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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缺乏公共精神


  《诗经》,中国最古老的经典之一,其中记载了一句据认为是农夫的祈祷:“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不管在周朝的兴盛时期,在以后的列朝列代是否真是如此,现在肯定极少有这样的祈祷了,无论农夫还是其他个人都不会再祈祷让而先下到“公田”里了。我们时常想到,中国政府在本质上是一个家长制的政府,要求臣民顺从听命。一个种植园的黑奴听到一个“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的说法,结果却用他自己的话说成了“人人为自己,上帝为自己”!一言以蔽之,这位黑奴对这句古老格言的新解正道出了普通中国人在政权问题上的根本想法:“我不得不顾及自己。”如果他想到政府,他看来也会认为,“政府健全强大,可以照顾自己,用不到我去帮助”。而政府一方,尽管是家长,主要忙于照顾家长自己,而不是照顾家庭成员。一般说来,政府在危难降临之前基本上什么都不做,危难一旦降临,就被迫做更多的事。人们很清楚,政府致力于减轻河水连年泛滥带来的灾难,其原动力是为了避免赋税的损失。人们为避免这种灾难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因为自己干就能确保做好这项工作,同时也避免了难以数计的苛捐杂税。如果让政府出面为当地人做这些事,苛捐杂税会不可避免地伴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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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诗经·小雅·大田》三章,意思是先把雨下在公田里,然后再下到私田里。

  中国的道路是一个最典型的事例,足以证明政府如何忽视公共事务,也足以证明民众如何缺乏公共精神。随处可见大量的证据,足资证明曾经有许多官道联接这个帝国许多重要城市,大道铺有石头,路两旁还有大树。路的荒废状况不仅可见于北京附近的省份,而且可见于湖南和四川这样遥远的省份。修筑这些道路要花很多钱,但维修却要相对容易多了,但人们统统忽视维修,因此,废弃的道路已经不复为必要的交通要道,相反却成了出门旅行的障碍。假如这些道路是在明末清初的动乱岁月里损坏的,但是,即便扣除那些政治动荡的日子也还有二百五十年时间,足以修复帝国的交通干线了。没有去修,或者说没有试图去修,其结果我们是再熟悉不过了。

  民众的态度则与政府的十分对应,所有的人都认为,只要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受损失,就不必去关心或者没有责任去关心公共财产。事实上,道路等属于公众,这样的概念,中国人心里根本就没有。“江山”(即这个帝国)属于当今皇上,他能拥有多久就多久。道路也是皇上的,一切与道路有关的事都让皇上去操心好了。但是,道路与田地不同。从其他意义上讲,道路在很大成分上并不属于皇上,因为大部分道路只不过是田间的小路,专供想使用这些道路的人使用,不必像田地那样需要拥有者同意,其原因在于使用道路是生活必需的。道路属于田地,需要像田地一样交税。土地的拥有者显然并不比别人从使用道路上得益更多。在这种情况下,农夫受着明显的利益驱使,就会尽可能地缩小道路,而去扩大沟渠和田埂,故意使别人只能走在窄窄的田间小路这个实在不能没有和再缩小的沟通途径上。如果夏天的暴雨把田里的一些泥土冲刷到道路上,农夫就会走到路上,把自己的泥土铲回来。与此同时,加上自然的排水和频繁的尘暴,道路最终变成了水沟。中国人根本没有我们西方人所说的那种“公用道路及其通行权”的一丁点概念。

  在天津与北京之间的北河上航行的乘客,有时会注意到河上的小旗,问一下才知道插旗的地方埋着水雷,旗子是让过往船只绕行!一支中国部队在炮击训练时,直接在帝国的交通干线上架起大炮,极大地阻碍了交通,惊吓了牲口,结果引发了严重的交通事故。

  有人想装卸货物,便把马车停在马路当间,任何想要使用这条道路的人,只有等他干完才能再往前走。如果一个农夫碰巧要砍倒一棵树,就会让这棵树横躺在路上,赶路的人只能等着他砍完搬走。

  拥挤的城市道路却营造了自由宽松的生活方式。北京宽阔街道两旁,摆满了原本不应该摆设在那里的货摊,如果皇上恰好经过那里,那就搬开。皇上刚刚过去,货摊又搬回到老地方了。中国大多数城市当之为街的狭窄通道,无不为各式各样的手工作坊所阻塞。杀猪的、剃头的、流动的食摊、木匠、箍桶匠,还有其他各种手艺人,都各自在路边安营扎寨、随着大都市的生活节拍一起跳动,各尽所能、相互交织。甚至妇女也都会抱出被褥,当街摆开晾晒,因为她们的小院子哪有路边宽阔。中国人不能拿到街上来干的事情,实在微乎其微。

  沿街摆设的小摊不仅仅妨碍交通而已。木匠会在摊前摆出一大堆木头,洗染工会挂起长长的布匹,做面条的又会当空晾起面条,因为小摊前面的空地不属于子虚乌有的公众,而属于摊主。处于目前发展阶段的中国人,却无法接受这样的观念:既然认为自己拥有所有权,就应该负起维修的责任。即使派一个人去修路(这样的事情永远都不会发生),他也不会有时间和材料。更不可能让很多人一起干,因为每一个人都会忧心忡忡,唯恐自己比别人干活多拿钱少。当地的地方官可以很容易地让沿路各村各自负责一段合理的距离,以保证道路几乎一年四季都畅通无阻。但是,这个主意有没有进入任何一个中国官员的头脑,恐怕还成问题。

  中国人不仅对属于“公众”的东西不感兴趣,而且若防范不严,便可唾手可得,很容易成为偷窃的目标。铺路的石头搬回家去了,城墙上的砖也一块一块地不见了。中国某港口里外国人墓地的围墙,人们发现墓地没有专人看管,围墙的砖块也就一块都不剩了。几年前,北京皇宫里发生了一样偷窃大案,十分轰动:紫禁城一些建筑顶上的铜饰被盗。中国人普遍认为,大清国十八个省中,唯有皇上最容易哄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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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清朝在其鼎盛时期,如嘉庆二十五年(182年),有直隶、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八个省,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乌里雅苏台五个将军辖区,西藏、西宁两个办事大臣辖区,共二十五个一级行政区划,以及内蒙古等盟旗。

  我们时常会想起这样一个问题:中国人有没有爱国主义。这个问题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毫无疑问,强烈的民族感情是有的,尤其学者是这样。他们的强烈感情中更多的是对外国人的仇视,而他们炮制出的东西都是可以寻根究源的。近年来,湖南省淹没在通篇恶意诽谤的排外檄文的洪流之中。这些文章意在引发一场混乱,借以把外国鬼子赶出中华帝国。从中国人的观点来看,印刷这些文章的动机值得称赞,如同我们看待抵抗无政府主义。这些控诉,一部分是出于误解,另一部分出于针对西方民族的强烈的民族仇恨。可能会有许多中国人认为,这些攻击完全是出于爱国。究竟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是受报效祖国的愿望驱使,还是为报酬所诱,这个命题需要的是更多的证据,而不需要让那些了解中国的人,拿不出证据就相信他们是爱国的。不应该说,一个对类似目前鞑靼王朝前途命运感兴趣的中国人,就是爱国的。但是,有极好的理由认为,无论何朝何代,国民大众的感情与现在相同——极度的冷淡。孔子曾经在《论语》中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表达了人们对公共事务的态度:“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在我们看来,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是结果,而在极大程度上是中国人普遍对不属于自己负责的事情不感兴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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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论语·泰伯篇》,又见于《论语·宪问篇》,意思是不居于那个职位,便不去考虑它的政务。

  古伯察先生的亲身经历即是这种风气的一个极好例子:“1851年,道光皇帝大丧那段时间,我们离京出行。一天,我们在一家小酒馆喝茶,边上有几位中国人,我们想随便讨论一下政治。我们谈到了皇上刚刚去世,这件重要的事情肯定会让人人感兴趣的。我们表示担心将由谁来继位,那时继位人选尚未公布。我们说:‘谁知道皇上的三个儿子中由谁来继位?如果是长子,他会沿用目前的政府体制吗?如果是幼子,他还太小,据说有两派对立的势力,他会依靠哪派呢?’我们简单地作了各种猜测,以便引出这些良民的看法。但他们根本没有在听我们的谈话。我们又一再循循诱导,想听听他们对继位或者其他在我们看来重要的事情的看法。但是,对我们活跃的开头,他们只是用摇头作答,吞云吐雾,大饮其茶。这种冷漠开始让我们实在恼火了。一个有点身分的中国人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像个家长似地把双手放在我们肩上,不无讽刺地笑着说:‘听着,朋友!干吗要去伤精费神想那些无聊的推测呢?这事归大臣管,他们拿着俸禄。让他们去拿俸禄吧。别让咱们白操那份心。咱们瞎琢磨政治,那才叫傻呢!’‘就是这个理儿。’其他人都这样叫道。然后,他们又指着我们说:‘你们的茶凉了,烟斗也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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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古怕察(Evariste-Regis Hue,1813一1860),法国遣使会教士。1839年来华传教,1843年同秦神甫到蒙古和西藏游历,1848年转赴浙江传教,1852年回法国,1860年死于巴黎。著有《鞑靼、西藏、中国游记》(两卷,1853)、《穿过中华帝国的旅行》(1855)、《基督教在中国、鞑靼和西藏》(三卷,1857)等书。

  我们还记得,1860年进攻北京时,英国军队装备有从山东人手里买来的骡子;天津和通州出于各自利益考虑,答应只要英国人和法国人不侵扰这两个城市,他们愿意提供所需要的一切东西;外国联军中大部分必不可少的苦力活,也是由中国香港雇来的苦力来完成的;这些苦力在被中国军队俘虏后送还给英军时,被剪去了辫子——不难看出,爱国主义和公共精神,如果中国有的话,其意义也与盎格鲁一撒克逊人不同。

  当人们站起来反抗统治者的压迫和苛捐杂税时,总会有一些有能力的人领头。在他们的领导下,人多势众,政府被迫妥协。但是,不管如何处置这些“愚民”,领头人总是不可避免地成为典型,为了实现正义,他们得掉脑袋。在这种情况下,甘冒风险,勇于献身;这是公共精神的最高典范。

  每逢中国历史上的动乱岁月,尤其是快要改朝换代之时,忠诚果敢之士总是挺身而出、义无反顾。这样的人应该受到最高的褒扬。他们不仅是真正的爱国主义者,而且是无可辩驳的证据,证明中国人在具有公共精神的领袖带领下,完全可能激发出最英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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