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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向南给卢文弟的第五封信文弟:


  这个月休假前,领导上突然通知我:要我到黑龙江插队落户。去多少时间呢?未定。
  到边疆去,我是愿意的。可是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叫我去?又为什么对我们的结婚问题不置一词呢?这不是分明要把我们分开吗?
  黑格尔早就正确地说过,人们完全可以替世界上的一切找出“论据”。人们自然也可以替阻碍我们结婚的理由找出“论据”来的。最有力的“论据”就是我们属于不同的“派”、他是“走资派”,我是“造反派”。文弟,我简直不懂,这种在运动中临时形成的一些名词,怎么会变成为一个人的阶级成份?而且又是根据哪一条马列主义的原理划分的阶级成分呢?我们是不同阶级不同路线的人吗?可是我们的思想感情却是一致的。我觉得,我和子期,好比大海里的两滴水。不过,我们暂时被从大海里舀了出来,分别盛在两只盛器里。我们认识到彼此同源,便要汇合在一起,重新流入大海里去。但是,人们不允许了。他们根本不想化验一下我们的成分是否都是H2O,而是根据我们的盛器的颜色和形状来判定,我们并不都是水,更不是一个海里的水!文弟,这是什么逻辑?列宁说过,“几何公理要是触犯了人们的利益,那也一定会遭到反驳的。”可是,这样荒唐的、而又明显触犯了人们的正当利益的逻辑,却只是有人制造,而无人反驳。
  文弟:这个突然的决定对我的打击,你是可以想象的。受审查的时候,我的思想经历了一次小小的危机。我好像一只正在吸吮着母亲乳汁的羔羊,突然被孤零零地抛弃在沙漠里。我感到了难以忍受的焦渴。与子期的相遇,相爱,使我在沙漠里发现了一块绿洲。我是多么欣喜啊!我躺在绿洲上轻快地打滚,咩咩地欢叫。我细细地品味肥美的嫩草;我贪婪地吸吮泥土的汁液。我感到自己重新获得了力气,可以走回母亲的怀抱里去,与我的兄弟姐妹们共同生活了。
  可是突然,有人对我猛喝:“那不是绿洲!那是长着毒草的荒原!快离开!”我对他们恳求:“荒原就荒原吧!让我留在这里,它的‘毒汁’正是我的生命的泉水啊!”可是,不允许啊,决不允许!他们说我啊吃的毒汁会传染、蔓延,损害整个的大地!他们用一条绳索套住我的脖子,硬要挤出我吸进胃里的汁液,把我牵离绿洲。然后,他们就要放火烧荒了。
  文弟,这还不够啊!伴随着这个组织决定而来的,还有种种令人难堪的谣言。现在,我们的耳边再也听不到善意的玩笑,眼前再也看不见亲切的面容了。几个最知心的朋友都忧郁地看着我们;几个“对头”嘲讽地看着我们;更多的同志则对我们奇怪地观察着,偷偷地指点着,低声地议论着。文弟,我第一次真正懂得什么叫社会舆论!所谓社会舆论,就是众人的笔,众人的口啊!笔尖上传出来的舆论,是少数的,而口头上制造的舆论却是大量的,并且常常打着“群众反映”的旗号。这后一种舆论,常常比组织决定或报刊上的文章更压人。因为它流传于口头,不必以文字为据,自然也不必忠实于客观事实了。每个人都有权加进自己的想象和创造;而且,它来无影,去无踪,无处追寻,无可查考。因此,被击中者除了独自惨叫或舔舔流血的伤痕之外,是无可奈何的。没有人要你辩白,也没有地方给你辩白!这种舆论如果再有某种“革命的”理论为依据,又有某些“权威人士”在背后支持,那么它就会由舆论而变成权力,变成对一个人的不用审讯的法律判决,而这种判决执行起来是十分迅速而有力的!
  文弟,我们就生活在这样的舆论里啊!种种流言蜚语,造谣诽谤,像空气一样到处充斥着,传播着,使人发闷,发狂!然而你又摸不到,抓不住呀!文弟,我真想像所罗门那样大声叫喊:“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那些专以造谣中伤为能事的人!我真想从这种可怕的空气中逃出去,逃到真空里去。我宁可因缺氧而死,不愿意忍受这种无声无臭而毒杀精神的空气。
  文弟:你和我都是在革命的集体中长大的。我们从十二三岁起就离别家乡和父母,生活到“社会”里了。党组织做了我们的母亲,同学和同志成了我们的兄弟姐妹。正是在这种集体生活里,我体会到友谊的温暖,感受到我们的社会是光明的,可爱的。那时候,一想到社会——人与人,我的眼前就会出现一扇扇洞开的大门,一条条宽广的道路,一张张亲爱的面孔,耳边也响起一声声热切的呼唤。可是今天,社会好像是一片喜怒无常的大海,社会舆论则是时时掠过海面的狂风恶浪。而我这只小船就只能听任波浪颠簸抛掷,在茫茫的大海里打转,沉入海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是我们的社会发生了变化呢?还是我的思想发生了可怕的倒退?
  现在,我唯一的安慰是,有一只小船和我紧紧地系在一起,那就是亲爱的子期。他安慰我,鼓励我,在狂风恶浪中用力地拉住我。
  我们商量好了,我去。我想,领导上用这个办法把我们分开,大概是不能够公开干涉我们婚姻自由的缘故吧?只要他们不明确地表示不准我们结婚,我们就还是有希望的。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他们也不可能不允许我们结婚,因为我们没违反婚姻法。我也知道,在今天,连宪法也不起作用了。但是婚姻法,它只不过是保障人的起码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难道连这个“法”也要废除吗?不会吧,不会吧!
  文弟,你大概还记得,婚姻法刚刚颁布的时候,我们天天上街演戏宣传婚姻法。我们打着腰鼓,扭着秧歌,一遍又一遍地唱着:“婚姻大事自作主呀!坚决拥护婚姻法。”我们都唱腻了。有一次,我故意和老师捣蛋,把唱词改成“婚姻大事自作主呀,根本不用婚姻法”。少先队大队部把我一顿好批啊!我哭鼻子抹泪地对你说:“哼!我就是不用婚姻法!我不结婚,不嫁人!就是结婚也不用它!”你刮了我一顿鼻子。可是现在,我却常常想从婚姻法中找到自己幸福的保证和行为的依据了。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感受到,法律对于人民生活的重要意义。可以为所欲为的人,是不会感到法律的重要的,因为他们的权利不会受到威胁,而只会去威胁别人。可是像你我这样的老百姓,是需要法律的保护的。
  我也没有把这种变化告诉妈妈。我给妈妈带来的烦恼已经够多了。女儿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不能再给母亲带来痛苦和连累啊!
  子期断定,这一切都是超群的主意。我也相信,这是她的主意。但她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就不懂了。我想去问问她。可是子期严厉地禁止我去找她。他说,在超群的眼里,我早已不是朋友,而是她的权力棋盘上的一个棋子了。他说:“一个人用自己的权力损害朋友的人,他的心里绝不会有什么友谊!我想,子期是对的,便打消了去找她的念头。”
  我和子期即将分别了。“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现在,我们就这样互相安慰。
  文弟,刚刚向你报过喜,今天又向你报忧了。这几年,本来就是祸福无常的年头啊!不要太为我担心。有子期在身边,我心里踏实多了。
  祝好!
                       南 一九七0年十二月X日
  又:枕头还是替我绣,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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