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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要给人力量和希望

作者:罗义群

——致《黑玫瑰》的作者

  勇祥同志:
  读了你刊载在《花溪》一九八○年第一期上的《黑玫瑰》,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象《黑玫瑰》这样的悲剧性主题,无疑是正确的,它是十年浩劫的反映,但我总感到作品格调低沉,看后使人觉得迷惘。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作品中“有价值的东西”的毁灭,留给读者的印象应当是对被毁灭者的爱,和对毁灭者的憎恨,坚定人们对生活对斗争的信心,而不是一切都统统毁灭。鲁迅先生的《伤逝》可谓沉郁之至,然而人们读后得到的收获却并非是空虚和怅惘,而是发人深省,激发与黑暗抗争的勇气和力量!由此可见单把一些悲惨的事件陈列出来,并不就是悲剧。悲剧之所以有力就是通过这些“美好的东西”的毁灭,向人们揭示了它被毁灭的原因,并且烛照着高尚的情操和美好的理想。如果单是事件的陈列,则一切尽皆毁灭,虽然也可能使人有所憎恨,但却无所鼓舞,也许这就是你的这篇作品使人感到窒息、怅惘的原因吧。那么什么才是“美好的东西”呢?我想,“美好的东西”一般指人们身上的正义、善良的品质和崇高的心灵,因此,悲剧的主人公都是正面人物,而且不是一般的正面人物,只有那些具有伟大的道德力量的人才能充当悲剧主角,也许你会问,假若只有那些具有伟大道德力量的人才能充当悲剧主角,那创作的路子不是又窄了吗?那些弱女子、小人物不是无人问津了吗?其实,弱女子、小人物也有他(她)美好的愿望和对邪恶的憎恨,也有“美好的东西”。《窦娥冤》中的窦娥不也是小人物、弱女子吗?但她的身上却具有伟大的道德力量。她对生活没有更多的祈求,但她不但对恶势力敢于反抗,甚至对天也提出了怀疑和质问;她善良,昏官要用刑逼她的婆婆,她忍辱负重,屈招了毒死张驴儿父亲的罪名。将她押赴刑场问斩时,她怕婆婆悲伤,要求不从自己家门前走过。剧本就是这样,情节愈向前发展,悲剧主人公的善良、反抗的性格就愈发射出异彩。因而她的死是悲惨的,然而壮美,能使人从中汲取力量。
  可是,在《黑玫瑰》中的叶秀身上,这种美好的东西又有多少呢?当然,不能说一点都没有,比如,她被肖秃子强奸后,她感到羞于见人,特别是羞于见到她的义哥,作品写到:“我害怕见你的面……我觉得已经不配做你的爱人了。”读到这里,我觉得叶秀虽受凌辱,但她的心灵里依然有一种闪光的东西存在着。但这种“光”遇到许呈祥就熄灭了。在叶秀被许蒙蔽这件事上,有一个问题百思而不得其解。许呈祥当初急人之难,慷慨解囊,他在叶秀的眼里应该不是一个坏人,但为什么叶秀在石义与许呈祥之间,选择了后者而不选择前者呢?为什么她不配做石义的妻子而又配做许呈祥的妻子呢?是许呈祥有共产党员的招牌、供销社革委主任的官衔,或是“知书达理,说话风趣,举止文雅”等迷住了她,甚而使她未与许呈样结成夫妇就领略了枕席上的风情,有了身孕呢?这个问题是让人无法理解的。因此,叶秀的堕落既有社会的责任,也有她自己的责任,把责任全部推给“四人帮”显然是不全面的。可见叶秀的心灵并不是那么美好。
  同时我还认为,小说写黑玫魂的堕落行为时,渲染得太过份了些,从这些描写中,流露出你对堕落行为的赞赏态度。这种态度我认为是不应该有的。因为我们固然应当同情他们不幸的命运,但是不能也去同情甚至赞赏邪恶和堕落。表现这类主题,作者应当致力于探求天真、纯洁、善良的灵魂如何被扭曲、毁坏的悲剧意义,从而引起读者对恶势力的憎恨和挽救犯罪青年的迫切愿望。而如对那种恶行展览过多,首先破坏了主题的严肃性和深刻性。马卡连诃的书中也有犯罪的流浪儿童,但作家着力的是对社会的剖析,和对少年道德情操变化的探讨,而从未对犯罪行为作赤裸裸的罗列。我们应该从这些作品中找借鉴。
  为了使叶秀身上多一些“美好的东西”,你曾作了一些努力。但遗憾的是有时主客观是分离的,叶秀的反抗精神就是一例。大凡对恶势力的反抗都是值得赞许的,但叶秀的反抗精神却不值得称道。她采用“搔首弄姿、袅腰扭肩”把肖秃子诱入圈套,割了他的下身——达到了复仇的目的。看来你对这一行动是惬意的,感到很解恨。但这种“斗争”手段值得提倡么?我认为社会主义时期反对恶势力的方式,绝不能采取以毒攻毒的办法。
  综上所述,我认为你的《黑玫瑰》反映生活时是非现实主义地把丑现象进行展览,作品流露了一些不高尚的甚至是低级的情趣,主人公虽然获得了人们一定的同情,但人们却不会从中得到力量,更不会得到希望。相反,如果把叶秀的复仇手段当作一种“英雄行为”来歌颂还会起到副作用。
  鲁迅先生说:“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我衷心地希望能在你以后的作品中看到这种灯光,能够给人民以力量和希望。
          (原载《贵州时报》198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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