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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剪裤腿脚是那年春天的事,先后发生了两次。
  第一次白榆树刚刚吐出米粒大的叶芽。那些天,镇子上忽然间就走着一个个留着长鬓角的年轻人,男男女女地一处,他们穿着难看死了的裤子。这种裤子紧紧地兜着屁股,女孩子已经长成却还没有长开的紧绷绷的屁股蛋仿佛呼之欲出,最难以忍受和让人想入非非的,还有前面微隆的部位和后面的那道沟。男孩子更像是在炫耀那个地方的大小,很矮的立裆托着一嘟噜东西。相反,裤子一律留着二尺宽的裤脚,盖在脚面子上,拖拖沓沓,呼呼搭搭扇起满街尘土。最先穿上这种裤子的是下乡的知青和一部分游手好闲的待业青年,很快就波及到了附近的农村和学校。喇叭裤的出现让榆树镇的正经人家十分恐慌和忧虑。于是,镇子里几所小学的小学生就在治安部门的授意下,提着剪子和格尺,上街了。
  这一天只要是裤脚超过二十公分的裤子大多被孩子们强行剪开了。这期间当然也会发生许多不快和冲突,除了少数几起有人打坏孩子的鼻子然后逃走的事情,其他的均在警察们的有力措施下解决了。镇小停课三天,喇叭裤的势头就过去了。
  人们刚刚喘了一口气。另一种可怕的情形又出现了,那些被剪开的裤脚缝合时只剩下十几公分,裤脚几乎箍住了脚脖,萝卜裤使年轻人产生了报复的快感,他们在用这种极端的方式进行无声的抗议。
  毫无疑问,榆树镇对这种状况同样不会手软,并予坚决取缔。这镇子的学生第二次上街仍然提着剪刀,不同的是格尺变成了酒瓶子,只要裤脚塞不进瓶子,一律剪开。两次剪裤脚的运动只隔了一个月,第二次上街时,街道两旁的白榆树已经结下嫩黄色的榆钱了。
  离开三十年之久的陆朝臣在一九七三年重新回到了榆树镇,距今天已是二十年前的事。至于他是第一次剪裤脚时回”来的,还是第二次剪裤脚时回来的,已经没有人记得清了,人们只记得他回来时脸色苍白,透着青色,浮肿着。他矮敦敦的,背着干净的小行李卷,手里提着一个流行的尼龙网兜,里面放着塑料脸盆和香皂盒。他的目光呆滞但很阴沉,蓝单帽一圈汗碱,帽檐低低地压在眼眶上。他穿着一身肥肥大大的蓝制服。
  榆树镇给陆朝臣的第一个印象是镇子变大了,人变多了,而白榆树却已稀少,且被规矩在一个个草绳系成的护栏内,这让他不自觉地想起了“专政”的字眼。白榆树唤起了他的许多记忆,麻木了很久的乡情,还有愧对父老的种种酸涩情怀冲动两颊,他抽搐着流下了两行浊泪。
  陆朝臣迎着故里的太阳,全身还不寒而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一个离乡多年的人,不论他怀着怎样的心情,他最先感觉的总是故乡的变化,榆树镇街道两旁的墙上、树上,甚至厕所都贴着各种标语口号。这些标语和其他的地方如出一辙,耳熟的语录歌热热闹闹地替换了早年的叫卖声,街头宣传车震颤着喘息着放着废气碾过很窄的一条沥青路面,他听了很长时间,才从宣传口号中弄明白了,这个镇子正在进行着一场奇怪的运动,打击的对象是奇装异眼。
  万分熟捻和十分陌生的景象,很容易就使陆朝臣迷失了方向,他一时间找不到早先熟悉的路径的一点标志,他就愣在了镇东头的路口。他的身后是镇郊菜社的菜地,挥发着农农肥热烘烘的味道。再远处是很密的村落,弥漫着午炊的薄烟。他的前面是换了人间的榆树镇。
  就在这时,一群小学生迎面走了过来,站在了离他五米远的地方,孩子们的眼睛先是扫过他的裤脚,然后才回到他的脸上。他们嘁嘁喳喳说着什么,最后他们推举出一个女孩,并簇拥着她走上前来。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梳着两条大拇指粗的小辫,健康的黑红的脸蛋上长着很浅的雀斑,媚气的一双眼睛狡黠地眯着,她故意板着脸,咬着嘴角。紧跟着她的是一个头发发黄的女孩,干瘦的两条细腿,穿着肮脏的红碎花的布衫,凝着眉,也故意咬着嘴角,其他几个男女学生脸上的表情也十分生动。他们压抑着快活的心情,围住了懵懵懂懂的陆朝臣。
  他们小声地催促前面的女孩。
  “陶小米,说话呀!”
  “陶小米,你怎么不说话?你说呀?肾
  被叫做陶小米的小女孩咳了一声,两只手背到后面,她忽然大喊一声:“低头!”
  脸盆一下子掉在地上,陆朝臣一哆嗦,本能地弯下腰,并习惯地摘下帽子,露出颗葫芦一样的光头。
  哄,孩子们带着恶作剧的满足跑散了,边跑边互相推搡着大笑,他们实在没想到这次的效果会如此之好,出人意料。这天上午,他们唬过两个进城的农民和一个老太太,他们愣一下就泼口大骂。
  跑出十几米远,那个陶小米站住了,并且拉住了碎花衫子的女孩,低声说了两句。碎花衫子的女孩扭捏了两下,陶小米推开她,独自向陆朝臣走去。
  陆朝臣觉得自己此时正站在空荡荡的院子里,四周是拉着电网的摇着衰草的高墙。他孤立无助,绝望地看着黑洞洞的天空,几声撕心裂肺的犬吠,使他在最后的关头;放弃了越狱或自杀的念头。后来他回忆,当时模模糊糊地想到的就是榆树镇人冷冷的目光和愤怒的声音。
  眼前的胖老头满脸悲戚透着温怒。女孩略一犹豫,还是放开胆子问了一句:“你不认识路吧?你去哪?我告诉你。”
  陆朝臣苦涩地摇摇头,“花子胡同。”他说,“我要去花子胡同。”
  “那地方早就不叫花子胡同了,现在叫专政路,”叫陶小米的女孩指指向左拐去的一条土路,“沿着这条路往前走,走到头往左拐,再往西走,拐过弯能看见一个花坛,一排白榆树,那前面就是专政路。”
  陆朝臣接过女孩送上的脸盆,冷冷地点点头,向那条土路拐去。走出一段,发现女孩仍跟着他。
  女孩说:“你是外地人吗?”
  “不是。”陆朝臣羞愧而恼怒地说,“我小时候就住这。”
  “你离开很多年了吗?”
  “三十年。”陆朝臣说,“我走了三十年。”
  这天上午,专政路一幢快要倒塌的房子终于等回了它的旧主人。这处房子二十多年没有倒的原因是它接待过一拨拨逃荒的人和外地的手艺人。他们由当地好心肠的人指点,到这里落脚,有的住上两天,有的住上一年半载,住长一些的人进行过简单的修缮,抹一遍土墙,或苫几把草。
  陆朝臣回到专政路,很快便引起了波动。在专政路居住十年以上的住户没人不知道陆朝臣,这个多少带有一点传奇色彩的人曾给花子胡同带来过莫大的荣耀,也为后来的专政路抹了黑。然而陆朝臣一直生活在认识他的人的记忆中,活在年轻人听到的描述中。这样一个人突然回到镇上,引起关注确在情理之中。
  陆朝臣沉重的脚步终于踏上了凸凹不平的石子路上,他大汗淋漓,一脸不自然的笑容。从东往西,走过一千二百米的专政路。
  陆朝臣热切的眼神像两个乒乓球弹来跳去,他渴望和人们交流,渴望人们问候他。这时候,只要有人热情地看他一眼,他也会疾步上前握住他的手,他的口袋里放好了准备散发的两盒纸烟,他设计了好几种敬烟的动作。只有一个疯子,在他东张西望的时候,猛地就站在了他的身边。疯子也没和他说一句话,疯子目光痴呆,眼眉可笑地拧着,嘴唇不自觉地颤抖,眼光却在路面上扫来扫去,专政路躲在门后和站在院子里的人们都目睹了陆朝臣的尴尬。
  酒疯子到底向陆朝臣打了招呼,他说:“你躲开那儿,老子让你躲开,你听见没有?”疯子眼睛一瞬间掠过惊喜,说完他不顾一切地扑到陆朝臣的脚下,狗一样地唤了起来。陆朝臣闪开身,天气闷热,他已汗流泱背。天不知何时阴了,专政路被云影掠过。云越压越低。陆朝臣坚持着挺直身子,他听见了自己身上骨节被挤压的咯吱咯吱的声音。
  两个中年人终于按捺不住走了上来,他们眼睛看着陆朝臣,话却说给疯子:“酒疯子,你要找屎吃吗?酒疯子,再胡闹砸碎你的酒壶,让大火烧死你。”
  这句话显然起了作用,酒疯子跳了起来,没命地窜出去了,跑出老远。陆朝臣忽然听见他大喊:“我选好井位喽——我选中井位喽……”。
  毛骨悚然的叫声中,陆朝臣又挪开了艰难的脚步。他呼吸困难,如芒在背。刚刚踏入榆树镇的遭际,他知道是孩子们在恶作剧,那么现在专政路看他的目光使他悚然心惊,又觉无地自容。
  隋朝臣开始修补他的房子。山墙倾斜了,房顶露了天,老鼠肆无忌惮地在墙角打洞,甚至把窝筑在炕沿底下。他一共打死了两窝老鼠,一铁锹撮出去七只肉乎乎粉嘟嘟的还没长毛的小老鼠。连日阴雨绵绵,蟾蜍从门槛底下爬进屋子,蟾蜍的尿味使老屋的臊气更加浓郁,窗台上长了点点的黑绿色霉斑。阴雨给他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但他仍然坚持在蛙声中顶着雨干活。
  而断断续续地下了五六天,在此期间,旧日的相识一个个雨后的蘑菇一样冒了出来。当年的箍捅匠老指真的老了,那么刚强的一条莽汉如今拄着一根棍子,行走在三个儿子家轮流入伙。田画匠虽然死掉了,但他和那个外地拾荒女人却生下了三个小脑袋人,起名就叫大二三。大二三每天嘻笑不止,光着屁股,流着涎水在街上走。他们的奶奶田小脚还活着,穿着肮脏的黑袄,每天都小脚趔趄地在街口叫骂她的三个不成材的孙子。还有白紫秀、吴云朋,他们原来是张记杂货店的小伙计,现在是镇酒厂的厂长和会计。总之,专政路四十岁以上的人大多仍和陆朝臣相识,新住户并没有几家。一户姓于的人家来自武汉,还有两户回族,男的平日总是戴一顶白帽子,女的眼睛有点发蓝,看上去有点新疆人血统。给陆朝臣印象最深的还有年近五十却仍朝气勃勃的罗云。陆朝臣离开榆树镇是在罗云走后的第五个年头。当年崔家的团圆媳妇罗云毅然离家出走当了八路,在榆树镇曾经轰动一时。在这个春季连绵的雨天,每次看见胸前挂满勋章的罗云走在街上,陆朝臣就全身发疟疾一样地抖,心境十分狼狈。
  在那个湿漉漉的雨季,专政路半数以上的人家都接到了陆朝臣用小学生的田字格写就的请柬,没有机心的大二三炫耀地啃着大个的白面饼,一边吃一边把一张张请柬送到人们的手中。他们还含糊不清地大声嚷着:“吃,吃,要吃啦!”
  他们说:“肉汤,都去喝肉汤啊!”
  陆朝臣请客的日子定在七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头天晚上,从陆家弥漫出来的肉汤的香味就在专政路上游荡了。这天晚上,收到陆朝臣请帖的人家都拿着那张田字格辗转反侧,他们的确遇到了难题。许多扇窗户被推开了,清新的空气涌进室内,湿凉的夜露无声地落在陆朝臣从日杂商店租来的一摞摞蓝边的粗瓷碗上,也落在许多人的心头。人们一边用心抵御着好闻的肉香,一边思考着婉言谢绝的办法。
  一九七三年七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专政路的人们不约而同地干了一件极其相似的事。凡接到请帖的人家,有孩子的打发孩子来了,没有孩子的,老年人到了。也有当家人亲自上门的,他们送来各种生活用的零零碎碎的东西。他们的脸上都是简单的笑容,他们对陆朝臣回到榆树镇纷纷表示欢迎,并热情地表达了谢意,“领情了,领情了。”他们说,“何必这样破费呢。”把东西送到以后,好像是怕抵挡不住肉汤的诱惑,他们都急匆匆地走出去了。没来赴宴,人们有各种各样的借口,理由最充分的是加班,人们对工作都表现了最大的热情。
  这个上午,人们看见陆朝臣僵硬地笑着,他一副厨师打扮,手里拎着一把勺子,就在热气腾腾的汤锅前面。他的风泪眼难看地眯缝着。后来他不再站在那,他坐下来亲自陪客。来陆家喝肉汤的只有田家的孙子大二三,洒疯子,还有不知来历的两个过路乞丐,拿着掉了漆的搪瓷缸子,喝得咕嘟咕嘟响。酒疯子边喝边骂大二三,起先三个小脑袋还傻着,等从酒疯子的表情窥出端倪,他们就像三只火烧了屁股的猴于,一起跳起来,把碗里的汤劈头盖脸地向酒疯子泼来,酒疯子反而哈哈大笑。然后,他为小脑袋和陆朝臣表演了不脱长裤就能脱掉裤衩的绝技。他把双腿弯曲,手从裤腿伸进去,三掏两掏,沾着屎尿的裤衩就被他脱下来扔在了饭桌上。大二三高兴得满地打滚。
  夏天的夜晚,镇外的水田漫着一片片白水。沉郁的天空下,池埂上弥漫着茴茴菜、婆婆丁,柳蒿芽,猪耳朵菜、荠莽菜、车前草等各种野菜混合的略带点苦味的甜香气息,泥块在水里酥软,惊起一片又一片的蛙鸣,蛙鼓悠然绵长。
  为了保证农业用电,榆树镇这晚一片漆黑,街上只有少数的几户人家闪烁着蜡烛或油灯的光亮。陆朝臣点的是一盏瓦斯灯,火苗在噬噬的响声中格外雪亮刺目。他的脚下满地烟蒂,前面的桌子上摆着十几把刷帚,三四把铝勺,还有二十几只粗瓷小碗,甚至还有两打竹筷和五六个汤匙,这是人们对他请客的回报。冷漠地看着早没了热气的汤锅,陆朝臣的双颊更加肿胀了,他开始无休无止的牙疼。
  他想他是错了,榆树镇再也不会接纳他了,将来他也是一个进不了祖坟的孤魂野鬼。他又想自己想的太简单了,他这样讨好人们,可就连老指这种近乎要饭的人都没有来,人们不屑喝他的肉汤,也许明天还会有人借此来批斗他吧,他好像看见自己已经站在了专政路口,向所有的人低下一颗生了赘肉的脑袋。
  这天榆树镇使刑满释放的陆朝臣又戴上了沉重的桎梏,丢掉了最后一点自尊。在以后的日子里,榆树镇将为此付出代价。
  第二天早晨,陆朝臣意外地发现他支在院子里的汤锅被人动过了。锅里的肉汤已经见了底,夜里下过小雨,院子里布满新鲜的杂乱的大大小小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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