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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里的故事很多,不过每个人很少去留意,各自有着不同的心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或许就是如此,倘若谁有件值得炫耀的事,总要变着法儿传达出来,比如用语言,喜滋滋的表情,或一个神秘的微笑什么的,片刻之间让所有的同事都知道。倘若是一件影响到个人名声或同事间关系的事,必定会牢牢封闭在心中。从来没有哪个人情愿抖落自己的隐私。
  日子一天天重复着打发过去,后一刻跟前一天几乎没有什么区别。这个小小的科室同样如此。古丽萍坐在我对面,飞快地打毛衣,鼻尖上沁出晶莹汗层。白红春伏在办公桌上偷偷给什么人写信,一张报纸遮挡着半张脸,语很严严实实。陆小勇和老刘坐在各自位置上,认认真真审核翻看各种统计报表,神情严肃,一丝不苟,假如有个冒失鬼乍然推门进来,肯定以为陆小勇是个大人物,老刘是位女部长。
  至于我自己,则坐在椅子上,望着公司大楼外的天空呆呆出神,思绪漫无边际地飘荡开去。……我想,平平静静的生活多么单调乏味,我确实该讲讲自己的故事了,哪怕没有一个听众,只讲给我的办公桌听。
  昨天下午,李清明打电话约我去散步,并谨慎地征求我的意见,问我可否愿意。我不置可否,下班后独自沿着一条林荫道朝前蹓跶.走到另一个街口时,果然看见一个中年男人身穿风衣,立在人行道边。正是下班的高峰时刻,街道上骑自行车的人如潮水涌过,那个魁梧高大的身影并不曾被流动的人流淹没,给我留下的印象跟河岸边的礁石相仿。
  我横穿过街口,平平静静走过去,心中并没有任何冲动或激情产生。一切,似乎跟周围来来回回晃动的人影车流一样,表面看上去忙忙碌碌,实际上并无什么真实内容。我的脚踩在水泥方砖铺就的地面上,头顶上遮蔽着梧桐树阔大的叶子,感觉中却如同在旷野间行走,四周浮动着虚缈的岚气。
  李清明看到我,朝后一跳,退到林荫道旁,那灵活的步子让人感觉他不像一个年近五十岁的人,仿佛一下子年轻了许多,退回到三十岁的年龄。在此之前,他曾左右光顾,时而朝哪个方向长久凝望,不过行止很得体,以中年人的矜持掩饰着内心的焦虑不安。
  “吴艳,你来了么?”他凝视着我,两手插在灰色风衣的兜里,既而露出孩子般率真的神色,用男子低沉的声音说:“我以为你不会来了,曾有些失望。”
  我说:“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他微笑着说:“没关系,你仅比约定时间晚来了五分钟。……吴艳,你穿着这件朴素外套,反而显得更美,更衬托出了你的文静气质。我很自然地瞧了他一眼,从他略显疲倦的目光中看到了炯炯的亮光。这种目光,显然包含了中年男子丰富复杂的内涵:沉稳,宽厚,在自己倾向的事物面前流露出某种真实的喜悦,几近于让生命的时针倒拨回去。”我也微笑了,淡淡说:“谢谢你的赞美。如果这世界能捕捉住每一瞬间的真实,也就算得上完美无缺了。”
  整整一个黄昏,我跟李清明在街边蹓跶着,就这样消磨过去。正是晚春时节,花草植物的颜色由浅绿向深暗过渡,浓艳的花儿在街边花丛里袭放出阵阵清香。两小时前曾落过一场小雨,空气清爽略有些寒意。街道上湿漉漉。
  天空比平日显得明澈。夕阳沉落在高大建筑的夹隙间,将几百万人口的城市沐浴在金色余辉中,车流人潮渐趋稀少,摆地摊卖书的小贩随处可见,一个个遮雨的公共汽车站亭下都被花花绿绿的书刊占去一角。
  李清明稍稍俯下头,凑在我脸旁耳语说:“……你给人留下的印象始终有些忧郁,这是为什么?你追到不愉快的事了吗?”我感觉到了他呼吸中的温热气息,漫不经意地说:“这没什么。大概我天性如此,生来就喜欢用灰色眼光看待人生。”他感慨着,悠然踱着方步说:“我在你这个年龄时,好像也是如此。假如时光能倒流,允许我退回十几年前的话,我将重新安排自己的生活。”
  我微笑着,没有跟他谈论这个问题。我相信,跟这样一位身材魁梧的男人挨着行走,无论任何女人都会感到有种稳当可靠的依托感,不知不觉想要靠过去。中年男子对女人来讲,实际上比年轻人更具诱惑力,丰富的经验和人生阅历锻造出了许多经久耐用的小船,常常不知不觉吸引着游客乘坐上去。不过,虽然我意识到了这点,内心的空旷感依然存在,并不因身边伴随着这个人而感到充实。因为我看出来,类似他这样的男人个个都面临着黑暗的深渊,再朝前走一步,船体将四分五裂,永远难以修复,所以每一位饱经沧桑的船夫都十分怀恋过去,拼命想拖住时光享受最后的人生。我早已看出了这点,时常感到自己未老先衰,提前预知了死亡和每一个人的最后结局。
  我暗自喟叹着,忽然莫名其妙地想:即使我跟身边的这个男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或许也很无所谓。……而他的潜在目的也是不言而喻的,虽然他此刻正在谈别的事情。
  李清明说:“吴艳,我最近读了一本书,薄迦丘的《十日谈》。”见我没吭声,他继续说:“这本书我少年时代曾读过,人过中年时再读一遍,居然才悟出人生真谛,难怪这书几百年流传不衰!”我有此同感,点点头说:“每一部优秀之作,都是用最简单的结构方式道出人生永恒的真理,它是跟事物本质紧密相连的。”他不自觉地靠近我,难以察觉地挽住了我的手臂,轻声说:“你的见解很精辟,一定读过不少书吧?我从你的修养举止中就能看出来。”我不想使他难堪,并没有抽出手,仅淡淡地说:“我读过不少作品,但好书实在太少,最后也就无书可读了。”同时在心里想,听不见雷鸣炮轰,进攻就这样悄悄发动了吗?人类的智慧真是进化到了可笑的地步,为了迈出极简单的一步,就搞出了许多繁琐的花样,若跟动物相比,这究竟算前进还是后退了呢?
  俩人似乎是一对情侣,手挽着手,肩靠着肩,在街边漫步而行,对李清明这位有家室儿女的人来讲,我不知他此刻做何想,会不会担心撞见熟人甚至他的亲属。对我来讲却感到一切都无所谓,谈不上热情,也没有丝毫的心理或生理上引起的战栗。恍馆间,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随波漂流的椰壳,任由海潮冲卷到何处都无有什么不安,茫茫大海中的雾气越聚越浓,完全将我遮裹在了其中。
  我感觉到他怕冷似地耸起了衣领,紧紧夹着我的手臂,声音似乎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吴艳,有时我感到你很难让人琢磨。你只有三十五岁,对许多事已显得很漠然了,我在你这个年龄时可不这样。”我并不想打听他三十五岁时是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只是随着他的步子不紧不侵朝前移动。他的手慢慢朝下移,握住我的手,我感到这手很大,很绵软,除过使我联想到了一包略有些发潮的棉花,其他再想不起什么。
  街边的电杆或树木一棵棵向后移动,随着脚步的前行留在远处。薄暮降临,华灯初起,我与他仍然漫步在街头,好似两只无家可归的小兽。我的手始终被一只软绵绵湿乎乎的大手握着,心中偶尔也觉得好笑,这样漫无目的地朝前行走,又有什么意思呢?莫非我与他都从对方身上寻求着各自所需的慰藉,想从散步交谈中充实各自寂寞的心灵么?
  走过又一个街口时,我终于站住了,并且直言不讳地说出了我的想法。他紧紧握住我的手不放松,踌躇片刻,迟疑地望着我说:“经贸厅刚开完一个会议,宾馆倒是还给我留着一套房间,……我们去那里呆一会儿,你愿意吗?”我想了想,完尔一笑说:“那套房间是留给你这位副厅长的,我去做什么呢?”他再次握紧了我的手,宽厚地说:“这没什么。就算是我邀请你去做客吧,希望你不要拒绝。”
  我没有拒绝,点了点头。他随手招来一辆红色出租车,紧挨着我坐在车后座上,始终握着我的一只手。
  浴缸里的温水渐渐涨满,哗哗作响的笼头下冲击出无数水泡,一层白汽雾似的在水面浮动。
  我掀掉浴巾,抬腿跨入浴缸,将整个身体浸入水中。
  我突然间觉得这并不是我,而是另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贴着光滑的缸沿滑了下去,两条修长的腿伸直后又稍稍侧收起来,丰满的臀弧在水中形成一弯生动的侧影。
  我静静地躺在浴缸里,让瀑布似的黑发顺着颈项分落,自由自在漂浮在胸前,遮住两只乳房。如果说女人和男人在形体上有什么明显差异的话,恐怕只是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女人发展了自己的胸部,使之沉甸甸地成为骄傲也成了累赘。男人则相反,宁可使其退化,使得哺乳的功能残留在几十万年前的记忆里。
  不过,李清明的胸部有点特别,软绵绵垂搭下一半,说不清是保留了女人的特征,还是在自我肌体的衰退过程中积蓄了太多的皮下脂肪。
  事情当然要进行,但每跨进一步都需要掩饰。这其中包含了偷猎者的耐心和对难堪的忍受。李清明脱掉风衣外罩时,就显示了中年人的臃肿体形。善于逢迎的人称之为福态,不会拍马的人就在背后说那是一身囊肉。事实上多余的肉确实太多了,往往会妨碍人的正常节律。李清明力求每一步都尽量做的得体,不使自己失态,然而当人越接近目的,最后终于达到这种目的时,就不可能不失态。李清明同样如此。曾经有几分钟时间,他喘息着,扭来扭去好像在跋山,并且附在我耳边呢呢喃喃说些过分亲热的话。我对此无动于衷,仅仅看到有两头野兽在林中做着千百年来所有野兽都重复的单一动作,除此而外脑子里一片空白,再一次品味到了生命意义的无聊。
  事情结束后,李清明有些耽心地问我:“吴艳,……
  能让你满意么?“我坐起来,稍稍理一下乱发,对他讲了我对林中野兽的想法,并补充一句:“对这样的事,我觉得无所谓深浅,人倒是穿上衣服更耐看些。“他多少松了口气,诚恳地拉起我一只手,抚磨着说:“你对男女之事的看法竟然也这样淡漠,真令我感到困惑。……你从前有过这样的经验吗?“我坦率地告诉他,我曾经体验过男女之间的事,那是一个很诚挚的男孩,俩人关系后来断了。
  他讶然问:“为什么呢?”
  我苦笑着答:“不为什么。也许由于我的精神世界太衰老,根本无法与年龄跟我相近的人保持某种长久关系。”
  他叹息道:“人变化真太快了!在我初恋的时代,男女之间握一握手都很忌讳。倘若有谁偷偷跟别人接了吻,那就非娶非嫁给对方不可。否则,总有一方会精神失常甚至上吊自杀!”
  我表示理解这一点,半开玩笑地说:“时代的进步,往往更接近退步。也许你的年轻时期正是人类精神登峰造极的时代呢!”
  他似乎受到了感染,突然俯下身狂吻着我。喃喃说:“我真对你琢磨不透。你的人生观十分严谨,但对一些问题又出人意料地看得淡漠,这似乎很矛盾。……我的妻子就是在我吻了她一下之后,天经地义地认为她已经是我的人了,除此之外非他莫属。”
  我不想过问有关他妻子的事情,轻轻推开他,跳下床,冷淡地说:“有时候,我对自己也琢磨不透,为什么就没有什么热情的东西能鼓舞我。这种问题不是用既定公式能解答的,或许跟天生的因素有极大关系。”
  说完,我就拿起枕边叠放的一块彩色浴巾,斜披在身上走进浴室。
  我在浴盆里足足浸泡了二十分钟,然后仔仔细细洗自己身上,胸腹,腋下,直至隐秘部位,无一不涉及到。想到李清明腹部以上的稀谈毛丛和大腹便便的肚子,心中便有些作呕,急打开喷水笼头,将通身上下的香精泡沫统统冲洗掉。这是我半小时内第二次进入浴室。
  冲洗完身子,我用浴巾围裹好胴体,一边拿毛巾擦着湿发,一边走出浴室。李清明已经穿好衣服,端端正正坐在沙发上看报,俨然是一位颇有派头的副厅级干部。他放下报纸,用潮润润的、有点类似鹿的眼睛凝视着我,轻声说:“吴艳,你冲完澡后的样子简直太美了!……能允许我再拥抱你一会儿吗?”
  我婉言拒绝了这个要求,提醒他说免得我再进去冲一次澡。他便摇头感叹,大有惋惜之意。既然已经发生了那件事,我也不再忌讳什么,当着他的面让浴巾滑落在地毯上,从从容容由壁橱里取出我的衣服,一件件穿在身上。
  李清明毕竟是有身份有修养的男人,克制能力较强,未曾被人皆有之的冲动欲望所支配,昏了头脑,仅是出神地凝视着我,欣赏着我的每一细小动作,直到我穿好最后一只鞋,轻松地直起身来朝后甩了一下长发,他才长长吁出一口气,将头仰靠在沙发背上。
  室内的气氛优雅安静,装饰也十分考究。空调,彩电,程控电话一应俱全。阔大的写字台显然模仿了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风格。从一开始,李清明响铃传唤待应小姐端送来两杯咖啡,一小碟甜点心后,再无人进来打搅。卧室里窗帘半掩着,松软的席梦思床上多少保留了刚才零乱的痕迹,但一泻如水的红色地毯直通客室,与四壁镶嵌的板条构成一种和谐色调,将人的阴暗心理冲淡不少。
  我踩着厚厚的地毯,轻盈地走到另一张沙发跟前坐下,平静问道:“你在这里留了一套房间,还有会要开吗?”李清明答:“是啊……,三五天后,又有一个会议在这里召开,所以这套房间就没退。我有幸能请你到这里来,也是忙里偷闲哪!”他的沉重的躯体挪了挪,压得沙发弹簧一阵呻吟,隔茶几凑过头来,征询意见似的对我说:“吴艳,你是否想过调入经贸厅来工作?外事处正巧有个缺额,我完全可以帮你这个忙。凭你的文化素养和个人气质,足以胜任外经工作。我知道你的英文也蛮不错。”
  我微微一笑,谢绝了他这番好意。他大惑不解地望着我说:“为了这个缺额,有多少人都在为自己的子女活动,想方设法要把无能之辈塞进来。而你,现成的事摆在了面前,却要拒绝,你究竟……”他突然收住后半句话不说了,由于窘迫,保养得很好的方脸有些涨红。
  我明白他想说什么,干脆直截了当替他说了出来,口气中隐含了某种讥讽:“如果你认为我接受邀请到这里来,是为了图点什么,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完全是无目的甚至无意义的,充其量暂时填补一下各自空虚的心灵,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呢?”
  他惊愕半晌,急忙向我表示歉意。随即很关心地问起了我个人的事,我相信他是充满诚意的,语气也较为恳切。
  李清明说:“吴艳,你为什么不结婚呢?”
  我漠然回答:“我对这件事越来越淡漠,没兴趣去考虑它。”
  李清明说:“像你这般品貌,挑一个象样的人材做丈夫决无问题。只要你愿意,我在年轻的下属中替你物色一个,你认为怎么样?”
  我摇摇头,表示不同意。我听见他咕啃着说:“真怪!这女子难道头脑不正常吗?”其实他并没开口说话,声音是从肚子里发出的。他只是怪异地望着我,似在发怔。我突然觉得自己该走了,便起身告辞。他要打电话派车送我,被我谢绝。他只好呢喃着送我到电梯口,为我的安全担忧。电梯门一台上,他那对白白的困惑不定的眼睛就在我身后消失。
  我很奇怪李清明在我印象中竟如此淡漠,只要一离开他,他那在空间中占去很大面积的身坯就在我头脑中消失得干干净净,几乎想不起来。与此同时,我的生活中无意中又搅进来一个人,好像水草一样令人生厌,命运之神显然在跟我开玩笑。
  我同此人头一次相遇,是在一个小小的公园里。假如没有那次偶然的机会。他大概永远不会认识我。我呢,大概一辈子也不会想到,在千千万万个不甘寂寞的小人物中,还有这样一张皱巴紧缩的脸。
  那天的天气很好。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幅别致的秋凉晚景图。公园里游人不多。树上的叶子开始飘落了。湖水由浅绿转为深暗,看上去幽幽的,极易引起人的某种忧思或淡淡的伤感。我中午走进这公园里,直至傍晚,仍然留恋着不想离去。我常喜欢这样,一个人单独呆在某个幽静的环境里,让时间平平静静从身边滑过,下意识地体验着生命随光阴逝去时的每一微弱变化,有时甚至达到了某种快意和微微战栗的程度。在这样的时刻,我宁可让自己的大脑停留在一片真空地带,让肌体中的每一个活性细胞都像人洞的熊那样冬眠起来,然后稍稍眯起眼睛,仅以散漫的感觉亲近着周围空间的每一细微所在。在这样的时刻里,人往往能感到自身同空漠的天穹言不由衷地融汇在一起,而且并非是宇宙包容了你,却是你不自觉地包容了整个宇宙。你眼睁睁看着自己一步步朝遥远的天际走去,不断消失在那里,其实你是在走进自己的内心,直达心灵最深处……
  我知道,我的外表很美。尽管已是九月,我依然穿一身白色长裙,同公园里的秋景形成鲜明对照,同时也反衬出我内心的孤寂。对于一个大龄且又独身的女子来说,孤芳自傲地处在这样的境地中,或许会使别人做出种种猜测,在落日余辉中寻找受到伤害的孤雁,在各自不同的心理上产生千百种妙不可言的联想,自然是跟布满情愁的天空或黛玉葬花的凄切永远联系在一起的。其实惟有我明白自己是怎么回事。我仅仅偏爱这样去做,如此而已。
  我独自坐在湖边一张石凳上,已经有好长时间了。我若有所思地瞅着平滑如镜的秋水,感觉中好像似有若无的雾,正朝着无限远处宁温散开。看起来,我一定在等什么人,一位在人们意想中跟我十分般配的白马王子。其实我从来不想等什么人,心中也不曾有某位俊男存在的丝毫影子。偶尔有人从旁走过,总会自觉不自觉地多瞅我几眼。
  如若对方是个男人,停留在我身上的目光时间更长,意味也更深一些。对那些投来的目光,我不但感觉到了或多或少的疑问和探询,同时也察觉出了形形色色的心理活动的内容。不过,当我有时慢慢转回头,平静而自信地朝他们打量一眼时,我发现,几乎所有男人的视点往往会下意识跳开,不敢同我的目光对碰,或者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扭脸看别处,或者慌忙低垂下头,自感卑微地盯着自己的足尖。连那些风度翩翩,神情狂傲,自我感觉永远良好的男子也不例外。从这一点,也足以使我看透世界的本质,洞穿了男人们的虚弱灵魂。
  我不由轻轻叹息一声,在自信增长的同时,分明感到心头又多添了几分惆怅,几分失落感。
  在我视野内,隔着幽深湖水,对岸是一座小石桥。我长久观望正在沉落的夕阳,注视那桥上如蚁螟般冷落行走的游人,禁不住慢郁地想:人这种动物,是多么奇怪啊!
  他们为什么非要循着一条线路,从桥这一头走过去,然后回家,而不从桥另一头走回来,永远停留在亭台楼谢的园林怀抱中呢?难道这林木深幽的环境不如他们那狭窄闷热的笼子间好么?这样唱叹着,我懒懒站起身,沿一条铺石小路朝公园深处慢慢走去。
  这条小径尽头,有一座冷饮厅。规模不大,建筑式样却很别致,白砖齐砌,回廊旋绕,宛如一颗珠玉镶嵌在绿丛之中,被人们俗称为“白房子”。每逢中午,这里必定传出喧闹和现代音乐的阵阵敲打节奏,有人在这里痛饮胡闹,以此点缀时代文明,破坏幽雅的环境气氛。到了黄昏,游人渐渐稀少,这里便显冷落,四周被宁静肃穆所包围,恢复了本来应有的面貌。我喜欢这儿的幽静和布局合理的设计格调,也喜欢这里经过高度嘈杂后变得衰落下来的冷清景象,这正如同一位美妇人卸掉大红大绿的浓妆后,突然对镜沉默,细细思量着每一道皱纹悄悄爬向眼角时的忧伤出处。不过,我到这里来,并非仅为这些,还有另外一个较为现实的原因,那就是我饿了,忽然很想在哪里坐下来,随便吃点什么东西,比如一盘冻虾或凉拌鸡块什么的,以此安慰自己提出要求的胃口。
  我不慌不忙移动脚步,让自己的衣裙随身体款款而行。在同一条小路上,我前面有一对恋人相依相偎慢慢行走,看样子够亲密的,男方用手臂在后面挽着女伴的腰,俩人的喂喂低语只有路边的花丛才能听到。我迟疑一下,不知该慢慢随在他们身后呢,还是加快脚步超过去更好。
  正当我为此而踌躇不定时,那对可爱的恋人却站下了,在林荫小路中旁若无人地接起吻来,对周围林木视而不见,对后面的我也视而不见,好像我只不过是无知觉的花草中的一部分。我镇定自若地走过他们身边时,目光斜斜一扫,看清这是两个半大的孩子,顶多十五、六岁,大概还在高二死记硬背三角定理。他们的功课学得怎么样我不清楚,我只听见,俩人接吻接得很响亮,也很老练,小猪咬槽似的格叭脆,连近旁的花儿也羞得垂下了头。
  我感到既可笑又滑稽,走出几步远,竟又回过头,认认真真瞅了这对热烈的小恋人一眼。此种无法克制的好奇心理,相当于人们站在水池边观赏两只交颈嬉戏的小海豹。我想,倘若现代精神对古老文化的冲击已经到了这样一种地步,意即后者终将垮掉,将要被时代潮水无情淹没的话,那么,像这种漂浮在汹涌水面的漂漂亮亮的小纸船,究竟预示着未来的开化呢,还是重新退回了久远的部落文明之中?类似的问题,当然不是那些冒牌思想家或装模作样的哲学前辈所能回答的,而完全应当由他们——这一对耳鬓厮摩的小尤物——自己来做出解释。周围的花香如此浓郁醉人,周围的树木如此繁华茂盛,人世间的一切都沉浸在忘我境界中,集中在了两张紧张喘息的小嘴上,谁还顾得上说一句多余的话呢?
  路边花丛里,分明有几颗不成熟的籽粒悄悄蹦离花芯,提前投入泥土怀抱里。这并不预见着来年必定会结出酸涩果实,反而以其多情的姿态在现实中留下自己的痕迹,使整个世界不能不陷入沉思,将暗嘲他人的寂寞之情无声扩散开来。
  我摘下一片花叶,一边掐着它的边缘,一边继续行走,不觉间已经来到小路尽头。抬头一瞅,白屋子近在眼前,夕阳把大片余辉涂染在它侧面和隐蔽的屋顶上,看去犹似一个淘气的孩子用积木在草地搭了一座小巧别墅,然后扭头走掉,将它遗忘在这里。我踩着平整草坪,悄悄绕过两块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花圃,径直来到这建筑物前面,跨上了低矮的水磨石台阶。在此之前,我曾深深吸一口气又吐出来,好像要把心中莫可名状的压抑之感呼出去,换上一种轻松宁静的心境。
  我顺着白瓷砖砌就的长长走廊,快步走进一个缓缓旋转的茶色玻璃门。
  冷饮厅面积不算太大,感觉却十分宽敞。或许由于黄昏的缘故,乍一进来,觉着光线有些暗弱,稍停片刻,便看清了它的全貌,也由目光接触中加深了对它的认识。首先,它看上去有点类似于西方的酒吧,地面铺着厚厚的猩红色地毯,内壁大部分被红色所装饰,壁灯四挂,枝炬垂悬,一张张小圆桌间落有致隔开,圆桌四周摆放着舒适厚软的靠背椅子。跟酒吧不同的,这里没有摇滚乐队,拌着一闪一闪的激光灯卖力演奏;也看不见酒吧舞女,一边扭动半裸的身子,一边对着麦克风嘶哑歌唱。假如有某位洋先生走进来,想站立在柜台前简简单单喝一杯威士忌,或坐在柜台跟前的高脚凳上,一边欣赏音乐,一边眼店主人闲聊几句的话,这些乐趣他必定都享受不到。这里并没有他司空见惯的一切,没有疯狂的节奏,没有自由放任的气氛,也没有只喝一杯酒然后扔下一块硬币头也不回走掉的礼节。这里有的,只是中国式的安静和装饰上对西方的模仿,是介于左右而把握不定的一个老实孩子的心理写照。
  但凡走进这里的每一个人,首先想到的是先找一张桌子坐下,随后认认真真点几个菜,要一瓶啤酒,自斟自酌品味一番,绝不会像西方人那样隔着桌子乱窜,高举起酒杯盛情邀请每一位素不相识的人。形式与内容上的这种强烈反差,正好比一个人穿上了洋服,戴了顶洋帽,而行为举止却完完全全是中国传统的规矩拘谨那样。
  我也同样如此。走进门来,目光本能一跳,先投向靠近窗户的桌边的座位上,然后才转回头,松一口气似的朝结账台走过去。还好,餐厅里显得空荡荡,似乎没有第二个顾客存在。其他自不必说,这首先打消掉了人抢先占住一把椅子的念头。我天生喜欢安宁环境,对餐厅的要求也不例外,不过这首先应当感谢黄昏,是它撩起衣裙,悄悄遮蔽了一切,才把所有人从这里统统赶跑的。
  玻璃柜台里面,一个女孩趴在帐单跟前懒洋洋打盹。
  我客客气气唤醒她,要了两份凉菜和一听女士香按,一五一十把钱付给她,然后自己端着盘子前窗边的桌子走。我只能这样做,餐厅里再见不到第二个服务员的影子。而且——你有什么理由装出一副贵族小姐的派头,专等别人来伺候你呢?
  这以后发生的事情,自然是我最初与那个人相遇的情形了。至于他从哪里冒出来,别人无法知道,我自己当时也有点被搞懵了。过了几年,我仍然时常纳闷地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假如我在现实中感到自己的存在是真实的,是不是说,冥冥空间具有一个主宰人们命运的神,在支配着一切呢?
  我记得,当时我在那餐厅里做的唯一事情,就是坐下来专心专意品尝我的煎小鱼。这种鱼大多数妇女都喜欢吃,它是用油像煎排骨那样先炸出来,然后浇上果汁冷制而成的。最初,我并没有感到周围有什么异样,我知道整个餐厅里就我一个人。可以说我是下午结束时最后的一名顾客,也可以说是晚上开始前的头一位食者。反正,不管怎么说,这餐厅好像是特意为我一个人空出来,让我独自享受一会儿宁静的。可是,过了片刻,我觉得附近——也许就在身边——有什么东西窸窣一动,其暗寂像是一条蛇在草隙间游动,我吃了一惊,急忙抬头朝左右打量,这才注意到,离我最近的一张桌子边坐着一个人,正一言不发盯着我。他显然喝醉了,趴在桌子上睡了一觉,此刻略略侧过脸来,整个头部还压在交叠的双臂上。而我坐下时竟没发现他,以为他只不过是一堆空啤酒瓶之间脏得发亮的抹布。
  我受到意外干扰,顿时感到心绪不宁。我没有理睬这醉鬼,一心加快进餐速度,想早点吃完离开这里。这时,他——那抹布——突然开口说话了,分明是冲我来的,口气中不无报揄和怜悯之态:“呃,我说小姐,您怎么不慢点吃呢?我从未见过一个女人对食物有着如此狠巴巴的态度,像拿破仑的大军那样进攻几条小鱼!啧!啧!”
  我停下手中的箸,狠狠瞪了他一眼。一方面,我并没有狼吞虎咽,他的讥讽使我光火。另一方面,我感到自己遇上了麻烦,一个女人若是被酒徒无赖纠缠上,恐怕是天底下最令人头疼的事儿了。我继续低头吃盘子里的鱼,仍然不睬他。他的视线停留在我脸上,随着我的筷子上下移动,不无惋惜地说:“瞧,瞧,一条小鱼又被剔尽残肉,变成一道整整齐齐的骨刺从人嘴里吐出来了!它曾经也是一个活蹦乱跳的生命,它以它悲惨的生命换取的高昂代价又是什么呢?无非是带着蛋白质的厚爱平平稳稳运动到人的脸部。使一位漂亮姑娘的脸蛋变得更加光洁细腻罢了!
  唉唉,它多么不幸!“
  他低声咕噜,那声音就像古钟从深峡传出,而后悠悠荡荡飞向远处,似已昏沉睡去。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话了,而且有明显的针对意味:“小姐,我说,你的祖籍是在山东吧?是的,没错儿,肯定是这样。从你的脸形轮廓看,明显呈出了齐鲁后裔的骨骼结构,宽下颚,高颧骨,上吻部也很坚实有力。无论你外表多么漂亮,也掩盖不了这一点。而山东人嚼起大葱和鱼骨来,足可同湖南人的辣椒拌螃蟹相匹相敌。呃,呃。”
  这下子,我可是冒火了,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挑衅和侮辱。我猛地抬起头,甩了一下长披发,用火辣辣的目光盯住他,说:“不管我是哪里人,这跟你又有何相干?你如果实在想解馋,而且对小鱼又抱有如此同情心的话,那就请你把我吃剩下的这盘鱼骨端过去好了!我一定慷慨赠送,不会向你索取半分钱回扣!除此之外,你还想干什么?”
  说完,我靠坐在椅子里,双臂交叠在胸前,准备跟他对峙,大嚷大叫一场。有一句话,他倒的确说对了,我的老家正是在山东沿海的一个渔村里。经过两辈人的迁徙辗转,山东姑娘的脾性在我性格中已深深隐藏,更多地揉合进了外部环境的世故。可一旦遇到侮辱和挑衅,我还是能奋而站立起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并且立刻联想到了我老爷爷出海时站在船板上的英姿,任凭风吹浪打都不怕。
  是的,我老家就是山东,这又怎么样?
  他大概吃了一惊,拾头迷惘地注视我一刻,随即颓然垂下去,像条狗似的把头重新埋在酒瓶堆里。他现在表示抱歉了。醉意未消的声音类似水底断断续续浮起的汽泡,底劲不足,气量也很小,“请你别、别误会,我可没有其它意思……。我想,我也许又喝多了,喝醉了,趴在这里睡了一觉,也没有一个人推醒我。等我醒来,以为自己做了一场梦,发现一位花仙子坐在我身边。我确实没有其它意思,只想随便同您谈点什么,这样总比各自沉默坐着强,请你别介意。”
  他这样一说,我的敌对情绪有所减弱,反而或多或少对他产生了一些恻隐之心。不过我依旧绷紧面孔,冷冰冰地说:“我与你素不相识,我们之间能谈什么。谈你的空酒瓶子吗?”
  “不不,不谈酒瓶子。酒瓶子只是盛装麻醉液体的容器,不过是些徒有虚名的空壳罢了。”他背上的肩胛骨耸了两耸,后颈在落满头屑的衣领里来回路几下,神情显得黯淡了,“我们还是谈谈小鱼吧!你知道,我之所以对这种小生命有所偏爱,并非没有原因……”
  随即开始讲这种原因。他说话很啰嗦,并且不断打嗝儿,在絮絮叨叨的重复中莫名其妙插入许多休止符。我不能不费力地寻找线索,努力将它们连缀在一起。他的意思大致如下:他母亲临终前,曾产生过一个强烈而异想天开的念头,想吃一条小鱼,因为她一辈子只听人说起过鱼,却从来没有见过鱼是什么样子。他父亲为了满足女人的这个愿望,不惜跑了六十里山路,守在一道又大又深的沟边,等山洪暴发时,冒险下到水里去摸鱼,结果人被山洪卷走了。几天之后,人们找到尸体,发现他父亲的一只手仍然死死接着,掰开一看,手心里握着一条很小很小的鱼他的声音变低了,变小了,最后接近消失,只有他自己喃喃呢呢能听到。我屏住呼吸听着,不知为什么慢慢低下头,竟像是做了贼似的,一种愧然之情从心底不知不觉涌起。这不为别的,仅仅因为我轻轻易易就吃掉了一盘小鱼,而且随时可以再如法炮制,但在一个边远的地方,一条小鱼却被人们如此崇拜着,以致于跪在地下,把自己的灵魂都供奉了出去。这莫非是人们追求的一个梦么?我偷偷瞥一眼摆在桌面的盘子,犹豫片刻,终于忍不住好奇心,垂下目光问:“那,你的家乡是哪里呢?”
  “你问我的家乡吗?哦,”他动一下身子,沉思的声音里略略带着些伤感,“在甘肃与青海交界之处,祁连山脚下的一个小小村落。那里地很广,人很稀,日子很苦。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地方。“他摇摇头,深深叹息一声,不再说话。这时,我看清了,他头顶秀谢,依顶中部一根头发也没有,惟独四周的一圈头发还留存生长,看上去好似一片朝外倒伏的芦苇包围着中心的一块洼地。我最初错把他当成一堆抹布,那亮亮的所在也正是在这里。
  接下来是长时间沉默。我坐着不动,他伏在桌子上也不动。我不断把目光投向他,他已不再像开始时那样窥测船盯视我。这并非我与他的谈话突然中断,双方都感到无话可说,而是因为他趴在桌子上重新睡着了,睡得很香,也很平稳,瘦削的肩肿骨时常像两座小山峰高高耸起,直耸到遮住耳际的头发之处,然后才退落下去,迎接下一次高峰崛起。
  我坐在空荡荡的餐厅里,莫名其妙守着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心里矛盾得很。有许多次,我站起来,想一走了之。我觉得自己完全有理由这样做。经过数次尝试,我的脚却无论如何也迈不开,总感到这样走掉良心上有些说不过去,对人对己都是一种愧疚,哪怕对方是个陌生人。与此同时,我又不断地苦恼地想——一直想了许多年——我为什么要坐在这里,坐在傍晚的清寂中,当一个陌生人的守护神呢?难道,这是因为他给我讲了一个小鱼的故事么?或者更具体点说,是由于他告诉我,他喝醉酒睡着后没有一个人来推醒他吗?果真如此的话,那我更有理由拔腿走开,永远也不到这个地方来了。在这个世界里,会讲故事的人很多,喝醉酒后无人理睬的酒徒也很多,实在无必要让哪个好心人来为他们提供无偿服务。
  话虽这样讲,我到底没有走。直至夜幕降临,华灯初起,新的顾客又陆陆续续进来,他才被重新振荡起的去打乐曲突然惊醒。我帮助他站立起来,摇摇晃晃走向门口,刺目的灯光把我的衣裙映得更耀眼,更洁白,也把他醉意酗然的脸照得更灰暗,更卑琐。我能感觉到,餐厅里的每一个人都把诧异目光投在了我与他身上。
  按道理,事情到此本该结束。随后的结局自然是我走我的路,他回他的家,彼此两不相干。我看他站立不稳,走路东倒西歪,偏偏鬼使神差般大动慈悲之心,好事做到底,送他走了一段路。再往下,我看他神志逐渐清醒,多少能把握住点自己了,才放心地对他扬扬手,道声“再见”,轻快地拐向另一条街道,乘坐206路电车回自己的单身宿舍了。
  我相信,中国人说“再见”就是再也不见的意思。这无非是无话中找话,表示礼貌的一个客套词而且。
  这是使我心请变得格外轻松愉快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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