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八、端倪初露


  “4.5”特大案件发生之后,根据省公安厅的具体指示,许昌市公安局和各区、县分局正在一步一步地开展工作。
  魏都分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赵新动开了脑筋。
  赵新搞了多年刑侦技术工作,想问题总爱从技术角度着眼——从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枪支、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犯罪手段看,“4.5”案件与许昌市发生的“2.19”“3.22”抢劫加油站的案子有很多相同之处:三案中,犯罪嫌疑人都是一高一低,高个儿约二十七八岁,身高一米七七左右,体态较瘦,留偏分头;低个儿二十多岁,身高一米七十左右,脸型、体态都稍胖,自然发型,两人都是许昌当地口音;三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都骑摩托车,都是低个儿驾车,高个儿坐后座;三案中,都是高个儿起主导作用,低个儿处于服从地位;三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都持枪,其中一支是“健卫一20”
  小口径运动步枪,另一支是五连弹滑膛猎枪。
  多年的刑侦技术工作,养成了赵新细致入微的思维定势。
  他沿着三案的各个特征思索,越想,越吃惊地发觉,三案有那么多相通之处。
  如果有证据将三案串并,那么……
  有没有并案的证据呢?
  对于刑侦技术人员来说,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现场遗留物和现场痕迹。
  4月10日,省公安厅在禹州市召开第二次破案协作会,赴会之前,赵新很周到地带上了“2.19”“3.22”两案提取的现场弹壳。省公安厅刑侦处的杨元伟副处长看到赵新带来的弹壳,发生了极大的兴趣,他当即叫来了省厅的技术员,将“4.5”
  案现场提取的弹壳,与前两案的弹壳一起比对。
  惊人的结果出来了:经鉴定,从击发点、弹道痕迹等特征来看,三案的弹壳完全~致,都是同样的“健卫一20”小口径运动步枪和五连弹滑膛猎枪发射出来的!
  就是说,三案可以串并。
  这个结果,将侦破工作大大推进了一步;这个结果,却使许昌市公安局的担子骤然加重——三案中,有两起发生在许昌。如果证明犯罪嫌疑人就在许昌,那侦破“4.5”案件的重任必然落在许昌市公安局肩上。
  主管刑侦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范培军不敢有丝毫懈怠,立即与其他局领导一起召开局党委会。摆在他们面前的严峻事实是,许昌应该作为“4.5”案件的工作重点。
  必须组织精干力量,加大对“4.5”“2.19”“3.22”三案的侦破力度!
  市公安局迅速组织了20多名有多年刑侦经验的侦查员,组成了专案组,由赵新负责。他们很快投入工作:检索资料——在“45‘案现场提取了一枚指纹,怀疑是案犯所留,需要与现有的指纹资料进行比对,这是一项极其浩大的工程。需要比对的指纹有十万份!
  分析几个发案现场,力求扩展情况;进一步摸排线索;有人提出一条可疑的线索:1994年12月25日凌晨,许昌市体委仓库被撬,犯罪分子盗走一支“健卫一20”小口径运动步枪和九千发子弹。因为体委管理十分混乱,仓库的东西都没有登记,到底丢了多少东西、怎么丢的、是否有内盗嫌疑,等等,都无从查起。
  现在,“2.19”“3.22”“4.5”三起案中都出现了“健卫-20”
  枪,会不会与“12.25”案件是一伙人所为呢?这起案件应不应该也串并在一起呢?
  “缺乏足够的证据。”范培军想,“万一串并错了,会给侦查方向带来极不利的影响。”
  作为一个指挥员,在掌握确凿的证据之前,绝不能随便下结论:否则一步不慎,满盘皆输。
  随着侦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从漯河市又传来一条线索:4月3日深夜,该市人民路民政局渔猎门市部被盗。当时值班员发现有盗贼登上窗户,便厉声喝问:“谁?”
  对方根本置之不理,仍然撬窗。当值班员起身要打电话报警时,窃贼竟然窜入室内,凶狠地砸坏了电话机。这一次,被盗一支五连弹滑膛猎枪和两箱铁砂。
  得到这一信息,许昌市公安局立即派员赶赴漯河。但现场十分混乱,只提取了一枚完整的足迹,是27码旅游鞋留下的。与“4.5”案件的足迹比对后发现,与“4.5”案中一名案犯的足迹相同!
  这又是一条重大发现,说明案犯是先盗抢,再作案。
  有利的契机,激发了人们极大的工作热情。正当范培军、赵新等带领“4.5”专案组的侦查员们,夜以继日地摸排情况,扩大视野,寻找线索,一步一步地向那两个凶残的犯罪分子逼过时,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更大的考验正一步一步向他们逼来。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