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目录
文艺作品必须坚持典型性和真实性

作者:咏华

——对《我应该怎么办?》的一些意见

  《作品》一九七九年二期刊登的陈国凯同志的短篇小说《我应该怎么办?》,仅从艺术手法上看,情节曲折、文笔清新,在爱情的描写上思想解放、感情奔放,不失为一篇风格独特的新作。
  但是,小说所叙说的情节,我们似乎并不陌生。记得去年夏季,在北京街头曾出现一张《××,我应该怎么办?》的大字报,煞有介事地诉说了一个女人的离奇遭遇,除了时间、地点和细节上有出入外,大体的经历与陈国凯同志笔下的薛子君相似。不过,当时不少人就怀疑:这大字报是真人真事呢,还是虚构的故事?因为人们没有忘记,早在四十年前,戏剧界的老前辈夏衍同志曾经创作了著名的话剧《上海屋檐下》,所叙述的也恰巧是这么一女两男离合悲欢的遭遇。这究竟是偶然的巧合呢,还是有心的移花接木呢?因为它不是文学作品,大家也没有去管它。如今,这样一个基本类似的故事,又以小说的形式出现了,这真是无独有偶啊。
  为了繁荣我们的文艺创作,作者不仅应该到群众的生活这唯一的源泉中去选取素材,而且也完全可以从老一辈那里学习、继承和借鉴有益的财富。在这里,我不想探讨小说与大字报、剧本是什么关系,因为作者自己很清楚。就算是源泉和借鉴的关系吧!那么,我们的文艺作品不仅要源于生活,而且应该对生活进行高度的概括和集中,高于生活,才具有典型意义。《上海屋檐下》正是对三十年代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人民的苦难生活和革命青年的遭遇,进行了艺术的加工,因此它是典型的、真实可信的。然而,《我应该怎么办?》却以同样的题材和情节,塑造了一出七十年代的悲剧,却未免失去了典型意义和真实性。
   

  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社会是存在阴暗面的,因为阶级斗争还存在,真善美与假恶丑每时每刻都在斗争。特别是在“四人帮”横行霸道的岁月,在我们党的民主生活被破坏,人民的民主权利被剥夺的时候,冤狱遍于国中,悲剧怵目惊心。无疑,在粉碎“四人帮”后的今天,无产阶级的文艺工作者,应该深刻地揭示这些阴暗面,反映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逸出常轨的这个历史时期发生的悲剧。它可以使人民正视这些血和泪的教训,使这些悲剧不再重演。
  过去的一年多,已经有不少的作者在这方面做了大胆的、成功的尝试。这些作品告诉我们,“四人帮”所造成的灾难,决不是个别的、偶然的现象,而是普遍的社会问题,那个时期形成的乃是时代的悲剧、阶级的悲剧、社会的悲剧(尽管它们是以个人的不幸来表现的)。广大作者所选取的题材,正是建立在千百万人民共同经历的事实基础上的。所以,在经过作者的艺术加工后,才更能唤起群众的共鸣。比如《班主任》中的谢惠敏,这一“四人帮”愚民政策、极左路线的典型受害者,在我们的青年中何止千万?《神圣的使命》叙述了公安战士王公伯为了昭雪白舜的冤案,被“四人帮”的爪牙残酷地致于死地的悲剧,他的牺牲是必然的,正如一篇评论文章所说:“他的悲剧是白舜悲剧的合乎逻辑的延伸,在当时的特定情境下,不是王公伯,换一个别的人去为白舜冤案的平反奔走,也难子逃出徐润成等人的魔掌。”(引语见《文艺报》1979.2期第30页)这些作品的成功,正在于此。
  那么,《我应该怎么办?》又是怎样的呢?它所借以建立的事实基础,只是一些偶然的、个别的现象。当然,象李丽文、刘亦民这样的无辜青年被捕入狱,这并不是个别的。然而,应该承认,构成小说主体的并不是冤狱。造成子君最终不幸的也并不是亲人蒙冤,而是这两个丈夫最后同时来到她的身边,并且两个人又都是与她恩重情深、血肉相连、难割难舍。她所痛苦的,己不是由于丽文入狱,而是出狱后她今后的生活怎样安排。全文七节,百分之七、八十的文字并不是用来揭露“四人帮”的倒行逆施,而主要是放在渲染子君与前后两个丈夫的感情发展上,很显然,离开这些渲染做基础,那么子君未来的生活道路也并不那么难以选择了。
  为了构成这样特殊的矛盾冲突,作者确实挖空心思设计了(也许是从生活中选择的)许多纯属偶然的情节。这些情节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文艺作品为了故事的衔接、过渡的需要。试想一下:如果子君与丽文不是分居两地、鞭长莫及;子君家里不是只有老处女的姑妈;被拖到铁轨上的丽文没有碰巧被工人发现;从江水中救出子君的不是老同学;街坊组长既不面容和善更不是亦民的姨妈;亦民不是有一段辛酸恋爱史的单身汉,并且没有独用的房子……够了。显然,这根特制的链条哪怕有一个环节断裂,小说的结局就完全改变了,薛子君同志也就不会在粉碎“四人帮”后,大多数人都在笑逐颜开庆胜利的时候,独自发出绝望的呼唤了。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作者的创作宗旨应该是揭露“四人帮”的罪行给人们留下的创伤。经历过这难忘十年的人们,深深懂得:“四人帮”给我们的国家、人民留下的有形和无形的创伤,是不可能在“四人帮”垮台后的一个早晨医治好的。因为它已经渗入到我们的政治、经济以及人们的道德观念之中去了。文艺工作者有责任大胆揭示它,唤起人们去医治它。并且,我们坚信,经过全党、全体人民的努力,是会迅速医治好的。但是,小说所展示的如果也算创伤,那实在是特殊的例外了。可以断言,即使最有经验的思想家,最高明的法律博士,也无法回答子君该怎么办。她问天算是问对了。她也许要痛苦一辈子了,而人民却要在医好创伤后,满怀豪情地创造幸福的未来。
   

  《我应该怎么办?》同样缺乏真实性。这里我不是说细节的真实,(不能排除那些偶然的、特殊的现象在生活中有发生的可能)而是指杜会的真实、历史的真实。文艺的任务,是以自己特有的方式,正确地反映社会现实,也就是对生活素材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提炼和集中,用艺术典型化的方法,揭示各种社会现象的本质和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向。
  那么,我们怎样认识“四害”猖獗时的社会真实呢?我认为,我们既要看到“四人帮”一伙乱党、乱军乱国、大搞法西斯专政,残酷迫害革命的干部和群众,疯狂破坏国民经济所造成的极其严重的恶果;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的党员、干部和人民没有沉默,而是表现出很高的路线觉悟,对“四人帮”的倒行逆施极为愤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抵制和反对,以无所畏惧的革命精神顶住了他们的压力。表现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力量。
  是的,纵然“四害”横行,然而有我们伟大的党在,有伟大的人民在,对他们的斗争一刻也没有停止,天安门广场爆发的伟大四五运动,正是这斗争的集中体现。即使在那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时刻,人民也没有失去信心,有党的领导,人民的团结一心,黑暗只是暂时的。同时,不管“四人帮”打出怎样“革命”的旗号,把亿万人民衷心追求的真理和美好目标歪曲、糟蹋得不成样子,人们仍然坚信社会主义好,坚信无产阶级专政不可少,坚信共产党伟大、光荣、正确,坚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必胜。不管当时的空气是多么压抑、低沉,人们仍然相信社会主义的中国会奏出自己的最强音。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我应该怎么办?》吧。主人公薛子君,是作者选中的一个与世无争的青年,文化大革命中的“逍摇派”。这样的人物,当时是存在的。但是,她不问政治,政治却在找她,实际上她已经被卷进运动当中了。丈夫和姑母被迫害致死,自己也走投无路,险葬鱼腹,怎么逍摇得了呢?作为个人,她可以对现实无可奈何,谁也不会强求她单枪匹马地去反抗。不过,她总该有反抗的愿望吧!然而,在作者的笔下,她原先是“美好的愿望被扯得粉碎”,现在则更加麻木绝望、万念俱灰,投江遇救后,活生生的现实并没有使她觉悟,反而“对这场政治斗争的复杂背景,我没有去深入思考过。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我现在所关心的是我的孩子如何生活下去。”在和亦民结婚后,她又满足于眼前的“和谐幸福”,“把整个的心,全部的热情都交给了亦民”,甚至唯恐前夫的“痕迹”会给孩子的心灵留下“伤疤”,直到李丽文重现之前,她早已忘记了过去的仇和恨。这样一个浑浑噩噩的人物,我们怎么能承认她是一个中国普普通通的老百姓的形象呢?
  至于小说中的其他人物,则更加令人遗憾。薛子君投江前后,几乎未遇一个好人。飞扬跋扈的专案组长、清查办公室负责人,是“四人帮”势力的代表,自不必说。接着我们又看到:新来的房客“砰”的一声把她关在门外;共事多年的设计组负责人喟然一叹,假意寒暄;投江后医生和护士又坚决地把她逐出医院;街坊组长幸亏是亦民的姨妈,否则难保不去揭发。一个个都是那样虚假伪善,冷酷无情,明哲保身。难道这就是七十年代我国人民群众的缩影吗?这里,我们不仅看不到中国共产党的真正代表者,连敢于斗争、顽强不屈、诚恳热情的中国人民的基本性格都没有了。不错,小说的后半部分对唯一的好人刘亦民作了褒扬的描写。但是,在救人的前前后后,也看不到他究竟有什么样的思想基础。面对那一大堆“芸芸众生”,不免使人忧虑:假如投江的是个老太婆,而不是“美得太过分”的子君,会不会有人救?救了以后,子君如果不是“没有摧毁”容颜,会不会受到那样的照抚呢?
  反映在“四人帮”高压下的人民生活的作品并不少见。话剧《于无声处》既揭示了“四人帮”一伙的卑鄙、凶残,也鲜明地表现了我们的党和人民的力量。舞台上一个强烈的效果就是:“真正孤立、虚弱的是何是非,而不是欧阳平母子。看后人们认识了这样一条规律,坏的只是一小撮,他们早已人心丧尽、众叛亲离,等待他们的只能是人民的审判和历史的惩罚。这就是历史的真实,社会的真实。然而,《我应该怎么办?》却只能使人得出相反的结论:在“四人帮”的淫威下,出卖灵魂的坏人多,坚持原则的好人少。等待七十年代中国人民的只能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任人宰割,死路一条。这不是对历史的篡改、对事实的歪曲又是什么呢?
  我们坚信,只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头脑,以唯物史观正确地观察、认识社会,我们的艺术家就一定会创作出反映党和人民真实面貌的好作品来。
                    一九七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原载《作品》1979年第6期)
回目录