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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那自然又是另一种时代。寻觅起那个时代的特点来,固然很难用简单的文字来加以概括,但如果只是描绘出它的一个侧面的话,那么,我们不妨可以这样说:那个时代,浪漫主义、诗、理想志向之类,还没有完全被宣布为不合时宜的东西。 真正浪漫的东西,外观往往又是极朴实极平凡的。 朱允函和郑君颖,作为文学系的同班同学,发展成火热的恋人,整个过程中几乎找不到一件戏剧性的巧遇。而那缓慢的过程,倒始终贯穿着“竞争”二字。 例如考试成绩,每次第一名的获得者,总是非朱即郑,非郑即朱。全班同学对他们俩是服气的,而他们彼此之间是互不服气的。企图把对方抛到第二名的位置上,是他们的共同心理。有许多时候,许多方面,压倒对方构成了他们俩荣誉感的主体。一次上古典文学课,教师让学生全文背诵《离骚》。天!两千多年前屈老先生流浪在沅湘两岸,遗留下的那数百行古古怪怪的句子,谁能重复得上来?不少同学低下了头,女同学的头就低得更深些。这时,朱允函举手了。他,顺顺当当地背了下来。无疑,这要赢得全班同学感叹的。 当老师的赞扬刚刚开头儿,就看到朱允函身旁的位子上又一只手悠然地举了起来。——郑君颖! 教师说:“时间不够了,不必再背了……” 郑君颖的手放下来,脸却涨红了。 下课的铃声刚响,朱允函刚要起身到教室外去,只见郑君颖对他说: “能等一下吗?我把《离骚》背给你听!” “这又何必,我还有事……” “那,你的胜利是不光彩的!” “好,那你就背吧……” 郑君颖脸上的挑战神色,直到背完最后一句,才渐渐转变成了得意的微笑。 学校开运动会,朱允函一个人给班里拿了三个名次。在进行三千米决赛时,他跑过本班同学看台前的跑道时,郑君颖曾投给他一块蘸水的毛巾。当他第一个冲过终点线,转身走回班看台,把毛巾还给郑君颖的时候,郑君颖笑着说: “不要了,这是我奖给男子三千米冠军的!” “那怎么成,还是还给你吧……” “你真呆!你就不能另买一块,准备下午奖给女子一千五百米冠军?” 下午,虽然朱允函没有另备下一块毛巾,可郑君颖却实实在在获得了女子一千五百米冠军。而且,总计起来,她为班里获取的分数,竟比朱光函高了一分多! 联欢会上,只要朱允函一上台表演笛子独奏,郑君颖就鼓动身边的女同学说: “一会儿你们欢迎我来个节目吧,我谢谢你们!” 果然,郑君颖的小提琴演奏得很好。 这种竞争之情,甚而发展到了习惯性心理。而且万没想到,这种互不相让的竞争奇妙地转化为爱情,几乎只是一瞬间的事。 记得那是一次周末义务劳动;一座教学楼刚刚竣工,工人把脚手架拆除了,由大学生们把一根根杉杆送到一里路外的某建筑公司去。杉杆很重,照例是两个人抬一根。这种组合,往往是一男一女,男的扛粗的一端,女的扛细的一端。 郑君颖受到了很多男生的邀请,但她都笑着回答说: “你挑选的那一根太细了,简直是在损害我的形象!” 她选出了很粗的一根,向朱允函一招手说: “别挑花了眼吧!来,就这一根!” 这一根的粗度,是令朱光函满意的,但不能容忍的是郑君颖已经占据了粗的一端。 “来吧,扛!”郑君颖说着,俯下了身。 “你这是何必……” “何必!何必!你就会‘何必!’不知你怎么那样多的‘何必’!” “我怎么能让你扛重的那一端呢?” “我怎么就不能扛重的一端?” “你是女同学嘛……” “站在男性的立场,认为女的应该扛轻的一端;站在女性的立场,认为男的应该扛轻的一端,这样才合逻辑。” “为什么?” “因为只有这样,人类的生活似乎才可爱些……” 当时,朱允函没有去深想这些话,他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并认为这意见具有天然的合理性。 “不要胡搅蛮缠!一次一换,合理均摊!” 在这位固执的女性面前,朱允函只好妥协了。不过,朱允函毕竟是机警的,他要郑君颖走在前面,乘她不注意,把自己的支撑点向前移了许多。这一小动作,似乎郑君颖没有发觉。 最后一次送完,夕阳辉映的黄昏已经变成灯火通明的夜晚。两人沿着大街,并排地走着归途。 “我想惩罚你!”郑君颖笑着说。 “为什么要惩罚我?” “因为你触犯了女性的尊严!” “好重的罪!不知所指是什么?” “因为在我和你扛木头的时候,你搞了小动作——偷偷移动了支撑点。” “谢天谢地,罪行总归还不大。不知你要采取什么方式惩罚我?” 郑君颖用手一指前方: “看到了吗?那是一家饭店。我要请你吃一顿饭,并强迫你吃下我饭量的二倍!” 在这件事上,朱允函还是维护了“女性的尊严”,答应了郑君颖的要求。 在吃饭的时候,朱允函的饭量之大,使郑君颖欣赏到近于陶醉的程度。她一边惊讶地欣赏着朱允函的狼吞虎咽,一边甜甜地微笑。朱允函问道: “你笑什么?” “这一回,我实在折服于‘男性的尊严’了!嘻嘻……” 朱允函吃过了饭,才产生了开玩笑的兴致。他也笑着说: “我读古典文学的时候,常常惊叹我们祖先为某些事物起名字的能力。例如这饭量大,吃得多,在我们祖先那里似乎有个很雅的名字。而且,那两个字的笔画相当多,你知道是哪两个字?” “我知道,大约是‘饕餮’两个字……” “对,对对!你从哪里见过?” “《红楼梦》中,薛宝钗、林黛玉、贾宝玉中秋赏月,每人作《咏蟹诗》一首。贾宝玉作的那首中,就有‘饕餮王孙应有酒,横行公子竟无肠’两句……” “真想不到……” “什么‘想不到’?” “像你这样一本正经的人物,居然也那么热衷《红楼梦》!” “你呢?没读过?” “还是让事实来说话吧。我给你背一遍贾宝玉做的《姽婳词》好吗?” “你若能背得下《姽婳词》,我就给你背一遍《芙蓉诔》!” 当场试验,两人都不是吹牛。 吃过了饭,两人出了饭店,又重新走到大街上。北京的夜景,像许多城市的夜景一样,具有白昼所没有的魅力。乌蓝的天幕下,满眼都是灯火。灯火的光既把路两旁的大小建筑物照亮,又不像白昼那样使一切都有裸露感。还是这个人间,但在灯火那柔和的、迷离的光辉下,变得朦胧而恬淡,像是童话中的世界。它使人容易丢掉尘世间最实际的忧虑,给人的心灵中注进浪漫的遐思、虚渺的诗意。 朱允函和郑君颖这两个竞争者,第一次使双方脸红的事发生了——两个人走过学校门口的时候,谁也没停步,谁也没意识到已经到了校门口,而是继续并排地向前面走去。大约走了一个多小时,离开学校已经三五里路,眼前分明是夜影中的陶然亭公园的时候,郑君颖才惊叫一声: “哟!我们怎么走到这里来了?” “这……好像不能只怪我一个人了。” “天!今天是怎么搞的!想起来,真使人感到——” “又是触犯了女性的尊严?” “看你这个人!记忆力倒满好!” “是的。我的记忆力是值得信赖的,不过是有选择的。” “我问你,倘若三五十年之后,你还会记住今天这个夜晚吗?” “简直可以回忆出每个细节。” “那又是为什么?” “不知道……” “喂,先生,你觉得我们今天尽兴吗?应该说的话说完了吗?” “你觉得呢?” “我想,明天是星期日,我们一起到陶然亭公园来,你同意吗?” “当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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