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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作品》发表的两篇小说

作者:扬箭

——《我应该怎么办?》和《在小河那边》

  《作品》一九七九年第二、三期分别发表了陈国凯同志的《我应该怎么办?》和孔捷生同志的《在小河那边》。这两个短篇从不同的角度描写了社会主义时期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赶“潮头”的姐妹篇。读后觉得不对味儿,颇有仿徨、郁闷之感。
  原因是作者把我们带进了那样一个悲苦、难堪的黑暗生活中去,跟作品中那些不幸的人们一样看不到光明,找不到出路,在痛苦中发出“天哪,我应该怎么办?”“这是谁的罪过?”的悲鸣。因而受到一种冷酷现实的无情刺激,只能说:悲哉,命运!痛苦啊,生活!不幸啊,爱情!
  这是一个普通读者的心情和收获。不知作者原意如何?这里且不去研究这两篇作品的故事有多少普遍性和典型意义,有一点却是很清楚的,那就是作者都在赶“潮头”,并用同样辛辣的笔调,通过对发生在文化革命中的爱情悲剧的描写,在不同程度上披露了社会主义制度的缺陷以至阴暗的一面,触及了这个制度本身已为某些好人制造了悲剧命运的原则问题。(尽管作品中不时骂了林彪、“四人帮”的罪行,我这里指的是作品的客观效果)。现在,让我们还是一道对这两个短篇进行一次冷静的分析吧。先看《我应该怎么办?》。作品描写了一个女人的不幸遭遇。文化大革命中,林彪一伙破坏了薛子君的家庭幸福,她失去了爱情,深感世道悲凉,走投无路,只好跳水自杀。刘亦民救了她并同她结了婚。然而命运之神不能饶恕她,痛苦又降临到这个不幸的女人身上,原来听说被迫害致死的丈夫在打倒“四人帮”后突然回到她的身边。现在她有两个丈夫。于是,她悲号着:“天啊,我应该怎么办?”是呀,她应该怎么办,她为什么找不出答案呢?这里,我们不妨翻到前文看一看,作者写道:“我没有工作,没有亲人,没有家庭。我目前唯一能依靠的就是面前这位中学时的同学。我和孩子的命运都在他手里,只要他说一声‘请你出去。’我和孩子就要流落街头,去讨饭行乞。”原来,人情多么淡薄,社会多么漆黑,除刘亦民之外没有一个正义的人,这个社会竟是无人立锥之地。特别是小说在这里写明,时间是在打倒“四人帮”后的第一个春天。她(他)却为什么看不到蓝天和阳光,想不到党和人民,社会主义制度如果有优越性,她怎么找不到出路呢?这是在纯粹揭露“四人帮”吗?我们再看看《在小河那边》吧,我们看到了什么呢?这里是罪恶的渊茨:一对“天涯沦落人”——严严和岚岚,各自被历史无情地抛到荒凉的海南岛上,带着心灵的创伤,在山沟里过着孤苦仿徨的青春生活。严凉在这世间孑然一身,没有亲人,也无朋友,既无温暖,更没有出路,这个当代的鲁滨逊,似乎已被人遗忘了。他“联想到自己的身世浮沉,觉得自己是被欺骗,被玩弄了……。多么肮脏的政治,多么丑恶的现实!难道理想信仰只是一个梦?”
  是谁欺骗、玩弄和抛弃了他(她)们?这里作了一个注脚。接着,作品里又设计了这样一个耸人听闻的高潮:这两个失去了理智的知识青年,在风雨飘摇的小河那边小草篷里,陷进一场爱情的泥坑,方知恋人本是姐弟俩,于是,象天崩地陷一般,那么可悲,那样不幸啊?“这是谁的罪过?”是呀,这是谁的罪过呢?造成如此悲剧的大概是林彪、“四人帮”吧?不见得。在这儿作者不是写到严严(严凉)一直把十年间的罪都归于万人诅咒的林彪、“四人帮”,从来没细想过社会主义制度有什么缺陷吗?严严改名严凉,不是取义世道炎凉吗?难道小说不是在这里发现和证实社会主义制度的缺陷,并且为某些好人制造了悲剧吗?!(诚然,社会主义社会并不象共产主义社会那样完美,但绝不是悲剧的根源)。更有甚者,作者在这里借用小说中的岚岚(穆兰)之口说出:“我们国家这十年遭到一场大灾难,这是为什么?如果仅仅因为林彪、‘四人帮’,那些野心家又是怎么爬上去的?让他们当权,问过人民的意见没有?”一目了然,作者在这里进一步阐明:造成悲剧的主要根源还不是林彪、“四人帮”,而是他们的后台,是有权批准让林彪、“四人帮”上台的人。这种巧妙的不点名批判,我们难道会感到陌生吗?我们不知道作者怎样回答长眠在九亿中国人民心灵之中的毛主席在天之灵?!怎样向广大人民作出正确的解释?!
  我认为,“潮头文学”也罢,“伤痕文学”也罢,这里仍然有个写什么,怎么写的立场、思想、方法和艺术手法问题,打倒“四人帮”以来,我们的文艺园中曾产生了一些控诉批判林彪、“四人帮”罪恶的优秀作品,这些作品,似匕首,象尖刀,直刺林彪、“四人帮”的要害,起到了团结人民、打击敌人的战斗作用,这样的好作品,人民大众是拍手称快的。正确地反映这场大革命的波澜壮阔的斗争,尖锐地揭露林彪、“四人帮”一伙对我们党、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是文艺战士的一项义不容辞的职责。然而,目前似乎有一种倾向:赶“潮头”吃香。结果,有不少作者就产生这样一种创作观点,觉得题材愈离奇古怪就愈尖端;情节越耸人听闻就越有刺激性;悲剧愈演愈悲才愈真实,因此便不管生活熟悉不熟悉,而是四处猎奇,找上偏门,把道听途说的“新闻”认真“加工”,巧妙构成一篇拿去发表,这种倾向是有害的。“物极必反”是一条真理。“潮头”赶的太过,已不能客观地、深刻地揭示出生活的本质,而且极容易滑到“市民文学”之路上去。我认为以上两个短篇就是此类代表作。前面已经说过,这种“赶潮头”的作品无论主观愿望如何,客观效果上是不能准确地、有力地击中林彪、“四人帮”的要害的。原因大概是作者没能把动机和效果很好地结合起来,也许是作者本身对这场大革命及其各个重大政治背景所发生的悲剧事件的是非界限还没分清楚,结果,没能正确地认识生活和反映生活,离开了社会主义中国这个大框框,抛弃了党和周围的人群而不顾,一味地追求故事情节的离奇曲折和人物命运的悲剧性,或者为了挖掘所谓主题的深度,而违背了悲剧事件发展和结局的可能性,这样,就必然导致作品的不良后果。并且,作者笔下所津津乐道的主人公,几乎都是些貌美囊空,沉醉私情的卿我之辈,好象天底下就这么几个好人同遭一片蹂躏,这样的概括和表现生活,是不是缺乏典型意义和普遍性呢?
  另外就其艺术性而言也并不新鲜。大家熟悉的王杏元的长篇《绿竹村风云》中的天赐,说的就是那个老实忠厚的天赐救下从潮州沦陷时逃难的妇人,夫妻恩爱,可是,解放不久,那妇人的丈夫死里逃生,要她回家团聚。那时她也有了两个活着的丈夫,不过,她那时并没有大叫:“天哪,我应该怎么办?”在这里,作者用高昂的笔调,真实地描写了共产党员天来决心医治旧社会遗留在贫苦农民身上的创伤和天赐这对患难夫妻的悲欢离合,令人信服、感人至深。《我应该怎么办?》中的刘亦民跟天赐的爱情遭遇多么相似。可是,作者笔下的这些不幸的人儿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里(尤其在大治之年)却无法找到出路,这样的描写符合生活真实和艺术真实吗?再说《在小河那边》,我们可以在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海港》里发现它们竟有如此惊人的相似之处。绥来司丹和佛朗琐斯兄妹俩在十九世纪的法国的悲剧遭遇,与解放后的新中国的严严和岚岚姐弟俩的悲剧遭遇有多少不同呢?佛朗琐斯发出“那是我的过错吗?”严严也发了“这是谁的罪过?”两个时代,两种社会,两种制度,两个国土,居然听到如此一致的喊声,难道这只是偶然的巧合吗?(只不过前者概括精当,真实可信,后者是铺陈编纂,露出马脚。)借鉴优秀作品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并要消化变成自己的养料才有价值。从《天赐》到《我应该怎么办?》,从《海港》到《在小河那边》,还很难看出作者在这方面的努力,只是用移花接木的办法,把一部分人的历史悲。剧重演罢了。试问:解放后与解放前有什么不同?二十世纪的社会主义中国与十九世纪的资本主义法国有什么不同,革命现实主义文学与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又有什么不同?这种借鉴能行吗?!
  “潮头”文学只不过是百花园中的一朵花而已。可别忘了,八亿人民决不能只有这样一朵花,正象八亿人民不能只有八个样板戏一样。我们要的是百花盛开的绚丽春姿。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今天,我们的文学家、艺术家可以挥戈上阵、纵横驰骋,大显自己的聪明才智了,我们的文学家、艺术家可以(也必须)冲破“四人帮”设置的种种禁区,大胆地选择自己最熟悉的、感受最深的、愿意写的任何题材了,但是,这里必须要有正确的立场观点才成。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我以为根本问题还在作者可是一个‘革命人’,倘是的,则无论写的是什么事件,用的是什么材料,即都是‘革命文学’。从喷泉里出来的都是水,从血管里出来的都是血。”陈国凯、孔捷生两同志是有才华的作者,盼望你们能在学习社会、学习工农兵的实践中,从自己最熟识的生活出发,创作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好作品来,为文艺百花园中添上一块鲜艳的色彩,上面引用先驱者的活,就作为与陈、孔两同志的共勉吧!
                 一九七九年四月二十一日于梅江边
               (原载广东《梅江文艺》197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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