,虽然我并不嗜好血肉,但它一直这样显着从血,特别是从人血染来的永恒不变的色泽,并且仿佛有一滴快要从上面滴落下来,在平静的水面上散开似的。
  我所说的危险果然在春天的一个清晨发生了。不是残酷的鹰隼、蛇。而是一种会说话的直立的动物,人,当然我并没有忘记这些我曾经使用过的语言,我只是感到作为人的他们未免太赶尽杀绝了;这片偏僻的山林本来不适于他们居住和玩乐,但偏偏有那么些狩猎与伐木者破坏山林和我们的宁静,他们在城市住厌了就跑到这来以残杀我们的生命为乐;我远远的就听见那种使我恶心的叽叽喳喳的说话声。我警告了身边的几只漫不经心的鸟,奇怪的是有一只竟糊里糊涂地朝那几个狞猎者飞去,在一棵松枝上尚未站稳便被一颗铅弹击落下来了,那边便爆发一阵得意忘形的狂笑声,有一些女人在这种场合笑得更加放浪。一个女人高声说:
  “啊呀,孙军,好枪法呀!”
  几只手拨开一片乱树丛,便现出那几个身穿迷彩服的人,三男两女,戴着鸭舌帽,男的每人扛着一支枪,东张西望,那些女人特别眼尖,用手指着我们所立的这棵大栗树,拍手嚷道:
  “哎,孙军,胡立,瞧那几只大鸟哩!”
  那三个男人立即停住了脚步,用一架黑色的望远镜朝这边看着,镜片在阳光中闪着恐怖的光泽;我知道我们已经被罩在他们的望远镜的网罗之中,一阵厌恶感使我浑身颤抖起来;只见那几个人已经猫腰藏在矮灌木丛里,像蛇一样朝我们这边缓慢地、悄无声息地摸过来;这种声音当然躲不过我尖锐的耳朵,哪怕他们踩在几根草茎和几片叶子上,那细微的爆裂声我都听见,甚至连他们渐渐急速起来的呼吸声都清晰可辨;他们的鼻尖冒着汗,尿蹩在膀胱里也不敢去撒,恐怕我们飞走了;其实要飞的话我早就越过山包到另一个谷地去了,我倒想见见他们的嘴脸,另外我想假如我飞掉那么也太胆怯太不光彩了。这时女人坐在草丛里不动了,三个男人绕着道迂回到我们的后边,那里一丛高大的灌木林可以作完美的掩体,又可以作枪的支架使他们手不用发抖射得更准。这时,我听到了枪弹上膛的声音,我警告了其余的鸟,有五只霎时飞动,投入了远处的密林,有两只未听劝告,只听“啪啪”两声,应声毙命,一个栽葱掉到地下;孙军的那支枪向我发来了致命的一弹,我闪了闪,枪弹擦着我的翅膀飞了过去,我损失了几根漂亮的羽毛。
  “中了,中了!我打中了!”树下有人大声吼叫着。
  “娘的,嚷什么,还有一只哪!”孙军说。
  我稍稍展了一下翅膀,向邻近的一棵大树飞了过去。那边两个猎手兴奋地抢着看新鲜的猎物,满手是血,沾着发着腥臭的羽毛,唯有孙军沉默不语,又上了一颗子弹,向我这边悄悄走来。刚开始他没有发现我藏在哪里,一双眼贼溜溜地望来望去,满额汗水,终于看见了,便慢慢地举起了枪;我看见他的手发抖得很厉害,腮帮的汗弄湿了枪托,这时,我看不见他的眼睛了,只看见黑洞洞的枪眼;这枪眼离我愈来愈近,但结果一切都这么停顿住了,死亡好像并不存在,只存在弥漫春天的、令我恶心难忍的臭味,我想,好吧好吧,就让我完蛋吧!我实在不想再闻这恶味了!只听“啪”的一声,一颗子弹击中了我的翅膀,一阵撕裂般的剧痛使我几乎立即昏迷过去,但我挺了挺,清醒了些许,便用一只翅膀斜斜地向谷地的一丛灌木丛飞去。在我飞动时,周围的空气发着电击般的爆裂声,就像纤维织物从一个女人的肉体上剥落下来所发的声音,又仿佛一个可以飞翔的人一直跟在我屁股后面发着嘎嘎的笑声。我在树枝上立定,便回头说:
  “阿爸,你别老跟着我看丑。我快要死啦!”
  “崽呀,很疼是么?那年我被人当作本县第一大地主枪毙了,你才一岁;刚开始很疼的哩,接着就什么都忘了,蜜一般甜哩……”
  “阿爸,别说了,你看孙军来了!”
  只见孙军跳过一条水涧,小跑着朝这边的矮灌木丛赶来,一边给他的枪上铅弹;像他这么敏锐的鼻子,一定嗅闻到我的血散布在空气中的腥臊味;我知道我不能再跑了,我并不惧怕死,只是对它感到厌倦罢了,并且这样也表示了我长久以来对弥漫春天的恶味的骄傲和不妥协。他拨开树叶丛,这次,我们便面对面直视着,近得他一伸手就可以把我擒住;他倒显得尴尬了,不知道该举起枪还是手,这样僵持了好一阵子,直到他的嘴角触电般的颤抖起来。他退后了几步,举起了枪,扣动了板机。
  我喙上那几颗衔了许久的血终于滴落了,只是它不是人的血,而是我的血;滴在春天的水面上,宁静的水马上把它散化开了,像几颗从枝头落下去的红色桃花。

  这时,他把我举了起来,但突然又放下来,坐在堤边的石块上点着一支烟吸起来,他一会儿抱着脑袋,一会儿又抬起头长长地舒着气。烟吸完了,他再次把我举起来,用力一扔,把我投入了翻卷着的春水之中。
   

  流水这种东西从来都把落花带去很远,使它们再生。这是水与花达成的默契和奥秘,并不仅仅是水滋养花的根。
  每年春节期间,南方这些城市都搞一些大大小小的花市;这座小城在大节前半个月,就开始忙碌张罗了,市长对这件事十分感兴趣,当然也是顺应民心,沿着我原先居住的河旁街,直直的搭了一排竹架子,雇的是外省民工;开市的那天,人山人海,男女老幼喜气洋洋,像过江之鲫挤在这长约五华里的小街上,每个人手头上几乎都拎着花,当然较多的是桃花、吊钟花、菊花、桔子,还有其它各种搭配的花朵,这大约是南方唯一值得向外炫耀的文化吧。
  一大早,孙梅就化好淡装,穿着一件紫色尼子连衣裙,白色真皮高跟鞋,挽着孙军的手出了门;孙军刮了胡子,西装系着一条大红领带,抱着女孩;那女孩花枝招展,在沸腾的人群中呱呱乱嚷,兴奋得尿差点没撒出来。人碰人的,一直从东头走到西头,挑来挑去总是挑不上手,孙梅便说:
  “孙军,你别指手划脚了,我来决定挑哪棵。”
  这样,他们终于拎着我满意地离开花市,傍晚,孙军又独个儿出去,搬回一盆金桔;吃完饭后,孙梅把我插在一只彩绘龙凤呈祥大白瓷瓶上,用红绳缚好,还用红纸写着大吉字样贴在瓶身和金桔盆边;一夜无话。
  翌日清晨,纸炮响个不停,街上满是提着糖饼果子往他们的亲友、上级家拜年的人,孙梅家的门也被敲得山响;茶早泡好了,孙梅喜滋滋地开着门,大家高声喊着“恭喜发财!”一群人涌入厅子里,觅凳子沙发坐下,吃糖的吃糖,喝茶的喝茶,嗑瓜子的嗑瓜子,一片混乱的噪声。孙梅说:
  “胡立,桂芳,我这桃花比你们的怎么样?”
  “呀,好靓的桃花呀!我们挑一整天也挑不出这么好的桃花哩。”女人说。
  那个叫胡立的望着女人吃吃地傻笑着。
  孩子们都抱了出来,大人们便嘻嘻哈哈地往他们的小口袋里塞红包。十多号人,便在孙家开饭,自然一番喜庆热闹不提。晚上,寂静下来,孙梅开始走近我,用鼻子触嗅着我满树花瓣的其中一瓣。开始注重美容的孙梅面颊又白又滑腻,这样的女人走在街上你准知道她日子过得舒畅富裕;我的旁边就是一台日本大彩电,对面是一张仿意大利真皮高级转角黑色大沙发,聚脂茶几闪闪发光;孙军后来也凑过来,用一只手摸着孙梅的奶,另一只手摘了一瓣花,要插在女人的鬓上;他的手靠近我时,我便清晰地嗅闻着鸟的血臊味和枪枝铁杆的腥臭味,还混和着香烟、钱币、女人下体粘液的各种气味;一个男人活在这个时代当然是丰富多彩的,贪污而又守法,淫乐而又尊敬老婆,懒惰而又勤奋,一掷千金而又视钱如命,拍马阿谀而又鄙视政治,爱鸟养鸟而又以狩猎为乐。孙梅忍不住搔痒嘻嘻笑着,两人会意的踅入卧室。
  当孙军的手摘去我的一瓣桃花时,我一点儿也不觉得疼痛,这是身为植物的唯一好处,当然也是我步入彻底虚无的最后一个门槛。那么,我反倒要为自己高兴了。夜间,环卫工人在楼下清扫着大量秽物和残枝败叶,一批一批地扔到河里,只是可惜河水已不像当年那么畅顺,不能迅速把这些处于昏迷状态的花叶们送入海洋;这样,大堆的花叶在水洼里沉积着,渐渐发着恶臭,成了市长头痛的一个难题,只好又花一笔钱雇请泊岸的船家用铁钩子没昼没夜的清理。而我总是有着父亲禀传的坚强的生命,无论是我作为写艳情小说的作家,作为婴孩,作为鸟或作为桃花,我的意思说我总是坚持得最久,坚持到最后。到大年初五,我众多的花瓣们才开始凋萎,并且孙梅夫妇也开始上班了,当然也应该遗忘迷醉灵魂的节庆了,他们商量了一会儿,便松开了缚着我的红绳子,把我从花瓶里提出来,孙军把我扛在肩上,像扛着他的那支枪上了街;黄昏的街灯渐次亮着,也有一些人像孙军那样扛着桃枝吊钟,鬼鬼崇崇的,有的走向垃圾桶,有的走向河边,有的干脆就扔在人家的门前,而孙军却把我扛得很远,手紧紧地攥着我的枝杆,不知是不是突然嗅闻到我身上除了桃花的残香,还散逸着一只使他疲于奔命的鸟、一个使他十分憎恨的私生婴儿的气味。假如是这样,那么孙军的记忆力是颇惊人的。只是无论他怎么处置我,我都不会感到疼痛了,也不会像鸟一样飞跑,我正是希望他把我带得更远、更偏僻的地方来处置我,因为怎么说这都是我的最后一道门槛了。

  孙军终于走到城北的河堤边,这里的水流最湍急,并且也最开阔。我忽然想,孙军也许是一个好人,一个好的男人和丈夫,我祝福他和孙梅,和那将美丽起来的女婴;这时,他把我举了起来,但突然又放下来,坐在堤边的石块上点着一支烟吸起来,他一会儿抱着脑袋,一会儿又抬起头长长地舒着气。烟吸完了,他再次把我举起来,用力一扔,把我投入了翻卷着的春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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