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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错觉


作者:姜丰


  我和章竹安在车水马龙的街头邂逅相遇,巧得有些俗套,像一个老掉了牙的艳情故事的开头。
  那是一个初冬的下午,我一边闲逛一边吃冷狗。我喜欢在冬天吃冷狗在夏天吃热狗,这样的饮食习惯最大的好处不是立异标新、超凡拔俗,而是可以少排点队。
  走到南京西路时,我被橱窗里陈列的秃头模特吸引住了。据说秃头将是在下个世纪上半叶成为时尚。我焦虑地盼望这种发式早日在上海蔚然成风,我就再也不必翻着一本又一本的《最新发型荟萃),揪着自己的头发犯愁发呆了。这样想着想着,就和迎面走来的一个人撞了个满怀。那个人就是章竹安。
  章竹安是余重的朋友。余重是我的男朋友。章竹安和余重也许根本称不上朋友,仅认识而已。但我和章竹安认识纯粹是通过余重的介绍。忘了是在一个熟人家里的生日派对,还是在什么人的婚宴。反正只是那种礼节性的介绍,真难得我们居然彼此记住了。章竹安当时穿了一套极挺刮的黑色西装,结一条鲜红的领带,手里端着一杯鲜红的红葡萄酒,满面春风,笑意盈盈,给我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他全身从头到脚地散发着、洋溢着三十七岁男子独特的成熟魅力。
  章竹安和我,那天下午,站在风中的路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谈了几句天气,诸如风真大、天不冷、今年怎么还不下雪之类的,好像英国人一样。最后他给我留了他的电话号码,我就也留了我的,两个人互相说着以后再联系,就各走各的路了。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不约而同地留了单位电话,都没留家里的。
  我捏着那张有电话号码的小纸片笑了,同时加快了脚步。凭直觉我知道这是一个开头。
  回去以后我没告诉余重遇到章竹安的事,
  我像往常一样,裹了一条浴巾,湿漉漉地从浴室里出来,头发还滴滴嗒嗒地淌着水。我把干毛巾扔给靠在床头看电视的余重,他接过毛巾就没轻没重地乱擦一气,手里仿佛不是头发,而是一把杂草,眼睛一刻也没离开电视上的球赛。
  我恨死球赛了,恨死电视了。我断定假如电视机能生儿子,肯定有一大批男人不愿讨老婆。
  把音量放小一点儿。我提出第一个要求。余重摸过遥控器照办了。
  能不能再小一点儿?我恶声恶气地提出第二个要求。余重翻着眼睛,看看我,长叹了一口气。
  我的第三个要求是:关掉吧,求求你了。
  偏巧马拉多纳不合时宜地跌了一跤,余重火了:女人怎么这么得寸进尺、无理取闹、给脸上鼻梁?
  我赶忙噤了声,去收拾还摆在桌子上的杯碗盘碟。他动气了,我就不吱声了。反过来也一样。在这个屋檐下大男子主义和女权主义比翼齐飞。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老人家当年打游击那一套:敌进我退,敌退我追,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正是凭了这条金科玉律,我和余重才吵吵闹闹地爱了七八年,无数次地有惊无险或化险为夷,但最终又不可能永保太平。
  我捏了捏口袋里的那张小纸片笑了。因为是余重介绍我认识章竹安的,这就更增加了我对余重的背叛意味。
  余重说:你好端端地笑什么。
  我说:咦,好端端地我怎么就不能笑呢。笑好看呀,还不是女为悦己者容。好呀,你现在根本不悦我,所以才不管我好不好看呢。
  我噜里噜索地唠叨着,一头钻进被窝,把一双冰凉的脚搁在余重的腿上,男人的身体真是冬暖夏凉。
  等我完全暖和过来之后,我就一转身把光光的脊背给余重。余重过来扳我的身体,我用力抓住床沿,执拗地不肯翻过身去。余重曾经告诉我说,对身体的要求是一个男人能给予女人的最隆重的赞美。我没理睬余重给我的最隆重赞美,背对着他一觉睡到天亮。
  从法律的观点看,我和余重的行为是“非法同居”,因为我们没有领结婚证。好在我向来视法律如敝屣,余重没有我这么偏激,但在这个问题上,也把结婚证看得和废纸差不多。我无意结婚,余重也并不勉强。我不结婚不是还想有朝一日另觅高枝儿,只是懒得完成这个仪式。或者说我是害怕用一个仪式郑重其事地结束快乐无忧、不负责任的青春。
  另一方面,我同余重合住也是迫不得已。我是外地留沪的学生,单位不给我分房子。而余重恰恰有一套现成的房子。余重让我搬来,我就二话没说地搬了过来。
  第二天上班我没迟到。这对我来说实在是很难得了。办公室的小梅疑惑地看着我,那眼神无非是在问: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
  我们主任到底是领导,比群众到底是觉悟高,不比小梅之流。主任像发现了新生的好人好事一样,发现了我这个落后青年的进步倾向,并及时地给予肯定和鼓励。他用那青筋绽露的老手拍了拍我的肩膀作为表扬,我麻木不仁地冲他做了一个叫做“笑”的表情。我知道他批评我的时候,也会语重心长地拍拍我的肩膀。不过这老色鬼有贼心没贼胆,最多也就拍拍肩膀而已,夏天还不敢轻易动手。
  我拎起桌子上的暖瓶,乒乒乓乓地下一楼去泡开水。老色鬼也拎了个空瓶跟着凑热闹,我穿着钉了金属鞋掌的高跟鞋,走起路来掷地有声,老色鬼则走得轻手轻脚,走廊是水泥地,又没蚂蚁,他真犯不着这么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开水房有五个水龙头坏了三个,剩下这两个水还特别小,每每早上、中午都排了好几个人在等。两个水龙头就悠悠地用它们的细水长流培养人的耐心。老色鬼耐性这么好,一定是在这儿年头呆长了,锻炼出来了。
  也没个人儿张罗修修。我抱怨着。
  就说是呢,修好了大家方便。老色鬼附和着。
  中国人还不就这么着,从来不拿时间当个时间,不拿人当个人。我的发散性思维开始起作用了。
  要不咱中国怎么就不发达呢。老色鬼永远跟我有同感。
  我搁下暖瓶,还没在桌前坐稳,电话铃就响了。
  是我。那边说。
  我一猜就是你。而且我知道你今天一上班就会打电话来,所以我今天没迟到。
  章竹安听了哈哈大笑。我有些莫名其妙,我实在是没说一句令人发笑的话呀。这么一想,我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章竹安约我出来吃西餐。
  我们隔着小方桌相对而坐。桌子中间的蜡烛欢快地蹿着小火苗,应和着那支著名的苏格兰民歌《友谊地久天长》,也叫《一路平安》。我每听到这支曲子总会有好多联想,想到我最喜爱的电影《魂断蓝桥》,想到美艳绝伦的费雯丽,我看这部电影时差点魂断剧院,从玛拉和罗依的母亲会面,玛拉随手捡了一张报纸,误以为罗依已经战死那一刻起,我的眼泪就没断过。我喜欢看缠绵悱恻的爱情电影并容易动情,这和生活中的我可不大相同。我相信生活中没有那种让人着了魔的爱情,所以才耽于电影院里的幻想与满足。
  章竹安用双手托着下巴,双肘搁在餐桌上。男人不常见这种姿势,他是在学我。玻璃罩里的小火苗映着两个相对的鼻头。这场景使我有种错觉,像《围城》里的方鸿渐和唐晓芙。这时候我才明白文学艺术这东西对人毒害多么深,它使人们往往把现实和艺术创作出来的意境与情绪对照、比拟,混为一谈。多年以后,我仍然怀疑我从来就没有真的爱过章竹安,我们一开始就相会在一个使人产生错觉的场景里。
  你为什么要请我吃饭?
  跟老婆吵架了。
  假如光看字面,这句话颇有点勾引的意味,很像是一个有妇之夫的艳事的开头,实在俗不可耐,但章竹安讲这话的口气,更像随机、潇洒地开玩笑,也就让人觉得不俗了。
  你为什么肯答应和我吃饭啊?他还是刚才的语气。
  我是跑出来逃婚。我也用了同样的玩笑口吻。
  哦,这倒好。你愿不愿意同我做一个情人游戏?现在开始到你结婚。你不想在结婚之前留下单身生活的纪念?
  好吧,那就做个游戏吧。我很无所谓地说。
  一言为定!章竹安冲我偏偏头一笑。我当时惊讶极了,他已经三十七岁了,竟还有一偏头的天真。
  我们吃的是午饭。两个人都喝了点淡淡的王朝葡萄酒。我怀疑自己会有酒气,不想回去上班了。在老色鬼主任手下,我很自由自在。其实他对谁都不大管,更何况我,好歹也时不时地拍我两下子呢。按说我们编辑部原本也用不着坐班,一个月才出一期破杂志。可能是老色鬼三天见不着我们几个就会害相思病,所以逼着我们天天来上班,却说是上面的意思。也难怪我们要这么想,老色鬼五十多岁了,还是一条潇洒的光棍,日复一日地往远方寄着柏拉图式的情书。除了这种纸上谈兵的风流,再也找不出什么可编派的素材,大家早都对这老头子的韵事失掉了热情。
  你是不是很有钱?从西餐馆出来的时候我问。我们的桌上剩了好多钱,我有点心疼,我不喜欢装作对金钱很漠视。这使我和章竹安的交往从一开始就很坦白,没什么装模作样。
  有钱意味着他比别人拥有更多的自由。
  太阳很好,天甚至是蓝色的,这在冬季的上海足以让人感动了。章竹安在马路边伸手拦了部出租车,带我去了西郊动物园。我一听他告诉司机去动物园,心里就乐开了花。倒不是想念那些光吃饭不干活的狗熊老虎们,而是喜欢两个大人像逃了学的小孩子的那种感觉。我如果要求余重陪我去动物园,他肯定认为我疯了,除非是五年前。
  动物园人不多,我们像国家元首检阅三军仪仗队一样,检阅了这群无所事事又愁眉苦脸的动物们。
  你说多不讲理,凭什么猴子看我不要花钱,而我看猴子就要花钱?我愤愤不平地问。
  因为你吃饭也要花钱,猴子吃饭也不要花钱。章竹安说得好像颇有哲理。
  绕过各色各样的鸟笼子,就到了一片湖前,湖水中有天鹅怡然自乐,湖心岛看来是它们的家。比起那些悲惨的鸟们,天鹅显得养尊处优。软禁到底要好一些。
  湖边有一片干草坡,在阳光底下荒凉又安静,掉光了叶子的树枝向天空无奈地伸长手臂。这景色很像一幅十九世纪的印象画,只是颜色要比透纳的作品黯淡许多。章竹安拉了我坐下来。他靠着一截树干,我坐在他的对面,抱着双膝。我给他讲在学校时如何偷偷地用300W的电炉煮小排骨,如何把钢笔水洒在教室第一排靠过道的桌子上,让教音韵学的老师沾了一手,以惩罚她上学期只给我一个“中”;还有,一个报考古典文学的研究生,看到试卷上有一个“建安风骨”的名词解释,就在下面写道:“天哪,太痛苦了,我从来没听说过!”讲着讲着,我才发现我的学生时代还有这么多值得留恋的事,那原本是一段我恨透了的单调乏味、冗长又枯燥的日子。
  你的广告公司做些什么生意?我说了半天才想起来关心一下这个眼前的人。
  就是用真假掺半的话编造一些没有恶意的谎言。章竹安说。
  你对广告的这个定义可以上魔鬼辞典,一点不比安·比尔斯那个洋鬼子差。我真心实意地恭维了一句。
  这句话本来就是从魔鬼辞典上看来的嘛。章竹安有些恶作剧的表情。
  对了,这才真正体现了中国人的幽默!
  我们两个都笑起来。
  这时候有一个聪明的乞丐跑来讨钱,竹安给了他一块钱。后来又有一个乞丐来了,竹安还是二话没说给他一块钱。不一会儿,我们这里就乞丐络绎不绝了。我很不高兴地拉长了脸。我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从来不同情弱者。当我自己是弱者的时候,也不稀罕人家的同情,不过自认倒霉罢了。

  刚刚开始同余重谈恋爱的时候我才十八岁。多年以后我还常常为与余重相遇太早而怅然若失。现在看来,那场恋爱开始得简直如同瞎猫撞上死耗子一样偶然,毫无理性可言。后遗症之一就是我最不喜欢给人牵线搭桥、介绍对象。因为介绍对象这种形式免不了双方要谈谈条件,每每这种时候我就要承受懊恼的折磨,恨自己没有经过这份挑挑拣掠的快乐。结婚之后,我更加坚信经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缔结的姻缘是最为合理、最为可靠、最为稳固的。爱情不过是一种临时性的精神病。就像某一本书上说的,因为爱情而结婚,就像想用坛子把庐山上的云海装回家一样徒劳无益又荒唐可笑。我很想用指腹为婚的方式为我的儿子订个娃娃亲,如果他不是坚决反对的话。
  我刚开始恋爱的时候有个惊人的决心,要把爱情爱到地老天荒。余重也舍命陪君子,跟我一道不分白天黑夜地说着那些发高烧的话,一不小心就说过了夜里十一点,被女生楼下的老太婆关在门外。每天晚上十一点以后,都会有迟归的女生在叫门,阿姨长、阿姨短地叫得人肉麻兮兮的。我十八岁时唯一有气节有骨头的作为就是从来不可怜巴巴地恳求老太婆开门,我宁肯和余重绕着足球场一直走到天亮。
  我早就记不清那时候日日夜夜地在说些什么,说个不停。我同余重现在对话的主题多半是“你弟弟结婚我们出一千还是两千?下班回来别忘了捎两袋洗衣粉,还有卫生纸也快用没了;要我去接孩子你就去买菜,我做饭你就洗碗,让我一个人做我可受不了,不爱干你请保姆,我又不是你花钱雇的老妈子;我说过一百遍了,剩菜放进冰箱里要套个塑料袋,或者干脆放保鲜盒里,这么着东西全都串了味儿!”诸如此类的。但如时候没有冰箱、没有孩子、浚有弟弟要结婚,卫生纸分开来用,怎么还会有那么多说不完的废话呢?或许那时候每天走过来走过去的缘故,人比较瘦,细胳膊细腿的,余重一连几个小时抱着我也不嫌累,我要自己坐着,他就一会儿说地上太凉,一会儿说椅子太硬。韧恋的女孩娇贵得像纸糊的,伤不得,碰不得。现在就不同了,余重的腿仿佛变成纸糊的了,特别容易压麻,真是新旧社会两重天!
  因为那时候我从来不对余重说半旬谎话,也就理所当然地要求余重对我赤胆忠心、心无穷骛。
  有一天我去男生宿舍找余重,他不在。我坐在他的床上等他。余重把我的一张照片放大了,过塑以后,用透明胶纸粘在床头,于是我就永不疲基地冲他笑着。余重说他每次受了我的气回到宿舍,看到墙上的我睁着大眼睛甜甜地对他笑,他心里就好多了,像是充了电,可以精力充沛地等待下一次的甜蜜或灾难。无论如何,这个痴情举动让我心里很满意。假如我是男的,我自信能打动任何一个我看上的女孩子,哪怕我本人并不够十分出色,“我对她怎么样”完全能够弥补“我怎么样”的缺憾。女孩子就是这种思维方式。拿出愚公移山的精神,“大胆假设,小心追求”,凭她就是个仙女,也不怕她不思凡。
  跟余重的床斜对面的床上,还有一位老兄,和女朋友并排靠墙坐着。蚊帐是放下来的,帐子外面并列伸出四只脚,两大两小。先是小的两只缩进去了,后来大的两只也不见了,帐子里面静悄悄的,无声无息,只剩鞋子们七歪八扭地躺在地上,两只大的,两只小的。
  我不知道该起身走掉,还是继续等下去。
  余重的被子没有叠,我替他叠了起来,掀起枕头的时候,发现下面压着乱七八糟的零钱和菜票,还有一双没洗的臭袜子。我把袜子塞到他床底下的球鞋里去,把菜票理一理放进一个空的硬壳烟盒里去。他那时候常抽的烟是“画苑”和“红梅”,但墙上却贴满了“三五”、“万宝路”、“红中华”、“红塔山”等中外各种品牌的香烟盒,花花绿绿的,颇富有创意,看着至少比贴一张半裸的香艳美女要舒服一点。
  叠好被子,我又替他理了书架,把书分门别类摆放整齐,我以前也曾帮他这样整理过一次,可他不久就又弄得一塌糊涂,还说东西越整齐他越找不着,把我气得七窍生姻。
  为了把抽屉来个彻底的大清理,我索性把它抽出来,底朝天地扣在床上。于是,我就意外发现了那个日记本。日记本里夹着一张女孩子照片。那女孩叫柳吉,也是我们班的,就是说,她是我和余重共同的同学。直到那天,我才如梦初醒,余重最初暗恋的竟是柳吉。
  我气懵了!最气的还不是他在我之前爱了别人,而是他竟会对我瞒得风雨不透,而我连高中时喜欢过我的体育老师都告诉了他。我早就问过余重我是不是他爱的第一个女孩,还一再强调我不在乎事实,我只想他告诉我真话。当时我伏着他的膝头,仰着脸,眼巴巴地看着他,他坚定地说,当然,你当然是我的第一个。可见他实际上对我说了多少假话!
  第一个冲动就是抓起那个小贱人的照片撕得粉碎扔到废纸篓里去。我撕了照片还不解气,又接着撕日记本,一边撕一边哭,想着余重说过的那些甜言蜜语,那些海誓山盟,越想越伤心,后来索性扑倒在我刚才柔情蜜意地叠起来的被子上,放声痛哭。
  哭声惊走了斜对面床上的一对鸳鸯。
  余重回来的时候,那个日记本只剩下一个撕不动的水粉色塑料皮,废纸篓内外满地都是碎纸片。我眼睛红肿,头发也弄乱了。一只抽屉还底朝天地扣在床上,零七碎八的纸张、钢笔、小剪刀、胶布、风油精、茶叶盒、磁带、打火机等东西散落一床、一地,好像刚刚遭了劫。
  万万没想到的是,余重非但没有唯唯诺诺或痛心疾首地向我赔礼道歉、低头认罪,反而暴跳如雷地吼起来:你怎么可以偷看我的日记,你怎么可以撕我的东西!你!你怎么可以趁我不在偷看!
  我反而平静下来,抹了抹眼泪冷笑:是呀,我就偷看了,我偷看了你的秘密,我撕了你的心上人的照片,你心痛死了,快去跪在人家面前再讨一张吧。
  那是我的过去,我自己的,你没有权利——余重红着眼睛盯住我嚎叫,像要把我一口吞下去,真让我不寒而栗。那眼光太陌生了,让我再也流不下一滴眼泪。
  我当然没有权利,你把你神圣的权利给她去吧。
  我挑衅地用眼角斜睨着他,悠悠地说完,扬长而去。
  我们整整一个礼拜没说话。刚开始在图书馆、在自修室偶遇,两个人仇人似的怒目而视。几天以后就没了呕气的心思,碰了面赶紧扭过去,匆匆地走开。
  他有好几天没来上课。再见到他时,头发仿佛一下子长得好长,乱蓬蓬像一堆枯黄的杂草,穿一件没系纽扣的格子衬衫,人显得失魂落魄。我放慢了脚步,他迎面向我苦笑了一下就掉头走了。
  欧洲文学史是大课,近百名学生上,教室是五级的阶梯教室。我坐在靠近后门那一排的边上,离老师的讲台远远的。这个课是上午的三、四节,中途休息的时候总是溜掉好多人。欧洲文学老师喜欢拖堂,等她下了课食堂多半快收工了,连免费汤都打不上了。最后一节课教室里显得空荡荡的。后面忽然哼起细细嘤嘤的歌,自从相思河畔遇了你,无限的痛苦埋在心窝里,我要悄悄地告诉你,不要把我忘记……我不回头也知道那是谁在唱!
  下课时我动作特别慢,等我收拾好书包,教室里人都快走光了
  钟夏!他在后背小声喊我。
  我没理,背起书包去了教工小吃部。以前我和余重常常一起在教工小吃部吃饭。我把书包放在靠墙的老位置,就去窗口排队买饭买菜,端过来的时候,余重果然已经坐在了我的书包的对面。我放下饭盆儿,腾出一只手来背上书包,再端起饭盆儿就要走。余重拉住我的书包带,低声叫:别走!
  我端着饭菜,僵站在那里不动,眼泪终于掉了出来。
  七年以后,我总算成长得落落大方了。柳吉上我这儿来玩,我也能毫无芥蒂地热情款待。她倒是常常来我们这里玩。我不再把余重和柳吉的交往放在心上,只是柳吉当着我的面和余重打情骂俏,一点不避嫌疑,让我颇有几分不快。
  柳吉读大学时曾经谈过几次恋爱,都比昙花一现长不了多少,一度男朋友换得像走马灯,后来就再也没有过固定的男朋友。当然她不会让自己生活得很寂寞。毕业后,柳吉也留在上海工作,在一家大酒店做商务公关,这个工作让她的长处和短处都发挥得淋漓尽致,结果是上司得意她偏宠她,同事讨厌她孤立她。钱倒没少赚。柳吉爱吃爱穿,爱玩爱乐,钞票在她手里是源头活水,大进大出。只要换一种观念看,柳吉也无可厚非。她时不时地就跑来,嬉皮笑脸地问我“借”余重去陪她看晚场电影,她倒守信用,每次都是两三个小时就“完壁归赵”。我开玩笑说:又借又还的多麻烦,白送给你得了。她却又连连摆手说:帮帮忙,饶了我吧,这辈子最不想要的东西就是老公。
  后来我又缠着余重,问他拿我跟柳吉换换怎么样。余重说你这个人真无聊,就继续看他那万恶的电视,不再理我。我过去用身子挡住电视机,要挟说,你不告诉我我就让你看不成。他最后被我缠得没有办法就说:最多做个相好吧,讨来当老婆可是万万不行的。
  红颜知己喽。我说得有点酸溜溜。
  隔了一会儿,我又说:就算真讨到家,料你也是有本事请神没本事送神。就她,你侍候得了?
  好老婆呀,光你一个我都侍候不过来呢。余重说着啪地关掉电视机,转身把我抱到床上,充满激情地吻住我的嘴,急促得让我不得开口。

  我对章竹安这个人实在是知之甚少,但我根本无意多了解什么。
  我们打电话,通信,一道喝咖啡,在上海的每一个公园散步,从恐龙到外星人,从海湾战争到关贸总协定,从中国古代算命术到诺斯特拉达姆斯大预言,我们谈得海阔天空,漫无边际,听和说很容易取得共鸣和默契,没有一个幽默或独具匠心的小花招、小圈套会如泥牛入海,这使我们的相处充满了妙不可言的兴致与快乐。
  这份意外的喜悦与快乐我是秘而不宣的。就像一个小孩子在荒野里发现了一个精彩的宝贝又无法搬回家,只好每天趁人不注意时偷偷跑去看看,想说又不肯说,痛苦而欢喜地在心里藏着一个小秘密。
  你是我的秘密。我对章竹安说。你对我也是个秘密,你什么都不对我说。你是我的谜。章竹安这么对我说。
  我和章竹安之间有个无言的默契:都不过问对方的私事。我们谈得那么多,谈得那么开心,但都是与己无关的话题,除了第一次在西餐馆吃饭时开玩笑,他说跟老婆吵架了,我说要逃婚之外,我们再也没提起过这类事情。我甚至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老婆,因为他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住在酒店里,不像个有家累的男人。我从来不问他,甚至也不愿往这方面猜测。这些都是毫无意义的,既然我们均无婚姻嫁娶的意思,既然我们只是虚拟一个爱情游戏,一个不做坏事的、可长可短的爱情游戏。
  他带我去波特曼酒店。
  站在三十七层的房间窗前,他指着外面渺小的马路对我说:我们就是在波特曼的摩天大楼下撞了个满怀,当时你在看商城橱窗里的模特,头发被风吹到一边,有一缕儿高高地翘起来了。你恍恍惚惚地东张西望,走得磨磨蹭蹭拖泥带水,像一个逃学的小学生。
  我马上像上当受骗了一般地跳起来:这么说你看了我好久喽,你是故意撞的我喽。哇呀,不得了,还是一出活生生的《阴谋与爱情》!
  竹安抱住张牙舞爪的我,贴着我耳朵说:别叫了,傻孩子,故意和不故意又有什么分别?
  竹安就是有这个本事,他能让烦躁或焦虑的我很快安静下来,驯顺地依在他的怀里。他不急躁。他永远不紧不慢、有条不紊、从从容容,好像抚慰一个受了惊吓的狂乱的孩子。
  波特曼有古色古香的家具、厚厚的地毯、舒适的大床、纤尘不染的卫生间和落地长窗,只要拉上窗帘,就足以阻断所有的世事尘嚣,我喜欢这种与现实隔绝的、有几分失真的感觉,好像在生活之外凭空又多出一重生活,又好像厚重的幕布围起来的一出戏。
  我们关上房灯,拉开窗帘,让都市的万家灯火和满天的繁星一道,静静地流泻进来。我们泡好咖啡,搬了椅子坐在窗前。
  竹安说,你的脸看起来真像细腻光洁的瓷器,不,更像那种温润的玉。
  直到落月西沉,我们才张罗洗澡睡觉。
  我给你讲个笑话。他的眼波闪着一丝狡黠。
  是不是黄色的?我不要听。我捂起耳朵叫着。
  竹安不由分说地掰开我的手,握在手里,开始笑嘻嘻地讲:
  从前有一只大象,被一团绳子缠住了脚不得脱身,她正烦恼着,被一只路过的小老鼠撞见了。小老鼠有着尖利的牙齿。咬断绳子对他来说实在是举嘴之劳。但是,精明的小老鼠不愿白白出力气,就提了个条件,要大象答应跟他做爱,大象起初不肯,后来被他又缠又磨弄得没办法,只好同意了。于是,小老鼠替大象咬断了绳子,跳到大象身上同大象做爱。大象无奈地闭上眼睛,任凭小老鼠十分卖力地上躔下跳,也无动于衷。树上的猴子看见了这滑稽的一对儿,就拾了一块石头,恶作剧地扔下去。大象冷不防被石头正砸中了脑袋,不禁“哎哟”一声。小老鼠赶忙体贴地问:darling,是我弄痛了你吗?这个笑话的题目就叫——《人小志气大》。
  我听得笑弯了腰。那个讲笑话的人也笑得眯没了眼睛。多年以后,这个笑话还记忆犹新。我一直想把它在一篇小说中记录下来,以飨读者,也以此纪念那段温馨又伤感的爱情。
  竹安把我摆放在雪白的床上,替我盖好被单。
  那一瞬间,我的脑子挤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想法,我像小时候被老师逼着做速算一样着急,越急脑袋越像一团浆糊,想不出一丁点儿清晰的对策。余重的影子在眼前忽悠忽悠地闪过来、闪过去。又好像在飘忽动摇,在各种念头之间摇摆,拿不定主意,如同站在一条心爱又昂贵的裙子前面,下不了掏钱买它的决心,却又不忍弃之离去。
  迷迷糊糊地感到口渴,身边的竹安起来去倒了杯凉开水,递给我。
  我惊异于竹安的那份安宁平静,蓦然感到自己的紧张慌乱真可笑。那确实是一个孤男寡女、瓜田李下的夜晚,然而当真什么都没有发生。多年以后,我仍然忍不住要想:假如那天晚上是另外的一种情形,我还会这样满怀着温馨与感激地回忆起章竹安吗?
  我眼巴巴地望着竹安。
  竹安坐起来,俯身看着我说:快睡觉,你明天还要上班的。
  我闭了一会儿眼睛,又偷偷地睁开,他的目光还在,我便很安心地睡着了。

  在我来说,对余重说谎是很容易的事。我早已不把诚实看作一种美德。诚实有的时候不过是任性、一种不负责任的任性。我相信善意的隐瞒比说出全部的事实更好。而我和余重能够恋爱这么多年,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我们都已学会了在交谈时,巧妙地将原始材料加以剪裁。再像十八九岁时那么个海枯石烂的爱法,我们恐怕早就分道扬镳了。
  但是,和余重的同居生活却愈来愈使我烦恼,相应地,也愈来愈使他烦恼。
  你怎么好像一截木头?你到底怎么了?余重悲伤地发现他的千般柔情、万般抚爱都失去了功效。
  我在黑夜里睁大眼睛,目光直呆呆地看着余重,一阵阵悲从中来。我没法不想到竹安!竹安的眼睛,竹安的眉毛,竹安的音容笑貌,竹安的一举手、一投足。我睡在一个男人身边,心里却想着另外一个男人。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一样的想我,我不知道他的身边是不是也睡着另外一个女人。我的心被深深地刺痛了。眼泪无声地聚集在眼眶,打了一会儿转,再婆婆娑娑地纷纷飘落。
  你不愿意就算了,哭什么呀?我什么时候强迫过你?余重有些不耐烦地丢开我,起身披上衣服,点燃一支烟。
  我知道男人不喜欢女人在床上哭。在男人的理想中,床上的女人应该是千娇百媚、喜气洋洋的。床上绝不是思考或怀念的场所。床只有两个功效,一个是让人休息,一个是让人寻求单纯的快乐。所以它是苦难、辛劳的人生的最后家园与乐园。
  烟雾无言地弥漫,在隐约的夜色中,袅袅娜娜地舞蹈,从余重的手中跳到空中,满是哀婉地诉说着那些遥远的、快被淡忘了的往事。
  我和余重,一起从男孩女孩成男人女人,细细品尝了每个阶段的滋味。
  依园有一棵很大的香樟树,树的一边是个种满了荷叶的小池塘,依园是我和余重第一次相约的地方。他用胳膊倚着的皱巴巴的老樟树,为我制造了一个挡风气墙角。在静夜、在风中、在月下,没有几个年轻的女孩子能抵卸这种墙角的诱惑。恋爱往往是这么开始的。
  最初的日子里,我们几乎天天晚上去依园,怀着一颗无经纯洁的心,去朝拜那棵神圣不可侵犯的香樟树,倚着树,指天发誓,对地赌咒,呢呢喃喃地说了一大堆已经记不清、想不起的甜密的废话,两节火车皮都装不下。后来,余重向我提议去静园,依园在校园的东部,静园则在西部,人工湖,还有小桥流水,风格式样都是仿照苏州园林的,一草一木的安排都苦心经营,每到春天来临,静园里一派鸟语花香,柳绿桃红。
  园中还有座假山,山坡上种了好多树,密密匝匝的,一级一级上山的台阶,是用黄河故道的石头垒起来的。余重拉着我的手,牵引我拾级而上,不时地分开低矮的枝叶,以免刮着我的脸和头发。到了山上,我们靠在一片浓密的树林里,悄悄说话。
  后来余重说:你闭上眼睛。
  我就闭上了眼睛。
  余重的手,好像一只性急的、稚嫩胆怯的小鸟,飞进我的怀里,不老实地东撞西撞。我的心也好像藏了一只小鸟,扑通扑通,东撞西撞。
  我们去静园的次数多了,去依园就渐渐地少了。我们同学那时候管谈恋爱叫“上班”,不知缘何而起,但确实表达得贴切传神,在大学校园里谈恋爱真像上班似的,天天见面,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去图书馆自修、一起看电影、一起跳舞、一起吵嘴怄气、一起考试作弊(如果作弊的话,男朋友或女朋友当然是最可靠、最忠诚、最默契的合作伙伴)。谈恋爱比起上班,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除了不要工钱不要奖金之外,还经常加班加点,礼拜天节假日全都毫无怨言地义务出勤。上班若有这一半的劲头儿,共产主义早就实现了。大学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寒假,余重带我回他的东北家乡过年。
  东北过年很隆重,也很热闹。打从腊月二十三小年起,街上的集市就一天比一天人多,菜价也一天比一天贵,大红的春联和鞭炮烟花铺满一条小街,显得格外喜气。水果在露天的摊床上,是盖在棉被里卖的,只有一只孤零零的模特苹果被牺牲出来,委屈地坐在大棉被上招徕顾主,自己早被零下二十几度的严寒冻伤了。家家都要买上百斤的猪肉、牛肉、羊肉。羊肉是拿来下锅子测着吃的,猪肉牛肉则用作炒菜、炸丸子、剁成肉馅包饺子、包包子。这么多肉就用绳子扎一扎,吊在窗户外面,连冰箱也不用。所有的床单被褥都要赶在年三十儿之前拆洗,所有的餐具器皿都要赶在年三十儿之前涮净,所有的柴米油盐都要在年三十儿之前备足,不兴大过年的就上街去买米卖面的,直到正月十五之前,过的都是坐吃山空的日子。一切的操劳、忙碌和破费,都是为了迎接那一个辉煌的时刻。
  我在南方长大,年向来过得平凡寡淡,直到这时候才晓得年的庄重紧要。除夕之夜,包完饺子,吃过年夜饭,午夜十二点放了鞭炮接了神,电视里的春节晚会也结束了,一家人就打扑克赢钱,玩到最后人困马乏,算帐都算不清爽了,才散了去,各回各的房间,总算安静下来。而我还兴奋得睡不着。余重自然不睡觉,陪着我,他也莫名其妙地兴奋着。
  在那特别的时刻很容易做出出格的事情。
  余重看到白色内裤上醒目的几滴红花,竟比我还要紧张,还要激动。看到这个毫无准备的既成事实,我才想到“木已成舟”、“生米煮成熟饭”之类的话,顿时感到手足无措,为了这个不可逆转的历史过程痛哭一场。余重也很害怕,像一个从父亲口袋里偷零钱被当场抓住的小男孩。他不知该怎么安慰我才好,但明白无误地意识到我的损失是重大的、非同小可的,只是反反复复地说,小夏,我会对你好的,我会一辈子对你好,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我绝不让你受委屈……
  初一的早晨,出门望去,夜里燃放的烟花鞭炮的碎纸屑,红红的连成一片,洒落在雪白雪白的雪地上,分外鲜艳、分外炫目。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我和余重,一起从男孩女孩长成男人女人,细细品尝了每一阶段的滋味。
  依园有一棵很大的香樟树,树的一边是个种满了荷叶的小池塘,依园是我和余重第一次相约的地方。他用胳膊倚着皱巴巴的老樟树,为我制造了一个挡风的墙角。在静夜、在风中、在月下,没有几个年轻的女孩子能抵御这种墙角的诱惑。恋爱往往就是这么开始的。
  最初的日子里,我们几乎天天晚上去依园,怀着一颗无比纯洁的心,去朝拜那棵神圣不可侵犯的香樟树,倚着树,指天发誓,对地赌咒,呢呢喃喃地说了一大堆已经记不清、想不起的甜密的废话,两节火车皮都装不下。
  后来,余重向我提议去静园。依园在校园的东部,静园则在西部。静园比依园更为开阔,布局设计也更为考究。座落在静园北面的日本研究中心和美国研究中心,是两座毗邻的小楼,看上去不像是研究机构,更像旧时代遗留下来的花园别墅,我总是想象美国研究中心应该在门口养一只雄赳赳、气昂昂的纯种洋狗。日本研究中心前是一大片草坪,无论是绿草如茵,还是冬天里那种柔和体贴的枯黄,都让人想去坐一坐。
  我现在总算明白了,男女之间,房事确实足以影响情事。章竹安成了一个无形的阴影,使我难于承受和余重的鱼水欢情。余重不愿再向我提出要求,即不再给我最隆重的赞美。这使我们的关系有些怪怪的,说话和不说话都透着不自然。晚上上了床,两人背对背地躺下,无话可说,那是一份说不出的冷漠和疏离。有几次我真想对他说:你来吧,来要我吧!我不是真的想要他,而是实在受不了这种不远不近、不痛不痒的隔阂与隔膜。我和他又不得不生活在同一个屋顶之下,我不知该如何提出搬出去另租房子住。我真快被逼疯了。
  一天晚上吃过晚饭,余重又在看电视,声音开得震天响,有一个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声音在喊:你拍一,我拍一,小霸王出了学习机;你拍二,我拍二,学习游戏在一块儿;你拍三,我拍三……余重不等人家拍完,就开始疯了似的换台。我在厨房里洗碗,恨不得他把那个破电视早弄坏早好。
  “笃笃笃”,一个理直气壮的声音在敲门。我赶紧擦擦手去开门,是柳吉,花枝招展、嗲声嗲气的,整个儿一个自我感觉错了位。我不冷不热地应酬她,她也就三言不搭两语地聊了一会儿,末了又是借余重陪她去看电影。
  四平电影院,新片子,梁家辉主演的。柳吉的补充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而且令人生厌。发嗲也不分个对象,真是习惯成自然。
  她早就满十八周岁了,有行为自主权,用不着我管。我尽量把语调放得轻松无谓,小心不流露出醋味儿,让她幸灾乐祸、自鸣得意呢。
  余重换好衣服,屁颠屁颠地跟人家走了。
  我像往常一样把他们送到门口,转身到阳台上去。不一会儿,就见两个人拐过来了,肩并肩,靠得很紧,由近及远,消失在夜色中。
  他俩倒像一对般配的情侣,而我则是一个窥视和觊觎人家幸福的多余人。
  我被这个一瞬之间的念头激怒了。我真是一个又傻又笨的大头鬼,男朋友拱手让给人家,自己却独守空房,断然没这个道理!我忽然开始厌恶柳吉,这个没脸没皮的女人,也配做我的情敌。柳吉是那种喜新不厌旧的主儿,老情人捏在手里一大把,歪瓜裂枣,陈芝麻烂谷子,一个也舍不得丢掉,和谁都有一手、有一腿的,早在大学时,她的传说就能汇编成牛津大辞典那么厚的一大本!也亏了她记性好,那么多亲亲哥哥也没张冠李戴。她也就是凭这个本事,凭这份狐媚小气赚钱、办事、玩乐、过活,过得有滋有味,活得有声有色。我忽然意识到对柳吉的厌恶已经开始分流,一股是轻蔑,一股是嫉妒。
  天下起雨了。雨点噼哩啪啦地敲着窗户。顺着玻璃一道一道地流下来。我呆呆地站在窗前,看着大马路一点一点被淋湿了。
  女人的脸隔了雨中的窗,总是格外凄苦,不流泪也像在流泪。
  我转身撞到衣橱前,从橱子底下翻出雨鞋套上,把脚上的拖鞋甩得老远。捞起门外的雨伞就往外冲。
  雨越下越大。
  桔红色的路灯光,倒映在湿漉漉的马路上,公共汽车像放大了的有窗户的沙丁鱼罐头,装上轮子,一盒接一盒地在水淋淋的带子上滚过。下班的高峰时间已经过了,马路上的塞车依然不减。出租车们如红色的铁甲虫,爬爬停停,流动的是自行车,披着五颜六色的雨披。
  冲到四平电影院,我的裤管上溅满了泥水。我收了雨伞,抖抖伞上的水,买了张票进去。
  电影还没正式开演,在亮着灯放广告短片,又是“今年二十,明年十八”,场内只有寥寥可数的几十个观众,我一排一排地打望过去,哪里有那鬼男鬼女的影子?
  电影开演了,见鬼梁家辉!梁家辉的脚丫子也没有!我的心在冰凉冰凉地下沉,血却火热火热地往上涌。电影是《西雅图彻夜不眠》,美国的,一个爱情故事。女主角总是在说:爱上一个人,那感觉,就像——着了魔!
  哦,着了魔!我颓然地靠在椅子上,茫然地盯着前排紧紧贴在一起的两颗后脑勺,在无边的黑暗里无声地抽泣,不知为谁而哭。

  我去上班的时候有些没精打采,虽然为了提提精神,我特意换了一件鹅黄色的马海毛长披风,这在灰暗的冬天里很打眼。我甚至破例地化了化妆,早晨坐在镜子前面,慢条斯理地描眉画眼,足足鼓捣了半个多小时。涂上口红一张脸顿时艳丽起来,在我自己看来不免有些面目狰狞,又联想到路边那种香气熏人的妖冶女人,挽傍着俗气的半大老头子招摇而过。我照来照去,最后还是用纸巾擦去了口红,但粉底扑在明显憔悴的脸上,真像茄子上面挂了层霜。
  今天好漂亮。我出门的时候,余重追在后面喊一句。
  谢谢夸奖,牛奶在厨房窗台上。我头也没回,冷漠地交代了一句。
  到了班上,发现办公室里的气氛似乎特别沉闷。老色鬼居然没像以往那样亲切地拍拍我的肩膀作为招呼,他也像只霜打的茄子,耷拉在办公桌前。
  凭心而论,老色鬼做人心肠不坏。他不过是对女青年比较热心,也许天生一副怜香惜玉的温柔心,动手动脚的越轨行为倒从来没有过,甚至连黄色笑话都听不得,更没有作风问题,白白地给我背后骂作老色鬼,五十多岁的独身老头儿,才真正是担了个虚名呢。至于做官,他也就做到这份儿上到头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再也爬不上去了。
  我百无聊赖地翻着那一小筐的读者来信,稀奇古怪,什么样的都有,好像我是个知心大姐,谁都可以向我倒苦水。我又不是学雷锋做好事的免费心理咨询医生。我有些恼火地把那堆废纸扔一边去了。
  对面的老色鬼被惊醒了似的抬头看看我,半天没说一句话。
  我魂不守舍地巴望着电话。电话铃一响,我就条件反射似的弹起来,每次抓起话筒,都是以一个轻柔的“喂?”开头,再以一个凶巴巴的“不在”结尾,没好气地把话筒掼下去。
  我盼着是他的电话,又怕是他的电话。他的电话一完,这一天就什么盼头也没有了。我给这种心情折腾得疲惫不堪,心力交瘁。
  中午,小梅硬拉着老色鬼去吃荣华鸡快餐,说是说话不兴不算数。也不知道他们哪辈子打的赌,到底谁是输家,谁是赢家。
  小梅犹豫地瞥了我一眼,问,你一道去么?我摆摆手,他们就走了。
  剩下几个人打牌不够手,又来拉我:三缺一,快来,救场如救火。
  我抖抖二郎腿说:没见本小姐有请吃鸡都赖得去,还会陪你们打牌?
  他们总算都滚蛋了,办公室里只剩我一个人。就这个时候,竹安打来电话。
  难得周围没有那些小眼睛、大耳朵,我们聊了很久,桌上刚刚还冒着热气的罗宋汤早成冷的了。
  竹安,你想没想过,假如我是你的妻子
  真不知我怎么就冒出了这么一句,鬼使神差的,吓了自己一大跳。这句话我在肚子里说过一百遍了,但我不肯当着他的面说。自尊心好像一方白手帕叠着揣在口袋里。我知道这句话一出口,我苦心孤诣地营造的那份洒脱超俗、轻松快乐与心高气傲,统统将在瞬间土崩瓦解、万劫不复了。
  电话的另一端沉默了一会儿,传来一个闷闷沉沉的声音:可能我比你还要想。电话就挂断了。我呆若木鸡地握着话筒,放下时才发现整个手掌都红透了。
  下班时,竹安开着车子在跟编辑部大楼隔了一条马路的弄堂口等我:我拉开车门,坐在他旁边。
  乍浦路?嗯,乍浦路。
  我喜欢华灯初上时分的乍浦路,茶楼酒肆、餐厅饭馆鳞次栉比,花花绿绿的一条街,充斥着花花绿绿的吃客,有一点颓唐、有一点享乐,满是市井的俗艳,也满是浅斟低唱的气息,以及现世人生的快乐与飞扬。
  我们在一张铺着洁白台布的小方桌边坐定。小姐款款地端茶送水。
  随着见面的增多,那种波特曼的虚幻感,隔绝感与失真感一天天地褪去,话题自然而然地就从那些海外奇谈扯回周遭的现实扯到我们自己身上。我告诉他我大学毕业快三年了,现在一家《好女》杂志做编辑,我有个已恋爱多年的男朋友,因为恋爱多年,也就变得像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结婚也就结婚了,分手也就分手了。当然话说回来,当真分手的话,也不可能是“无痛穿耳”。
  章竹安笑说:那当然,其实,婚姻就像鞋子穿在脚上,漂不漂亮,人家一看就看出来了,但舒服不舒服,就只能是甘苦自知了。不过,鞋子穿久了,不合脚的也慢慢合脚了。
  但是,当竹安讲诉了他的身世经历,我还是大大地吃了一惊。
  我现在拿的是新加坡护照,在这儿做新加坡福瑞广告公司驻上海代理人。
  竹安呷了一小口酒,悠悠地说下去:我是在北京生、北京长大的。我父母都是马来西亚华侨,祖父在吉隆坡做木材生意。五十年代初,父亲和母亲回国定居,在北师大任教。我是大跃进时生的。文革开始时,我已经上小学了。你可想而知我那样的家庭在那时候会有什么样的遭遇。家里断绝了同国外亲友的一切联系,最后还是给人说成是“里通外国”。我记得有天晚上我打开家里的一台旧收音机,无意中调到短波,竟有个和我们的广播员不大一样的声音,虽然噪音嗡嗡的,但还是听得清,我兴奋地想:是不是这就叫“敌台”?这时给我母亲听见了,她吓得脸都变了色,关了收音机就狠狠地打我屁股,然后又抱住我哭起来。我母亲这个人脾气好,从来没打过我……
  夏威夷果端上来了。紧接着醉泥螺也上来了。
  你后来怎么出国的?
  我的声调平平的。我很少这样同竹安讲话。我总是在兴致勃勃地讲诉什么奇闻异事,要么就是表情夸张地说个笑语,或者愁眉苦脸地发发牢骚,诸如此类的。
  读书出去的。我是打倒四人帮以后最早出去的那批。那时候没像现在这么多人拼命地考托福、考GRE,出去也没现在这么难。我叔叔在美国给我作经济担保。我选了哥伦比亚大学,主修经济、副修政治。那时候对哥大还没有什么深的了解和感情,只是心里很渴望看看纽约这个光怪陆离的“大苹果”。
  “大苹果”是纽约市的别名。他补充道。
  后来呢?我问。
  念大学期间,我去马来西亚看我祖母,我祖父已经过世了,我在马来西亚认识了一个新加坡女孩,就是我现在的妻子,她那时是新航的空姐,我们认识不到一年就结了婚。
  我把玩着手里的高脚杯,一会儿啜一小口,我喝的不是酒,是耐曲尔山楂果茶。我偏爱酸甜的食品,所以我的胃一直不大好,胃酸过多。我的饼干筒里常备着苏打饼干,随时用以中和多余的胃酸。
  你太太很会烧菜么?我漫不经心地问。
  会烧。他答得不能再简短。
  又是好久,两人都没说话。楼上有人在唱卡拉0K,实在是“呕哑啁哳难为听”,地地道道的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你太太现在还做空姐吗?我似乎找不出别的话题,满脑子都在勾画“章太太”的形象。
  她不工作,是全职主妇。
  有baby?
  一个女儿。
  那你们的婚礼,在中国还是在新加坡?还是在美国?马来西亚?
  别问好不好。竹安打断我的话。
  我嘴巴张在“亚”字那里,一时语塞。
  我红了脸,有点嚅嚅地说:我只是随便聊聊,没别的意思。完全没有现实意义。随口说说而已,本来无所谓的。
  从那个时候起,我跟竹安说话,就养成了加上前缀或后缀的习惯。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在开头或结尾加上一句;完全没别的意思,我不过是随便说说而已。好像我随时随地都要向竹安表明,我无意嫁给他,我不想破坏他的家庭,我不会死乞白赖地缠住他不放,只要他说bye一bye,我就说0K。每每想到这一点,我都会感到体无完肤的刺痛和屈辱。
  竹安伸出手,放在桌子上,拉过我的手,紧紧地握在手掌里。
  我三月底就要回新加坡了。公司调我回去。钟夏,我会再来看你的。
  三月底,那是江南杏花春雨的时节。我强忍住眼泪,不让它们掉下来。
  我去送你,如果你还要的话。我说。
  我也不是没有想过和余重分手。这样不死不活地算什么呢?柳吉不明不白地插在我和余重中间,我不说破,与其说是顾忌他们的脸面,不如说是顾忌自己的脸面。再说我也没有热情没有耐心去说破它,好像要公堂对簿、要兴师问罪一样。就像有人懒得离婚一样,我也懒得分手。分手也许比离婚要省事一点,没有孩子判给谁的问题,也不存在财产的纠葛,净身出户的,怎么搬来再怎么搬走就是了。我不到二十五岁,虽然爹妈没把我生得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但也不至于离了余重就嫁不出去。但换一个人又怎么样呢?指望和他忠贞不渝还是心心相印?少小相识,恋爱了这么多年尚且如此,更不要说那些萍水之缘了。我爱竹安,但我清楚地知道,纵然竹安肯离婚娶我,我也不见得比跟余重结婚更幸福。我和竹安在一起非常快乐,不过是因为我们从一开始就当它是个虚拟的游戏,不问人间烟火,不想生老病死。
  我刚刚编发了一期杂志,上面有一篇开导丈夫有外遇的妇女的文章,上面说,这全看你怎么样看待自己的婚姻,是想要一个稳定的家庭,还是要打赢一场胜仗,打败所有的女人,独个儿霸占住老公?这文章醍醐灌顶,让我顿开茅塞。我想我绝没有精力去打败所有的女人,我只要在这悲苦无奈的人生路上,有个根据地歇歇脚、喘口气就足够啦,至于别人也要搭搭便车什么的,也只好由她去了。虽然现代社会已不需要你挑水来我浇园,我织布来你耕田,但我毕竟需要结伴而行。
  反过来讲,或许是我不明不白地插在余重和柳吉之间。
  如果余重提出散伙,我绝对与人方便。
  然而,余重根本没有要散伙的意思。他还在热情洋溢地张罗装空调、买微波炉,甚至在情人节那天买了一对情侣表回来,自己戴上一块,给我一块。
  我挤够了公共汽车,就买了辆新自行车。我们这个住宅小区丢车的风太盛了,车子根本不能放在外面过夜,余重就每天毫无怨言地替我往楼上扛车。阴雨天气,他总也不忘提醒我带雨具;如果天一点不给人思想准备地下了雨,余重总会在下班前挟着雨披去编辑部接我,小梅她们总说我好福气。她们不知道,余重从来不做饭、不洗碗,吃完饭把饭碗一搁,就靠着沙发把一双臭脚摞到茶几上看电视。
  男欢女爱那回事也不是完全没有。余重不喜欢穿着衣服睡觉,他嫌穿着衣服睡累,也不让我穿衣服。他只是习惯性地碰碰我,好像对女人的身体熟悉得过了头,再也没有一点点好奇,两个人在一起,仿佛一对共同生活了二十年的老夫老妻。
  柳吉依旧是我们的常客。好像久治不愈的风湿病,一到阴天下雨就隐隐作痛。
  整个冬天就这样灰朦朦地过去了。
  穿上春装的时候,我去为竹安送行。
  我穿着花了两个月薪水买的美丽的裙子去为竹安送行。就在举手敲门的一刹那,我强烈地意识到这是最后一次敲开这扇房门了!
  竹安一开门就把我拥入怀里。我们谁都没说话。他把我抱到镜子前面,让我笑一笑。我怎么也笑不出来。笑了一下比哭还难看。镜子里的竹安,身材修长匀称,衣饰干干净净。镜子边上的墙边立着已经装好的行李箱。竹安的手里抱着盛妆而没精打采的我,好像抱着一个生病的公主。
  我要喝水。
  竹安取了杯水,拿在手上给我喝。
  我喝好了水,仰起脸看着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竹安俯下身,深深地吻我。
  我再也忍不住眼泪。
  我们说好了不许哭的。钟夏,不要哭,你要我陪着你一起哭么?
  他把我拉到灯下,拿出一个精美的首饰盒,取下镶嵌在宝蓝色金丝绒盒布上的白金钻戒,郑重地戴在我的手上。
  我不要。好像信物似的。我苦笑着摇摇头。
  你权把它当成一般的装饰品。你戴着它,我会更高兴。
  我的眼前忽然出现幻觉:在盛大的婚礼上,竹安穿着一套挺刮的黑色西装,结一条鲜红的领带,在宾客们的簇拥和祝福中,将白金钻戒戴在新娘的手上。那个披着洁白的婚纱的“章太太”竟是柳吉。而我和余重都远远地在人群中望着新人。余重向新娘眨眨眼睛,柳吉就甜甜一笑。婚礼进行曲演奏得惊天动地,根本听不清人讲话。竹安侧过脸,微微笑着,优雅地捧起新娘柳吉的脸轻吻……
  我五月份就会飞来看你的,给你订最漂亮的生日蛋糕。竹安一边系领带,一边对我说。
  我看到竹安端着一杯红葡萄酒向我走来。他的领带像葡萄酒一样红。竹安的身后跟着他的新娘柳吉。竹安走到我的面前,好像根本不认识我,柳吉抿嘴笑着……
  我会给你写信,打电话,你想要什么东西,就告诉我好不好?竹安已经系好领带,开始穿外套了。
  婚礼进行曲的声音越来越大,我只看见新娘柳吉抿着嘴笑,竹安的嘴巴一张一合地在动,但我根本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钟夏!竹安叫醒我,你在发什么呆?
  我恍恍惚惚地转过脸,迷迷朦朦地冲竹安笑着,眼泪婆婆娑娑地往下落。
  别胡思乱想了,竹安用力抓住我的肩膀说,别胡思乱想了,你就看它是一场游戏,像小孩扮家家一样的,一场游戏。
  不,我没这么洒脱,没这么现代,我把游戏太当真……竹安,别走,我受不了了!踮着脚尖,死死地搂着竹安的脖子不放,泣不成声。
  一个人从虹桥机场回来的时候,车子驶过西郊动物园,驶过波特曼的高楼,玻璃窗外移动的景色,都好似了无痕迹的梦一场。
  我没想到的是,竹安这么快就从新加坡来了信。他简单地讲了公司的工作安排,结尾说他确定五月来上海。信不长,却给了我莫大的安慰,那种黄鹤一去不复返的隐忧一扫而光。我轻快地唱着歌,想象着美丽的星岛,热带的阳光、海水和椰子树,想象着繁华的乌节路,想象着热闹的水牛车,想象着雄伟的雪尔斯桥。
  然而,接下来的来信也都大同小异,粗枝大叶地说说工作上的一些事情也就完了,不谈心情,更不谈爱情。倒是电话里相谈要热情许多。当然多数是他打给我。越洋电话太贵了。
  我的生活落入了没有止境的等待和盼望中。
  他确切地说要五月三十日抵沪。虽然分别还不到两个月,我的感觉仿佛已过了两个世纪。每次从波特曼酒店走过,我都不能相信自己曾经在那三十七层的高楼上住过一夜,而西郊动物园的那个下午,更遥远得如一个风中的承诺。
  过了个“五·一”回去上班,听到一个惊人的意外消息:我们主任死了!
  我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还不到六十岁呀,“五·一”放假的前一天他还在上班。虽然这些天来他一直沉默不语,郁郁寡欢,但毕竟天天按时上班,按时下班,从来没听说他请医抓药的事。怎么好端端就来了一个脑溢血?这个可怜的老头,一辈子没结过婚,更没留下一儿半女。
  猝死?就这么容易地死掉了?没了?我跺着他办公桌上的空暖瓶大喊大叫。
  什么脑溢血?是殉情!他分明让情给害死了!小梅也跺了跺她桌子上的空暖瓶大喊大叫,一反常态。
  整个办公室都像疯了一样。没有一个人去泡开水。后来就死一样地沉寂,好像这一屋子的人都随了那老头儿去了。
  事隔很久以后,小梅才告诉我:老头儿很年轻的时候就爱上了一个女孩子,是班上的女同学,这在他那个年代自然是没门儿的事。中学毕业后,大家就分头到广阔天地锻炼去了,一会学工,一会学农,一会学军,受不完的再教育,干不完的革命,大家天各一方,杳无音讯。直到他死,那女同学都不知道老头儿这份心思。就在今年春天他们中学同学忽然搞起校友会,七拼八凑的,居然就见到了那女同学。你可想而知,老头在心里牵挂了几十年的当年的女同学,如今是什么样了……
  我总觉得这故事听起来太像一个故事了,几乎让人难以相信。无论如何,我们那主任是真的死了,再也不能来了,再也没人用青筋绽露的老手拍拍我的肩膀了。他桌子上的暖瓶,一直空空的在那里闲置着。
  就在我们主任死了不久,我接到竹安从南非打来的长途电话。
  我在德班,他说。
  天呵,你怎么跑非洲去了?我惊讶极了。
  你别问,听我说。钟夏,我五月三十日去不成上海了,中国使馆不给我签证。
  为什么?你怎么会被拒签?
  说不清楚。三言两语说不清楚。电话里不大好讲。
  那么——,完蛋了,我们见不成面了。我一下子沮丧到了极点。
  我后天就要离开这里去约翰内斯堡,会逗留很久,所以可否请你把信寄到约堡?
  真的没希望了么?不能再去试试?我执拗地不肯接受这个事实。
  我也没办法。听我说,德班是一块美丽的土地,有金色的海滩,长空万里……
  第二天下午,我去邮局,按竹安说的地址,把信寄到了约翰内斯堡。
  这封信发出去了好几天,我才迷迷糊糊地想,竹安到南非去做什么?那里在搞总统大选,街上整天发生爆炸案,曼德拉和德克勒克忙得焦头烂额,他去干什么呢?我不相信新加坡福瑞广告公司还会在非洲有业务。

  雨季长得让人看不到尽头。我在这漫长的雨季学着忘记竹安。
  余重在淫雨霏霏的梅雨天里特别沉默。
  我们那个用木板钉起来、涂了一层油漆的简易书架上堆满了东西,再也没有能插手的地方。我不得不硬着头皮整理,这种事他是不会做的。
  我把一大堆书报杂志摊在地上,然后蹲下分类,不一会儿就腿都蹲麻了,干脆坐地上了。
  你就不会帮帮忙?我一累就离发脾气不远了。
  余重很识相,他大概宁肯帮我干活,不愿听我唠叨。
  一个旧的笔记本掉在地上,里面散落出几张旧门票。我拾起来看看,那是杜甫草堂的,乌龙寺的还有两张峨嵋山的缆车票。那是大学三年级的暑假,我和余重一起去四川玩,他帮他小舅舅“对缝儿”,从国外往国内倒医疗器材,谁知道是洋鬼子的二手货还是假冒伪劣,反正低价买进,高价售出,投机倒把的基本法则。但我当时对这位国际二道贩子男朋友确实刮目相看,虽然他折腾两个月赚的钱除了付电话、电传费,也就够我们俩不太铺张地旅游一趟,去个四川还连九寨沟都没去。
  我犯了—会儿呆,拾起那些长长短短的门票要撕。
  别撕!他一把抢了去。
  有一天柳吉来找余重看电影,余重没去。柳吉坐着聊了一会儿,我不太热心,余重也没怎么说话,她有点讪讪地起身告辞。我送她到门口,转身站在阳台上,看着柳吉美丽而孤单的背影消失在街角拐弯处。外面雨下得挺大,她独自一人撑着伞走在雨里。而我和余重,坐在干净舒适的房间里,我回头撇了余重一眼,他正好也在看我。
  婚礼举行的前一个礼拜,我犹豫再三,还是打电话告诉了章竹安。他早已经从南非回到了新加坡,现在人在菲律宾。我一直对这位福瑞广告公司代理人的飞来飞去感到百思不得其解,这也许是由于我身为井底之蛙的缘故。竹安每到一地都会打电话给我,联络的最大意义似乎就变成了行踪报告,单纯的电话联系变得空洞而失真。
  竹安在马尼拉听说了我的婚讯说:我能理解。
  隔了一会儿,他又说:游戏结束了。我撤退。我绝不纠缠。然后哈哈大笑。
  从那以后,我再没章竹安的任何音讯。我不知道他到底还在不在新加坡,后来还来没来过上海。在每一个梦醒时分,我甚至怀疑他还在不在人世。我几次想向余重打听一下章竹安的下落,他们本来就认识的,余重在我认识章竹安之前就认识他了。但想来想去,我还是忍住了。我从来没向我的丈夫说起过章竹安这个人。
  我们的婚礼柳吉是来了的,她做了我的伴娘。这是我的主意。我讨厌柳吉,请她来无非是为了向余重表示我的毫不猜忌、毫无芥蒂甚至浑然不觉什么的,但结果却适得其反,余重明显地流露出不情愿,又不好说反对,而我已经说出来的决定,也不好无缘无故地收回来,只是暗想,这才叫好心当成驴肝肺呢。
  婚礼那天柳吉出尽风头,弄得她倒成了主角。最可气的是她喝得摇摇晃晃,举着酒杯、红着眼睛大叫: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愿你们夫唱妇随白头偕老,愿你们在地就是连理枝天上就是比翼鸟……柳吉说了一大堆吉祥话,最后闹洞房时却吐脏了我新房的床单,若不是顾虑到我是新娘,我当时就想冲上去揪住她的脖领子和她拼命。我怨愤地看看余重,余重比我还要怨愤,蜜月过完了,余重还念念不忘地埋怨:谁要你请她呢,你又不是不知道她那种人。
  感谢菩萨感谢上帝,柳吉在我婚后再没来过我家,那电影约会总算完了。
  我的婚礼是在秋天。
  第二个秋天来临之际,我就快临产了。我原本没有这么快就添丁加口的计划,余重也不愿意。我还没结婚,就得到已婚已育女友的闺中秘传,告我千万不能早早要那个小累赘。理由A是两人世界潇洒快活,理由B是为了下一代着想要打打经济基础,理由C是抚养孩子又费心又费钱,以后什么也指望不上,实在是一桩蚀本买卖,理由D是万一两个人过不来了离婚也利索,梅开二度的时候弄个“拖油瓶”就麻烦了。于是,我初步计划五年之内不要孩子,但这种事情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和余重采取了各种措施,孩子这东西还是不合时宜地来了。我害怕那金属器具伸进我的子宫刮下一团模糊的血肉,迟迟不肯去医院,拖来拖去,肚子一天天地长大。
  电影和小说里面,女人生孩子痛起来时总是大骂男人,我不愿流俗,而且我自认为是个知识女性应保持文明,所以再痛也没有破口大骂,但心里着实恨透了余重。
  余重喊了辆出租车,把我送进医院待产。
  这一个大房间,躺满了肚子高高,没腰没身的女人们,进进出出的则是诚惶诚恐的丈夫们,真是滑稽可笑。
  刚住进来不到一下午,我就从七嘴八舌的产妇们口里得知:我住的这张床刚刚死了一个,和我同岁,也是大学毕业生,是个还没结婚的大姑娘,难产死的。余重听了非要调病床不可,嫌不吉利。我无所谓,这医院的走廊不知推出去多少死人,我们这些活人不是一样地踏着这印痕走来走去么?
  余重跑到病房办公室,揣着两包红塔山,磨了半天,毫无结果地回来了,脸色铁青。
  夜里我肚子痛,睡不着,余重就也不睡陪着我。
  那一夜,余重像鬼魂附体一样说个不停,整整陪了我一夜。

  儿子满一周岁的时候,我和余重接到一份婚礼请柬。新郎是余重的朋友,一个并不密切的朋友,从来没到我家来过。
  婚礼体面极了,又热闹又隆重,满座来宾都是高官显贵,富豪士绅,一方贤达,名媛淑女。新郎穿一套非常挺刮的黑色西装,配鲜红的领带,新娘则是一袭洁白的婚纱。新郎极有钱,新娘极漂亮,宾客们怀着艳羡、嫉妒、自卑等种种复杂的心情啧啧称赞着这对新人。
  在这盛大奢华的婚礼上,我和余重渺小平凡得简直分享不到新人的应酬,只是透过人群远远地望着这对美男俊女。新郎当众给新娘戴婚戒。那是一枚闪闪发亮的白金钻戒,我迷迷糊糊地对余重说:“我也有一枚这样的戒指,一模一样的,在五斗橱的第二个抽屉里。”
  余重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说:大白天说什么梦话呢?人家那是白金钻戒!
  婚礼进行曲的声音太响了,贴着耳朵说话都听不大清楚,我和余重就不说了。
  那对新人不知敬了多少张桌子的酒,终于轮到我们这边了。新郎端着血红的红葡萄酒,向我们走来。余重赶紧拉了我迎上去,介绍说:“喏,这位就是新加坡对华商务理事会的章竹安先生;这位是我太太;内人;贱内;拙荆。”余重说完就哈哈大笑起来。他的话一点儿也不幽默,我和章竹安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说:好像有点面熟!
  关于新加坡,我实在想不起来任何话题,印象中倒有一个公司,不记得是谁向我提起过的。
  我便没话找话地问:哦,那您知道新加坡福瑞广告公司吗?
  章竹安很谦恭有礼地笑笑:余太太,我原来倒是做广告出身,一直做了十几年,还没听说过有个福瑞广告公司呢?
  他稍顿顿又补充道:您知道,新加坡就那么一点点大的弹丸之地,人口还不到三百万。
  章竹安的新娘抢过话头,有些嗲声嗲气地说:这婚呀,早就该结了,都怪他签证没签下来,从雨季就开始签的,一直拖到这时候。我们中国办事呀……
  章竹安耸了耸肩膀:中国使馆拒签的理由,竟然是我在南非总统大选时,有过间谍活动。鬼知道,我根本就没去过什么南非。过了几个月再签,又行了。鬼知道。说着,他又耸了耸肩膀,一偏头看看他身边的新娘。
  我当时诧异极了!这美丽的新娘不是我们大学的同班同学柳吉吗?听说她一年前就死在医院里了。余重的目光里也满是狐疑。新人一转身又忙着应酬去了。我和余重都没吃好这桌酒席,他一个劲儿地在桌子底下用腿碰我。我知道他心中迷惑,我也迷惑着呢。
  因为儿子还在家等着喂奶,我们没等宴席结束,就匆匆告辞了。
  一回家,我就开始翻箱倒柜。自从有了这孩子,我就像得了健忘症似的,东西放在哪儿转身就忘。今天“章竹安”这名字就很耳熟,我拼命回忆,是不是有过一个同名的小学同学,或者同宿舍哪个女生的男朋友叫这名字,也说不定是有个叫章竹安的男生在我读大学时给我写过求爱信什么的。
  我把五斗橱的抽屉全部拉出来,终于在第二个抽屉里找到一个宝蓝色的首饰盒。
  就是它!
  我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稳稳地躺着一个粗笨憨傻的金戒指。原来的那个白金钻戒呢?明明有一个白金钻戒,是我做女孩子时一个情人送的。婚后就再没去动过。
  我对着金戒指出神。
  别发呆了!儿子在哭听不见么?余重在旁边一面用力地搓着尿布,一面不满地大叫。
  我赶紧站起身,抱起肉嘟嘟的儿子,急急地撩起衣襟,把一只硕大的奶头塞进儿子的小嘴里。
点评

  在许多文学作品中,爱情常常同革命、事业、苦难、情操相联系。那些反封建、反压制、反世俗、反商品化的爱情故事曾经以悲剧或者喜剧的审美形式,激动过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爱情错觉》叙述的却是另一种爱情,它是一种离开崇高与壮美,与意识形态无关,因而是没有旗帜的爱情,它既不是悲剧、亦不是喜剧,仅仅是一段生命的体验。这部中篇出自六十年代出生的女作家姜丰之手。在复旦大学深造时,姜丰曾是代表复旦赴新加坡参赛的著名辩手,毕业后她又担任了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同时她醉心于业余创作。她的小说几乎都是探讨九十年代青年人的情爱生活的。较之以往常见的爱情小说,姜丰是换了一个角度来看待爱情和探讨人类生活。或许,正是她的这种文学追求,会给读者诸君带来时代生活气息和别样的新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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